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持義記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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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段中。
先喻後合。
喻别有三。
一喻佛菩薩為見道前菩薩聲聞宣說世間随相涅槃。
彼聞愛樂。
二其父知子漸長大下。
喻佛菩薩為見道前菩薩聲聞宣說出世真實涅槃。
彼聞不解。
三父于後時知子大下。
喻佛菩薩為見道前菩薩聲聞宣說出世真實涅槃。
彼聞悟解。
就初段中。
如王長者臣富無量為諸子故造作戲具牛鹿車等。
喻佛菩薩為見道前菩薩聲聞說世涅槃。
今此為明見道之中所得涅槃。
何故乃喻見道已前所說涅槃。
出世涅槃從世間來。
是以明之。
王喻如來。
長者大臣喻大菩薩心。
具法财名富無量。
其所攝化名為諸子。
說世涅槃稱物情欲名造戲具。
牛鹿車等所說非真故雲戲具。
彼諸子下喻彼世間菩薩聲聞聞說愛樂。
第二段中言父知子漸已長大為說真實鹿馬車等。
喻佛菩薩知所攝化根性漸增為說出世真實涅槃。
諸子謂父歎己象馬。
喻彼世間菩薩聲聞始聞不解。
第三段中父于後時知子轉大将出宅外示真象馬。
喻佛菩薩知所攝化根性轉熟化入出世示真涅槃。
彼見實下喻彼所化聞說悟解。
于中有三。
一聞說悟解。
二知昔所歎是真非妄。
三知昔所取是妄非真。
下合有二。
一随事别合。
見道已前有相諸行以為富宅。
地前菩薩世間聲聞如彼童子。
二諸佛下随文正合。
喻中三分。
合初合後中間不合。
合初段中。
諸佛菩薩合王長者。
明見涅槃合前臣富。
為彼菩薩及諸聲聞歎說涅槃。
合為諸子造作戲具牛鹿車等。
彼既聞已随說解者。
合前諸子歡喜愛樂作真鹿馬象等想也。
自下超合第三喻文。
若彼漸學道品具者。
合父後時知子轉大。
入淨心地見谛聲聞。
合将宅外示真象馬。
彼于涅槃生現知見。
合前彼見乃知其真。
如是所歎非如我等愚癡意解。
合前文中定知其父常所歎說非是我等先所玩好。
我等所想相似非真。
合先所好非真象馬。
生慚愧下合中義安喻中無文生慚愧心愧昔不解。
依後知者依後真也。
此是第二明見道中所得涅槃。
自下第三明修道去所得涅槃。
先喻後合。
喻中有五。
一喻衆生起見谛病。
佛大菩薩為說對治。
二喻衆生聞說悟解。
三喻衆生起修道病。
佛菩薩為說對治。
四喻衆生始聞不受。
五喻佛菩薩方便教化令起修治。
就初段中譬如病人。
喻見道前菩薩聲聞有見谛病。
良醫為治說随病藥。
喻佛菩薩為說見治。
今此為明修道所得。
何故乃喻說見道乎。
修因見起。
是故乘明。
第二段中病者常習緣是病差。
喻見道前菩薩聲聞信樂前治除見谛病。
第三段中更起餘病應服餘藥。
喻見道中菩薩聲聞起修道病。
醫教舍前更服餘藥。
喻佛菩薩教舍見法起修對治。
第四段中病者信前不肯棄舍。
喻見道中菩薩聲聞受守前治不學後法。
第五段中良醫方便令服後藥。
喻佛菩薩巧方便化令起修治。
自下合中但合第三第五段文。
從初乃至上上勝法合前第三。
如是菩薩住淨心地見谛聲聞諸煩惱病。
合前喻中更起餘病。
佛大菩薩為說已下。
合前良醫教舍前藥更服餘藥。
于中九句。
初三聞法。
次三思法。
後三修法。
各有三品故有九句。
教是聞法。
理是思法。
行儀修法。
佛大菩薩為說法者。
聞中下品。
上法中品。
上上上品。
為說深法。
思中下品。
思能入理故名為深。
中上可知。
為說勝法。
修中下品。
行修增上故名勝法。
中上可知。
亦可初三是教化法。
次三教授。
後三教誡。
教授已下合上第五良醫方便令服後藥。
于中初言教授教誡。
正合方便令服後藥。
入淨心下明其所化信受奉行。
信受不疑始生信解。
乘如來下明起行修。
如來所說法能運載名為法乘。
乘法圓備故雲具足。
依法巧修名善調禦。
起行順理名遊等道。
疾疾已下依行趣果。
言無餘者。
對彼因中所得之滅果中所得通名無餘。
望後更無餘涅槃故。
功德品者。
從上施品訖來至此大段第二造緣進修。
自下第三因修成德。
廣辨此德名功德品。
就此品中。
得失通論二十六門。
隐失彰得有二十四。
二十四中。
初有八門自分功德。
後十六門勝進功德。
前八門中。
初一總明自利利他。
次有六門偏明利他。
後之一門唯明自利。
就初門中。
有五奇特未曾有者。
總以标舉。
所起異于凡夫二乘名未曾有。
次别顯之。
初三利他。
後二自利。
初言于生無有因緣而愛念者。
始心愛念先非親眷名無因緣。
愛之過子是以奇特。
為受苦者。
依前愛念代受苦也。
惱盛難化方便調者。
依前受苦他離煩惱。
下自利中。
初一入證。
後一起用。
如是下結。
次下六門明利他中。
初一明其化行善巧。
第二明其化心平等。
第三明其化益具足。
第四明其化德圓備。
第五明其化願不斷。
第六明其化攝方便。
就初門中。
有五非奇能成奇者。
總以标舉。
所作似凡故曰非奇。
能成菩薩巧方便行名成奇特。
下别顯之。
五中前四化行方便。
後一正化。
就前四中。
初句為生受苦因者。
為生舍善示為諸惡受苦因。
故得受樂者。
為物造惡自無罪心。
故雖為之而當受彼涅槃之樂。
次下三句為物舍樂知生死過涅槃功德。
為淨生故受生死者。
明為化生舍涅槃樂受生死苦。
修靜默樂有淨生念不自受樂為生說者。
明舍禅樂處亂說法。
修六善根有淨生念不自受樂不舍一切亦不舍教。
明舍自己殊勝報樂随物劣受此前方便。
第五門中他事己事如是一切利益生者。
正明化益。
四攝他事六度己事悉以攝取。
名為一切利益生也。
就第二門化心等中有五心等。
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于中初一化願平等。
次有兩句化心平等。
先悲後慈。
悲中初言修習悲心拔苦心也。
與哀愍俱哀傷心也。
後慈心中。
作一子想親厚心也。
與愛念俱愛憐心也。
次一明其化智平等。
觀一衆生諸行起者。
皆是五陰諸行集起。
一衆生法即是一切衆生法者。
觀一類餘彼此無别故言即是。
後一明其化行平等。
以一切行化一衆生餘亦如是故言即是。
就第三門化益具中。
有五益生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初三化人令有所離。
後二化人令有所住。
就前三中。
說正命者化離邪命。
不随順者說随順法。
化離邪謗。
此二口業化令離惡。
孤獨貧乞為作依怙。
明其身業。
救令離苦。
就後二中。
向善趣者說道饒益。
化之令住人天善道。
為三乘人說三乘者。
化之令住三乘出道。
就第四門化德備中。
言有五事報生恩者。
總以标舉。
菩薩成德本由衆生故名衆生為菩薩恩。
菩薩今成一切功德彼則有分。
是故名為報衆生恩。
下别顯之。
五中前三是自分德。
後二勝進。
就自分中。
初成自德。
後二利他。
勸他成者令彼住善。
為作依怙令其得樂。
後勝進中。
初供如來明攝功德。
後于佛說誦書持供明攝智慧。
就第五門化他願中。
常求五事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前四求因。
後一求果。
就前因中。
願佛出興求近善人。
為欲依佛成利他德。
是故求之。
于佛聽者求聞正法。
六波羅蜜是其行法。
及菩薩藏是其教法。
次有兩句求如說行。
堪一切種成熟衆生者。
凡夫二乘善法化也。
堪能無上成熟者。
大乘化也。
後一果中。
得菩提者菩提自體。
阿惟已下菩提作業。
作業有三。
初言阿惟三菩提者。
示現攝取大菩提道化衆生也。
是外國語。
此名無比正覺道也。
聲聞菩提示成小果化衆生也。
和合聲聞示成緣覺化衆生也。
緣覺所得道同聲聞故言和合。
就第六門化方便中。
有五方便總以标舉。
斯乃攝生前方便故名曰方便。
益心不虛名為真實。
下别顯之。
但列前二。
餘三指上。
上習近中明善知識有五種事開道無礙。
一者先欲安樂衆生。
二于安樂不颠倒覺。
三若方便随順說法有堪能力。
四不疲厭。
五悲心平等。
今悭煩重指彼說也。
上來六門唯明利他。
自下一門單明自利。
于中先舉次列後釋。
下總結之。
有五方便攝一切者。
總以标舉。
次列其名。
于中初二種性行德。
次一解行。
次一初地乃至七地。
後一在于八九十地。
言随護者。
種性位中集善行也。
善有二種。
一者智解随法防護。
二者行修随人防護。
故雲随護。
言無罪者。
種性位中離過行也。
行修離過故雲無罪。
言思惟者。
解行地中思惟出世無漏道品故曰思惟。
言淨心者。
初地已上乃至七地證離垢染故名淨心。
言決定者。
八地已上法流水中決定趣果故雲決定。
次廣釋之。
釋初門中。
随護有五牒以舉數。
下别顯之。
前三就智随法說護。
後二就行随人說護。
就前三中。
初黠護者俱生智也。
久習今成根性聰利故名為黠。
黠能護法名為黠護。
下釋其相。
得俱生智顯前黠也。
能速受法顯前護也。
念智兩門現起方便。
念護據始念心護法故雲念護。
念持于法釋顯其相。
智護終成于法決斷名之為智。
以智護法故雲智護。
下釋其相。
得堅固智觀法義者自分善成。
以黠念下能入勝進。
就後二中。
自心護者護己善心。
守根釋也。
他心護者善護物心。
随順他心釋顯其相。
上來五句合為初門。
無罪方便牒第二門。
下釋有五。
一于善不倒離于邪過。
二者熾燃離懈怠過。
三者無量離狹少過。
四者常修離斷絕過。
五回向菩提離求有過。
後三可知。
是名下結。
上來八門是其自分。
下十六門是其勝進。
于中随義相從為五。
初有三門自利利他離過對治。
次有四門自利利他所修善行。
次有兩門自利利他所依之法。
次有三門自利利他所生智解。
末後四門自利利他所成行益。
前中初二自行對治。
後一是其利他對治。
就自行中。
初門遠離修心之過。
後門遠離行業中過。
離修過中。
先過後治。
就明過中。
過分有五總以标舉。
今為明進返明退矣。
下别顯之。
五中初一修方便過。
不能敬法及說法人。
次有兩句正修時過。
放逸懈怠不能修善。
習惱惡行不能離惡。
下有兩門修成時過。
稱量同己及餘菩薩。
對人起慢。
于法颠倒。
對法起慢。
于增上法未得謂得。
名增上慢。
下次明治。
勝分有五總以标舉。
與上違下番過顯治。
離行過中。
初過後治。
過中有五似功德過總以标舉。
相似功德理實是過。
是故名為似功德過。
下别顯之。
五中初一不善利他。
後之四門不善自利。
兇惡犯戒非慈益者。
見生造罪。
以慈愍心惶彼憂惱不加治罰。
令舍不善名非法慈。
以此非慈饒潤于彼。
是故名為非慈饒益。
就後四中。
現谄威儀無正功德。
說外經論得生智者無正智慧。
此二一對。
行于有罪施等善根無正功德。
演說建立似功德法明無正智。
此二一對。
下次明治。
有五實德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番上可知。
上來兩門自行對治。
自下利他對治之中調生有十。
名正調伏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雲何問也離諸纏者調離八纏。
即以為八。
八纏如上四攝品說。
離煩惱者。
謂離十使重煩惱也。
通前為九離惡戒者。
謂離外道邪心分别烏雞戒等。
通前為十。
自下第二次明自利利他善行。
于中四門。
初一明其行修利益能攝佛記。
次一明其行修堅固成就決定。
次一明其行修具足。
後一明其行修不斷。
就初門中。
菩薩有六為如來記。
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六中初二就位分别。
初言種性未發心者。
未能發彼解行心也。
言已發者。
已能發于解行心也。
次二約就時處分别。
如來當時對面與記名為現前。
餘時異處玄與記者名不現前。
如法華雲。
其不在此汝為宣說。
此之謂也。
後之二種對果分别。
記彼當來經若幹劫而得為佛名為時量。
記彼成時劫國名字稱曰時定。
無量不定番前可知。
第二門中。
有三決定總以标舉。
位分不退稱曰決定。
下别顯之。
種性名定列其名字。
何以故下徴問辨釋。
何故問也。
良以種性鄰于退分故須徴問。
堪能下釋。
堪能為緣正解決定。
決定堪能與佛為緣故曰決定。
有障已下簡定其相。
雲言有障簡别于後未出障故決定菩提。
簡别于前前未定故決定發心解行地也。
以能定發菩提之心故名決定。
不能已下對後辨異。
不能得彼初地已上不退行德故言不能乃至不退。
不能得彼大菩提果故曰不能乃至菩提。
第三門中。
初先正辨。
後明此位得佛授記。
初地已上自行成就名為得力。
外化行成名利衆生。
此二自分。
如所欲者所欲自利。
如所作者所作利他。
随意能成故曰不虛。
此是勝進。
彼決定如來記者。
明此位中為佛記也。
向前六中未明此記故今明之。
以此通前得記有七。
第三門中。
不作五事不得菩提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初一起願。
後四起行。
哀愍利他。
餘三自利。
言熾燃者諸行頓起。
言精進者諸行常起。
此二攝福。
明處不厭攝智惠也。
第四門中。
五事常修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前四修因。
後一求果。
就前四中。
不逸自利。
作依利他。
此之兩門自他相對。
後二攝善離惡相對。
下一求果。
相顯可知。
自下第三辨明自他行所依法。
于中兩門。
初門勝法。
後門正法。
前言有十菩薩等法第一勝者總以标舉。
此十同是菩薩所學。
是故說為菩薩十法。
就所學中有是佛法有菩薩法。
是故說為菩薩等法。
簡精去劣稱曰最勝。
下别可知。
第二門中文别有五。
一總标舉。
二就人辨定。
三别其名。
四廣分别。
五總結歎。
有四施設是總舉也。
言說建立故曰施設。
聖說不邪故曰為正。
如是施設是如來說。
就人定也。
非餘聞者。
舉彼餘人不堪聽聞。
以顯唯是如
第二段中。
先喻後合。
喻别有三。
一喻佛菩薩為見道前菩薩聲聞宣說世間随相涅槃。
彼聞愛樂。
二其父知子漸長大下。
喻佛菩薩為見道前菩薩聲聞宣說出世真實涅槃。
彼聞不解。
三父于後時知子大下。
喻佛菩薩為見道前菩薩聲聞宣說出世真實涅槃。
彼聞悟解。
就初段中。
如王長者臣富無量為諸子故造作戲具牛鹿車等。
喻佛菩薩為見道前菩薩聲聞說世涅槃。
今此為明見道之中所得涅槃。
何故乃喻見道已前所說涅槃。
出世涅槃從世間來。
是以明之。
王喻如來。
長者大臣喻大菩薩心。
具法财名富無量。
其所攝化名為諸子。
說世涅槃稱物情欲名造戲具。
牛鹿車等所說非真故雲戲具。
彼諸子下喻彼世間菩薩聲聞聞說愛樂。
第二段中言父知子漸已長大為說真實鹿馬車等。
喻佛菩薩知所攝化根性漸增為說出世真實涅槃。
諸子謂父歎己象馬。
喻彼世間菩薩聲聞始聞不解。
第三段中父于後時知子轉大将出宅外示真象馬。
喻佛菩薩知所攝化根性轉熟化入出世示真涅槃。
彼見實下喻彼所化聞說悟解。
于中有三。
一聞說悟解。
二知昔所歎是真非妄。
三知昔所取是妄非真。
下合有二。
一随事别合。
見道已前有相諸行以為富宅。
地前菩薩世間聲聞如彼童子。
二諸佛下随文正合。
喻中三分。
合初合後中間不合。
合初段中。
諸佛菩薩合王長者。
明見涅槃合前臣富。
為彼菩薩及諸聲聞歎說涅槃。
合為諸子造作戲具牛鹿車等。
彼既聞已随說解者。
合前諸子歡喜愛樂作真鹿馬象等想也。
自下超合第三喻文。
若彼漸學道品具者。
合父後時知子轉大。
入淨心地見谛聲聞。
合将宅外示真象馬。
彼于涅槃生現知見。
合前彼見乃知其真。
如是所歎非如我等愚癡意解。
合前文中定知其父常所歎說非是我等先所玩好。
我等所想相似非真。
合先所好非真象馬。
生慚愧下合中義安喻中無文生慚愧心愧昔不解。
依後知者依後真也。
此是第二明見道中所得涅槃。
自下第三明修道去所得涅槃。
先喻後合。
喻中有五。
一喻衆生起見谛病。
佛大菩薩為說對治。
二喻衆生聞說悟解。
三喻衆生起修道病。
佛菩薩為說對治。
四喻衆生始聞不受。
五喻佛菩薩方便教化令起修治。
就初段中譬如病人。
喻見道前菩薩聲聞有見谛病。
良醫為治說随病藥。
喻佛菩薩為說見治。
今此為明修道所得。
何故乃喻說見道乎。
修因見起。
是故乘明。
第二段中病者常習緣是病差。
喻見道前菩薩聲聞信樂前治除見谛病。
第三段中更起餘病應服餘藥。
喻見道中菩薩聲聞起修道病。
醫教舍前更服餘藥。
喻佛菩薩教舍見法起修對治。
第四段中病者信前不肯棄舍。
喻見道中菩薩聲聞受守前治不學後法。
第五段中良醫方便令服後藥。
喻佛菩薩巧方便化令起修治。
自下合中但合第三第五段文。
從初乃至上上勝法合前第三。
如是菩薩住淨心地見谛聲聞諸煩惱病。
合前喻中更起餘病。
佛大菩薩為說已下。
合前良醫教舍前藥更服餘藥。
于中九句。
初三聞法。
次三思法。
後三修法。
各有三品故有九句。
教是聞法。
理是思法。
行儀修法。
佛大菩薩為說法者。
聞中下品。
上法中品。
上上上品。
為說深法。
思中下品。
思能入理故名為深。
中上可知。
為說勝法。
修中下品。
行修增上故名勝法。
中上可知。
亦可初三是教化法。
次三教授。
後三教誡。
教授已下合上第五良醫方便令服後藥。
于中初言教授教誡。
正合方便令服後藥。
入淨心下明其所化信受奉行。
信受不疑始生信解。
乘如來下明起行修。
如來所說法能運載名為法乘。
乘法圓備故雲具足。
依法巧修名善調禦。
起行順理名遊等道。
疾疾已下依行趣果。
言無餘者。
對彼因中所得之滅果中所得通名無餘。
望後更無餘涅槃故。
功德品者。
從上施品訖來至此大段第二造緣進修。
自下第三因修成德。
廣辨此德名功德品。
就此品中。
得失通論二十六門。
隐失彰得有二十四。
二十四中。
初有八門自分功德。
後十六門勝進功德。
前八門中。
初一總明自利利他。
次有六門偏明利他。
後之一門唯明自利。
就初門中。
有五奇特未曾有者。
總以标舉。
所起異于凡夫二乘名未曾有。
次别顯之。
初三利他。
後二自利。
初言于生無有因緣而愛念者。
始心愛念先非親眷名無因緣。
愛之過子是以奇特。
為受苦者。
依前愛念代受苦也。
惱盛難化方便調者。
依前受苦他離煩惱。
下自利中。
初一入證。
後一起用。
如是下結。
次下六門明利他中。
初一明其化行善巧。
第二明其化心平等。
第三明其化益具足。
第四明其化德圓備。
第五明其化願不斷。
第六明其化攝方便。
就初門中。
有五非奇能成奇者。
總以标舉。
所作似凡故曰非奇。
能成菩薩巧方便行名成奇特。
下别顯之。
五中前四化行方便。
後一正化。
就前四中。
初句為生受苦因者。
為生舍善示為諸惡受苦因。
故得受樂者。
為物造惡自無罪心。
故雖為之而當受彼涅槃之樂。
次下三句為物舍樂知生死過涅槃功德。
為淨生故受生死者。
明為化生舍涅槃樂受生死苦。
修靜默樂有淨生念不自受樂為生說者。
明舍禅樂處亂說法。
修六善根有淨生念不自受樂不舍一切亦不舍教。
明舍自己殊勝報樂随物劣受此前方便。
第五門中他事己事如是一切利益生者。
正明化益。
四攝他事六度己事悉以攝取。
名為一切利益生也。
就第二門化心等中有五心等。
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于中初一化願平等。
次有兩句化心平等。
先悲後慈。
悲中初言修習悲心拔苦心也。
與哀愍俱哀傷心也。
後慈心中。
作一子想親厚心也。
與愛念俱愛憐心也。
次一明其化智平等。
觀一衆生諸行起者。
皆是五陰諸行集起。
一衆生法即是一切衆生法者。
觀一類餘彼此無别故言即是。
後一明其化行平等。
以一切行化一衆生餘亦如是故言即是。
就第三門化益具中。
有五益生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初三化人令有所離。
後二化人令有所住。
就前三中。
說正命者化離邪命。
不随順者說随順法。
化離邪謗。
此二口業化令離惡。
孤獨貧乞為作依怙。
明其身業。
救令離苦。
就後二中。
向善趣者說道饒益。
化之令住人天善道。
為三乘人說三乘者。
化之令住三乘出道。
就第四門化德備中。
言有五事報生恩者。
總以标舉。
菩薩成德本由衆生故名衆生為菩薩恩。
菩薩今成一切功德彼則有分。
是故名為報衆生恩。
下别顯之。
五中前三是自分德。
後二勝進。
就自分中。
初成自德。
後二利他。
勸他成者令彼住善。
為作依怙令其得樂。
後勝進中。
初供如來明攝功德。
後于佛說誦書持供明攝智慧。
就第五門化他願中。
常求五事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前四求因。
後一求果。
就前因中。
願佛出興求近善人。
為欲依佛成利他德。
是故求之。
于佛聽者求聞正法。
六波羅蜜是其行法。
及菩薩藏是其教法。
次有兩句求如說行。
堪一切種成熟衆生者。
凡夫二乘善法化也。
堪能無上成熟者。
大乘化也。
後一果中。
得菩提者菩提自體。
阿惟已下菩提作業。
作業有三。
初言阿惟三菩提者。
示現攝取大菩提道化衆生也。
是外國語。
此名無比正覺道也。
聲聞菩提示成小果化衆生也。
和合聲聞示成緣覺化衆生也。
緣覺所得道同聲聞故言和合。
就第六門化方便中。
有五方便總以标舉。
斯乃攝生前方便故名曰方便。
益心不虛名為真實。
下别顯之。
但列前二。
餘三指上。
上習近中明善知識有五種事開道無礙。
一者先欲安樂衆生。
二于安樂不颠倒覺。
三若方便随順說法有堪能力。
四不疲厭。
五悲心平等。
今悭煩重指彼說也。
上來六門唯明利他。
自下一門單明自利。
于中先舉次列後釋。
下總結之。
有五方便攝一切者。
總以标舉。
次列其名。
于中初二種性行德。
次一解行。
次一初地乃至七地。
後一在于八九十地。
言随護者。
種性位中集善行也。
善有二種。
一者智解随法防護。
二者行修随人防護。
故雲随護。
言無罪者。
種性位中離過行也。
行修離過故雲無罪。
言思惟者。
解行地中思惟出世無漏道品故曰思惟。
言淨心者。
初地已上乃至七地證離垢染故名淨心。
言決定者。
八地已上法流水中決定趣果故雲決定。
次廣釋之。
釋初門中。
随護有五牒以舉數。
下别顯之。
前三就智随法說護。
後二就行随人說護。
就前三中。
初黠護者俱生智也。
久習今成根性聰利故名為黠。
黠能護法名為黠護。
下釋其相。
得俱生智顯前黠也。
能速受法顯前護也。
念智兩門現起方便。
念護據始念心護法故雲念護。
念持于法釋顯其相。
智護終成于法決斷名之為智。
以智護法故雲智護。
下釋其相。
得堅固智觀法義者自分善成。
以黠念下能入勝進。
就後二中。
自心護者護己善心。
守根釋也。
他心護者善護物心。
随順他心釋顯其相。
上來五句合為初門。
無罪方便牒第二門。
下釋有五。
一于善不倒離于邪過。
二者熾燃離懈怠過。
三者無量離狹少過。
四者常修離斷絕過。
五回向菩提離求有過。
後三可知。
是名下結。
上來八門是其自分。
下十六門是其勝進。
于中随義相從為五。
初有三門自利利他離過對治。
次有四門自利利他所修善行。
次有兩門自利利他所依之法。
次有三門自利利他所生智解。
末後四門自利利他所成行益。
前中初二自行對治。
後一是其利他對治。
就自行中。
初門遠離修心之過。
後門遠離行業中過。
離修過中。
先過後治。
就明過中。
過分有五總以标舉。
今為明進返明退矣。
下别顯之。
五中初一修方便過。
不能敬法及說法人。
次有兩句正修時過。
放逸懈怠不能修善。
習惱惡行不能離惡。
下有兩門修成時過。
稱量同己及餘菩薩。
對人起慢。
于法颠倒。
對法起慢。
于增上法未得謂得。
名增上慢。
下次明治。
勝分有五總以标舉。
與上違下番過顯治。
離行過中。
初過後治。
過中有五似功德過總以标舉。
相似功德理實是過。
是故名為似功德過。
下别顯之。
五中初一不善利他。
後之四門不善自利。
兇惡犯戒非慈益者。
見生造罪。
以慈愍心惶彼憂惱不加治罰。
令舍不善名非法慈。
以此非慈饒潤于彼。
是故名為非慈饒益。
就後四中。
現谄威儀無正功德。
說外經論得生智者無正智慧。
此二一對。
行于有罪施等善根無正功德。
演說建立似功德法明無正智。
此二一對。
下次明治。
有五實德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番上可知。
上來兩門自行對治。
自下利他對治之中調生有十。
名正調伏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雲何問也離諸纏者調離八纏。
即以為八。
八纏如上四攝品說。
離煩惱者。
謂離十使重煩惱也。
通前為九離惡戒者。
謂離外道邪心分别烏雞戒等。
通前為十。
自下第二次明自利利他善行。
于中四門。
初一明其行修利益能攝佛記。
次一明其行修堅固成就決定。
次一明其行修具足。
後一明其行修不斷。
就初門中。
菩薩有六為如來記。
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六中初二就位分别。
初言種性未發心者。
未能發彼解行心也。
言已發者。
已能發于解行心也。
次二約就時處分别。
如來當時對面與記名為現前。
餘時異處玄與記者名不現前。
如法華雲。
其不在此汝為宣說。
此之謂也。
後之二種對果分别。
記彼當來經若幹劫而得為佛名為時量。
記彼成時劫國名字稱曰時定。
無量不定番前可知。
第二門中。
有三決定總以标舉。
位分不退稱曰決定。
下别顯之。
種性名定列其名字。
何以故下徴問辨釋。
何故問也。
良以種性鄰于退分故須徴問。
堪能下釋。
堪能為緣正解決定。
決定堪能與佛為緣故曰決定。
有障已下簡定其相。
雲言有障簡别于後未出障故決定菩提。
簡别于前前未定故決定發心解行地也。
以能定發菩提之心故名決定。
不能已下對後辨異。
不能得彼初地已上不退行德故言不能乃至不退。
不能得彼大菩提果故曰不能乃至菩提。
第三門中。
初先正辨。
後明此位得佛授記。
初地已上自行成就名為得力。
外化行成名利衆生。
此二自分。
如所欲者所欲自利。
如所作者所作利他。
随意能成故曰不虛。
此是勝進。
彼決定如來記者。
明此位中為佛記也。
向前六中未明此記故今明之。
以此通前得記有七。
第三門中。
不作五事不得菩提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初一起願。
後四起行。
哀愍利他。
餘三自利。
言熾燃者諸行頓起。
言精進者諸行常起。
此二攝福。
明處不厭攝智惠也。
第四門中。
五事常修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前四修因。
後一求果。
就前四中。
不逸自利。
作依利他。
此之兩門自他相對。
後二攝善離惡相對。
下一求果。
相顯可知。
自下第三辨明自他行所依法。
于中兩門。
初門勝法。
後門正法。
前言有十菩薩等法第一勝者總以标舉。
此十同是菩薩所學。
是故說為菩薩十法。
就所學中有是佛法有菩薩法。
是故說為菩薩等法。
簡精去劣稱曰最勝。
下别可知。
第二門中文别有五。
一總标舉。
二就人辨定。
三别其名。
四廣分别。
五總結歎。
有四施設是總舉也。
言說建立故曰施設。
聖說不邪故曰為正。
如是施設是如來說。
就人定也。
非餘聞者。
舉彼餘人不堪聽聞。
以顯唯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