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慧三十唯識釋略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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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雲貪瞋癡。
此中貪者.於諸有及受用果貪着樂欲.一切苦生為業。
瞋者.於諸有情損惱.不安樂住及惡行所依為業。
癡者.於諸苦樂正因果一切無知.雜染生起所依為業。
慢者.一切依薩迦耶見而起.心傲為性.不敬及苦生所依為業。
見者.上雖已釋.但此屬煩惱見唯彼五種煩惱為自性者.謂薩迦耶見等.世間正見等非此所攝。
釋六煩惱已訖。
(藏譯論文於此分卷.上第一卷訖.下題後第二卷。
但梵本不分。
)次後釋諸随煩惱.故雲。
複次忿及恨. 覆.惱.及與嫉. 悭及與謟俱.(第十二頌) 诳.憍.及與害. 無慚.媿.惛.掉. 不信及懈怠. 放逸及忘念.(第十三頌) 散亂.不正知。
悔眠亦如是. 又尋及與伺. 随惑.二各二。
(第十四頌) 此中忿者。
依於現前損惱心怒.割截等所依為業。
(恨等體業文繁.不具出。
)於惡作境心不喜樂.是心所位說名為悔.損害心所依為業。
眠者.不自在轉心畧.轉謂轉於所緣.此是癡分.損害所作所依為業。
尋者.遍尋求意言.是慧及思差别。
遍尋求者.謂起分别「此是何等。
」意言者.是意之言.與言相似.即境義言。
伺亦是慧思差别性.各别分别意言.於前所習說為「是此」故.是以亦名心細。
尋伺二者皆以安住不安住所依為業。
雲二各二者.二種二各有二.即悔眠二與尋伺二.彼四法皆二類.染與非染。
此中若已作善.心悔未作不善.是染污悔。
反此非染。
(如是眠等皆分别說。
)此中染污悔眠尋伺為随煩惱非是其餘。
此中如彼色聲等六種能緣.與諸遍行等一切心所随應相應.如是亦與樂苦不.苦不樂三受相應.由樂意不樂意及俱非色聲等起故。
又與善不善無記相應。
或作是計.眼識等五同時遇所緣緣.但從藏識生起一識.非二非多.無彼無間緣故.一識不能為多緣故。
此亦不定.若遇一緣則唯起一.遇二及多亦得起多。
故雲。
諸五依本識. 随緣而生起. 識或俱或否. 如諸波依水。
(第十五頌) 諸五者.謂眼等諸識.又次後諸與意識俱者.藏識是諸五(識)種子所依.能生起彼.又生諸趣能執受故.名根本識。
雲随緣者.遇彼彼緣.即彼彼識得生。
起者.成就。
雲或俱或否者.謂同時或次第。
雲如諸波依水者.依於藏識生諸轉識.或俱或否。
如經雲.廣慧.譬如大河水流.若有一浪生緣現前則一浪起.若二若三若多生緣現前則多浪起.如是廣慧.即彼流轉藏識為依止故.若眼識等一生緣現前則一眼識起.乃至廣說。
(見解深密經) 今複當說.彼意識者必與眼等識俱起.或無彼時亦得生起。
故雲。
意識生起者. 是常.除無想. 及二種等至. 無心眠.及悶。
(第十六頌) 雲常者.一切時.意謂與眼等識或俱或否。
但除彼諸違緣無想等。
此中無想者.謂生彼無想諸有情中.心心所法一切皆滅。
二種等至者.無想等至及滅盡等至。
無想等至者.已離第三靜慮貪.猶起上貪.出離想作意為先.意識及彼相應諸心所皆滅.是為無想等至。
滅盡等至者.已離無所有貪.以安靜想出離作意為先.意識及染污意諸相應皆滅。
此亦如無想說依及位差别。
無心眠者.所依不适覆心故.乃至彼位意識不起.名為無心。
又無心悶者.卒然風痰等不平等為依.意識不起.為無心悶。
除彼等五位.應知意識一切時起。
於彼識變施設我法.此有三類.廣釋已訖。
彼起我法施設者既識變為性.是我與法離識變外.應皆無有。
今成此義.故雲。
即彼識變是 分别.所分别. 彼無故.由此 一切是唯識。
(第十七頌) 如次上釋三種識變.即是分别。
雲分别者.增益義相三界心心所法。
如(中邊論)說.虛妄分别者.三界心心法。
由彼藏識等三種分别自性及相應法有所分别.若器.若我.若色聲等.彼等體性是無.故說是識變分别.所緣是無故。
謂惟因緣或順或違而起.此外無有。
廣說乃至增益性故.應知識所緣是無。
複欲離增損兩邊故.說由此一切是唯識。
雲由此(第三轉聲)者.即是此故。
(第五轉聲)如彼轉變自性分别.彼所分别是無.此則無境故.一切是唯識。
一切.謂三界及無為。
唯聲.意在遣心外境。
雲是者.填頌之辭。
若一切唯識無别作者能作.雲何根本識無能作.諸分别得生。
是故說雲. 一切種子識. 如是如是變. 由展轉力故. 彼彼分别生。
(第十八頌.藏譯順釋.颠倒第二三句。
) 此中成就生一切法功能.是為一切種子。
識者.藏識。
以有識而非一切種故.說一切種子。
又為分别一切種而非識故.複雲識言。
如是如是變等者.從前藏識位而有變異.是為變。
如是如是.意說成就彼分别及後生起功能位。
言展轉力者.如彼眼等識為熏各自功能而轉.則為藏識功能差别之因.即彼藏識變時.又為眼識等因.是為由展轉力。
兩俱起故.不待外力.亦有彼彼多種分别得生。
此則已說現時藏識如何生起轉識.現在既滅.應說未來雲何相續。
故雲。
諸業習氣與 二取習氣俱. 前異熟既盡. 彼餘異熟生。
(第十九頌) 福非福及不動思是為業。
若由彼業.為成未來自體.於藏識中生起功能.是為業習氣。
二取者.所取取及能取取。
此中深着離識别有所取自類相續而住.是為所取取。
若複決定取着.由識了知.分别.是為能取取。
前能所取熏習起彼當來二取種子.是為二取習氣。
此中由業而有各别異趣自體.由二取習氣有自體生時諸俱有法。
如是非獨由業習氣能生異熟.故說二取習氣俱。
言前異熟既盡等者.前所集業異熟既已現行.由餘業力.又與二取習氣俱.所餘異熟即彼藏識又生.離藏識外無别異熟故。
說前異熟盡則遣常邊.餘異熟生則遣斷邊。
若此等是唯識者.經說有遍計依他圓成三種自性.雲何不與相違。
即於唯識性中安立三性.故亦不違。
此複如何。
故雲。
由彼彼分别. 分别彼彼事. 即彼是遍計 自性.彼無有。
(第二十頌) 顯示内外諸事差别無邊分别故.說由彼彼分别。
雲分别彼彼事者.即内外事。
在佛法中.此皆遍計自性。
說此因故.雲彼無有。
分别境界諸事.由無自體為無。
是以彼
此中貪者.於諸有及受用果貪着樂欲.一切苦生為業。
瞋者.於諸有情損惱.不安樂住及惡行所依為業。
癡者.於諸苦樂正因果一切無知.雜染生起所依為業。
慢者.一切依薩迦耶見而起.心傲為性.不敬及苦生所依為業。
見者.上雖已釋.但此屬煩惱見唯彼五種煩惱為自性者.謂薩迦耶見等.世間正見等非此所攝。
釋六煩惱已訖。
(藏譯論文於此分卷.上第一卷訖.下題後第二卷。
但梵本不分。
)次後釋諸随煩惱.故雲。
複次忿及恨. 覆.惱.及與嫉. 悭及與謟俱.(第十二頌) 诳.憍.及與害. 無慚.媿.惛.掉. 不信及懈怠. 放逸及忘念.(第十三頌) 散亂.不正知。
悔眠亦如是. 又尋及與伺. 随惑.二各二。
(第十四頌) 此中忿者。
依於現前損惱心怒.割截等所依為業。
(恨等體業文繁.不具出。
)於惡作境心不喜樂.是心所位說名為悔.損害心所依為業。
眠者.不自在轉心畧.轉謂轉於所緣.此是癡分.損害所作所依為業。
尋者.遍尋求意言.是慧及思差别。
遍尋求者.謂起分别「此是何等。
」意言者.是意之言.與言相似.即境義言。
伺亦是慧思差别性.各别分别意言.於前所習說為「是此」故.是以亦名心細。
尋伺二者皆以安住不安住所依為業。
雲二各二者.二種二各有二.即悔眠二與尋伺二.彼四法皆二類.染與非染。
此中若已作善.心悔未作不善.是染污悔。
反此非染。
(如是眠等皆分别說。
)此中染污悔眠尋伺為随煩惱非是其餘。
此中如彼色聲等六種能緣.與諸遍行等一切心所随應相應.如是亦與樂苦不.苦不樂三受相應.由樂意不樂意及俱非色聲等起故。
又與善不善無記相應。
或作是計.眼識等五同時遇所緣緣.但從藏識生起一識.非二非多.無彼無間緣故.一識不能為多緣故。
此亦不定.若遇一緣則唯起一.遇二及多亦得起多。
故雲。
諸五依本識. 随緣而生起. 識或俱或否. 如諸波依水。
(第十五頌) 諸五者.謂眼等諸識.又次後諸與意識俱者.藏識是諸五(識)種子所依.能生起彼.又生諸趣能執受故.名根本識。
雲随緣者.遇彼彼緣.即彼彼識得生。
起者.成就。
雲或俱或否者.謂同時或次第。
雲如諸波依水者.依於藏識生諸轉識.或俱或否。
如經雲.廣慧.譬如大河水流.若有一浪生緣現前則一浪起.若二若三若多生緣現前則多浪起.如是廣慧.即彼流轉藏識為依止故.若眼識等一生緣現前則一眼識起.乃至廣說。
(見解深密經) 今複當說.彼意識者必與眼等識俱起.或無彼時亦得生起。
故雲。
意識生起者. 是常.除無想. 及二種等至. 無心眠.及悶。
(第十六頌) 雲常者.一切時.意謂與眼等識或俱或否。
但除彼諸違緣無想等。
此中無想者.謂生彼無想諸有情中.心心所法一切皆滅。
二種等至者.無想等至及滅盡等至。
無想等至者.已離第三靜慮貪.猶起上貪.出離想作意為先.意識及彼相應諸心所皆滅.是為無想等至。
滅盡等至者.已離無所有貪.以安靜想出離作意為先.意識及染污意諸相應皆滅。
此亦如無想說依及位差别。
無心眠者.所依不适覆心故.乃至彼位意識不起.名為無心。
又無心悶者.卒然風痰等不平等為依.意識不起.為無心悶。
除彼等五位.應知意識一切時起。
於彼識變施設我法.此有三類.廣釋已訖。
彼起我法施設者既識變為性.是我與法離識變外.應皆無有。
今成此義.故雲。
即彼識變是 分别.所分别. 彼無故.由此 一切是唯識。
(第十七頌) 如次上釋三種識變.即是分别。
雲分别者.增益義相三界心心所法。
如(中邊論)說.虛妄分别者.三界心心法。
由彼藏識等三種分别自性及相應法有所分别.若器.若我.若色聲等.彼等體性是無.故說是識變分别.所緣是無故。
謂惟因緣或順或違而起.此外無有。
廣說乃至增益性故.應知識所緣是無。
複欲離增損兩邊故.說由此一切是唯識。
雲由此(第三轉聲)者.即是此故。
(第五轉聲)如彼轉變自性分别.彼所分别是無.此則無境故.一切是唯識。
一切.謂三界及無為。
唯聲.意在遣心外境。
雲是者.填頌之辭。
若一切唯識無别作者能作.雲何根本識無能作.諸分别得生。
是故說雲. 一切種子識. 如是如是變. 由展轉力故. 彼彼分别生。
(第十八頌.藏譯順釋.颠倒第二三句。
) 此中成就生一切法功能.是為一切種子。
識者.藏識。
以有識而非一切種故.說一切種子。
又為分别一切種而非識故.複雲識言。
如是如是變等者.從前藏識位而有變異.是為變。
如是如是.意說成就彼分别及後生起功能位。
言展轉力者.如彼眼等識為熏各自功能而轉.則為藏識功能差别之因.即彼藏識變時.又為眼識等因.是為由展轉力。
兩俱起故.不待外力.亦有彼彼多種分别得生。
此則已說現時藏識如何生起轉識.現在既滅.應說未來雲何相續。
故雲。
諸業習氣與 二取習氣俱. 前異熟既盡. 彼餘異熟生。
(第十九頌) 福非福及不動思是為業。
若由彼業.為成未來自體.於藏識中生起功能.是為業習氣。
二取者.所取取及能取取。
此中深着離識别有所取自類相續而住.是為所取取。
若複決定取着.由識了知.分别.是為能取取。
前能所取熏習起彼當來二取種子.是為二取習氣。
此中由業而有各别異趣自體.由二取習氣有自體生時諸俱有法。
如是非獨由業習氣能生異熟.故說二取習氣俱。
言前異熟既盡等者.前所集業異熟既已現行.由餘業力.又與二取習氣俱.所餘異熟即彼藏識又生.離藏識外無别異熟故。
說前異熟盡則遣常邊.餘異熟生則遣斷邊。
若此等是唯識者.經說有遍計依他圓成三種自性.雲何不與相違。
即於唯識性中安立三性.故亦不違。
此複如何。
故雲。
由彼彼分别. 分别彼彼事. 即彼是遍計 自性.彼無有。
(第二十頌) 顯示内外諸事差别無邊分别故.說由彼彼分别。
雲分别彼彼事者.即内外事。
在佛法中.此皆遍計自性。
說此因故.雲彼無有。
分别境界諸事.由無自體為無。
是以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