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 獅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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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獅子之七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七支。
」 「大王!譬如獅子是純、無垢、清淨、淨白。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是純、無垢、清淨、淨白之心,離惡作。
大王!此應把持獅子之第一支。
大王!又次如獅子四足而奮迅。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四神足而步行。
大王!此應把持獅子之第二[P.511]支。
大王!又次如獅子有秀麗、優美之毛。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有秀麗、優美之戒毛。
大王!此應把持獅子之第三支。
大王!又次如獅子即有奪命之危,何者亦不屈服。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雖衣服、飲食、牀座、病緣藥資被奪,任何者亦不屈服。
大王!此應把持獅子之第四支。
大王!又次如獅子次第食者,即任何之場所,〔食物之〕所落,食唯所欲,不探求美肉。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次第乞食者,不可探求諸家,不舍棄舊家而近諸家,不探求食物,即任何之場所,受一塊之食於其處,唯維持其身而食,不探求美食。
大王!此應把持獅子之第五支。
大王!又次如獅子不食所貯藏之物,食自己之餌,後不再近之。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不食所貯藏之物。
大王!此應把持獅子之第六支。
大王!又次如獅子即不得食亦不戰栗,得食亦不貪,不耽着而食。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即不得食亦不畏懼,得食亦不執着,不貪,不耽着,見患、知出離而食。
大王!此應把持獅子之第七支。
[P.512]大王!又天中天之世尊於最勝相應部,稱贊大迦葉如是說:『諸比丘!此迦葉輕少之食而滿足,又贊歎輕少之食而滿足,又食不作不當、不正、又即不得食亦不畏懼,又即得食亦不執着,不貪,不耽着,見患、知出離而食。
』」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鴛鴦之三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三支。
」 「大王!譬如鴛鴦至命終亦不舍其妻。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至命終亦不舍如理作意。
大王!此應把持鴛鴦之第一支。
大王!又次如鴛鴦以勢維那草與婆那迦草為餌,以此滿足,依其滿足而不衰退健康、容色。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随心所得而滿足。
大王!即随心所得而滿足,瑜伽者、瑜伽行者於戒而不衰退,於定而不衰退,於慧而不衰退,於解脫而不衰退,於解脫智見而不衰退,於一切善法而不衰退。
大王!此應把持鴛鴦之第二支。
大王!又次如鴛鴦不害生類。
大王!瑜伽者、[P.513]瑜伽行者舍杖,舍刀,有恥而具足悲,哀憐一切生類、有類。
大王!此應把持鴛鴦之第三支。
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鴛鴦本生譚如是說: 不自殺不令他殺 不自勝不令他勝 諸有類無害之故 任何人亦不怨彼」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培那喜迦鳥之二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二支。
」 「大王!譬如培那喜迦鳥由於己夫之嫉妬而不育雛鳥。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於己之意,所生煩惱時,嫉妬,依〔四〕念處以〔煩惱〕入正律儀之隙間,於意門修習身至念。
大王!此應把持培那喜迦鳥之第一支。
大王!又次如培那喜迦鳥晝遊行林中,夜守自己,入自己之群。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為解脫其結,唯一人受用遠離。
於其處不得其樂,守危難之怖畏,至僧伽,守僧伽而住。
大王!此應把持培那喜迦鳥之第二支。
大王!依娑婆主梵天,於世尊之前如是說: [P.514]受用高原之住處 為結解脫而不行 若於其處不得樂 具念而以守護己 而住於僧伽中」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家鸠之一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一支。
」 「大王!譬如家鸠住他家之時,不凝視其家之器物,無關心而住於〔鳥〕想。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行於他家耶!於其家不凝視女、男之卧台、椅子、衣服、莊飾、财寶、享樂物及種種之食物而無關心,現前沙門想。
大王!此應把持家鸠之第一支。
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小那羅陀本生譚如是說: 入於他家者 於飲料食物 量食适量飲 勿入意其色」 「尊者那先
』何等是應把持其七支。
」 「大王!譬如獅子是純、無垢、清淨、淨白。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是純、無垢、清淨、淨白之心,離惡作。
大王!此應把持獅子之第一支。
大王!又次如獅子四足而奮迅。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四神足而步行。
大王!此應把持獅子之第二[P.511]支。
大王!又次如獅子有秀麗、優美之毛。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有秀麗、優美之戒毛。
大王!此應把持獅子之第三支。
大王!又次如獅子即有奪命之危,何者亦不屈服。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雖衣服、飲食、牀座、病緣藥資被奪,任何者亦不屈服。
大王!此應把持獅子之第四支。
大王!又次如獅子次第食者,即任何之場所,〔食物之〕所落,食唯所欲,不探求美肉。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次第乞食者,不可探求諸家,不舍棄舊家而近諸家,不探求食物,即任何之場所,受一塊之食於其處,唯維持其身而食,不探求美食。
大王!此應把持獅子之第五支。
大王!又次如獅子不食所貯藏之物,食自己之餌,後不再近之。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不食所貯藏之物。
大王!此應把持獅子之第六支。
大王!又次如獅子即不得食亦不戰栗,得食亦不貪,不耽着而食。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即不得食亦不畏懼,得食亦不執着,不貪,不耽着,見患、知出離而食。
大王!此應把持獅子之第七支。
[P.512]大王!又天中天之世尊於最勝相應部,稱贊大迦葉如是說:『諸比丘!此迦葉輕少之食而滿足,又贊歎輕少之食而滿足,又食不作不當、不正、又即不得食亦不畏懼,又即得食亦不執着,不貪,不耽着,見患、知出離而食。
』」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鴛鴦之三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三支。
」 「大王!譬如鴛鴦至命終亦不舍其妻。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至命終亦不舍如理作意。
大王!此應把持鴛鴦之第一支。
大王!又次如鴛鴦以勢維那草與婆那迦草為餌,以此滿足,依其滿足而不衰退健康、容色。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随心所得而滿足。
大王!即随心所得而滿足,瑜伽者、瑜伽行者於戒而不衰退,於定而不衰退,於慧而不衰退,於解脫而不衰退,於解脫智見而不衰退,於一切善法而不衰退。
大王!此應把持鴛鴦之第二支。
大王!又次如鴛鴦不害生類。
大王!瑜伽者、[P.513]瑜伽行者舍杖,舍刀,有恥而具足悲,哀憐一切生類、有類。
大王!此應把持鴛鴦之第三支。
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鴛鴦本生譚如是說: 不自殺不令他殺 不自勝不令他勝 諸有類無害之故 任何人亦不怨彼」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培那喜迦鳥之二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二支。
」 「大王!譬如培那喜迦鳥由於己夫之嫉妬而不育雛鳥。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於己之意,所生煩惱時,嫉妬,依〔四〕念處以〔煩惱〕入正律儀之隙間,於意門修習身至念。
大王!此應把持培那喜迦鳥之第一支。
大王!又次如培那喜迦鳥晝遊行林中,夜守自己,入自己之群。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為解脫其結,唯一人受用遠離。
於其處不得其樂,守危難之怖畏,至僧伽,守僧伽而住。
大王!此應把持培那喜迦鳥之第二支。
大王!依娑婆主梵天,於世尊之前如是說: [P.514]受用高原之住處 為結解脫而不行 若於其處不得樂 具念而以守護己 而住於僧伽中」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家鸠之一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一支。
」 「大王!譬如家鸠住他家之時,不凝視其家之器物,無關心而住於〔鳥〕想。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行於他家耶!於其家不凝視女、男之卧台、椅子、衣服、莊飾、财寶、享樂物及種種之食物而無關心,現前沙門想。
大王!此應把持家鸠之第一支。
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小那羅陀本生譚如是說: 入於他家者 於飲料食物 量食适量飲 勿入意其色」 「尊者那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