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論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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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計我執之境,為五蘊,有計唯心者。
若如彼宗,乃至有諸蘊生時,即應有我執轉,以有我執事故。
頌曰:證無我時斷常我不許此是我執依故雲了知無我義永斷我執最希有 設若常我是我執境,由無彼故可斷我執。
然汝計餘法(五蘊)為我執境,由見無餘事(常我)而斷我故。
借此唯于汝論為然,其實毫無關系。
今以喻明。
頌曰:見自室壁有蛇居雲此無象除其怖倘此亦能除蛇畏噫嘻誠為他所笑 設有愚人室有可怖毒蛇而不知畏,安閑居住而不設法救治,但心念無象豈能免蛇噬。
如是計五蘊及唯心為我境者,知無常我,仍不能除緣蘊我執,亦定不能解脫生死。
如是已說我非即蘊,當說能依所依,我亦無性。
頌曰:于諸蘊中無有我我中亦非有諸蘊若有異性乃有此無異故此唯分别 若有異性能依所依乃能應理。
如雲盤中有酪,世間許盤與酪異性,乃成能依所依。
然諸蘊非異我,我亦不異諸蘊,故蘊與我無能依所依性,我亦非有蘊 。
頌曰:我非有色由我無是故全無具有義異如有牛一有色我色俱無一異性 我與諸蘊一性異性如前已破。
若計我有蘊者,不異而有,如雲天授有色。
異性而有,如雲天授有牛。
然我與色,一性異性二俱非有,故計我有色,亦不應道理。
今當總結以上諸破,由所緣行相颠倒數量門,明薩伽耶見。
頌曰:我非有色色非我色中無我我無色當知四相通諸蘊是為二十種我見 五蘊無我,然薩伽耶見,由四種相執蘊為我,遂成二十種薩伽耶見。
若謂應作五相觀察。
中論亦雲:"非蘊不離蘊,彼此不相在,如來不有蘊,何處有如來"。
此成五分。
雲何隻說二十種見耶?曰:二十種薩伽耶見,是經所建立。
彼見若不緣蘊,則不執我。
但以四相,緣蘊而轉,無第五相。
以離五蘊,别無可執為我之事,故薩伽耶見唯二十種。
中論中說第五異品,當知是為破外道宗。
經說:以金剛智杵摧壞二十種薩伽耶見高山,而證預流果者。
頌曰:由證無我金剛杵摧我見山同壞者謂依薩伽耶見山所有如是衆高峰 薩伽耶見山,未以聖金剛智杵摧壞之前,從無始生死以來,起自無明地基。
豎窮三界,橫遍十方,日日增長煩惱巉岩。
若以現證無我金剛智杵摧壞之後,與最高峰同時壞者,當知彼即此見高峰。
今當破正量部所計實有補特伽羅。
頌曰:有計不可說一異常無常等實有我複是六識之所識亦是我執所緣事 離諸蘊外無我可取。
故非離蘊别有補伽羅,亦非即蘊自性,犯有生滅過故,是故我與諸蘊一性異性俱不可說。
如不可說一異,如是亦不可說是常無常,然是六識所識。
又此補特伽羅,亦可說是實有,以說是造者受者故,生死涅槃,系縛解脫,所系屬故,亦許彼是我執境事。
此說非理。
頌曰:不許心色不可說實物皆非不可說若謂我是實有物如心應非不可說此頌顯示,不可說者,定非實物。
次明假有。
頌曰: 如汝謂瓶非實物則與色等不可說我與諸蘊既叵說故不應計自性有 如許瓶與色等,不可說是一性異性,而是假有。
如是我亦應是假有,如瓶。
如是二頌已明破立。
今更明一性異性為實法所依,以我非是實法所依而破實我。
頌曰: 汝識不許與自異而許異于色等法實法唯見彼二相離實法故我非有若如汝計,我實有者,則定當如識不異自體,而異色等,然此非有。
應知非實法所依故,我非實有,如瓶。
由是觀察,計我實有,皆不應理。
頌曰:故我執依非實法不離五蘊不即蘊非諸蘊依非有蘊 若分析我執境,計是實有不應道理。
以非離蘊别有,亦非即蘊自性,又非諸蘊之所依,亦非以諸蘊為所依而依。
諸蘊為顯能依所依,故略文攝更互相依,計我有蘊亦不應理。
是故随計假我,或計我不可得,然不應許,如前所說行相之我。
頌曰:此依諸蘊得成立 如為不壞世俗谛故,唯許依彼因緣有此法生,如是此中許假有者,雖破上述有過諸相,然為世間名言得安立故,亦許依止諸蘊假立之我。
現見施設名言我故。
為欲成立假我義故,今以外喻明所說義。
頌曰:如不許車異支分亦非不異非有支不依支分非支依非唯積聚複非形 此中一品、異品、能依品、所依品、具有品,此五品如前已說。
積聚品與形狀品,更當成立。
為明彼義。
頌曰若謂積聚即是車散支堆積車應有 此雖于前已說,今更說者,是為顯示餘過失故。
以是頌曰: 由離有支則無支唯形為車亦非理 若離有支,則亦無支,故支非有。
為當說是何者積聚而成車耶?此亦字所 攝義,謂唯形狀為車不應道理,唯積聚為車亦不應道理。
何則?以離有支,則 無支故。
是故唯形為車亦不應理,無有支義是彼自宗所許。
複次,若計唯形為車。
且問彼形,為是支分之形?為是積聚之形?若計為 支分形狀差别者,為是不舍原有之支形耶?抑棄舍原形别有異形耶?若謂不舍 原形,不應道理。
何以故?頌曰: 汝形各支先已有造成車時仍如舊如散支中無有車車于現在亦非有 若謂未成車前,輪等形狀差别,造成車時,仍如舊者。
如于爾時諸散支中都無有車,則定當知造成車時亦無有車,以支分形狀無變異故。
若計第二義,則有餘形以為車者,此亦非理。
頌曰:若謂現在車成時輪等别有異形者此應可取然非有是故唯形非是車 車衆支分,輪軸轄等形狀差别,如方、長、圓等,若謂于成車時,離原有者,有餘輪等形狀差别,新生起者,則應可取,然實不可取。
如具輻辋毂等差别形狀之輪,于成車時,未見本形有所變異,如是軸等之形狀亦無變異。
故許支分之形狀為車,不應道理。
若謂輪等積聚之形狀差别是車者。
此亦非理。
頌曰:由汝積聚無所有彼形應非依支聚故以無所有為依此中雲何能有形 倘所言積聚,有少實體,乃可假立依彼之形。
然所言支聚都無所有,雲何依無所有假立形狀。
汝許假法必依實故。
若謂積聚,雖非實有,亦可依彼假立不實之形狀者。
頌曰:如汝許此假立義如是依于不實因能生自性不實果當知一切生皆爾 依自性不實之無明,生自性不實之諸行;依自性不實之種子,生自性不實之芽苗。
如是當知一切因果,皆自性不實,徒費百千劬勞,執着無肉可食之物影假鹿,此複何為?頌曰:有謂色等如是住便起瓶覺亦非理 此中有雲:于色等如是安住上,便起瓶等覺心。
亦以車喻而破。
複次頌曰:由無生故無色等故彼不應即是形 色等不生如前已說。
由無生故,色等非有。
計無所有為假立瓶等之因,及計瓶等以實法為因,均不應道理。
故瓶等非是色等形狀差别。
問曰:若以所說七相推求車無所有,則車應無。
世間依車所立之名言,皆應斷絕,然現見世雲:取車、買車、造車等。
由是世間所共許故,車實是有。
答曰:此過唯汝乃有。
謂以前說七相推求,車不應理。
然汝許是以理推求有所得法,而後安立。
不許有餘方便成立,故取車等世間名言,于汝宗中雲何得有,然于我等全無過失。
何則?頌曰:雖以七相推求彼真實世間皆非有若不觀察就世間依自支分可安立 如前所說:“如不許車異支分”等,以七相推求。
随于勝義、世俗,車均不成。
然若不觀察,唯就世間如立青等與受等,唯緣起性。
如是亦可許依輪等支分假立名車。
由許依緣假立,故我宗中,全無失壞世聞名言之過。
即彼敵者亦應共許此義。
又此宗中,由世間共許門,非但能成立依車之名言,即此所有諸名差别,皆可不加觀察,由世間共許門而自許也。
頌曰:可為衆生說彼車名為有支及有分亦名作者與受者 此中如車觀待輪等自支即名有支,觀待輪等各分即名有分,觀待能取輪等作用,即名作者,觀待所受即名受者。
複有倒解佛經義者,謂唯支聚,都無有支,以離支聚不可得故。
如是唯有衆分,都無有分。
唯有諸業都無作者,唯有所受都無受者,以離所受無可得故。
住如是見,一切世間世俗,皆颠倒說,若如所許,即以前因亦當破壞所許支等。
故遮。
頌曰: 莫壞世間許世俗 由世間世俗,若如前觀皆不可得,若不觀察,唯就世許,則皆可有。
故瑜 伽師,以此次第,如前觀察,速能測得真實淵底。
頌曰: 七相都無複何有此有行者無所得彼亦速入真實義故如是許彼成立 倘所言車少有自性,則瑜伽師審觀察時,于七相中随于一相,定有自性可 得。
然實無所得,故所言車,唯是由無明翳障蔽慧眼者之所妄計,實無自性可 得。
諸瑜伽師生是定解,即能速疾悟入真實義。
亦字表示亦不壞世俗,故應許 此是不加觀察由共許而成立。
諸有智者,當知此宗唯有功德,全無過失。
問曰:諸瑜伽師雖不見有車,然見有彼支聚,此應是有。
答曰:汝于燒布 之灰中尋求縷線,誠屬可笑。
頌曰: 若時其車且非有有支無故支亦無 設作是念:車拆毀時,豈無輪等支聚可得:雲何可說無有支故,支亦非有 ?曰:此亦不然。
起是念者,是由先見與車相屬,乃知輪等是車支分,餘不知者,唯見輪等,觀待各自支分,自是有支。
由彼未見輪等與車相屬,故亦不知是車支分。
複次,當依此喻了知彼義。
頌曰:如車燒盡支亦毀慧燒有支更無支 喻如火燒有支之車,彼諸支分一定燒毀。
如是以觀察木互相摩擦,發生無所得之慧火,燒毀車時,則成為慧火燃料之支分亦皆燒毀不能獨存。
如為不壞世俗谛故,諸瑜伽師速能悟入真實義故,觀察車義立為假有。
頌曰:如是世間所共許依止蘊界及六處亦許我為能取者 如依輪等假立名車,輪等為所取,車為能取。
如是于世俗谛中,為不斷滅世間名言故,亦許我是取者,如車。
五蘊、六界、六處,是我之所取,以依蘊等假立我故。
如輪等為車之所取,如是蘊等亦是我之所取。
如于世間名言,安立所取與取者之建立,如是業與作者之建立,亦當如車而許。
頌曰:所取為業此作者 蘊等所取安立為業,我即安立為作者。
若許我是依緣假立,則非堅不堅等分别之所依。
故應遮遣常無常等分别。
頌曰:非有性故此非堅亦非不堅非生滅此亦非有常等性一性異性均非有 依諸蘊假立之我,非是堅性,亦非不堅性。
若我是不堅者,中論雲:“所受非是我,彼有生滅故,雲何當以受,而作于受者”。
又雲:“先無而今有,此中亦有過,我則是作法,亦為是無因”。
若五蘊是我,則我有生滅。
然汝不許我有生滅,故五蘊非我。
計我不堅不應道理。
如是計堅亦不應理。
如中論雲:“過去世有我,是事不可得,過去世中我,不作今世我。
若謂我即是,而身有異相,若當離于身,何處别有我”。
此中亦無常住等性。
如論師于觀如來品雲:“寂滅相中無,常無常等四,寂滅相中無,邊無邊等四。
邪見深厚者,則說無如來,如來寂滅相,分别有亦非。
如是性空中,亦不應思惟,如來涅槃後,雲有或雲無”。
我與諸蘊,一性異性,亦皆非有。
中論雲:“若五蘊是我,我即有生滅,若我異五蘊,則無五蘊相”。
又雲:“即薪非是火”等。
何故于我不可分别堅不堅等?論曰:“非有性故”。
若我有少自性,乃可于彼分别堅不堅等。
由我全無自性,故彼非有。
如經雲:“世間依怙說,四法無有盡,謂有情虛空,菩提心佛法。
若彼法實有,甯不有窮盡,無實不可盡,故說彼無盡”。
若以七相推求,常無常等決定非有。
若人不見無性,由無明增上故執為有性。
次由薩伽耶見執着為我,是則流轉生死無窮。
頌曰:衆生恒緣起我執于彼所上起我所當知此我由愚癡不觀世許而成立 推求我時,外道之理,由見即蘊非理,遂倒執彼自性,謂我異蘊。
内教諸部,由見離蘊無有異我,或又誤執唯蘊是我。
諸有無倒了解如來所說義者,見彼非有,而得解脫。
又天、人、鬼、畜等一切衆生,皆由無知随逐,恒緣彼我起我執心;緣彼所自在轉或系屬彼者,眼等内法,與諸外法,起我所執心。
然彼我者,是由無知所成,非有自性。
此雖非有,然由愚癡假立名言。
故瑜伽師 ,見我畢竟無有可得;由
若如彼宗,乃至有諸蘊生時,即應有我執轉,以有我執事故。
頌曰:證無我時斷常我不許此是我執依故雲了知無我義永斷我執最希有 設若常我是我執境,由無彼故可斷我執。
然汝計餘法(五蘊)為我執境,由見無餘事(常我)而斷我故。
借此唯于汝論為然,其實毫無關系。
今以喻明。
頌曰:見自室壁有蛇居雲此無象除其怖倘此亦能除蛇畏噫嘻誠為他所笑 設有愚人室有可怖毒蛇而不知畏,安閑居住而不設法救治,但心念無象豈能免蛇噬。
如是計五蘊及唯心為我境者,知無常我,仍不能除緣蘊我執,亦定不能解脫生死。
如是已說我非即蘊,當說能依所依,我亦無性。
頌曰:于諸蘊中無有我我中亦非有諸蘊若有異性乃有此無異故此唯分别 若有異性能依所依乃能應理。
如雲盤中有酪,世間許盤與酪異性,乃成能依所依。
然諸蘊非異我,我亦不異諸蘊,故蘊與我無能依所依性,我亦非有蘊 。
頌曰:我非有色由我無是故全無具有義異如有牛一有色我色俱無一異性 我與諸蘊一性異性如前已破。
若計我有蘊者,不異而有,如雲天授有色。
異性而有,如雲天授有牛。
然我與色,一性異性二俱非有,故計我有色,亦不應道理。
今當總結以上諸破,由所緣行相颠倒數量門,明薩伽耶見。
頌曰:我非有色色非我色中無我我無色當知四相通諸蘊是為二十種我見 五蘊無我,然薩伽耶見,由四種相執蘊為我,遂成二十種薩伽耶見。
若謂應作五相觀察。
中論亦雲:"非蘊不離蘊,彼此不相在,如來不有蘊,何處有如來"。
此成五分。
雲何隻說二十種見耶?曰:二十種薩伽耶見,是經所建立。
彼見若不緣蘊,則不執我。
但以四相,緣蘊而轉,無第五相。
以離五蘊,别無可執為我之事,故薩伽耶見唯二十種。
中論中說第五異品,當知是為破外道宗。
經說:以金剛智杵摧壞二十種薩伽耶見高山,而證預流果者。
頌曰:由證無我金剛杵摧我見山同壞者謂依薩伽耶見山所有如是衆高峰 薩伽耶見山,未以聖金剛智杵摧壞之前,從無始生死以來,起自無明地基。
豎窮三界,橫遍十方,日日增長煩惱巉岩。
若以現證無我金剛智杵摧壞之後,與最高峰同時壞者,當知彼即此見高峰。
今當破正量部所計實有補特伽羅。
頌曰:有計不可說一異常無常等實有我複是六識之所識亦是我執所緣事 離諸蘊外無我可取。
故非離蘊别有補伽羅,亦非即蘊自性,犯有生滅過故,是故我與諸蘊一性異性俱不可說。
如不可說一異,如是亦不可說是常無常,然是六識所識。
又此補特伽羅,亦可說是實有,以說是造者受者故,生死涅槃,系縛解脫,所系屬故,亦許彼是我執境事。
此說非理。
頌曰:不許心色不可說實物皆非不可說若謂我是實有物如心應非不可說此頌顯示,不可說者,定非實物。
次明假有。
頌曰: 如汝謂瓶非實物則與色等不可說我與諸蘊既叵說故不應計自性有 如許瓶與色等,不可說是一性異性,而是假有。
如是我亦應是假有,如瓶。
如是二頌已明破立。
今更明一性異性為實法所依,以我非是實法所依而破實我。
頌曰: 汝識不許與自異而許異于色等法實法唯見彼二相離實法故我非有若如汝計,我實有者,則定當如識不異自體,而異色等,然此非有。
應知非實法所依故,我非實有,如瓶。
由是觀察,計我實有,皆不應理。
頌曰:故我執依非實法不離五蘊不即蘊非諸蘊依非有蘊 若分析我執境,計是實有不應道理。
以非離蘊别有,亦非即蘊自性,又非諸蘊之所依,亦非以諸蘊為所依而依。
諸蘊為顯能依所依,故略文攝更互相依,計我有蘊亦不應理。
是故随計假我,或計我不可得,然不應許,如前所說行相之我。
頌曰:此依諸蘊得成立 如為不壞世俗谛故,唯許依彼因緣有此法生,如是此中許假有者,雖破上述有過諸相,然為世間名言得安立故,亦許依止諸蘊假立之我。
現見施設名言我故。
為欲成立假我義故,今以外喻明所說義。
頌曰:如不許車異支分亦非不異非有支不依支分非支依非唯積聚複非形 此中一品、異品、能依品、所依品、具有品,此五品如前已說。
積聚品與形狀品,更當成立。
為明彼義。
頌曰若謂積聚即是車散支堆積車應有 此雖于前已說,今更說者,是為顯示餘過失故。
以是頌曰: 由離有支則無支唯形為車亦非理 若離有支,則亦無支,故支非有。
為當說是何者積聚而成車耶?此亦字所 攝義,謂唯形狀為車不應道理,唯積聚為車亦不應道理。
何則?以離有支,則 無支故。
是故唯形為車亦不應理,無有支義是彼自宗所許。
複次,若計唯形為車。
且問彼形,為是支分之形?為是積聚之形?若計為 支分形狀差别者,為是不舍原有之支形耶?抑棄舍原形别有異形耶?若謂不舍 原形,不應道理。
何以故?頌曰: 汝形各支先已有造成車時仍如舊如散支中無有車車于現在亦非有 若謂未成車前,輪等形狀差别,造成車時,仍如舊者。
如于爾時諸散支中都無有車,則定當知造成車時亦無有車,以支分形狀無變異故。
若計第二義,則有餘形以為車者,此亦非理。
頌曰:若謂現在車成時輪等别有異形者此應可取然非有是故唯形非是車 車衆支分,輪軸轄等形狀差别,如方、長、圓等,若謂于成車時,離原有者,有餘輪等形狀差别,新生起者,則應可取,然實不可取。
如具輻辋毂等差别形狀之輪,于成車時,未見本形有所變異,如是軸等之形狀亦無變異。
故許支分之形狀為車,不應道理。
若謂輪等積聚之形狀差别是車者。
此亦非理。
頌曰:由汝積聚無所有彼形應非依支聚故以無所有為依此中雲何能有形 倘所言積聚,有少實體,乃可假立依彼之形。
然所言支聚都無所有,雲何依無所有假立形狀。
汝許假法必依實故。
若謂積聚,雖非實有,亦可依彼假立不實之形狀者。
頌曰:如汝許此假立義如是依于不實因能生自性不實果當知一切生皆爾 依自性不實之無明,生自性不實之諸行;依自性不實之種子,生自性不實之芽苗。
如是當知一切因果,皆自性不實,徒費百千劬勞,執着無肉可食之物影假鹿,此複何為?頌曰:有謂色等如是住便起瓶覺亦非理 此中有雲:于色等如是安住上,便起瓶等覺心。
亦以車喻而破。
複次頌曰:由無生故無色等故彼不應即是形 色等不生如前已說。
由無生故,色等非有。
計無所有為假立瓶等之因,及計瓶等以實法為因,均不應道理。
故瓶等非是色等形狀差别。
問曰:若以所說七相推求車無所有,則車應無。
世間依車所立之名言,皆應斷絕,然現見世雲:取車、買車、造車等。
由是世間所共許故,車實是有。
答曰:此過唯汝乃有。
謂以前說七相推求,車不應理。
然汝許是以理推求有所得法,而後安立。
不許有餘方便成立,故取車等世間名言,于汝宗中雲何得有,然于我等全無過失。
何則?頌曰:雖以七相推求彼真實世間皆非有若不觀察就世間依自支分可安立 如前所說:“如不許車異支分”等,以七相推求。
随于勝義、世俗,車均不成。
然若不觀察,唯就世間如立青等與受等,唯緣起性。
如是亦可許依輪等支分假立名車。
由許依緣假立,故我宗中,全無失壞世聞名言之過。
即彼敵者亦應共許此義。
又此宗中,由世間共許門,非但能成立依車之名言,即此所有諸名差别,皆可不加觀察,由世間共許門而自許也。
頌曰:可為衆生說彼車名為有支及有分亦名作者與受者 此中如車觀待輪等自支即名有支,觀待輪等各分即名有分,觀待能取輪等作用,即名作者,觀待所受即名受者。
複有倒解佛經義者,謂唯支聚,都無有支,以離支聚不可得故。
如是唯有衆分,都無有分。
唯有諸業都無作者,唯有所受都無受者,以離所受無可得故。
住如是見,一切世間世俗,皆颠倒說,若如所許,即以前因亦當破壞所許支等。
故遮。
頌曰: 莫壞世間許世俗 由世間世俗,若如前觀皆不可得,若不觀察,唯就世許,則皆可有。
故瑜 伽師,以此次第,如前觀察,速能測得真實淵底。
頌曰: 七相都無複何有此有行者無所得彼亦速入真實義故如是許彼成立 倘所言車少有自性,則瑜伽師審觀察時,于七相中随于一相,定有自性可 得。
然實無所得,故所言車,唯是由無明翳障蔽慧眼者之所妄計,實無自性可 得。
諸瑜伽師生是定解,即能速疾悟入真實義。
亦字表示亦不壞世俗,故應許 此是不加觀察由共許而成立。
諸有智者,當知此宗唯有功德,全無過失。
問曰:諸瑜伽師雖不見有車,然見有彼支聚,此應是有。
答曰:汝于燒布 之灰中尋求縷線,誠屬可笑。
頌曰: 若時其車且非有有支無故支亦無 設作是念:車拆毀時,豈無輪等支聚可得:雲何可說無有支故,支亦非有 ?曰:此亦不然。
起是念者,是由先見與車相屬,乃知輪等是車支分,餘不知者,唯見輪等,觀待各自支分,自是有支。
由彼未見輪等與車相屬,故亦不知是車支分。
複次,當依此喻了知彼義。
頌曰:如車燒盡支亦毀慧燒有支更無支 喻如火燒有支之車,彼諸支分一定燒毀。
如是以觀察木互相摩擦,發生無所得之慧火,燒毀車時,則成為慧火燃料之支分亦皆燒毀不能獨存。
如為不壞世俗谛故,諸瑜伽師速能悟入真實義故,觀察車義立為假有。
頌曰:如是世間所共許依止蘊界及六處亦許我為能取者 如依輪等假立名車,輪等為所取,車為能取。
如是于世俗谛中,為不斷滅世間名言故,亦許我是取者,如車。
五蘊、六界、六處,是我之所取,以依蘊等假立我故。
如輪等為車之所取,如是蘊等亦是我之所取。
如于世間名言,安立所取與取者之建立,如是業與作者之建立,亦當如車而許。
頌曰:所取為業此作者 蘊等所取安立為業,我即安立為作者。
若許我是依緣假立,則非堅不堅等分别之所依。
故應遮遣常無常等分别。
頌曰:非有性故此非堅亦非不堅非生滅此亦非有常等性一性異性均非有 依諸蘊假立之我,非是堅性,亦非不堅性。
若我是不堅者,中論雲:“所受非是我,彼有生滅故,雲何當以受,而作于受者”。
又雲:“先無而今有,此中亦有過,我則是作法,亦為是無因”。
若五蘊是我,則我有生滅。
然汝不許我有生滅,故五蘊非我。
計我不堅不應道理。
如是計堅亦不應理。
如中論雲:“過去世有我,是事不可得,過去世中我,不作今世我。
若謂我即是,而身有異相,若當離于身,何處别有我”。
此中亦無常住等性。
如論師于觀如來品雲:“寂滅相中無,常無常等四,寂滅相中無,邊無邊等四。
邪見深厚者,則說無如來,如來寂滅相,分别有亦非。
如是性空中,亦不應思惟,如來涅槃後,雲有或雲無”。
我與諸蘊,一性異性,亦皆非有。
中論雲:“若五蘊是我,我即有生滅,若我異五蘊,則無五蘊相”。
又雲:“即薪非是火”等。
何故于我不可分别堅不堅等?論曰:“非有性故”。
若我有少自性,乃可于彼分别堅不堅等。
由我全無自性,故彼非有。
如經雲:“世間依怙說,四法無有盡,謂有情虛空,菩提心佛法。
若彼法實有,甯不有窮盡,無實不可盡,故說彼無盡”。
若以七相推求,常無常等決定非有。
若人不見無性,由無明增上故執為有性。
次由薩伽耶見執着為我,是則流轉生死無窮。
頌曰:衆生恒緣起我執于彼所上起我所當知此我由愚癡不觀世許而成立 推求我時,外道之理,由見即蘊非理,遂倒執彼自性,謂我異蘊。
内教諸部,由見離蘊無有異我,或又誤執唯蘊是我。
諸有無倒了解如來所說義者,見彼非有,而得解脫。
又天、人、鬼、畜等一切衆生,皆由無知随逐,恒緣彼我起我執心;緣彼所自在轉或系屬彼者,眼等内法,與諸外法,起我所執心。
然彼我者,是由無知所成,非有自性。
此雖非有,然由愚癡假立名言。
故瑜伽師 ,見我畢竟無有可得;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