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義疏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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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品第三。
舉譬說。
化中根人故。
因為品目也。
而此品應在正舉譬說化中根人之首。
是蓋出經者。
欲以品使在卷初故爾也。
從此下。
法說化上根人中。
第二名上根人領解。
然若例下譬說化中根人。
應有四品即名上根人信解品。
而此法說。
文少不足立别品。
故直名方便而已也。
就中亦有長行偈。
長行中有三。
第一上根人自陳得解故歡喜第二從是我等咎以下。
自啧其咎。
第三從世尊我從昔來以下。
結第一自陳得解故歡喜。
就第一自陳得解故歡喜中。
即有二。
第一直言得解故歡喜。
第二歡喜。
第一不開。
但就第二釋歡喜中。
亦有二。
第一明昔悔去故歡喜。
第二從我常獨處以下。
明昔疑去故歡喜。
即所謂以理惑教。
昔聞者。
謂大品時也。
無量知見者。
謂佛果。
言于時不知萬善皆成佛也。
若爾則此人等。
于時已有樂大之心。
如來何意不為說者。
雖有樂大之心。
聞一理時。
未故不為說也。
從是我等咎以下。
第二自啧其咎。
就中亦有二。
第一直言是我等咎非如來。
第二從所以者何以下。
亦釋。
是我等咎非世尊也者。
言昔有如是疑悔。
隻由我等心解怯劣故。
佛不為說。
非如來故欲令我等疑悔也。
第二釋。
标疑雲。
所以是我等咎非如來者何。
即有二。
一不取大是我咎非如來。
二從然我等以下。
明取少是我咎非如來。
所因者。
捉佛果望萬行。
萬行是佛果所因。
捉萬行望大乘教。
大乘教是萬行所因。
今此中所因者。
謂大乘教。
言昔我等其有可以大乘教令感佛果之機。
如來即必為說。
第二明取少是我咎非如來。
初聞佛法遇便信受者。
謂聞初教。
思惟取證者。
謂二乘有餘。
無餘二種果。
言我等執初教之心堅故。
乃至維摩不為說一也。
從我從昔來以下。
第三結第一得解故歡喜。
即有二。
第一明惡事去故歡喜。
第二從今日乃知以下。
明善事來故歡喜。
可見。
第二偈頌凡有二十五行半偈。
上長行中有三。
第一得解故歡喜。
第二自啧其咎。
第三結第一得解故歡喜。
今二十五行半偈分為四。
第一初十一行半偈。
頌第一得解故歡喜。
從我本着耶見以下五行偈。
頌第二自啧其咎。
從初聞佛所說以下。
六行半偈。
不頌上長行。
以義頌新疑除。
從聞佛柔濡音以下。
二行半偈頌第三結第一得解故歡喜。
上第一得解故。
歡喜中有二。
第一直言得解故歡喜。
第二釋歡喜。
今皆頌之。
初一行半偈頌第一直歡喜。
上雲今從世尊聞此法音心懷踴躍得未曾有。
從佛音甚希有以下十行偈。
頌第二釋喜。
昔來蒙佛教不失于大乘者。
言從昔有蒙佛教化之力故。
今亦得聞此大道也。
上第二釋喜中有二。
一明昔悔去故歡喜。
二明昔疑去故歡喜。
亦皆頌之。
初一行偈。
頌第一悔去故歡喜。
上雲我等不豫斯事甚自感傷失于如來無量知見。
憂煩則是悔。
從我處于山谷以下。
九行偈。
頌第二昔疑去故歡喜。
上雲我常獨處山林樹下。
若坐若行。
每作是念。
我等同入法性。
雲何如來以少乘法。
而見濟度。
本義雲。
初二行半偈。
頌第一直喜。
從我處于山谷以下九行偈。
頌第二釋喜。
九行偈即分為二。
初六行偈。
頌第一昔悔去故歡喜。
從我常于日夜以下。
三行偈。
頌第二昔疑去故歡喜。
亦好。
今九行偈。
初八行偈明疑。
從今聞佛音聲以下一行偈。
正明所疑去。
我等亦佛子者。
三乘人皆從佛教而生。
故雲亦佛子。
非言是大乘子。
同入無漏法者。
言三乘人皆以無相為因。
同共一法中者。
言佛果諸德。
亦以無相為因。
而不得此事者。
論因雖一。
而二乘不得佛果也。
下諸句皆可見。
為失為不失者。
本義雲。
以教惑理為失。
以理惑教為不失。
即所謂踟蹰兩楹。
但疑者。
上雲踟蹰兩楹者。
正是中根人。
今此領解者。
即是上根。
若爾此上根人。
亦複踟蹰。
豈其然也。
所以私懷者。
此是上根人。
直言已所謂證為失為不失。
從我本着耶見以下。
五行偈。
頌第二自啧。
上中有二。
第一直啧。
第二釋。
今不頌第一直啧。
但頌第二釋啧。
上釋中有二。
一不取大是我咎。
二取少是我咎。
但頌第二取少是我咎。
五行分為三。
第一初二行偈。
正頌上取少是我咎。
上雲我不解方便初聞佛法思惟取證從而今乃自覺以下。
二行偈以義明得解。
第三從佛于大衆中以下。
一行偈。
亦以義明悔疑除。
從初聞佛所說以下。
偈中第三。
以義明新疑去。
六行半偈分為二。
第一初一行偈。
出其聞略說懷疑之相。
第二從佛以種種緣以下。
五行半偈。
明聞廣說新疑去。
第一可見。
就第二正明新疑除中。
即有二。
第一前四行明聞廣開三新疑除。
後一行半偈聞廣顯一。
新疑得除。
皆可見。
從聞佛柔濡音以下。
二行半偈。
第四頌上第三結第一得解故歡喜。
上中有二重。
第一惡事去故歡喜。
第二善事來故歡喜。
今皆頌之。
初一行半偈。
頌第一惡事去故歡喜。
上雲而今從佛聞所未聞斷諸疑悔決得安隐。
後一行偈。
頌第二善事來故歡喜。
上雲今日乃知真是佛子。
從爾時佛告舍利弗以下。
舉法說化上根人中。
第三如來述成上根人領解。
就中即有二。
第一述其古事。
上雲昔來蒙佛教不失于大乘。
第二從我今還欲令汝以下。
述其今事。
上雲我定當作佛。
為天人所敬。
轉無上法輪。
教化諸菩薩。
從汝于來世以下。
舉法說。
化上根人中。
第四如來賜記上根人。
就中初開為二。
第一正為舍利弗授記。
第二從爾時四部衆以下。
明大衆見舍利弗授記。
發随喜心。
供養如來。
就第一正記舍利弗中。
亦有長行偈。
就長行中。
亦有九重。
第一從初訖所行之道記因。
從當得作佛以下記果。
從國名離垢以下。
記己國清淨。
從花光如來以下。
記己成佛說法度物。
從劫名以下。
記其得佛時劫名。
從彼諸菩薩以下。
記其國菩薩等行高。
從花光佛壽以下。
記佛壽長。
從花光如來過十二少劫以下。
記其佛授記補處。
九從花光佛滅度後以下。
記其佛滅度其正法像法住世之期。
此九重随文。
皆可見。
第二偈頌凡有十一行半偈。
初一行偈。
頌上記果。
次一行偈。
頌記因。
次二句頌記劫名。
從世界名離垢以下。
一行半偈。
頌記國清淨。
從彼國諸菩薩以下。
二行偈。
頌記菩薩行高。
從佛為王子以下。
一行偈。
長行所無。
以義明佛初出家之相。
從花光佛住世以下一行。
頌記佛壽長。
從佛滅度之後以下。
一行半偈。
頌記正法像法住世之相。
從舍利廣流布以下一行偈。
亦長行所無。
以義明供養舍利。
從其兩足聖尊以下一行偈。
亦長行所無。
以義會證古今。
略不頌記其說法化物及記其補處菩薩。
從爾時四部衆以下。
授記中第二。
明時衆見舍利弗授記發随喜供養于佛。
就中亦有二。
第一直明大衆見授記皆大歡喜。
第二從各各脫身以下。
正供養。
就中即有二。
一先以種種妙華作供養。
第二從而作是言以下。
發口贊歎。
即有長行偈。
亦可見。
廣說開三顯一斷疑生信中有三。
第一法說廣開三顯一。
化上根人。
第二譬說廣開三顯一。
化中根人。
第三明宿世因緣廣開三顯一。
化下根人。
從此以前。
法說廣開三顯一。
化上根人已竟也。
從爾時舍利弗重白佛言世尊我今無複疑悔以下。
廣說開三顯一斷疑生信中。
第二譬說開三顯一化中根人。
就中亦有四。
第一此譬喻品。
正明譬說開三顯一。
化中根人。
第二信解品。
明中根人領解。
第三藥草喻品。
明如來述成中根人領解。
第四授記品。
明如來為中根人授記。
就第一正明譬說化中根人。
又開為二。
第一舍利弗請為中根人重說開三顯一之義第二從爾時佛告舍利弗以下。
明如來正舉譬說開三顯一答其所請。
就第一請中。
亦有三。
第一舍利弗叙已得解。
明請非自為第二從是諸千二百以下。
出所為。
即是中根人。
言此中根。
不可隻用上法說得悟。
故請佛重說。
第三從善哉世尊以下。
正請重說。
今此中根人。
難以一往得悟者。
有二所以。
一佛昔有教。
二自執堅。
有此二故。
今聞佛說。
不能即悟。
所以為此人等。
願複重說也。
即文自顯。
我見者身見。
及有無者。
斷常二見。
等者見取。
戒取等。
第三正請。
可見。
就第二如來答請中亦有二。
第一一往直言我先已說。
不可重說用進中根。
第二從舍利弗今當複以下。
随請為答。
第一可見。
就第二随請為答中。
亦有三。
第一許說。
第二從舍利弗若國邑聚落以下。
舉譬喻廣開三顯一之義。
正答其請。
為化中根。
第三從我為法王于法自在以下。
勸中根人修同歸之理。
第一許說可見。
但就第二舉譬正答中。
亦有長行與偈。
就長行亦開合有二。
就開譬中。
即有十譬。
皆為上十種法說作譬。
第一從若國邑聚落以下。
訖若十二十或至三十在此宅中。
名為宅主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中。
第一明釋迦怡同諸佛。
開三顯一作譬。
第二從長者見是大火從四面起以下。
訖無求出意。
名為長者見火起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中第二明如來見衆生為五濁所惛作譬。
第三從舍利弗是長者作是思惟以下。
訖視父而已。
名為長者求子不得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中第三明以大乘化衆生不得作譬。
第四從爾時長者即作是念以下。
訖诤出火宅。
名為長者以三車求子得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中。
第四明如來以少乘化衆生得作譬。
第五從是時長者見諸子等以下。
訖無複障礙。
名為長者見子免難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中。
第五明如來見衆生發大乘機作譬。
第六其心泰然歡喜踴躍二句。
名為長者見子免難故歡喜譬。
此譬超為上十法說中。
第七明如來見大乘機發故歡喜作譬。
第七從時諸子等各白父言以下。
訖願時賜與。
名為諸子索三車譬。
此譬退為上十法說中。
第六明三乘人索果作譬。
八從舍利弗爾時長者各賜諸子等一大車以下。
訖猶尚不匮何況諸子。
名為長者各賜諸子等與大車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中第八正為說法華作譬。
第九從是時諸子各乘大車以下。
訖非本所望。
名為諸子得車歡喜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中。
第九明三乘人受大乘修同歸作譬。
第十從舍利弗于汝意雲何以下。
訖善哉善哉如汝所言。
名為長者不虛妄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
第十明如來不虛妄作譬。
今第一宅主譬。
就中即有六義。
一宅主長者義譬諸佛。
二其家廣大義譬三界化處。
三唯有一門義譬聖教。
四有五百人義。
譬諸佛所化五道衆生。
五火起義。
譬三界衆生為五濁八苦所逼。
六有三十子義。
譬三乘根性人。
國邑聚落。
通譬含靈所在處。
長者譬佛。
言國邑落中。
長者為主。
譬佛于含靈所在常為化主。
此二句明其位。
從其年衰邁以下。
歎其德。
其年衰邁者。
言此長者其年久故。
即其所見聞廣大。
譬佛有三達智。
此句歎内德。
财富無量者。
财是蔭覆寒困。
亦譬如來有四攝四等六度覆救六道受苦衆生。
多有田宅者。
田是養命。
譬佛智德。
宅是安身。
譬佛禅德。
僮仆譬聲聞避支少心弟子。
其家廣大者。
第二義譬三界。
言佛以三界為家。
唯有一門者。
第三義譬聖教。
門是能通物。
言長者家雖廣。
其可出者。
唯有一門。
譬三界雖廣。
為由得出唯一聖教。
而門有二用。
一能内者出外。
二能外者入内。
論出為五百人。
談入為長者。
何者。
假設此長者其年弱時。
不離室内。
但蒙父教。
習修禮義。
然後出外得升尊位。
後聞父沒。
還入其家。
教化家人出外方法。
家人受教亦修禮義。
然後出外得升尊位。
故雲論出為五百人。
談入為長者。
内合如來作菩薩時。
不離三界修行行滿。
出三界成佛。
而見衆生為五濁所惛。
亦以大乘教。
還入三界。
教化衆生。
令出三界。
問曰。
何故長者但入不出。
五百人但出不入耶。
釋曰。
長者弱時為求尊位故。
從門而出。
今既出門。
即得尊位。
無可複出。
所以但入而不出也。
五百人本來常在家内。
複有何入。
所以但出而不入。
内合亦然。
作菩薩時。
為求佛故。
從教而出。
今既成佛。
複有何出。
衆生本來常在三界内。
今複何處入。
且衆生由教得出三界。
是理之常。
未有由教沒入生死也。
多諸人衆有五百人者。
第四義。
言長者家中。
有五百人。
譬三界五道衆生。
從堂閣杼故以下。
第五義。
明長者家火起。
譬三界内五濁八苦逼?衆生。
即有二。
第一先明火所由出。
即譬惡因。
第二從周匝俱時以下。
正明火起。
即譬惡果。
言家室不堅故。
此火易出。
譬衆生行因皆惡故惡果易起。
堂譬欲界。
閣譬色無色二界。
言此三果衆生行因皆惡故雲杼故。
牆壁譬四大。
言衆生因四大。
作惡業。
應堕惡道故雲頹落。
柱根譬命。
言衆生因此命。
亦作惡業。
應受苦果故言腐敗。
梁棟譬六識言此六識縱橫馳走六塵。
作種種惡應堕惡道。
故雲傾危。
周匝俱時以下。
第二正明火起。
譬惡果起。
周匝俱時者。
譬八苦逼人一無相榱也。
郯然火起者。
八苦來逼不預相期也。
從長者諸子以下。
第六義。
言五百人中。
随從長者意者。
唯有三十子。
即譬三乘根性人。
然上第一法說。
直明釋迦怡同諸佛開三顯一教化衆生。
不明五濁八苦逼?之義。
今此譬中。
倍明火起之義。
唯此少異。
而無大意。
此中倍明火起義者。
但是外譬故。
欲明長者見火。
先明火起之本。
所以内合亦随去。
上則誠是法說故。
既一言見衆生五濁。
則無此濁從何而起。
所以直明開三顯一。
不明五濁起之本也。
從長者見是大火以下。
第二明長者見火起譬為上十法說中第二明如來見衆生為五濁所惛作譬。
從此譬以下。
訖第八等與大車譬别釋今釋迦一化前三後一之義。
而上第二法說。
見五濁中有二重。
第一直明如來在法身之地見衆生為五濁所惛。
第二明見五濁而起大悲心。
今此譬亦有二。
第一直明長者見火。
以譬上法說第一直明如來見五濁。
第二從即大驚怖以下。
明若燒諸子生怖畏心。
譬上法說第二明佛見五濁而起大悲心。
長者見是大火從四面起者。
四面即譬上四濁。
譬如來在法身之地。
見衆生為四濁所惛。
而上别列四濁。
見六道衆生貧窮無福慧者。
衆生濁。
入生死險道。
相續苦不斷者。
命濁。
深著于五欲。
如貓牛愛尾。
以貪欲自弊。
盲冥無所見。
不求大勢佛及以斷苦法者。
煩惱濁。
深入諸耶見。
以苦欲舍苦者。
見濁。
而今此中但直總言四面。
不别列也。
而此火長者有緣外遊之間而起故。
長者在外見将欲救而來也。
内合如來宿世以大乘為化。
于時衆生已得大乘解。
但化緣盡就化他方。
于是衆生更着五塵。
廣起煩惱。
失其本解。
所以如來在法身地。
遙見将欲教化而來也。
本義雲。
四面
舉譬說。
化中根人故。
因為品目也。
而此品應在正舉譬說化中根人之首。
是蓋出經者。
欲以品使在卷初故爾也。
從此下。
法說化上根人中。
第二名上根人領解。
然若例下譬說化中根人。
應有四品即名上根人信解品。
而此法說。
文少不足立别品。
故直名方便而已也。
就中亦有長行偈。
長行中有三。
第一上根人自陳得解故歡喜第二從是我等咎以下。
自啧其咎。
第三從世尊我從昔來以下。
結第一自陳得解故歡喜。
就第一自陳得解故歡喜中。
即有二。
第一直言得解故歡喜。
第二歡喜。
第一不開。
但就第二釋歡喜中。
亦有二。
第一明昔悔去故歡喜。
第二從我常獨處以下。
明昔疑去故歡喜。
即所謂以理惑教。
昔聞者。
謂大品時也。
無量知見者。
謂佛果。
言于時不知萬善皆成佛也。
若爾則此人等。
于時已有樂大之心。
如來何意不為說者。
雖有樂大之心。
聞一理時。
未故不為說也。
從是我等咎以下。
第二自啧其咎。
就中亦有二。
第一直言是我等咎非如來。
第二從所以者何以下。
亦釋。
是我等咎非世尊也者。
言昔有如是疑悔。
隻由我等心解怯劣故。
佛不為說。
非如來故欲令我等疑悔也。
第二釋。
标疑雲。
所以是我等咎非如來者何。
即有二。
一不取大是我咎非如來。
二從然我等以下。
明取少是我咎非如來。
所因者。
捉佛果望萬行。
萬行是佛果所因。
捉萬行望大乘教。
大乘教是萬行所因。
今此中所因者。
謂大乘教。
言昔我等其有可以大乘教令感佛果之機。
如來即必為說。
第二明取少是我咎非如來。
初聞佛法遇便信受者。
謂聞初教。
思惟取證者。
謂二乘有餘。
無餘二種果。
言我等執初教之心堅故。
乃至維摩不為說一也。
從我從昔來以下。
第三結第一得解故歡喜。
即有二。
第一明惡事去故歡喜。
第二從今日乃知以下。
明善事來故歡喜。
可見。
第二偈頌凡有二十五行半偈。
上長行中有三。
第一得解故歡喜。
第二自啧其咎。
第三結第一得解故歡喜。
今二十五行半偈分為四。
第一初十一行半偈。
頌第一得解故歡喜。
從我本着耶見以下五行偈。
頌第二自啧其咎。
從初聞佛所說以下。
六行半偈。
不頌上長行。
以義頌新疑除。
從聞佛柔濡音以下。
二行半偈頌第三結第一得解故歡喜。
上第一得解故。
歡喜中有二。
第一直言得解故歡喜。
第二釋歡喜。
今皆頌之。
初一行半偈頌第一直歡喜。
上雲今從世尊聞此法音心懷踴躍得未曾有。
從佛音甚希有以下十行偈。
頌第二釋喜。
昔來蒙佛教不失于大乘者。
言從昔有蒙佛教化之力故。
今亦得聞此大道也。
上第二釋喜中有二。
一明昔悔去故歡喜。
二明昔疑去故歡喜。
亦皆頌之。
初一行偈。
頌第一悔去故歡喜。
上雲我等不豫斯事甚自感傷失于如來無量知見。
憂煩則是悔。
從我處于山谷以下。
九行偈。
頌第二昔疑去故歡喜。
上雲我常獨處山林樹下。
若坐若行。
每作是念。
我等同入法性。
雲何如來以少乘法。
而見濟度。
本義雲。
初二行半偈。
頌第一直喜。
從我處于山谷以下九行偈。
頌第二釋喜。
九行偈即分為二。
初六行偈。
頌第一昔悔去故歡喜。
從我常于日夜以下。
三行偈。
頌第二昔疑去故歡喜。
亦好。
今九行偈。
初八行偈明疑。
從今聞佛音聲以下一行偈。
正明所疑去。
我等亦佛子者。
三乘人皆從佛教而生。
故雲亦佛子。
非言是大乘子。
同入無漏法者。
言三乘人皆以無相為因。
同共一法中者。
言佛果諸德。
亦以無相為因。
而不得此事者。
論因雖一。
而二乘不得佛果也。
下諸句皆可見。
為失為不失者。
本義雲。
以教惑理為失。
以理惑教為不失。
即所謂踟蹰兩楹。
但疑者。
上雲踟蹰兩楹者。
正是中根人。
今此領解者。
即是上根。
若爾此上根人。
亦複踟蹰。
豈其然也。
所以私懷者。
此是上根人。
直言已所謂證為失為不失。
從我本着耶見以下。
五行偈。
頌第二自啧。
上中有二。
第一直啧。
第二釋。
今不頌第一直啧。
但頌第二釋啧。
上釋中有二。
一不取大是我咎。
二取少是我咎。
但頌第二取少是我咎。
五行分為三。
第一初二行偈。
正頌上取少是我咎。
上雲我不解方便初聞佛法思惟取證從而今乃自覺以下。
二行偈以義明得解。
第三從佛于大衆中以下。
一行偈。
亦以義明悔疑除。
從初聞佛所說以下。
偈中第三。
以義明新疑去。
六行半偈分為二。
第一初一行偈。
出其聞略說懷疑之相。
第二從佛以種種緣以下。
五行半偈。
明聞廣說新疑去。
第一可見。
就第二正明新疑除中。
即有二。
第一前四行明聞廣開三新疑除。
後一行半偈聞廣顯一。
新疑得除。
皆可見。
從聞佛柔濡音以下。
二行半偈。
第四頌上第三結第一得解故歡喜。
上中有二重。
第一惡事去故歡喜。
第二善事來故歡喜。
今皆頌之。
初一行半偈。
頌第一惡事去故歡喜。
上雲而今從佛聞所未聞斷諸疑悔決得安隐。
後一行偈。
頌第二善事來故歡喜。
上雲今日乃知真是佛子。
從爾時佛告舍利弗以下。
舉法說化上根人中。
第三如來述成上根人領解。
就中即有二。
第一述其古事。
上雲昔來蒙佛教不失于大乘。
第二從我今還欲令汝以下。
述其今事。
上雲我定當作佛。
為天人所敬。
轉無上法輪。
教化諸菩薩。
從汝于來世以下。
舉法說。
化上根人中。
第四如來賜記上根人。
就中初開為二。
第一正為舍利弗授記。
第二從爾時四部衆以下。
明大衆見舍利弗授記。
發随喜心。
供養如來。
就第一正記舍利弗中。
亦有長行偈。
就長行中。
亦有九重。
第一從初訖所行之道記因。
從當得作佛以下記果。
從國名離垢以下。
記己國清淨。
從花光如來以下。
記己成佛說法度物。
從劫名以下。
記其得佛時劫名。
從彼諸菩薩以下。
記其國菩薩等行高。
從花光佛壽以下。
記佛壽長。
從花光如來過十二少劫以下。
記其佛授記補處。
九從花光佛滅度後以下。
記其佛滅度其正法像法住世之期。
此九重随文。
皆可見。
第二偈頌凡有十一行半偈。
初一行偈。
頌上記果。
次一行偈。
頌記因。
次二句頌記劫名。
從世界名離垢以下。
一行半偈。
頌記國清淨。
從彼國諸菩薩以下。
二行偈。
頌記菩薩行高。
從佛為王子以下。
一行偈。
長行所無。
以義明佛初出家之相。
從花光佛住世以下一行。
頌記佛壽長。
從佛滅度之後以下。
一行半偈。
頌記正法像法住世之相。
從舍利廣流布以下一行偈。
亦長行所無。
以義明供養舍利。
從其兩足聖尊以下一行偈。
亦長行所無。
以義會證古今。
略不頌記其說法化物及記其補處菩薩。
從爾時四部衆以下。
授記中第二。
明時衆見舍利弗授記發随喜供養于佛。
就中亦有二。
第一直明大衆見授記皆大歡喜。
第二從各各脫身以下。
正供養。
就中即有二。
一先以種種妙華作供養。
第二從而作是言以下。
發口贊歎。
即有長行偈。
亦可見。
廣說開三顯一斷疑生信中有三。
第一法說廣開三顯一。
化上根人。
第二譬說廣開三顯一。
化中根人。
第三明宿世因緣廣開三顯一。
化下根人。
從此以前。
法說廣開三顯一。
化上根人已竟也。
從爾時舍利弗重白佛言世尊我今無複疑悔以下。
廣說開三顯一斷疑生信中。
第二譬說開三顯一化中根人。
就中亦有四。
第一此譬喻品。
正明譬說開三顯一。
化中根人。
第二信解品。
明中根人領解。
第三藥草喻品。
明如來述成中根人領解。
第四授記品。
明如來為中根人授記。
就第一正明譬說化中根人。
又開為二。
第一舍利弗請為中根人重說開三顯一之義第二從爾時佛告舍利弗以下。
明如來正舉譬說開三顯一答其所請。
就第一請中。
亦有三。
第一舍利弗叙已得解。
明請非自為第二從是諸千二百以下。
出所為。
即是中根人。
言此中根。
不可隻用上法說得悟。
故請佛重說。
第三從善哉世尊以下。
正請重說。
今此中根人。
難以一往得悟者。
有二所以。
一佛昔有教。
二自執堅。
有此二故。
今聞佛說。
不能即悟。
所以為此人等。
願複重說也。
即文自顯。
我見者身見。
及有無者。
斷常二見。
等者見取。
戒取等。
第三正請。
可見。
就第二如來答請中亦有二。
第一一往直言我先已說。
不可重說用進中根。
第二從舍利弗今當複以下。
随請為答。
第一可見。
就第二随請為答中。
亦有三。
第一許說。
第二從舍利弗若國邑聚落以下。
舉譬喻廣開三顯一之義。
正答其請。
為化中根。
第三從我為法王于法自在以下。
勸中根人修同歸之理。
第一許說可見。
但就第二舉譬正答中。
亦有長行與偈。
就長行亦開合有二。
就開譬中。
即有十譬。
皆為上十種法說作譬。
第一從若國邑聚落以下。
訖若十二十或至三十在此宅中。
名為宅主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中。
第一明釋迦怡同諸佛。
開三顯一作譬。
第二從長者見是大火從四面起以下。
訖無求出意。
名為長者見火起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中第二明如來見衆生為五濁所惛作譬。
第三從舍利弗是長者作是思惟以下。
訖視父而已。
名為長者求子不得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中第三明以大乘化衆生不得作譬。
第四從爾時長者即作是念以下。
訖诤出火宅。
名為長者以三車求子得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中。
第四明如來以少乘化衆生得作譬。
第五從是時長者見諸子等以下。
訖無複障礙。
名為長者見子免難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中。
第五明如來見衆生發大乘機作譬。
第六其心泰然歡喜踴躍二句。
名為長者見子免難故歡喜譬。
此譬超為上十法說中。
第七明如來見大乘機發故歡喜作譬。
第七從時諸子等各白父言以下。
訖願時賜與。
名為諸子索三車譬。
此譬退為上十法說中。
第六明三乘人索果作譬。
八從舍利弗爾時長者各賜諸子等一大車以下。
訖猶尚不匮何況諸子。
名為長者各賜諸子等與大車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中第八正為說法華作譬。
第九從是時諸子各乘大車以下。
訖非本所望。
名為諸子得車歡喜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中。
第九明三乘人受大乘修同歸作譬。
第十從舍利弗于汝意雲何以下。
訖善哉善哉如汝所言。
名為長者不虛妄譬。
此譬為上十法說。
第十明如來不虛妄作譬。
今第一宅主譬。
就中即有六義。
一宅主長者義譬諸佛。
二其家廣大義譬三界化處。
三唯有一門義譬聖教。
四有五百人義。
譬諸佛所化五道衆生。
五火起義。
譬三界衆生為五濁八苦所逼。
六有三十子義。
譬三乘根性人。
國邑聚落。
通譬含靈所在處。
長者譬佛。
言國邑落中。
長者為主。
譬佛于含靈所在常為化主。
此二句明其位。
從其年衰邁以下。
歎其德。
其年衰邁者。
言此長者其年久故。
即其所見聞廣大。
譬佛有三達智。
此句歎内德。
财富無量者。
财是蔭覆寒困。
亦譬如來有四攝四等六度覆救六道受苦衆生。
多有田宅者。
田是養命。
譬佛智德。
宅是安身。
譬佛禅德。
僮仆譬聲聞避支少心弟子。
其家廣大者。
第二義譬三界。
言佛以三界為家。
唯有一門者。
第三義譬聖教。
門是能通物。
言長者家雖廣。
其可出者。
唯有一門。
譬三界雖廣。
為由得出唯一聖教。
而門有二用。
一能内者出外。
二能外者入内。
論出為五百人。
談入為長者。
何者。
假設此長者其年弱時。
不離室内。
但蒙父教。
習修禮義。
然後出外得升尊位。
後聞父沒。
還入其家。
教化家人出外方法。
家人受教亦修禮義。
然後出外得升尊位。
故雲論出為五百人。
談入為長者。
内合如來作菩薩時。
不離三界修行行滿。
出三界成佛。
而見衆生為五濁所惛。
亦以大乘教。
還入三界。
教化衆生。
令出三界。
問曰。
何故長者但入不出。
五百人但出不入耶。
釋曰。
長者弱時為求尊位故。
從門而出。
今既出門。
即得尊位。
無可複出。
所以但入而不出也。
五百人本來常在家内。
複有何入。
所以但出而不入。
内合亦然。
作菩薩時。
為求佛故。
從教而出。
今既成佛。
複有何出。
衆生本來常在三界内。
今複何處入。
且衆生由教得出三界。
是理之常。
未有由教沒入生死也。
多諸人衆有五百人者。
第四義。
言長者家中。
有五百人。
譬三界五道衆生。
從堂閣杼故以下。
第五義。
明長者家火起。
譬三界内五濁八苦逼?衆生。
即有二。
第一先明火所由出。
即譬惡因。
第二從周匝俱時以下。
正明火起。
即譬惡果。
言家室不堅故。
此火易出。
譬衆生行因皆惡故惡果易起。
堂譬欲界。
閣譬色無色二界。
言此三果衆生行因皆惡故雲杼故。
牆壁譬四大。
言衆生因四大。
作惡業。
應堕惡道故雲頹落。
柱根譬命。
言衆生因此命。
亦作惡業。
應受苦果故言腐敗。
梁棟譬六識言此六識縱橫馳走六塵。
作種種惡應堕惡道。
故雲傾危。
周匝俱時以下。
第二正明火起。
譬惡果起。
周匝俱時者。
譬八苦逼人一無相榱也。
郯然火起者。
八苦來逼不預相期也。
從長者諸子以下。
第六義。
言五百人中。
随從長者意者。
唯有三十子。
即譬三乘根性人。
然上第一法說。
直明釋迦怡同諸佛開三顯一教化衆生。
不明五濁八苦逼?之義。
今此譬中。
倍明火起之義。
唯此少異。
而無大意。
此中倍明火起義者。
但是外譬故。
欲明長者見火。
先明火起之本。
所以内合亦随去。
上則誠是法說故。
既一言見衆生五濁。
則無此濁從何而起。
所以直明開三顯一。
不明五濁起之本也。
從長者見是大火以下。
第二明長者見火起譬為上十法說中第二明如來見衆生為五濁所惛作譬。
從此譬以下。
訖第八等與大車譬别釋今釋迦一化前三後一之義。
而上第二法說。
見五濁中有二重。
第一直明如來在法身之地見衆生為五濁所惛。
第二明見五濁而起大悲心。
今此譬亦有二。
第一直明長者見火。
以譬上法說第一直明如來見五濁。
第二從即大驚怖以下。
明若燒諸子生怖畏心。
譬上法說第二明佛見五濁而起大悲心。
長者見是大火從四面起者。
四面即譬上四濁。
譬如來在法身之地。
見衆生為四濁所惛。
而上别列四濁。
見六道衆生貧窮無福慧者。
衆生濁。
入生死險道。
相續苦不斷者。
命濁。
深著于五欲。
如貓牛愛尾。
以貪欲自弊。
盲冥無所見。
不求大勢佛及以斷苦法者。
煩惱濁。
深入諸耶見。
以苦欲舍苦者。
見濁。
而今此中但直總言四面。
不别列也。
而此火長者有緣外遊之間而起故。
長者在外見将欲救而來也。
内合如來宿世以大乘為化。
于時衆生已得大乘解。
但化緣盡就化他方。
于是衆生更着五塵。
廣起煩惱。
失其本解。
所以如來在法身地。
遙見将欲教化而來也。
本義雲。
四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