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盂蘭盆經》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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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床敷卧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衆僧。
此佛教以設供之法,具者備也、辦也。
具缽和羅飯,以飯為重故。
是以首舉,百味即飲食之類,均有滋味,總言其多,非定數也。
五果者:一核果,如桃李梅杏等。
二膚果,如梨子蘋果等。
三殼果,如石榴胡桃等。
四桧果,如松柏子等。
五角果,如水菱等。
汲灌盆器者,即盛飯菜之器皿,皆汲取淨水灌滌,悉令清淨也。
香油錠燭床敷卧具二句,疑為語倒,盡世廿美,以著盆中二句,須在上文,恐鈔寫之誤也。
盡世甘美者,對上百味五果言,盡世所有有二義:一富貴之家,财力有餘,則羅天下之珍奇,以求豐盛。
二貧窮之輩,經濟不足,乃竭一人之力量,不拘多少,惟誠惟懇,勿惜勿悭,以著盆中。
香油錠燭者,香則燒香末香之類,可以焚熏,油則蘇油菜油之類,可以供奉。
錠者,镫也。
有足曰錠,無足曰镫,镫與燈同,燭者照也。
上既百味羅列,此乃錠燭輝煌,光明照耀。
床敷卧具者,亦四供養之一,衣服、飲食、卧具、醫藥也。
供養十方大德衆僧,即自恣日,所有常随雲集二衆,三乘聖賢,故稱大德。
戊三孝心設供竟。
戊四贊歎勝田: 當此之日,一切聖衆,或在山間禅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行。
此段贊歎三乘聖衆,為衆生殊勝福田。
當此之日,即自恣日。
一切聖衆,以三乘聖人,其數不一,故曰一切。
其所修法,即三學兩利之行,或在山間禅定。
此贊中乘辟支佛乘,修定學自利行,其人厭喧求寂,故在山間修禅習定,今則雲集,附屬自恣。
或得四道果,此贊小乘聲聞乘。
前三為果,第四稱道,即金剛經。
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道,初果須陀洹。
此雲入流,是見道位,斷三界内,見惑八十八使,能見真谛之理,預入聖人之流,故名入流,尚須進斷思惑,天上人間,七番受生。
二果斯陀含,此雲一往來,并第三果,是修道位,斷三界内,思惑八十一品。
三界九地,每地九品,九九合為八十一,欲界五趣雜居地九品,初果六生天上人間,斷前六品,方證此果,當須一生天上人間,斷後三品,方出欲界,故名一往來。
? 三果阿那含,此雲不來,以欲界九品思惑盡,生色界五不還天,進斷上八地思惑,七十二品,再不還來欲界受生,故曰不來。
此上三果,是有學人。
阿那含在不還天中,斷上八地思惑盡,超出三界見思,是見思二惑,為三界内生死因,見思斷盡,因亡果喪,證阿羅漢道。
此雲無生,再不還來三界内受生。
以上是為得四道果,或樹下經行,乃進修道業,不是散慮逍遙也。
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衆中,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具清淨戒,聖衆之道,其德汪洋。
此贊大乘菩薩乘,或六通自在者,六通大中小三乘同有,不無勝劣之分,如天眼,二乘人見三千大千世界,菩薩見百千界等。
此當指菩薩六通,較勝二乘,自在解脫,故能教化聲聞緣覺,令其舍小入大,涉俗利生也。
或十地大人,權現比丘者。
此約别教登地菩薩,悟證真如實相之大理,廣修上求下化之大行,超過十住十行十回向,三賢位菩薩,故稱大人。
權現比丘者,運大悲心權巧方便,示現作比丘即所謂内秘菩薩行,外現比丘身,利生益物,故在大衆中,皆同一心,以大衆位有大小之别,德有優劣之分,皆同運慚愧殷重,慈悲救濟之心,故曰一心。
受缽和羅飯者,即受盂蘭盆供,先為施主咒願,然後乃食。
缽和羅即缽多羅。
此雲應法器,體色量三,皆應法故。
體則或鐵或瓦,色則以杏仁搗碎塗缽,用竹煙熏如鸠鴿之色,不紅不黑,炎夏盛食不馊,量則随其食量,而制大小。
大者不過唐鬥三升,小者半升。
體色量三,皆應法(合法也)故,名應法器。
具清淨戒者,事戒道戒,悉皆無犯,三業清淨,皎如冰霜。
其德汪洋者,其,指三乘道德汪洋,猶如滄海,浩渺無涯。
以上山間禅定是定學,教化二乘是慧學,具清淨戒是戒學。
三學具足,故其德汪洋。
如是大德之衆,供之者,其功德豈思量之所能及哉?戊四贊歎勝田竟。
戊五父母獲益: 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塗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
其或有人,供養此等自恣僧者,定能利益存亡。
現世,指現生之世。
已過父母,六親眷屬,六親者:父母兄弟夫妻、眷屬,通指兒女姻戚。
若堕三途苦趣,承此設供功德,得離苦生天之益,思衣衣來,思食食至,而受自然之福樂。
此承衆僧悲願之力,令得離苦益,惟是天宮雖樂,畢竟無常。
天報若畢,五衰相現,還來散入諸趣,當求父母,往生淨土,則永離諸苦矣。
若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
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
前二句,指此生之父母。
若現在者,為其設供求福,則福樂百年,長壽無病。
此承衆僧慈願之力,令其得樂。
若七世父母,已經過去,承此孝心設供,功德之力,亦得超生天上。
自在化生,入于天界,妙華光明之中,受自然之快樂。
丁三教示目連救濟之法竟。
丁四敕令衆僧受供之儀: 時佛敕十方衆僧,皆先為施主家咒願,願七世父母,行禅定意,然後受食。
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衆僧咒願竟,便自受食。
上佛說修供之法,此佛敕(令也)受供之儀,佛制比丘,食存五觀:一計功多少,當思來處。
二忖已德行,全缺應供。
三防心離過,貪等為宗。
四正事良藥,為療形枯。
五為成道故,方受此食。
此五觀法,佛為未成道果之比丘而制。
今佛敕十方自恣僧,多得道果,為世福田,故教受供(即盂蘭盆供)之儀。
囑其位位,皆應存慈悲救濟之心。
先為乃未曾受食之前,先為施主家(設供之家)咒願者,口中祝禱,心中願求,願設供報恩之者,七世父母,承斯善利,俱得超升善道。
行禅定意者,乃敕衆僧。
此三昧加持。
經偈雲:定業不可轉,三昧加持力,無始諸障礙,一切皆消滅,行禅定意已,然後方可受食。
初受食時五句,乃初未受食之時,先将盂蘭盆供,安在佛前,或塔中佛前,或寺中佛前。
塔者塔波,
此佛教以設供之法,具者備也、辦也。
具缽和羅飯,以飯為重故。
是以首舉,百味即飲食之類,均有滋味,總言其多,非定數也。
五果者:一核果,如桃李梅杏等。
二膚果,如梨子蘋果等。
三殼果,如石榴胡桃等。
四桧果,如松柏子等。
五角果,如水菱等。
汲灌盆器者,即盛飯菜之器皿,皆汲取淨水灌滌,悉令清淨也。
香油錠燭床敷卧具二句,疑為語倒,盡世廿美,以著盆中二句,須在上文,恐鈔寫之誤也。
盡世甘美者,對上百味五果言,盡世所有有二義:一富貴之家,财力有餘,則羅天下之珍奇,以求豐盛。
二貧窮之輩,經濟不足,乃竭一人之力量,不拘多少,惟誠惟懇,勿惜勿悭,以著盆中。
香油錠燭者,香則燒香末香之類,可以焚熏,油則蘇油菜油之類,可以供奉。
錠者,镫也。
有足曰錠,無足曰镫,镫與燈同,燭者照也。
上既百味羅列,此乃錠燭輝煌,光明照耀。
床敷卧具者,亦四供養之一,衣服、飲食、卧具、醫藥也。
供養十方大德衆僧,即自恣日,所有常随雲集二衆,三乘聖賢,故稱大德。
戊三孝心設供竟。
戊四贊歎勝田: 當此之日,一切聖衆,或在山間禅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行。
此段贊歎三乘聖衆,為衆生殊勝福田。
當此之日,即自恣日。
一切聖衆,以三乘聖人,其數不一,故曰一切。
其所修法,即三學兩利之行,或在山間禅定。
此贊中乘辟支佛乘,修定學自利行,其人厭喧求寂,故在山間修禅習定,今則雲集,附屬自恣。
或得四道果,此贊小乘聲聞乘。
前三為果,第四稱道,即金剛經。
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道,初果須陀洹。
此雲入流,是見道位,斷三界内,見惑八十八使,能見真谛之理,預入聖人之流,故名入流,尚須進斷思惑,天上人間,七番受生。
二果斯陀含,此雲一往來,并第三果,是修道位,斷三界内,思惑八十一品。
三界九地,每地九品,九九合為八十一,欲界五趣雜居地九品,初果六生天上人間,斷前六品,方證此果,當須一生天上人間,斷後三品,方出欲界,故名一往來。
? 三果阿那含,此雲不來,以欲界九品思惑盡,生色界五不還天,進斷上八地思惑,七十二品,再不還來欲界受生,故曰不來。
此上三果,是有學人。
阿那含在不還天中,斷上八地思惑盡,超出三界見思,是見思二惑,為三界内生死因,見思斷盡,因亡果喪,證阿羅漢道。
此雲無生,再不還來三界内受生。
以上是為得四道果,或樹下經行,乃進修道業,不是散慮逍遙也。
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衆中,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具清淨戒,聖衆之道,其德汪洋。
此贊大乘菩薩乘,或六通自在者,六通大中小三乘同有,不無勝劣之分,如天眼,二乘人見三千大千世界,菩薩見百千界等。
此當指菩薩六通,較勝二乘,自在解脫,故能教化聲聞緣覺,令其舍小入大,涉俗利生也。
或十地大人,權現比丘者。
此約别教登地菩薩,悟證真如實相之大理,廣修上求下化之大行,超過十住十行十回向,三賢位菩薩,故稱大人。
權現比丘者,運大悲心權巧方便,示現作比丘即所謂内秘菩薩行,外現比丘身,利生益物,故在大衆中,皆同一心,以大衆位有大小之别,德有優劣之分,皆同運慚愧殷重,慈悲救濟之心,故曰一心。
受缽和羅飯者,即受盂蘭盆供,先為施主咒願,然後乃食。
缽和羅即缽多羅。
此雲應法器,體色量三,皆應法故。
體則或鐵或瓦,色則以杏仁搗碎塗缽,用竹煙熏如鸠鴿之色,不紅不黑,炎夏盛食不馊,量則随其食量,而制大小。
大者不過唐鬥三升,小者半升。
體色量三,皆應法(合法也)故,名應法器。
具清淨戒者,事戒道戒,悉皆無犯,三業清淨,皎如冰霜。
其德汪洋者,其,指三乘道德汪洋,猶如滄海,浩渺無涯。
以上山間禅定是定學,教化二乘是慧學,具清淨戒是戒學。
三學具足,故其德汪洋。
如是大德之衆,供之者,其功德豈思量之所能及哉?戊四贊歎勝田竟。
戊五父母獲益: 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塗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
其或有人,供養此等自恣僧者,定能利益存亡。
現世,指現生之世。
已過父母,六親眷屬,六親者:父母兄弟夫妻、眷屬,通指兒女姻戚。
若堕三途苦趣,承此設供功德,得離苦生天之益,思衣衣來,思食食至,而受自然之福樂。
此承衆僧悲願之力,令得離苦益,惟是天宮雖樂,畢竟無常。
天報若畢,五衰相現,還來散入諸趣,當求父母,往生淨土,則永離諸苦矣。
若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
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
前二句,指此生之父母。
若現在者,為其設供求福,則福樂百年,長壽無病。
此承衆僧慈願之力,令其得樂。
若七世父母,已經過去,承此孝心設供,功德之力,亦得超生天上。
自在化生,入于天界,妙華光明之中,受自然之快樂。
丁三教示目連救濟之法竟。
丁四敕令衆僧受供之儀: 時佛敕十方衆僧,皆先為施主家咒願,願七世父母,行禅定意,然後受食。
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衆僧咒願竟,便自受食。
上佛說修供之法,此佛敕(令也)受供之儀,佛制比丘,食存五觀:一計功多少,當思來處。
二忖已德行,全缺應供。
三防心離過,貪等為宗。
四正事良藥,為療形枯。
五為成道故,方受此食。
此五觀法,佛為未成道果之比丘而制。
今佛敕十方自恣僧,多得道果,為世福田,故教受供(即盂蘭盆供)之儀。
囑其位位,皆應存慈悲救濟之心。
先為乃未曾受食之前,先為施主家(設供之家)咒願者,口中祝禱,心中願求,願設供報恩之者,七世父母,承斯善利,俱得超升善道。
行禅定意者,乃敕衆僧。
此三昧加持。
經偈雲:定業不可轉,三昧加持力,無始諸障礙,一切皆消滅,行禅定意已,然後方可受食。
初受食時五句,乃初未受食之時,先将盂蘭盆供,安在佛前,或塔中佛前,或寺中佛前。
塔者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