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正見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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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若于下明陰盡之相。
群召指前十二類生而言也。
十二類生。
識相雖别。
其體則同。
同是一空。
觀得其空。
自然不由前塵所起知見矣。
此是消磨法。
消磨情盡。
開也如是。
合也如是。
開則去來無礙。
合則纖毫不隔。
然非有心造作。
圓通之理。
固如是爾。
言見聞通鄰者。
即是六根互用。
如普賢用心聞。
觀音以眼聽。
皆凝一不分。
互用之道也。
如互用得。
方顯真心自在。
本來清淨矣。
本既清淨。
十方世界。
及與身心。
何所障礙而不明淨也。
又世界舉依報。
身心舉正報。
謂此心清淨。
乃至若依若正。
一體清淨。
猶如琉璃者。
此總喻根身器界也。
前文雲十方國土。
皎然清淨。
譬如琉璃。
内含寶月。
此亦如是。
六根清淨。
亦内外明徹矣。
若到此地。
便見得識陰盡也。
所言命濁者。
即無始妄想。
起見聞知覺業識心也。
以業識心六用相違。
如眼不能聽。
耳不能見。
衆塵隔越故爾。
故名命濁。
此命濁謂之有。
則無全體可指。
謂之無。
則有影象可識。
今識陰一空。
見聞通鄰。
十方無礙。
觀得虛幻之由。
與妄想之本。
便是超過命濁矣。
△二别釋十。
一因所因執。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至)背涅槃城生外道種。
此約陰未盡相三。
初阿難下約識陰未圓。
前總明中說行相空。
如東方曙。
将必大明矣。
次說識陰空。
如吠琉璃。
能使明徹矣。
而今行相雖空。
識陰仍在。
未得純是真寂滅心。
何則。
以有心還元故。
故曰已滅生滅。
而于寂滅精妙未圓。
精妙。
即識也。
次能令下約識用事。
蓋識雖未盡。
可用集事。
何也。
假令一向根塵隔别而不能開者。
能令開之。
假令一向心識馳逸而不能合者。
能令合之。
合則以見諸類通?。
開則能使入其圓元。
圓元者。
圓諸心也。
通?者。
通所隔也。
此見因識以集其事矣。
三若于下約其邪計。
上來因識成事者。
不過借路以入圓元爾。
若因此認為真常而生勝解者。
便為不可。
何則。
蓋真常非所因。
所因是妄。
而今外道計所因為常者。
豈非邪耶。
乃全是有所得心。
失其正見。
由是違遠圓通。
背涅槃城也。
娑毗迦羅外道也。
計阿賴識前。
未形之初。
有個主宰。
能生一切法。
謂之冥谛也。
△二能非能執。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生大慢天我遍圓種。
阿難下約識陰未圓如前。
若于下約其邪計。
所歸即前于識還元句。
蓋識依行流。
行空故識得歸元。
又歸是識所歸處。
前計識生于因。
以所因為常性。
因冥初而生谛也。
今計識生于能。
能即我也。
我生一切故。
即能是常而生勝解者。
便為不可。
何則。
真常非能生。
而執以為能者。
豈非邪耶。
乃全是有所得心。
失其正見。
由是違遠圓通。
背涅槃城也。
摩醯首。
即色頂大自在天。
是外道所宗。
執一切俱彼生故。
我遍圓者。
計我遍虛空也。
△三常非常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倒圓種。
又善下約識未圓如前。
若于下約其邪計。
歸依。
即我所仗處也。
前計良能是我。
今計我是彼生。
宣流。
即識也。
一切諸法及與自身。
都從彼流出。
故認識為他。
生我為自。
以他作真常無生滅解。
此則在生滅中計常住。
而惑不生。
真無生滅。
反迷生滅為不識。
二俱是迷。
故曰沉迷。
自在天釋見前。
餘如文。
△四知非知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倒知種。
又善下約識未圓如前。
若于下約其邪計。
此計良知為自性者。
蓋草木是無情。
人是有情也。
今計知體遍圓。
則有情無情。
皆從所知生矣。
故疑草木為人。
人死還成草木。
都無所擇。
是堕知無知執。
謂之倒知也。
又婆吒霰尼。
二外道也。
計一切是覺。
乃與此執同。
故成其伴爾。
△五生無生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前涅槃城生颠化種。
又善下約識陰未圓如前。
若于下約其邪計。
然佛法謂随順互用者。
須得五陰空真心開發。
然後随我用。
謂之随順。
今陰相未盡識心用事。
即觀中暫得圓融。
謂之随順。
便求圓化。
四大之性。
以群塵為因。
冀望成果。
是堕生無生執。
若正理論之。
其實無生。
妄以為生而崇事之。
豈非邪乎。
乃全是有所得心。
失正知見。
違遠圓通。
背真涅槃城也。
婆羅門。
西域五姓中淨姓也。
世傳有方書者。
事火崇水。
乃其本習。
諸迦葉波。
即三迦葉。
婆羅門之别姓。
其先事外道故。
△六歸無所歸。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明即明白心也。
計此明心原是中虛。
虛故不滅。
不滅是空。
此空虛之理。
為群化之本。
餘則是生滅法。
今滅其所滅。
乃為我之歸處。
正理觀之。
其實無歸。
而計為歸處。
是堕歸無歸執者。
乃是斷滅法也。
舜若多。
此雲空。
無想執此成斷空外道也。
△七貪非貪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妄延種。
此計即識是常。
然識必依身而住。
于是固身同于精圓。
冀其長生而不傾逝者。
是堕貪非貪執。
蓋妄身非常。
而貪以為常。
豈非是邪乎。
阿斯陀仙。
此翻無比。
修長生術者。
佛初生。
淨飯王命其相之。
仙雲。
太子必當作佛。
我今年暮。
當生無色天上。
不得見佛。
言訖淚下。
即其人也。
△八真非真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天魔種。
前計識依身住。
故求固身。
今計識從身生。
故求廣生。
識得以延永矣。
言互通者。
識是衆生之命。
彼此互相通爾。
言坐蓮花宮者。
冀識托生勝處也。
又識是妄體。
謬以為真。
故雲真非真執。
吒枳迦羅。
無正翻。
疑即欲頂自在天。
媛。
女之美稱也。
△九定性聲聞。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纏空種。
命明者。
已明得識陰。
是生滅法也。
由厭生滅。
發心求道。
道即四谛法也。
觀中分别苦谛為粗。
滅谛為精。
疏決集谛為僞。
道谛為真。
惟求感應者。
冀斷苦集是因。
慕證滅道是果。
便為感應也。
隻此居滅已休。
更不前進。
是堕定性聲聞。
增上慢俦矣。
又聲聞分二種。
一是根鈍。
二是根利。
利者回心向大。
鈍者趣寂即休。
△十定性緣覺。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即前二種中。
又有根稍利者。
觀十二因緣法。
見得覺性本來清淨。
清淨揀非生滅。
覺揀非迷者。
從是發研深妙。
妄為涅槃。
不知即此發研。
便是流注生。
不發妙用。
堕緣覺乘。
亦是不回心定性聲聞之類。
△三結示。
阿難如是十種禅那(至)從始成就不遭岐路。
已上十種是識陰所變。
何以明之。
譬如夢中睹一異境。
自謂了了。
不知正是夢識所述爾。
此識陰亦然。
定中所見。
自謂了了。
不知乃是識陰所惑耳。
由是迷惑。
于未足中生滿足證。
不能入清淨覺者。
為識陰所誤也。
餘如文。
汝等下勸宣。
佛慮後五百歲。
雖有好心學道。
奈何識陰未盡。
以邪為正。
便是佛法之害矣。
是故深勸弘宣。
傳示末世。
普令覺了斯義。
毋為見魔混亂真禅也。
見魔者。
見指修定人。
以識心發邪見故。
魔指其所宗。
如娑毗迦羅與自在天等。
俱是魔外
若于下明陰盡之相。
群召指前十二類生而言也。
十二類生。
識相雖别。
其體則同。
同是一空。
觀得其空。
自然不由前塵所起知見矣。
此是消磨法。
消磨情盡。
開也如是。
合也如是。
開則去來無礙。
合則纖毫不隔。
然非有心造作。
圓通之理。
固如是爾。
言見聞通鄰者。
即是六根互用。
如普賢用心聞。
觀音以眼聽。
皆凝一不分。
互用之道也。
如互用得。
方顯真心自在。
本來清淨矣。
本既清淨。
十方世界。
及與身心。
何所障礙而不明淨也。
又世界舉依報。
身心舉正報。
謂此心清淨。
乃至若依若正。
一體清淨。
猶如琉璃者。
此總喻根身器界也。
前文雲十方國土。
皎然清淨。
譬如琉璃。
内含寶月。
此亦如是。
六根清淨。
亦内外明徹矣。
若到此地。
便見得識陰盡也。
所言命濁者。
即無始妄想。
起見聞知覺業識心也。
以業識心六用相違。
如眼不能聽。
耳不能見。
衆塵隔越故爾。
故名命濁。
此命濁謂之有。
則無全體可指。
謂之無。
則有影象可識。
今識陰一空。
見聞通鄰。
十方無礙。
觀得虛幻之由。
與妄想之本。
便是超過命濁矣。
△二别釋十。
一因所因執。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至)背涅槃城生外道種。
此約陰未盡相三。
初阿難下約識陰未圓。
前總明中說行相空。
如東方曙。
将必大明矣。
次說識陰空。
如吠琉璃。
能使明徹矣。
而今行相雖空。
識陰仍在。
未得純是真寂滅心。
何則。
以有心還元故。
故曰已滅生滅。
而于寂滅精妙未圓。
精妙。
即識也。
次能令下約識用事。
蓋識雖未盡。
可用集事。
何也。
假令一向根塵隔别而不能開者。
能令開之。
假令一向心識馳逸而不能合者。
能令合之。
合則以見諸類通?。
開則能使入其圓元。
圓元者。
圓諸心也。
通?者。
通所隔也。
此見因識以集其事矣。
三若于下約其邪計。
上來因識成事者。
不過借路以入圓元爾。
若因此認為真常而生勝解者。
便為不可。
何則。
蓋真常非所因。
所因是妄。
而今外道計所因為常者。
豈非邪耶。
乃全是有所得心。
失其正見。
由是違遠圓通。
背涅槃城也。
娑毗迦羅外道也。
計阿賴識前。
未形之初。
有個主宰。
能生一切法。
謂之冥谛也。
△二能非能執。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生大慢天我遍圓種。
阿難下約識陰未圓如前。
若于下約其邪計。
所歸即前于識還元句。
蓋識依行流。
行空故識得歸元。
又歸是識所歸處。
前計識生于因。
以所因為常性。
因冥初而生谛也。
今計識生于能。
能即我也。
我生一切故。
即能是常而生勝解者。
便為不可。
何則。
真常非能生。
而執以為能者。
豈非邪耶。
乃全是有所得心。
失其正見。
由是違遠圓通。
背涅槃城也。
摩醯首。
即色頂大自在天。
是外道所宗。
執一切俱彼生故。
我遍圓者。
計我遍虛空也。
△三常非常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倒圓種。
又善下約識未圓如前。
若于下約其邪計。
歸依。
即我所仗處也。
前計良能是我。
今計我是彼生。
宣流。
即識也。
一切諸法及與自身。
都從彼流出。
故認識為他。
生我為自。
以他作真常無生滅解。
此則在生滅中計常住。
而惑不生。
真無生滅。
反迷生滅為不識。
二俱是迷。
故曰沉迷。
自在天釋見前。
餘如文。
△四知非知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倒知種。
又善下約識未圓如前。
若于下約其邪計。
此計良知為自性者。
蓋草木是無情。
人是有情也。
今計知體遍圓。
則有情無情。
皆從所知生矣。
故疑草木為人。
人死還成草木。
都無所擇。
是堕知無知執。
謂之倒知也。
又婆吒霰尼。
二外道也。
計一切是覺。
乃與此執同。
故成其伴爾。
△五生無生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前涅槃城生颠化種。
又善下約識陰未圓如前。
若于下約其邪計。
然佛法謂随順互用者。
須得五陰空真心開發。
然後随我用。
謂之随順。
今陰相未盡識心用事。
即觀中暫得圓融。
謂之随順。
便求圓化。
四大之性。
以群塵為因。
冀望成果。
是堕生無生執。
若正理論之。
其實無生。
妄以為生而崇事之。
豈非邪乎。
乃全是有所得心。
失正知見。
違遠圓通。
背真涅槃城也。
婆羅門。
西域五姓中淨姓也。
世傳有方書者。
事火崇水。
乃其本習。
諸迦葉波。
即三迦葉。
婆羅門之别姓。
其先事外道故。
△六歸無所歸。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明即明白心也。
計此明心原是中虛。
虛故不滅。
不滅是空。
此空虛之理。
為群化之本。
餘則是生滅法。
今滅其所滅。
乃為我之歸處。
正理觀之。
其實無歸。
而計為歸處。
是堕歸無歸執者。
乃是斷滅法也。
舜若多。
此雲空。
無想執此成斷空外道也。
△七貪非貪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妄延種。
此計即識是常。
然識必依身而住。
于是固身同于精圓。
冀其長生而不傾逝者。
是堕貪非貪執。
蓋妄身非常。
而貪以為常。
豈非是邪乎。
阿斯陀仙。
此翻無比。
修長生術者。
佛初生。
淨飯王命其相之。
仙雲。
太子必當作佛。
我今年暮。
當生無色天上。
不得見佛。
言訖淚下。
即其人也。
△八真非真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天魔種。
前計識依身住。
故求固身。
今計識從身生。
故求廣生。
識得以延永矣。
言互通者。
識是衆生之命。
彼此互相通爾。
言坐蓮花宮者。
冀識托生勝處也。
又識是妄體。
謬以為真。
故雲真非真執。
吒枳迦羅。
無正翻。
疑即欲頂自在天。
媛。
女之美稱也。
△九定性聲聞。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纏空種。
命明者。
已明得識陰。
是生滅法也。
由厭生滅。
發心求道。
道即四谛法也。
觀中分别苦谛為粗。
滅谛為精。
疏決集谛為僞。
道谛為真。
惟求感應者。
冀斷苦集是因。
慕證滅道是果。
便為感應也。
隻此居滅已休。
更不前進。
是堕定性聲聞。
增上慢俦矣。
又聲聞分二種。
一是根鈍。
二是根利。
利者回心向大。
鈍者趣寂即休。
△十定性緣覺。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即前二種中。
又有根稍利者。
觀十二因緣法。
見得覺性本來清淨。
清淨揀非生滅。
覺揀非迷者。
從是發研深妙。
妄為涅槃。
不知即此發研。
便是流注生。
不發妙用。
堕緣覺乘。
亦是不回心定性聲聞之類。
△三結示。
阿難如是十種禅那(至)從始成就不遭岐路。
已上十種是識陰所變。
何以明之。
譬如夢中睹一異境。
自謂了了。
不知正是夢識所述爾。
此識陰亦然。
定中所見。
自謂了了。
不知乃是識陰所惑耳。
由是迷惑。
于未足中生滿足證。
不能入清淨覺者。
為識陰所誤也。
餘如文。
汝等下勸宣。
佛慮後五百歲。
雖有好心學道。
奈何識陰未盡。
以邪為正。
便是佛法之害矣。
是故深勸弘宣。
傳示末世。
普令覺了斯義。
毋為見魔混亂真禅也。
見魔者。
見指修定人。
以識心發邪見故。
魔指其所宗。
如娑毗迦羅與自在天等。
俱是魔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