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正見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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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無中間。
便是無識。
内外不成。
便非根境。
故知鼻識不從。
共生明矣。
是故當知鼻香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故下結示無生。
據實而言。
鼻亦不生識。
香亦不生識。
界亦不生識。
三處推之。
都無有識。
而汝執鼻香為緣。
生于鼻識。
即是虛妄。
不知夫即鼻即香即識。
元是如來藏妙真如性。
本非因緣。
非自然嗅得也。
△四舌識。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至)因味所生以味為界。
第四辯舌識。
先牒計徴起。
小乘所執緣生為義。
大乘不然。
舌本無味識。
味亦無舌識而執舌味為緣。
生于舌識者。
此識為複因舌所生。
即以舌為界。
因味所生。
即以味為界。
今問此舌與。
味。
何界所生其識耶。
阿難若因舌生(至)元無自性雲何界生。
初從阿難若因舌生下破自生。
有甘蔗等五味方顯舌識。
今說若因舌生。
味合自出。
試嘗其舌。
為苦為甜。
舌性既苦。
不能自嘗。
孰為知覺而稱舌識。
舌性非苦。
淡性常一。
味自不生。
雲何為界。
由是而論。
舌識不從自生明矣。
次從若因味生下破他生。
若因味生。
味自為味。
雲何為識。
而稱知識。
又識性若一。
不能通變異之相。
識界若無。
焉能辨鹽酸之味。
即此而論。
舌識不從他生明矣。
三從不應虛空下破無因生。
四從若味和合下破共生。
如文。
是故當知舌味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故下結示無生。
以此而言。
舌亦不生識。
味亦不生識。
界亦不生識。
三處推之都無有識。
而汝執舌味為緣。
生于舌識。
即是虛妄。
不知即舌即味即識。
元是如來藏妙真如性。
本非因緣非自然嘗得也。
△五身識。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至)因觸所生以觸為界。
第五破身識。
先牒計徴起。
小乘一向所明緣生為義。
大乘不然。
身本無生。
觸亦非有。
而執身觸為緣。
生于身識者。
為複因身所生。
即以身為界。
因觸所生即以觸為界。
今問此身與觸。
何界所生其識耶。
阿難若因身生(至)則汝識生從誰立界。
若因身生下破自生。
以離合二緣。
為身識之境。
境若無有。
身何所識。
故知不從自生矣。
次若因觸生下破他生。
若因觸生。
必無汝身。
汝身既無。
誰辯合離。
故知不從他生矣。
從阿難物不觸知下重辯無生。
根境俱即。
不成識義。
根境俱非。
不成界義。
身觸既非。
的是無生爾。
三從合身下破無因生。
合身即為身自體性。
便是無觸。
離身即是虛空等相。
便是無身。
無識無身。
乃是無因生耶。
必不然者。
四從内外不成下破共生。
根境俱非。
中雲何立。
中既無有。
内外安生。
故知不從共生矣。
是故當知身觸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故下結示無生。
即此而論。
身亦不生識。
觸亦不生識。
界亦不生識。
三處推之。
都無有識。
而汝執身觸為緣。
生于身識。
即是虛妄。
不知即身即觸即識。
元是如來藏妙真如性。
本非因緣。
非自然觸得矣。
△六意識。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至)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第六辯意識。
先牒計徴起。
小乘一往執緣生為義。
大乘不然。
意亦不生識。
法亦不生識。
而汝所執意法為緣生于意識者。
為複因意所生。
即以意為界。
因法所生。
即以法為界。
今問此意與法。
何界所生其識耶。
阿難若因意生(至)相狀不有界雲何生。
若因意生下破自生。
意實無有生。
即有所思。
還屬前緣等法。
意則無形。
識将何用。
又識心即第八。
思量即第七。
了别即第六。
此六七八識。
若同意即意。
元是一體。
雲何所生。
若異意不同。
元無所識。
雲何意生。
故執識從自生非也。
若因法生下破他生。
五塵實法。
即色聲香味觸等是。
五塵假法。
即色空動。
靜等是。
今若因法生。
法是何法耶。
若執聲色等。
此屬五根。
若執色空等。
此屬意緣。
法尚無有。
界雲何立。
故執識從他生非也。
若離色下破無因生。
若越過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等相則是無因。
無因無得。
識何能生。
故執識從無因生非也。
生則色空下破共生。
生則色空諸法等生。
滅則色空諸法等滅。
生滅全是法塵影子。
無有體性。
所因既無。
豈有共生之識。
即許有識。
作何形狀。
二且不有。
界雲何生。
故執識從共生非也。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故下結示無生。
據實而言。
意亦不生識。
法亦不生識界亦不生識。
三處推之。
都無有識。
而汝執意法為緣。
生于意識者。
即是虛妄。
不知即意與法與識。
元是如來藏。
妙真如性。
本非因緣。
非自然可意得也。
△五辯七大四。
所言大者。
乃是無待之名。
又是常遍之義。
此七大性。
一一常遍。
一一無待。
故為大也。
又盡十方窮萬法。
不出此七性。
故為大也前五是無情。
後二是有情。
有情與無情。
總一空性融攝。
故稱常遍。
地非是水。
火不是風。
各不相借。
故稱無待。
然此七性。
不有而有。
有而不有。
慶喜未悟。
宛成七大。
所謂不有而有也。
及其既悟。
當體即真。
所謂有而不有也。
雖然。
若悟自己。
不悟目前。
隻成斷空。
若會目前。
不會自己。
終成數寶。
是故前面辯陰入界處。
一一無性。
總是藏性。
今來辯七大性。
亦都無實性。
乃是法性。
如此通徹。
方盡法源也。
△一直陳二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佛初轉法輪于小乘部中。
說諸法從緣生。
蓋随他意語。
非第一義也。
阿難不曉。
遂蹑此而難。
謂現今一切諸法變化。
皆因四大和合而有。
和合豈非因緣乎。
不然。
若諸法不藉緣生。
甯非自然乎。
今因緣自然二俱排擯。
則斯義安所歸耶。
此非阿難不知而興是難。
大意不過與後人申此問頭作七大性之總題爾。
△二标正斥迷。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至)阿難默然承佛聖旨。
阿難為佛侍者二十五年矣。
内外之學俱貫。
大小乘義皆通。
諸弟子中稱多聞第一。
喻之說藥人。
而今厭離聲聞。
發心勤求大道。
是故如來示之以第一義谛。
第一義谛即大乘無生之理。
喻之真藥。
奈何小乘習氣煩惑病深。
真藥現前。
不能分别。
真可憐愍者。
問。
阿難既通大小乘義。
何以不能副今說耶。
曰譬如小兒食酥。
不消複食。
三乘人俱名食不消。
又如因病服藥。
服之不時。
殺人必甚。
小乘雖食大乘酥。
奈何執名泥相。
故服之不消。
而至死者多矣。
非藥之過也。
阿難從阿含小教。
至于方等般若曆會豈不久耶。
猶執世間妄想因緣而自纏繞。
雖投今說。
不能分别。
是非服大乘藥之過乎。
問。
阿難遇佛而猶若是。
在今學者如何可耶。
曰否。
非此之謂也。
阿難實是大乘菩薩等同如來。
其示疑現小者。
正為我等衆生。
今日有如此病。
故懸設方法。
以瘳衆生之執耳。
豈真然也哉。
△三雙釋二非。
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至)如水成冰冰還成水。
此正說也。
非和合破自然。
和合破因緣。
謂四大。
性若非和合者。
則地在一邊。
水在一邊。
火在一邊。
風在一邊。
人之性亦在一邊。
猶如虛空不和諸色。
彼彼不相和。
彼彼不相合。
皆即是常恒不變。
若如此。
天下不成道理矣。
四大性若和合者。
同于變化。
地水火風相續相成。
生則同生。
滅則同滅。
人之性亦随其生滅。
猶如旋火輪。
和合妄生。
和合妄滅。
若如是。
天下亦不成道理矣。
阿難下别标正喻。
喻如水成冰。
冰還成水。
即如水成冰。
還有和合非和合道理否。
又如冰成水。
還有和合非和合道理否。
此中大性亦然。
執則成妄。
不執體元是真。
那有因緣自然。
及與和合非和合可說耶。
△四别釋七大七。
一地大。
汝觀地性粗為大地(至)更析鄰虛即實空性。
第一辯地大者。
先标其事。
以地大而言。
粗且勿論。
塵之細者曰微。
揀其至細者曰鄰虛。
析鄰虛塵作七分。
可為微之眇忽矣。
而猶有微色。
故名色邊際相。
若更析之。
即實空性。
以是論之。
微塵可析為空。
而地大則為微塵積矣。
理或不然。
辨見下文。
阿難若此鄰虛析成虛空(至)色猶可?空雲和合。
從阿難下廣破其執。
蓋謂色本無性。
空豈有為。
今阿難所執。
由和合故。
出生變化相。
若爾。
虛空是造作。
地大出于性為。
故牒其計而破之。
汝且觀此下破合空成色。
謂若許?微成空。
自應合空成色。
今問用幾虛空和合成色耶。
又鄰虛塵下破合色成空。
謂若許合空成色。
自應合色成空。
今問用幾鄰虛和合成空耶。
若色下奪則雙非。
許則雙成。
色猶可?下正破。
縱許鄰虛可?。
而空不可合。
何以故。
空無自體故。
必若有合。
應非虛空矣。
空既不可合。
而色亦不可?為空。
何以故。
色無自性故。
必若可?。
而色有自性矣。
由此而知。
所執和合出生變化。
總一虛妄矣。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至)應所知量循業發現。
汝元不知下以理會通。
初一句斥其不知。
如來藏一句是總。
通指法界廣大妙心之體。
下别釋四法界以明其用。
蓋性之色。
即是真空。
理法界也。
性之空。
即是真色。
事法界也。
事有千差。
其體不二。
故曰清淨。
不二之體。
事事無礙。
故曰周遍。
此四法界。
本具如來藏心。
此如來藏心。
非諸佛獨得。
而衆生是無。
乃生佛平等。
性相一如。
此一如之性。
離即離非。
是即非即。
用則遍周沙界。
不用體自寂然。
但衆生不知此個廣大妙心之體。
随緣染成十法界差别之用。
然此差别非本心有也。
其所知之量異故爾。
若以正眼觀之。
此所知雖異。
不過循業發現而已。
畢竟無有體性。
而如來藏心。
原是本然不動。
何嘗有異不異乎。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世間下結責其所迷也。
迷此廣大寂滅妙心不知。
而反執因緣生及自然性。
若執因緣生。
便是斷滅見了也。
此廣大心體。
豈可說斷滅得乎。
若執自然性。
便是常見了也。
此寂滅妙心。
豈可說常見得乎。
縱然說因緣說自然。
乃是替他分别。
替他忖度。
此個道理。
如何分别計度得。
設有分别計度得。
隻是言說相。
非是真實之義。
△二火大。
阿難火
便是無識。
内外不成。
便非根境。
故知鼻識不從。
共生明矣。
是故當知鼻香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故下結示無生。
據實而言。
鼻亦不生識。
香亦不生識。
界亦不生識。
三處推之。
都無有識。
而汝執鼻香為緣。
生于鼻識。
即是虛妄。
不知夫即鼻即香即識。
元是如來藏妙真如性。
本非因緣。
非自然嗅得也。
△四舌識。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至)因味所生以味為界。
第四辯舌識。
先牒計徴起。
小乘所執緣生為義。
大乘不然。
舌本無味識。
味亦無舌識而執舌味為緣。
生于舌識者。
此識為複因舌所生。
即以舌為界。
因味所生。
即以味為界。
今問此舌與。
味。
何界所生其識耶。
阿難若因舌生(至)元無自性雲何界生。
初從阿難若因舌生下破自生。
有甘蔗等五味方顯舌識。
今說若因舌生。
味合自出。
試嘗其舌。
為苦為甜。
舌性既苦。
不能自嘗。
孰為知覺而稱舌識。
舌性非苦。
淡性常一。
味自不生。
雲何為界。
由是而論。
舌識不從自生明矣。
次從若因味生下破他生。
若因味生。
味自為味。
雲何為識。
而稱知識。
又識性若一。
不能通變異之相。
識界若無。
焉能辨鹽酸之味。
即此而論。
舌識不從他生明矣。
三從不應虛空下破無因生。
四從若味和合下破共生。
如文。
是故當知舌味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故下結示無生。
以此而言。
舌亦不生識。
味亦不生識。
界亦不生識。
三處推之都無有識。
而汝執舌味為緣。
生于舌識。
即是虛妄。
不知即舌即味即識。
元是如來藏妙真如性。
本非因緣非自然嘗得也。
△五身識。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至)因觸所生以觸為界。
第五破身識。
先牒計徴起。
小乘一向所明緣生為義。
大乘不然。
身本無生。
觸亦非有。
而執身觸為緣。
生于身識者。
為複因身所生。
即以身為界。
因觸所生即以觸為界。
今問此身與觸。
何界所生其識耶。
阿難若因身生(至)則汝識生從誰立界。
若因身生下破自生。
以離合二緣。
為身識之境。
境若無有。
身何所識。
故知不從自生矣。
次若因觸生下破他生。
若因觸生。
必無汝身。
汝身既無。
誰辯合離。
故知不從他生矣。
從阿難物不觸知下重辯無生。
根境俱即。
不成識義。
根境俱非。
不成界義。
身觸既非。
的是無生爾。
三從合身下破無因生。
合身即為身自體性。
便是無觸。
離身即是虛空等相。
便是無身。
無識無身。
乃是無因生耶。
必不然者。
四從内外不成下破共生。
根境俱非。
中雲何立。
中既無有。
内外安生。
故知不從共生矣。
是故當知身觸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故下結示無生。
即此而論。
身亦不生識。
觸亦不生識。
界亦不生識。
三處推之。
都無有識。
而汝執身觸為緣。
生于身識。
即是虛妄。
不知即身即觸即識。
元是如來藏妙真如性。
本非因緣。
非自然觸得矣。
△六意識。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至)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第六辯意識。
先牒計徴起。
小乘一往執緣生為義。
大乘不然。
意亦不生識。
法亦不生識。
而汝所執意法為緣生于意識者。
為複因意所生。
即以意為界。
因法所生。
即以法為界。
今問此意與法。
何界所生其識耶。
阿難若因意生(至)相狀不有界雲何生。
若因意生下破自生。
意實無有生。
即有所思。
還屬前緣等法。
意則無形。
識将何用。
又識心即第八。
思量即第七。
了别即第六。
此六七八識。
若同意即意。
元是一體。
雲何所生。
若異意不同。
元無所識。
雲何意生。
故執識從自生非也。
若因法生下破他生。
五塵實法。
即色聲香味觸等是。
五塵假法。
即色空動。
靜等是。
今若因法生。
法是何法耶。
若執聲色等。
此屬五根。
若執色空等。
此屬意緣。
法尚無有。
界雲何立。
故執識從他生非也。
若離色下破無因生。
若越過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等相則是無因。
無因無得。
識何能生。
故執識從無因生非也。
生則色空下破共生。
生則色空諸法等生。
滅則色空諸法等滅。
生滅全是法塵影子。
無有體性。
所因既無。
豈有共生之識。
即許有識。
作何形狀。
二且不有。
界雲何生。
故執識從共生非也。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故下結示無生。
據實而言。
意亦不生識。
法亦不生識界亦不生識。
三處推之。
都無有識。
而汝執意法為緣。
生于意識者。
即是虛妄。
不知即意與法與識。
元是如來藏。
妙真如性。
本非因緣。
非自然可意得也。
△五辯七大四。
所言大者。
乃是無待之名。
又是常遍之義。
此七大性。
一一常遍。
一一無待。
故為大也。
又盡十方窮萬法。
不出此七性。
故為大也前五是無情。
後二是有情。
有情與無情。
總一空性融攝。
故稱常遍。
地非是水。
火不是風。
各不相借。
故稱無待。
然此七性。
不有而有。
有而不有。
慶喜未悟。
宛成七大。
所謂不有而有也。
及其既悟。
當體即真。
所謂有而不有也。
雖然。
若悟自己。
不悟目前。
隻成斷空。
若會目前。
不會自己。
終成數寶。
是故前面辯陰入界處。
一一無性。
總是藏性。
今來辯七大性。
亦都無實性。
乃是法性。
如此通徹。
方盡法源也。
△一直陳二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佛初轉法輪于小乘部中。
說諸法從緣生。
蓋随他意語。
非第一義也。
阿難不曉。
遂蹑此而難。
謂現今一切諸法變化。
皆因四大和合而有。
和合豈非因緣乎。
不然。
若諸法不藉緣生。
甯非自然乎。
今因緣自然二俱排擯。
則斯義安所歸耶。
此非阿難不知而興是難。
大意不過與後人申此問頭作七大性之總題爾。
△二标正斥迷。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至)阿難默然承佛聖旨。
阿難為佛侍者二十五年矣。
内外之學俱貫。
大小乘義皆通。
諸弟子中稱多聞第一。
喻之說藥人。
而今厭離聲聞。
發心勤求大道。
是故如來示之以第一義谛。
第一義谛即大乘無生之理。
喻之真藥。
奈何小乘習氣煩惑病深。
真藥現前。
不能分别。
真可憐愍者。
問。
阿難既通大小乘義。
何以不能副今說耶。
曰譬如小兒食酥。
不消複食。
三乘人俱名食不消。
又如因病服藥。
服之不時。
殺人必甚。
小乘雖食大乘酥。
奈何執名泥相。
故服之不消。
而至死者多矣。
非藥之過也。
阿難從阿含小教。
至于方等般若曆會豈不久耶。
猶執世間妄想因緣而自纏繞。
雖投今說。
不能分别。
是非服大乘藥之過乎。
問。
阿難遇佛而猶若是。
在今學者如何可耶。
曰否。
非此之謂也。
阿難實是大乘菩薩等同如來。
其示疑現小者。
正為我等衆生。
今日有如此病。
故懸設方法。
以瘳衆生之執耳。
豈真然也哉。
△三雙釋二非。
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至)如水成冰冰還成水。
此正說也。
非和合破自然。
和合破因緣。
謂四大。
性若非和合者。
則地在一邊。
水在一邊。
火在一邊。
風在一邊。
人之性亦在一邊。
猶如虛空不和諸色。
彼彼不相和。
彼彼不相合。
皆即是常恒不變。
若如此。
天下不成道理矣。
四大性若和合者。
同于變化。
地水火風相續相成。
生則同生。
滅則同滅。
人之性亦随其生滅。
猶如旋火輪。
和合妄生。
和合妄滅。
若如是。
天下亦不成道理矣。
阿難下别标正喻。
喻如水成冰。
冰還成水。
即如水成冰。
還有和合非和合道理否。
又如冰成水。
還有和合非和合道理否。
此中大性亦然。
執則成妄。
不執體元是真。
那有因緣自然。
及與和合非和合可說耶。
△四别釋七大七。
一地大。
汝觀地性粗為大地(至)更析鄰虛即實空性。
第一辯地大者。
先标其事。
以地大而言。
粗且勿論。
塵之細者曰微。
揀其至細者曰鄰虛。
析鄰虛塵作七分。
可為微之眇忽矣。
而猶有微色。
故名色邊際相。
若更析之。
即實空性。
以是論之。
微塵可析為空。
而地大則為微塵積矣。
理或不然。
辨見下文。
阿難若此鄰虛析成虛空(至)色猶可?空雲和合。
從阿難下廣破其執。
蓋謂色本無性。
空豈有為。
今阿難所執。
由和合故。
出生變化相。
若爾。
虛空是造作。
地大出于性為。
故牒其計而破之。
汝且觀此下破合空成色。
謂若許?微成空。
自應合空成色。
今問用幾虛空和合成色耶。
又鄰虛塵下破合色成空。
謂若許合空成色。
自應合色成空。
今問用幾鄰虛和合成空耶。
若色下奪則雙非。
許則雙成。
色猶可?下正破。
縱許鄰虛可?。
而空不可合。
何以故。
空無自體故。
必若有合。
應非虛空矣。
空既不可合。
而色亦不可?為空。
何以故。
色無自性故。
必若可?。
而色有自性矣。
由此而知。
所執和合出生變化。
總一虛妄矣。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至)應所知量循業發現。
汝元不知下以理會通。
初一句斥其不知。
如來藏一句是總。
通指法界廣大妙心之體。
下别釋四法界以明其用。
蓋性之色。
即是真空。
理法界也。
性之空。
即是真色。
事法界也。
事有千差。
其體不二。
故曰清淨。
不二之體。
事事無礙。
故曰周遍。
此四法界。
本具如來藏心。
此如來藏心。
非諸佛獨得。
而衆生是無。
乃生佛平等。
性相一如。
此一如之性。
離即離非。
是即非即。
用則遍周沙界。
不用體自寂然。
但衆生不知此個廣大妙心之體。
随緣染成十法界差别之用。
然此差别非本心有也。
其所知之量異故爾。
若以正眼觀之。
此所知雖異。
不過循業發現而已。
畢竟無有體性。
而如來藏心。
原是本然不動。
何嘗有異不異乎。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世間下結責其所迷也。
迷此廣大寂滅妙心不知。
而反執因緣生及自然性。
若執因緣生。
便是斷滅見了也。
此廣大心體。
豈可說斷滅得乎。
若執自然性。
便是常見了也。
此寂滅妙心。
豈可說常見得乎。
縱然說因緣說自然。
乃是替他分别。
替他忖度。
此個道理。
如何分别計度得。
設有分别計度得。
隻是言說相。
非是真實之義。
△二火大。
阿難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