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一

關燈
神教與佛教混而不分,故有如是錯誤。

    菩提,譯覺;薩埵,譯有情。

    分自利、利他、兩利,三種解釋。

    一、已經覺悟之有情(此自利也),二、而能覺悟法界之有情(此利他也),三、智悲并運,以智慧劍裂煩惱網,上求佛覺以自利,以大悲心,度衆生界,下化有情以利他(此兩利也),故曰覺有情。

     菩薩有:權教、實教之分。

    權教雖然六度齊修,但修事行,未明理性,不足稱大。

    實教稱圓覺體,修六波羅密,所修離相。

    如布施時,内不著能施之我相,外不著受施之人相,中不著所施之物相,三輪體空,是大菩薩。

    大菩薩,具足多義。

    一、有大根:已于無量千萬億佛所種諸善根;二、具大智:以真智了空,俗智照有,中智不著空有二邊;三、信大法:深信圓覺,即心即佛之法,一切衆生,本成佛道;四、解大義:了解圓覺一心,具足體、相、用三大之義;五、發大心:乃發廣大平等慈悲心,視大地衆生皆如一己,普為與樂拔苦;六、修大行:即修四攝六波羅密行,自他兩利;七、求大果:念念趣向無上菩提之果覺。

    具此諸大,故名大菩薩。

    摩诃薩者:梵語摩诃,此雲大。

    上既稱大菩薩,此複加摩诃薩者,謂是地上大菩薩中之大菩薩也。

    以文殊等十二位,皆是等覺法身大士,複居十地以上之人。

    并其同行眷屬,其數約有十萬人俱。

    同心同德,和合聚集,故雲俱也。

    一舉類标數竟。

     戊二列上首名 其名曰: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窿(薩字之誤)、普眼曹(菩字之誤)薩、金剛藏菩薩、彌勒菩薩、清淨慧菩薩、威德自在菩薩、辯音菩薩、淨諸業障菩薩、普覺菩薩、圓覺菩薩、賢善首菩薩等而為上首。

     其字,指下列十二位上首菩薩。

    名曰文殊師利,正雲曼殊室利,譯為妙吉祥。

    降生之時,室滿祥光,更有種種瑞相。

    又譯妙德,謂智德深妙。

    華嚴表根本智,為諸菩薩之上首。

    ‘華嚴’雲:‘了了見佛性,猶如妙德等。

    ’此菩薩深本難思,為七佛之師,乃古佛倒駕慈航,影響釋迦會下,示同菩薩,助佛揚化。

    過去為龍種尊王佛,現在北方,号摩尼寶積佛,未來成佛,名曰普現。

    本經為發起衆,若非大智,安能發起圓頓大教。

    普賢菩薩者:梵語邲輸跋陀,華言普賢。

    行彌法界,德無不遍,曰普。

    住居等覺,随心益物,曰賢。

    按‘悲華經’雲:‘我誓于穢惡世界,行菩薩道,使得嚴淨。

    我行要當勝諸菩薩。

    寶藏佛言:以是因緣,今改汝字,名曰普賢。

    ’此菩薩行門廣大,與文殊二位列前者,表智行相資(有深智者,必具深行。

    具深行者,豈無深智。

    ),堪入圓覺故。

     普眼菩薩者:法眼既明,普照法界。

    照事法界,事無不盡;照理法界,理無不徹;照理事法界,真俗圓融;照事事法界,法法周遍,無障無礙,故稱普眼。

    金剛藏菩薩者:金剛是金中之剛,具堅、利、明三義。

    菩薩,證法身堅固不壞之理(堅也),持甚深般若智慧之劍(利也),斷曆劫無明煩惱之惑(明也);即同金剛三義。

    經中備起三問,頓斷群疑,能生無量功德之藏,故名金剛藏。

    彌勒菩薩者:彌勒譯慈氏,是姓。

    過去遇大慈如來,修習慈心三昧,故以為姓。

    本名阿逸多,華言無能勝,因修唯心識定,識心圓明,照徹生死根源,以愛為本,慈濟衆生,斷除細惑,慈無能勝,故名慈氏。

    清淨慧菩薩者:慧覺清淨,無住無著,照了諸法,猶如虛空,故能随順,得入圓覺。

    威德自在菩薩者:有大威勢,足以折伏魔軍,有大慈德,堪能攝濟群品,功由三觀成就,所以折攝自在。

     辯音菩薩:具足四無礙辯,能以音聲,而作佛事,請宣輪觀,饒益衆生。

    淨諸業障菩薩者:衆生之障有三,曰惑障(即煩惱迷惑心),業障(即善惡不動偏空等),報障(即苦果受報身)。

    報由業感,業由惑造。

    此三能障三德,故名為障。

    菩薩能淨諸業障,必由斷惑功成,四相既除,業根自淨矣。

    普覺菩薩者:普覺生死涅槃,皆如昨夢。

    末法之世,魔強法弱,衆生修行,須求何等人,依何等法,行何等行,除去何病。

    故請佛為說,饒益衆生。

    圓覺菩薩者:因能圓照清淨覺相,證入圓覺,故得是名。

    請示末世修行,最初方便,佛說建立道場,分上、中、下期,以令三根得益。

    賢善首菩薩等,而為上首者:既賢且善,而為上首也宜矣。

    經中請名流通,利益今後,厥功甚偉。

    等字,等前十一位法身大士,而為十萬菩薩眷屬之上首。

    二列上首名竟。

     戊三與伴同會 與諸眷屬皆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與者,同也。

    諸眷屬,即十二上首菩薩同行眷屬也。

    時時為上首護念曰眷(眷即眷念),攝令從道曰屬(屬即攝屬),當此圓覺法會,故相與偕來。

    皆入三昧者,主伴同入也。

    所入三昧,即神通大光明藏。

    皆入有二義:一、佛力加被故:以如來既入自性三昧,乃是以法性身,住法性土,而此衆人,皆在法性之中,仗承佛力,智契法界,故得皆入。

    二、智同于師故:十二上首,皆法身大士,與如來同一法身。

    佛入三昧,大士亦入,而此衆人,向為大士眷屬,智同于師,因見師入,亦與從入,故雲皆入三昧。

    同住如來平等法會者:即前于不二境,所現之淨土,凡聖一源,主伴同會,身心寂滅,平等一相,故謂之曰:平等法會。

    所說第六,衆成就者,以此。

    一六種證信序竟。

     丙二一經發起序 丁一文殊啟請 于是文殊師利菩薩在大衆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六種既經成就,法會自爾當開,于是文殊啟請,以為本經發起之衆。

    有謂序阙發起,細研文義,文殊一章實具發起全經之意。

    初問如來本起清淨因地法行,次請菩薩發清淨心,遠離諸病,後及末世,求大乘者(人也),不堕邪見。

    觀如來答處,先總标真宗,即總冠下文正宗分中,信、解、修、證諸義。

    細研十章文義,章章有病,能障正修。

    既能遠離諸病,則正修自然可成矣!至‘普覺章’末雲:‘盡于虛空,一切衆生,我皆令入究竟圓覺。

    于圓覺中,無取無證,除彼我人,一切諸相,如是發心,不堕邪見。

    ’此語與文殊啟請之語,遙遙相對,故判本章,為全經發起序。

     文殊師利菩薩,在大衆中,即從本座而起,頂禮佛之雙足。

    以至尊之頂,禮至卑之足,以表身業恭敬。

    禮已右繞三匝,長跪叉手,收攝意根,以表意業恭敬。

    而白(仰白)佛言,以表口業恭敬。

    此段三業恭敬,為請法之儀,乃結集者所置。

    一文殊啟請竟。

     丁二正陳請詞 戊一問如來本起因行 ‘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來法衆,說于如來本起清淨因地法行。

     大悲世尊,是贊佛語。

    稱贊如來具廣大平等之悲心,橫豎該徹,為衆拔苦。

    橫則普利現在十方,豎則饒益未來末世,故稱大悲;能為六凡有情世間,三乘正覺世間,九法界二世間,所共尊崇故,惟佛一人,具足十号,超越九界,堪當此稱。

    願為此會者:即求佛為此現前平等法會。

    諸來法衆:即十萬菩薩,皆入三昧之衆。

    說于如來下,乃請說之意,有三:初請說如來因行;次請說菩薩發心;後求利末法衆生。

     初請說如來因行。

    先釋如來二字,是佛具足十号之第一号。

    如,是不動、不變之義。

    來,是去來随緣之義。

    今以九界料簡釋之:六凡法界(天法界、人法界、阿修羅法界、地獄法界、餓鬼法界、畜生法界),來而不如,以其随業緣而來,三界受生,心為境動,見色被色動,聞聲被聲動,此心轉變不常,故曰來而不如。

    二乘法界(聲聞法界、緣覺法界),如而不來。

    以其分段生死已了,安住化城不動,沉空滞寂,得少為足。

    雖經如來诃斥,不肯涉俗利生,視三界如牢獄,觀生死如冤家,故曰如而不來。

    菩薩法界,非如非來。

    非同二乘,耽著涅槃,不肯從空出假之如;非同六凡,随業受報,終日被境所動之來。

    而菩薩廣運悲心,往來六道,處塵不染,乘願利生,不住涅槃,不畏生死,故曰非如非來。

    佛法界,亦如亦來,故稱如來。

    不為一切煩惱所動,不被世間八風(利、衰、毀、譽、稱、譏、苦、樂)所動,觀察衆生,機緣成熟,示現八相(下兜率、托母胎、出胎、出家、降魔、成道、轉*輪、般涅槃。

    小乘無住胎,大乘多住胎,小乘降魔,大乘無降魔,了知魔即是佛)成道,故曰亦如亦來。

    此但約應身如來解釋。

    更有報身如來:安住第一義谛,如如不動,名如;依理起智,以智照理,惑淨智滿,成等正覺,名來。

    更有法身如來:清淨法身,毗盧遮那佛。

    梵語毗盧遮那,此雲遍一切處。

    既遍一切處,則無去來。

    如‘金剛經’雲:‘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 本起清淨因地法行者;即如來在凡夫位,最初根本,所起之因地心,及所修無漏法行。

    因心而曰清淨者,即自性清淨,如來藏本然之心。

    本經所雲:清淨覺相,為諸行所依之因地心也。

    此心寸絲不挂,一塵不染,故曰清淨。

    即六祖大師所雲:‘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依此心為因地心,即‘楞嚴’所謂:‘依圓湛不生滅性,為本修因,然後圓成果地修證。

    ’是也。

    法行:乃稱圓覺法性,所起之六度行。

    稱(去聲)圓覺法性,本來無貪,故修布施行;稱(合也)圓覺法性,本來無染,故修持戒行;稱圓覺法性,本來無嗔,故修忍辱行;稱圓覺法性,本來無身心等相,故修精進行;稱圓覺法性,本來無動,故修禅定行;稱圓覺法性,本來無癡,故修般若行。

    又正念真如,離一切念相,離相妙行,即清淨法行。

     又‘大集經’說:‘若有比丘(出家修道之通稱,名含三義故。

    ),讀誦如來十二部經,樂(去聲,好也。

    )為四衆敷揚演說,思惟其義,是名樂讀,乃至是名思惟,不名法行。

    若有比丘,能觀身心,乃至境界都息(内脫身心,外泯世界),永離煩惱,其心寂靜,我則說之,名為法行。

    ’文殊之意,欲求佛果,必依真因,倘若因地不真,難免果招纡曲,非但徒勞無益,而且有損。

    如造金像,必依真金,成像之時,體無增減。

    今請佛說本起因地者,以佛是過來人。

    正所謂:‘欲知山下路,須問過來人。

    ’方得明示不謬。

    一問如來本起因行竟。

     戊二問菩薩發心離病 ‘及論菩薩于大乘中,發清淨心,遠離諸病。

     及者,并及。

    既問發心,請說離病之法,菩薩智悲雙運,運智上求佛道,運悲下度衆生。

    大乘者,一心之理也,即是本經圓覺一心。

    以具足體、相、用,三大之義,能運載衆生,從凡夫地,至如來地,故名大乘。

    一心三大,解見在前。

    乘有運載之功,菩薩當依此發心,依此修證。

    中,即圓覺體中。

    發清淨心者:即發菩提心也。

    梵語菩提,此翻為道,即發上求佛道之心。

    如雲:‘我今發心,不為自求,人天福報,聲聞緣覺,乃至權乘,諸位菩薩;惟依最上乘,發菩提心’是也。

    又即‘起信論’,所發三心: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故:正念真如,清淨本然,纖塵不染,是為發清淨心。

    二者、深心,樂(去聲)集諸善法故:樂集善法,可以對治一切染法,是為發清淨心。

    三者、大悲心,廣度諸衆生故:終日度生,不著度生之相,離相清淨,是為發清淨心。

    此清淨心,即一真法界,本源真心。

    依之為因地心,自可圓成果地修證。

     遠離(俱讀去聲。

    )諸病者:病,即衆生心病。

    一切衆生,從無始來,種種颠倒,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妄認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執此身心,以為實我,是我執之病。

    執一切萬法,以為實法,是法執之病。

    我法二執,各有分别、俱生,頭數無量,故曰諸病。

    若能發清淨心,不存我見,不起法見,知是空華,即得我法二空真理,并空亦空,則藥病雙袪(除也),諸病自然遠離耳。

    上請近益現會,下請遠被當來。

    (近指眼前,遠指将來) ‘能使未來末世衆生求大乘者不堕邪見。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複始。

     以上所問,如來因地法行,及菩薩發清淨心,如來指示分明,不僅有益現會菩薩,能使未來末法之世,求大乘之衆生,得正知見,不堕邪見。

    末世者,法末之世。

    如來滅後,正法住世千年,像法住世千年,末法萬年。

    末世衆生,障深業重,法弱魔強,縱有求大乘之人,若不知如來因行,與菩薩發心,難免錯亂修習,堕落邪見。

    ‘楞嚴經’雲:‘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别成,聲聞、緣覺,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

    ’二種根本者:一、真本,二、妄本。

    妄本是識心(虛妄生滅),真本是根性(常住不生滅),若依生滅心,為本修因,不能發明,不生滅性。

    若以圓湛不生滅性(即圓覺清淨因地心),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