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圖記叢髓錄卷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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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時。
大雲法師君白言。
緣起分說法如是。
證分說法雲何。
林德默然有頃雲。
答之已了也。
雲法師君未會。
林德雲。
君之起此問時。
所坐之床及一切法界諸法同時發問者是耳。
但君問而餘一切法不起問者非也。
法師君白六。
法界咽喉無盡舌端同時發問者緣起分之問乎。
林德雲。
三世間法同時發問者證分之問。
稱于默然不動者證分之說。
三世間法各住自位本來不動者證分之聞也。
真性其深至随緣成。
法記雲。
上證分中指其身心直示法性由無名相機難得入故。
以法性轉名真性令其習也。
比如盲人欲學織錦。
匠者教雲。
當集具來。
而彼盲人執草繩來。
如是證分絕一切故。
唯證所知。
然以八識妄心而欲證入故。
于此人不能直指證分之處。
乃下一步假作真性之名以示之也。
甚深者。
入真性之門。
謂花藏世界之甚深與彌勒樓閣之甚深也。
花藏世界甚深者。
以一一塵中見法界故。
是故約一微塵求其内外并不可得。
彌勒樓閣甚深者。
謂彌勒彈指開樓閣門。
善财入已頓見三世自身及法與諸善友故也。
極微妙者中道也。
非謂離二邊故以為中道。
即約諸邊雲中道也。
不守自性等者。
由自無性。
以他為性。
由他無性。
以自為性。
故雲不守自性随緣成也。
真記雲。
問真性與上法性何别。
答有雲别也。
謂法性則通真妄取圓融。
又通情非情也。
此則唯是真而又唯是有情門。
以下釋真性段約衆生十二支故也。
然而今約實雲。
真性即是法性也。
所謂真性之體甚深微妙者。
但以不存自性攬諸緣成故也。
若約三乘論者。
自性清淨心随無明之風緣成差别萬法也。
若自一乘義。
則以緣前無法故。
非先有真性而随緣成。
且吾今日或為水用或為石用。
緣中法界諸法無遺頓起故也。
如是法中而有水名水相。
石名石相等。
故不無名相。
而此名相即無名相。
是故且約衆生一無明支。
曆十番觀。
則不動無明名相即甚深法無所取舍。
故雲微妙。
是故不動名相即成無側名相。
若約普賢證。
則不動無側名相即正離名絕相。
若約十佛證。
則初初不見名相等也。
如無明支既爾。
乃至老死支皆亦如是。
是故經雲。
一切諸如來無有說佛法。
随其所應化而為演說法。
無有說者證分說則教分。
道身章雲。
若定自古則緣起有性不得自在。
所謂緣起者無性。
無性者無住。
無住者不偏于一。
不偏于一者無所不當。
問如是等理豈不自古。
答三乘中先置一法此法随緣。
一乘不爾。
緣即是法。
緣外無随緣之法。
既雲自古。
即知是今緣起故爾。
若定住古又定住今非緣起。
故可雲緣起法以無性為真性矣。
大記雲。
訓德意則真者無住本法也。
性者本分種也。
本分種者。
若指文處初會果地玉海也。
以此五海為本識體。
約此本識。
後諸會中或雲種性。
或雲行業。
或雲願善決定等也。
謂若上根人直依證分得自身心正即法性。
然此證處絕名相。
故中下之人未能信得。
故說五海是汝本識之源。
由是前機得自身心即是法性。
是故依此真性方始建立本識義。
故于諸教中或說具分賴耶。
或說一分生滅賴耶等。
唯普賢機得自本識是五海之源。
故雲十佛普賢大人境。
問真性既如是甚深微妙。
于何義中分二十二位耶。
答以不守自性故。
随我所須地獄乃至佛果等緣成二十二位也。
如是二十二位以普字印。
印則皆普賢自體故。
第三重海印正是普賢大人之境也。
崇業師觀釋中。
釋明難品心性是一之文雲。
藏師約寄位釋故立遮救重難。
俨師直約一乘種種心濕過海義釋。
故雲心以無分别為一性。
雲何能成種種事耶。
此問意者。
前光明覺品中佛之智光稱周法界現隻一佛智也。
所以其中列六道因果及小乘因果乃至圓教因果等普賢二十二位者。
以一乘中普賢為教分之軌。
十佛為證分之軌故也。
是故欲示教分之軌故列之耳。
欲得佛智。
若除一物必不得全法界之智。
是故要以六道因果小乘因果等為普賢阿含位。
融煉其心得成一佛智。
故以佛智為普賢證也。
因此問雲。
佛智是一。
雲何能生六道乃至佛等種種身心果報等耶。
故經答雲。
諸法不自在求實不可得。
是故一切法二俱不相知。
眼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
因此轉衆苦。
而實無所轉。
法性無所轉示現故。
于彼無示現示現無所有。
釋曰諸法者通于一性及種種果也。
謂一無自故以種種為一。
種種無自故以一為種種也。
是故善惡趣中種種身心皆不相知自位不動。
故雲不自在也。
是故俨師雲。
無分别不住故。
能成衆事也(已上)。
不自在者不住義。
不住義者不動義。
疏雲。
作無主故者。
若其身心有主宰而造諸業者。
受種種果。
若身心無主而造業者。
如虛空動作故不受種種果也。
然而從虛空之因生虛空之果故。
因果之義亦不礙也。
疏雲。
文雲不相知者。
非謂情知。
今言知者。
力性作也。
者力則塵數緣力是中門也。
性則無住法性是即門也。
作者不思議作是中即門之果也。
一切諸法要具中即方有所作也。
非是有自性法去來之義。
故雲中門者虛空建立門。
即門者虛空動作門也。
故俨師雲。
緣者無側義。
無側者力性作也。
昔林德雲。
明難一心海者過于濕。
起信一心海者留于濕也。
若立在濕留海中答者。
義有所礙。
若立在濕過海中答者。
義無所礙也。
質應大德在大白山智悟師薮結夏之次。
得大經中法性無所轉文。
及孔目中性種性本有習種性修生者非佛法所樂。
乃至雲法性外有修生起者緣起可增失等文。
呈于林德雲。
此是濕過海之證耶。
林德曰。
是也。
解雲。
緣起可增失者。
若謂所證之理從古而有。
能證之智今适始起者。
則以智證理之際望其未證之時。
有增勝義。
故雲緣起可增之失也。
智是緣起也。
此中約眼耳等為法性也。
問何故上雲由眼耳等故衆苦轉也。
而次複雲是法性故無所轉耶。
答不知一切法是普賢身故。
此眼耳等對善惡境起諸業果轉衆苦也。
今知一切是普賢身。
故眼耳等物正即法性無所轉也。
若眼耳等非法性者。
緣起可增失也。
問何知是普賢身耶。
答經中普賢雲。
得此究竟三世平等清淨法身。
複得清淨無上色身。
則何有一物非普賢耶。
問此普賢身如何見耶。
答經雲。
普賢身相如虛空。
依真而住。
非國土。
如是見也。
又何者吾身虛空是也。
何者虛空。
吾身是也。
以無側故。
又六道即是虛空。
虛空即是六道也。
頌曰。
虛空法界為身心。
行住坐卧念相續。
所見諸物亦身心。
念念相續無絕已。
空三印文雲。
心性者三種世間為濕過海心。
依海起波。
二波波皆三世間。
故是濕過海心。
依海起波則海因波果。
依波起海則波因海果。
同時互為因果也。
此是大緣起□俗谛大法。
一中一切(至)多即一。
法記雲。
問何故不守自性随緣成之次明此句耶。
答凡緣起法二無别自性。
互相以他而為自性。
方能随緣無側而起。
故不守自性之次明一中一切等義也。
問若緣起法随起無側者。
唯是緣前無法之義耶。
答就緣論之。
緣前無法。
就性論之。
緣前有法。
何者。
就緣論時。
現于今日緣中之五尺是緣起本法無側而立。
故緣以前無一法也。
就性論時。
本有性起法體也。
真記雲。
一中一切等二句重現緣起體之随緣成義令明了也。
初一句因果道理門。
謂得一而定得十。
得十定得一。
得因而即得果。
得果即得因也。
十緣是因。
所成之一是果。
此因果者即一時中二位不動。
故雲因果道理門。
次一句德用自在門。
謂此即彼彼即此。
無礙無側。
故雲德用自在門及位動門也。
問前是中門故有力無力門。
此是即門故有體無體門何雲用耶。
答此則因緣當體即因即果之義名為用耳。
非力用之用。
問一中一切者。
十緣是因。
所成之一是果。
然則合能所成為十一耶。
答于一緣中約望他之義為能成因。
絕待之義為所成果。
然此二義無二故非十一也。
大記雲。
一中一切下欲現大緣起中因果道理及德用自在之義。
故有此二句也。
崇業師雲。
三乘亦有此義也。
謂若初教賴耶識中三性種子與本識體同無記性故也。
解雲。
本識體中薰成之義是體門。
又德用自在義也。
三性種子随能薰别者是力門。
因果道理義也。
若熟教中如來藏體是德用自在之義。
若生若滅者以是用故因果道理之義也。
若一乘中随法辨因故。
十普法中随舉一法具體具用。
體則德用自在。
用則因果道理也。
道身章雲。
問西風波非東風波。
東風波非西風波。
但約二波之水體不二義得言即門。
則約二波不得即門。
若爾但約此事彼事理體無二得言即門。
何得二事不除論相即門耶。
答若放二風水無二波。
既無二波。
以何即何乎。
既以此即彼。
故可知不除二波論相即耳。
非約理體論相即矣。
此中此波之水與彼波之水□體是一。
故波雖無盡體言即一者三乘義耳。
若非此波即無彼波。
若非彼波即無此波。
是中門。
此波非自性故在于彼波。
彼波非自性故在于此波。
是即門者一乘也。
古記雲。
入即之中諸家立名非一。
謂或雲中門即門。
或雲相入相即。
或雲相在相是。
或雲相資相攝。
或雲互相依持力無力義。
互相形奪體無體義。
又古人雲。
中門如燈光相入。
故但諸燈用相入耳。
即門如波水相收。
故波體水體無一相即耳。
一微塵中(至)亦如是。
法記雲。
微塵者。
初教雲。
極微塵。
熟教雲。
空鄰塵。
一乘雲。
總相塵。
此總相塵者。
須小即小。
須大即大。
故塵中頓現十方也。
問下教有方分之塵者與一乘塵何别。
答一乘塵須方分即有方分。
須無方分即無方分。
随須自在故别也。
問無方分之塵非更碎耶。
答亦須碎盡。
何者。
若其情謂所計之無方分則要須用六相分析也。
真記雲。
一微塵中含十方者。
攝十方界成一塵故雲含十方耶。
攬十方界成一塵已新新更含十方耶。
答二義俱得。
問成一塵時攝十方盡更無有餘。
何得新新含耶。
答是須處須故。
成一塵時。
須十方盡須新新含時。
亦不礙後後起也。
大記雲。
一微塵者。
佛刹塵數劫中勤修所煉故。
方能含受十方世界無礙自在。
此是事法最細之初位。
真定德雲。
事融現理門者。
約塵含十方之道理雲耳。
非謂一塵泯融同理也。
道身章雲。
相和尚曰。
一微塵中含十方世界者。
同是無住故爾。
元師問雲。
微塵無住小。
十方世界無住大耶。
答一量也。
問若爾何言塵小十方世界大耶。
答微塵與十方世界各無自性唯無住耳。
所言塵小世界大者。
是須處須耳。
非是小故雲小大故雲大。
所謂不知塵小世界大機中令知塵小世界大故。
且說塵小世界大耳。
非是一向塵小自性世界大自性矣。
亦得雲塵大世界小。
道理齊一無住實相也。
古記雲。
有彌碎彌小之塵。
有彌碎彌大之塵。
有彌碎如本之塵也。
俱舍頌曰。
極微微金水。
兔羊牛隙塵。
虮虱麥指節。
後後增七倍(已上)。
隙塵者。
遊于窗隙日光之塵人眼所見也。
折此至七分之一分者天眼所見也。
此上二塵窗隙塵也。
析此天眼所見至七分之一分者鐵塵。
初果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銅塵。
第二果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銀塵。
第三果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金塵。
第四果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水塵。
大獨覺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微塵。
三十四念斷結得菩提之佛所見。
解雲。
此上并是遍計分所攝。
析此至七之一極微塵。
初教菩薩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似塵。
自受用佛所見。
解雲。
此上依他分所攝。
析此至七之一法塵。
終教佛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空塵。
頓教佛所見。
解雲。
終教以後圓成分所攝。
此中色心二法皆是真如所成也。
此終教法塵者意識所緣也。
初教亦說意識所緣。
然終教中立一意識。
故約第一義一心眼所見為法塵也。
析此至七之一總相塵。
普賢眼所見。
此普眼所見之塵則三乘五眼終不能得見也。
故此經中欲示不共别教之義。
約微塵虛空為初位也。
問此一乘之塵與三乘理何别。
答約三乘雲則是理也。
約普眼所見則是最細事法也。
此上所說初雖引俱舍。
實非彼論義。
此是林德授融秀之義。
約觀心體聖教而說也。
又記雲。
七微者。
窗遊塵。
羊毛塵。
兔毛塵。
牛毛塵。
金塵。
水塵。
極微塵也。
解雲。
窗遊塵者。
遊于窗隙日光也。
羊毛塵者。
析窗遊塵為七分故。
唯止羊毛末也。
兔毛塵者。
析羊毛塵為七故。
不止羊毛唯止兔毛末也。
牛毛塵者。
析兔毛塵為七故。
唯止牛腹下毛末也。
析此為七者透金而出金不礙也。
析此為七者透過于水水不能潤也。
析此為七者是極微也。
此一一塵皆生子故名七母塵也。
此極微塵于初教中三無數劫分而析之。
約此初教之塵。
于終教中不可計劫分而析之。
至一乘中二佛世界塵數劫中分而析之。
至最細際方為一乘極微塵也。
無量遠劫(至)隔别成法。
記雲。
無量遠劫即一念者。
豎析一發為十分乃至百分千分。
以其一分置玉闆上。
舉利刃斷。
約其利刃至闆之時為一念也。
真記雲。
十世者。
一雲第十世也。
謂總相念故。
一
大雲法師君白言。
緣起分說法如是。
證分說法雲何。
林德默然有頃雲。
答之已了也。
雲法師君未會。
林德雲。
君之起此問時。
所坐之床及一切法界諸法同時發問者是耳。
但君問而餘一切法不起問者非也。
法師君白六。
法界咽喉無盡舌端同時發問者緣起分之問乎。
林德雲。
三世間法同時發問者證分之問。
稱于默然不動者證分之說。
三世間法各住自位本來不動者證分之聞也。
真性其深至随緣成。
法記雲。
上證分中指其身心直示法性由無名相機難得入故。
以法性轉名真性令其習也。
比如盲人欲學織錦。
匠者教雲。
當集具來。
而彼盲人執草繩來。
如是證分絕一切故。
唯證所知。
然以八識妄心而欲證入故。
于此人不能直指證分之處。
乃下一步假作真性之名以示之也。
甚深者。
入真性之門。
謂花藏世界之甚深與彌勒樓閣之甚深也。
花藏世界甚深者。
以一一塵中見法界故。
是故約一微塵求其内外并不可得。
彌勒樓閣甚深者。
謂彌勒彈指開樓閣門。
善财入已頓見三世自身及法與諸善友故也。
極微妙者中道也。
非謂離二邊故以為中道。
即約諸邊雲中道也。
不守自性等者。
由自無性。
以他為性。
由他無性。
以自為性。
故雲不守自性随緣成也。
真記雲。
問真性與上法性何别。
答有雲别也。
謂法性則通真妄取圓融。
又通情非情也。
此則唯是真而又唯是有情門。
以下釋真性段約衆生十二支故也。
然而今約實雲。
真性即是法性也。
所謂真性之體甚深微妙者。
但以不存自性攬諸緣成故也。
若約三乘論者。
自性清淨心随無明之風緣成差别萬法也。
若自一乘義。
則以緣前無法故。
非先有真性而随緣成。
且吾今日或為水用或為石用。
緣中法界諸法無遺頓起故也。
如是法中而有水名水相。
石名石相等。
故不無名相。
而此名相即無名相。
是故且約衆生一無明支。
曆十番觀。
則不動無明名相即甚深法無所取舍。
故雲微妙。
是故不動名相即成無側名相。
若約普賢證。
則不動無側名相即正離名絕相。
若約十佛證。
則初初不見名相等也。
如無明支既爾。
乃至老死支皆亦如是。
是故經雲。
一切諸如來無有說佛法。
随其所應化而為演說法。
無有說者證分說則教分。
道身章雲。
若定自古則緣起有性不得自在。
所謂緣起者無性。
無性者無住。
無住者不偏于一。
不偏于一者無所不當。
問如是等理豈不自古。
答三乘中先置一法此法随緣。
一乘不爾。
緣即是法。
緣外無随緣之法。
既雲自古。
即知是今緣起故爾。
若定住古又定住今非緣起。
故可雲緣起法以無性為真性矣。
大記雲。
訓德意則真者無住本法也。
性者本分種也。
本分種者。
若指文處初會果地玉海也。
以此五海為本識體。
約此本識。
後諸會中或雲種性。
或雲行業。
或雲願善決定等也。
謂若上根人直依證分得自身心正即法性。
然此證處絕名相。
故中下之人未能信得。
故說五海是汝本識之源。
由是前機得自身心即是法性。
是故依此真性方始建立本識義。
故于諸教中或說具分賴耶。
或說一分生滅賴耶等。
唯普賢機得自本識是五海之源。
故雲十佛普賢大人境。
問真性既如是甚深微妙。
于何義中分二十二位耶。
答以不守自性故。
随我所須地獄乃至佛果等緣成二十二位也。
如是二十二位以普字印。
印則皆普賢自體故。
第三重海印正是普賢大人之境也。
崇業師觀釋中。
釋明難品心性是一之文雲。
藏師約寄位釋故立遮救重難。
俨師直約一乘種種心濕過海義釋。
故雲心以無分别為一性。
雲何能成種種事耶。
此問意者。
前光明覺品中佛之智光稱周法界現隻一佛智也。
所以其中列六道因果及小乘因果乃至圓教因果等普賢二十二位者。
以一乘中普賢為教分之軌。
十佛為證分之軌故也。
是故欲示教分之軌故列之耳。
欲得佛智。
若除一物必不得全法界之智。
是故要以六道因果小乘因果等為普賢阿含位。
融煉其心得成一佛智。
故以佛智為普賢證也。
因此問雲。
佛智是一。
雲何能生六道乃至佛等種種身心果報等耶。
故經答雲。
諸法不自在求實不可得。
是故一切法二俱不相知。
眼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
因此轉衆苦。
而實無所轉。
法性無所轉示現故。
于彼無示現示現無所有。
釋曰諸法者通于一性及種種果也。
謂一無自故以種種為一。
種種無自故以一為種種也。
是故善惡趣中種種身心皆不相知自位不動。
故雲不自在也。
是故俨師雲。
無分别不住故。
能成衆事也(已上)。
不自在者不住義。
不住義者不動義。
疏雲。
作無主故者。
若其身心有主宰而造諸業者。
受種種果。
若身心無主而造業者。
如虛空動作故不受種種果也。
然而從虛空之因生虛空之果故。
因果之義亦不礙也。
疏雲。
文雲不相知者。
非謂情知。
今言知者。
力性作也。
者力則塵數緣力是中門也。
性則無住法性是即門也。
作者不思議作是中即門之果也。
一切諸法要具中即方有所作也。
非是有自性法去來之義。
故雲中門者虛空建立門。
即門者虛空動作門也。
故俨師雲。
緣者無側義。
無側者力性作也。
昔林德雲。
明難一心海者過于濕。
起信一心海者留于濕也。
若立在濕留海中答者。
義有所礙。
若立在濕過海中答者。
義無所礙也。
質應大德在大白山智悟師薮結夏之次。
得大經中法性無所轉文。
及孔目中性種性本有習種性修生者非佛法所樂。
乃至雲法性外有修生起者緣起可增失等文。
呈于林德雲。
此是濕過海之證耶。
林德曰。
是也。
解雲。
緣起可增失者。
若謂所證之理從古而有。
能證之智今适始起者。
則以智證理之際望其未證之時。
有增勝義。
故雲緣起可增之失也。
智是緣起也。
此中約眼耳等為法性也。
問何故上雲由眼耳等故衆苦轉也。
而次複雲是法性故無所轉耶。
答不知一切法是普賢身故。
此眼耳等對善惡境起諸業果轉衆苦也。
今知一切是普賢身。
故眼耳等物正即法性無所轉也。
若眼耳等非法性者。
緣起可增失也。
問何知是普賢身耶。
答經中普賢雲。
得此究竟三世平等清淨法身。
複得清淨無上色身。
則何有一物非普賢耶。
問此普賢身如何見耶。
答經雲。
普賢身相如虛空。
依真而住。
非國土。
如是見也。
又何者吾身虛空是也。
何者虛空。
吾身是也。
以無側故。
又六道即是虛空。
虛空即是六道也。
頌曰。
虛空法界為身心。
行住坐卧念相續。
所見諸物亦身心。
念念相續無絕已。
空三印文雲。
心性者三種世間為濕過海心。
依海起波。
二波波皆三世間。
故是濕過海心。
依海起波則海因波果。
依波起海則波因海果。
同時互為因果也。
此是大緣起□俗谛大法。
一中一切(至)多即一。
法記雲。
問何故不守自性随緣成之次明此句耶。
答凡緣起法二無别自性。
互相以他而為自性。
方能随緣無側而起。
故不守自性之次明一中一切等義也。
問若緣起法随起無側者。
唯是緣前無法之義耶。
答就緣論之。
緣前無法。
就性論之。
緣前有法。
何者。
就緣論時。
現于今日緣中之五尺是緣起本法無側而立。
故緣以前無一法也。
就性論時。
本有性起法體也。
真記雲。
一中一切等二句重現緣起體之随緣成義令明了也。
初一句因果道理門。
謂得一而定得十。
得十定得一。
得因而即得果。
得果即得因也。
十緣是因。
所成之一是果。
此因果者即一時中二位不動。
故雲因果道理門。
次一句德用自在門。
謂此即彼彼即此。
無礙無側。
故雲德用自在門及位動門也。
問前是中門故有力無力門。
此是即門故有體無體門何雲用耶。
答此則因緣當體即因即果之義名為用耳。
非力用之用。
問一中一切者。
十緣是因。
所成之一是果。
然則合能所成為十一耶。
答于一緣中約望他之義為能成因。
絕待之義為所成果。
然此二義無二故非十一也。
大記雲。
一中一切下欲現大緣起中因果道理及德用自在之義。
故有此二句也。
崇業師雲。
三乘亦有此義也。
謂若初教賴耶識中三性種子與本識體同無記性故也。
解雲。
本識體中薰成之義是體門。
又德用自在義也。
三性種子随能薰别者是力門。
因果道理義也。
若熟教中如來藏體是德用自在之義。
若生若滅者以是用故因果道理之義也。
若一乘中随法辨因故。
十普法中随舉一法具體具用。
體則德用自在。
用則因果道理也。
道身章雲。
問西風波非東風波。
東風波非西風波。
但約二波之水體不二義得言即門。
則約二波不得即門。
若爾但約此事彼事理體無二得言即門。
何得二事不除論相即門耶。
答若放二風水無二波。
既無二波。
以何即何乎。
既以此即彼。
故可知不除二波論相即耳。
非約理體論相即矣。
此中此波之水與彼波之水□體是一。
故波雖無盡體言即一者三乘義耳。
若非此波即無彼波。
若非彼波即無此波。
是中門。
此波非自性故在于彼波。
彼波非自性故在于此波。
是即門者一乘也。
古記雲。
入即之中諸家立名非一。
謂或雲中門即門。
或雲相入相即。
或雲相在相是。
或雲相資相攝。
或雲互相依持力無力義。
互相形奪體無體義。
又古人雲。
中門如燈光相入。
故但諸燈用相入耳。
即門如波水相收。
故波體水體無一相即耳。
一微塵中(至)亦如是。
法記雲。
微塵者。
初教雲。
極微塵。
熟教雲。
空鄰塵。
一乘雲。
總相塵。
此總相塵者。
須小即小。
須大即大。
故塵中頓現十方也。
問下教有方分之塵者與一乘塵何别。
答一乘塵須方分即有方分。
須無方分即無方分。
随須自在故别也。
問無方分之塵非更碎耶。
答亦須碎盡。
何者。
若其情謂所計之無方分則要須用六相分析也。
真記雲。
一微塵中含十方者。
攝十方界成一塵故雲含十方耶。
攬十方界成一塵已新新更含十方耶。
答二義俱得。
問成一塵時攝十方盡更無有餘。
何得新新含耶。
答是須處須故。
成一塵時。
須十方盡須新新含時。
亦不礙後後起也。
大記雲。
一微塵者。
佛刹塵數劫中勤修所煉故。
方能含受十方世界無礙自在。
此是事法最細之初位。
真定德雲。
事融現理門者。
約塵含十方之道理雲耳。
非謂一塵泯融同理也。
道身章雲。
相和尚曰。
一微塵中含十方世界者。
同是無住故爾。
元師問雲。
微塵無住小。
十方世界無住大耶。
答一量也。
問若爾何言塵小十方世界大耶。
答微塵與十方世界各無自性唯無住耳。
所言塵小世界大者。
是須處須耳。
非是小故雲小大故雲大。
所謂不知塵小世界大機中令知塵小世界大故。
且說塵小世界大耳。
非是一向塵小自性世界大自性矣。
亦得雲塵大世界小。
道理齊一無住實相也。
古記雲。
有彌碎彌小之塵。
有彌碎彌大之塵。
有彌碎如本之塵也。
俱舍頌曰。
極微微金水。
兔羊牛隙塵。
虮虱麥指節。
後後增七倍(已上)。
隙塵者。
遊于窗隙日光之塵人眼所見也。
折此至七分之一分者天眼所見也。
此上二塵窗隙塵也。
析此天眼所見至七分之一分者鐵塵。
初果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銅塵。
第二果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銀塵。
第三果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金塵。
第四果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水塵。
大獨覺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微塵。
三十四念斷結得菩提之佛所見。
解雲。
此上并是遍計分所攝。
析此至七之一極微塵。
初教菩薩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似塵。
自受用佛所見。
解雲。
此上依他分所攝。
析此至七之一法塵。
終教佛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空塵。
頓教佛所見。
解雲。
終教以後圓成分所攝。
此中色心二法皆是真如所成也。
此終教法塵者意識所緣也。
初教亦說意識所緣。
然終教中立一意識。
故約第一義一心眼所見為法塵也。
析此至七之一總相塵。
普賢眼所見。
此普眼所見之塵則三乘五眼終不能得見也。
故此經中欲示不共别教之義。
約微塵虛空為初位也。
問此一乘之塵與三乘理何别。
答約三乘雲則是理也。
約普眼所見則是最細事法也。
此上所說初雖引俱舍。
實非彼論義。
此是林德授融秀之義。
約觀心體聖教而說也。
又記雲。
七微者。
窗遊塵。
羊毛塵。
兔毛塵。
牛毛塵。
金塵。
水塵。
極微塵也。
解雲。
窗遊塵者。
遊于窗隙日光也。
羊毛塵者。
析窗遊塵為七分故。
唯止羊毛末也。
兔毛塵者。
析羊毛塵為七故。
不止羊毛唯止兔毛末也。
牛毛塵者。
析兔毛塵為七故。
唯止牛腹下毛末也。
析此為七者透金而出金不礙也。
析此為七者透過于水水不能潤也。
析此為七者是極微也。
此一一塵皆生子故名七母塵也。
此極微塵于初教中三無數劫分而析之。
約此初教之塵。
于終教中不可計劫分而析之。
至一乘中二佛世界塵數劫中分而析之。
至最細際方為一乘極微塵也。
無量遠劫(至)隔别成法。
記雲。
無量遠劫即一念者。
豎析一發為十分乃至百分千分。
以其一分置玉闆上。
舉利刃斷。
約其利刃至闆之時為一念也。
真記雲。
十世者。
一雲第十世也。
謂總相念故。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