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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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為王所重,分與半國封授為王,别為王城,名為埏主。
日主夫人,名為月上。
然燈菩薩降神右脅出家成道。
時降怨王将欲迎請,遂敕城内外十二由旬,禁斷諸華不令私賣,王皆自買以供如來。
彼國雪山南面有一梵志,名曰珍寶,有五百弟子。
中有一弟子,名之雲童,或名善慧,于彼衆中而為上首,所有仙法皆學已了,辭師還家。
師曰:“汝今将歸,須以清淨傘蓋革屣金杖乃至金錢五百報感之恩。
”雲童曰:“我今并無此物,但放我去,得即送來。
”師即放之。
雲童因赴無遮之會,得五百金錢,便欲送還師處。
因至蓮華城内,見城嚴麗,即問于人,乃知然燈如來欲至。
遂将三百金錢,于一婢子處,買得五枝優缽羅華,兼彼女子寄華兩枝,共為供養。
時佛入城,即以此華散佛頂上。
以願力故,成于華蓋随佛行住。
佛神力故化一方泥,善慧見之布發而掩,複作是念:“願得如來踏我身過,若不蒙記莂,我終不起。
”如來即至履之而過,止諸徒衆皆不令踏,即授其記,作如是言:“此摩那婆于未來世當得作佛,号釋迦牟尼,十号具足如我無異。
”今善吉意雲:既若買華供佛、布發掩泥即是菩薩,若此非菩薩者,則孰為菩薩欤? 斷疑念。
經答意雲:我意不謂如來得菩提也。
我已解佛所說之義,于彼佛所,無有一法得為菩提。
彼時者。
蓮華城中授記之時也。
智與理冥、心與神會,亡所得之法、無能得之心,故雲都無等。
由無等者,即指上無得而得。
夫菩提之為法者,寂滅無生、不空不有,離一切相,若離能所則順菩提得佛授記;若存能所、心境不亡,則與菩提極相違逆,如何得記?故《淨名》雲:“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
” 印決定。
經意雲:空生之言稱其實理,故雲如是。
實無下。
如來述成可知。
我于彼時者。
即受記及修行時也。
無有一法得菩提者。
此約橫豎顯之。
橫則于六度萬行之中,行行皆無得義,若布施得菩提,則不要戒忍等。
豎則初中後念,念念皆無得義,若初念得,何須念念相續等。
如是橫豎心行之中,皆無得菩提義也。
功德施下。
未詳何經。
若見等者。
以自他之相相待而成,既見于他必須見自。
見身清淨等者。
反于前也。
清淨即是空義,見他既見于自,不見自則不見他。
成既相因而成,泯亦相因而滅。
如《淨名》雲:“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亦如志公雲:“以我身空諸法空,千品萬類悉皆同。
”亦同《莊子》中說:“因有而有之,因無而無之”也。
見清淨智等者。
非唯無所見之自他,兼無能見之智用,斯則能所雙泯也。
《圓覺經》雲:“依幻說覺,亦名為幻,既皆是幻,豈得存焉?”然雖能所兩亡,不成斷滅,以靈源真心本無能所,妄生能所即是乖真,能所既除即合本體,靈然不昧物我皆如。
故《華嚴》雲:“能見及所見,見者悉除遣,不壞于真見,是名真見者。
”又《圓覺》雲:“諸幻盡滅,覺心不動。
” 是名見佛者。
結成見義。
如上用心方得見佛,若生分别執相違真則不名見。
故《華嚴》雲:“一切法不生,一切法不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
” 得無生忍等者。
謂以正智忍可,印持無生法故。
以一切法本無生滅,衆生迷倒妄見生滅,苟離妄見,正智即生,契合本體,達一切法本來無生,名無生忍。
例而言之,見一切法無滅,亦名無滅忍。
今則舉初以攝後也。
一切智智者。
是達一切諸法之智,表用非一,故重言耳。
有雲:“依于始覺顯得本覺,智中之智名智智也。
” 得授記者。
準《楞嚴經》,記有四種:一、未發心時與記,或有流轉五道生于人間好樂佛法,過百千萬億劫當發心,過百千萬億劫行菩薩道供佛化生,皆若幹劫當得菩提。
二、适發心與記者,是人久劫種諸善根,好樂大法有慈悲心,即住不退地,故發心與記。
三、密記者,有菩薩未得記,而行六度功德滿足,天龍八部皆作是念:“此菩薩幾時當得菩提?劫國弟子衆數如何?”佛斷此疑即與授記,舉衆皆知,此菩薩獨不知。
四、無生忍記者,于大衆中顯露與記也。
今當第四也。
謂散華佛頂、布發泥中,依有漏心得無生智,于大衆前分明記一刻也。
聲不至耳者。
能所俱寂,以離分别心故,心既不起,耳何所聞? 亦非餘者。
此無分别處,非謂别有一智能智。
《圓覺》雲:“離遠離幻亦複遠離。
” 亦非惛蒙等者。
恐聞都無分别亦非餘智,便謂同于木石一向頑凝。
故《圓覺》雲:“諸幻盡滅,覺心不動”,然即此覺心亦無所得。
故頌雲:“若時于所緣,智都無所得”等。
此則離沈離掉了然寂然,妙契本心竟何所得?善慧彼時心同此也。
反覆釋。
經意可知矣。
若正覺下。
釋反釋也。
以法不可下。
釋覆釋也。
據此則善慧彼日但聞其言,言性本空竟何有得,但約妄惑盡處真智現前,當此之時義言得矣。
第十三疏二 一、科分 此初二段皆屬前疑,但是于中相蹑曲叙,今以論文别說,故複開之二 初、斷下。
随釋。
疏初标章 無佛疑者。
若了虛無之無,無即無咎,執之為無,無則太傷,故成此疑。
後法亦然也。
若無菩提者。
指疑起處。
此從十二中來。
諸疏叙疑多書菩薩字,便雲從第十一中來,然論文之中但雲菩提,方是血脈相次。
即無下。
結成疑也。
意雲:果法号曰菩提,證得始名為佛。
既菩提不可得,豈有能證人? 謗者。
即損減過也。
若言無佛,是真謗佛也。
《大論》雲:“甯起有見,不起無見”等。
為斷下。
預指斷疑之文。
然是魏本,彼文雲:“如來者即實真如。
” 非無。
經徴意雲:若無菩提則無有佛,以何義故得有如來?釋意雲:若無真如則無有佛也。
以真如是佛故。
今真如本有,複何疑焉? 無著下。
挾來義解。
以真如通于凡聖,衆生垢染但名如去,佛位清淨名曰如來。
如序中滿淨義及第三疑中具足清淨義也。
猶如下。
喻明也。
意顯精純故名真金。
謂衆生如全礦,菩薩如金礦相半,佛如純金也。
然金性本有,煉之則純,如體本然,修之則淨。
故《圓覺》雲:“譬如銷金礦,金非銷故有,雖複本來金,終以銷成就,一成真金體,不複重為礦。
” 無得。
經意者,恐人聞非無如來,便言既有如來即有菩提。
何者?以得菩提,方名如來故。
為破此見,故雲:有人言得,實無得也。
無有法即菩提法也。
錯解者,實不得而謂得故也。
不實語者。
即錯解也。
等菩薩行者。
謂将前菩薩行以等菩提,即指同前來萬一之中,皆無得菩提義也。
但空生疑得故,以佛等菩提;佛顯無得故,以菩提等行。
無著下。
可解。
夫佛與菩提,義分人法,體無二源,由是唐言總名為覺。
既佛即菩提,菩提即佛,豈有得義?應知說菩提樹下成正覺時,同彼然燈佛處,亦無所得也。
疏二斷下。
二疏初标章 無因行者。
指疑起處。
此從無佛中來,以前将行等菩提明無得義故。
則如來下。
結成疑也。
意雲:行即是因,菩提是果,既無因行,何得菩提?或不約能得所得以成疑也。
前來斷疑則以菩提等行,如今起疑卻以行等菩提。
為斷下。
預指能斷之文。
遮疑經意者。
以空生前疑得菩提,是有執;此疑不得菩提,是無執。
今則雙遣,故雲無實無虛。
二執既遣,複何疑無耶?故雲遮也。
無色等相者。
釋無實也。
即顯菩提無色聲等相。
然則但無實色等相,而不無于假相,故經但言無實,不言全無也。
彼即菩提者。
釋無虛也。
此有三意:一者無色等相處,即顯無相真理是菩提相也。
二者即以色等相為菩提相,由色等無性便是菩提,如像無體便是明鏡,即色明空不待滅故,故雲彼即菩提相,相即性也。
三者菩提無相,卻以色等為相,以菩提即真如、真如随緣成色等故。
論雲:“無漏無明,皆同真如性相。
” 無著下。
标。
真如無二者。
以虛實是空有斷常二邊,既言俱無,即顯中道也。
謂言下。
釋無實也。
如言菩提,而言中無菩提故。
謂彼下。
釋無虛也。
有兩意:一則無離文字說解脫故,二則明菩提不同言說全無性故。
故魏經雲:“不實不妄語。
” 斷疑。
經意雲:以一切法并以真如為體,一切之言凡聖收盡,故皆佛法。
真如既是佛法,餘法豈非佛法耶?如一切像以鏡為體故,故一切像皆是鏡像。
又所言一切法,非定實一切法,是全空一切法。
一切法下。
義如上說。
由色等者。
謂色等即空,故非色等,如像即鏡故非像等。
斯約諸法即真,顯非法真如等者,謂空中必無色也。
以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故,此約真中無法解非法也。
備斯二義,故曰即非。
是名下。
以彼色等雖非質閡之一切,乃是即性之一切,今約此義故曰真如。
揀異色等無性,故雲自性也。
真佛法。
經意:以前說佛之與法二皆不無。
又佛之與法二皆不異。
未知何者是佛法真體,而言不無不異耶?故此顯有真如是真佛法,以彰不無不異之義也。
依彼下兩句。
标也。
離一切障者,離煩惱、所知二障。
遍一切境者。
如《華嚴》雲:“法性遍在一切處”等,功德即相大,即大智慧光明遍照法界等,大體即體大,功德所依也。
故即等者。
功德及體皆廣大故,此上解佛大身。
非身下兩句。
論文自釋。
無諸相者。
無有為相也。
如前三相異體故。
有真如體者。
有無為法也。
如前離彼是如來。
攝一切等者。
據理融攝也。
《華嚴》雲:“一切衆生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故名大身。
安立等者。
真如之理,本非自他、非不自他,為破衆生執自他故,故言非自他。
形對強言,故雲安立。
斯則安立真如假名,名曰大身。
既攝一切則無自他也。
故《起信》雲:“此真如體亦不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五
為王所重,分與半國封授為王,别為王城,名為埏主。
日主夫人,名為月上。
然燈菩薩降神右脅出家成道。
時降怨王将欲迎請,遂敕城内外十二由旬,禁斷諸華不令私賣,王皆自買以供如來。
彼國雪山南面有一梵志,名曰珍寶,有五百弟子。
中有一弟子,名之雲童,或名善慧,于彼衆中而為上首,所有仙法皆學已了,辭師還家。
師曰:“汝今将歸,須以清淨傘蓋革屣金杖乃至金錢五百報感之恩。
”雲童曰:“我今并無此物,但放我去,得即送來。
”師即放之。
雲童因赴無遮之會,得五百金錢,便欲送還師處。
因至蓮華城内,見城嚴麗,即問于人,乃知然燈如來欲至。
遂将三百金錢,于一婢子處,買得五枝優缽羅華,兼彼女子寄華兩枝,共為供養。
時佛入城,即以此華散佛頂上。
以願力故,成于華蓋随佛行住。
佛神力故化一方泥,善慧見之布發而掩,複作是念:“願得如來踏我身過,若不蒙記莂,我終不起。
”如來即至履之而過,止諸徒衆皆不令踏,即授其記,作如是言:“此摩那婆于未來世當得作佛,号釋迦牟尼,十号具足如我無異。
”今善吉意雲:既若買華供佛、布發掩泥即是菩薩,若此非菩薩者,則孰為菩薩欤? 斷疑念。
經答意雲:我意不謂如來得菩提也。
我已解佛所說之義,于彼佛所,無有一法得為菩提。
彼時者。
蓮華城中授記之時也。
智與理冥、心與神會,亡所得之法、無能得之心,故雲都無等。
由無等者,即指上無得而得。
夫菩提之為法者,寂滅無生、不空不有,離一切相,若離能所則順菩提得佛授記;若存能所、心境不亡,則與菩提極相違逆,如何得記?故《淨名》雲:“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
” 印決定。
經意雲:空生之言稱其實理,故雲如是。
實無下。
如來述成可知。
我于彼時者。
即受記及修行時也。
無有一法得菩提者。
此約橫豎顯之。
橫則于六度萬行之中,行行皆無得義,若布施得菩提,則不要戒忍等。
豎則初中後念,念念皆無得義,若初念得,何須念念相續等。
如是橫豎心行之中,皆無得菩提義也。
功德施下。
未詳何經。
若見等者。
以自他之相相待而成,既見于他必須見自。
見身清淨等者。
反于前也。
清淨即是空義,見他既見于自,不見自則不見他。
成既相因而成,泯亦相因而滅。
如《淨名》雲:“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亦如志公雲:“以我身空諸法空,千品萬類悉皆同。
”亦同《莊子》中說:“因有而有之,因無而無之”也。
見清淨智等者。
非唯無所見之自他,兼無能見之智用,斯則能所雙泯也。
《圓覺經》雲:“依幻說覺,亦名為幻,既皆是幻,豈得存焉?”然雖能所兩亡,不成斷滅,以靈源真心本無能所,妄生能所即是乖真,能所既除即合本體,靈然不昧物我皆如。
故《華嚴》雲:“能見及所見,見者悉除遣,不壞于真見,是名真見者。
”又《圓覺》雲:“諸幻盡滅,覺心不動。
” 是名見佛者。
結成見義。
如上用心方得見佛,若生分别執相違真則不名見。
故《華嚴》雲:“一切法不生,一切法不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
” 得無生忍等者。
謂以正智忍可,印持無生法故。
以一切法本無生滅,衆生迷倒妄見生滅,苟離妄見,正智即生,契合本體,達一切法本來無生,名無生忍。
例而言之,見一切法無滅,亦名無滅忍。
今則舉初以攝後也。
一切智智者。
是達一切諸法之智,表用非一,故重言耳。
有雲:“依于始覺顯得本覺,智中之智名智智也。
” 得授記者。
準《楞嚴經》,記有四種:一、未發心時與記,或有流轉五道生于人間好樂佛法,過百千萬億劫當發心,過百千萬億劫行菩薩道供佛化生,皆若幹劫當得菩提。
二、适發心與記者,是人久劫種諸善根,好樂大法有慈悲心,即住不退地,故發心與記。
三、密記者,有菩薩未得記,而行六度功德滿足,天龍八部皆作是念:“此菩薩幾時當得菩提?劫國弟子衆數如何?”佛斷此疑即與授記,舉衆皆知,此菩薩獨不知。
四、無生忍記者,于大衆中顯露與記也。
今當第四也。
謂散華佛頂、布發泥中,依有漏心得無生智,于大衆前分明記一刻也。
聲不至耳者。
能所俱寂,以離分别心故,心既不起,耳何所聞? 亦非餘者。
此無分别處,非謂别有一智能智。
《圓覺》雲:“離遠離幻亦複遠離。
” 亦非惛蒙等者。
恐聞都無分别亦非餘智,便謂同于木石一向頑凝。
故《圓覺》雲:“諸幻盡滅,覺心不動”,然即此覺心亦無所得。
故頌雲:“若時于所緣,智都無所得”等。
此則離沈離掉了然寂然,妙契本心竟何所得?善慧彼時心同此也。
反覆釋。
經意可知矣。
若正覺下。
釋反釋也。
以法不可下。
釋覆釋也。
據此則善慧彼日但聞其言,言性本空竟何有得,但約妄惑盡處真智現前,當此之時義言得矣。
第十三疏二 一、科分 此初二段皆屬前疑,但是于中相蹑曲叙,今以論文别說,故複開之二 初、斷下。
随釋。
疏初标章 無佛疑者。
若了虛無之無,無即無咎,執之為無,無則太傷,故成此疑。
後法亦然也。
若無菩提者。
指疑起處。
此從十二中來。
諸疏叙疑多書菩薩字,便雲從第十一中來,然論文之中但雲菩提,方是血脈相次。
即無下。
結成疑也。
意雲:果法号曰菩提,證得始名為佛。
既菩提不可得,豈有能證人? 謗者。
即損減過也。
若言無佛,是真謗佛也。
《大論》雲:“甯起有見,不起無見”等。
為斷下。
預指斷疑之文。
然是魏本,彼文雲:“如來者即實真如。
” 非無。
經徴意雲:若無菩提則無有佛,以何義故得有如來?釋意雲:若無真如則無有佛也。
以真如是佛故。
今真如本有,複何疑焉? 無著下。
挾來義解。
以真如通于凡聖,衆生垢染但名如去,佛位清淨名曰如來。
如序中滿淨義及第三疑中具足清淨義也。
猶如下。
喻明也。
意顯精純故名真金。
謂衆生如全礦,菩薩如金礦相半,佛如純金也。
然金性本有,煉之則純,如體本然,修之則淨。
故《圓覺》雲:“譬如銷金礦,金非銷故有,雖複本來金,終以銷成就,一成真金體,不複重為礦。
” 無得。
經意者,恐人聞非無如來,便言既有如來即有菩提。
何者?以得菩提,方名如來故。
為破此見,故雲:有人言得,實無得也。
無有法即菩提法也。
錯解者,實不得而謂得故也。
不實語者。
即錯解也。
等菩薩行者。
謂将前菩薩行以等菩提,即指同前來萬一之中,皆無得菩提義也。
但空生疑得故,以佛等菩提;佛顯無得故,以菩提等行。
無著下。
可解。
夫佛與菩提,義分人法,體無二源,由是唐言總名為覺。
既佛即菩提,菩提即佛,豈有得義?應知說菩提樹下成正覺時,同彼然燈佛處,亦無所得也。
疏二斷下。
二疏初标章 無因行者。
指疑起處。
此從無佛中來,以前将行等菩提明無得義故。
則如來下。
結成疑也。
意雲:行即是因,菩提是果,既無因行,何得菩提?或不約能得所得以成疑也。
前來斷疑則以菩提等行,如今起疑卻以行等菩提。
為斷下。
預指能斷之文。
遮疑經意者。
以空生前疑得菩提,是有執;此疑不得菩提,是無執。
今則雙遣,故雲無實無虛。
二執既遣,複何疑無耶?故雲遮也。
無色等相者。
釋無實也。
即顯菩提無色聲等相。
然則但無實色等相,而不無于假相,故經但言無實,不言全無也。
彼即菩提者。
釋無虛也。
此有三意:一者無色等相處,即顯無相真理是菩提相也。
二者即以色等相為菩提相,由色等無性便是菩提,如像無體便是明鏡,即色明空不待滅故,故雲彼即菩提相,相即性也。
三者菩提無相,卻以色等為相,以菩提即真如、真如随緣成色等故。
論雲:“無漏無明,皆同真如性相。
” 無著下。
标。
真如無二者。
以虛實是空有斷常二邊,既言俱無,即顯中道也。
謂言下。
釋無實也。
如言菩提,而言中無菩提故。
謂彼下。
釋無虛也。
有兩意:一則無離文字說解脫故,二則明菩提不同言說全無性故。
故魏經雲:“不實不妄語。
” 斷疑。
經意雲:以一切法并以真如為體,一切之言凡聖收盡,故皆佛法。
真如既是佛法,餘法豈非佛法耶?如一切像以鏡為體故,故一切像皆是鏡像。
又所言一切法,非定實一切法,是全空一切法。
一切法下。
義如上說。
由色等者。
謂色等即空,故非色等,如像即鏡故非像等。
斯約諸法即真,顯非法真如等者,謂空中必無色也。
以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故,此約真中無法解非法也。
備斯二義,故曰即非。
是名下。
以彼色等雖非質閡之一切,乃是即性之一切,今約此義故曰真如。
揀異色等無性,故雲自性也。
真佛法。
經意:以前說佛之與法二皆不無。
又佛之與法二皆不異。
未知何者是佛法真體,而言不無不異耶?故此顯有真如是真佛法,以彰不無不異之義也。
依彼下兩句。
标也。
離一切障者,離煩惱、所知二障。
遍一切境者。
如《華嚴》雲:“法性遍在一切處”等,功德即相大,即大智慧光明遍照法界等,大體即體大,功德所依也。
故即等者。
功德及體皆廣大故,此上解佛大身。
非身下兩句。
論文自釋。
無諸相者。
無有為相也。
如前三相異體故。
有真如體者。
有無為法也。
如前離彼是如來。
攝一切等者。
據理融攝也。
《華嚴》雲:“一切衆生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故名大身。
安立等者。
真如之理,本非自他、非不自他,為破衆生執自他故,故言非自他。
形對強言,故雲安立。
斯則安立真如假名,名曰大身。
既攝一切則無自他也。
故《起信》雲:“此真如體亦不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