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指掌疏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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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汝耳自聞何關身口。
口來問義。
身起欽承。
○是故應知非一終六。
非六終一。
終不汝根元一元六。
初命觀總徴。
四相非可遽斷。
深入必由一門。
故教以且觀六根。
蓋欲就六根中選取一門。
以為下手處故。
問以為一為六者。
為欲顯示非一非六令其薦取圓通妙性。
○阿難下一六别破。
複有二義。
一破一不成。
二破六非義。
破一中先牒次難。
佛意以若言一者則耳可作眼。
眼可作耳。
故難以耳何不見。
目何不聞。
若果眼耳互通例知頭可作足。
足可作頭。
以兩根尚通何況一身。
故又難以頭奚不履。
足奚無語。
然一身尚不互通況複六根各異。
是知所謂是一者非也。
破六中先牒六問一。
次答一難通。
牒六問一者。
佛意以若此六根決定成六者。
應彼此不能相知。
故問以今與說法六根誰來領受。
答一難通中答以我用耳聞者。
單用一根也。
佛言汝耳自聞者縱許其單用一根也。
單用一根應不通于餘根故。
難以何關身口。
然現見口來問義身起欽承。
明是耳與身口彼此相通餘根例爾。
是知所謂決定成六者亦非也。
○是故下總遣妄計。
是故應知者謂以是俱非之故。
又複應知說非亦不是也。
三終字俱作畢竟之詞。
意謂若果非一則畢竟是六。
故曰非一終六。
若果非六則畢竟是一。
故曰非六終一。
蓋上是以非遣是。
此複以是遣非。
恐聞以是遣非。
仍歸元計。
而言元一元六。
故末以終不等遣之。
謂畢竟不可作如是說也。
三正答所問四。
一立理。
二舉喻。
二法合。
四結答。
初。
阿難。
當知是根非一非六。
由無始來颠倒淪替。
故于圓湛一六義生。
○汝須陀洹。
雖得六銷猶未亡一。
初承上立理。
言是一是六既不可說。
非一非六又不可說者。
當知是中各有理路存焉。
良以是根未結理絕數量。
故曰非一非六。
正由非一非六。
故我上來不許說是一及與是六。
無始約是根已結。
背覺合塵故曰颠倒。
自是沉淪于色香味觸。
更替乎見聞覺知。
凡夫位中既攬塵而成六。
已入見道即離境而成一。
是故于彼圓滿湛然本無一六之性。
而有一六之義生焉。
然既有一有六。
故我上來。
亦不許說非一及與非六。
○汝須下指人證有。
金剛般若雲。
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然塵既不緣根無所偶。
是曰六銷。
言雖得者有未許真銷之意。
以未能絕待故。
六用暫伏似惟一體。
故曰猶未亡一。
既未亡一是猶有待。
故知所謂六銷者非是真銷。
蓋必并一亦亡乃真銷耳。
正脈雲。
不止初果四果亦然。
以彼道成盡灰六用。
為灰斷涅槃故也。
二舉喻。
如太虛空參合群器。
由器形異名之異空。
除器觀空說空為一。
○彼太虛空。
雲何為汝成同不同。
何況更名是一非一。
初正喻前理。
太虛空喻圓湛之性。
依根緣塵故以參合群器喻之。
器形異喻六塵各别。
六塵各别性亦似異。
由此凡夫妄執為六故以名之異空喻之。
除器觀空喻忘塵觀性。
忘塵觀性性乃似一。
由此初果妄計為一故以說空為一喻之。
○彼太下就喻遣情。
言虛空正除器時并不為汝除器成同。
正參器時亦不為汝安器成異。
是則除器自除器。
安器自安器。
而彼虛空雲何為汝除器成同。
安器成不同(不同即異)也。
據此則見同見異已屬妄情。
何況更為安立名言而說是一非一。
(非一猶雲是異)不益見其妄耶。
此義宛似前文。
終不汝根元一元六之義。
故釋為就喻遣情。
法中義可以意會。
三法合二。
一總合。
二别合。
初。
則汝了知六受用根亦複如是。
了知二字有二釋。
一是教誡之語。
謂既已說喻。
教以了知根性亦同太虛空也。
二是召根之言。
謂了了常知之體。
領納受用之用。
義同太虛故雲亦複如是。
二别合二。
一合參器成異。
二合除器成一。
初六。
一因色成見。
二因聲成聞。
三因香成嗅。
四因味成嘗。
五因觸成覺。
六因法成知。
初。
由明暗等二種相形。
于妙圓中粘湛發見。
見精映色結色成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因名眼體如葡萄朵。
浮根四塵流逸奔色。
明暗者色塵總相。
别攝多種故置等言。
雖攝多種總則惟二。
故仍雲二種。
相形者互相形顯。
如對暗顯明。
對明顯暗等。
妙圓者妙覺圓明。
即指真心。
黏猶引也。
言真心本湛元無見聞等相。
緣以明暗相形遂于妙圓之中引起湛然不動之體。
發而為能見之精故。
見精映色者。
謂能見之精既發。
仍複映現乎色。
前雲如太虛空參合群器。
即喻此耳。
結色成根者。
既已映現乎色自能結取乎色。
因之以成浮勝根也。
根元目為等者。
目即是名言初成勝義根時元隻名為清淨四大。
尚無濁染之号。
正脈雲。
目為清淨四大者。
明其雖屬四大而其相最為微細。
聖目天眼方能見之。
凡夫莫睹。
非浮根所能比也。
因名眼體等者。
灌頂雲。
聖眼可見非無相狀。
故表其如葡萄朵。
令不見者知其有細色故。
顯宗論雲。
眼根極微居眼星上。
體清徹故如秋泉水。
浮根四塵者。
諸至于浮根成時凡夫共見。
四塵濁染則無複清淨名矣。
灌頂雲。
浮勝二根粗細雖殊。
皆以能成地水火風所成色香味觸八法為體。
今于勝義說能造四大。
浮塵說所造四塵者。
就名互影耳。
愚謂塵者以濁染為義。
勝義初結濁染不形。
故但言四大。
大者以因種得名。
浮根既成因種便蘊。
如桃杏果若成時。
能生因種便蘊蓄于内。
故但言四塵耳。
流逸奔色者。
浮根既成日與色塵相對。
遂令見精流蕩縱逸日奔于色。
不能超越。
自此與耳等諸根永成相背。
前雲因器形異名之異空。
即喻此耳。
二因聲成聞。
由動靜等二種相擊。
于妙圓中粘湛發聽。
聽精映聲卷聲成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因名耳體如新卷葉。
浮根四塵流逸奔聲。
此下五根之文大義與眼根俱同。
不須詳釋。
唯略明變換字義而已。
動靜者聲塵總相。
别攝多聲名等。
總惟動靜曰二。
相擊者互相攻擊。
如動來攻靜則靜塵隐。
靜來攻動則動塵滅也。
卷者收攝義。
謂音聲虛散取之唯收攝而已。
新卷葉即初出荷葉也。
顯宗論雲。
耳根極微居耳穴内。
旋環而住如卷桦皮。
三因香成嗅。
由通塞等二種相發。
于妙圓中粘湛發嗅。
嗅精映香納香成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因名鼻體如雙垂爪。
浮根四塵流逸奔香。
通塞者香塵總相。
别攝多香曰等。
總惟通塞曰二。
相發者互相顯發。
如因通顯塞。
因塞顯通等。
納者吸引義。
謂香塵屬氣取之唯吸引而已。
雙垂爪即雙爪下垂也。
顯宗論雲。
鼻根極微居鼻頞内。
背上面下如雙垂爪。
四因味成嘗。
由恬變等二種相參。
于妙圓中黏湛發嘗。
嘗精映味絞味成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因名舌體如初偃月。
浮根四塵流逸奔味。
恬者靜義。
約離時言。
變者動義。
約合時言。
此亦味塵總相。
别該多味名等。
總惟恬變名二。
相參者互相參比。
謂比恬知變。
比變知恬也。
絞者旋卷義。
謂味塵無相旋卷方知。
故舌根取味唯用旋卷而已。
初偃月即初出偃仆之月。
如朔後三四日者是也。
婆沙論雲。
舌根極微布在舌上。
形如半月。
五因觸成覺。
由離合等二種相摩。
于妙圓中黏湛發覺。
覺精映觸抟觸成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因名身體如腰鼓颡。
浮根四塵流逸奔觸。
離合者觸塵總相。
等則該乎别相。
二則唯約總言。
以此别乃總中之别故。
相摩者互相交過。
謂離去合來。
合去離來。
如兩手相摩互交而互過也。
抟者領取義。
謂觸塵合知無庸外緣。
惟有領取而已。
腰鼓颡者灌頂雲。
颡鼓筐也。
兩頭圓闊。
中央狹少。
即今之杖鼓。
俱舍論雲。
身根極微遍住身分。
女如鼓颡。
男如指鞘。
六因法成知。
由生滅等二種相續。
于妙圓中粘湛發知。
知精映法攬法成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因名意思如幽室見。
浮根四塵流逸奔法。
生滅者法塵總相。
等義準前。
總唯生滅故言二種。
生滅不停故言相續。
謂生已複滅滅已又生也。
攬者總持義。
言法惟影事要須總持。
始得緣之耳。
意思心根也。
依于勝義。
今以能依顯于所依。
為顯有意思處即勝義根耳。
幽室見者。
内照法塵如幽暗室中能見相似境故。
浮根四塵指肉團心也。
狀如蓮華。
朝開暮合。
不同相宗惟取末那思量為意根故。
參器成異竟。
二合除器成一。
阿難。
如是六根。
由彼覺明。
有明明覺失彼精了。
粘妄發光。
○是以汝今離暗離明無有見體。
離動離靜元無聽質。
無通無塞嗅性不生。
非變非恬嘗無所出。
不離不合覺觸本無。
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初極顯六妄。
如是六根仍指六根中性。
其性亦由覺上加明展轉成妄。
故曰由彼覺明雲雲。
覺明二字先出所依之真。
謂本覺妙明也。
有明明覺者次明所起之妄。
謂妄為明覺也。
然此即是無明。
晦昧真心故雲失彼精了。
謂失彼本覺妙明精真了然之體。
真妄和合而成賴耶識也。
賴耶既已成立。
轉生見相二分。
見随相異故雲粘妄發先。
謂粘染相分中六塵之妄發起見分中六性之光也。
據此則有明明覺已是虛妄。
況夫失彼精了黏妄發光。
猶為妄之極矣。
○是以下正合前喻。
言六性既由粘妄發光。
不粘則光沈六寂。
故雲離暗離明無有見體。
乃至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是六性已銷也。
六性已銷惟有賴耶獨存。
二乘不知認為涅槃。
是未能亡一也。
前雲除器觀空說空為一。
即喻此耳。
總上法合竟。
四結答。
汝但不循動靜合離恬變通塞生滅明暗如是十二諸有為相。
○随拔一根脫黏内伏。
伏歸元真發本明耀。
○耀性發明。
諸餘五粘應拔圓脫。
不由前塵所起知見。
初答雲何逆流。
(準前阿難有三問。
一問雲何逆流。
今世尊以汝但不循等答之)佛意以逆流無别但不循塵則是也。
是則汝但不循四字便是圓通下手功夫。
與前第一義中以湛二字皆切教耳。
動靜等塵不依尋常次序列者。
佛意密示耳門先入餘可互解矣。
俱稱有為相者。
以體是可作之法又能招緻生死果故。
據此則有為即含生死。
循塵便随欲流。
不循即逆。
此釋不獨與阿難問處相應。
即前佛教自驗圓根科中欲逆生死欲流之語。
亦因此益明。
○随拔下答深入一門。
(二問雲何深入一門。
今世尊以随拔一根等答之)拔者選取義。
佛意以一門非定。
但随自機宜于六根中選取一根可耳。
脫粘内伏等乃示以解脫之法。
脫黏者脫離粘塵。
即入流亡所動靜不生也。
内伏者内伏根性。
即如是漸增聞所聞盡也。
伏歸元真者。
伏之又伏并伏亦遣。
還歸本元真體。
即盡聞不住。
覺所覺空。
乃至生滅既滅寂滅現前也。
發本明耀者。
靜極光通。
寂照含虛。
即圓通極緻。
獲二勝而發三用也。
一門深入之義于此備見。
○耀性下答六根清淨。
(三問雲何能令六根一時清淨。
今世尊。
以耀性發明等答之)佛意以欲得諸根圓脫隻須耀性發明即現成也。
耀性發明句乃重牒上義。
謂本體光耀之性既已發明顯現。
所謂常光現前是也。
後雲常光現前。
根塵識心應時銷落。
此言諸餘五黏應拔圓脫。
斷可知矣。
五粘者餘五粘塵之根。
應拔者應其所拔之一。
圓脫者即時圓滿脫落。
雖即時圓滿脫落亦非全無。
但自後所起知見不由前塵耳。
正答所問竟。
四結示利益(即圓通妙用也)三。
一寄根互用。
二根塵雙銷。
三例顯圓妙。
初二。
一正示。
二驗知。
初。
明不循根寄根明發。
由是六根互相為用。
承上知見不由塵起。
照用唯從性發。
故曰明不循根。
謂本有之明不更循彼六根。
見聞異稱也。
寄猶托也。
寄根明發者。
謂知見起時六根中随寄一根。
六明俱發。
所謂不由前塵者以此。
由是六根等者。
謂由是随寄一根。
六明俱發之故。
或用眼作耳。
或用耳作眼等。
随用皆得故曰六根互用。
此圓通勝妙之用。
已略見于此矣。
二驗知。
阿難。
汝豈不知。
今此會中阿那律陀無目而見。
?難陀龍無耳而聽。
殑伽神女非鼻聞香。
驕梵缽提異舌知味。
舜若多神無身覺觸。
如來光中映令暫現。
既為風質其體元無。
諸滅盡定得寂聲聞如此會中摩诃迦葉久滅意根。
圓明了知不因心念。
重呼阿難者。
欲假現會以證互用之實也。
汝豈不知者乃返問語。
意言其朝夕聚首斷無不知之理故。
阿那律陁白飯王子。
此翻無貧。
以多劫巨富為名。
初出家以樂睡彼呵精進失目。
後以三昧力故别有天眼。
半頭而發故雲無目而見。
此見不循眼寄頭明發者也。
?難陀此雲善歡喜。
摩竭陀國龍名。
按聾字從龍從耳故知龍非無耳。
但不能聞聲如無耳故。
或曰用角為聽。
此聞不循耳寄角明發者也。
殑伽河名。
即是恒河。
神女為主河之神。
如此方洛神湘妃之類。
非鼻聞香者不用鼻而聞香。
驕梵缽提此雲牛呞。
食後虛呞如牛。
佛恐世人生謗。
敕令久住天上。
異舌知味者離于舌而知味。
此上二人皆不循本根寄餘明發者也。
舜若多此雲空。
神以空名。
即主空神。
無身覺觸者。
無有身形惟心能覺。
此覺不循身寄心明發者也。
恐問無身誰知有神。
故曰如來光中映令暫現。
蓋以空神苦無身形不能為佛作禮。
佛慈攝授光映令現。
雖光映令現其質如風。
暫時即滅。
故雲既為風質其體元無。
後雲空行神祇并風神王無色界天同時稽首。
皆光映令現也。
滅盡定者九次第最後之名。
亦名滅受想定。
受想二陰俱不行故。
又九次第中前八凡位所修。
後一聖位所修。
此定一成即證涅槃。
故曰得寂聲聞。
佛弟子中成此甚多。
故首置諸言。
如此會中等舉一例諸也。
摩诃迦葉此雲大龜氏。
佛弟子中頭陀第一。
久滅意根者意根指第七識言。
迦葉自得滅盡定時六識不行。
第七思量亦盡。
故雲久滅。
圓明了知者。
餘之五根根根圓明。
皆能了知。
初不假于第七心根。
及第六念慮。
故雲不因心念。
此知不循意寄五明發者也。
然此以上六人。
三是業報感現。
三是小乘修得。
尚能互用如此。
況獲真實圓通。
寄根明發其互用之妙自應别有不可思議者矣。
寄根互用竟。
二根塵雙銷。
阿難。
今汝諸根若圓拔已内瑩發光。
如是浮塵及器世間諸變化相。
如湯消冰。
應念化成無上知覺。
選一根而俱該六根。
一即一切故曰諸根圓拔。
設由塵而至滅結。
次第解了名為若圓拔已。
内瑩發光者體淨用現也。
浮塵即内之根身。
器世即外之世界。
此二皆屬有為。
總歸壞滅。
故雲諸變化相。
然既屬變化則舉體全空。
唯是一心。
皆由不了唯心執為實有。
遂緻内外定位情器攸分。
今既諸根圓拔一性圓通。
内瑩發光。
六妄不起。
一性圓通而理可融事。
故雲如湯消冰。
六妄不起而全事皆理。
故雲應念化覺。
雖佛所證亦不外此。
故又以無上稱之。
三例顯圓妙。
阿難。
如彼世人聚見于眼。
若令急合暗相現前。
六根黯然頭足相類。
○彼人以手循體外繞。
彼雖不見頭足一辨知覺是同。
緣見因明暗成無見。
不明自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
○根塵既銷。
雲何覺明不成圓妙。
初舉理具似礙。
上科情器即該根塵。
而言應念化覺。
人或疑之故先舉世人為例。
世人即指凡夫。
聚見于眼者。
根身既成結聚見性于眼中也。
急合者緊閉貌。
不見于明故雲暗相現前。
此似為根礙矣。
由塵暗故自覺六根俱昧。
故曰黯然。
黯然者全黑貌。
頭足相類者。
一類無所覺知此似為塵礙也。
○彼人下明無礙為例。
彼人者即指合眼之人。
手循體繞者。
從頭至足順體扪摩也。
彼雖不見者。
雖字顯非真實不見。
但未辨故。
頭足一辨者。
謂頭與足共辨能摩之手。
頭既覺知是手。
足亦覺知是手。
故雲知覺是同。
既知覺是同全不藉眼。
則根固無礙于性矣。
若爾正合眼時何故不見。
故曰緣見因明等。
謂緣以見明之時因明而發。
至于暗相現前似成無見。
豈知不明之際見暗之性自發。
暗不能昏。
則塵又何礙于性哉。
是知凡夫理具已自無礙。
用此為例。
則下之事造圓妙可想見矣。
○根塵下顯事造圓妙。
根塵既銷意指圓通聖人。
根謂浮塵即前情世間。
塵謂外境即前器世間。
前雲如湯消冰。
故雲既銷。
又雲應念化成無上知覺。
故曰雲何不成圓妙。
是知雲何者。
非問詞乃決詞。
言凡夫根塵未銷其性已自無礙。
況夫圓通聖人根塵既銷。
雲何覺明而有不成圓妙之理。
此必無也。
(正脈雲。
通前二義論之。
前一義為略示因果全功。
令懸知究竟極果。
後一義為詳示初心方便令切曉下手功夫)總結大科分門以定二義竟。
二驗證以釋二疑二。
一驗釋根性斷滅疑。
二證釋别有結元疑。
初二。
一阿難錯解謬難。
二如來以事驗釋。
初三。
一難因果相違。
二難先後異說。
三請大慈開發。
初。
阿難白佛言。
世尊。
如佛說言。
因地覺心欲求常住。
要與果位名目相應。
○世尊。
如來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庵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
是七種名稱謂雖别。
清淨圓滿體性堅凝。
如金剛王常住不壞。
○若此見聽。
離于明暗動靜通塞畢竟無體。
猶如念心離于前塵本無所有。
○雲何将此畢竟斷滅以為修因。
欲獲如來七常住果。
初按定第一義宗。
如佛說言者指第一義門中說。
彼雲。
若于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
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
是顯因心要與果覺相應。
今阿難義取彼說。
故雲因地覺心雲雲。
因地覺心者。
謂因地中發覺初心即前本修因心也。
欲求者即前佛乘。
常住者即前不生滅義。
名目相應者不必名同。
但義符彼名即是耳。
○世尊下引顯果名常住。
菩提智果。
轉煩惱成。
即下佛性之号。
涅槃斷果離。
生死證。
即下真如之号。
真如者不妄不變即上涅槃之體。
佛性者純覺無情。
即上菩提之體。
蓋上二以出纏為名。
此二乃指體為目。
庵摩羅識義翻無垢。
乃佛性純淨之相。
空如來藏意顯離染。
乃真如純淨之相。
此二又是以相為名。
大圓鏡智轉第八識相應心品與無垢識同時而發。
普照十方圓現塵刹乃果位之勝用。
此一又是以用為名。
通收出纏二名。
指體二名。
顯相二名。
召用一名。
故曰是七種名。
或名菩提。
或名涅槃。
乃至或名鏡智。
故雲稱謂雖别。
雖别者顯非真别。
以同具淨圓堅凝常住義故。
清淨圓滿者揀異因位。
以凡夫染而不淨。
二乘菩薩淨而不圓。
唯佛獨淨獨圓。
此又以七名中除淨識鏡智。
餘皆通于因位故以此揀也。
體性堅凝者。
堅固凝定即常住不動之義。
金剛帝釋之寶其體最堅。
稱之為王者以最勝故。
用此為喻顯上七名。
同一常住不壞惟佛所證也。
○若此下謬解根性斷滅。
前雲離明離暗無有見體。
離動離靜元無聽質等。
意明離于所緣唯一精明。
以合除器觀空。
說空為一之喻。
非言其畢竟斷滅。
阿難不知而雲若此見聽。
(舉二性該六性)離于明暗動靜通塞(舉三塵該六塵)畢竟無體。
蓋謬解佛語根性為斷滅也。
既已謬解仍複謬證。
而雲猶如念心念心即六識心也。
離塵無有是佛破識中義。
今根性實不如彼。
其宗因不成已自可知。
○雲何下難佛自宗相違。
斷滅為因欲獲常果。
是因地覺心與果位名目全不相應。
故難以雲何将此畢竟斷滅等也。
難因果相違竟。
二難先後異說。
世尊。
若離明暗見畢竟空。
如無前塵念自性滅。
○進退循環微細推求本無我心及我心所。
将誰立因求無上覺。
○如來先說湛精圓常。
○違越誠言終成戲論。
雲何如來真實語者。
初重牒謬解之義。
意謂若果離于明暗等塵見聞等性畢竟空無。
如前破識中無有前塵六識念盧自性滅者。
仍有大過。
敢為世尊言之。
○進退下慮其并因亦無。
進退者前思後想。
循環者周而複始。
微細推求者着意跟尋如來所說義也。
我心指識心言。
心所指根性言。
以根為識所依故。
言阿難初以六識為心。
三番破奪遂不敢認。
及别求真心。
佛乃示以見性。
今因謬解佛語并見亦不敢認。
故曰本無我心及我心所。
既二者俱無則法身斷滅。
無法可為因心。
故曰将誰立因求無上覺。
○如來下回述顯見之語。
先說者即指顯見中說。
不動不雜曰湛。
超情離見曰精。
無礙不分曰圓。
不滅不失不還曰常。
雖以四義統收要皆取于畢竟不斷義也。
○違越下難佛自語相違。
言如來說法素以誠言自許。
如金剛般若經雲。
如來是真語者。
實語者。
本經前文亦雲。
無上法王是真實語。
今觀如來現說離明離暗無有見體。
先說湛精圓常畢竟不斷。
後先異說豈不違越誠言。
違越猶背離也。
背離誠言自近矯亂。
豈不終成戲論。
戲論則诳妄無實。
故難以雲何如來等也。
三請大慈開發。
惟垂大慈開我蒙吝。
雖則兩陳難問終不敢決定疑佛。
故仍求垂慈開發也。
蒙謂昧于現說。
吝謂執于先聞。
取舍未決勢須求開。
阿難錯解謬難竟。
二如來以事驗釋三。
一許以除疑。
二即事驗證。
三結示因果。
初。
佛告阿難。
汝學多聞未盡諸漏。
心中徒知颠倒所因。
真倒現前實未能識。
○恐汝誠心猶未信伏。
吾今試将塵俗諸事當除汝疑。
初切責颠倒。
汝學多聞者責以專于憶持。
以學即笃志研習義也。
未盡諸漏者責以緩于修行。
四漏中但盡見漏。
尚餘三漏故曰未盡。
是皆由于修行力緩智斷不猛耳。
颠倒即指識心。
所因即指根性。
言識由根現以根為所依因故。
觀上文阿難指根性為心所。
是已知此義。
但知猶未盡故言徒也。
真倒指以根為斷言之。
言識心雖稱颠倒不過出入生死。
而根性果若斷滅則為永堕佛種。
是知執根為斷者正是真倒現前。
觀阿難引同識心正見其不自覺知。
故責以實未識也。
○恐汝下正許除疑。
佛意以責其未識。
雖似信伏未必出于誠心。
故曰恐汝誠心猶未信伏。
若順義回文。
應雲恐汝猶未誠心信伏。
蓋知其不是心悅誠服也。
吾今試将等者仍用方便引發。
務令誠服之意。
試用也。
塵俗諸事即指下擊鐘引夢。
以擊鐘引夢皆塵勞中世俗事故。
當除汝疑者許以因事必能除疑。
而冀其誠心信伏之意。
即寓于中矣。
二即事驗證二。
一擊鐘驗常。
二引夢驗常。
初三。
一問聞答聞。
二問聲答聲。
三詳與斥破。
初二。
一三番問答。
二雙以審定。
初。
即時如來敕羅睺羅擊鐘一聲問阿難言。
汝今聞不。
阿難大衆俱言我聞。
○鐘歇無聲佛又問言。
汝今聞不。
阿難大衆俱言不聞。
○時羅睺羅又擊一聲佛又問言。
汝今聞不。
阿難大衆又言俱聞。
初問答定有。
問以聞不者令其自驗有無。
答以我聞者自驗有聞也。
○鐘歇下問答定無。
鐘歇非實無聞知其必定錯會。
故重為審問。
答以不聞者果然錯會也。
○時羅下問答顯違。
言果其無聞則聞性斷滅。
理實不爾故三為緻問。
又言俱聞者。
明系違前不聞猶不自覺也。
二雙以審定。
佛問阿難。
汝雲何聞雲何不聞。
○阿難大衆俱白佛言。
鐘聲若擊則我得聞。
擊久聲銷音響雙絕則名無聞。
初雙審。
聞性真常不從緣起。
恐其不知故雙審也。
○阿難下雙定。
鐘聲若擊則我得聞者依然錯會有聲乃有聞也。
擊久聲銷則名無聞者依然錯會無聲則無聞也。
聲餘曰音。
音餘曰響。
此且審定。
至答聲之後乃為破斥。
問聞答聞竟。
二問聲答聲二。
一三番問答。
二雙以審定。
初。
如來又敕羅睺擊鐘問阿難言。
爾今聲不。
阿難大衆俱言有聲。
○少選聲銷佛又問言。
爾今聲不。
阿難大衆答言無聲。
○有頃羅睺更來撞鐘佛又問言。
爾今聲不。
阿難大衆俱言有聲。
初問答定有。
問以聲不者令其驗聲有無。
悟知聞非有無也。
俱言有聲者。
但知聲有不悟聞非無也。
○少選下問答定無。
少選須臾時也。
聲銷自是無聲。
非是無聞。
恐其混亂故重為審問。
答言無聲者。
但知聲無不悟聞非無也。
○有頃下問答顯亂。
有頃頃刻間也。
聲銷既惟聲無。
非是聞無。
更撞亦唯聲有。
作是聞有。
知其必然混亂故三為緻問。
俱言有聲者。
隻知随口答話。
不知醉翁之意不在酒也。
二雙以審定。
佛問阿難。
汝雲何聲雲何無聲。
○阿難大衆俱白佛言。
鐘聲若擊則名有聲。
擊久聲銷言響雙絕則名無聲。
初雙審。
聲是無常。
有無從緣。
恐其不知故雙審也。
○阿難下雙定。
答以擊則名有不擊名無者。
亦知聲是無常。
有無從緣。
惜其于聞性真常不以緣有緣無。
終竟不悟也。
聞聲答聲竟。
三詳與斥破三。
一責以矯亂。
二破其謬說。
三總為結斥。
初。
佛語阿難及諸大衆。
汝今雲何自語矯亂。
○大衆阿難俱時問佛。
我今雲何名為矯亂。
○佛言。
我問汝聞汝則言聞。
又問汝聲汝則言聲。
唯聞與聲報答無定。
如是雲何不名矯亂。
初佛責矯亂。
雲何者怪責之詞。
明系聲有聲無而言聞有聞無。
不是無知強說。
定是知而混說。
故責以自語矯亂。
○大衆下衆未心伏。
雲何者辯正之詞。
意言聲有則聞。
無則無聞。
鐘擊則聲不則無聲。
據實而答分明不混。
故辨以雲何矯亂。
○佛言下佛以義折。
佛意以聞有聞無。
聲有聲無。
理無二是。
我前問汝聞有聞無。
汝則答我聞有聞無。
我又問汝聲有聲無。
汝亦答我聲有聲無。
唯此聞之有無與聲之有無籠侗報答。
兩無定實。
如是強混雲何不名矯亂。
而固辨之耶。
二破其謬說。
阿難。
聲銷無響汝說無聞。
若實無聞聞性已滅。
同于枯木。
鐘聲更擊汝雲何知。
○知有知無。
自是聲塵或無或有。
豈彼聞性為汝有無。
○聞實雲無。
誰知無者。
初據說為破。
破意以聲銷無響汝便說為無聞。
若實無有聞者則是聞性已滅。
同于枯木杳無生性。
及乎鐘聲更擊則應不知。
汝又雲何能知。
是汝所謂無聲無聞者謬矣。
○知有下約義申明。
申義以汝之聞性。
既于聲有之時知有。
聲無之時知無。
自是聲塵在汝聞性中或無或有。
豈彼聞性為汝聲塵為有為無。
此約正義論也。
○末二句防其謬辨。
(恐謂知有之時于境能别。
可說有聞。
知無之時于境不别。
豈真有聞耶。
故此防雲)聞實雲無誰知無者。
雲猶是也。
謂若聞性實是無者則應并知亦無。
以元是一精明故。
果其并知亦無又是誰來為知無之者。
要知既有知無之者。
即有聞無之者。
是汝所謂知無之時不許有聞者。
特謬辨耳。
三總為結斥。
是故阿難。
聲于聞中自有生滅。
非為汝聞聲生聲滅令汝聞性為有為無。
○汝尚颠倒惑聲為聞。
何怪昏迷以常為斷。
○終不應言。
離諸動靜閉塞開通說聞無性。
初牒結正義。
上雲知有知無自是聲塵或無或有。
今雲聲于聞中自有生滅。
上雲豈彼聞性為汝有無。
今雲非為汝聞聲生聲滅。
令汝聞性為有為無。
明是牒前所說而結常住之正義也。
○汝尚下深斥昏迷。
汝尚颠倒者斥其無正知見。
由無正知見故明是聲有聲無。
而言聞有聞無。
故曰惑聲為聞。
既惑聲為聞聲無便謂聞無。
何怪乎前之昏昏迷迷以聞性真常謂為畢竟斷滅。
猶如念心。
此如來深責其颠倒特甚。
雖語似不怪正所以深怪之耳。
○終不下極顯性常。
動靜聲塵諠寂也。
閉塞開通耳根缺具也。
言此聞性。
不惟離于塵之動靜不可說其無性。
即便離于根之閉塞開通亦不可說其無性。
故以終不應言等遮之。
總結擊鐘驗常竟。
二引夢驗常(因上科根塵雙離理深難信。
故此科舉夢中不無驗之。
又為假此例出形銷命謝聞性不無義也)三。
一睡夢有聞。
二寤覺猶憶。
三極顯性常。
初。
如重睡人眠熟床枕。
其家有人于彼睡時搗練舂米。
其人夢中聞舂搗聲别作他物。
或為擊鼓。
或為撞鐘。
即于夢中自怪其鐘為木石響。
重睡者揀輕睡。
眠熟者揀暫昏。
言輕睡之人雖眠熟聞聲必醒。
即重睡人若暫昏聞聲亦醒。
惟重睡人而又眠熟聞聲不醒方成夢事。
故以重熟二字揀之。
槌砧打衣曰搗練。
杵臼細谷曰舂米。
此二皆聒耳聲也。
夢中聞聲顯聞性真常。
别作他物顯意識昏昧。
雖曰昏昧猶是随念分别。
至雲或為擊鼓或為撞鐘。
又屬計度分别。
然必帶識言者以識依根現因識之有益顯根之有故。
即于夢中等乃展轉計度也。
自怪其鐘不言鼓者。
與下科互出。
以夢中昏昧為鐘為鼓二一無定故。
木響石響元是槌砧杵臼之聲。
夢中不能分辨故自怪也。
二寤覺猶憶。
于時忽寤遄知杵音。
自告家人。
我正夢時惑此舂音将為鼓響。
于時忽寤者聒甚自醒也。
遄速也。
才寤便了故曰遄知。
能搗能舂皆可稱為杵音。
自告家人者即說以夢中事也。
舂音亦該搗音以二字義同故。
惑為鼓響不言鐘者。
互出如上。
又寤後說夢。
不能全憶及全同故。
必兼寤後言者。
以寤後不憶。
夢中有聞或可不信。
既寤後猶能憶述。
益顯夢中有聞為不虛矣。
三極顯性常。
阿難。
是人夢中豈憶靜搖開閉通塞。
○其形雖寐聞性不昏。
縱汝形銷命光遷謝此性雲何為汝銷滅。
初證前可信。
靜寂搖動塵也。
開閉通塞根也。
一往閉即是塞。
開即是通。
或可閉約病障。
塞約物壅。
開謂病去。
通言物離也。
豈憶者言眠熟則根塵俱忘。
況夫夢中豈能記憶。
既不憶而能聞。
則前之所謂根塵雙離而聞性不無者信矣。
○其形下以睡例死。
言如我上說人當眠熟之時。
其形雖寐而聞性不昏。
以此為例則知形銷不銷。
命謝不謝。
故雲縱汝形銷等也。
命光即是命根。
而言光者以有虛妄明了義故。
此性即指聞性。
雲何為汝等者。
乃反顯之詞。
正以極顯聞性不為汝之形銷命謝便随之而俱銷俱滅也。
(正脈問雲。
既此根性動靜無關。
生死不礙。
如來何言離動離靜元無聽質耶。
答雲。
佛言離塵無聽質者為無聚聞于耳。
結滞為根之聽質也。
此質若忘則遍周法界之聞性方以全彰。
豈令反成斷滅乎。
此方明出元無聽質之故。
顯其自是阿難謬解。
非佛自語相違耳。
吳興曰。
前阿難通疑六根離塵無體。
而如來别顯聞性為常。
誠為發起耳根圓通機也)即事驗證竟三結示因果二。
一結示生滅因果。
二結示真常因果。
初(聞性真常。
人各性具。
現見衆生堕于無常。
應有因果故此結示)。
以諸衆生從無始來循諸色聲逐念流轉。
曾不開悟性淨妙常。
不循所常逐諸生滅。
由是生生雜染流轉。
從無始來者極言其迷之久也。
循諸色聲者見色奔色。
聞聲趣聲。
六塵中舉二以攝餘故。
逐念流轉者。
謂既循色聲必逐妄念。
(六識也)既逐妄念則生住異滅流轉不停也。
正以流轉不停蔽于真常。
妄念紛纭違于淨妙。
視若永失故曰曾不開悟。
性即本元自性。
約未結根時言之。
塵不能染曰淨。
根不能系曰妙。
生不能生滅不能滅曰常。
雖三義并稱而唯重常字。
下文自見不循所常者。
不循所有常性逆流深入也。
逐諸生滅者。
唯随六處識心内搖外奔也。
此該惑業二道。
為生滅之因。
由是者承上生滅之因言之。
謂由是生滅之因。
生生世世在于六道雜染法中輪流轉變無休息也。
此屬苦道。
為生滅之果。
二結示真常因果。
若棄生滅守于真常。
常光現前。
根塵識心應時銷落。
想相為塵識情為垢。
二俱遠離。
則汝法眼應時清明。
雲何不成無上知覺。
若棄生滅者。
不逐生滅識心攀緣妄境。
守于真常者。
唯依真常之性亡塵盡根。
前文所謂脫黏内伏是也。
常光現前者。
從真常之體發圓照之光。
明明曆曆不昧不昏。
前文所謂伏歸元真發本明耀是也。
根塵識心應時銷落者。
謂常光既已現前遇事便融。
根塵識心俱不可得。
前文所謂耀性發明諸根圓拔。
一切浮塵及器世間諸變化相如湯銷冰是也。
(前不言識者。
以識無自體。
托根塵現。
根塵尚銷不言可知故)想即是識。
所緣塵相即是法眼中塵。
識即是想。
所依情根即是法眼中垢。
二俱遠離則垢不能染。
塵不能昏。
故曰應時清明。
法眼者。
見道眼也。
清明則前途易辨。
亦該修道。
此為真常之因。
雲何不成等有二義。
一者法眼清明。
觸目無非道場。
前文所謂應念化成無上知覺是也。
二者前途易辨。
無上菩提可成。
此屬證道。
乃為真常之果。
然此兩番結示。
依生滅則不出輪回。
依真常則能成正覺。
其抑揚勸勉之意已自可見。
驗釋根性斷滅疑竟。
楞嚴經指掌疏卷四
汝耳自聞何關身口。
口來問義。
身起欽承。
○是故應知非一終六。
非六終一。
終不汝根元一元六。
初命觀總徴。
四相非可遽斷。
深入必由一門。
故教以且觀六根。
蓋欲就六根中選取一門。
以為下手處故。
問以為一為六者。
為欲顯示非一非六令其薦取圓通妙性。
○阿難下一六别破。
複有二義。
一破一不成。
二破六非義。
破一中先牒次難。
佛意以若言一者則耳可作眼。
眼可作耳。
故難以耳何不見。
目何不聞。
若果眼耳互通例知頭可作足。
足可作頭。
以兩根尚通何況一身。
故又難以頭奚不履。
足奚無語。
然一身尚不互通況複六根各異。
是知所謂是一者非也。
破六中先牒六問一。
次答一難通。
牒六問一者。
佛意以若此六根決定成六者。
應彼此不能相知。
故問以今與說法六根誰來領受。
答一難通中答以我用耳聞者。
單用一根也。
佛言汝耳自聞者縱許其單用一根也。
單用一根應不通于餘根故。
難以何關身口。
然現見口來問義身起欽承。
明是耳與身口彼此相通餘根例爾。
是知所謂決定成六者亦非也。
○是故下總遣妄計。
是故應知者謂以是俱非之故。
又複應知說非亦不是也。
三終字俱作畢竟之詞。
意謂若果非一則畢竟是六。
故曰非一終六。
若果非六則畢竟是一。
故曰非六終一。
蓋上是以非遣是。
此複以是遣非。
恐聞以是遣非。
仍歸元計。
而言元一元六。
故末以終不等遣之。
謂畢竟不可作如是說也。
三正答所問四。
一立理。
二舉喻。
二法合。
四結答。
初。
阿難。
當知是根非一非六。
由無始來颠倒淪替。
故于圓湛一六義生。
○汝須陀洹。
雖得六銷猶未亡一。
初承上立理。
言是一是六既不可說。
非一非六又不可說者。
當知是中各有理路存焉。
良以是根未結理絕數量。
故曰非一非六。
正由非一非六。
故我上來不許說是一及與是六。
無始約是根已結。
背覺合塵故曰颠倒。
自是沉淪于色香味觸。
更替乎見聞覺知。
凡夫位中既攬塵而成六。
已入見道即離境而成一。
是故于彼圓滿湛然本無一六之性。
而有一六之義生焉。
然既有一有六。
故我上來。
亦不許說非一及與非六。
○汝須下指人證有。
金剛般若雲。
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然塵既不緣根無所偶。
是曰六銷。
言雖得者有未許真銷之意。
以未能絕待故。
六用暫伏似惟一體。
故曰猶未亡一。
既未亡一是猶有待。
故知所謂六銷者非是真銷。
蓋必并一亦亡乃真銷耳。
正脈雲。
不止初果四果亦然。
以彼道成盡灰六用。
為灰斷涅槃故也。
二舉喻。
如太虛空參合群器。
由器形異名之異空。
除器觀空說空為一。
○彼太虛空。
雲何為汝成同不同。
何況更名是一非一。
初正喻前理。
太虛空喻圓湛之性。
依根緣塵故以參合群器喻之。
器形異喻六塵各别。
六塵各别性亦似異。
由此凡夫妄執為六故以名之異空喻之。
除器觀空喻忘塵觀性。
忘塵觀性性乃似一。
由此初果妄計為一故以說空為一喻之。
○彼太下就喻遣情。
言虛空正除器時并不為汝除器成同。
正參器時亦不為汝安器成異。
是則除器自除器。
安器自安器。
而彼虛空雲何為汝除器成同。
安器成不同(不同即異)也。
據此則見同見異已屬妄情。
何況更為安立名言而說是一非一。
(非一猶雲是異)不益見其妄耶。
此義宛似前文。
終不汝根元一元六之義。
故釋為就喻遣情。
法中義可以意會。
三法合二。
一總合。
二别合。
初。
則汝了知六受用根亦複如是。
了知二字有二釋。
一是教誡之語。
謂既已說喻。
教以了知根性亦同太虛空也。
二是召根之言。
謂了了常知之體。
領納受用之用。
義同太虛故雲亦複如是。
二别合二。
一合參器成異。
二合除器成一。
初六。
一因色成見。
二因聲成聞。
三因香成嗅。
四因味成嘗。
五因觸成覺。
六因法成知。
初。
由明暗等二種相形。
于妙圓中粘湛發見。
見精映色結色成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因名眼體如葡萄朵。
浮根四塵流逸奔色。
明暗者色塵總相。
别攝多種故置等言。
雖攝多種總則惟二。
故仍雲二種。
相形者互相形顯。
如對暗顯明。
對明顯暗等。
妙圓者妙覺圓明。
即指真心。
黏猶引也。
言真心本湛元無見聞等相。
緣以明暗相形遂于妙圓之中引起湛然不動之體。
發而為能見之精故。
見精映色者。
謂能見之精既發。
仍複映現乎色。
前雲如太虛空參合群器。
即喻此耳。
結色成根者。
既已映現乎色自能結取乎色。
因之以成浮勝根也。
根元目為等者。
目即是名言初成勝義根時元隻名為清淨四大。
尚無濁染之号。
正脈雲。
目為清淨四大者。
明其雖屬四大而其相最為微細。
聖目天眼方能見之。
凡夫莫睹。
非浮根所能比也。
因名眼體等者。
灌頂雲。
聖眼可見非無相狀。
故表其如葡萄朵。
令不見者知其有細色故。
顯宗論雲。
眼根極微居眼星上。
體清徹故如秋泉水。
浮根四塵者。
諸至于浮根成時凡夫共見。
四塵濁染則無複清淨名矣。
灌頂雲。
浮勝二根粗細雖殊。
皆以能成地水火風所成色香味觸八法為體。
今于勝義說能造四大。
浮塵說所造四塵者。
就名互影耳。
愚謂塵者以濁染為義。
勝義初結濁染不形。
故但言四大。
大者以因種得名。
浮根既成因種便蘊。
如桃杏果若成時。
能生因種便蘊蓄于内。
故但言四塵耳。
流逸奔色者。
浮根既成日與色塵相對。
遂令見精流蕩縱逸日奔于色。
不能超越。
自此與耳等諸根永成相背。
前雲因器形異名之異空。
即喻此耳。
二因聲成聞。
由動靜等二種相擊。
于妙圓中粘湛發聽。
聽精映聲卷聲成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因名耳體如新卷葉。
浮根四塵流逸奔聲。
此下五根之文大義與眼根俱同。
不須詳釋。
唯略明變換字義而已。
動靜者聲塵總相。
别攝多聲名等。
總惟動靜曰二。
相擊者互相攻擊。
如動來攻靜則靜塵隐。
靜來攻動則動塵滅也。
卷者收攝義。
謂音聲虛散取之唯收攝而已。
新卷葉即初出荷葉也。
顯宗論雲。
耳根極微居耳穴内。
旋環而住如卷桦皮。
三因香成嗅。
由通塞等二種相發。
于妙圓中粘湛發嗅。
嗅精映香納香成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因名鼻體如雙垂爪。
浮根四塵流逸奔香。
通塞者香塵總相。
别攝多香曰等。
總惟通塞曰二。
相發者互相顯發。
如因通顯塞。
因塞顯通等。
納者吸引義。
謂香塵屬氣取之唯吸引而已。
雙垂爪即雙爪下垂也。
顯宗論雲。
鼻根極微居鼻頞内。
背上面下如雙垂爪。
四因味成嘗。
由恬變等二種相參。
于妙圓中黏湛發嘗。
嘗精映味絞味成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因名舌體如初偃月。
浮根四塵流逸奔味。
恬者靜義。
約離時言。
變者動義。
約合時言。
此亦味塵總相。
别該多味名等。
總惟恬變名二。
相參者互相參比。
謂比恬知變。
比變知恬也。
絞者旋卷義。
謂味塵無相旋卷方知。
故舌根取味唯用旋卷而已。
初偃月即初出偃仆之月。
如朔後三四日者是也。
婆沙論雲。
舌根極微布在舌上。
形如半月。
五因觸成覺。
由離合等二種相摩。
于妙圓中黏湛發覺。
覺精映觸抟觸成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因名身體如腰鼓颡。
浮根四塵流逸奔觸。
離合者觸塵總相。
等則該乎别相。
二則唯約總言。
以此别乃總中之别故。
相摩者互相交過。
謂離去合來。
合去離來。
如兩手相摩互交而互過也。
抟者領取義。
謂觸塵合知無庸外緣。
惟有領取而已。
腰鼓颡者灌頂雲。
颡鼓筐也。
兩頭圓闊。
中央狹少。
即今之杖鼓。
俱舍論雲。
身根極微遍住身分。
女如鼓颡。
男如指鞘。
六因法成知。
由生滅等二種相續。
于妙圓中粘湛發知。
知精映法攬法成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因名意思如幽室見。
浮根四塵流逸奔法。
生滅者法塵總相。
等義準前。
總唯生滅故言二種。
生滅不停故言相續。
謂生已複滅滅已又生也。
攬者總持義。
言法惟影事要須總持。
始得緣之耳。
意思心根也。
依于勝義。
今以能依顯于所依。
為顯有意思處即勝義根耳。
幽室見者。
内照法塵如幽暗室中能見相似境故。
浮根四塵指肉團心也。
狀如蓮華。
朝開暮合。
不同相宗惟取末那思量為意根故。
參器成異竟。
二合除器成一。
阿難。
如是六根。
由彼覺明。
有明明覺失彼精了。
粘妄發光。
○是以汝今離暗離明無有見體。
離動離靜元無聽質。
無通無塞嗅性不生。
非變非恬嘗無所出。
不離不合覺觸本無。
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初極顯六妄。
如是六根仍指六根中性。
其性亦由覺上加明展轉成妄。
故曰由彼覺明雲雲。
覺明二字先出所依之真。
謂本覺妙明也。
有明明覺者次明所起之妄。
謂妄為明覺也。
然此即是無明。
晦昧真心故雲失彼精了。
謂失彼本覺妙明精真了然之體。
真妄和合而成賴耶識也。
賴耶既已成立。
轉生見相二分。
見随相異故雲粘妄發先。
謂粘染相分中六塵之妄發起見分中六性之光也。
據此則有明明覺已是虛妄。
況夫失彼精了黏妄發光。
猶為妄之極矣。
○是以下正合前喻。
言六性既由粘妄發光。
不粘則光沈六寂。
故雲離暗離明無有見體。
乃至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是六性已銷也。
六性已銷惟有賴耶獨存。
二乘不知認為涅槃。
是未能亡一也。
前雲除器觀空說空為一。
即喻此耳。
總上法合竟。
四結答。
汝但不循動靜合離恬變通塞生滅明暗如是十二諸有為相。
○随拔一根脫黏内伏。
伏歸元真發本明耀。
○耀性發明。
諸餘五粘應拔圓脫。
不由前塵所起知見。
初答雲何逆流。
(準前阿難有三問。
一問雲何逆流。
今世尊以汝但不循等答之)佛意以逆流無别但不循塵則是也。
是則汝但不循四字便是圓通下手功夫。
與前第一義中以湛二字皆切教耳。
動靜等塵不依尋常次序列者。
佛意密示耳門先入餘可互解矣。
俱稱有為相者。
以體是可作之法又能招緻生死果故。
據此則有為即含生死。
循塵便随欲流。
不循即逆。
此釋不獨與阿難問處相應。
即前佛教自驗圓根科中欲逆生死欲流之語。
亦因此益明。
○随拔下答深入一門。
(二問雲何深入一門。
今世尊以随拔一根等答之)拔者選取義。
佛意以一門非定。
但随自機宜于六根中選取一根可耳。
脫粘内伏等乃示以解脫之法。
脫黏者脫離粘塵。
即入流亡所動靜不生也。
内伏者内伏根性。
即如是漸增聞所聞盡也。
伏歸元真者。
伏之又伏并伏亦遣。
還歸本元真體。
即盡聞不住。
覺所覺空。
乃至生滅既滅寂滅現前也。
發本明耀者。
靜極光通。
寂照含虛。
即圓通極緻。
獲二勝而發三用也。
一門深入之義于此備見。
○耀性下答六根清淨。
(三問雲何能令六根一時清淨。
今世尊。
以耀性發明等答之)佛意以欲得諸根圓脫隻須耀性發明即現成也。
耀性發明句乃重牒上義。
謂本體光耀之性既已發明顯現。
所謂常光現前是也。
後雲常光現前。
根塵識心應時銷落。
此言諸餘五黏應拔圓脫。
斷可知矣。
五粘者餘五粘塵之根。
應拔者應其所拔之一。
圓脫者即時圓滿脫落。
雖即時圓滿脫落亦非全無。
但自後所起知見不由前塵耳。
正答所問竟。
四結示利益(即圓通妙用也)三。
一寄根互用。
二根塵雙銷。
三例顯圓妙。
初二。
一正示。
二驗知。
初。
明不循根寄根明發。
由是六根互相為用。
承上知見不由塵起。
照用唯從性發。
故曰明不循根。
謂本有之明不更循彼六根。
見聞異稱也。
寄猶托也。
寄根明發者。
謂知見起時六根中随寄一根。
六明俱發。
所謂不由前塵者以此。
由是六根等者。
謂由是随寄一根。
六明俱發之故。
或用眼作耳。
或用耳作眼等。
随用皆得故曰六根互用。
此圓通勝妙之用。
已略見于此矣。
二驗知。
阿難。
汝豈不知。
今此會中阿那律陀無目而見。
?難陀龍無耳而聽。
殑伽神女非鼻聞香。
驕梵缽提異舌知味。
舜若多神無身覺觸。
如來光中映令暫現。
既為風質其體元無。
諸滅盡定得寂聲聞如此會中摩诃迦葉久滅意根。
圓明了知不因心念。
重呼阿難者。
欲假現會以證互用之實也。
汝豈不知者乃返問語。
意言其朝夕聚首斷無不知之理故。
阿那律陁白飯王子。
此翻無貧。
以多劫巨富為名。
初出家以樂睡彼呵精進失目。
後以三昧力故别有天眼。
半頭而發故雲無目而見。
此見不循眼寄頭明發者也。
?難陀此雲善歡喜。
摩竭陀國龍名。
按聾字從龍從耳故知龍非無耳。
但不能聞聲如無耳故。
或曰用角為聽。
此聞不循耳寄角明發者也。
殑伽河名。
即是恒河。
神女為主河之神。
如此方洛神湘妃之類。
非鼻聞香者不用鼻而聞香。
驕梵缽提此雲牛呞。
食後虛呞如牛。
佛恐世人生謗。
敕令久住天上。
異舌知味者離于舌而知味。
此上二人皆不循本根寄餘明發者也。
舜若多此雲空。
神以空名。
即主空神。
無身覺觸者。
無有身形惟心能覺。
此覺不循身寄心明發者也。
恐問無身誰知有神。
故曰如來光中映令暫現。
蓋以空神苦無身形不能為佛作禮。
佛慈攝授光映令現。
雖光映令現其質如風。
暫時即滅。
故雲既為風質其體元無。
後雲空行神祇并風神王無色界天同時稽首。
皆光映令現也。
滅盡定者九次第最後之名。
亦名滅受想定。
受想二陰俱不行故。
又九次第中前八凡位所修。
後一聖位所修。
此定一成即證涅槃。
故曰得寂聲聞。
佛弟子中成此甚多。
故首置諸言。
如此會中等舉一例諸也。
摩诃迦葉此雲大龜氏。
佛弟子中頭陀第一。
久滅意根者意根指第七識言。
迦葉自得滅盡定時六識不行。
第七思量亦盡。
故雲久滅。
圓明了知者。
餘之五根根根圓明。
皆能了知。
初不假于第七心根。
及第六念慮。
故雲不因心念。
此知不循意寄五明發者也。
然此以上六人。
三是業報感現。
三是小乘修得。
尚能互用如此。
況獲真實圓通。
寄根明發其互用之妙自應别有不可思議者矣。
寄根互用竟。
二根塵雙銷。
阿難。
今汝諸根若圓拔已内瑩發光。
如是浮塵及器世間諸變化相。
如湯消冰。
應念化成無上知覺。
選一根而俱該六根。
一即一切故曰諸根圓拔。
設由塵而至滅結。
次第解了名為若圓拔已。
内瑩發光者體淨用現也。
浮塵即内之根身。
器世即外之世界。
此二皆屬有為。
總歸壞滅。
故雲諸變化相。
然既屬變化則舉體全空。
唯是一心。
皆由不了唯心執為實有。
遂緻内外定位情器攸分。
今既諸根圓拔一性圓通。
内瑩發光。
六妄不起。
一性圓通而理可融事。
故雲如湯消冰。
六妄不起而全事皆理。
故雲應念化覺。
雖佛所證亦不外此。
故又以無上稱之。
三例顯圓妙。
阿難。
如彼世人聚見于眼。
若令急合暗相現前。
六根黯然頭足相類。
○彼人以手循體外繞。
彼雖不見頭足一辨知覺是同。
緣見因明暗成無見。
不明自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
○根塵既銷。
雲何覺明不成圓妙。
初舉理具似礙。
上科情器即該根塵。
而言應念化覺。
人或疑之故先舉世人為例。
世人即指凡夫。
聚見于眼者。
根身既成結聚見性于眼中也。
急合者緊閉貌。
不見于明故雲暗相現前。
此似為根礙矣。
由塵暗故自覺六根俱昧。
故曰黯然。
黯然者全黑貌。
頭足相類者。
一類無所覺知此似為塵礙也。
○彼人下明無礙為例。
彼人者即指合眼之人。
手循體繞者。
從頭至足順體扪摩也。
彼雖不見者。
雖字顯非真實不見。
但未辨故。
頭足一辨者。
謂頭與足共辨能摩之手。
頭既覺知是手。
足亦覺知是手。
故雲知覺是同。
既知覺是同全不藉眼。
則根固無礙于性矣。
若爾正合眼時何故不見。
故曰緣見因明等。
謂緣以見明之時因明而發。
至于暗相現前似成無見。
豈知不明之際見暗之性自發。
暗不能昏。
則塵又何礙于性哉。
是知凡夫理具已自無礙。
用此為例。
則下之事造圓妙可想見矣。
○根塵下顯事造圓妙。
根塵既銷意指圓通聖人。
根謂浮塵即前情世間。
塵謂外境即前器世間。
前雲如湯消冰。
故雲既銷。
又雲應念化成無上知覺。
故曰雲何不成圓妙。
是知雲何者。
非問詞乃決詞。
言凡夫根塵未銷其性已自無礙。
況夫圓通聖人根塵既銷。
雲何覺明而有不成圓妙之理。
此必無也。
(正脈雲。
通前二義論之。
前一義為略示因果全功。
令懸知究竟極果。
後一義為詳示初心方便令切曉下手功夫)總結大科分門以定二義竟。
二驗證以釋二疑二。
一驗釋根性斷滅疑。
二證釋别有結元疑。
初二。
一阿難錯解謬難。
二如來以事驗釋。
初三。
一難因果相違。
二難先後異說。
三請大慈開發。
初。
阿難白佛言。
世尊。
如佛說言。
因地覺心欲求常住。
要與果位名目相應。
○世尊。
如來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庵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
是七種名稱謂雖别。
清淨圓滿體性堅凝。
如金剛王常住不壞。
○若此見聽。
離于明暗動靜通塞畢竟無體。
猶如念心離于前塵本無所有。
○雲何将此畢竟斷滅以為修因。
欲獲如來七常住果。
初按定第一義宗。
如佛說言者指第一義門中說。
彼雲。
若于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
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
是顯因心要與果覺相應。
今阿難義取彼說。
故雲因地覺心雲雲。
因地覺心者。
謂因地中發覺初心即前本修因心也。
欲求者即前佛乘。
常住者即前不生滅義。
名目相應者不必名同。
但義符彼名即是耳。
○世尊下引顯果名常住。
菩提智果。
轉煩惱成。
即下佛性之号。
涅槃斷果離。
生死證。
即下真如之号。
真如者不妄不變即上涅槃之體。
佛性者純覺無情。
即上菩提之體。
蓋上二以出纏為名。
此二乃指體為目。
庵摩羅識義翻無垢。
乃佛性純淨之相。
空如來藏意顯離染。
乃真如純淨之相。
此二又是以相為名。
大圓鏡智轉第八識相應心品與無垢識同時而發。
普照十方圓現塵刹乃果位之勝用。
此一又是以用為名。
通收出纏二名。
指體二名。
顯相二名。
召用一名。
故曰是七種名。
或名菩提。
或名涅槃。
乃至或名鏡智。
故雲稱謂雖别。
雖别者顯非真别。
以同具淨圓堅凝常住義故。
清淨圓滿者揀異因位。
以凡夫染而不淨。
二乘菩薩淨而不圓。
唯佛獨淨獨圓。
此又以七名中除淨識鏡智。
餘皆通于因位故以此揀也。
體性堅凝者。
堅固凝定即常住不動之義。
金剛帝釋之寶其體最堅。
稱之為王者以最勝故。
用此為喻顯上七名。
同一常住不壞惟佛所證也。
○若此下謬解根性斷滅。
前雲離明離暗無有見體。
離動離靜元無聽質等。
意明離于所緣唯一精明。
以合除器觀空。
說空為一之喻。
非言其畢竟斷滅。
阿難不知而雲若此見聽。
(舉二性該六性)離于明暗動靜通塞(舉三塵該六塵)畢竟無體。
蓋謬解佛語根性為斷滅也。
既已謬解仍複謬證。
而雲猶如念心念心即六識心也。
離塵無有是佛破識中義。
今根性實不如彼。
其宗因不成已自可知。
○雲何下難佛自宗相違。
斷滅為因欲獲常果。
是因地覺心與果位名目全不相應。
故難以雲何将此畢竟斷滅等也。
難因果相違竟。
二難先後異說。
世尊。
若離明暗見畢竟空。
如無前塵念自性滅。
○進退循環微細推求本無我心及我心所。
将誰立因求無上覺。
○如來先說湛精圓常。
○違越誠言終成戲論。
雲何如來真實語者。
初重牒謬解之義。
意謂若果離于明暗等塵見聞等性畢竟空無。
如前破識中無有前塵六識念盧自性滅者。
仍有大過。
敢為世尊言之。
○進退下慮其并因亦無。
進退者前思後想。
循環者周而複始。
微細推求者着意跟尋如來所說義也。
我心指識心言。
心所指根性言。
以根為識所依故。
言阿難初以六識為心。
三番破奪遂不敢認。
及别求真心。
佛乃示以見性。
今因謬解佛語并見亦不敢認。
故曰本無我心及我心所。
既二者俱無則法身斷滅。
無法可為因心。
故曰将誰立因求無上覺。
○如來下回述顯見之語。
先說者即指顯見中說。
不動不雜曰湛。
超情離見曰精。
無礙不分曰圓。
不滅不失不還曰常。
雖以四義統收要皆取于畢竟不斷義也。
○違越下難佛自語相違。
言如來說法素以誠言自許。
如金剛般若經雲。
如來是真語者。
實語者。
本經前文亦雲。
無上法王是真實語。
今觀如來現說離明離暗無有見體。
先說湛精圓常畢竟不斷。
後先異說豈不違越誠言。
違越猶背離也。
背離誠言自近矯亂。
豈不終成戲論。
戲論則诳妄無實。
故難以雲何如來等也。
三請大慈開發。
惟垂大慈開我蒙吝。
雖則兩陳難問終不敢決定疑佛。
故仍求垂慈開發也。
蒙謂昧于現說。
吝謂執于先聞。
取舍未決勢須求開。
阿難錯解謬難竟。
二如來以事驗釋三。
一許以除疑。
二即事驗證。
三結示因果。
初。
佛告阿難。
汝學多聞未盡諸漏。
心中徒知颠倒所因。
真倒現前實未能識。
○恐汝誠心猶未信伏。
吾今試将塵俗諸事當除汝疑。
初切責颠倒。
汝學多聞者責以專于憶持。
以學即笃志研習義也。
未盡諸漏者責以緩于修行。
四漏中但盡見漏。
尚餘三漏故曰未盡。
是皆由于修行力緩智斷不猛耳。
颠倒即指識心。
所因即指根性。
言識由根現以根為所依因故。
觀上文阿難指根性為心所。
是已知此義。
但知猶未盡故言徒也。
真倒指以根為斷言之。
言識心雖稱颠倒不過出入生死。
而根性果若斷滅則為永堕佛種。
是知執根為斷者正是真倒現前。
觀阿難引同識心正見其不自覺知。
故責以實未識也。
○恐汝下正許除疑。
佛意以責其未識。
雖似信伏未必出于誠心。
故曰恐汝誠心猶未信伏。
若順義回文。
應雲恐汝猶未誠心信伏。
蓋知其不是心悅誠服也。
吾今試将等者仍用方便引發。
務令誠服之意。
試用也。
塵俗諸事即指下擊鐘引夢。
以擊鐘引夢皆塵勞中世俗事故。
當除汝疑者許以因事必能除疑。
而冀其誠心信伏之意。
即寓于中矣。
二即事驗證二。
一擊鐘驗常。
二引夢驗常。
初三。
一問聞答聞。
二問聲答聲。
三詳與斥破。
初二。
一三番問答。
二雙以審定。
初。
即時如來敕羅睺羅擊鐘一聲問阿難言。
汝今聞不。
阿難大衆俱言我聞。
○鐘歇無聲佛又問言。
汝今聞不。
阿難大衆俱言不聞。
○時羅睺羅又擊一聲佛又問言。
汝今聞不。
阿難大衆又言俱聞。
初問答定有。
問以聞不者令其自驗有無。
答以我聞者自驗有聞也。
○鐘歇下問答定無。
鐘歇非實無聞知其必定錯會。
故重為審問。
答以不聞者果然錯會也。
○時羅下問答顯違。
言果其無聞則聞性斷滅。
理實不爾故三為緻問。
又言俱聞者。
明系違前不聞猶不自覺也。
二雙以審定。
佛問阿難。
汝雲何聞雲何不聞。
○阿難大衆俱白佛言。
鐘聲若擊則我得聞。
擊久聲銷音響雙絕則名無聞。
初雙審。
聞性真常不從緣起。
恐其不知故雙審也。
○阿難下雙定。
鐘聲若擊則我得聞者依然錯會有聲乃有聞也。
擊久聲銷則名無聞者依然錯會無聲則無聞也。
聲餘曰音。
音餘曰響。
此且審定。
至答聲之後乃為破斥。
問聞答聞竟。
二問聲答聲二。
一三番問答。
二雙以審定。
初。
如來又敕羅睺擊鐘問阿難言。
爾今聲不。
阿難大衆俱言有聲。
○少選聲銷佛又問言。
爾今聲不。
阿難大衆答言無聲。
○有頃羅睺更來撞鐘佛又問言。
爾今聲不。
阿難大衆俱言有聲。
初問答定有。
問以聲不者令其驗聲有無。
悟知聞非有無也。
俱言有聲者。
但知聲有不悟聞非無也。
○少選下問答定無。
少選須臾時也。
聲銷自是無聲。
非是無聞。
恐其混亂故重為審問。
答言無聲者。
但知聲無不悟聞非無也。
○有頃下問答顯亂。
有頃頃刻間也。
聲銷既惟聲無。
非是聞無。
更撞亦唯聲有。
作是聞有。
知其必然混亂故三為緻問。
俱言有聲者。
隻知随口答話。
不知醉翁之意不在酒也。
二雙以審定。
佛問阿難。
汝雲何聲雲何無聲。
○阿難大衆俱白佛言。
鐘聲若擊則名有聲。
擊久聲銷言響雙絕則名無聲。
初雙審。
聲是無常。
有無從緣。
恐其不知故雙審也。
○阿難下雙定。
答以擊則名有不擊名無者。
亦知聲是無常。
有無從緣。
惜其于聞性真常不以緣有緣無。
終竟不悟也。
聞聲答聲竟。
三詳與斥破三。
一責以矯亂。
二破其謬說。
三總為結斥。
初。
佛語阿難及諸大衆。
汝今雲何自語矯亂。
○大衆阿難俱時問佛。
我今雲何名為矯亂。
○佛言。
我問汝聞汝則言聞。
又問汝聲汝則言聲。
唯聞與聲報答無定。
如是雲何不名矯亂。
初佛責矯亂。
雲何者怪責之詞。
明系聲有聲無而言聞有聞無。
不是無知強說。
定是知而混說。
故責以自語矯亂。
○大衆下衆未心伏。
雲何者辯正之詞。
意言聲有則聞。
無則無聞。
鐘擊則聲不則無聲。
據實而答分明不混。
故辨以雲何矯亂。
○佛言下佛以義折。
佛意以聞有聞無。
聲有聲無。
理無二是。
我前問汝聞有聞無。
汝則答我聞有聞無。
我又問汝聲有聲無。
汝亦答我聲有聲無。
唯此聞之有無與聲之有無籠侗報答。
兩無定實。
如是強混雲何不名矯亂。
而固辨之耶。
二破其謬說。
阿難。
聲銷無響汝說無聞。
若實無聞聞性已滅。
同于枯木。
鐘聲更擊汝雲何知。
○知有知無。
自是聲塵或無或有。
豈彼聞性為汝有無。
○聞實雲無。
誰知無者。
初據說為破。
破意以聲銷無響汝便說為無聞。
若實無有聞者則是聞性已滅。
同于枯木杳無生性。
及乎鐘聲更擊則應不知。
汝又雲何能知。
是汝所謂無聲無聞者謬矣。
○知有下約義申明。
申義以汝之聞性。
既于聲有之時知有。
聲無之時知無。
自是聲塵在汝聞性中或無或有。
豈彼聞性為汝聲塵為有為無。
此約正義論也。
○末二句防其謬辨。
(恐謂知有之時于境能别。
可說有聞。
知無之時于境不别。
豈真有聞耶。
故此防雲)聞實雲無誰知無者。
雲猶是也。
謂若聞性實是無者則應并知亦無。
以元是一精明故。
果其并知亦無又是誰來為知無之者。
要知既有知無之者。
即有聞無之者。
是汝所謂知無之時不許有聞者。
特謬辨耳。
三總為結斥。
是故阿難。
聲于聞中自有生滅。
非為汝聞聲生聲滅令汝聞性為有為無。
○汝尚颠倒惑聲為聞。
何怪昏迷以常為斷。
○終不應言。
離諸動靜閉塞開通說聞無性。
初牒結正義。
上雲知有知無自是聲塵或無或有。
今雲聲于聞中自有生滅。
上雲豈彼聞性為汝有無。
今雲非為汝聞聲生聲滅。
令汝聞性為有為無。
明是牒前所說而結常住之正義也。
○汝尚下深斥昏迷。
汝尚颠倒者斥其無正知見。
由無正知見故明是聲有聲無。
而言聞有聞無。
故曰惑聲為聞。
既惑聲為聞聲無便謂聞無。
何怪乎前之昏昏迷迷以聞性真常謂為畢竟斷滅。
猶如念心。
此如來深責其颠倒特甚。
雖語似不怪正所以深怪之耳。
○終不下極顯性常。
動靜聲塵諠寂也。
閉塞開通耳根缺具也。
言此聞性。
不惟離于塵之動靜不可說其無性。
即便離于根之閉塞開通亦不可說其無性。
故以終不應言等遮之。
總結擊鐘驗常竟。
二引夢驗常(因上科根塵雙離理深難信。
故此科舉夢中不無驗之。
又為假此例出形銷命謝聞性不無義也)三。
一睡夢有聞。
二寤覺猶憶。
三極顯性常。
初。
如重睡人眠熟床枕。
其家有人于彼睡時搗練舂米。
其人夢中聞舂搗聲别作他物。
或為擊鼓。
或為撞鐘。
即于夢中自怪其鐘為木石響。
重睡者揀輕睡。
眠熟者揀暫昏。
言輕睡之人雖眠熟聞聲必醒。
即重睡人若暫昏聞聲亦醒。
惟重睡人而又眠熟聞聲不醒方成夢事。
故以重熟二字揀之。
槌砧打衣曰搗練。
杵臼細谷曰舂米。
此二皆聒耳聲也。
夢中聞聲顯聞性真常。
别作他物顯意識昏昧。
雖曰昏昧猶是随念分别。
至雲或為擊鼓或為撞鐘。
又屬計度分别。
然必帶識言者以識依根現因識之有益顯根之有故。
即于夢中等乃展轉計度也。
自怪其鐘不言鼓者。
與下科互出。
以夢中昏昧為鐘為鼓二一無定故。
木響石響元是槌砧杵臼之聲。
夢中不能分辨故自怪也。
二寤覺猶憶。
于時忽寤遄知杵音。
自告家人。
我正夢時惑此舂音将為鼓響。
于時忽寤者聒甚自醒也。
遄速也。
才寤便了故曰遄知。
能搗能舂皆可稱為杵音。
自告家人者即說以夢中事也。
舂音亦該搗音以二字義同故。
惑為鼓響不言鐘者。
互出如上。
又寤後說夢。
不能全憶及全同故。
必兼寤後言者。
以寤後不憶。
夢中有聞或可不信。
既寤後猶能憶述。
益顯夢中有聞為不虛矣。
三極顯性常。
阿難。
是人夢中豈憶靜搖開閉通塞。
○其形雖寐聞性不昏。
縱汝形銷命光遷謝此性雲何為汝銷滅。
初證前可信。
靜寂搖動塵也。
開閉通塞根也。
一往閉即是塞。
開即是通。
或可閉約病障。
塞約物壅。
開謂病去。
通言物離也。
豈憶者言眠熟則根塵俱忘。
況夫夢中豈能記憶。
既不憶而能聞。
則前之所謂根塵雙離而聞性不無者信矣。
○其形下以睡例死。
言如我上說人當眠熟之時。
其形雖寐而聞性不昏。
以此為例則知形銷不銷。
命謝不謝。
故雲縱汝形銷等也。
命光即是命根。
而言光者以有虛妄明了義故。
此性即指聞性。
雲何為汝等者。
乃反顯之詞。
正以極顯聞性不為汝之形銷命謝便随之而俱銷俱滅也。
(正脈問雲。
既此根性動靜無關。
生死不礙。
如來何言離動離靜元無聽質耶。
答雲。
佛言離塵無聽質者為無聚聞于耳。
結滞為根之聽質也。
此質若忘則遍周法界之聞性方以全彰。
豈令反成斷滅乎。
此方明出元無聽質之故。
顯其自是阿難謬解。
非佛自語相違耳。
吳興曰。
前阿難通疑六根離塵無體。
而如來别顯聞性為常。
誠為發起耳根圓通機也)即事驗證竟三結示因果二。
一結示生滅因果。
二結示真常因果。
初(聞性真常。
人各性具。
現見衆生堕于無常。
應有因果故此結示)。
以諸衆生從無始來循諸色聲逐念流轉。
曾不開悟性淨妙常。
不循所常逐諸生滅。
由是生生雜染流轉。
從無始來者極言其迷之久也。
循諸色聲者見色奔色。
聞聲趣聲。
六塵中舉二以攝餘故。
逐念流轉者。
謂既循色聲必逐妄念。
(六識也)既逐妄念則生住異滅流轉不停也。
正以流轉不停蔽于真常。
妄念紛纭違于淨妙。
視若永失故曰曾不開悟。
性即本元自性。
約未結根時言之。
塵不能染曰淨。
根不能系曰妙。
生不能生滅不能滅曰常。
雖三義并稱而唯重常字。
下文自見不循所常者。
不循所有常性逆流深入也。
逐諸生滅者。
唯随六處識心内搖外奔也。
此該惑業二道。
為生滅之因。
由是者承上生滅之因言之。
謂由是生滅之因。
生生世世在于六道雜染法中輪流轉變無休息也。
此屬苦道。
為生滅之果。
二結示真常因果。
若棄生滅守于真常。
常光現前。
根塵識心應時銷落。
想相為塵識情為垢。
二俱遠離。
則汝法眼應時清明。
雲何不成無上知覺。
若棄生滅者。
不逐生滅識心攀緣妄境。
守于真常者。
唯依真常之性亡塵盡根。
前文所謂脫黏内伏是也。
常光現前者。
從真常之體發圓照之光。
明明曆曆不昧不昏。
前文所謂伏歸元真發本明耀是也。
根塵識心應時銷落者。
謂常光既已現前遇事便融。
根塵識心俱不可得。
前文所謂耀性發明諸根圓拔。
一切浮塵及器世間諸變化相如湯銷冰是也。
(前不言識者。
以識無自體。
托根塵現。
根塵尚銷不言可知故)想即是識。
所緣塵相即是法眼中塵。
識即是想。
所依情根即是法眼中垢。
二俱遠離則垢不能染。
塵不能昏。
故曰應時清明。
法眼者。
見道眼也。
清明則前途易辨。
亦該修道。
此為真常之因。
雲何不成等有二義。
一者法眼清明。
觸目無非道場。
前文所謂應念化成無上知覺是也。
二者前途易辨。
無上菩提可成。
此屬證道。
乃為真常之果。
然此兩番結示。
依生滅則不出輪回。
依真常則能成正覺。
其抑揚勸勉之意已自可見。
驗釋根性斷滅疑竟。
楞嚴經指掌疏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