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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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

     其一,有說系法融大德所造,或說梵體大德将法融所造之本加以注釋,但是,在均如着「十句章圓通記」之時,其着述已散佚不傳。

     其二,均如在其書中,曾有下列的記述,即有世達寺沙門神琳所述者,當「十句章圓通記」着述時,曾取得其内容而參考之。

    神琳為義湘之門弟。

    「十句章圓通記」之着述年代雖不明,但有高麗高宗朝之僧天其(一二一四~一二五九年,曾任興教寺教學僧統,活躍一時),駐錫於雞龍山岬寺時,從古藏中搜得,由此可知,當時均如的着述曾廣泛地受到愛讀。

    「十地經論疏」五卷,在智俨的着述目錄中并無記錄,且五卷疏首頁中記載之「十句」,亦僅新羅系的華嚴學者在流傳,關於此點,有其意義存在,在智俨的着述目錄中更不憚煩地增補了「十地經疏」,可說對均如的「十句章圓通記」有着特别的喜愛。

    這在對於「十地經疏」系統的研究呈現出空無狀态的我國(韓國)學術界,給予不少的裨益。

    天其的刊記雖然簡單,但卻傳達了此間之訊息。

     注解法藏(六四三~七一二)的着述的注釋書有「釋華嚴教分記」,此即均如對「華嚴教分記」(大正藏四五、縮陽二、卍三四-一所收。

    其别名有「華嚴一乘教分記」、「華嚴經中一乘五教分齊」、「一乘教分記」、「華嚴五教章」、「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五教義分齊」等,略稱「五教章」。

    )的注釋書。

     另有法藏的着述「華嚴旨歸章」可說為法藏的華嚴經綱要書(大正藏四五、縮陽二、卍三四-一〇所收),此外有對於此書的注釋,以及「華嚴經明法品内三寶章」(别名「華嚴雜章門」——大正藏四五、卍續一-四-五)的注釋等。

     如上所述,「華嚴五教章」的注釋書,有均如之「釋華嚴教分記圓通鈔」,略稱為「圓通鈔」。

    關於「五教章」的注釋家在中國或日本亦很多,但卻無出於均如注釋之詳細與整理者。

    此書收藏於海印寺補闆治函。

    從其第六卷末「江華京辛亥十一月書」之記錄來看,約為高麗元宗十二年(一二七一),則知其為同時期之闆刻。

    其分量為:第一卷三十五張、第二卷二十七張、第三卷四十張、第四卷三十六張、第五卷三十一張、第六卷二十二張、第七卷二十五張、第八卷三十三張、第九卷二十九張、第十卷十八張,另有「大華嚴首座圓通兩重大師均如傳」十張收於第十卷卷末。

    依其第一卷末之刊記,得知均如最初之着述乃系「吏讀」(以朝鮮語讀漢文),完全翻釋為漢文者,則為後來之事。

     現德五年(現為顯,五年為六年之誤刻,即西元九五九年)己末八月,相傳在摩詞岬薮有「五教章」之開講,當時之講者為均如,重副師為法膺法師,記錄為開泰寺理原法師。

    因此,從開泰寺之古藏中所整理出來的着述書,即收於開泰寺者。

     現德七年(九六〇)庚申之夏,均如又開講「所诠章記」,惠藏法師任記錄,并負責整理,收藏於開泰寺。

    此時,以法水寺藏本中卷為底本而整理者,即五冠山摩詞岬寺沙門均如所說者。

    在第四卷末中有副師心融法師的記錄,可見當時或許曾參照流行於伽耶山法水寺之本。

     是後,峻豐三年(九六二)均如大師於法王寺開講「義理章」,記錄者惠藏法師,雍熙四年(九八七)丁亥四月完成,收藏於開泰寺教藏。

     又據他書記載,峻豐三年(九六二)夏,於京都法王寺講「下卷」,副師心融法師、重副師僧标法師,記錄僧逽法師,此時所整理之本,至重熙十一年(一〇四二)始完成,收於光教寺教藏。

     當時任記錄者有惠藏法師與僧逽法師,記錄上或有差異,或有漏字,同時,均如大師講說之場所,或於摩詞岬薮,或於法王寺,因此,從伽倻山法水寺本可知此書編輯之當時,頗費苦心,刊記中亦有所表明。

     大凡均如講說「五教章」之時間,約為高麗光宗九年至十三年(九五八~九六二)之間。

    此時期可謂為高麗佛教的全盛時期。

    光宗十一年(九六〇)值中國内亂,佛經等被燒失,因此,派遣使臣至高麗,尋求天台教典。

    當時,有谛觀法師者齎天台教論疏諸文獻至中國弘法,在曆史上頗具盛名,華嚴宗法印法師被奉為王師則為光宗十四年(九六三)之事,十九年(九六八)奉惠居為國師、坦文為王師,王并廣設齋會,且防僞出家,又設放生所,禁屠殺,因此佛教異常興盛。

     「釋華嚴旨歸章圓通鈔」二卷收藏於海印寺補闆冥函。

    據其刊記雲,該書即完成於雍熙四年丁亥三月三十日、收於開泰寺教藏之本,於江華京十七年戊申(一二四八)在東泉寺招待諸德、舉行安居時,依吏讀文而譯成漢文者。

    雍熙四年,約高麗成宗六年(九八七),即均如入寂後十四年。

    入藏於海印寺之私刊藏經所記之年代「辛亥五月日弟子等志」,即高麗顯宗二年(一〇一一)。

    該書形态與「高麗大藏經」同,分量為上卷四十八張、下卷四十四張,即法藏所着「華嚴旨歸章」(大正藏四五.一八七一)之注釋書。

     於此必須附帶一言者,即「華嚴旨歸章」一書,自古以來,有法業、佛陀三藏、靈佑、法藏等人之着述。

    日本東大寺圓超撰(九一四)之「華嚴宗章疏并因明錄」中,曾列舉其着者有靈佑、法業、法藏等。

    靈佑與法藏之本為一卷,法業之本則有「華嚴旨歸二卷東晉南林法業述」之記錄。

    高麗義天所撰(一〇九〇)之「新編諸宗教藏總錄」中,則稱「旨歸兩卷佛陀三藏述」。

    以上雖有各種異說,但現存書卻僅有法藏之着述,因此應不緻於形成問題。

    但,關於佛陀三藏,卻有佛陀跋陀羅、佛陀扇多、浮陀跋摩佛陀禅師等異說,因此亦不能輕言不成問題,況且對於思想史上的究明,尚有其要因,因此,關於「華嚴旨歸」容待以後有機會再整理。

    在新羅青丘沙門見登之集的「華嚴一乘成佛妙義」(大正藏四五.七八五頁下)中,曾多次言及佛陀三藏之所說;又「法界圖叢髓錄」上之二(大正藏四五、七三八頁下)亦有佛陀三藏之引文。

    由此可知,華嚴思想與佛陀三藏間之關系。

     「華嚴經三寶章圓通記」二卷亦收藏於海印寺補闆冥函。

    雖無刊記,但從其體裁來看,約與「十句章圓通記」等同一時期刻闆。

    其分量為上卷三十九張、下卷三十八張,形态則與「高麗大藏經」同。

    至於内容,則為法藏「華嚴經明法品内三寶章」(大正藏四五.一八七四)二卷之注釋。

    於此必需附言者,乃華嚴宗最早明示三寶之意義者為智俨,而後繼承其意旨,訂定教學之基礎者,則為法藏。

    法藏的三寶觀,可說系華嚴宗三寶論之代表,以大衆化為信仰之範疇,以三歸為建立宗旨的目标。

    均如以智俨和新羅系的論疏等為中心加以考察法藏的理論。

    在刊記之末了曾記載有:天其出生於義湘大師入寂後數百年,歸依義湘門下。

    又「華嚴經三寶章圓通記」古記中記載:新羅方言削除後,為了後輩之關系而編輯二卷書。

     「華嚴一乘法界圖圓通記」二卷為均如現存之書中未入藏於海印寺補闆者,僅有筆寫本。

    在六二、二五動亂前,其原本尚在流傳,今則行方不明。

    全書以影印本出版,待原本發掘後,少數難解之處遂得以整備完全。

     「華嚴一乘法界圖圓通記」為均如新着,乃新羅義湘(六二五~七〇二)着「華嚴一乘法界圖」之注釋本。

    關於「法界圖」有論文多種。

    第一即均如之「圓通記」。

    依完成於高麗忠烈王十三年丁亥(一二八七)五月用晦之跋文稱,高麗光宗戊午(九五八)七月,均如大師在摩詞岬白雲房講「法界圖」時,原本以筆寫本流傳,後因恐散佚,因此再雕刻成闆。

    有高麗體元編之「法界圖記叢髓錄」四卷(大正藏四五.一八八七)以及李朝清寒比蒭雪岑(一四三五~一四九三、梅月堂金時習)之「大華嚴法界圖注并錄」一卷,相傳為李朝明宗十七年(一五六二)七月時,有玄敏者雕刻成闆,但其闆本卻不傳,僅流傳有筆寫本。

     於此,有一必須指摘之處,即法性偈三十句中第二十四句「叵息妄想必不得」所具之重要性。

    法性偈者,乃由於法性之立場歌頌海印三昧之境地,若從真妄二元之立場來解釋則似不恰當。

    因此,日本的大正藏經(大正藏四十五.七一一頁上)與續藏經(一-二-八-五、二九四頁上)之「妄」應為「忘」之誤植,而有訂正的必要。

    均如解釋此問題時,說:「本際者,即法性偈。

    」又說:「叵息妄想,古來有二種解釋法。

    」「即第一:莫息妄想,若息妄想,必不得還本際。

    」在智俨的「搜玄記」一上(大正藏三五.一三頁下)解釋為:「妄想弗剪而霄翔累表,靈監弗瑩而圓明等覺。

    」「第二:不息妄想必不得,今釋為行者之對治修證,而從後者。

    」由此,可以察知均如自證的世界與學問的世界。

    總之,於研究義湘之思想上,為一不能或缺之重要資料,其分量為寫本上卷四十六張、下卷四十六張,如刊記所述。

     以上,簡略的介紹了均如現存書之全部。

    於此,對於均如的着述不能說它完全不重要,其中所引用的章疏、人名等,有不少需充分花費時間加以檢讨之問題。

    但,此次之刊行「均如大師華嚴學全書」,乃因於均如之現存書并非易於得手之故。

    至於其引用章疏之出典等,在學界之立場,因研究者之懇請,首先於韓國出版後,再轉達至日本。

     最後,在均如的着述中,所引用的章疏名,有各種之别稱,在初學者的理解上恐有困難,因此,僅将常引用之章疏與特殊之事例附記於後: 法藏之「探玄記」二十卷(大正藏三十五、卍續一-四~一-五)所引用者,有如下之别稱: 「料簡」、「大料簡」、「發心品疏」、「第二會中」、「依本開末」、「末會歸本」、「本末無礙」、「古經疏雲」、「昇天品疏」、「舍那品疏」、「壽命品疏」、「約同教弁」、「随文疏」、「六地疏」、「義分齊」、「明難品疏」、「疏四卷」、「十住品疏」、「十行品疏」、「疏雲」、「回向品疏」、「正為雲」、「俱存無礙中」、「章主疏雲」、「賢首品疏」、「入法界品疏」、「初地疏雲」、「轉為文雲」、「光明覺品疏」、「章主第十觀」、「章王因緣觀」、「名号品疏」、「藏公十地疏」、「藏釋」、「抄四」、「興教意中」、「會末歸本」等。

     「五教章」(大正藏四五、縮陽二、卍三四-一〇所收)所引用者,有如下之别稱: 「所诠章」、「十玄章」、「問答中」、「心識章」、「斷惑雲」、「上卷疏」、「二地疏」、「十人寄門」、「六義章」、「五重四句」、「文雲」、「第十根」、「一乘十玄門」、「該攝文」、「種性章」、「結雲」、「同體即門」等。

     「孔目章」四卷(大正藏四五.五三六頁下八九頁中所收),曾引用下列諸章目: 「十種淨土章」、「融會章」、「普法章」、「一乘三乘教章」、「三昧章」、「唯識章」、「十地章」、「無生忍章」等。

     「搜玄記」(大正藏三五.一三頁中~一〇六頁所收)之别稱,有: 「略疏」、「俨公不思議品疏雲」、「俨公第九觀」、「古辭」、「俨師疏」、「俨師六地品疏」、「本疏」、「俨公」、「二十二位」、「釋義門雲」、「俨師明難品」、「十住雲」、「十行雲」、「後三觀」、「第八觀雲」、「第九觀雲」等。

     此外,「華嚴經演義抄」稱為「抄雲」、「世觀攝論釋」稱為「資糧章」、「十地經論」稱為「地論曰」或「論曰」、「瑜伽論」稱為「論第五」。

    又常有使用簡體字等,若不從文脈詳加參考,不易理解者亦複不少。

    因此,遂将均如着述之全部,從吏讀文譯為漢文,至於吏讀文之助詞等全部使用者,亦不在少數。

     四、從均如所作之「鄉歌」到「華嚴經」的複元 均如曾作鄉歌十一首,即「普賢十種願王歌」,在新羅系華嚴傳道史上,可與義湘之「法性偈」嫓美,占有極重要之地位。

    在均如以前之新羅鄉歌十四首,雖根據佛教的根本精神,但稍嫌散漫,其思想的具體性亦欠明了;至均如之「普賢十種願王歌」成立時,方有具體化的思想産生。

    於此,值得注意者,即不了解華嚴學上的普賢行願思想的一般國文學者亦皆學習「十大願王歌」,并稱念普賢菩薩的名号,這是一個事實。

     與鄉歌有關系之部分,在「六十華嚴」、「八十華嚴」的入法界品中并不包含。

    其部分,如結論所雲,僅添加於「四十華嚴」之末尾,不論「六十華嚴」或「八十華嚴」,其内容皆無特别之差異。

    但在止觀方面,即從實踐的立場來看,「四十華嚴」的行願品對於我們頗有親近感。

    但在看起來幾乎相似的反面,若說前者是屬於思想的,而後者則是屬於實踐的。

    在「華嚴經」的入法界品成立以後,依實踐方面的要求,行願的思想即具體化,這種精神,包含在均如的鄉歌中,具有很深的意義。

     換言之,均如之信行深邃的行願世界之歌,在高麗當時,因其具有極素樸的鄉歌形式,在一般信者與庶民階層,對於難以理解的行願思想畢竟不易入門,此時,在興起一股希望,萌生出向道之信心,多數的求道者唱着易於理解的普賢菩薩的行願歌,即禮敬諸佛、稱贊如來、廣修供養、忏悔業障、随喜功德、請轉法輪、請佛住世、常随佛學、恒順衆生以及普皆回向,最後為總結無盡願之無量妙法,無論何種根機皆能理解,并非為特殊階層(含均如)而設的華嚴研究,均如的真意在於既為法界有情,亦為活生生的真理,即實踐無盡的行願。

     然而,關於此鄉歌,在高麗時代如何歌唱?現就「均如傳」考察其情況。

    由此鄉歌之深入於一般庶民層中,得知當時佛教被奉為國教而盛行的理由,乃因容易記憶,且易於理解之故。

    舉一例證說明,即治病之咒文,如下: 「右歌播在人口,往往書諸牆壁。

    沙平郡那必及幹(新羅官名)緜痼三年,不能醫療,師往見之,憫其苦,口授此願王歌,勸令常讀,他日有空聲唱言,汝賴大聖歌力,痛必差矣,自爾立効。

    」 由上述之鄉歌,可知若常讀誦,則能退治病患。

    更能得知均如制作鄉歌的動機,使用一般庶民階級易於理解之語句,并且常令讀誦,由淺入深,由近至遠,令下根衆生亦能體解普賢行願的思想,可說系一下化衆生的方便法門。

    然而,鄉歌在於均如,與其說是本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