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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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諸衆生心照清淨,覺所了者:衆生自心體上,發起智照,故曰心照。

    由觀智增明,照此所以能了心,亦不可得,唯一清淨覺體,此自覺也。

    覺他證、悟、了,三相皆空,覺心源故,以即心之智,還照寂滅之體,即此一念照心,便是一切業智,是第八識上,微細分别也。

    不言業識,而曰業智者,此屬修證邊事,轉有漏之業識,成無漏之業智也。

    所不自見,猶如命根者:謂此業智,雖能除妄,不能自除,故不自見。

    此微細分别,原從八識上起,八識不能自見八識,如人有眼,雖然遍見諸物,不能自見其眼。

    雖不自見,常在其中潛續,猶如命根,而人不自知也。

    ‘直解’雲:以返妄歸真,至法身極則處,但守住寂滅,不能轉位回機;所謂抱守竿頭,靜沉死水,宗門名為尊貴堕處,不能超越,故猶如命根,為壽命相。

    語雲:‘百尺竿頭坐的人,雖然得入未為真;百尺竿頭重進步,大千沙界現全身。

    ’故以坐守玄微,命根不斷。

    前雲:不住生死,不住涅槃,此正住涅槃耳。

     ‘善男子!若心照見一切覺者,皆為塵垢;覺、所覺者,不離塵故。

     此直示妄源也。

    謂若心起智照見,此是壽命相。

    一切覺者,此是前三相。

    皆為塵垢者:無論能覺與所覺,皆為清淨心中之塵垢耳。

    因能覺與所覺之四相俱屬迷智之境,即能覺之心,亦不離塵。

    何以故?當有能覺未亡故。

     ‘如湯銷冰,無别有冰,知冰銷者;存我覺我,亦複如是。

     此下以喻反明。

    水喻真性;冰喻四相;湯喻智慧。

    燒水名湯,猶悟心、名智;迷心成我,猶結水成冰。

    水既成冰,還燒水以治之;心迷成我,還悟心以銷之。

    湯到冰銷,冰銷湯盡,同成一水,更無有冰,知冰銷者。

    複本心源,究竟清淨,無能無所,塵垢銷滅,唯一淨心;如湯冰互融,障礙全銷,唯一清水矣。

    存我覺我,亦複如是者:此為正合。

    若以反合,無别有我,知我盡者。

    今翻喻勢,順前正合。

    存有能覺之我,覺彼所覺是我者,則我見猶存;猶如命根,潛伏身中不斷,亦複如是。

    二次第别明竟。

     醜三總以結示 寅一不斷不成聖果 ‘善男子!末世衆生不了四相,雖經多劫勤苦修道,但名有為,終不能成一切聖果,是故名為正法末世。

     此明我相為障道之本。

    末世衆生,指釋迦如來佛法有三時差别。

    正法一千年,教、理、行、果,四法皆全。

    像法一千年,有教、理、行,而證果者少。

    末法一萬年,但有教、理,而無行、證。

    末世,謂末法之世。

    衆生不了四相者:即不了達,迷識與迷智,二種四相。

    既不了達,則不斷除。

    若不斷除,則我相全在。

    而我相為障道之本。

    雖經多劫,勤苦修道,但名有為者:有所作為,是世間因,必得世間果,六道輪轉,生死不休。

    終不能成,一切聖果者:若不了迷識四相而修,則終不能成,小乘無漏聖果。

    若不了迷智四相而修,則終不能成,大乘妙覺聖果。

    是故名為正法末世者:夫正法之時,修則皆證,今帶我相修行,而無證果,則正法亦同末世矣。

    一不斷不成聖果竟。

     寅二輾轉征釋其故 卯一一向錯認 ‘何以故?認一切我為涅槃故;有證有悟名成就故。

    譬如有人,認賊為子,其家财寶終不成就。

     首句征,何故久修不成聖果:下釋。

    認一切我為涅槃者:認,即不了妄認也。

    四相皆我,故雲一切我。

    凡所修行,皆依我見,将此我見,以為涅槃故。

    如前有證有悟,我人二相,名成就故,即其相也。

    雖雲證悟,意該了覺。

    ‘略疏’雲:良由認我,以為涅槃故,雖多劫勤修,終無所益。

    如認夢身,以為自己,勤為家業,種種疲勞,終無一事,益于資産。

    譬如有人,以賊為子者:喻明不成聖果之所以。

    四相皆我,障道之本,故喻如賊。

    而乃妄計為自所成果,故以認賊為子喻之。

    大疏雲:賊若在外,猶可提防,養之為兒,如何檢慎?又知賊是賊,賊無能為,養之為兒,甯無損敗?如六根取境,猶可制禦,藏識妄我,離以辨明?因緻如來藏中功德之寶,念念衰耗,故以其家财寶,終不成就喻之。

    所謂久修,不成聖果者以此。

    一一向錯認竟。

     卯二我不解脫 ‘何以故?有我愛者,亦愛涅槃,伏我愛根為涅槃相。

    有憎我者,亦憎生死;不知愛者,真生死故;别憎生死,名不解脫。

     首句征,何故認我,便妨于道。

    下釋,所以認我妨道者:以我為憎愛之本故也。

    有我愛者,亦愛涅槃:我愛為四惑之一,按相宗以第七識,随緣執我,與四惑相應。

    一者、我癡:謂愚于我相,迷無我故。

    二者、我見:謂非我法中,妄見我故。

    三者、我慢:謂恃所執我,心高舉故。

    四者、我愛:謂于順我者,深耽著故。

    以不斷我愛,亦應愛涅槃。

    今以我愛而求涅槃,則涅槃但資愛根,非真涅槃,謂之錯認者以此。

    伏我愛根為涅槃相者:将此愛根伏之不起,不起之相似涅槃相,以似為真,故非真也。

    凡有順我者,既已取愛于我,有違我者則必取憎于我。

    以有憎我者,亦憎生死。

    然此憎心因生死而起。

    既憎生死,必愛涅槃,不知愛者,真生死故;今修行不知斷己愛根而别憎生死,名不解脫。

    本愛涅槃,拟除生死,愛心既在,即生死根未除,愛根憎苗。

    豈名解脫?二我不解脫竟。

     卯三法不解脫 ‘雲何當知法不解脫?善男子!彼末世衆生習菩提者,以己微證為自清淨,猶未能盡我相根本。

     首兩句征,雲何當知,愛涅槃者,本是解脫之法,今何以返不解脫耶?善男子下釋。

    末世衆生習菩提者:謂修習菩提,求成聖果之人。

    以己微證為自清淨者:即是涅槃法相,四相未空。

    稱之曰微者,謂證、悟、了、覺,分分而證故。

    然證,則自計蘊(身心)淨;悟,則自計我淨;了,則自計人淨;覺,則自計生淨,故雲:為自清淨。

    惟餘一覺,覺所了者:即是一切業智,猶如命根,常在身中潛續,故曰:猶未能盡,我相根本。

    我相根本,即是法相。

    謂是我之法故。

    法不解脫竟。

    并上二科,二輾轉征釋其故竟。

     寅三驗知我根未盡 ‘若複有人贊歎彼法,即生歡喜,便欲濟度;若複诽謗彼所得者,便生嗔恨——則知我相堅固執持續,潛伏藏識,遊戲諸根,曾不間斷。

     此以違順二境,驗知我根未盡,實借此以證法未解脫也。

    言修行人,自謂已得涅槃之法,但就世境違順,一驗便知。

    設若有人,贊歎彼法,随即生喜,便欲濟度。

    設若有人,诽謗彼所得者,便生嗔怒,懷恨在心。

    因對外境贊诽,驗得内心喜怒,則知我相、堅固執持,法執全在。

    以此種子潛伏藏識;藏識,即第八識,微細分别。

    前雲一切業智,所不自見。

    如魚潛于淵,似鼠伏于穴,遇境便發。

    遊戲諸根門頭,曾無間斷者:謂恒審思量我相随也。

    一開示障道四相竟。

     癸二斥迷無功勸修 子一分類為斥 醜一斥有我無功 ‘善男子!彼修道者,不除我相,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此承前正明,彼末世修道之者,必要斷除我相,設若不除我相,有損于道。

    如前所雲:認賊為子,所有功德法财,終不成就,以是之故,不能入清淨覺。

     ‘善男子!若知我空,無毀我者,有我說法,我未斷故。

    衆生壽命,亦複如是。

     此蹑前不除我相,不能入清淨覺。

    故重呼善男子!設若欲入清淨覺性,當知人、法,二我皆空,既得二我空故,則贊毀亦空,自然不見有毀我者,亦不見有贊我者。

    若有我為其說法,便欲濟度于他,此正是我相未斷。

    若我相未斷則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四相全在,故雲:亦複如是。

    一斥有我無功竟。

     醜二說病無功 ‘善男子!末世衆生說病為法;是故名為可憐愍者。

    雖勤精進,增益諸病,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末世衆生,不了四相,四相若存,總名為病。

    聞贊生喜,而為說法。

    說自所證,正是我相;說自所悟,正是人相;說自所了、所覺,正是衆生、壽命。

    以病為法,是故名可憐愍。

    雖曆劫精勤精進,而帶病修行,但增益諸病。

    如稱實修行,唯增益實德,如藥草等,種有甘苦,水土所滋,各唯增益。

    苦,喻我相為本;甘,喻淨覺為本;水、土,則喻萬行。

    此我相為本,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二斥說病無功竟。

     醜三斥竊德無功 ‘善男子!末世衆生不了四相,以如來解及所行處,為自修行,終不成就。

     末世衆生,未盡我相根本,不能了達四相皆空,以如來解行,回為己有。

    依佛所說之理而解,及佛所行之行而修,是謂竊取如來之德為己德,非己親證,故終不成就。

    三斥竊德無功竟。

     醜四斥增慢無功 ‘或有衆生,未得謂得,未證謂證。

    見勝進者,心生嫉妒,由彼衆生,未斷我愛,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或有增上慢衆生,未得涅槃之理便自謂已得,未證菩提之智便自謂已證:得少為足,故為增上慢人。

    見勝進者,心生嫉妒:夫聖人用心,物我一如,見有勝于己,更希前進者,應生歡喜,而今不然,心生嫉妒,謂嫉我不能,妒彼勝我。

    然嫉妒之心,發于我愛,故知由衆生,未斷我愛,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一分類為斥竟。

     子二警策真修 ‘善男子!末世衆生希望成道,無令求悟,唯益多聞,增長我見。

     末世衆生發心修道,希望成就道果,須先悟圓覺真心,依此心修習。

    此是成佛正因,自然克成道果,切勿将心待悟。

    苟有待悟之心,則必廣求經教,執相似語,回為己解,謂己發明。

    但唯增益多聞,增長我見,非真修也。

     ‘但當精勤,降伏煩惱,起大勇猛!未得令得,未斷令斷;貪、嗔、愛、慢,谄、曲、嫉妒,對境不生;彼我恩愛,一切寂滅——佛說是人,漸次成就。

     此勸真修也。

    真修之士,不必将心待悟,亦不要廣求多聞。

    但當一心精進而無異緣,念念勤勞而無懈怠。

    降伏煩惱者;先斷迷識四相,略顯空無我理,得相似涅槃。

    更勸起大勇猛:進修不退為大勇;冒難不屈為大猛。

    未得清淨涅槃者令得,未斷迷智四相者令斷。

    貪、嗔、愛、慢,谄、曲、嫉、妒,對境不生者:此對境驗心,果然貪、嗔、愛、慢等煩惱,對境不生。

    彼我恩愛,一切寂滅者:生死根本,最難拔除。

    念盡則自他俱寂,如此自驗其心。

    如古德雲:‘學道不必将心求悟,但于一切煩惱境界透得過,便是悟處。

    ’故佛說此人,漸次可以成就。

    先斷迷識四相,進斷迷智四相,是為漸次成就也。

     ‘求善知識,不堕邪見。

    若于所求别生憎愛,則不能入清淨覺海。

    ’ 此承上,雖然漸次可以成就,還要更求善知識,決擇邪正分明,令依正修,不堕邪見,如此方得相應,是為真修。

    若于所求别生憎、愛、取、舍之心,是則我根未盡,畢竟不能入清淨覺海。

    以海為衆流所歸,出生諸寶。

    喻彼大圓覺心,流出一切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密。

    教授菩薩,取喻如海,良有以也。

    一長行竟。

     壬二偈頌 癸一标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癸二正頌(如次諷前,科同長行。

    ) ‘淨業汝當知:一切諸衆生,皆由執我愛,無始妄流轉,未除四種相,不得成菩提。

     淨業汝應當了知,一切衆生迷識四我,不可不斷,迷智四我,不可不除!何以故?謂凡夫衆生皆由執迷識之我愛,無始至今,起惑造業,虛妄流轉于分段生死;二乘衆生皆由執迷智之四相,證、悟、了、覺,能所不亡,虛妄流轉于變易生死。

    而未除我、人、衆生、壽者之四相,所謂涅槃生死等空華,而所證涅槃非真,豈得成菩提耶? ‘愛憎生于心,谄曲存諸念,是故多迷悶,不能入覺城。

     長行分類為斥有四:一、有我,二、說病,三、竊德,四、增慢。

    此中首句義頌第一有我:以順我者愛,違我者憎。

    二句義頌後三。

    以說病為法,有谄媚聽者義;竊德、增慢,有曲護己短義。

    皆有礙勝進,是故多迷悶,不能入覺城。

    有念無念,同歸迷悶,故不能入覺城。

    城喻涅槃。

    ‘直解’雲:此涅槃,魔外不能侵,萬德之所聚,衆聖之所歸,萬行之所入,故喻如城。

     ‘若能歸悟刹,先去貪嗔癡,法愛不存心,漸次可成就。

    我身本不有,憎愛何由生?此人求善友,終不堕邪見。

    所求别生心,究竟非成就。

    ’ 此警策真修也。

    若能歸心悟刹;刹,乃世界之都稱。

    喻圓覺妙心,為所悟之境,依圓覺妙心為正因,自可成就淨覺也。

    先除去貪、嗔、癡,此勸斷迷識四相。

    貪,謂順我者生貪;嗔,謂違我者生嗔。

    此二皆屬我愛,同依我起故。

    癡,即我癡,謂愚于我相,迷無我理。

    此皆迷識而有我、人、衆生、壽者,故勸斷之。

    法愛不存心者:此勸斷迷智四相,然證、悟、了、覺、四相,執之生愛,故為法愛。

    于此四相,不生愛心,是謂法愛不存心,則迷智四相破矣。

    漸次可成就者:若惟執頓悟,不假漸修,未必即能成就。

    如‘楞嚴’所雲:‘理則頓悟,乘悟并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

    ’今即悟淨圓覺心,又能斷除迷識、迷智,二種四相,故漸次可入清淨覺矣!故雲:成就。

    我身本不有,憎愛何由生者:淨覺成就,了達無我理。

    我既無我,身将安在?身既叵得,則憎愛自空,故雲:何由生。

    此人求善友,必不堕邪見者:此人還須求得正知正見之善友,時聞開導,終不至堕落于邪外也。

    所求别生心,究竟非成就者:若于所求善友,自當依法不依人,倘若别生一種種性高下之分,而起憎愛之心,縱有所得,究竟非真成就淨覺矣。

    以彼既有憎愛,則是我相根本猶未盡故。

    一除我入覺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