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摸象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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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乎?若識同意,則識即意,何得雲意之所生?若識異意,則識乃無知,與意判隔,何得雲意之所生?若識異意,而又能思量了别,則意無知而識有知,應當反識乎意而為識意,又何得雲意之所生?同之不可,異之不可,識非意生,何疑焉?而謂以意為界者,非也。
一說識心與思量之意,俱能了别,既俱能了别,則同矣,何得又問為同為異?既俱能了别,則有識矣,何得又問無識有識?或謂意思量,識了别,今說意兼了别,何也?蓋心意識三古稱,義可通用,如金光明言意根分别一切諸法,則意兼了别,有何不可? 了然自知,獲本妙心,常住不滅。
(此節當在空則同無後) 如上微妙開示,自決擇心見,以至發明五陰、六根、六塵、六識、七大,皆即如來藏心,因此了知自心常住不滅,此是一經大旨趣、大眼目。
誠得此心,則我常為主,萬法為客,長安雖鬧,我國晏然。
彼摩登伽猶如妖狐,忽遇明鏡,竄伏無地,尚安所施其魔力耶? 自汝整衣,雲何倒拂? 此文因自汝整衣四字,故解者不一。
今隻依文順釋,其意自顯。
蓋此是明風不生彼面也。
言風若生于彼面,則當從彼至此,拂汝阿難。
然今此風自汝整衣,現拂于彼。
既風生彼面,何為不順拂汝,而倒拂彼耶?故知風決不生彼面也。
若以倒拂屬阿難,則非明風不生于彼面,乃明風不生于阿難袈裟矣。
見覺無知,因色空有。
或謂此言見覺無知,下文舉見覺空頑作對,則覺乃有知,上下矛盾。
宜以上覺字屬身根,下覺字屬知覺,雖似有理,然不應一覺兩解。
今謂無知者,非實無知也,以此引起因色空有一句。
蓋色空不現時,見覺寂然,宛似無知;因色空現,而後見覺有知也。
孔子曰:吾有知乎哉?無知也。
有問我者,我叩其兩端而竭焉。
孔子實無知,誰答問者?兩無知相比,意極痛快。
性見覺明,覺精明見。
時解七大,作一例看。
初地大雲:性色真空,性空真色。
言真妄本同一性,全性之色即空,全性之空即色。
猶言全濕之波即水,全濕之水即波也。
今此見大雲:性見覺明,覺精明見。
照上一例,文小異而意實同也。
言全性之見即明,全性之明即見也。
乃至識大雲:性識明知,覺明真識。
亦言全性之識即知,全性之知即識也。
真俗交互,七大一例。
溫陵後二大,與前五不同,時解為是。
又地等四大用空字,粗細之謂也。
空大用覺字,無情有情之謂也。
見大用明字,見乃妄明,明者真明也。
識大用知字,識乃妄知,知者真知也。
空則同無,有非同物,縱發汝識,欲何分别? 此明識必不生于空也。
若生于空,則非相非見。
夫識應在相見之中,今乃處此相見兩非之地,将頑然一空欤?空則畢竟同無,既無矣,識何由發?将實然有是識欤?有則同于何物,既非物矣,識何由發?縱許發識,而空本自無分别,則其所發之識,應與空同,豈有分别乎?識不生于空,審矣。
不曆僧祇獲法身。
獲法身,吳興謂是實證,其說甚詳。
長水、溫陵、孤山諸師,皆同此說。
蓋是分證法身,不言五分究竟也。
即不通指大衆言,阿難證亦複何礙。
其以阿難後卷文中,僅證二果為礙,而曰是解非證,又是佛神力故,暫俾得見。
今皆不必作如是解,隻依前來諸師言證法身,後卷僅證二果,至文自有詳辨。
舜若多性可銷亡,爍迦羅心無動轉。
舜若多空也,此有二義:其一,空決不可銷亡。
今欲極言心無動轉,取以相形,言空尚可銷,心必不動,如虛空可量,風可系,無能盡說佛功德之類也。
其二,一人發真歸元,虛空消殒。
則實說空可消殒,心不可消殒,如海水可竭,須彌可傾之類也。
劫壞之時,海涸山崩,非喻說也。
○第四卷 善為衆生,敷演如來,第一義谛。
即上四科七大,皆如來藏心,不空不有,即性即相,超三界,過二乘,至妙至玄,最尊最上,名第一義谛。
彼四加亦有第一之名,而多世字,故通小乘。
猶如聾人,逾百步外,聆于蚊蚋,本所不見,何況得聞。
文有三轉:世間洪音,人所易聞,蚊蚋之音,音之至微,一也;至微之音,自近聽之,則猶可聞,今遠百步,二也;遠聽蚊蚋,聰耳之人猶或難之,今複聾者,三也。
如是,則蚊蚋之形且不能見,蚊蚋之音又何能聞乎?以法合之,微妙谛理,旨趣幽玄,如蚊蚋音,一也;地位遼隔,如越百步,二也;根性狹劣,猶如聾人,三也。
如是,則此妙谛尚不能知其所在,況能與之默契乎?隻順理順文,其意自明。
有人謂蚊蚋身表真谛,蚊蚋音表中道第一義谛。
夫聲聞見真谛成果,何雲本所不見?又音從身出,亦何得分屬二谛?于理不通。
性覺妙明,本覺明妙。
舊解以妙明明妙為寂照照寂,其意雖正,但明可雲照,而妙字雲寂覺,未穩。
蓋妙者,通有無,兼體用,而圓融不測之謂也。
何專以屬寂?今助一解。
性覺妙明者,言此性覺是極妙之明,蓋寂而常照之明,故稱妙明也。
本覺明妙者,言此本覺是明之極妙者,蓋明雖照而未嘗不寂,故稱明妙也。
則妙明二字,既不敵訓寂照,而寂照之意,自在其中矣。
又性覺本覺,小異大同。
性者,性分所具,不可遷改故。
本者,本來自有,不煩造作故。
或作真妄對說者,非。
汝稱覺明(雲雲),性覺必明,妄為明覺。
此文大意,為欲發明本清淨心,所以出生山河大地諸有為法者,皆由妄起明覺而緻然也。
故先舉平日所說性覺妙明,本覺明妙之語,而問富樓那言:此明覺義,汝作麼生會?為是性本自明,不須再覺,而稱為明覺耶?為是性體有所不明,必待覺之,而後為明覺耶?富樓那意,以覺不明者,為是因言不明須覺,方有所明。
若便以不明為覺,則無所明矣。
佛乃順其辭而示之曰:汝謂不明為覺,則無所明矣。
無所明,則無明覺矣。
汝言似是。
然汝但知明不可無,猶未知無明之與有明,兩俱非也。
良由若有所明,則非真覺矣,不可也。
若無所明,則正屬無明矣,亦不可也。
蓋無明又非覺湛明性故也。
有明亦非,無明亦非,必如何而可?因斷之曰:性覺本自必明,特因起妄而為明覺,故不可耳。
如不起妄,則覺明正妙湛明性也,亦有何過?一說性覺之體,以其必明,因此成妄,則病在必字,于義亦得,于文不通。
或又引下文覺明為咎,以證其妄。
不知覺明本無咎,因起妄故,非咎成咎。
則兩說異而不異。
覺非所明(雲雲),無同無異。
此處配三細,亦複多說不同。
會解載吳興評斷,謂資中、長水等,以熾然成異至無同無異配三細,其說非是。
而以因明為業,立所為現,妄能為轉。
然起信所言業相,能所未分,而今有能所二說,俱有未安。
況由明而所而能,則不應所先能後,不曰業轉現,而曰業現轉,其說亦有所礙。
若雲業相中不妨說有同異,則資中、長水等說亦是。
若雲能所同時,不妨說有先後,則吳興所說亦是。
今依溫陵,以妄為明覺為業相,而後不盡用之,乃融諸說為一,說曰性覺,必明此一法界真心也。
妄為明覺,已屬業相,而下曰所、曰能、曰異、曰同、曰無同無異,俱是表顯業相一動以後,有如是種種差别,卻不必闆定編排次第等級,則三細之意,隐然在中,而又不犯如上兩說礙處。
愚見如是,更俟高明裁之。
交妄發生,遞相為種。
溫陵謂妄覺感于五行,故交妄發生,遞相為種。
如土水生木,而曰相待成搖;木土生金,而曰堅明立礙等。
雖甚有理,但經止言四大,恐不必入以五行。
又言我克為妻,必夫劣妻勝而後生子。
雖日者家有據之論,然此等語經中罕言及之,不如隻用四大為正。
蓋四大所該者廣,舉四大而五行在其中矣。
更有略說,載竹窗随筆中。
彼太虛空,日照則明,雲屯則暗。
富那疑諸大勢不俱遍,故佛即虛空為喻,知虛空不拒諸相,則知識性不礙諸大矣。
諸相泛論一切。
有人謂日照則明下七句,的指前文七大,而雲日照是火大,雲屯是空大,霁澄是見大,氣凝是識大等,湊合而成七大。
夫日配火大猶可,其空、見、識三者配合,甚為無理。
太虛空一句,已是空大,如何又有空大則成二空?況雲屯與日照相對,蓋言此空中日照則明,此空中雲屯則暗,此空中霁澄則清,此空中氣凝則濁。
雲也,霁也,氣也,皆空中物,與日風一例,何得雲配空,霁配見,氣配識也?若言晦昧為空,故以雲屯則暗屬空,此甚不通。
既是雲屯則暗,必然雲散則明,是虛空本不暗矣,何得雲晦昧為空?又引經言識動見澄,故以澄屬見。
則佛何不直說是見,而以霁喻見。
凡此七大,何不都取一喻乎。
又言識動則氣凝。
夫凝者,定也。
定則不動,如何以氣凝喻識動。
此斷斷乎不可者也。
又引吳興注雲,譬前藏性,本非七大,而不拒彼七大。
以此為據,故配七大。
不知吳興明說是喻,汝今雲何作實法會。
經意蓋言即彼空中,不礙諸相。
如我性中,不礙七大也。
是舉一空大中所有之物,而作喻也。
便泥此文,硬作配合。
圭峰所謂豈識喻焉者也。
不唯不達經意,亦不達注意矣。
又以下文中宵雲霧,表佛涅槃不見。
明曜,表入涅槃時,火大不現。
夫雲霧為涅槃,則涅槃乃昏暗不明之相矣。
涅槃而火大不現,則藏性乃拒彼火大發揮矣。
有是理乎。
況向後佛,自合法雲。
真覺妙明,亦複如是(雲雲)。
其說甚顯,何須此處穿鑿扭捏。
而如來藏本妙圓心(雲雲),是即非即。
溫陵帶上文滅塵合覺,故發真妙,妙覺明性,接下而如來藏本妙圓心,最得經旨。
言雖滅塵合覺,一多小大,相攝相入,起大神用,而實如來藏中,纖塵不立,非一切也。
雖非一切,又萬法悉備,即一切也。
雖即一切,又互泯互存,不可思議也。
尚何疑七大之周遍法界,而不相陵奪也哉。
其本妙圓心,元明心妙,妙明心元三句,舊解初真,次俗,次中,其說相承已久。
唯合論補注,以本妙圓心為總,次非一切,則如來藏元明心妙也。
次即一切,則如來藏妙明心元也。
一是空如來藏,一是不空如來藏,而雲不必定配三谛,其說甚當。
蓋元明心妙,妙明心元,不差一字,而文略轉換,空假之意,便隐然可見。
言此本妙圓心中,一切俱非者,則元明心妙,本如是照而常寂也。
此本妙圓心中,一切俱即者,則妙明心元,本如是寂而常照也。
故二句皆結屬上文,但離即離非,是即非即八字,似上下無交,覺孤别耳。
今雲即一切也,妙明心元,又雙離雙是者也。
非明無明,明無明盡。
諸經十二緣生滅,止曰無無明,無無明盡。
今每句多一明字,遂衆說紛然。
溫陵謂明無明者,緣覺欲翻無明而為明也。
一說二明字屬觀智,觀此無明生,觀此無明盡也。
一說上明字屬真,從真出生無明也。
下明字屬智,以智還滅無明也。
今融會而折衷之,二明字俱作真明之明。
明無明者,由真明而起之無明也。
而言非者,如來藏中,本無如是由真明而起之無明也。
明無明盡者,由真明而起之無明盡也。
而言非者,如來藏中,本無如是由真明而起之無明盡也。
雖多二明字,原隻是無明無無明之意耳。
汝但不随分别世間、業果、衆生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
諸說不同,今直據經文,其義自顯。
經明言:以是因緣,世界相續;以是因緣,衆生相續;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而鞠其因緣,則覺明空昧,相待成搖等,為世界因緣;明妄非他,覺明為咎等,為衆生因緣;欲貪、殺貪、盜貪等,為業果因緣。
因親緣疏,一如常說。
又總結雲:皆是覺明明了知性,因了發相,從妄見生。
則均之無明妄見而已。
或疑文中雲:殺、盜、淫業三緣斷,故三因不生。
似因緣正屬三業。
然殺、盜、淫三,乃業果一因緣耳。
文雖止此一句,而意該世界衆生,若曰如殺、盜、淫等也。
菩提涅槃,尚在遙遠,非汝曆劫,辛勤修證。
舊解,菩提涅槃,果位尚遠。
苟非曆劫辛勤,何以能得。
今解不爾。
謂承上文,極談生滅因緣,自然和合,皆為戲論。
直饒做盡伎倆,不出戲論二字。
必至情亡惑罄,見謝執空,死盡倫心,方堪湊泊。
由是而知,菩提涅槃,尚遙遠在。
非恃汝曆劫辛勤,所可修證。
雖有多聞廣學,将安用之。
徒增戲論而已。
狂心歇處,戲論亡時。
無意求之,妙果自獲。
故前雲,何藉劬勞,肯綮修證也。
庶與上文,融貫照應。
流變三疊 此中合數,諸說不一。
有以三世積累,重加根本為說者;有以五根五塵為說者;有以十善十惡為說者。
而溫陵、吳興,直以一十百千增倍合之。
較于諸說,似為明白簡便。
蓋界四世三,彼此相涉。
以三乘四,以四乘三,俱成十二,是一疊也。
即此十二,一各變十,則成一百二十,是二疊也。
即此一百二十,十各變百,則成一千二百,是三疊也。
而人在世界之中,身所居止,前後左右,其數亦四。
身所經曆,已曆、今曆、當曆,其數亦三。
三四四三,亦兩相涉而成千二百也。
世界虛幻,互互發生,故雲織妄世界。
世界曰器世界,我身所有世界曰衆生世界,鹹以妄成。
而自然有此千二百功德,六根各具。
然六根性中本同,而以對六塵,用分全阙。
良由時方選擇圓通,似有優劣耳。
若夫豪傑之士,根根功德,無不具足。
前方全明,後方全暗,左右旁觀,三分之二。
三分之二,謂三分中止得二分也。
蓋前二百後二百共成四百,左二百右二百共成四百,四方之隅共成四百,是三分也。
後方不見少其二百,後二隅不見少其二百,千二百中共少四百,故曰三分之二。
雖得六銷,猶未亡一,如太虛空(雲雲),說空為一。
溫陵謂須陀洹人,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六銷。
其未亡一,謂是法執。
孤山謂是未亡涅槃。
資中謂是尚迷六根而為一體。
今謂隻消用本色語。
經雲: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
茲乃已銷六和合,卻守一精明也。
然下言除器觀空,甯欲除空耶?蓋不病其空,病執有一空也。
執有一精明,亦猶是也。
并一俱亡,方證心體。
不由前塵,所起知見,明不循根,寄根明發,由是六根,互相為用。
向也粘妄發光,是由前塵所起知見也,則其覺明。
明覺必循乎根,由是六根各成違礙。
今也脫粘内伏,伏歸元真,是不由前塵所起知見也,則其本明。
耀性不循彼根,特寄根以發其明性而已,由是六根互相為用。
是則向之于根,乃是實依。
今之于根,不過權寄。
實依則賴根,而根為王。
故非眼不見,非耳不聞。
無眼無耳,便成?瞽。
權寄則無賴于根,而心為主。
故眼能作耳,耳能作眼。
無眼無耳,視聽宛然。
○第五卷 真性有為空,緣生故如幻,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
凡重頌多體貼長行,長行雲:根塵同源,縛脫無二,識性虛妄,猶如空華。
吳興即真即俗之解,欲影射下文真妄,而稍涉牽強。
掌珍論前二句破有為,後二句破無為,意亦影下。
然味經文上下語意,總是發明有為本空,其妄真同妄之語。
蓋以真尚不立,何況于妄,極言妄之必空耳。
解此當以溫陵為正,而會解失錄,今略記于此。
溫陵曰:真性之中,有為之法皆空,則根塵亦空,此頌根塵同源也。
緣生之法皆幻,則縛脫亦幻,此頌縛脫無二也。
起滅無,則妄識亦無,此頌識性虛妄,猶如空華也。
今更為貫串其義,真性之中,有為悉空,所以然者,以有為皆因緣所生,故如幻也。
如幻故無為,無為故無起滅,無起滅故如空華也。
言,妄顯諸真(雲雲)。
是故若交蘆, 此承上文,言有為皆幻,将無為則真乎?然言妄秪為顯真,言真姑以對妄,妄真同妄耳。
而别真别妄,所謂辨空華之濃淡,争兔角之短長者也。
故真與非真兩非,則能見所見安在?能見根也,所見塵也,中間識也。
若相若見,俱無實性,豈不若交蘆之互為依倚,而其中實空者哉?一說即交為空,非蘆中空,今兼用之,又顯諸真。
有人解曰:顯衆真,以真有多種故。
不知諸者,猶乎也,于也,其也。
文理不通,自不必論,況止可衆妄歸一真,安有一妄對衆真乎?其不通尤甚。
當于結心。
諸說多指中道為結心,蓋以文中左右牽掣,為斷常二邊故也。
然前後文都無此意,唯溫陵謂是狂心,其說似勝,今更為闡之。
左右者,解于結之末也,故勞而無功。
結心者,解于結之本也,故逸而有成。
良由虛妄狂心,迷而取境,因此成結,此結心也。
若不于此結心中解,其餘解法,左之右之,舍一取一,終莫能得,則所謂斷常空有等種種諸法,又盡攝于其中矣。
結不同時則結,解時雲何同除?佛言:六根解除,亦複如是(此屬上文)。
此根初解,先得人空(此屬下文)。
結解次第,非眼結解已,次解耳結,次解鼻結之謂也。
良由六結不能一時齊解,必須一根先解,次五根者,任運而解也。
又有以人法為結解次第者,其意雖佳,但與上文意不相協。
文中佛言六根解除,亦複如是,此一句當屬上文,是允可阿難之辭,原在根上而分次第。
此根初解二句,當屬下文,應别是一意。
蓋上明結解次第已竟,下明結解所得之功能也。
或又難雲:結之解也,縱許次第,結之成也,甯有次第?而經稱巾以一绾得一結名,二绾得二結名,則今日成眼,明日成耳乎?成結不喻六根,何疑于解?不知喻非死法,有克實喻者,有仿佛喻者。
六結不同時,仿佛喻六根不同位也。
結不能一時并解,仿佛喻根不能一時盡消也。
試玩經中,一則曰斯第六名終非第一,二則曰如何令此六結亂名,三則曰六結不同,四則曰此結非彼,彼結非此,根之異位,意可見矣。
若據母腹受胎,則六根生起,亦有次第可言,而非今正意也。
若據發通者,或既得天眼,乃得天耳。
或既得神足,乃得他心。
則六根神用,亦有次第可言,而與此略同也。
是故譬喻,不應膠泥死法。
若泥死法,則經雲,六解一亡。
而六結解已,一巾俨然,安得亡一。
況佛明言,随汝心中,選擇六根。
曰随曰擇,非泛舉也。
正一根在先,次及其餘。
而以是知,六結定配六根,何緣更立他說。
其人空法空,自是六根上之人法也。
根根有人法二執,亦根根有人法二空也。
前輩釋此,其旨皆然。
但不點破上下文段落。
後人将佛言如是一句,聯串讀下,緻斯難耳。
愚故以此根初解二句,為起下文,别是一意也。
先得人空等,雖有先後,而法爾如然,非其本意,故欲先此後彼也。
注引濁水沙土,其意自明。
蓋菩薩本意,在斷無明,自然粗垢先落,無先後中之先後也。
若複因此,際會道成,所得密言,還同本悟,則與未聞,無有差别。
惟垂大悲,惠我秘嚴。
承上賜與華屋,請乞入門,佛已指陳二決定義。
今于決定義中,又複蒙佛開示慧覺圓通。
雖已悟知一六亡義,猶未的曉圓通本根。
乃思多劫飄零,何意今得值佛。
如失乳兒,忽逢慈母。
可謂奇際良會,實大幸矣。
若複因此際會之道,終成不虛。
而使所得密言,但隻同于向所悟之一六亡義。
則圓通本根,依然不知。
與未聞開示,有何差别。
故願佛大悲,更惠秘嚴,以成就最後開示也。
上雲悟知,下雲本悟。
上雲蒙佛開示,下雲最後開示。
前後照應明白。
最初發心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 方便斷屬耳根。
蓋此經自阿難幾陷淫室,如來神咒攝還中間,始則曰得成菩提最初方便,次曰最初方便誰為圓通,次曰汝今各說最初方便,次曰從何方便入三摩地,次曰何方便門得易成就,次曰方便有多門,次曰詢我諸方便,次曰自餘諸方便,次曰方便易成就。
如是重重所說方便,其文義皆與耳根圓通,照應體貼,無可疑者。
又華屋之喻,阿難言要因門入門者,方便也。
随後便說二決定義,其一則審因心,謂不生滅心也,即聞性也。
其二則審業本,謂六根中誰為圓通也,即耳根也。
意甚明顯。
既不洗塵,亦不洗體。
塵字,一說不洗垢塵,一說不洗水塵。
體字,一說勝義根,一說浮塵根。
浮塵可洗,勝義不可洗。
一說初塵,次根,次識,三皆空寂,為悟水因。
今謂言塵是垢,亦不妨,言體是浮塵,根亦不妨,不配根塵,識亦不妨,隻重在悟水因耳。
因者,由也,本也。
此水洗塵乎,塵自無體,随洗随失,何塵被洗。
此水洗體乎,體屬四大,彼自洗地及水火風,何體被洗。
外塵内體,内外既無,安有中間為水洗者。
夫觸之為義,本為水之與我,兩相交涉,而得觸名。
今皆無之,觸果安在。
無觸而觸,觸實無觸,非因非緣,及與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故曰妙觸宣明也。
雖然,此亦義解,将此當悟,尚未尚未。
樂見照明,金剛三昧。
樂見者,深切好樂,而願見乎照明之相也,略似修淨土之作日觀也。
夫瞽人目雖不自照明,而今以心目樂見,樂見之極,忽得照明,此之照明,體無時昏,物莫能蔽,不失不壞,故雲金剛也。
我念有知,知此深痛(雲雲),甯有雙覺? 方足痛時,心作是念:木石無知,則刀割香塗,了無所知矣。
我今有知,知此深痛。
蓋痛者吾足,而吾更有知此深痛者在也。
如是雖有覺知之心,以覺此深痛,而求吾本原清淨覺心,不見有痛者,不見有覺痛者。
雖然,我又重思惟之,現今有痛者,有覺痛者。
夫痛者,一覺也;覺痛者,又一覺也。
則我一身,甯有雙覺?真疑既起,攝念反觀,理極情亡,忽然之間,身心空寂也。
緊要在甯有雙覺上,正禅宗參究工夫。
身心忽空,則是悟處。
身空故無痛者,心空故無覺痛者。
純覺遺身,身心俱遺,不言心者,省文也。
說多淫人,成猛火聚。
大三災,水從貪緻,火因嗔生。
今以多淫為猛火者,何也?良以法無定相,請以喻明。
彼多淫者,自其淫心漸潰,潤生死根,則喻如水;自其淫心昌熾,枯清淨種,則喻如火,無不可也。
例嗔亦爾,自其嗔心猛烈,炎炎不可滅,則喻如火;自其嗔心洶湧,滔滔不可禦,則喻如水,亦無不可也。
又不必将冷暖氣三事,配水火風,以重在火大故。
蓋人身氣有冷暖,以多淫心,醞釀薰蒸,諸冷暖氣,悉皆成暖。
今以正念,周遍審察,氣從何來,因何成火。
觀力所注,此諸氣者,化為神光。
神光内凝,向之欲火,今成智火;向之火者,爇功德藏;今之火者,燒煩惱薪,故曰火光三昧。
窺窗觀室,惟見清水(雲雲)。
我後出定,身質如初。
月光正入水觀,童子以瓦礫投之,遂緻心痛。
難者曰:幸是瓦礫,
一說識心與思量之意,俱能了别,既俱能了别,則同矣,何得又問為同為異?既俱能了别,則有識矣,何得又問無識有識?或謂意思量,識了别,今說意兼了别,何也?蓋心意識三古稱,義可通用,如金光明言意根分别一切諸法,則意兼了别,有何不可? 了然自知,獲本妙心,常住不滅。
(此節當在空則同無後) 如上微妙開示,自決擇心見,以至發明五陰、六根、六塵、六識、七大,皆即如來藏心,因此了知自心常住不滅,此是一經大旨趣、大眼目。
誠得此心,則我常為主,萬法為客,長安雖鬧,我國晏然。
彼摩登伽猶如妖狐,忽遇明鏡,竄伏無地,尚安所施其魔力耶? 自汝整衣,雲何倒拂? 此文因自汝整衣四字,故解者不一。
今隻依文順釋,其意自顯。
蓋此是明風不生彼面也。
言風若生于彼面,則當從彼至此,拂汝阿難。
然今此風自汝整衣,現拂于彼。
既風生彼面,何為不順拂汝,而倒拂彼耶?故知風決不生彼面也。
若以倒拂屬阿難,則非明風不生于彼面,乃明風不生于阿難袈裟矣。
見覺無知,因色空有。
或謂此言見覺無知,下文舉見覺空頑作對,則覺乃有知,上下矛盾。
宜以上覺字屬身根,下覺字屬知覺,雖似有理,然不應一覺兩解。
今謂無知者,非實無知也,以此引起因色空有一句。
蓋色空不現時,見覺寂然,宛似無知;因色空現,而後見覺有知也。
孔子曰:吾有知乎哉?無知也。
有問我者,我叩其兩端而竭焉。
孔子實無知,誰答問者?兩無知相比,意極痛快。
性見覺明,覺精明見。
時解七大,作一例看。
初地大雲:性色真空,性空真色。
言真妄本同一性,全性之色即空,全性之空即色。
猶言全濕之波即水,全濕之水即波也。
今此見大雲:性見覺明,覺精明見。
照上一例,文小異而意實同也。
言全性之見即明,全性之明即見也。
乃至識大雲:性識明知,覺明真識。
亦言全性之識即知,全性之知即識也。
真俗交互,七大一例。
溫陵後二大,與前五不同,時解為是。
又地等四大用空字,粗細之謂也。
空大用覺字,無情有情之謂也。
見大用明字,見乃妄明,明者真明也。
識大用知字,識乃妄知,知者真知也。
空則同無,有非同物,縱發汝識,欲何分别? 此明識必不生于空也。
若生于空,則非相非見。
夫識應在相見之中,今乃處此相見兩非之地,将頑然一空欤?空則畢竟同無,既無矣,識何由發?将實然有是識欤?有則同于何物,既非物矣,識何由發?縱許發識,而空本自無分别,則其所發之識,應與空同,豈有分别乎?識不生于空,審矣。
不曆僧祇獲法身。
獲法身,吳興謂是實證,其說甚詳。
長水、溫陵、孤山諸師,皆同此說。
蓋是分證法身,不言五分究竟也。
即不通指大衆言,阿難證亦複何礙。
其以阿難後卷文中,僅證二果為礙,而曰是解非證,又是佛神力故,暫俾得見。
今皆不必作如是解,隻依前來諸師言證法身,後卷僅證二果,至文自有詳辨。
舜若多性可銷亡,爍迦羅心無動轉。
舜若多空也,此有二義:其一,空決不可銷亡。
今欲極言心無動轉,取以相形,言空尚可銷,心必不動,如虛空可量,風可系,無能盡說佛功德之類也。
其二,一人發真歸元,虛空消殒。
則實說空可消殒,心不可消殒,如海水可竭,須彌可傾之類也。
劫壞之時,海涸山崩,非喻說也。
○第四卷 善為衆生,敷演如來,第一義谛。
即上四科七大,皆如來藏心,不空不有,即性即相,超三界,過二乘,至妙至玄,最尊最上,名第一義谛。
彼四加亦有第一之名,而多世字,故通小乘。
猶如聾人,逾百步外,聆于蚊蚋,本所不見,何況得聞。
文有三轉:世間洪音,人所易聞,蚊蚋之音,音之至微,一也;至微之音,自近聽之,則猶可聞,今遠百步,二也;遠聽蚊蚋,聰耳之人猶或難之,今複聾者,三也。
如是,則蚊蚋之形且不能見,蚊蚋之音又何能聞乎?以法合之,微妙谛理,旨趣幽玄,如蚊蚋音,一也;地位遼隔,如越百步,二也;根性狹劣,猶如聾人,三也。
如是,則此妙谛尚不能知其所在,況能與之默契乎?隻順理順文,其意自明。
有人謂蚊蚋身表真谛,蚊蚋音表中道第一義谛。
夫聲聞見真谛成果,何雲本所不見?又音從身出,亦何得分屬二谛?于理不通。
性覺妙明,本覺明妙。
舊解以妙明明妙為寂照照寂,其意雖正,但明可雲照,而妙字雲寂覺,未穩。
蓋妙者,通有無,兼體用,而圓融不測之謂也。
何專以屬寂?今助一解。
性覺妙明者,言此性覺是極妙之明,蓋寂而常照之明,故稱妙明也。
本覺明妙者,言此本覺是明之極妙者,蓋明雖照而未嘗不寂,故稱明妙也。
則妙明二字,既不敵訓寂照,而寂照之意,自在其中矣。
又性覺本覺,小異大同。
性者,性分所具,不可遷改故。
本者,本來自有,不煩造作故。
或作真妄對說者,非。
汝稱覺明(雲雲),性覺必明,妄為明覺。
此文大意,為欲發明本清淨心,所以出生山河大地諸有為法者,皆由妄起明覺而緻然也。
故先舉平日所說性覺妙明,本覺明妙之語,而問富樓那言:此明覺義,汝作麼生會?為是性本自明,不須再覺,而稱為明覺耶?為是性體有所不明,必待覺之,而後為明覺耶?富樓那意,以覺不明者,為是因言不明須覺,方有所明。
若便以不明為覺,則無所明矣。
佛乃順其辭而示之曰:汝謂不明為覺,則無所明矣。
無所明,則無明覺矣。
汝言似是。
然汝但知明不可無,猶未知無明之與有明,兩俱非也。
良由若有所明,則非真覺矣,不可也。
若無所明,則正屬無明矣,亦不可也。
蓋無明又非覺湛明性故也。
有明亦非,無明亦非,必如何而可?因斷之曰:性覺本自必明,特因起妄而為明覺,故不可耳。
如不起妄,則覺明正妙湛明性也,亦有何過?一說性覺之體,以其必明,因此成妄,則病在必字,于義亦得,于文不通。
或又引下文覺明為咎,以證其妄。
不知覺明本無咎,因起妄故,非咎成咎。
則兩說異而不異。
覺非所明(雲雲),無同無異。
此處配三細,亦複多說不同。
會解載吳興評斷,謂資中、長水等,以熾然成異至無同無異配三細,其說非是。
而以因明為業,立所為現,妄能為轉。
然起信所言業相,能所未分,而今有能所二說,俱有未安。
況由明而所而能,則不應所先能後,不曰業轉現,而曰業現轉,其說亦有所礙。
若雲業相中不妨說有同異,則資中、長水等說亦是。
若雲能所同時,不妨說有先後,則吳興所說亦是。
今依溫陵,以妄為明覺為業相,而後不盡用之,乃融諸說為一,說曰性覺,必明此一法界真心也。
妄為明覺,已屬業相,而下曰所、曰能、曰異、曰同、曰無同無異,俱是表顯業相一動以後,有如是種種差别,卻不必闆定編排次第等級,則三細之意,隐然在中,而又不犯如上兩說礙處。
愚見如是,更俟高明裁之。
交妄發生,遞相為種。
溫陵謂妄覺感于五行,故交妄發生,遞相為種。
如土水生木,而曰相待成搖;木土生金,而曰堅明立礙等。
雖甚有理,但經止言四大,恐不必入以五行。
又言我克為妻,必夫劣妻勝而後生子。
雖日者家有據之論,然此等語經中罕言及之,不如隻用四大為正。
蓋四大所該者廣,舉四大而五行在其中矣。
更有略說,載竹窗随筆中。
彼太虛空,日照則明,雲屯則暗。
富那疑諸大勢不俱遍,故佛即虛空為喻,知虛空不拒諸相,則知識性不礙諸大矣。
諸相泛論一切。
有人謂日照則明下七句,的指前文七大,而雲日照是火大,雲屯是空大,霁澄是見大,氣凝是識大等,湊合而成七大。
夫日配火大猶可,其空、見、識三者配合,甚為無理。
太虛空一句,已是空大,如何又有空大則成二空?況雲屯與日照相對,蓋言此空中日照則明,此空中雲屯則暗,此空中霁澄則清,此空中氣凝則濁。
雲也,霁也,氣也,皆空中物,與日風一例,何得雲配空,霁配見,氣配識也?若言晦昧為空,故以雲屯則暗屬空,此甚不通。
既是雲屯則暗,必然雲散則明,是虛空本不暗矣,何得雲晦昧為空?又引經言識動見澄,故以澄屬見。
則佛何不直說是見,而以霁喻見。
凡此七大,何不都取一喻乎。
又言識動則氣凝。
夫凝者,定也。
定則不動,如何以氣凝喻識動。
此斷斷乎不可者也。
又引吳興注雲,譬前藏性,本非七大,而不拒彼七大。
以此為據,故配七大。
不知吳興明說是喻,汝今雲何作實法會。
經意蓋言即彼空中,不礙諸相。
如我性中,不礙七大也。
是舉一空大中所有之物,而作喻也。
便泥此文,硬作配合。
圭峰所謂豈識喻焉者也。
不唯不達經意,亦不達注意矣。
又以下文中宵雲霧,表佛涅槃不見。
明曜,表入涅槃時,火大不現。
夫雲霧為涅槃,則涅槃乃昏暗不明之相矣。
涅槃而火大不現,則藏性乃拒彼火大發揮矣。
有是理乎。
況向後佛,自合法雲。
真覺妙明,亦複如是(雲雲)。
其說甚顯,何須此處穿鑿扭捏。
而如來藏本妙圓心(雲雲),是即非即。
溫陵帶上文滅塵合覺,故發真妙,妙覺明性,接下而如來藏本妙圓心,最得經旨。
言雖滅塵合覺,一多小大,相攝相入,起大神用,而實如來藏中,纖塵不立,非一切也。
雖非一切,又萬法悉備,即一切也。
雖即一切,又互泯互存,不可思議也。
尚何疑七大之周遍法界,而不相陵奪也哉。
其本妙圓心,元明心妙,妙明心元三句,舊解初真,次俗,次中,其說相承已久。
唯合論補注,以本妙圓心為總,次非一切,則如來藏元明心妙也。
次即一切,則如來藏妙明心元也。
一是空如來藏,一是不空如來藏,而雲不必定配三谛,其說甚當。
蓋元明心妙,妙明心元,不差一字,而文略轉換,空假之意,便隐然可見。
言此本妙圓心中,一切俱非者,則元明心妙,本如是照而常寂也。
此本妙圓心中,一切俱即者,則妙明心元,本如是寂而常照也。
故二句皆結屬上文,但離即離非,是即非即八字,似上下無交,覺孤别耳。
今雲即一切也,妙明心元,又雙離雙是者也。
非明無明,明無明盡。
諸經十二緣生滅,止曰無無明,無無明盡。
今每句多一明字,遂衆說紛然。
溫陵謂明無明者,緣覺欲翻無明而為明也。
一說二明字屬觀智,觀此無明生,觀此無明盡也。
一說上明字屬真,從真出生無明也。
下明字屬智,以智還滅無明也。
今融會而折衷之,二明字俱作真明之明。
明無明者,由真明而起之無明也。
而言非者,如來藏中,本無如是由真明而起之無明也。
明無明盡者,由真明而起之無明盡也。
而言非者,如來藏中,本無如是由真明而起之無明盡也。
雖多二明字,原隻是無明無無明之意耳。
汝但不随分别世間、業果、衆生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
諸說不同,今直據經文,其義自顯。
經明言:以是因緣,世界相續;以是因緣,衆生相續;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而鞠其因緣,則覺明空昧,相待成搖等,為世界因緣;明妄非他,覺明為咎等,為衆生因緣;欲貪、殺貪、盜貪等,為業果因緣。
因親緣疏,一如常說。
又總結雲:皆是覺明明了知性,因了發相,從妄見生。
則均之無明妄見而已。
或疑文中雲:殺、盜、淫業三緣斷,故三因不生。
似因緣正屬三業。
然殺、盜、淫三,乃業果一因緣耳。
文雖止此一句,而意該世界衆生,若曰如殺、盜、淫等也。
菩提涅槃,尚在遙遠,非汝曆劫,辛勤修證。
舊解,菩提涅槃,果位尚遠。
苟非曆劫辛勤,何以能得。
今解不爾。
謂承上文,極談生滅因緣,自然和合,皆為戲論。
直饒做盡伎倆,不出戲論二字。
必至情亡惑罄,見謝執空,死盡倫心,方堪湊泊。
由是而知,菩提涅槃,尚遙遠在。
非恃汝曆劫辛勤,所可修證。
雖有多聞廣學,将安用之。
徒增戲論而已。
狂心歇處,戲論亡時。
無意求之,妙果自獲。
故前雲,何藉劬勞,肯綮修證也。
庶與上文,融貫照應。
流變三疊 此中合數,諸說不一。
有以三世積累,重加根本為說者;有以五根五塵為說者;有以十善十惡為說者。
而溫陵、吳興,直以一十百千增倍合之。
較于諸說,似為明白簡便。
蓋界四世三,彼此相涉。
以三乘四,以四乘三,俱成十二,是一疊也。
即此十二,一各變十,則成一百二十,是二疊也。
即此一百二十,十各變百,則成一千二百,是三疊也。
而人在世界之中,身所居止,前後左右,其數亦四。
身所經曆,已曆、今曆、當曆,其數亦三。
三四四三,亦兩相涉而成千二百也。
世界虛幻,互互發生,故雲織妄世界。
世界曰器世界,我身所有世界曰衆生世界,鹹以妄成。
而自然有此千二百功德,六根各具。
然六根性中本同,而以對六塵,用分全阙。
良由時方選擇圓通,似有優劣耳。
若夫豪傑之士,根根功德,無不具足。
前方全明,後方全暗,左右旁觀,三分之二。
三分之二,謂三分中止得二分也。
蓋前二百後二百共成四百,左二百右二百共成四百,四方之隅共成四百,是三分也。
後方不見少其二百,後二隅不見少其二百,千二百中共少四百,故曰三分之二。
雖得六銷,猶未亡一,如太虛空(雲雲),說空為一。
溫陵謂須陀洹人,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六銷。
其未亡一,謂是法執。
孤山謂是未亡涅槃。
資中謂是尚迷六根而為一體。
今謂隻消用本色語。
經雲: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
茲乃已銷六和合,卻守一精明也。
然下言除器觀空,甯欲除空耶?蓋不病其空,病執有一空也。
執有一精明,亦猶是也。
并一俱亡,方證心體。
不由前塵,所起知見,明不循根,寄根明發,由是六根,互相為用。
向也粘妄發光,是由前塵所起知見也,則其覺明。
明覺必循乎根,由是六根各成違礙。
今也脫粘内伏,伏歸元真,是不由前塵所起知見也,則其本明。
耀性不循彼根,特寄根以發其明性而已,由是六根互相為用。
是則向之于根,乃是實依。
今之于根,不過權寄。
實依則賴根,而根為王。
故非眼不見,非耳不聞。
無眼無耳,便成?瞽。
權寄則無賴于根,而心為主。
故眼能作耳,耳能作眼。
無眼無耳,視聽宛然。
○第五卷 真性有為空,緣生故如幻,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
凡重頌多體貼長行,長行雲:根塵同源,縛脫無二,識性虛妄,猶如空華。
吳興即真即俗之解,欲影射下文真妄,而稍涉牽強。
掌珍論前二句破有為,後二句破無為,意亦影下。
然味經文上下語意,總是發明有為本空,其妄真同妄之語。
蓋以真尚不立,何況于妄,極言妄之必空耳。
解此當以溫陵為正,而會解失錄,今略記于此。
溫陵曰:真性之中,有為之法皆空,則根塵亦空,此頌根塵同源也。
緣生之法皆幻,則縛脫亦幻,此頌縛脫無二也。
起滅無,則妄識亦無,此頌識性虛妄,猶如空華也。
今更為貫串其義,真性之中,有為悉空,所以然者,以有為皆因緣所生,故如幻也。
如幻故無為,無為故無起滅,無起滅故如空華也。
言,妄顯諸真(雲雲)。
是故若交蘆, 此承上文,言有為皆幻,将無為則真乎?然言妄秪為顯真,言真姑以對妄,妄真同妄耳。
而别真别妄,所謂辨空華之濃淡,争兔角之短長者也。
故真與非真兩非,則能見所見安在?能見根也,所見塵也,中間識也。
若相若見,俱無實性,豈不若交蘆之互為依倚,而其中實空者哉?一說即交為空,非蘆中空,今兼用之,又顯諸真。
有人解曰:顯衆真,以真有多種故。
不知諸者,猶乎也,于也,其也。
文理不通,自不必論,況止可衆妄歸一真,安有一妄對衆真乎?其不通尤甚。
當于結心。
諸說多指中道為結心,蓋以文中左右牽掣,為斷常二邊故也。
然前後文都無此意,唯溫陵謂是狂心,其說似勝,今更為闡之。
左右者,解于結之末也,故勞而無功。
結心者,解于結之本也,故逸而有成。
良由虛妄狂心,迷而取境,因此成結,此結心也。
若不于此結心中解,其餘解法,左之右之,舍一取一,終莫能得,則所謂斷常空有等種種諸法,又盡攝于其中矣。
結不同時則結,解時雲何同除?佛言:六根解除,亦複如是(此屬上文)。
此根初解,先得人空(此屬下文)。
結解次第,非眼結解已,次解耳結,次解鼻結之謂也。
良由六結不能一時齊解,必須一根先解,次五根者,任運而解也。
又有以人法為結解次第者,其意雖佳,但與上文意不相協。
文中佛言六根解除,亦複如是,此一句當屬上文,是允可阿難之辭,原在根上而分次第。
此根初解二句,當屬下文,應别是一意。
蓋上明結解次第已竟,下明結解所得之功能也。
或又難雲:結之解也,縱許次第,結之成也,甯有次第?而經稱巾以一绾得一結名,二绾得二結名,則今日成眼,明日成耳乎?成結不喻六根,何疑于解?不知喻非死法,有克實喻者,有仿佛喻者。
六結不同時,仿佛喻六根不同位也。
結不能一時并解,仿佛喻根不能一時盡消也。
試玩經中,一則曰斯第六名終非第一,二則曰如何令此六結亂名,三則曰六結不同,四則曰此結非彼,彼結非此,根之異位,意可見矣。
若據母腹受胎,則六根生起,亦有次第可言,而非今正意也。
若據發通者,或既得天眼,乃得天耳。
或既得神足,乃得他心。
則六根神用,亦有次第可言,而與此略同也。
是故譬喻,不應膠泥死法。
若泥死法,則經雲,六解一亡。
而六結解已,一巾俨然,安得亡一。
況佛明言,随汝心中,選擇六根。
曰随曰擇,非泛舉也。
正一根在先,次及其餘。
而以是知,六結定配六根,何緣更立他說。
其人空法空,自是六根上之人法也。
根根有人法二執,亦根根有人法二空也。
前輩釋此,其旨皆然。
但不點破上下文段落。
後人将佛言如是一句,聯串讀下,緻斯難耳。
愚故以此根初解二句,為起下文,别是一意也。
先得人空等,雖有先後,而法爾如然,非其本意,故欲先此後彼也。
注引濁水沙土,其意自明。
蓋菩薩本意,在斷無明,自然粗垢先落,無先後中之先後也。
若複因此,際會道成,所得密言,還同本悟,則與未聞,無有差别。
惟垂大悲,惠我秘嚴。
承上賜與華屋,請乞入門,佛已指陳二決定義。
今于決定義中,又複蒙佛開示慧覺圓通。
雖已悟知一六亡義,猶未的曉圓通本根。
乃思多劫飄零,何意今得值佛。
如失乳兒,忽逢慈母。
可謂奇際良會,實大幸矣。
若複因此際會之道,終成不虛。
而使所得密言,但隻同于向所悟之一六亡義。
則圓通本根,依然不知。
與未聞開示,有何差别。
故願佛大悲,更惠秘嚴,以成就最後開示也。
上雲悟知,下雲本悟。
上雲蒙佛開示,下雲最後開示。
前後照應明白。
最初發心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 方便斷屬耳根。
蓋此經自阿難幾陷淫室,如來神咒攝還中間,始則曰得成菩提最初方便,次曰最初方便誰為圓通,次曰汝今各說最初方便,次曰從何方便入三摩地,次曰何方便門得易成就,次曰方便有多門,次曰詢我諸方便,次曰自餘諸方便,次曰方便易成就。
如是重重所說方便,其文義皆與耳根圓通,照應體貼,無可疑者。
又華屋之喻,阿難言要因門入門者,方便也。
随後便說二決定義,其一則審因心,謂不生滅心也,即聞性也。
其二則審業本,謂六根中誰為圓通也,即耳根也。
意甚明顯。
既不洗塵,亦不洗體。
塵字,一說不洗垢塵,一說不洗水塵。
體字,一說勝義根,一說浮塵根。
浮塵可洗,勝義不可洗。
一說初塵,次根,次識,三皆空寂,為悟水因。
今謂言塵是垢,亦不妨,言體是浮塵,根亦不妨,不配根塵,識亦不妨,隻重在悟水因耳。
因者,由也,本也。
此水洗塵乎,塵自無體,随洗随失,何塵被洗。
此水洗體乎,體屬四大,彼自洗地及水火風,何體被洗。
外塵内體,内外既無,安有中間為水洗者。
夫觸之為義,本為水之與我,兩相交涉,而得觸名。
今皆無之,觸果安在。
無觸而觸,觸實無觸,非因非緣,及與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故曰妙觸宣明也。
雖然,此亦義解,将此當悟,尚未尚未。
樂見照明,金剛三昧。
樂見者,深切好樂,而願見乎照明之相也,略似修淨土之作日觀也。
夫瞽人目雖不自照明,而今以心目樂見,樂見之極,忽得照明,此之照明,體無時昏,物莫能蔽,不失不壞,故雲金剛也。
我念有知,知此深痛(雲雲),甯有雙覺? 方足痛時,心作是念:木石無知,則刀割香塗,了無所知矣。
我今有知,知此深痛。
蓋痛者吾足,而吾更有知此深痛者在也。
如是雖有覺知之心,以覺此深痛,而求吾本原清淨覺心,不見有痛者,不見有覺痛者。
雖然,我又重思惟之,現今有痛者,有覺痛者。
夫痛者,一覺也;覺痛者,又一覺也。
則我一身,甯有雙覺?真疑既起,攝念反觀,理極情亡,忽然之間,身心空寂也。
緊要在甯有雙覺上,正禅宗參究工夫。
身心忽空,則是悟處。
身空故無痛者,心空故無覺痛者。
純覺遺身,身心俱遺,不言心者,省文也。
說多淫人,成猛火聚。
大三災,水從貪緻,火因嗔生。
今以多淫為猛火者,何也?良以法無定相,請以喻明。
彼多淫者,自其淫心漸潰,潤生死根,則喻如水;自其淫心昌熾,枯清淨種,則喻如火,無不可也。
例嗔亦爾,自其嗔心猛烈,炎炎不可滅,則喻如火;自其嗔心洶湧,滔滔不可禦,則喻如水,亦無不可也。
又不必将冷暖氣三事,配水火風,以重在火大故。
蓋人身氣有冷暖,以多淫心,醞釀薰蒸,諸冷暖氣,悉皆成暖。
今以正念,周遍審察,氣從何來,因何成火。
觀力所注,此諸氣者,化為神光。
神光内凝,向之欲火,今成智火;向之火者,爇功德藏;今之火者,燒煩惱薪,故曰火光三昧。
窺窗觀室,惟見清水(雲雲)。
我後出定,身質如初。
月光正入水觀,童子以瓦礫投之,遂緻心痛。
難者曰:幸是瓦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