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正見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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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釋。
一誡聽。
佛告阿難快哉此問(至)汝今谛聽當為汝說。
十法界相。
從三漸次至入聖位。
已委釋真谛法界相竟。
獨于六凡位俗谛法界相。
未暇詳明。
今阿難所問。
正恰佛意。
故贊之曰快哉此問。
于是許宣。
足成圓義。
△二标列二分。
阿難一切衆生實本真淨(至)因此分開内分外分。
夫性本清淨。
即諸法亦是清淨。
性本無起。
即諸法亦是無起。
無端忽逐好醜。
遂生情染。
順意即喜。
逆意即瞋。
或憐或恨。
此是内分。
因是又生忻厭。
厭其故而忻其新。
攀緣追慕。
渴仰諸法。
此是外分。
然内分外分。
總不出一妄見。
以妄習為因。
以妄習為果。
故曰因彼妄見。
有妄習生。
△三别釋内分。
阿難内分即是衆生分内(至)自然從墜此名内分。
十二有支中以受緣愛。
緣愛即妄也。
何以知之。
蓋心緣物時。
但緣得假法。
不能緣實法故。
如緣火被燒。
緣刀被割。
無如是事矣。
故曰緣愛者妄也。
然妄元無體。
還是以心緣心。
緣心即實也。
然則心有其相乎。
曰。
心實無相。
以心映假色時。
此即是情。
積情不休。
自然生潤。
積潤成流。
是心之相也。
故名内分。
是故下引事為證。
憶是憶念。
然念有憎愛。
或憐或怒者。
以喜怒哀樂愛惡。
此六物一出于情。
情動于中。
水流于外。
是其明驗矣。
阿難下結成。
指心是流。
指情是結。
心與情結随水潤下。
此便是從墜之相也。
△四别釋外分。
阿難外分即是衆生分外(至)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夫心有所慕。
發于渴想。
渴想亦是妄也。
何以明之。
蓋諸法不相到。
而心所緣故。
如緣空無色緣法無狀。
而所緣是無矣。
故曰渴想者妄也。
然妄元無相。
即有相是非相。
非相是虛。
是故積虛成氣。
積氣成風。
是想之勝也。
故名外分。
是故下引事為證。
持戒心無垢染故身輕。
持咒心志專一故雄毅。
慕天心運清升故夢飛。
存佛心離蓋纏故聖現。
事師心欲超詣故輕命。
此五種一出于勝氣。
氣凝心實。
敬莊于内。
是其明驗矣。
阿難下結成。
舉想是風。
舉心是氣。
心随風轉。
此便是超越之相也。
△二明趣生。
初略明所趣。
阿難一切世間生死相續(至)死逆生順二習相交。
前義雖明情想二分。
然未說趣生。
今約世間生死。
且就平生所習。
所習善則随想。
所習惡則随情。
情想皆随人之意。
故雲生從順習。
言死從流變者。
假如人生時習善。
則是情伏而想勝矣。
是故矜苦多而享樂少。
到死時反是。
假如人生時習惡。
則是想伏而情勝矣。
是故縱樂多而矜苦少。
到死時反是。
如或弗信。
但看臨命終時生順死逆。
二習交代之際。
則知善惡所趣矣。
△二别釋情想四。
一情少想多。
純想即飛必生天上(至)是等親住如來座下。
初純想分二。
一兼福慧。
二不兼福慧。
若不兼福慧。
此人但持禁戒。
斷欲界系。
必生天上。
若兼福慧。
此人兼福兼慧。
及得心開。
必生淨土。
見十方佛。
次情少想多分四類。
一情九想。
即為飛仙。
二情八想。
為大力鬼王。
三情七想。
為飛行夜叉。
四情六想。
為地行羅刹。
此等雖非正修。
而有邪定。
亦報得通。
故得飛行往來無礙焉。
三又于前四類中。
情少想多。
更兼善願。
護法護戒。
護持咒及禅定。
如八部等親随如來座下。
然有秘密。
有顯益。
或内懷聖乘。
而外現凡夫。
亦不定所屬。
今姑約情少想多。
論次其相雲。
△二情想明。
情想均等不飛不墜生于人間想明斯聰情幽斯鈍。
想輕上飛。
情濁下墜。
此自然之理也。
今則不墜不飛。
生于人間。
乃情想均分故耳。
然均分之中。
又有乘想根必聰慧。
随情根必暗鈍。
在鈍亦有上中下。
在慧亦有上中下。
又情想均是總報相。
幽明分是别報相。
此又習善習惡。
所性不同故也。
△三情多想少。
情多想少流入橫生(至)更生十方阿鼻地獄。
情多想少。
亦分四類。
六情四想流入橫生。
七情三想身為餓鬼。
八情二想生有間獄。
九情一想生無間獄。
若純情則生十方阿鼻地獄。
阿鼻此雲無間。
概而論之。
情凝想重為毛群。
想凝情輕為羽族。
又水在上。
火在下。
情重沉下。
則近于火際矣。
是故鬼受火氣。
常被煎渴。
且若論情極。
水火交過。
乃是盡處。
猶得一二分想。
故生有間。
純情則生無間矣。
若論業極。
至謗法毀戒。
及造五逆十惡罪。
是生十方無間獄矣。
已上随情之重輕。
論次其相。
若約随類。
亦各有上中下。
方盡情渴之相也。
△四總結元地。
循造惡業雖則自招衆同分中兼有元地。
前文雲彼彼發業。
各各私受。
今考之界趣皆由情想。
循其業性。
出于自招。
業性則是殺盜淫妄等為私。
界趣則是水火風空等為同。
元地者。
如縱情惡極。
則水火報之。
如帶想惡輕則風空報之。
是為元地也。
且業報差别。
界趣則同。
随所造處。
則水火得以乘之。
蓋同分中有元地故也。
△二别釋七趣七。
一明地獄趣四。
一結前生起。
阿難此等皆是彼諸衆生(至)造十習因受六交報。
前阿難問人天等道。
為複本來自有。
為是衆生妄習生起。
又問地獄為有定處。
為複自然。
佛答意中。
謂此人天等道。
亦是自生。
亦是習起。
又此地獄亦有定處。
亦是自然。
何以知之。
假如人眼中見有好色。
心即染之。
此屬于情。
假如人眼中見有淫色。
謂聖人所呵。
我當戒之。
此屬于想。
此二者。
皆出于人之一念。
故曰亦是自生。
且不特聖人所呵。
我當戒之。
聖人所修。
我當行之。
若不顧聖人所呵當戒。
聖人所修當行。
更且放縱矣。
追求矣。
此二者。
皆出于人之所習。
故曰。
亦是習生。
此是答阿離前問。
已如上釋。
今将答其後問。
故提十習六交來說。
所言十習者。
即是十種所使煩惱。
習是習慣。
衆生于十使煩惱習慣矣。
習慣久。
彼地獄若出自然也。
所言六交者。
即是六根所變之相。
交是交互。
衆生于六根門頭。
交互造業。
造業成。
彼地獄若有定處也。
蓋十習為因。
六交為果。
此十習六交又是細釋因果之義。
△二釋十習因。
一淫習。
雲何十因阿難一者淫習(至)菩薩見欲如避火坑。
雲何一句是總徴。
阿難下别釋。
一者下明習因。
心與境會曰交接。
蓋能心為火。
所境為薪。
交接研磨不休。
則火必然矣。
亦如手摩觸動。
暖自生矣。
二習下明果相。
此根境所發欲火之相。
既為今日之習因。
而鐵床銅柱所感苦具之事。
必為異日之果報矣。
是故下結過常避。
蓋性本無火。
由淫習成火。
火現必燒。
自然之理也。
故勸當避。
△二貪習。
二者貪習交計發于相吸(至)菩薩見貪如避瘴海。
二者下明習因。
心籌前境曰交計。
蓋貪心為水。
吸境為寒。
交計吸聚不散。
則為堅冰。
亦如口縮風氣。
而有冷觸矣。
二習下明果相。
此根境所結堅冰之相。
既為今日之習因。
彼吒吒波羅等所感苦具之事。
必為異日之果報矣。
是故下結過當避。
蓋性本無水。
由貪積成水。
水溢必溺。
自然之理也。
故勸當避。
又吒吒波波羅羅忍寒聲也。
青赤白蓮凍裂色也。
加疱裂二相。
即是八寒地獄。
△三慢習。
三者慢習交陵發于相恃(至)菩薩見慢如避巨溺。
三者下明習因。
心境相勝曰交陵。
蓋心馳為流。
境騰為波。
設交陵不息。
則必積波水流矣。
亦如口舌綿味。
則必有涎流矣。
二習下明果相。
此波水者。
是今日之習因。
血河等必為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又癡水出于西國。
亦如此方之貪泉是也。
△四瞋習。
四者瞋習交沖發于相忤(至)菩薩見瞋如避誅戮。
四者下明習因。
心境相敵曰交沖。
蓋心為火氣為金。
設交沖不息。
則火烈而氣結為兇器矣。
亦如人銜冤乃心藏戈矛。
不至殺不已。
二習下明果相。
刀山鐵橛等事。
是今日之習因。
宮割斬斫等獄。
是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又宮割秦時五刑之二。
斬斫剉皆死刑。
刺是墨刑。
槌擊即笞杖之類。
△五詐習。
五者詐習交誘發于相調(至)菩薩見詐如畏豺狼。
五者下明習因。
心纏于境。
境擾于心曰交誘。
蓋心為能引。
境為所引。
設交誘不住。
則将以繩木絞校矣。
亦如水浸于田。
則必長草木矣。
二習下明果相。
繩木絞校等事是今日之習因。
杻械枷鎖等獄是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六诳習。
六者诳習交欺發于相罔(至)菩薩見诳如踐蛇虺。
六者下明習因。
心矯于境。
境又诳于心曰交欺。
蓋心為風。
境為塵。
設交欺誣罔不止。
則必以塵土穢汗而弗顧矣。
亦如空塵随風眯目而弗見矣。
二習下明果相。
飛心揚塵造奸穢污等事是今日之習因。
波溺騰擲飛墜漂淪等獄是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七怨習。
七者怨習交嫌發于銜恨(至)菩薩見怨如飲鸩酒。
七者下明習因。
心境相忤曰交嫌。
蓋心背于境。
境逆于心。
心境背逆。
遂至結恨。
故有飛石投礫等事。
亦如陰毒于人。
故有懷忿畜惡等相。
二習下明果相。
飛石投礫等事是今日之習因。
投擲擒捉等相是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又囊撲已上皆拘系罪人之具。
飛石投礫。
如張良捶秦博浪沙中。
囊撲。
如始皇囊盛二弟而撲殺之。
鸩是鸩鳥。
羽可殺人。
△八見習。
八者見習交明(至)虛妄遍執如臨毒壑。
八者下明習因。
心境互發曰交明。
蓋心生違境。
境發拒心。
心境違拒。
故有王使主吏等。
亦如行路人互相能見也。
二習下明果相。
王使執證等相是今日之習因。
勘問考訊等事是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又薩迦耶雲身見有五。
一身見執我我故。
二邊見計身斷常故。
三見取執劣為勝故。
四戒禁取于非因計因故。
五邪見撥無因果故。
此五利使。
由心境交明所發也。
△九枉習。
九者枉習交加發于誣謗(至)菩薩見枉如遭霹靂。
九者下明習因。
心乘于境。
境乘于心曰交加。
交加者。
發于誣謗者也。
以無為有。
以有為無。
非其所直而妄加之為枉。
故有合山合石等事。
亦如讒賊人逼枉良善是已。
二習下明其果相。
合山耕磨等事是今日之習因。
押捺捶按等相是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又排擠排也。
漉瀝也。
以瀝其血也。
衡者橫也。
以倒懸其頭。
故雲衡度也。
△十訟習。
十者訟習交諠發于藏覆(至)如戴高山履于巨海。
十者下明習因。
心不安于境。
境不安于心曰交諠。
交諠者。
發于覆藏者也。
人有覆失。
我不安之。
己有藏過。
彼不容之。
故訟。
猶日中不能藏影也。
二習下明其果相。
鑒見照燭是今日之習因。
業鏡對驗是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三釋六交報二。
一總标。
雲何六報阿難(至)所招惡報從六根出。
夫業從識造。
報必根出者有故矣。
若論造業時。
則根為因。
識為果。
以識從根生故也。
若論報時。
則識為因。
根為果。
以根從識生故也。
前雲生從順起。
死從逆流。
正謂此爾。
又所言交者。
交是交接。
如一根造業。
則餘根交相接之。
故雲交也。
又因與果交。
蓋平時造業則與報時有異。
以生對交境自相未純變故爾。
然自相雖未純變。
亦具得有因義。
如果方花。
至死時受報。
則與生時有異。
以死是自相變故爾。
然自相雖變。
亦成得有果義。
如花結果。
故雲自作業因。
自受業果。
是得因與果交也。
△二别明。
一見報。
雲何惡報從六根出(至)星火迸灑煽鼓空界。
雲何一句總徴。
下别明。
一者下标示因果。
以生時見業是因。
臨終見火是果。
蓋色心是火。
以眼識??心時。
還見是火故。
是謂因果一交也。
發明下明自相所變。
一明相是有見。
所見是異故畏。
二暗相是無見。
所見是無故恐此。
恐畏由自相所變也。
如是下明别相所變。
耳聽是水。
以火煎之。
為湯為洋銅矣。
鼻息是氣以火發之。
為煙焰矣。
舌嘗是味。
以火抟之。
為丸糜矣。
身塵是觸。
以火然之。
為灰炭矣。
心象是火。
以火益之。
為煽鼓空矣。
此諸根塵由别。
相所變。
大概因中所習是根。
果中所變是境。
此又根境一交也。
△二聞報。
二者聞報招引惡果(至)為電為雹摧碎心魄。
二者下标示因果。
以生時聞業是因。
臨終聞波濤是果。
蓋耳識回心時。
還見是水故。
是謂因果一交也。
發明下明自相所變。
一開聽。
聽種種鬧。
故神亂。
二閉聽。
寂無所聞。
故魄沉。
此沉亂由自相所變也。
如是下明别相所變。
聞聽是水。
以水注之。
為責為诘矣。
眼見是火。
以水乘之。
為吼為毒矣。
鼻息是氣。
以水遇之。
為雨為毒蟲矣。
舌嘗是味。
以水攪之。
為膿為穢矣。
身塵是觸以水激之。
為鬼畜為糞尿矣。
心意是火。
以水潑之。
為電為雹矣。
此諸根塵。
由别相所變也。
大概因中所習是根。
果中所變是境。
此又根境一交也。
△三嗅報。
三者嗅報招引惡果(至)為飛砂礰擊碎身體。
三者下标示因果。
以生時嗅業是因。
臨終見毒氣是果。
蓋鼻識回心時。
還見是毒氣故。
是謂因果一交也。
發明下明自相所變。
如是下明别相所變。
如文準思。
又質是質礙。
履。
通也。
魚敗為餒。
羹敗為爽。
此之報相。
總由氣變所緻也。
△四嘗報。
四者味報招引惡果(至)為飛熱鐵從空雨下。
四者下标示因果。
以生時嘗業是因。
臨終見鐵網猛炎是果。
蓋舌識回心時。
還見猛炎故。
是謂因果一交也。
發明下明自相所變。
如是下明别相所變。
如文準思。
然舌根造罪極廣。
一貪味為罪。
佃獵漁捕衆生是其業故。
二發語為罪。
妄言绮語兩舌惡口是其業故。
由是感鐵網猛炎等獄。
所謂出乎爾者反乎爾者也。
下為承為忍。
準此類推可知。
△五觸報。
五者觸報招引惡果(至)為墜為飛為煎為炙。
五者下标示因果。
以生時觸
一誡聽。
佛告阿難快哉此問(至)汝今谛聽當為汝說。
十法界相。
從三漸次至入聖位。
已委釋真谛法界相竟。
獨于六凡位俗谛法界相。
未暇詳明。
今阿難所問。
正恰佛意。
故贊之曰快哉此問。
于是許宣。
足成圓義。
△二标列二分。
阿難一切衆生實本真淨(至)因此分開内分外分。
夫性本清淨。
即諸法亦是清淨。
性本無起。
即諸法亦是無起。
無端忽逐好醜。
遂生情染。
順意即喜。
逆意即瞋。
或憐或恨。
此是内分。
因是又生忻厭。
厭其故而忻其新。
攀緣追慕。
渴仰諸法。
此是外分。
然内分外分。
總不出一妄見。
以妄習為因。
以妄習為果。
故曰因彼妄見。
有妄習生。
△三别釋内分。
阿難内分即是衆生分内(至)自然從墜此名内分。
十二有支中以受緣愛。
緣愛即妄也。
何以知之。
蓋心緣物時。
但緣得假法。
不能緣實法故。
如緣火被燒。
緣刀被割。
無如是事矣。
故曰緣愛者妄也。
然妄元無體。
還是以心緣心。
緣心即實也。
然則心有其相乎。
曰。
心實無相。
以心映假色時。
此即是情。
積情不休。
自然生潤。
積潤成流。
是心之相也。
故名内分。
是故下引事為證。
憶是憶念。
然念有憎愛。
或憐或怒者。
以喜怒哀樂愛惡。
此六物一出于情。
情動于中。
水流于外。
是其明驗矣。
阿難下結成。
指心是流。
指情是結。
心與情結随水潤下。
此便是從墜之相也。
△四别釋外分。
阿難外分即是衆生分外(至)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夫心有所慕。
發于渴想。
渴想亦是妄也。
何以明之。
蓋諸法不相到。
而心所緣故。
如緣空無色緣法無狀。
而所緣是無矣。
故曰渴想者妄也。
然妄元無相。
即有相是非相。
非相是虛。
是故積虛成氣。
積氣成風。
是想之勝也。
故名外分。
是故下引事為證。
持戒心無垢染故身輕。
持咒心志專一故雄毅。
慕天心運清升故夢飛。
存佛心離蓋纏故聖現。
事師心欲超詣故輕命。
此五種一出于勝氣。
氣凝心實。
敬莊于内。
是其明驗矣。
阿難下結成。
舉想是風。
舉心是氣。
心随風轉。
此便是超越之相也。
△二明趣生。
初略明所趣。
阿難一切世間生死相續(至)死逆生順二習相交。
前義雖明情想二分。
然未說趣生。
今約世間生死。
且就平生所習。
所習善則随想。
所習惡則随情。
情想皆随人之意。
故雲生從順習。
言死從流變者。
假如人生時習善。
則是情伏而想勝矣。
是故矜苦多而享樂少。
到死時反是。
假如人生時習惡。
則是想伏而情勝矣。
是故縱樂多而矜苦少。
到死時反是。
如或弗信。
但看臨命終時生順死逆。
二習交代之際。
則知善惡所趣矣。
△二别釋情想四。
一情少想多。
純想即飛必生天上(至)是等親住如來座下。
初純想分二。
一兼福慧。
二不兼福慧。
若不兼福慧。
此人但持禁戒。
斷欲界系。
必生天上。
若兼福慧。
此人兼福兼慧。
及得心開。
必生淨土。
見十方佛。
次情少想多分四類。
一情九想。
即為飛仙。
二情八想。
為大力鬼王。
三情七想。
為飛行夜叉。
四情六想。
為地行羅刹。
此等雖非正修。
而有邪定。
亦報得通。
故得飛行往來無礙焉。
三又于前四類中。
情少想多。
更兼善願。
護法護戒。
護持咒及禅定。
如八部等親随如來座下。
然有秘密。
有顯益。
或内懷聖乘。
而外現凡夫。
亦不定所屬。
今姑約情少想多。
論次其相雲。
△二情想明。
情想均等不飛不墜生于人間想明斯聰情幽斯鈍。
想輕上飛。
情濁下墜。
此自然之理也。
今則不墜不飛。
生于人間。
乃情想均分故耳。
然均分之中。
又有乘想根必聰慧。
随情根必暗鈍。
在鈍亦有上中下。
在慧亦有上中下。
又情想均是總報相。
幽明分是别報相。
此又習善習惡。
所性不同故也。
△三情多想少。
情多想少流入橫生(至)更生十方阿鼻地獄。
情多想少。
亦分四類。
六情四想流入橫生。
七情三想身為餓鬼。
八情二想生有間獄。
九情一想生無間獄。
若純情則生十方阿鼻地獄。
阿鼻此雲無間。
概而論之。
情凝想重為毛群。
想凝情輕為羽族。
又水在上。
火在下。
情重沉下。
則近于火際矣。
是故鬼受火氣。
常被煎渴。
且若論情極。
水火交過。
乃是盡處。
猶得一二分想。
故生有間。
純情則生無間矣。
若論業極。
至謗法毀戒。
及造五逆十惡罪。
是生十方無間獄矣。
已上随情之重輕。
論次其相。
若約随類。
亦各有上中下。
方盡情渴之相也。
△四總結元地。
循造惡業雖則自招衆同分中兼有元地。
前文雲彼彼發業。
各各私受。
今考之界趣皆由情想。
循其業性。
出于自招。
業性則是殺盜淫妄等為私。
界趣則是水火風空等為同。
元地者。
如縱情惡極。
則水火報之。
如帶想惡輕則風空報之。
是為元地也。
且業報差别。
界趣則同。
随所造處。
則水火得以乘之。
蓋同分中有元地故也。
△二别釋七趣七。
一明地獄趣四。
一結前生起。
阿難此等皆是彼諸衆生(至)造十習因受六交報。
前阿難問人天等道。
為複本來自有。
為是衆生妄習生起。
又問地獄為有定處。
為複自然。
佛答意中。
謂此人天等道。
亦是自生。
亦是習起。
又此地獄亦有定處。
亦是自然。
何以知之。
假如人眼中見有好色。
心即染之。
此屬于情。
假如人眼中見有淫色。
謂聖人所呵。
我當戒之。
此屬于想。
此二者。
皆出于人之一念。
故曰亦是自生。
且不特聖人所呵。
我當戒之。
聖人所修。
我當行之。
若不顧聖人所呵當戒。
聖人所修當行。
更且放縱矣。
追求矣。
此二者。
皆出于人之所習。
故曰。
亦是習生。
此是答阿離前問。
已如上釋。
今将答其後問。
故提十習六交來說。
所言十習者。
即是十種所使煩惱。
習是習慣。
衆生于十使煩惱習慣矣。
習慣久。
彼地獄若出自然也。
所言六交者。
即是六根所變之相。
交是交互。
衆生于六根門頭。
交互造業。
造業成。
彼地獄若有定處也。
蓋十習為因。
六交為果。
此十習六交又是細釋因果之義。
△二釋十習因。
一淫習。
雲何十因阿難一者淫習(至)菩薩見欲如避火坑。
雲何一句是總徴。
阿難下别釋。
一者下明習因。
心與境會曰交接。
蓋能心為火。
所境為薪。
交接研磨不休。
則火必然矣。
亦如手摩觸動。
暖自生矣。
二習下明果相。
此根境所發欲火之相。
既為今日之習因。
而鐵床銅柱所感苦具之事。
必為異日之果報矣。
是故下結過常避。
蓋性本無火。
由淫習成火。
火現必燒。
自然之理也。
故勸當避。
△二貪習。
二者貪習交計發于相吸(至)菩薩見貪如避瘴海。
二者下明習因。
心籌前境曰交計。
蓋貪心為水。
吸境為寒。
交計吸聚不散。
則為堅冰。
亦如口縮風氣。
而有冷觸矣。
二習下明果相。
此根境所結堅冰之相。
既為今日之習因。
彼吒吒波羅等所感苦具之事。
必為異日之果報矣。
是故下結過當避。
蓋性本無水。
由貪積成水。
水溢必溺。
自然之理也。
故勸當避。
又吒吒波波羅羅忍寒聲也。
青赤白蓮凍裂色也。
加疱裂二相。
即是八寒地獄。
△三慢習。
三者慢習交陵發于相恃(至)菩薩見慢如避巨溺。
三者下明習因。
心境相勝曰交陵。
蓋心馳為流。
境騰為波。
設交陵不息。
則必積波水流矣。
亦如口舌綿味。
則必有涎流矣。
二習下明果相。
此波水者。
是今日之習因。
血河等必為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又癡水出于西國。
亦如此方之貪泉是也。
△四瞋習。
四者瞋習交沖發于相忤(至)菩薩見瞋如避誅戮。
四者下明習因。
心境相敵曰交沖。
蓋心為火氣為金。
設交沖不息。
則火烈而氣結為兇器矣。
亦如人銜冤乃心藏戈矛。
不至殺不已。
二習下明果相。
刀山鐵橛等事。
是今日之習因。
宮割斬斫等獄。
是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又宮割秦時五刑之二。
斬斫剉皆死刑。
刺是墨刑。
槌擊即笞杖之類。
△五詐習。
五者詐習交誘發于相調(至)菩薩見詐如畏豺狼。
五者下明習因。
心纏于境。
境擾于心曰交誘。
蓋心為能引。
境為所引。
設交誘不住。
則将以繩木絞校矣。
亦如水浸于田。
則必長草木矣。
二習下明果相。
繩木絞校等事是今日之習因。
杻械枷鎖等獄是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六诳習。
六者诳習交欺發于相罔(至)菩薩見诳如踐蛇虺。
六者下明習因。
心矯于境。
境又诳于心曰交欺。
蓋心為風。
境為塵。
設交欺誣罔不止。
則必以塵土穢汗而弗顧矣。
亦如空塵随風眯目而弗見矣。
二習下明果相。
飛心揚塵造奸穢污等事是今日之習因。
波溺騰擲飛墜漂淪等獄是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七怨習。
七者怨習交嫌發于銜恨(至)菩薩見怨如飲鸩酒。
七者下明習因。
心境相忤曰交嫌。
蓋心背于境。
境逆于心。
心境背逆。
遂至結恨。
故有飛石投礫等事。
亦如陰毒于人。
故有懷忿畜惡等相。
二習下明果相。
飛石投礫等事是今日之習因。
投擲擒捉等相是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又囊撲已上皆拘系罪人之具。
飛石投礫。
如張良捶秦博浪沙中。
囊撲。
如始皇囊盛二弟而撲殺之。
鸩是鸩鳥。
羽可殺人。
△八見習。
八者見習交明(至)虛妄遍執如臨毒壑。
八者下明習因。
心境互發曰交明。
蓋心生違境。
境發拒心。
心境違拒。
故有王使主吏等。
亦如行路人互相能見也。
二習下明果相。
王使執證等相是今日之習因。
勘問考訊等事是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又薩迦耶雲身見有五。
一身見執我我故。
二邊見計身斷常故。
三見取執劣為勝故。
四戒禁取于非因計因故。
五邪見撥無因果故。
此五利使。
由心境交明所發也。
△九枉習。
九者枉習交加發于誣謗(至)菩薩見枉如遭霹靂。
九者下明習因。
心乘于境。
境乘于心曰交加。
交加者。
發于誣謗者也。
以無為有。
以有為無。
非其所直而妄加之為枉。
故有合山合石等事。
亦如讒賊人逼枉良善是已。
二習下明其果相。
合山耕磨等事是今日之習因。
押捺捶按等相是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又排擠排也。
漉瀝也。
以瀝其血也。
衡者橫也。
以倒懸其頭。
故雲衡度也。
△十訟習。
十者訟習交諠發于藏覆(至)如戴高山履于巨海。
十者下明習因。
心不安于境。
境不安于心曰交諠。
交諠者。
發于覆藏者也。
人有覆失。
我不安之。
己有藏過。
彼不容之。
故訟。
猶日中不能藏影也。
二習下明其果相。
鑒見照燭是今日之習因。
業鏡對驗是異日之果報。
是故下結過當避如文。
△三釋六交報二。
一總标。
雲何六報阿難(至)所招惡報從六根出。
夫業從識造。
報必根出者有故矣。
若論造業時。
則根為因。
識為果。
以識從根生故也。
若論報時。
則識為因。
根為果。
以根從識生故也。
前雲生從順起。
死從逆流。
正謂此爾。
又所言交者。
交是交接。
如一根造業。
則餘根交相接之。
故雲交也。
又因與果交。
蓋平時造業則與報時有異。
以生對交境自相未純變故爾。
然自相雖未純變。
亦具得有因義。
如果方花。
至死時受報。
則與生時有異。
以死是自相變故爾。
然自相雖變。
亦成得有果義。
如花結果。
故雲自作業因。
自受業果。
是得因與果交也。
△二别明。
一見報。
雲何惡報從六根出(至)星火迸灑煽鼓空界。
雲何一句總徴。
下别明。
一者下标示因果。
以生時見業是因。
臨終見火是果。
蓋色心是火。
以眼識??心時。
還見是火故。
是謂因果一交也。
發明下明自相所變。
一明相是有見。
所見是異故畏。
二暗相是無見。
所見是無故恐此。
恐畏由自相所變也。
如是下明别相所變。
耳聽是水。
以火煎之。
為湯為洋銅矣。
鼻息是氣以火發之。
為煙焰矣。
舌嘗是味。
以火抟之。
為丸糜矣。
身塵是觸。
以火然之。
為灰炭矣。
心象是火。
以火益之。
為煽鼓空矣。
此諸根塵由别。
相所變。
大概因中所習是根。
果中所變是境。
此又根境一交也。
△二聞報。
二者聞報招引惡果(至)為電為雹摧碎心魄。
二者下标示因果。
以生時聞業是因。
臨終聞波濤是果。
蓋耳識回心時。
還見是水故。
是謂因果一交也。
發明下明自相所變。
一開聽。
聽種種鬧。
故神亂。
二閉聽。
寂無所聞。
故魄沉。
此沉亂由自相所變也。
如是下明别相所變。
聞聽是水。
以水注之。
為責為诘矣。
眼見是火。
以水乘之。
為吼為毒矣。
鼻息是氣。
以水遇之。
為雨為毒蟲矣。
舌嘗是味。
以水攪之。
為膿為穢矣。
身塵是觸以水激之。
為鬼畜為糞尿矣。
心意是火。
以水潑之。
為電為雹矣。
此諸根塵。
由别相所變也。
大概因中所習是根。
果中所變是境。
此又根境一交也。
△三嗅報。
三者嗅報招引惡果(至)為飛砂礰擊碎身體。
三者下标示因果。
以生時嗅業是因。
臨終見毒氣是果。
蓋鼻識回心時。
還見是毒氣故。
是謂因果一交也。
發明下明自相所變。
如是下明别相所變。
如文準思。
又質是質礙。
履。
通也。
魚敗為餒。
羹敗為爽。
此之報相。
總由氣變所緻也。
△四嘗報。
四者味報招引惡果(至)為飛熱鐵從空雨下。
四者下标示因果。
以生時嘗業是因。
臨終見鐵網猛炎是果。
蓋舌識回心時。
還見猛炎故。
是謂因果一交也。
發明下明自相所變。
如是下明别相所變。
如文準思。
然舌根造罪極廣。
一貪味為罪。
佃獵漁捕衆生是其業故。
二發語為罪。
妄言绮語兩舌惡口是其業故。
由是感鐵網猛炎等獄。
所謂出乎爾者反乎爾者也。
下為承為忍。
準此類推可知。
△五觸報。
五者觸報招引惡果(至)為墜為飛為煎為炙。
五者下标示因果。
以生時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