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 獅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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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言:『應把持枭之二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二支。

    」 「大王!譬如枭與烏鴉争,及夜到烏群之處即多數烏亦殺害。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與無智争,獨靜坐而碎破無智,由根截斷。

    大王!此應把持枭之第一支。

    大[P.515]王!又次如枭善靜思。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樂宴默,喜宴默。

    大王!此應把持枭之第二支。

    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最勝相應部如是說:『諸比丘!此處比丘樂宴默,喜宴默者如實知此是苦,如實知此是苦之集,如實知此是苦之滅,如實知此是至苦滅之道。

    』」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鶴之一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一支。

    」 「大王!譬如鶴以鳴告知他人之安全或危險耶!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向他人說法,示怖畏堕處,示安穩涅盤。

    大王!此應把持鶴之一支。

    大王!依長老賓頭羅婆羅堕闍如是說: 於地獄怖畏戰栗   於涅盤宏大之樂 此等之兩利   瑜伽者當示」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蝙蝠之二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二支。

    」 「大王!譬如蝙蝠入於家,到處飛翔,出行而不停滞其處。

    大王!瑜伽者、瑜伽[P.516]行者行乞入於聚落,次第遊行,得施應速去。

    不停滞其處。

    大王!此應把持蝙蝠之第一支。

    大王!又次如蝙蝠住他家之時,不影響損失其家。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到諸家頻乞,頻表示,頻無罪過之舉動,頻語,對〔他人之〕樂苦無關心,對彼等不生起追悔。

    令彼等不排止本業,悉望興隆。

    大王!此應把持蝙蝠之第二支。

    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最勝長部三十二相經如是說: 於信於戒非   於聞於慧者 於施於正法   於衆多之善 於财於谷物   於田於用地 於子於妻子   於四足之獸 於親戚於友   於緣於健康 容色與幸福   兩者其願望 他人不損減   望〔他〕利成就」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蛭之一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一支。

    」 「大王!譬如蛭即何處亦其附着之處,強附着而吸血。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P.517]即於任何之所緣,為心之止着,其所緣由形狀,由位置,由方角,由場所,由限界,由特相,由因相,強令确立,依其所緣而飲解脫之美味。

    大王!此應把持蛭之一支。

    大王!依長老阿那律如是說: 依清淨心   确立所緣 而依其心   飲解脫味」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蛇之三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三支。

    」 「大王!譬如蛇依胸而行。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應依慧而行。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依慧而行時,心行正理,避免邪相,修習正相。

    大王!此應把持蛇之第一支。

    大王!又次如蛇行時,避藥草而行。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避惡行而行。

    大王!此應把持蛇之第二支。

    大王!又次如蛇見人人耶!竊思苦痛憂愁,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思惟邪尋而生不樂、愁、置之:『我今日放逸而過,我今日不能再得。

    』[P.518]大王!此應把持蛇之第三支。

    大王!又於巴畢提耶本生譚,對二緊那羅如是說: 非心互同情   我等夜别居 其一夜不滿   我愁夜不歸」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大蛇之一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一支。

    」 「大王!譬如大蛇身大數日空腹饑餓,即不得充腹之食,不充腹亦維持其身之生。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随行乞,受他人之食,期待他人之施,不自取故難得充腹之食,然知義之善男子,食四、五塊之食而剩下,可以水充滿,大王!此應把持大蛇之一支。

    大王!依長老舍利弗法将如是說: 食濕或乾時   勿令甚飽食 比丘不充胃   節食正念遊 不食四五塊   專精之比丘   滿足安樂住」 [P.519]攝頌曰: 獅子與鴛鴦   培納喜迦鸠 貓頭鷹與鶴   蝙蝠以及蛭 蛇以至大蛇   依此而稱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