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論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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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故佛說法生,一切如幻事]。
有作是說:若種與芽非同時有,無他性故,他生非理,若同時有即有他性故有他生。
如眼識與俱有受等,如眼色等與受等俱有,唯是同時乃生眼識。
如是眼等與心,亦唯同時者,乃是受等之緣。
此定非有。
頌曰: 眼識若離同時因眼等想等而是他已有重生有何用若謂無彼過已說 若許眼等想等諸同時法,是現在眼識之緣者、此已有眼識待彼眼等雖成他性,然已有者重生全無少用,故生非有。
若欲避無所生之過,不許彼已有者,則眼識非有故,眼識非他,此過已說。
以是計他生者,縱使有他則生非有,以無生故,二者俱無。
縱使有生,則他非有以無他故二者亦無。
故一切種無有他義,他義空故唯留他名,是故此執不應道理。
今明因果中無觀待因義。
頌曰: 生他所生能生因為生有無二俱非有何用生無何益二俱俱非均無用 且能生因,生已有之所生者,決定非有。
前雲:[生已複生亦非理]。
等已出過故,諸緣于被全無少用。
若謂所生非有者,彼諸能生亦複何益?彼如兔角畢竟無故。
四百論雲:[若許已有果,及計尚無果,柱等莊飾屋,此義應非有]。
中論雲:[若果定有性,因為何所生,若果定無性,因為何所生。
因不生果者,則無有因相,若無有因相,誰能有是果]。
若二俱者,因有何用,俱犯上說二過故二俱法即是二相,二相所有者二俱即有。
由有無性于同時一法上亦定非有,故彼性之法非有,被非有故,諸能生緣于彼何用。
中論雲:[有無二事共上何是涅槃,是二不同處,如明暗不慎]。
又雲:[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業,有無相違故,一處則無二]。
若謂俱離二邊,其果非有非無,彼俱離二邊之果,緣有何用?以俱離有無二性之果定非有故。
亦有亦無既非有,則雲非有非無而遮有無,亦無少許别法。
若有無俱非有,則亦無非有非無也。
中論雲:[分别非有無,如是名涅槃,若有無成者,非有非無成]。
外曰:前為成立他生所說諸理,如幹薪上注以酥油,被汝之慧火焚燒殆盡,能使汝慧火熾然之理薪,前已足矣。
然他生是世間已成之義,不須再用正理成立,世間現見最有力故。
頌曰: 世住自見許為量此中何用說道理他從他生亦世知故有他生何用理 一切世人唯住自見,既是唯見他生,此最有力,其要安立正理者,唯是不現見法,非現見法,以是雖無正理,已成諸法唯是他生。
此乃未能無倒了達論義,複因無始以來法執習氣成熟,驟聞舍離法執,如離親友深生不忍,遂謂世間違害。
若不廣說世間道理,不能除被世間違害之難。
為明世間違害境之差别,先說二谛建立,頌曰: 由于諸法見真妄故得諸法二種體說見真境即真谛所見虛妄名俗谛 諸佛世尊無倒證知二谛體性、宣說行、思與芽等内外諸法之體性有二:謂世俗與勝義。
勝義謂現見真勝義智所得之體性,此是一體,然非自性有。
世俗謂諸異生為無明翳障蔽慧眼,由彼妄見之力所得體性,然非如異生所見自性,即實有彼自性。
故一切法有此二種體性可得;此二體性,其見真智之境,即是真勝義谛,此體性下當廣說;見妄識之境,即世俗谛。
如是已建立二谛。
今明見虛妄中,複有見正倒二類,故被所取境與能取識皆有二類。
頌曰: 妄見亦許有二種謂明利根有患根有患諸根所生識待善根識許為倒明利根,謂無眩翳未害黃眼等症,及如是無倒而取外境;有患根,謂與上相違。
有患諸根之識,觀待無患善根諸識,許為颠倒識。
如此諸識颠不颠倒分為二類,其境亦爾。
頌曰: 無患六根所取義即是世間之所知唯由世間立為實餘即世間立為倒 如眩翳黃眼等症,食商陸藥等,是為内身能壞諸根之因緣;如窺油、水、明鏡、空谷、歌聲、日光與特殊時處現前等,是為外界能壞諸根之因緣。
若有此緣,即使無内身壞根諸緣,亦見影像、谷響、陽焰水等,幻師所誦咒所配藥當知亦爾。
即此咒藥,及邪教,似因等,亦能壞意根。
夢等建立下當廣說。
以是諸根若無上說障緣,則六根所取義,皆是世間所通逵,觀待世間說名真實,非觀待聖者。
其影像等有患諸根所見之境,即觀待世間亦是颠倒。
今以譬喻顯所說義。
頌曰: 無知睡擾諸外道如彼所計自性等及計幻事陽焰等此于世間亦非有 此諸外道自命為悟入真實者,彼于牧童婦女共知之諸法生滅等,尚不能無倒正解,而欲超出世間。
如攀樹者已放前校未握後枝,堕墜惡見深澗之中,永離二谛必不得果。
故彼所計三德等性,于世間世俗亦皆非有。
故此又曰: 如有翳眼所緣事不能害于無翳識如是諸離淨智識非能害于無垢慧 前破他生,非唯住世間見而破,亦許是聖者所見也。
若破生時約聖見為簡别,彼境無有世間違害。
如眩翳人見有毛輪等性,于無翳識不以為害。
如是乏無漏智之異生識,于無漏見亦無違害,故彼敵者實為智者之所竊笑。
如是由勝義世俗二谛差别,已說諸法有二體性。
今當别說世間世俗谛,頌曰: 癡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現為谛能仁說名世俗谛所有假法唯世俗 由具無明愚癡,令諸衆生不見諸法實性,于諸法無自性增益為有。
以障蔽見實性為體,名為世俗。
由此世俗,令諸法現為實有,無自性者現有自性,以于世間颠倒世俗之前,為谛實故,名世間世俗谛,此即緣起假法也。
如影像、谷響等少分緣起法,雖具無明者亦見其虛妄。
如青等色法及心受等少法,則現為實有。
諸法實性,則具無明者畢竟不見。
故此實性與世俗中見為虛妄者,非世俗谛。
此色心等由有支所攝染污無明增上之力,安立世俗谛。
若已斷染污無明,已見諸行如影像等,聲聞、獨覺、菩薩之前,唯是假法全無谛實,以無實執故。
故此唯诳愚夫,于餘聖者則如幻事是緣起性見唯世俗。
此于無相行聖者不現,于有相行聖者乃現,以彼猶有所知障相無明現行故。
諸佛世尊心心所法畢竟不行于一切法,現等覺故,以是世尊說世俗谛及唯世俗。
其中異生所見勝義,即有相行聖者所見唯世俗法,其自性空即聖者之勝義。
諸佛之勝義乃真自性,由此無欺诳故是勝義谛,此唯諸佛各别内證。
世俗谛法有欺诳故非勝義谛如是已說世俗谛,今當說勝義谛。
然勝義谛非言說境故,非分别境故,不能直接顯示,當以聞者自能領解之譬喻明被體性。
頌曰: 如眩翳力所遍計見毛
有作是說:若種與芽非同時有,無他性故,他生非理,若同時有即有他性故有他生。
如眼識與俱有受等,如眼色等與受等俱有,唯是同時乃生眼識。
如是眼等與心,亦唯同時者,乃是受等之緣。
此定非有。
頌曰: 眼識若離同時因眼等想等而是他已有重生有何用若謂無彼過已說 若許眼等想等諸同時法,是現在眼識之緣者、此已有眼識待彼眼等雖成他性,然已有者重生全無少用,故生非有。
若欲避無所生之過,不許彼已有者,則眼識非有故,眼識非他,此過已說。
以是計他生者,縱使有他則生非有,以無生故,二者俱無。
縱使有生,則他非有以無他故二者亦無。
故一切種無有他義,他義空故唯留他名,是故此執不應道理。
今明因果中無觀待因義。
頌曰: 生他所生能生因為生有無二俱非有何用生無何益二俱俱非均無用 且能生因,生已有之所生者,決定非有。
前雲:[生已複生亦非理]。
等已出過故,諸緣于被全無少用。
若謂所生非有者,彼諸能生亦複何益?彼如兔角畢竟無故。
四百論雲:[若許已有果,及計尚無果,柱等莊飾屋,此義應非有]。
中論雲:[若果定有性,因為何所生,若果定無性,因為何所生。
因不生果者,則無有因相,若無有因相,誰能有是果]。
若二俱者,因有何用,俱犯上說二過故二俱法即是二相,二相所有者二俱即有。
由有無性于同時一法上亦定非有,故彼性之法非有,被非有故,諸能生緣于彼何用。
中論雲:[有無二事共上何是涅槃,是二不同處,如明暗不慎]。
又雲:[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業,有無相違故,一處則無二]。
若謂俱離二邊,其果非有非無,彼俱離二邊之果,緣有何用?以俱離有無二性之果定非有故。
亦有亦無既非有,則雲非有非無而遮有無,亦無少許别法。
若有無俱非有,則亦無非有非無也。
中論雲:[分别非有無,如是名涅槃,若有無成者,非有非無成]。
外曰:前為成立他生所說諸理,如幹薪上注以酥油,被汝之慧火焚燒殆盡,能使汝慧火熾然之理薪,前已足矣。
然他生是世間已成之義,不須再用正理成立,世間現見最有力故。
頌曰: 世住自見許為量此中何用說道理他從他生亦世知故有他生何用理 一切世人唯住自見,既是唯見他生,此最有力,其要安立正理者,唯是不現見法,非現見法,以是雖無正理,已成諸法唯是他生。
此乃未能無倒了達論義,複因無始以來法執習氣成熟,驟聞舍離法執,如離親友深生不忍,遂謂世間違害。
若不廣說世間道理,不能除被世間違害之難。
為明世間違害境之差别,先說二谛建立,頌曰: 由于諸法見真妄故得諸法二種體說見真境即真谛所見虛妄名俗谛 諸佛世尊無倒證知二谛體性、宣說行、思與芽等内外諸法之體性有二:謂世俗與勝義。
勝義謂現見真勝義智所得之體性,此是一體,然非自性有。
世俗謂諸異生為無明翳障蔽慧眼,由彼妄見之力所得體性,然非如異生所見自性,即實有彼自性。
故一切法有此二種體性可得;此二體性,其見真智之境,即是真勝義谛,此體性下當廣說;見妄識之境,即世俗谛。
如是已建立二谛。
今明見虛妄中,複有見正倒二類,故被所取境與能取識皆有二類。
頌曰: 妄見亦許有二種謂明利根有患根有患諸根所生識待善根識許為倒明利根,謂無眩翳未害黃眼等症,及如是無倒而取外境;有患根,謂與上相違。
有患諸根之識,觀待無患善根諸識,許為颠倒識。
如此諸識颠不颠倒分為二類,其境亦爾。
頌曰: 無患六根所取義即是世間之所知唯由世間立為實餘即世間立為倒 如眩翳黃眼等症,食商陸藥等,是為内身能壞諸根之因緣;如窺油、水、明鏡、空谷、歌聲、日光與特殊時處現前等,是為外界能壞諸根之因緣。
若有此緣,即使無内身壞根諸緣,亦見影像、谷響、陽焰水等,幻師所誦咒所配藥當知亦爾。
即此咒藥,及邪教,似因等,亦能壞意根。
夢等建立下當廣說。
以是諸根若無上說障緣,則六根所取義,皆是世間所通逵,觀待世間說名真實,非觀待聖者。
其影像等有患諸根所見之境,即觀待世間亦是颠倒。
今以譬喻顯所說義。
頌曰: 無知睡擾諸外道如彼所計自性等及計幻事陽焰等此于世間亦非有 此諸外道自命為悟入真實者,彼于牧童婦女共知之諸法生滅等,尚不能無倒正解,而欲超出世間。
如攀樹者已放前校未握後枝,堕墜惡見深澗之中,永離二谛必不得果。
故彼所計三德等性,于世間世俗亦皆非有。
故此又曰: 如有翳眼所緣事不能害于無翳識如是諸離淨智識非能害于無垢慧 前破他生,非唯住世間見而破,亦許是聖者所見也。
若破生時約聖見為簡别,彼境無有世間違害。
如眩翳人見有毛輪等性,于無翳識不以為害。
如是乏無漏智之異生識,于無漏見亦無違害,故彼敵者實為智者之所竊笑。
如是由勝義世俗二谛差别,已說諸法有二體性。
今當别說世間世俗谛,頌曰: 癡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現為谛能仁說名世俗谛所有假法唯世俗 由具無明愚癡,令諸衆生不見諸法實性,于諸法無自性增益為有。
以障蔽見實性為體,名為世俗。
由此世俗,令諸法現為實有,無自性者現有自性,以于世間颠倒世俗之前,為谛實故,名世間世俗谛,此即緣起假法也。
如影像、谷響等少分緣起法,雖具無明者亦見其虛妄。
如青等色法及心受等少法,則現為實有。
諸法實性,則具無明者畢竟不見。
故此實性與世俗中見為虛妄者,非世俗谛。
此色心等由有支所攝染污無明增上之力,安立世俗谛。
若已斷染污無明,已見諸行如影像等,聲聞、獨覺、菩薩之前,唯是假法全無谛實,以無實執故。
故此唯诳愚夫,于餘聖者則如幻事是緣起性見唯世俗。
此于無相行聖者不現,于有相行聖者乃現,以彼猶有所知障相無明現行故。
諸佛世尊心心所法畢竟不行于一切法,現等覺故,以是世尊說世俗谛及唯世俗。
其中異生所見勝義,即有相行聖者所見唯世俗法,其自性空即聖者之勝義。
諸佛之勝義乃真自性,由此無欺诳故是勝義谛,此唯諸佛各别内證。
世俗谛法有欺诳故非勝義谛如是已說世俗谛,今當說勝義谛。
然勝義谛非言說境故,非分别境故,不能直接顯示,當以聞者自能領解之譬喻明被體性。
頌曰: 如眩翳力所遍計見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