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慧品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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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導讀 戒、定、慧三學是各宗公認的解脫之法。

    正如道安法師說:“世尊立教,法有三焉:一者戒律也,二者禅定也,三者智慧也。

    斯三者入道之門戶,泥洹之要關也。

    ”對初學道者,依戒定慧的先後順序修行,很有必要。

    正如《宗鏡錄》雲:“因戒生定,因定發慧。

    ”然而,修到一定的程度,必須要超越修行的形式,覺悟“定慧一體,不是二”。

    本品是惠能為修行達到一定境界的自悟修行者開示的具體修行法門。

    他首先以燈與光之間的關系來诠釋“定”與“慧”體用不二的法義,“定是慧體,慧是定用”。

    如果将定、慧視為有先後、有順序的修行,定、慧便成了兩種割裂存在的東西,産生先後、有無兩種法相的對立,進而偏執一端,争論不休,“自悟修行,不在于诤;若诤先後,即同迷人。

    不斷勝負,卻增我法,不離四相”。

    接着惠能指出本宗法門以“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外離一切相叫作無相,對所有外境均不沾染叫作無念,對于一切時間善惡好壞、不思酬害愛、視為空幻的人之本性即是無住。

    最後惠能在實踐上力倡“于一切行住坐卧,常行一直心”,教人自識本心、自見本性。

     師示衆雲:善知識!我此法門,以定慧為本,大衆勿迷,言定慧别。

    定慧一體,不是二。

    定是慧體,慧是定用,即慧之時定在慧,即定之時慧在定。

    若識此義,即是定慧等學。

     諸學道人,莫言『先定發慧、先慧發定』各别。

    作此見者,法有二相。

    口說善語,心中不善,空有定慧,定慧不等;若心口俱善,内外一如,定慧即等。

    自悟修行,不在于诤;若诤先後,即同迷人。

    不斷勝負,卻增我法,不離四相。

     善知識!定慧猶如何等?猶如燈光,有燈即光,無燈即暗。

    燈是光之體,光是燈之用。

    名雖有二,體本同一。

    此定慧法,亦複如是。

     譯文 六祖惠能開示衆人說:善知識!我所講的法門,以定、慧為根本。

    大家不要因此迷惑,誤以為定、慧有别。

    定和慧是一體的,不是二分的。

    禅定是智慧的本體,智能是禅定的功用。

    就在智慧顯現的時候,定存在于慧中;入定的時候,慧也存在于定中。

    如果了解了這個道理,就是定、慧平等無二。

     各位學習佛道的人,不要說“先有禅定,才能引發智慧”;或者說“先有智慧,才能使人入定”這種二元論的話。

    持這種見解的人,顯示他仍然認為“定”、“慧”是兩種獨立存在的東西,才會産生先後、有無兩種法相的對立。

     如同一個人口中雖說着好話,心中卻沒有善意,心口不一;同理,一個人若隻停留于口頭空談“先定後慧”的名相,就不可能定慧等持,而是徒有定慧的虛名。

    如果心存善意,口出善言,心口相應,内外如一,定、慧即成一體。

    依此修行,自我開悟,不在于争執定、慧等名相差别;如果執着于争執定、慧孰先孰後,即與愚迷之人無異。

    如果不能斷除勝負高下之心,必将增長我執、法執,就不能遠離對“我、人、衆生、壽者”四相的執着。

     善知識!定、慧的關系好比什麼呢?好比燈光。

    有燈就有光明,沒有燈即是黑暗,燈是光的本體,光是燈的功用。

    兩者名稱雖不同,本質卻是同一的。

    定、慧關系之理,也是如此。

     賞析與點評 夜深人靜之時,風越大,燭光越搖擺不定,燈光越暗弱,照明效果越差;同樣,身處風高浪急的紅塵,一個人的定力越小,越容易迷失自性,應對問題的智慧也越弱。

    若給燈配上防風罩,防風罩越好,燭光越趨于穩定,照明的能力也相應增強;同樣,智慧如同人生的安全罩,人生智慧越高,化解問題的能力越強,心越安定。

    由此觀之,定與慧如同一個硬币的兩面,非一非異,相即不離,定慧一體。

     師示衆雲:善知識!一行三昧者,于一切處,行、住、坐、卧,常行一直心是也。

    《淨名》雲:『直心是道場,直心是淨土。

    』 譯文 六祖惠能開示衆人說:善知識!所謂一行三昧,就是無論何時何地,無論或行或住,或坐或卧,都能心行正直。

    《維摩诘經》說:“直心就是道場,直心就是淨土。

    ” 賞析與點評 學詩當如初學禅,未悟且遍參諸方。

     一朝悟罷正法眼,信手拈來皆成章。

     ——北宋·韓駒 韓駒在這首詩中指明禅與詩自古以來似乎有不解之緣,兩者皆須從悟入手。

    初學寫詩時,需要參訪明師,咬文嚼字;一旦入門,悟到詩的精髓,即可信手拈來,出口成章。

    學禅又何嘗不是如此,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