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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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水沙門子璇錄
一切菩薩皆安住此心,行菩薩行。
有大智故不住生死,有大悲故不住涅槃。
今令離于斷常二見,即是不住生死涅槃。
故雲如所住法,即七最勝中依止最勝。
不斷等者。
意雲:生死本空猶如影像,影像不有複何斷焉?今言不斷者,非謂固留,但了性不有、了相不無,随順俗谛故雲不斷。
此即通達之義。
于涅槃等者。
若被寂所縛即不自在,今寂而常用、用而常寂,是自在義。
此中下。
顯偏說之意。
然據不斷生死利益衆生,但成大悲不住涅槃,如其具論,亦須不住生死,方成如所住法。
一向下。
即出偏說之意。
遮寂者。
即二乘人灰身滅智撥喪無餘,被涅槃所拘是不自在。
今以不具相發心,正堕于此,為對治故偏示一門。
下文菩薩不受福德,即不住生死,義則圓矣。
偈雲下。
引證。
論雲下。
釋偈。
雖不依下。
縱也。
法身真佛是真菩提,正由智了為因故不依彼。
而不失下。
奪也。
福德是因即五度果,報是果即三十二相,相非不佛,故言不失,既不失果即不失因。
以能下。
明不失之由。
謂真菩提必須具足二莊嚴故,智慧即真身,福德即應身。
故論雲:“法身者智相身,福相者異相身。
以諸如來皆合具此二種相故。
”故《法華》雲:“如其所德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衆生,自證無上道。
” 得忍。
經意雲:菩薩于無我心中所修福德,勝彼有我心中所修福德。
以莊嚴法身究竟不失故。
論雲下。
先叙所遣之念。
念雲:若出世無分别智,正是佛因,即所修福德盡皆失也。
何以故?福非因故。
為遮此故者,引起能遣之文。
得勝忍不失者。
正明不失義。
謂若心住相修諸福德,堕于有漏,此福則失。
若心離相修諸福德,成于無漏,此福不失也。
以得下。
出不失之由。
斯則 果驗因成不失義。
無垢即清淨,無漏是佛身矣。
二無我者。
人法也。
得此二空之智,名之為忍。
正明。
經意雲:前言無我所修之福以為勝者,隻由菩薩不受福故。
可诃等者。
明不受之由。
亦是以果驗因成不受義。
意雲:果若有漏則知受福,是可诃責。
果既無漏則知不受,雲何可诃? 無著下。
顯對前文不住涅槃。
前後相望,共成悲智之義耳。
若住等者。
反明也。
徴釋。
經意雲:菩薩作福,若生貪着則成有漏,因既有漏果亦有漏,得三十二相但同輪王,不名為佛。
此則因果俱失,成其所疑。
今既作福不生貪着,則因成無漏,因既無漏果亦複然,所得三十二相莊嚴法身,名之為佛。
雲何疑其失因及果? 第二十四疏初标章 若諸菩薩下。
指疑起處。
即從次前文來。
論中即雲:“若菩薩不受彼果報”等。
雲何下。
結成疑也。
衆生用者。
據佛壽量合滿百年,至八十便入涅槃,意留二十年福,與後代弟子受用。
又于佛供養承事,能令衆生獲福無量,斯亦佛福衆生受用也。
問:“前雲菩薩不受,今何難佛受用?又前言受是取義,今疑受是用義,文義既異,何以成疑?” 答:“此皆以果驗因也。
因中若不受取,果中焉合受用。
果中尚自受用,因中豈無受取耶?” 錯解。
經意雲:“若人言:‘如來出現來、入滅去、住世間。
’皆不解我所說義。
” 是福等者。
是彼無漏福德之應報,即無垢果也。
果中無有色相故。
論雲:“佛果無有色相,疊相見故。
”又論雲:“佛果無别色聲,唯如如。
又如如智獨存,故無來去”等。
為化下。
或問曰:“既佛果無别色聲來去等,何以出現受福?為衆生受用耶?”故此釋之意,說衆生根熟為能感緣,以佛無緣大悲,無量劫來利他善根熏淨法界以成善習,有感即應任運無心。
如一月不下降、百水不上升,慈善根力法爾如是。
正是斷疑之意。
若果中有心受用,則因中亦有心受取,果中既是自然,因中足明無著也。
正見。
經徴意雲:以何義故名為如來?既名為來亦表其去,何言錯解?釋意雲:以真佛本來無來去故。
偈雲下。
标真化異也。
如來即是法身,本來不動猶若虛空,故不同化身随機來去,此非異而異也。
大雲下。
釋。
此約機心染淨,遂見佛有來去,名為化身。
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即是不動,名為法身。
斯則機見有佛來去,佛實不動雲雲。
自彼于我何為,此中略舉水喻,衆生心則知,月喻法身影喻化體,清濁喻染淨也。
水清月現月亦不來,水濁月隐亦非月去,但是水有清濁,非謂月有升沉。
法中亦爾,心淨見佛非是佛來,心垢不見亦非佛去,但是衆生垢淨,非謂諸佛隐顯。
解極等者。
謂解極則心絕,心絕則會。
如如體本周,故無方所,此明即應之真。
緣至下。
明即真之應也。
意同大雲。
隐顯斷疑意者。
諸佛本無來去,衆生妄見去來,尚無出現之佛,甯有受福之事? 第二十五,論文于此不别叙疑而義意合有也。
初标章 據前下。
指疑起處。
此從三處來,不可以化等者,第二十二也。
濫于輪王故,法身無來去等者,二十四也。
斥為錯解故。
據遮下。
二十三也。
不失等者。
彌勒頌雲:“得勝忍不失”,一異相反難,為存去故成疑矣。
此約下。
懸指斷疑之意。
彼約一異雙存而難,此據一異俱非而通也。
破粗色。
經問答多少,如文可知。
疏三。
初、引天親約斷疑 偈雲下。
标也。
論雲下。
釋也。
有大智故不住生死,有大悲故不住涅槃。
今令離于斷常二見,即是不住生死涅槃。
故雲如所住法,即七最勝中依止最勝。
不斷等者。
意雲:生死本空猶如影像,影像不有複何斷焉?今言不斷者,非謂固留,但了性不有、了相不無,随順俗谛故雲不斷。
此即通達之義。
于涅槃等者。
若被寂所縛即不自在,今寂而常用、用而常寂,是自在義。
此中下。
顯偏說之意。
然據不斷生死利益衆生,但成大悲不住涅槃,如其具論,亦須不住生死,方成如所住法。
一向下。
即出偏說之意。
遮寂者。
即二乘人灰身滅智撥喪無餘,被涅槃所拘是不自在。
今以不具相發心,正堕于此,為對治故偏示一門。
下文菩薩不受福德,即不住生死,義則圓矣。
偈雲下。
引證。
論雲下。
釋偈。
雖不依下。
縱也。
法身真佛是真菩提,正由智了為因故不依彼。
而不失下。
奪也。
福德是因即五度果,報是果即三十二相,相非不佛,故言不失,既不失果即不失因。
以能下。
明不失之由。
謂真菩提必須具足二莊嚴故,智慧即真身,福德即應身。
故論雲:“法身者智相身,福相者異相身。
以諸如來皆合具此二種相故。
”故《法華》雲:“如其所德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衆生,自證無上道。
” 得忍。
經意雲:菩薩于無我心中所修福德,勝彼有我心中所修福德。
以莊嚴法身究竟不失故。
論雲下。
先叙所遣之念。
念雲:若出世無分别智,正是佛因,即所修福德盡皆失也。
何以故?福非因故。
為遮此故者,引起能遣之文。
得勝忍不失者。
正明不失義。
謂若心住相修諸福德,堕于有漏,此福則失。
若心離相修諸福德,成于無漏,此福不失也。
以得下。
出不失之由。
斯則 果驗因成不失義。
無垢即清淨,無漏是佛身矣。
二無我者。
人法也。
得此二空之智,名之為忍。
正明。
經意雲:前言無我所修之福以為勝者,隻由菩薩不受福故。
可诃等者。
明不受之由。
亦是以果驗因成不受義。
意雲:果若有漏則知受福,是可诃責。
果既無漏則知不受,雲何可诃? 無著下。
顯對前文不住涅槃。
前後相望,共成悲智之義耳。
若住等者。
反明也。
徴釋。
經意雲:菩薩作福,若生貪着則成有漏,因既有漏果亦有漏,得三十二相但同輪王,不名為佛。
此則因果俱失,成其所疑。
今既作福不生貪着,則因成無漏,因既無漏果亦複然,所得三十二相莊嚴法身,名之為佛。
雲何疑其失因及果? 第二十四疏初标章 若諸菩薩下。
指疑起處。
即從次前文來。
論中即雲:“若菩薩不受彼果報”等。
雲何下。
結成疑也。
衆生用者。
據佛壽量合滿百年,至八十便入涅槃,意留二十年福,與後代弟子受用。
又于佛供養承事,能令衆生獲福無量,斯亦佛福衆生受用也。
問:“前雲菩薩不受,今何難佛受用?又前言受是取義,今疑受是用義,文義既異,何以成疑?” 答:“此皆以果驗因也。
因中若不受取,果中焉合受用。
果中尚自受用,因中豈無受取耶?” 錯解。
經意雲:“若人言:‘如來出現來、入滅去、住世間。
’皆不解我所說義。
” 是福等者。
是彼無漏福德之應報,即無垢果也。
果中無有色相故。
論雲:“佛果無有色相,疊相見故。
”又論雲:“佛果無别色聲,唯如如。
又如如智獨存,故無來去”等。
為化下。
或問曰:“既佛果無别色聲來去等,何以出現受福?為衆生受用耶?”故此釋之意,說衆生根熟為能感緣,以佛無緣大悲,無量劫來利他善根熏淨法界以成善習,有感即應任運無心。
如一月不下降、百水不上升,慈善根力法爾如是。
正是斷疑之意。
若果中有心受用,則因中亦有心受取,果中既是自然,因中足明無著也。
正見。
經徴意雲:以何義故名為如來?既名為來亦表其去,何言錯解?釋意雲:以真佛本來無來去故。
偈雲下。
标真化異也。
如來即是法身,本來不動猶若虛空,故不同化身随機來去,此非異而異也。
大雲下。
釋。
此約機心染淨,遂見佛有來去,名為化身。
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即是不動,名為法身。
斯則機見有佛來去,佛實不動雲雲。
自彼于我何為,此中略舉水喻,衆生心則知,月喻法身影喻化體,清濁喻染淨也。
水清月現月亦不來,水濁月隐亦非月去,但是水有清濁,非謂月有升沉。
法中亦爾,心淨見佛非是佛來,心垢不見亦非佛去,但是衆生垢淨,非謂諸佛隐顯。
解極等者。
謂解極則心絕,心絕則會。
如如體本周,故無方所,此明即應之真。
緣至下。
明即真之應也。
意同大雲。
隐顯斷疑意者。
諸佛本無來去,衆生妄見去來,尚無出現之佛,甯有受福之事? 第二十五,論文于此不别叙疑而義意合有也。
初标章 據前下。
指疑起處。
此從三處來,不可以化等者,第二十二也。
濫于輪王故,法身無來去等者,二十四也。
斥為錯解故。
據遮下。
二十三也。
不失等者。
彌勒頌雲:“得勝忍不失”,一異相反難,為存去故成疑矣。
此約下。
懸指斷疑之意。
彼約一異雙存而難,此據一異俱非而通也。
破粗色。
經問答多少,如文可知。
疏三。
初、引天親約斷疑 偈雲下。
标也。
論雲下。
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