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門章服儀應法記(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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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故僧祇雲:憍奢耶者,蠶口初絲,事同四分。
僧祇:憍奢耶蠶,口初絲,所謂忽也。
善見亦同。
多論雲:此是綿名,即如後引。
同四分者,律雲:若雜以毳、劫貝及餘縷作,并須斬壞。
【科】五分:不許為服,縱得衣财,經緯俱布,中穿一絲,亦通制斷,又極誡也。
五分一絲,舉極少以況多也。
【科】薩婆多雲:外國用綿成衣,自有二種:或細擘分布,如作氈法;或引成經緯,即綿紬也。
皆不許之。
多論:外國,即中梵,自指邊裔也;細擘分布,即今衣絮。
【科】自古諸師,不思教意,縱是昔迷,雲即卧具,由殺害得,尚令斤碎,安有道服慈忍者,相由殺害得,反聽受持也?是知受持聖法,非淨不行,妄以傳之,誠乖本意。
三、斥古中。
初縱古彰非。
被褥尚斷,豈況法衣?是下,舉法斥妄。
非淨不行,謂須體如也。
【科】故大唐塞外,三垂海濱,大夏諸蕃,有佛法處,所被道服,皆資氈布,無用絲綿,即良證也。
此土齊、魏名僧,周、隋高勝,所服大衣,皆資以布。
雖未委教,暗與文同,豈非慈恻之深,法衣依法故也。
三中。
初明西梵。
在大唐塞北之外。
西域記雲:三垂大海,北背雪山。
大夏即五竺之境,諸蕃即己外邊方。
此下,次叙東華。
道整、道休,南嶽、天台,并皆衣布。
南嶽傳雲:師行大慈悲,奉菩薩戒。
至如缯纩皮革,多由損生。
故其徒屬服章,率加以布。
寒則艾衲,用犯風霜。
(徒衆皆爾,則知非獨禅師。
)自佛法東流,幾六百載,唯斯南嶽,慈行可歸。
餘嘗參傳譯,屢睹梵經。
讨問所被法衣,至今都無蠶服。
縱加受法,不雲得成。
故知若乞若得,蠶綿作衣,準律結科,斬舍定矣。
約情貪附,何由縱之?思所獨斷,高遵聖撿等。
未委教者,會同大小,的指所歸,始見今文。
故知前修,自然暗合。
【科】如俗常習,以布為衫,通國同遵,不可頓易。
四中如後:隐侯具引古制,則知三代已前,少衣綿帛,至今鄉叟,其風尚存。
【科】故大論所顯布僧伽棃者,明是古佛道法,出有聖标,名為聖種。
是以大聖依而服之,以為後式。
五分缽壞,亦同此也。
是知法衣應器,非凡所行,佛不出世,則不現也。
故諸明達,遵途莫違,有承據矣。
即雜含雲:修四無量,服三法衣,則成慈悲者之服。
五中。
初引制造元緣。
智論:如來服十三條,粗布僧伽棃。
非唯釋迦,三世皆爾。
表章道德曰聖标,出生道果曰聖種。
引缽類顯,彼乃明文。
五分:因諸比丘有用白缽,佛言:此外道法。
因自作缽坯令燒,以為後式。
是下,次顯出於聖智。
諸明達者,即西竺衆聖,東夏高僧也。
下引經證,顯非凡服。
【科】餘少經律肆,講至斯文,無席開遮,引用蓋寡。
深懷猜貳,未敢通行,随得披服覆形而已。
貞觀末歲,參傳譯經,顧訪蠶衣,方知莫用,深恨知之晚矣。
六中,初叙昔疑。
斯文,即乞蠶綿戒。
無席開遮,謂無一講席。
決白可否,言其不明也。
引用寡者,言其少聞也。
猜貳,謂遲疑不決也。
貞下,次明晚悔。
貞觀十九年,奉诏於弘福寺與玄奘三藏翻經,筆受潤色,推師為妙。
玄奘三藏徧遊西域,那提梵僧與奘同歸,顧訪得實,才始無疑。
【科】且形體所寄,資於溫暖,就報強羸,難用通約。
所以涅盤密教,開抑有由,諒有殊意也。
不可同肉全斷,則下人報弱,無入道之期;似乳通開,則上行慢求,有惰學之務。
所以方便引喻,為道資形。
故諸經雲:依法而用,雖受十萬,不以為多。
必未能行一杯之水,一納之衣,不許輙受,斯誠緻也。
是知取納之務,務在清心,雖許披服,而不着可也。
四、開許中,初科。
初叙根報不同。
所下,示涅盤開意。
涅盤禁斷八不淨物,綿帛八中之一。
若時世饑馑,乞求難得,為護法故,則聽受畜淨施檀越。
文開意别,故雲密也。
不可等者,示殊意也。
攝下根則不免權開,不可同肉;被上根則理須禁斷,不可同乳。
方便引喻,即權暫也。
故諸下,次引經轉證。
上三句即涅盤文。
必下,出佛藏經。
未能行者,不修出世業也。
是知等者,出諸經意。
遮形資道,不為嚴身,則不着也。
【科】然三種法衣,理非通限,還貿氈布,用準於前。
良以自餘裙帔,唯拟遮寒,事不獲己,開濟形苦,生涯形報,終入死門。
業命未傾,資心助道,事不獲己,供其衣食,終号養怨,無所益也。
二中。
初叙法衣須制。
上已明示,故令準前。
良下,出餘服。
通開生涯,言有限也。
四事供身,如養怨家,終遭反害。
智論偈雲審谛觀此身,必歸於死處,難禦多反覆,背恩如小兒是也。
【科】如能志節高劭,情割浮華,敬重正宗,死而無恨者,斯則比丘法行,列聖崇之,如艹系海版之俦也。
約戒命難,是所通開,約心忍死,奉而不舍,故為幽冥之所翼贊,經論之所昌言。
此但遮戒,以死持之,何況性重,多而不厭,誠可怪也。
三中。
初叙高行勸。
劭,強也。
正宗即佛教。
行遵聖教,故名法行。
如下,次舉昔緣勸。
出大莊嚴論。
彼說:昔有比丘為賊剝衣,賊恐求援,以艹系之,以護壞生,不敢挽斷。
又一年少與上座過海,失船俱溺。
年少捉闆,上座告言:不與我闆,違敬犯吉。
年少護戒,以闆付之,遂為海神接於岸上。
故下雲幽冥翼贊,即其事焉。
昌,明也。
此下,三、蹑緣。
以責蠶綿害命,故是性重;多犯不厭,不懼來果,故是可怪。
【科】問:缯纩過本,非仁育所懷;微行供獻,有開福之業。
如何頓斷絕,杜希向之心耶? 二、供施難中,意謂或施綿帛,令制法衣,安得不用違彼施心杜塞也? 【科】答:夫供施之法,淨於三事,随一有染,名不淨施。
論分四句,豈不然耶?且淨行滅惑,作福難諧,機緣構接,開其供施,用舍本貪,不遮财淨,緻雜受報。
若全閉拒,則蒙俗無由樹因;至於雜報,則生生常淪苦海。
罪福雙感,厥緻在茲。
答中,初科。
初明施法。
智論雲:三事因緣,生檀布施:一者、信清淨,二者、财物淨,三者、福田淨(謂所施者)。
四句出涅盤經:一、能施清淨,受者不淨;二、能施不淨,受者清淨;三、俱不淨;四、俱淨。
且下,顯多過。
智福二分,淨行滅惑,即修智分,是教本意。
作福下,即明福分。
初總示。
諧,遂也。
構,合。
作遘,遇也。
若下,轉釋。
初釋上遘接。
至下,次釋上不遮等。
作福不精,堕於惡趣。
在獄則為王為佐,主執幽冥;在鬼則山澤城隍,居尊享祀;在畜則象馬禽獸,金寶嚴身。
以罪故堕於三塗,以福故受於尊貴。
故知營福,可不慎乎? 【科】而央崛雲:缯綿皮物,展轉來離於殺者手,然持戒者不應服着;若服者然,非悲不破戒。
次明開制。
初科引經中,彼第四卷雲: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因如來藏故,諸佛不食肉耶?佛言:如是。
複次,文殊,一切衆生界、我界,即是一界;所宅之肉,即是一肉。
文殊白佛:珂貝、蠟蜜、皮革、缯綿,非自肉耶?佛言:勿作是語!如來遠離一切世間,如來不食。
若言習近世間物者,無有是處。
若物展轉來,離殺者手,則可習近等。
餘如文引。
言持戒不應服,大乘制也;服者不破戒,小乘開也。
違於大行,故曰非悲。
【科】據此教門,開閉殊緻。
閉則示含生之可救,誠損害之難任;開則以喪命而成衣,權接救於寒苦。
且自無悲之誡,終為永斷之言。
許服之方,止是救時之弊。
次文初出制開之由。
任猶忍也。
喪,害也。
且下,次推開中之制。
方謂權方。
【科】至如山寒賊奪,開服皮毛,疾急苦煎,聽資乳蜜,非為通化,薄設權宜,仰度誠文,意言為允。
革衣皮服,律具制之,去其奢甚,止足為本。
至於黑白氈衣,律亦通約,求索過度,傷俗壞道,制舍入僧,剪毛存命,誠用顯仁,故開服着。
三中。
初引難開。
正引皮毛,因言乳蜜。
薄猶暫也。
如上諸開,意裁理當,故雲為允。
革下,次明元制。
初明皮革全斷。
律中皮革艹葉、樹皮、鳥毛、珠璎等,皆不許服,同外俗故。
去奢甚者,顯制意也。
至下,次明毛氈開制。
舍堕中,二毛卧具,但制相參,顯是通用。
求下,明制。
生譏故傷俗,長貪故壞道。
剪下,顯開。
毛氈剪剃,不同皮革。
【科】然則損生之累,厥趣難清,薄為引之,鎮銘座右。
且身為苦器,安能系而不食?随身糧粒,存生之務誠重。
至於放火焚山,引水溉地,翻覆殺傷,殘害逾甚。
況複囚犢捋乳,劫蜂賊蜜,蟲豸之封菜蔬,蠅蛹之依食器,薪水生靈,過於倉粟,艹土含識,同聚成村,身口所經,寔難無患。
二中,初科。
初叙由。
趣謂意趣。
鎮,置也。
銘座右者,令書此文,日夕常見以自警也。
且下,正引,又二。
初明有身須食。
衆惱所聚,故雲苦器。
論語:孔子雲:吾豈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至下,次列其傷害。
前明口腹過多。
溉音蓋,灌也。
翻覆謂耕墾也。
取乳必須系其犢,取蜜必先熏其蜂。
豸音雉,有足曰蟲,無足曰豸。
封,聚也。
蛹音勇,字書雲蠶化為蛹,今謂小飛夜中。
【科】然則過之大者,無越蠶衣。
觀其養殺之儀,經稱惡戒,比夫屠獵之量,萬計倍之,而世言屠伯,無不恥之。
及至同利缣缯,昌言顯迹而莫厭者,同惡相濟也。
次科。
初顯其過重。
養而後殺,事同屠獵。
惡律儀戒,害命尤多,故複倍之。
涅盤雲:若能破壞一切衆生十六惡律儀,是名持戒。
何等十六?一者、為利養食羔羊,肥已轉賣;二者、為利買已屠殺;三者、為利養食豬豚,肥已轉賣;四者、為利買已屠殺;五者、為利養食牛犢,肥已轉賣;六者、為利買已屠殺;七、為利養雞,令肥已轉賣;八者、為利買已屠殺;九者、釣魚;十者、獵師;十一、劫奪;十二、魁脍;十三、網捕飛鳥;十四、兩舌;十五、獄率;十六、咒龍。
而下,次責其受用。
屠伯,言其長也。
謂經稱惡戒,即同屠宰,是顯其惡迹。
厭,猶恥也。
彼此共成非義,謂之同惡相濟。
【科】固當齊約,用息凡情。
但五濁未消,三障常繞,豈非嗜欲之變使之然乎?當知報居季俗,宅此形神,受用使之,損他成己,為惱為辱,深可厭也。
三中。
初誡令禀制。
齊約之言,或兼前食飲,或普告同遵,兩釋并通。
但下,推示貪情。
五濁未消,消即滅也:一、劫,二、見,三、煩惱,四、衆生,五、命。
五皆名濁,體非清淨故。
三障:一、煩惱,二、業,三、報。
三并名障,礙於聖道故。
繞謂纏縛也。
當下,勸令厭舍。
季俗,通召像末。
宅,居也。
形神即身心。
【科】至如商那比丘,胎衣被體;面王釋子,報服随身。
長指四海而為家,日一[(歹*又)/食]而謀道,無欲無為,斯可尚也。
三、引勝報中,初科。
商那和修,亦雲舍那婆斯,此雲胎衣。
付法藏傳雲:由前世以一衣施辟支佛,五百生與衣俱生,在胎為胎衣,出胎為嬰孩衣,出家為法衣等。
面王釋子,分别功德論雲:出此比丘頂上空中,有寶冠相,因名面王。
恐為王害,故舍出家,祗以一[疊*毛]為法衣,更無餘服等。
若據賢愚經雲:面有王字,故得其名。
無求故無欲,無營故無為。
尚,謂欽羨也。
【科】況複北有樹衣,上天化服,随心輕重,逐運新奇。
次科北有,即北洲也。
樓炭經雲:北郁單曰諸河池上,有諸寶樹,香樹出種種香,衣被樹、璎珞樹出種種衣被、璎珞,音樂樹出種種音樂。
樹高七裡,下至二裡等。
上天即六欲天,四天王天衣重十二铢,三十三天衣重六铢,他化自在天衣重半铢,故雲随心輕重也。
運即是時。
【科】或委質淨邦,以法喜而充食;寓神華内,以慚愧而為衣。
斯道可祈,行因無不至也。
三中。
無量壽經雲:彌陀淨土,自然衣食随念而生,法喜慚愧舉其因行。
法喜資神故如食,慚愧嚴身故如衣,自然衣食由斯而感。
祈,求也。
言可求者,因果必然也。
然因行多途,随己力分,廣如大小彌陀經、十六觀經等。
具明修法,如别所論。
【科】問:如何立行,用祈彼耶?答:夫萬化在於一心,行成而終,果克如影響矣。
義須厭斯胎報,誓竭貪源,則受生依化矣。
身既化生,則饑渴寒熱,絕於心矣。
形服所資,不傷含識,既安柔忍,則所服無外矣。
問答中,初明往生之理。
萬化總收十界依正一心,即今現前思念随緣而動,動成因果。
因如形聲,果喻影響,言其不差也。
萬化既出一心,乃知一心具含萬化,又知萬化體即一心,則穢土淨邦固非他法。
慈雲法師所謂回神億剎,寔生乎自己心中;孕質九蓮,豈逃乎剎那際内?唯心淨土,其理炳然。
必欲同舟,更須研考。
義下,次示因果之相。
初明受生淨。
上二句是因,下一句是報。
蓮中托識法性生身,故雲依化。
身下,次明内資淨。
雖有珍味,聞氣而已,故絕饑渴。
形下,三、明外資淨。
衣從念生,故知無外。
【科】故有梁沈約,碩學英才,位處權衡,情安仁恕,立究竟慈悲論曰:外典雲,六十者可以衣帛,則此年已前宜布矣,七十者可以食肉,則此年已前宜菜矣,夫聖道隆深,無思不洽,仁被群生,理無偏漏,禁肉之旨,載現于言,黜缯之義,斷可知矣,然禁淨之始,猶通蠶革,蓋是敷說之儀,随機未已,豈非一朝裂帛,可以終年,烹牢待膳,亘時引日,拯危濟苦,先其所急,敷說次序,義在於斯,自涅盤東度,三肉罷緣,服膺至訓,長蔬靡倦,而蠶衣缯服,曾不惟疑,此蓋慮窮於文字,思迷於弘旨。
四中,初科。
初叙其人。
碩,大也。
智過千人曰英。
位處權衡,按吳均齊春秋雲:約永平八年曾作中丞,後退狎隐淪,故封隐侯。
究竟慈悲,即取涅盤大乘了義,以明佛菩薩行也。
外下,次正引論。
文多脫略,須具引之。
論曰:外典雲:五畝之宅,樹之以桑,則六十者可以衣帛矣(孟子作五十者)。
雞、肫、犬、鼠(孟子作狗[((巨-匚)@一)/(北-匕+(矢*匕))]),勿失其時,則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然則五十九年已前,所衣宜布矣;六十九年已前,所食宜蔬矣。
即禮記?王制雲:六十非肉不飽,七十非帛不暖。
比上年數,小有不同。
上引外典禮法。
夫下,次究内教開制。
初明通制。
聖道即佛化,思即慈心,洽謂普沾也。
小教許食三種淨肉,楞伽、涅盤制斷,故雲載也。
黜,醜律反,貶去也。
以肉校缯,害命理一,故雲可知。
然下,次釋暫開禁淨。
始者,謂小教初興。
未已,謂不了之教。
豈非等者,出權開所以。
牢即是牛。
待,備也。
亘,竟也。
引,延也。
自下,三、叙昔迷三肉。
僧祗中,不見、不聞、不疑為我殺者,謂之淨肉。
佩服於胸中,謂之服膺。
隐侯,自謂也。
經文禁肉,蠶缯可知。
獨不疑之,是迷其大旨。
窮猶滞也。
【科】文多不載。
觀隐侯此論,得其大歸,律制嚴明,非可詳覽,故興宏緻耳。
并如上所引,可用鏡諸。
次科,初句顯略;觀下,稱其得要;律下,點其未詳。
前引諸律甚嚴,且明隐侯未悉,但據涅盤,故雲宏緻,猶言大略耳。
僧祇:憍奢耶蠶,口初絲,所謂忽也。
善見亦同。
多論雲:此是綿名,即如後引。
同四分者,律雲:若雜以毳、劫貝及餘縷作,并須斬壞。
【科】五分:不許為服,縱得衣财,經緯俱布,中穿一絲,亦通制斷,又極誡也。
五分一絲,舉極少以況多也。
【科】薩婆多雲:外國用綿成衣,自有二種:或細擘分布,如作氈法;或引成經緯,即綿紬也。
皆不許之。
多論:外國,即中梵,自指邊裔也;細擘分布,即今衣絮。
【科】自古諸師,不思教意,縱是昔迷,雲即卧具,由殺害得,尚令斤碎,安有道服慈忍者,相由殺害得,反聽受持也?是知受持聖法,非淨不行,妄以傳之,誠乖本意。
三、斥古中。
初縱古彰非。
被褥尚斷,豈況法衣?是下,舉法斥妄。
非淨不行,謂須體如也。
【科】故大唐塞外,三垂海濱,大夏諸蕃,有佛法處,所被道服,皆資氈布,無用絲綿,即良證也。
此土齊、魏名僧,周、隋高勝,所服大衣,皆資以布。
雖未委教,暗與文同,豈非慈恻之深,法衣依法故也。
三中。
初明西梵。
在大唐塞北之外。
西域記雲:三垂大海,北背雪山。
大夏即五竺之境,諸蕃即己外邊方。
此下,次叙東華。
道整、道休,南嶽、天台,并皆衣布。
南嶽傳雲:師行大慈悲,奉菩薩戒。
至如缯纩皮革,多由損生。
故其徒屬服章,率加以布。
寒則艾衲,用犯風霜。
(徒衆皆爾,則知非獨禅師。
)自佛法東流,幾六百載,唯斯南嶽,慈行可歸。
餘嘗參傳譯,屢睹梵經。
讨問所被法衣,至今都無蠶服。
縱加受法,不雲得成。
故知若乞若得,蠶綿作衣,準律結科,斬舍定矣。
約情貪附,何由縱之?思所獨斷,高遵聖撿等。
未委教者,會同大小,的指所歸,始見今文。
故知前修,自然暗合。
【科】如俗常習,以布為衫,通國同遵,不可頓易。
四中如後:隐侯具引古制,則知三代已前,少衣綿帛,至今鄉叟,其風尚存。
【科】故大論所顯布僧伽棃者,明是古佛道法,出有聖标,名為聖種。
是以大聖依而服之,以為後式。
五分缽壞,亦同此也。
是知法衣應器,非凡所行,佛不出世,則不現也。
故諸明達,遵途莫違,有承據矣。
即雜含雲:修四無量,服三法衣,則成慈悲者之服。
五中。
初引制造元緣。
智論:如來服十三條,粗布僧伽棃。
非唯釋迦,三世皆爾。
表章道德曰聖标,出生道果曰聖種。
引缽類顯,彼乃明文。
五分:因諸比丘有用白缽,佛言:此外道法。
因自作缽坯令燒,以為後式。
是下,次顯出於聖智。
諸明達者,即西竺衆聖,東夏高僧也。
下引經證,顯非凡服。
【科】餘少經律肆,講至斯文,無席開遮,引用蓋寡。
深懷猜貳,未敢通行,随得披服覆形而已。
貞觀末歲,參傳譯經,顧訪蠶衣,方知莫用,深恨知之晚矣。
六中,初叙昔疑。
斯文,即乞蠶綿戒。
無席開遮,謂無一講席。
決白可否,言其不明也。
引用寡者,言其少聞也。
猜貳,謂遲疑不決也。
貞下,次明晚悔。
貞觀十九年,奉诏於弘福寺與玄奘三藏翻經,筆受潤色,推師為妙。
玄奘三藏徧遊西域,那提梵僧與奘同歸,顧訪得實,才始無疑。
【科】且形體所寄,資於溫暖,就報強羸,難用通約。
所以涅盤密教,開抑有由,諒有殊意也。
不可同肉全斷,則下人報弱,無入道之期;似乳通開,則上行慢求,有惰學之務。
所以方便引喻,為道資形。
故諸經雲:依法而用,雖受十萬,不以為多。
必未能行一杯之水,一納之衣,不許輙受,斯誠緻也。
是知取納之務,務在清心,雖許披服,而不着可也。
四、開許中,初科。
初叙根報不同。
所下,示涅盤開意。
涅盤禁斷八不淨物,綿帛八中之一。
若時世饑馑,乞求難得,為護法故,則聽受畜淨施檀越。
文開意别,故雲密也。
不可等者,示殊意也。
攝下根則不免權開,不可同肉;被上根則理須禁斷,不可同乳。
方便引喻,即權暫也。
故諸下,次引經轉證。
上三句即涅盤文。
必下,出佛藏經。
未能行者,不修出世業也。
是知等者,出諸經意。
遮形資道,不為嚴身,則不着也。
【科】然三種法衣,理非通限,還貿氈布,用準於前。
良以自餘裙帔,唯拟遮寒,事不獲己,開濟形苦,生涯形報,終入死門。
業命未傾,資心助道,事不獲己,供其衣食,終号養怨,無所益也。
二中。
初叙法衣須制。
上已明示,故令準前。
良下,出餘服。
通開生涯,言有限也。
四事供身,如養怨家,終遭反害。
智論偈雲審谛觀此身,必歸於死處,難禦多反覆,背恩如小兒是也。
【科】如能志節高劭,情割浮華,敬重正宗,死而無恨者,斯則比丘法行,列聖崇之,如艹系海版之俦也。
約戒命難,是所通開,約心忍死,奉而不舍,故為幽冥之所翼贊,經論之所昌言。
此但遮戒,以死持之,何況性重,多而不厭,誠可怪也。
三中。
初叙高行勸。
劭,強也。
正宗即佛教。
行遵聖教,故名法行。
如下,次舉昔緣勸。
出大莊嚴論。
彼說:昔有比丘為賊剝衣,賊恐求援,以艹系之,以護壞生,不敢挽斷。
又一年少與上座過海,失船俱溺。
年少捉闆,上座告言:不與我闆,違敬犯吉。
年少護戒,以闆付之,遂為海神接於岸上。
故下雲幽冥翼贊,即其事焉。
昌,明也。
此下,三、蹑緣。
以責蠶綿害命,故是性重;多犯不厭,不懼來果,故是可怪。
【科】問:缯纩過本,非仁育所懷;微行供獻,有開福之業。
如何頓斷絕,杜希向之心耶? 二、供施難中,意謂或施綿帛,令制法衣,安得不用違彼施心杜塞也? 【科】答:夫供施之法,淨於三事,随一有染,名不淨施。
論分四句,豈不然耶?且淨行滅惑,作福難諧,機緣構接,開其供施,用舍本貪,不遮财淨,緻雜受報。
若全閉拒,則蒙俗無由樹因;至於雜報,則生生常淪苦海。
罪福雙感,厥緻在茲。
答中,初科。
初明施法。
智論雲:三事因緣,生檀布施:一者、信清淨,二者、财物淨,三者、福田淨(謂所施者)。
四句出涅盤經:一、能施清淨,受者不淨;二、能施不淨,受者清淨;三、俱不淨;四、俱淨。
且下,顯多過。
智福二分,淨行滅惑,即修智分,是教本意。
作福下,即明福分。
初總示。
諧,遂也。
構,合。
作遘,遇也。
若下,轉釋。
初釋上遘接。
至下,次釋上不遮等。
作福不精,堕於惡趣。
在獄則為王為佐,主執幽冥;在鬼則山澤城隍,居尊享祀;在畜則象馬禽獸,金寶嚴身。
以罪故堕於三塗,以福故受於尊貴。
故知營福,可不慎乎? 【科】而央崛雲:缯綿皮物,展轉來離於殺者手,然持戒者不應服着;若服者然,非悲不破戒。
次明開制。
初科引經中,彼第四卷雲: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因如來藏故,諸佛不食肉耶?佛言:如是。
複次,文殊,一切衆生界、我界,即是一界;所宅之肉,即是一肉。
文殊白佛:珂貝、蠟蜜、皮革、缯綿,非自肉耶?佛言:勿作是語!如來遠離一切世間,如來不食。
若言習近世間物者,無有是處。
若物展轉來,離殺者手,則可習近等。
餘如文引。
言持戒不應服,大乘制也;服者不破戒,小乘開也。
違於大行,故曰非悲。
【科】據此教門,開閉殊緻。
閉則示含生之可救,誠損害之難任;開則以喪命而成衣,權接救於寒苦。
且自無悲之誡,終為永斷之言。
許服之方,止是救時之弊。
次文初出制開之由。
任猶忍也。
喪,害也。
且下,次推開中之制。
方謂權方。
【科】至如山寒賊奪,開服皮毛,疾急苦煎,聽資乳蜜,非為通化,薄設權宜,仰度誠文,意言為允。
革衣皮服,律具制之,去其奢甚,止足為本。
至於黑白氈衣,律亦通約,求索過度,傷俗壞道,制舍入僧,剪毛存命,誠用顯仁,故開服着。
三中。
初引難開。
正引皮毛,因言乳蜜。
薄猶暫也。
如上諸開,意裁理當,故雲為允。
革下,次明元制。
初明皮革全斷。
律中皮革艹葉、樹皮、鳥毛、珠璎等,皆不許服,同外俗故。
去奢甚者,顯制意也。
至下,次明毛氈開制。
舍堕中,二毛卧具,但制相參,顯是通用。
求下,明制。
生譏故傷俗,長貪故壞道。
剪下,顯開。
毛氈剪剃,不同皮革。
【科】然則損生之累,厥趣難清,薄為引之,鎮銘座右。
且身為苦器,安能系而不食?随身糧粒,存生之務誠重。
至於放火焚山,引水溉地,翻覆殺傷,殘害逾甚。
況複囚犢捋乳,劫蜂賊蜜,蟲豸之封菜蔬,蠅蛹之依食器,薪水生靈,過於倉粟,艹土含識,同聚成村,身口所經,寔難無患。
二中,初科。
初叙由。
趣謂意趣。
鎮,置也。
銘座右者,令書此文,日夕常見以自警也。
且下,正引,又二。
初明有身須食。
衆惱所聚,故雲苦器。
論語:孔子雲:吾豈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至下,次列其傷害。
前明口腹過多。
溉音蓋,灌也。
翻覆謂耕墾也。
取乳必須系其犢,取蜜必先熏其蜂。
豸音雉,有足曰蟲,無足曰豸。
封,聚也。
蛹音勇,字書雲蠶化為蛹,今謂小飛夜中。
【科】然則過之大者,無越蠶衣。
觀其養殺之儀,經稱惡戒,比夫屠獵之量,萬計倍之,而世言屠伯,無不恥之。
及至同利缣缯,昌言顯迹而莫厭者,同惡相濟也。
次科。
初顯其過重。
養而後殺,事同屠獵。
惡律儀戒,害命尤多,故複倍之。
涅盤雲:若能破壞一切衆生十六惡律儀,是名持戒。
何等十六?一者、為利養食羔羊,肥已轉賣;二者、為利買已屠殺;三者、為利養食豬豚,肥已轉賣;四者、為利買已屠殺;五者、為利養食牛犢,肥已轉賣;六者、為利買已屠殺;七、為利養雞,令肥已轉賣;八者、為利買已屠殺;九者、釣魚;十者、獵師;十一、劫奪;十二、魁脍;十三、網捕飛鳥;十四、兩舌;十五、獄率;十六、咒龍。
而下,次責其受用。
屠伯,言其長也。
謂經稱惡戒,即同屠宰,是顯其惡迹。
厭,猶恥也。
彼此共成非義,謂之同惡相濟。
【科】固當齊約,用息凡情。
但五濁未消,三障常繞,豈非嗜欲之變使之然乎?當知報居季俗,宅此形神,受用使之,損他成己,為惱為辱,深可厭也。
三中。
初誡令禀制。
齊約之言,或兼前食飲,或普告同遵,兩釋并通。
但下,推示貪情。
五濁未消,消即滅也:一、劫,二、見,三、煩惱,四、衆生,五、命。
五皆名濁,體非清淨故。
三障:一、煩惱,二、業,三、報。
三并名障,礙於聖道故。
繞謂纏縛也。
當下,勸令厭舍。
季俗,通召像末。
宅,居也。
形神即身心。
【科】至如商那比丘,胎衣被體;面王釋子,報服随身。
長指四海而為家,日一[(歹*又)/食]而謀道,無欲無為,斯可尚也。
三、引勝報中,初科。
商那和修,亦雲舍那婆斯,此雲胎衣。
付法藏傳雲:由前世以一衣施辟支佛,五百生與衣俱生,在胎為胎衣,出胎為嬰孩衣,出家為法衣等。
面王釋子,分别功德論雲:出此比丘頂上空中,有寶冠相,因名面王。
恐為王害,故舍出家,祗以一[疊*毛]為法衣,更無餘服等。
若據賢愚經雲:面有王字,故得其名。
無求故無欲,無營故無為。
尚,謂欽羨也。
【科】況複北有樹衣,上天化服,随心輕重,逐運新奇。
次科北有,即北洲也。
樓炭經雲:北郁單曰諸河池上,有諸寶樹,香樹出種種香,衣被樹、璎珞樹出種種衣被、璎珞,音樂樹出種種音樂。
樹高七裡,下至二裡等。
上天即六欲天,四天王天衣重十二铢,三十三天衣重六铢,他化自在天衣重半铢,故雲随心輕重也。
運即是時。
【科】或委質淨邦,以法喜而充食;寓神華内,以慚愧而為衣。
斯道可祈,行因無不至也。
三中。
無量壽經雲:彌陀淨土,自然衣食随念而生,法喜慚愧舉其因行。
法喜資神故如食,慚愧嚴身故如衣,自然衣食由斯而感。
祈,求也。
言可求者,因果必然也。
然因行多途,随己力分,廣如大小彌陀經、十六觀經等。
具明修法,如别所論。
【科】問:如何立行,用祈彼耶?答:夫萬化在於一心,行成而終,果克如影響矣。
義須厭斯胎報,誓竭貪源,則受生依化矣。
身既化生,則饑渴寒熱,絕於心矣。
形服所資,不傷含識,既安柔忍,則所服無外矣。
問答中,初明往生之理。
萬化總收十界依正一心,即今現前思念随緣而動,動成因果。
因如形聲,果喻影響,言其不差也。
萬化既出一心,乃知一心具含萬化,又知萬化體即一心,則穢土淨邦固非他法。
慈雲法師所謂回神億剎,寔生乎自己心中;孕質九蓮,豈逃乎剎那際内?唯心淨土,其理炳然。
必欲同舟,更須研考。
義下,次示因果之相。
初明受生淨。
上二句是因,下一句是報。
蓮中托識法性生身,故雲依化。
身下,次明内資淨。
雖有珍味,聞氣而已,故絕饑渴。
形下,三、明外資淨。
衣從念生,故知無外。
【科】故有梁沈約,碩學英才,位處權衡,情安仁恕,立究竟慈悲論曰:外典雲,六十者可以衣帛,則此年已前宜布矣,七十者可以食肉,則此年已前宜菜矣,夫聖道隆深,無思不洽,仁被群生,理無偏漏,禁肉之旨,載現于言,黜缯之義,斷可知矣,然禁淨之始,猶通蠶革,蓋是敷說之儀,随機未已,豈非一朝裂帛,可以終年,烹牢待膳,亘時引日,拯危濟苦,先其所急,敷說次序,義在於斯,自涅盤東度,三肉罷緣,服膺至訓,長蔬靡倦,而蠶衣缯服,曾不惟疑,此蓋慮窮於文字,思迷於弘旨。
四中,初科。
初叙其人。
碩,大也。
智過千人曰英。
位處權衡,按吳均齊春秋雲:約永平八年曾作中丞,後退狎隐淪,故封隐侯。
究竟慈悲,即取涅盤大乘了義,以明佛菩薩行也。
外下,次正引論。
文多脫略,須具引之。
論曰:外典雲:五畝之宅,樹之以桑,則六十者可以衣帛矣(孟子作五十者)。
雞、肫、犬、鼠(孟子作狗[((巨-匚)@一)/(北-匕+(矢*匕))]),勿失其時,則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然則五十九年已前,所衣宜布矣;六十九年已前,所食宜蔬矣。
即禮記?王制雲:六十非肉不飽,七十非帛不暖。
比上年數,小有不同。
上引外典禮法。
夫下,次究内教開制。
初明通制。
聖道即佛化,思即慈心,洽謂普沾也。
小教許食三種淨肉,楞伽、涅盤制斷,故雲載也。
黜,醜律反,貶去也。
以肉校缯,害命理一,故雲可知。
然下,次釋暫開禁淨。
始者,謂小教初興。
未已,謂不了之教。
豈非等者,出權開所以。
牢即是牛。
待,備也。
亘,竟也。
引,延也。
自下,三、叙昔迷三肉。
僧祗中,不見、不聞、不疑為我殺者,謂之淨肉。
佩服於胸中,謂之服膺。
隐侯,自謂也。
經文禁肉,蠶缯可知。
獨不疑之,是迷其大旨。
窮猶滞也。
【科】文多不載。
觀隐侯此論,得其大歸,律制嚴明,非可詳覽,故興宏緻耳。
并如上所引,可用鏡諸。
次科,初句顯略;觀下,稱其得要;律下,點其未詳。
前引諸律甚嚴,且明隐侯未悉,但據涅盤,故雲宏緻,猶言大略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