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圖記叢髓錄卷上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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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耶。
答約修行方便現因果不同者。
所言修行方便則一乘修行耶。
三乘修行耶。
答但是三乘修行方便耳。
問何故一乘無修行方便耶。
答以一乘中無因果故。
問若爾何故下雲因果兩位法性家内真實德用性在中道耶。
答隻為三乘執因先果後之人現因果同時義故雲耳。
若約實雲。
此宗之中無因果名。
問若爾則全果之因全因之果亦無耶。
答爾也。
故至相雲。
因無異果之因。
果無異因之果。
然因果之稱寄現于緣虧盈自彼于我無為。
故知一乘無側因果亦不立也問印之五十四角一一全盡印圓如是。
全印之角亦應舍耶。
答若約自宗。
無如是事。
何更舍也。
以證分中無有因果證分教分一乘三乘同教别教等事。
緣起分中方說因果證教一三同别教等種種事耳。
是故就緣起分雲因果兩位性在中道也。
問若實不立因果。
豈不是撥無因果之大邪見耶。
答立在過越因果之處言無因果。
豈是撥無耶。
故和尚令人難此義雲。
法性之中有因果耶。
無因果耶。
若法性中有因果者。
應非法性。
以法性中無因果故。
又令答雲。
無因果也。
問然則根本入中所開九入不滿本耶。
答滿也。
問若爾何雲無因果耶。
答非汝所執攝思議等能滿彼也。
但是入入能滿彼本。
是故于彼無因果也。
若約入入。
随攝思議等而生解。
則有勝劣因果之位。
故是同教。
若約攝等。
随于入入而生解。
則有性在中道無勝劣之因果。
亦是同教。
若除入入但約攝思議等。
即是三乘别教。
若直約根本入。
則是一乘别教也。
約此三義以現印義。
亦現大經具含多義。
大記雲。
何故字中多有屈曲現三乘根欲等者。
約實則字中屈曲通于三途人天。
然而字者是生解之诠故。
且約解教相現但雲三乘根欲耳。
何故始終兩字安置當中等者。
法字是因。
佛字是果。
通一乘三乘也。
欲現三乘之前後因果即是法性德用性在中道故。
以始終二字安置當中也。
問若爾唯約三乘因果而論。
何雲因果通一乘耶。
答若約實。
道理諸法各各住自如位本來不動。
然三乘之人唯見前後。
一乘不爾随須自在。
是故約前後因果。
現性在中道之義。
在于一乘。
故雲通一乘也。
法性家者有二。
謂證分之法性。
及無住别教之法性也。
實相總相法身中道等亦通二義也。
施設門中有分示證教之義。
有分示一乘三乘之義。
故雲因果通一乘三乘。
法性通證分教分。
真記雲。
法性家者。
約今日緣中所起之法。
為證分及緣起分之法性也。
或雲。
證教不分之中道方為法性家也。
上雲因果至無有前後。
法記雲。
上雲因果不同乃至其義雲何等者。
起此問意。
前雲。
約修行方便現因果不同。
而次又雲。
因果兩位法性家内真實德用性在中道。
故未知此意如是問也。
問前印相終更無别。
問何故此中釋字相已更複設此問答耶。
答其印道則随字相而畫故。
委釋字相則可解印相故也。
大記雲。
依天親論主以六相方便立義等者。
佛于四種菩薩行文現六相意者。
若諸菩薩欲入法體。
要以六相融煉其心。
方可得入故也。
論主得佛意故。
于十入處明六相方便。
以治三乘攝入等是三賢乃至佛盡入是佛果。
如是次第轉勝之執現其攝等九入稱根本入無勝劣也。
故古辭雲。
天親菩薩于十入處明六相日始報佛恩也。
和尚得此論主意故。
雲依天親論主立義分齊。
準其道理。
則三乘之前後因果性在中道所由可解也。
約此六相方便之言。
融質德雲。
六相者唯是教門施設耳。
于法體上無所關也。
故言方便也。
故和尚雲。
入法性家之要門。
開陀羅尼藏好鑰匙。
康藏雲。
以此方便會一乘又雲。
四句與六相俱為入法方便(已上)。
故知但是能诠教門之方便也。
思惟德雲。
六相者但約法體巧相集成名方便耳。
此外更無所入法體也。
故和尚雲。
一切緣生法無不六相成。
又雲。
六相者正現緣起無分别理。
乃至雲。
以此理故陀羅尼法主伴相成。
康藏雲。
第四集成方便諸法同體巧相集成故名方便。
智論雲。
此法善巧集成故名方便(已上)。
故知但約所诠法體為方便也。
解雲。
此上二說若偏執。
則二俱有過。
謂各滞一隅不當理故。
若據道理。
各有所憑。
二說俱是。
何者。
如同教中破定執見故。
隻是教門入法方便也。
若别教中直明法體故。
即是圓融之法善巧集成方便也。
一乘三乘主伴相成者。
無住别教是主。
别執三乘是眷屬伴。
此中立主伴法體故。
雲成主伴相也。
問若爾何故下雲主伴相資耶。
答立主伴法已。
令其别執三乘之伴習因緣緣起等三觀修煉其心故。
所流三乘之伴至于性起之後際。
與無住别教之主相資。
得成圓明主伴故也。
法記雲。
主伴相成現法分齊者。
餘處三乘但是眷屬。
不得為伴。
此中意者。
印圓則一乘故是主。
五十四角則三乘故是伴也。
由諸角故得成印圓。
由印圓故得成諸角。
是故一乘三乘互相成也。
其一一角全盡印圓者。
是所現分齊也。
大記雲。
六相者。
總别二相表法無盡。
同異二相現法無礙。
成壞二相示法無側。
一乘法義不出此三也。
若别釋者。
總相直标無住法之自體。
别相指無住總之無盡。
同相現無盡之無礙。
異相釋無礙之無違。
成相示無違之無側。
壞相表無側之不動也。
問無住法之自體雲何。
答法界之法混為一身是。
問法界之法為是動故成一身耶。
答隻由不動成一身耳。
若約此一堂論。
則椽等諸緣各自不動。
方得成一總相堂耳。
問别相表無盡等者何耶。
答别相者椽等諸緣各差别故現一總相堂中非一之德故雲别相指總相之無盡也。
椽等緣中須同相。
則丈二之椽稱二十步堂。
餘緣亦爾。
故雲同相現無盡之無礙也。
又此緣中須異相。
則丈二之椽雖稱于二十步堂。
而不動自丈二位。
餘緣亦爾。
故雲異相明無礙之無違也。
見其丈二椽之成此堂時側無餘緣。
故此一椽即是無側。
餘緣亦爾故雲成相示無違之無側也。
壞于成處壞故。
雲壞相表無側之不動也。
問何故唯六不多不小。
答總别一對上根得入。
同異一對中根得入。
成壞一對下根得入。
良以下根于同異中不能得總。
故不減至四五也。
雖是下根曆學成壞必得入總。
故不增至七八也。
康藏雲。
總相者一含多德故。
别相者多德非一故。
别依止總滿彼總故(已上)。
問一含多德者。
總總多德。
别别多德。
答一一義俱得。
謂攬别成總故。
雲别别多德亦得。
然其總中所具别德一一皆全盡總。
故雲總總多德亦得。
問若爾應立無盡總耶。
答雖雲多德。
非是一外之多。
故無此難也。
問既雲總相者一含多德。
故所含多德與能含一義門各異。
何雲非是一外之多耶。
答但其多德合處目為能含一總耳。
是故非是一外之多多外之一也。
别依止總滿彼總者。
問若以類各分六相。
則總同成為一際。
别異壞為一際也。
既與總為一類。
故同有同總義。
成有成總義。
何故别相與異壞為一類而有滿總之義耶。
答若得總相。
不須别相。
但于未得機中欲示總相故開也。
開别之時總義已現。
是故别中有滿總義。
問及滿耶不及耶。
答及滿也。
問此是别相釋義故。
應不及滿。
本總何雲及耶答既分總之時由開總故。
現彼别德。
還以别滿總之時及滿也。
問若爾總中有别貌耶答無也。
何者。
本于無别貌之總中所開故。
雖其别相及滿本總總中無别貌也。
問若爾與三乘泯差别。
俗歸平等。
真何異耶。
答一乘中分别全無分别。
無分别全分别。
非泯分别方歸無分别。
是故異也。
同相者。
欲現總德故。
開别相。
既開别已。
恐有惑人謂其别相迥别于總故。
欲令其知彼别相全同于總故。
于别相之次明同相也。
同有多義。
謂上同下同。
内同外同。
若約此舍論者。
諸緣同于總舍者上同。
總舍同于諸緣者下同。
就上同中。
諸緣同于舍者内向同。
諸緣相望成舍力義齊同者外向同也。
又有分同滿同二義。
謂一尺之瓦出一尺之力同于二十步堂者分同。
一尺瓦出二十步力同于二十步堂者滿同也。
異相者。
示其能成諸緣形類差别各位不動之義也。
問若實異者。
應非同耶。
答隻由異故得有同義。
若不異者。
瓦既一尺。
椽亦一尺。
違本緣位失前齊同作舍之義。
問若爾一尺之瓦出二十步力同于二十步堂。
椽亦如是者。
此亦豈非失本緣位耶。
答瓦若動自一尺之位同于椽之丈二之位。
然後出二十步力。
椽亦如是者。
應失本位。
瓦自不動本一尺位。
椽亦不動丈二之位。
而各出二十步力同于堂故。
雖并出二十步力瓦非丈二椽非一尺。
各住自位故不違也。
成相者。
明不作之作。
謂諸緣等各位不動得成舍也。
前同相中。
椽等諸緣相望相攝成舍力義齊同。
又約椽等諸緣。
望于總則舍帶于椽總。
望于緣則椽帶于舍。
故有相望相攝相帶之義。
此成相中。
随約一緣。
即正是總絕待無側。
能成緣外無别所成。
是故不說相望相攝之義。
壞相者。
明作之不作。
謂椽等諸緣各住自法本來不動也。
問此中不動與前異相中不動何别。
答前異相中位不動故。
瓦一尺位與椽丈二位各雖不動。
而有相望之義。
此中體不動故。
法法各各不相知也。
約成相堂诘。
于諸緣柱成耶。
乃至瓦成耶。
如是遍诘無有一物成彼堂。
由如是故成相堂究竟也。
即作而不作故。
壞相即成。
非滅壞之壞也。
古記雲。
問古德雲。
因緣堂作則得成。
不作則不得成。
緣起堂作則不得成。
不作則得成。
此義雲何。
答同相舍有作之作。
成相舍無作之作故也。
同相成相相對說。
則同相者緣起現前義。
成相者緣起無性義。
成相壞相相對說。
則成相者不作之作故。
無性緣起義。
壞相者作之不作故。
緣起無性義也。
古辭雲。
始從柱底石終梁上瓦方立全舍者遍計堂。
荷斧打木随一一打立全舍者因緣堂。
斧不堕木木不犯斧立全舍者緣起堂。
木芽青時立全舍者性起堂也。
就于性起中。
木種下時立全舍者無住堂。
種即真者實相堂也。
康藏雲。
何是舍耶。
椽即是舍。
何以故。
為椽全獨能作舍故。
乃至問。
若椽全獨能作舍者。
未有瓦等亦應作舍。
答未有瓦等時不是椽故不住(已上)。
問雖無瓦等。
現見是椽。
何故雲無瓦時不是椽耶。
答遍計之難耳。
大經雲。
智海廣無涯未測返增謗。
可不慎哉母以有生滅心。
疑實相理。
我此普法因緣之椽。
自是一椽即攝自類餘椽。
若一尺栱。
若八尺柱。
乃至瓦焉石焉。
煉木之工燔瓦之父等。
一切諸法普皆攝盡作舍究竟。
然後方得為是椽故。
是以爾也。
古人雲今日采柱欲作昨日已成之舍。
若爾昨日已成之舍無柱而成耶。
既雲今日采柱欲作昨日已成之舍。
故知昨日已成之舍非無柱而成矣(已上)。
是故舍成方是柱。
又舍成方是椽也。
真記雲。
所謂六相者。
此中大意。
盧舍那佛最尊勝。
我等衆生最卑劣。
舍那是總相。
衆生是别相。
衆生身者無别自體。
全以舍那身成。
然今示二各别義也。
不他故雲不起。
不一故雲起也。
故康藏雲。
末依于本有起不起。
同相者。
約衆生身
答約修行方便現因果不同者。
所言修行方便則一乘修行耶。
三乘修行耶。
答但是三乘修行方便耳。
問何故一乘無修行方便耶。
答以一乘中無因果故。
問若爾何故下雲因果兩位法性家内真實德用性在中道耶。
答隻為三乘執因先果後之人現因果同時義故雲耳。
若約實雲。
此宗之中無因果名。
問若爾則全果之因全因之果亦無耶。
答爾也。
故至相雲。
因無異果之因。
果無異因之果。
然因果之稱寄現于緣虧盈自彼于我無為。
故知一乘無側因果亦不立也問印之五十四角一一全盡印圓如是。
全印之角亦應舍耶。
答若約自宗。
無如是事。
何更舍也。
以證分中無有因果證分教分一乘三乘同教别教等事。
緣起分中方說因果證教一三同别教等種種事耳。
是故就緣起分雲因果兩位性在中道也。
問若實不立因果。
豈不是撥無因果之大邪見耶。
答立在過越因果之處言無因果。
豈是撥無耶。
故和尚令人難此義雲。
法性之中有因果耶。
無因果耶。
若法性中有因果者。
應非法性。
以法性中無因果故。
又令答雲。
無因果也。
問然則根本入中所開九入不滿本耶。
答滿也。
問若爾何雲無因果耶。
答非汝所執攝思議等能滿彼也。
但是入入能滿彼本。
是故于彼無因果也。
若約入入。
随攝思議等而生解。
則有勝劣因果之位。
故是同教。
若約攝等。
随于入入而生解。
則有性在中道無勝劣之因果。
亦是同教。
若除入入但約攝思議等。
即是三乘别教。
若直約根本入。
則是一乘别教也。
約此三義以現印義。
亦現大經具含多義。
大記雲。
何故字中多有屈曲現三乘根欲等者。
約實則字中屈曲通于三途人天。
然而字者是生解之诠故。
且約解教相現但雲三乘根欲耳。
何故始終兩字安置當中等者。
法字是因。
佛字是果。
通一乘三乘也。
欲現三乘之前後因果即是法性德用性在中道故。
以始終二字安置當中也。
問若爾唯約三乘因果而論。
何雲因果通一乘耶。
答若約實。
道理諸法各各住自如位本來不動。
然三乘之人唯見前後。
一乘不爾随須自在。
是故約前後因果。
現性在中道之義。
在于一乘。
故雲通一乘也。
法性家者有二。
謂證分之法性。
及無住别教之法性也。
實相總相法身中道等亦通二義也。
施設門中有分示證教之義。
有分示一乘三乘之義。
故雲因果通一乘三乘。
法性通證分教分。
真記雲。
法性家者。
約今日緣中所起之法。
為證分及緣起分之法性也。
或雲。
證教不分之中道方為法性家也。
上雲因果至無有前後。
法記雲。
上雲因果不同乃至其義雲何等者。
起此問意。
前雲。
約修行方便現因果不同。
而次又雲。
因果兩位法性家内真實德用性在中道。
故未知此意如是問也。
問前印相終更無别。
問何故此中釋字相已更複設此問答耶。
答其印道則随字相而畫故。
委釋字相則可解印相故也。
大記雲。
依天親論主以六相方便立義等者。
佛于四種菩薩行文現六相意者。
若諸菩薩欲入法體。
要以六相融煉其心。
方可得入故也。
論主得佛意故。
于十入處明六相方便。
以治三乘攝入等是三賢乃至佛盡入是佛果。
如是次第轉勝之執現其攝等九入稱根本入無勝劣也。
故古辭雲。
天親菩薩于十入處明六相日始報佛恩也。
和尚得此論主意故。
雲依天親論主立義分齊。
準其道理。
則三乘之前後因果性在中道所由可解也。
約此六相方便之言。
融質德雲。
六相者唯是教門施設耳。
于法體上無所關也。
故言方便也。
故和尚雲。
入法性家之要門。
開陀羅尼藏好鑰匙。
康藏雲。
以此方便會一乘又雲。
四句與六相俱為入法方便(已上)。
故知但是能诠教門之方便也。
思惟德雲。
六相者但約法體巧相集成名方便耳。
此外更無所入法體也。
故和尚雲。
一切緣生法無不六相成。
又雲。
六相者正現緣起無分别理。
乃至雲。
以此理故陀羅尼法主伴相成。
康藏雲。
第四集成方便諸法同體巧相集成故名方便。
智論雲。
此法善巧集成故名方便(已上)。
故知但約所诠法體為方便也。
解雲。
此上二說若偏執。
則二俱有過。
謂各滞一隅不當理故。
若據道理。
各有所憑。
二說俱是。
何者。
如同教中破定執見故。
隻是教門入法方便也。
若别教中直明法體故。
即是圓融之法善巧集成方便也。
一乘三乘主伴相成者。
無住别教是主。
别執三乘是眷屬伴。
此中立主伴法體故。
雲成主伴相也。
問若爾何故下雲主伴相資耶。
答立主伴法已。
令其别執三乘之伴習因緣緣起等三觀修煉其心故。
所流三乘之伴至于性起之後際。
與無住别教之主相資。
得成圓明主伴故也。
法記雲。
主伴相成現法分齊者。
餘處三乘但是眷屬。
不得為伴。
此中意者。
印圓則一乘故是主。
五十四角則三乘故是伴也。
由諸角故得成印圓。
由印圓故得成諸角。
是故一乘三乘互相成也。
其一一角全盡印圓者。
是所現分齊也。
大記雲。
六相者。
總别二相表法無盡。
同異二相現法無礙。
成壞二相示法無側。
一乘法義不出此三也。
若别釋者。
總相直标無住法之自體。
别相指無住總之無盡。
同相現無盡之無礙。
異相釋無礙之無違。
成相示無違之無側。
壞相表無側之不動也。
問無住法之自體雲何。
答法界之法混為一身是。
問法界之法為是動故成一身耶。
答隻由不動成一身耳。
若約此一堂論。
則椽等諸緣各自不動。
方得成一總相堂耳。
問别相表無盡等者何耶。
答别相者椽等諸緣各差别故現一總相堂中非一之德故雲别相指總相之無盡也。
椽等緣中須同相。
則丈二之椽稱二十步堂。
餘緣亦爾。
故雲同相現無盡之無礙也。
又此緣中須異相。
則丈二之椽雖稱于二十步堂。
而不動自丈二位。
餘緣亦爾。
故雲異相明無礙之無違也。
見其丈二椽之成此堂時側無餘緣。
故此一椽即是無側。
餘緣亦爾故雲成相示無違之無側也。
壞于成處壞故。
雲壞相表無側之不動也。
問何故唯六不多不小。
答總别一對上根得入。
同異一對中根得入。
成壞一對下根得入。
良以下根于同異中不能得總。
故不減至四五也。
雖是下根曆學成壞必得入總。
故不增至七八也。
康藏雲。
總相者一含多德故。
别相者多德非一故。
别依止總滿彼總故(已上)。
問一含多德者。
總總多德。
别别多德。
答一一義俱得。
謂攬别成總故。
雲别别多德亦得。
然其總中所具别德一一皆全盡總。
故雲總總多德亦得。
問若爾應立無盡總耶。
答雖雲多德。
非是一外之多。
故無此難也。
問既雲總相者一含多德。
故所含多德與能含一義門各異。
何雲非是一外之多耶。
答但其多德合處目為能含一總耳。
是故非是一外之多多外之一也。
别依止總滿彼總者。
問若以類各分六相。
則總同成為一際。
别異壞為一際也。
既與總為一類。
故同有同總義。
成有成總義。
何故别相與異壞為一類而有滿總之義耶。
答若得總相。
不須别相。
但于未得機中欲示總相故開也。
開别之時總義已現。
是故别中有滿總義。
問及滿耶不及耶。
答及滿也。
問此是别相釋義故。
應不及滿。
本總何雲及耶答既分總之時由開總故。
現彼别德。
還以别滿總之時及滿也。
問若爾總中有别貌耶答無也。
何者。
本于無别貌之總中所開故。
雖其别相及滿本總總中無别貌也。
問若爾與三乘泯差别。
俗歸平等。
真何異耶。
答一乘中分别全無分别。
無分别全分别。
非泯分别方歸無分别。
是故異也。
同相者。
欲現總德故。
開别相。
既開别已。
恐有惑人謂其别相迥别于總故。
欲令其知彼别相全同于總故。
于别相之次明同相也。
同有多義。
謂上同下同。
内同外同。
若約此舍論者。
諸緣同于總舍者上同。
總舍同于諸緣者下同。
就上同中。
諸緣同于舍者内向同。
諸緣相望成舍力義齊同者外向同也。
又有分同滿同二義。
謂一尺之瓦出一尺之力同于二十步堂者分同。
一尺瓦出二十步力同于二十步堂者滿同也。
異相者。
示其能成諸緣形類差别各位不動之義也。
問若實異者。
應非同耶。
答隻由異故得有同義。
若不異者。
瓦既一尺。
椽亦一尺。
違本緣位失前齊同作舍之義。
問若爾一尺之瓦出二十步力同于二十步堂。
椽亦如是者。
此亦豈非失本緣位耶。
答瓦若動自一尺之位同于椽之丈二之位。
然後出二十步力。
椽亦如是者。
應失本位。
瓦自不動本一尺位。
椽亦不動丈二之位。
而各出二十步力同于堂故。
雖并出二十步力瓦非丈二椽非一尺。
各住自位故不違也。
成相者。
明不作之作。
謂諸緣等各位不動得成舍也。
前同相中。
椽等諸緣相望相攝成舍力義齊同。
又約椽等諸緣。
望于總則舍帶于椽總。
望于緣則椽帶于舍。
故有相望相攝相帶之義。
此成相中。
随約一緣。
即正是總絕待無側。
能成緣外無别所成。
是故不說相望相攝之義。
壞相者。
明作之不作。
謂椽等諸緣各住自法本來不動也。
問此中不動與前異相中不動何别。
答前異相中位不動故。
瓦一尺位與椽丈二位各雖不動。
而有相望之義。
此中體不動故。
法法各各不相知也。
約成相堂诘。
于諸緣柱成耶。
乃至瓦成耶。
如是遍诘無有一物成彼堂。
由如是故成相堂究竟也。
即作而不作故。
壞相即成。
非滅壞之壞也。
古記雲。
問古德雲。
因緣堂作則得成。
不作則不得成。
緣起堂作則不得成。
不作則得成。
此義雲何。
答同相舍有作之作。
成相舍無作之作故也。
同相成相相對說。
則同相者緣起現前義。
成相者緣起無性義。
成相壞相相對說。
則成相者不作之作故。
無性緣起義。
壞相者作之不作故。
緣起無性義也。
古辭雲。
始從柱底石終梁上瓦方立全舍者遍計堂。
荷斧打木随一一打立全舍者因緣堂。
斧不堕木木不犯斧立全舍者緣起堂。
木芽青時立全舍者性起堂也。
就于性起中。
木種下時立全舍者無住堂。
種即真者實相堂也。
康藏雲。
何是舍耶。
椽即是舍。
何以故。
為椽全獨能作舍故。
乃至問。
若椽全獨能作舍者。
未有瓦等亦應作舍。
答未有瓦等時不是椽故不住(已上)。
問雖無瓦等。
現見是椽。
何故雲無瓦時不是椽耶。
答遍計之難耳。
大經雲。
智海廣無涯未測返增謗。
可不慎哉母以有生滅心。
疑實相理。
我此普法因緣之椽。
自是一椽即攝自類餘椽。
若一尺栱。
若八尺柱。
乃至瓦焉石焉。
煉木之工燔瓦之父等。
一切諸法普皆攝盡作舍究竟。
然後方得為是椽故。
是以爾也。
古人雲今日采柱欲作昨日已成之舍。
若爾昨日已成之舍無柱而成耶。
既雲今日采柱欲作昨日已成之舍。
故知昨日已成之舍非無柱而成矣(已上)。
是故舍成方是柱。
又舍成方是椽也。
真記雲。
所謂六相者。
此中大意。
盧舍那佛最尊勝。
我等衆生最卑劣。
舍那是總相。
衆生是别相。
衆生身者無别自體。
全以舍那身成。
然今示二各别義也。
不他故雲不起。
不一故雲起也。
故康藏雲。
末依于本有起不起。
同相者。
約衆生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