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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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 所以。
經文反顯。
若順言之,應雲:以佛無我人等相故,不見有衆生為所度也。
取相過等者。
以無謂有故,不如法界故,不了緣生故,便成有念故。
爾炎,梵語,此有兩義:一謂智母,已如前說。
二謂境界,然是定中境界,今取此義。
意雲:佛智稱境而知,真如是有作有知,衆生是無作無知也。
若作智母釋者,即根本智證平等理,無有分别,今觀衆生亦複如是也。
拂迹。
經意雲:佛雖說我元來無我,執有我者蓋是凡夫,雖言凡夫亦無凡夫。
如夢人見虎,虎與夢人皆不可得。
法中亦爾,以凡夫人執我故雲非我,恐執凡夫故雲非凡。
夫逦迤除遣執情,故雲展轉拂迹。
然前正答問中,及第十一十四,兼此一段前後四處,皆說度生無度,雖文同而意異。
謂最初令離我度生,十一疑能度者是我,十四疑無我而誰度,二十一疑真界平等不合度生。
同異昭然 第二十二疏初标章 論雲下。
指疑起處。
此從十七中來。
雖相等者,以前文雲即非具足色身,即非諸相具足。
具足即成就義,秦魏經異也。
而以等者,以前文雲是名具足色身,是名諸相具足,彼中意者,法身畢竟非相好,相好亦非不佛,由無相故現,相不離法身,所以疑雲:既無相故方能現相,則但見于相,便知無相也。
如遠見煙定知有火,以離于火必無煙故。
表佛。
經問意雲:可以相比觀無相法身如來不? 識根。
經答意雲:實可以相比觀法身如來。
悟色身者,知應化非真義也。
迷法身者,不知法身畢竟非色相義。
意謂下。
出答意也。
意雲:但見法身之相好,則知相好之法身。
如見草木之苗必知其根,由是科文約喻而立。
凡聖不分。
經意雲:輪王亦有此相,應是如來。
偈雲等者,意雲:但約本望末則定,若約末望本則不定。
且如輪王與佛色相雖同,相之所依二各有異,佛相即法身所現,王相依業因而生,凡聖雲泥複何準的?況依法身有自他受用,複有大小随類化等,各各不同。
如苗與根事亦不定,初栽之樹則有苗無根,所接之樹則苗根各異故也。
佛非相見。
經意雲:緣聞依真現假,假不離真,及乎約假求真,真不由假,實德不在相令色鮮矣。
仁以貌取者失之子羽,而今以後焉敢不識。
見聞不及。
經文可見。
然恐空生更約說法比知如來,故言音聲求之不得。
此疑即從第十八中來,今預遮防故無後說。
魏偈者。
明見聞不及之由也。
秦經則但明見聞不及。
偈雲等者。
彌勒偈也。
于中半釋秦偈、半釋魏偈,意雲:見聞是識,但能緣于色聲,佛非色聲,故不可知。
彼法者。
法身也。
真如相者。
即離一切相,是真如相。
非如言說知者,以真如法離言說故,但是真智之境,唯證相應,故雲自證。
第一第七第十七及此一段,皆雲不以相見如來者,義意皆别。
初以對果疑因,次明感果離相,次說依真現假,後明約假求真,故不同也。
第二十三疏初标章 由前下。
指疑起處。
此從二十二中來。
遂作念下。
作一向離相解,便是指起疑之宗也。
若爾下。
結成疑也。
意雲:福但成相果,相既非佛,修福何益? 故佛果下。
結成疑名也。
論雲下。
引證。
失福者,非菩提因故。
失果者,非菩提果故。
遮念。
經意雲:汝若謂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菩提,莫作是念。
文勢似重、意實不重,但前叙後遮也。
《華嚴》偈中前半屬前文,後半屬此段。
以文意鈎鎖,故就一處而引。
既言不離色聲,豈合一向毀相?毀相非理,故此遮之。
肇雲下。
亦前後相半耳。
不偏等者。
相不定故。
如輪王非佛。
非不等者。
應機即現,不離法身故。
如釋迦是佛。
斷滅見者,義在次文。
出過。
經文可知。
損減等者。
謂執有是增益過,執無是損減過,今既一向離相,正當此句。
斯則于果損福德莊嚴,于因損五度之行,壞俗谛也。
斷見者。
《中論》雲:“定有則着常,定無則着斷。
”今既一向作無相解,正當斷見。
邊見者。
空有斷常皆是着邊邪之見,并非正見,故雲過也。
不失。
經徴意雲:“以何義故,今不作此念?”釋意雲:“但發菩提心者皆不作此念,故知作此念者豈非過欤。
” 如所住法者。
所住之法即大菩提心。
菩提心者,即悲智願也。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六
” 所以。
經文反顯。
若順言之,應雲:以佛無我人等相故,不見有衆生為所度也。
取相過等者。
以無謂有故,不如法界故,不了緣生故,便成有念故。
爾炎,梵語,此有兩義:一謂智母,已如前說。
二謂境界,然是定中境界,今取此義。
意雲:佛智稱境而知,真如是有作有知,衆生是無作無知也。
若作智母釋者,即根本智證平等理,無有分别,今觀衆生亦複如是也。
拂迹。
經意雲:佛雖說我元來無我,執有我者蓋是凡夫,雖言凡夫亦無凡夫。
如夢人見虎,虎與夢人皆不可得。
法中亦爾,以凡夫人執我故雲非我,恐執凡夫故雲非凡。
夫逦迤除遣執情,故雲展轉拂迹。
然前正答問中,及第十一十四,兼此一段前後四處,皆說度生無度,雖文同而意異。
謂最初令離我度生,十一疑能度者是我,十四疑無我而誰度,二十一疑真界平等不合度生。
同異昭然 第二十二疏初标章 論雲下。
指疑起處。
此從十七中來。
雖相等者,以前文雲即非具足色身,即非諸相具足。
具足即成就義,秦魏經異也。
而以等者,以前文雲是名具足色身,是名諸相具足,彼中意者,法身畢竟非相好,相好亦非不佛,由無相故現,相不離法身,所以疑雲:既無相故方能現相,則但見于相,便知無相也。
如遠見煙定知有火,以離于火必無煙故。
表佛。
經問意雲:可以相比觀無相法身如來不? 識根。
經答意雲:實可以相比觀法身如來。
悟色身者,知應化非真義也。
迷法身者,不知法身畢竟非色相義。
意謂下。
出答意也。
意雲:但見法身之相好,則知相好之法身。
如見草木之苗必知其根,由是科文約喻而立。
凡聖不分。
經意雲:輪王亦有此相,應是如來。
偈雲等者,意雲:但約本望末則定,若約末望本則不定。
且如輪王與佛色相雖同,相之所依二各有異,佛相即法身所現,王相依業因而生,凡聖雲泥複何準的?況依法身有自他受用,複有大小随類化等,各各不同。
如苗與根事亦不定,初栽之樹則有苗無根,所接之樹則苗根各異故也。
佛非相見。
經意雲:緣聞依真現假,假不離真,及乎約假求真,真不由假,實德不在相令色鮮矣。
仁以貌取者失之子羽,而今以後焉敢不識。
見聞不及。
經文可見。
然恐空生更約說法比知如來,故言音聲求之不得。
此疑即從第十八中來,今預遮防故無後說。
魏偈者。
明見聞不及之由也。
秦經則但明見聞不及。
偈雲等者。
彌勒偈也。
于中半釋秦偈、半釋魏偈,意雲:見聞是識,但能緣于色聲,佛非色聲,故不可知。
彼法者。
法身也。
真如相者。
即離一切相,是真如相。
非如言說知者,以真如法離言說故,但是真智之境,唯證相應,故雲自證。
第一第七第十七及此一段,皆雲不以相見如來者,義意皆别。
初以對果疑因,次明感果離相,次說依真現假,後明約假求真,故不同也。
第二十三疏初标章 由前下。
指疑起處。
此從二十二中來。
遂作念下。
作一向離相解,便是指起疑之宗也。
若爾下。
結成疑也。
意雲:福但成相果,相既非佛,修福何益? 故佛果下。
結成疑名也。
論雲下。
引證。
失福者,非菩提因故。
失果者,非菩提果故。
遮念。
經意雲:汝若謂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菩提,莫作是念。
文勢似重、意實不重,但前叙後遮也。
《華嚴》偈中前半屬前文,後半屬此段。
以文意鈎鎖,故就一處而引。
既言不離色聲,豈合一向毀相?毀相非理,故此遮之。
肇雲下。
亦前後相半耳。
不偏等者。
相不定故。
如輪王非佛。
非不等者。
應機即現,不離法身故。
如釋迦是佛。
斷滅見者,義在次文。
出過。
經文可知。
損減等者。
謂執有是增益過,執無是損減過,今既一向離相,正當此句。
斯則于果損福德莊嚴,于因損五度之行,壞俗谛也。
斷見者。
《中論》雲:“定有則着常,定無則着斷。
”今既一向作無相解,正當斷見。
邊見者。
空有斷常皆是着邊邪之見,并非正見,故雲過也。
不失。
經徴意雲:“以何義故,今不作此念?”釋意雲:“但發菩提心者皆不作此念,故知作此念者豈非過欤。
” 如所住法者。
所住之法即大菩提心。
菩提心者,即悲智願也。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