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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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
今約大乘學者,雙斷二執,分别并遣俱生兩存,由是二執任運而起也。
故無著雲:‘以我相中随眠不斷故,則有我取。
’” 玄門。
經是故者,由前取法非法皆着我等,故所以勸,令不應即入中道也。
以是義故者。
由是不取法非法故。
疏結歸中者。
不應取法,離有也;不應取非法,離無也。
既離有無,即歸中道。
假言顯義者。
謂所言非法,是顯法體離于性計,若無非法之言,罔知彼義;餘皆例此。
當知義不自顯,必假于言。
故《淨名》雲:“無離文字說解脫也。
” 不應等者。
謂雖聞非法,不得如言便執空義,此遮一向執言者也。
不執等者。
謂若全棄非之于言,則安解諸法空義?将知但除其病不除其法,此遮一向離言者也。
是則全執全棄二皆不可,故《華嚴疏》雲:“夫法無言象、非離言象,無言象而倒惑,執言象而迷真。
” 偈雲等者。
餘兩句雲:“如人舍船筏,法中義亦然。
” 論雲下。
轉釋偈文。
得證智等者。
以言诠智、得智忘言,忘言即不住也。
如乘筏渡河,至岸舍筏。
随順等者,未得證智不可都忘其言,未達彼岸不應舍筏。
實相生者。
實相名法,得實相智無相無得,故雲應舍,以實相無相故。
《唯識》雲:“若時于所緣,智都無所得。
” 理不應者。
此實相法尚不可得,況離實相外一切法耶?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故。
故雲:非法不與理合,故不相應。
以是例非,故雲何況。
第三中疏初标章。
向說下。
指疑起處。
此從第一中來,以彼文雲:“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 佛非有為者。
此指偈雲:“分别有為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
”故雲非有為。
亦是按定,立其理也。
雲何下。
結成疑。
既若佛非有為,即不合有得有說,因何釋迦于菩提樹下得菩提,前後諸會說法?既有得有說即堕有為,雲何前言不以相見作無為耶? 舉因問。
經意雲:于汝心中,所謂如何?謂我得菩提?為不得耶?謂我說法?為不說耶?伊本疑此,故舉問之。
佛問等者。
空生疑得疑說,佛即順疑以問。
辭雖雲得,意顯無得,試其所答解與不解。
無著下。
引證。
彼疑有取,佛顯無取,以無破有故雲翻也。
說法例之。
順理酬經,意可知。
定者實義,謂無實法名菩提,無實法名如來說,此一向約勝義答也。
偈雲等者。
餘句雲:“說法不二取,無說離言相。
”意謂釋迦如來是其應化,應化之相俗有真無,是故答中皆言無定。
準《金光明經》及《攝論》說,佛果無别色聲功德,唯有如如及如如智獨存。
此是真佛,今既異此豈得言真?故雲應化非真等。
無定法。
經徴意雲:以何義故,無定法可說耶?釋意雲:欲言其有無狀無名,欲言其無聖以之靈。
谛理若此,欲何說哉?說尚不得,欲何取哉?取即得也,是故上雲:“無有定法如來可說”等。
疏二。
一、引無著 正聞等者,此則聞而無聞、說而無說,非謂全不聞不說也。
如《淨名》雲:“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
”是茲義矣。
分别性者,一切諸法皆依妄念而有差别,念尚無念,法豈是法?故雲非法。
法無我者,但分别性亡即是法無我理,此理不無,故雲非非法也。
論雲下。
二、引天親二 一、釋文 依真等者。
此且标立所依之本,然于其上說離有無。
一切等者。
緣生之法本無真實之體,亦無真實之相,故雲非也。
實相有者。
諸法既無即真實相,實相不無,故雲非非法也。
此即非卻非法也。
何故下。
二、通難 難意雲:本來疑證疑說,問答悉以雙該。
今于釋所以中,何故但言所說而不言證耶? 有言下。
釋也。
此乃以說反驗于證。
且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增潤。
内無德本,外豈能談?故但言說,自表其證也。
又此言取即是證也。
無取。
經徴意雲:所以言無取無說、非法非非法者,何也?釋意雲:聖人即是無為,無為即無分别,若有取說法非法等,皆屬分别不名無為,何為聖人?故無取說等。
言賢聖者,賢即是聖,鄰近釋也。
魏雲等者。
問:“行位通于賢聖,雲何唯取聖人?” 答:“若以通論即該賢位,此明證果深淺故唯言聖。
” 得名者。
即差别也。
以諸聖人皆約證無為差别之義,而立其名。
如證偏行真如,得名歡喜地,菩薩等此則得名差别,蓋一義耳。
輪意等者。
謂登地已上随證一分真如,皆斷一障二愚,即是一分清淨,約于此義便立一名,乃至佛地例皆如此。
非别得法者。
無得而得即是真得菩提,若言有得即是不得,當知菩提樹下都無實事。
故偈雲:“應化非真佛”等故。
無取說者。
結歸經文無分别義也。
具足清淨者。
佛也。
謂一切惑習悉皆斷除,蕩無纖塵純一無雜故。
分清淨者。
菩薩也。
分斷諸障、分證真如,垢未全除故名為分。
故《佛頂經》雲:“餘塵尚諸學,明極即如來”,廣如序中滿淨覺者處說。
無著下。
約無為差别明賢聖也。
無分别者。
即無為義。
無所作為故雲無為。
無為、真如蓋是一法。
菩薩等者。
有分别故,有所為故。
如來等者,無分别故,無所作故。
初無為者。
菩薩也。
折伏等者。
此約在觀分别不生,分得相應故雲顯了。
後無為者。
如來也。
無複分别是真無為,即第一義也。
此約于佛故。
複雲者。
更無過上故雲無上。
覺即佛也。
三乘下。
結通諸乘。
以二乘之人亦分證真理,故此通攝也。
是知三乘賢聖皆修證無為,所證雖無淺深,能證有其差别。
猶如三獸同度一河,能度有差,所度無别。
故《大品》雲:“欲求聲聞乘,當學般若波羅蜜,欲求緣覺、菩薩、無上佛乘,皆言當學般若波羅蜜。
”是故經雲:“一切賢聖也。
” 校量等者。
問:“本因善吉起疑,所以世尊為斷。
斷疑既已,何用校量?” 答:“論雲:‘法雖不可取不可說,而不空故。
’意雲:恐有人聞是法不可取說,便欲一向毀廢言教故。
此校量顯勝,令其演說受持。
故大雲于此開立第五不空福德疑。
以論文不言斷疑,故此不立也。
” 劣福問。
經意雲:七寶最珍、三千最大,用此布施福多不多? 俱舍下。
明三千世界。
四大洲者,謂東勝身洲,南贍部洲,西牛貨洲,北俱盧洲。
日月者。
即一四天下,同一日月之所照臨。
蘇迷亦雲須彌盧,但梵語楚夏耳。
此雲妙高山,四寶所成,高八萬由旬。
欲天者。
六欲天也。
謂四天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
梵世者。
色界初天也。
于中複有三天,謂梵衆天、梵輔天、大梵天。
各一千等者。
如上各滿一千,方成一小千界。
此小千等者。
又一千個小千界,方成一中千界。
此千等者。
又以一千個中千界,方成一大千界。
皆同等者。
謂四禅已上三災不及,故不說成之與壞。
三禅已下統維三災,故雲同一成壞。
就中從初禅已下同火災,二禅已下同水災,三禅已下同風災。
七寶等可知。
福多酬。
經答文可見。
徴雲:以何義故說多?釋意雲:不約勝義空故說多,是約世谛有故說多。
勝義空者。
此門是絕相無為,不可言福與不福。
福既不有,無以言多。
世俗有者。
此門是有相有為,可以言福,以有福故兼可言多。
判經福。
經意可知。
然四句尚爾,況全部耶。
疏二。
一、正釋經文 偈釋持說,因明勝之所以。
望後經文,有似太疾。
以偈文連環,不可分故悉之。
受持及說者,标二法門。
不空等者。
謂持說此經不同寶施,空得福德更得何物?次文是也。
福不趣菩提者。
謂寶施雖多,但成世間有漏之福,終不能成無上菩提。
二能趣菩提者。
謂持說此經斷除煩惱,煩惱盡處即是菩提故。
四句下。
二、别示句相 诠義等者。
謂以一句诠一義,一義為一句,四義方成一偈,一異有空常無常等,皆各有四句。
然今經四句人說不同。
有說:取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為四句。
有說:取若以色見我等為四句。
有說:一切有為法等為四句。
有說:但于一經之中随取四句經文,便為四句。
有說:始從如是終至奉行,方成四句。
然上諸說皆非正義。
如凡下。
明正義。
斯則約有無等為四句也。
謂第一是有句,第二是無句,第三是亦有亦無句,第四是非有非無句,文義兼備,故雲最妙。
以此四義能通實相,即是四門。
然但下。
通妨。
先問:且一二二句皆是四言,第三一句獨成六字,文既增減雲何成偈?故此釋也。
持說等者。
以此四義是萬法之門,若了四義即通萬法,萬法既通豈有菩提而不證哉? 文或等者。
但論其義,義不在文,義必周圓,文從增減。
義若等者。
謂阙之成謗、具之成門。
成謗者,謂阙無成增益謗,阙有成損減謗,阙非有非無成相違謗,阙亦有亦無成戲論謗。
以有則定有、無則定無,餘二例之,故成四謗。
何以故?法不如是故,不如法見故。
斯則般若波羅蜜猶如大火聚,四面不可取也。
具四句者。
謂義無所阙故,有不定有,是即無之有;無不定無,是即有之無。
餘亦例之。
随于一句之中,圓見四句之義,不堕增減等謗,故成門也。
何以故?法如是故,如法見故。
斯則般若波羅蜜猶如清涼池,四面皆得入。
但以人依于法,法異人乖,苟法義之所全,豈菩提而不證矣。
故言受持此經勝于施福。
正釋。
經徴意雲:以何義故持說此經?勝于寶施,釋意可知。
諸佛菩提法者。
揀非餘乘菩提法也。
然餘菩提非此不出,但舉勝者而以例之。
此二者。
持說也。
了因者,以法身是本真之理,不生不滅,但以煩惱覆之則隐,智慧了之則顯,持說此法妙慧自彰,觀破
今約大乘學者,雙斷二執,分别并遣俱生兩存,由是二執任運而起也。
故無著雲:‘以我相中随眠不斷故,則有我取。
’” 玄門。
經是故者,由前取法非法皆着我等,故所以勸,令不應即入中道也。
以是義故者。
由是不取法非法故。
疏結歸中者。
不應取法,離有也;不應取非法,離無也。
既離有無,即歸中道。
假言顯義者。
謂所言非法,是顯法體離于性計,若無非法之言,罔知彼義;餘皆例此。
當知義不自顯,必假于言。
故《淨名》雲:“無離文字說解脫也。
” 不應等者。
謂雖聞非法,不得如言便執空義,此遮一向執言者也。
不執等者。
謂若全棄非之于言,則安解諸法空義?将知但除其病不除其法,此遮一向離言者也。
是則全執全棄二皆不可,故《華嚴疏》雲:“夫法無言象、非離言象,無言象而倒惑,執言象而迷真。
” 偈雲等者。
餘兩句雲:“如人舍船筏,法中義亦然。
” 論雲下。
轉釋偈文。
得證智等者。
以言诠智、得智忘言,忘言即不住也。
如乘筏渡河,至岸舍筏。
随順等者,未得證智不可都忘其言,未達彼岸不應舍筏。
實相生者。
實相名法,得實相智無相無得,故雲應舍,以實相無相故。
《唯識》雲:“若時于所緣,智都無所得。
” 理不應者。
此實相法尚不可得,況離實相外一切法耶?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故。
故雲:非法不與理合,故不相應。
以是例非,故雲何況。
第三中疏初标章。
向說下。
指疑起處。
此從第一中來,以彼文雲:“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 佛非有為者。
此指偈雲:“分别有為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
”故雲非有為。
亦是按定,立其理也。
雲何下。
結成疑。
既若佛非有為,即不合有得有說,因何釋迦于菩提樹下得菩提,前後諸會說法?既有得有說即堕有為,雲何前言不以相見作無為耶? 舉因問。
經意雲:于汝心中,所謂如何?謂我得菩提?為不得耶?謂我說法?為不說耶?伊本疑此,故舉問之。
佛問等者。
空生疑得疑說,佛即順疑以問。
辭雖雲得,意顯無得,試其所答解與不解。
無著下。
引證。
彼疑有取,佛顯無取,以無破有故雲翻也。
說法例之。
順理酬經,意可知。
定者實義,謂無實法名菩提,無實法名如來說,此一向約勝義答也。
偈雲等者。
餘句雲:“說法不二取,無說離言相。
”意謂釋迦如來是其應化,應化之相俗有真無,是故答中皆言無定。
準《金光明經》及《攝論》說,佛果無别色聲功德,唯有如如及如如智獨存。
此是真佛,今既異此豈得言真?故雲應化非真等。
無定法。
經徴意雲:以何義故,無定法可說耶?釋意雲:欲言其有無狀無名,欲言其無聖以之靈。
谛理若此,欲何說哉?說尚不得,欲何取哉?取即得也,是故上雲:“無有定法如來可說”等。
疏二。
一、引無著 正聞等者,此則聞而無聞、說而無說,非謂全不聞不說也。
如《淨名》雲:“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
”是茲義矣。
分别性者,一切諸法皆依妄念而有差别,念尚無念,法豈是法?故雲非法。
法無我者,但分别性亡即是法無我理,此理不無,故雲非非法也。
論雲下。
二、引天親二 一、釋文 依真等者。
此且标立所依之本,然于其上說離有無。
一切等者。
緣生之法本無真實之體,亦無真實之相,故雲非也。
實相有者。
諸法既無即真實相,實相不無,故雲非非法也。
此即非卻非法也。
何故下。
二、通難 難意雲:本來疑證疑說,問答悉以雙該。
今于釋所以中,何故但言所說而不言證耶? 有言下。
釋也。
此乃以說反驗于證。
且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增潤。
内無德本,外豈能談?故但言說,自表其證也。
又此言取即是證也。
無取。
經徴意雲:所以言無取無說、非法非非法者,何也?釋意雲:聖人即是無為,無為即無分别,若有取說法非法等,皆屬分别不名無為,何為聖人?故無取說等。
言賢聖者,賢即是聖,鄰近釋也。
魏雲等者。
問:“行位通于賢聖,雲何唯取聖人?” 答:“若以通論即該賢位,此明證果深淺故唯言聖。
” 得名者。
即差别也。
以諸聖人皆約證無為差别之義,而立其名。
如證偏行真如,得名歡喜地,菩薩等此則得名差别,蓋一義耳。
輪意等者。
謂登地已上随證一分真如,皆斷一障二愚,即是一分清淨,約于此義便立一名,乃至佛地例皆如此。
非别得法者。
無得而得即是真得菩提,若言有得即是不得,當知菩提樹下都無實事。
故偈雲:“應化非真佛”等故。
無取說者。
結歸經文無分别義也。
具足清淨者。
佛也。
謂一切惑習悉皆斷除,蕩無纖塵純一無雜故。
分清淨者。
菩薩也。
分斷諸障、分證真如,垢未全除故名為分。
故《佛頂經》雲:“餘塵尚諸學,明極即如來”,廣如序中滿淨覺者處說。
無著下。
約無為差别明賢聖也。
無分别者。
即無為義。
無所作為故雲無為。
無為、真如蓋是一法。
菩薩等者。
有分别故,有所為故。
如來等者,無分别故,無所作故。
初無為者。
菩薩也。
折伏等者。
此約在觀分别不生,分得相應故雲顯了。
後無為者。
如來也。
無複分别是真無為,即第一義也。
此約于佛故。
複雲者。
更無過上故雲無上。
覺即佛也。
三乘下。
結通諸乘。
以二乘之人亦分證真理,故此通攝也。
是知三乘賢聖皆修證無為,所證雖無淺深,能證有其差别。
猶如三獸同度一河,能度有差,所度無别。
故《大品》雲:“欲求聲聞乘,當學般若波羅蜜,欲求緣覺、菩薩、無上佛乘,皆言當學般若波羅蜜。
”是故經雲:“一切賢聖也。
” 校量等者。
問:“本因善吉起疑,所以世尊為斷。
斷疑既已,何用校量?” 答:“論雲:‘法雖不可取不可說,而不空故。
’意雲:恐有人聞是法不可取說,便欲一向毀廢言教故。
此校量顯勝,令其演說受持。
故大雲于此開立第五不空福德疑。
以論文不言斷疑,故此不立也。
” 劣福問。
經意雲:七寶最珍、三千最大,用此布施福多不多? 俱舍下。
明三千世界。
四大洲者,謂東勝身洲,南贍部洲,西牛貨洲,北俱盧洲。
日月者。
即一四天下,同一日月之所照臨。
蘇迷亦雲須彌盧,但梵語楚夏耳。
此雲妙高山,四寶所成,高八萬由旬。
欲天者。
六欲天也。
謂四天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
梵世者。
色界初天也。
于中複有三天,謂梵衆天、梵輔天、大梵天。
各一千等者。
如上各滿一千,方成一小千界。
此小千等者。
又一千個小千界,方成一中千界。
此千等者。
又以一千個中千界,方成一大千界。
皆同等者。
謂四禅已上三災不及,故不說成之與壞。
三禅已下統維三災,故雲同一成壞。
就中從初禅已下同火災,二禅已下同水災,三禅已下同風災。
七寶等可知。
福多酬。
經答文可見。
徴雲:以何義故說多?釋意雲:不約勝義空故說多,是約世谛有故說多。
勝義空者。
此門是絕相無為,不可言福與不福。
福既不有,無以言多。
世俗有者。
此門是有相有為,可以言福,以有福故兼可言多。
判經福。
經意可知。
然四句尚爾,況全部耶。
疏二。
一、正釋經文 偈釋持說,因明勝之所以。
望後經文,有似太疾。
以偈文連環,不可分故悉之。
受持及說者,标二法門。
不空等者。
謂持說此經不同寶施,空得福德更得何物?次文是也。
福不趣菩提者。
謂寶施雖多,但成世間有漏之福,終不能成無上菩提。
二能趣菩提者。
謂持說此經斷除煩惱,煩惱盡處即是菩提故。
四句下。
二、别示句相 诠義等者。
謂以一句诠一義,一義為一句,四義方成一偈,一異有空常無常等,皆各有四句。
然今經四句人說不同。
有說:取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為四句。
有說:取若以色見我等為四句。
有說:一切有為法等為四句。
有說:但于一經之中随取四句經文,便為四句。
有說:始從如是終至奉行,方成四句。
然上諸說皆非正義。
如凡下。
明正義。
斯則約有無等為四句也。
謂第一是有句,第二是無句,第三是亦有亦無句,第四是非有非無句,文義兼備,故雲最妙。
以此四義能通實相,即是四門。
然但下。
通妨。
先問:且一二二句皆是四言,第三一句獨成六字,文既增減雲何成偈?故此釋也。
持說等者。
以此四義是萬法之門,若了四義即通萬法,萬法既通豈有菩提而不證哉? 文或等者。
但論其義,義不在文,義必周圓,文從增減。
義若等者。
謂阙之成謗、具之成門。
成謗者,謂阙無成增益謗,阙有成損減謗,阙非有非無成相違謗,阙亦有亦無成戲論謗。
以有則定有、無則定無,餘二例之,故成四謗。
何以故?法不如是故,不如法見故。
斯則般若波羅蜜猶如大火聚,四面不可取也。
具四句者。
謂義無所阙故,有不定有,是即無之有;無不定無,是即有之無。
餘亦例之。
随于一句之中,圓見四句之義,不堕增減等謗,故成門也。
何以故?法如是故,如法見故。
斯則般若波羅蜜猶如清涼池,四面皆得入。
但以人依于法,法異人乖,苟法義之所全,豈菩提而不證矣。
故言受持此經勝于施福。
正釋。
經徴意雲:以何義故持說此經?勝于寶施,釋意可知。
諸佛菩提法者。
揀非餘乘菩提法也。
然餘菩提非此不出,但舉勝者而以例之。
此二者。
持說也。
了因者,以法身是本真之理,不生不滅,但以煩惱覆之則隐,智慧了之則顯,持說此法妙慧自彰,觀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