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盂蘭盆經》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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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雲窣堵波,供佛舍利(譯雲靈骨,碎金剛固堅之身,而為舍利,令人供禮,為世福田)。
此雲高顯處,塔高而顯,可以遠瞻,而往禮拜。
寺即寺廟,供佛像之殿閣。
衆僧依佛敕,為施主咒願已竟,然後應供,便自受食,四敕令衆僧受供之儀竟。
丁五孝子依教修供報恩: 時目連比丘,及大菩薩衆,皆大歡喜。
目連悲啼泣聲,釋然除滅。
此既領妙法,轉悲為喜。
時目連比丘,及大菩薩之衆,聞佛授以修供報恩之法,如前文雲: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塗之苦,應時解脫。
又父母現在,福樂百年。
七世父母,俱得生天,知妙供而克修,必親恩之可報。
于是皆大歡喜,悲啼哭泣之聲,釋然除滅。
既已領教,自必修供,以報父母深恩。
父母有遠近:今生為近,七世為遠。
親恩有新舊:今生為新,七世為舊。
報答有分全:侍養為分,度脫為全。
忻聞修供,能度七世父母,則遠近新舊父母之恩,完全可以報答,自必按日修崇法供,以竭孝思。
正文阙略施設盆供之事,諒必抄寫脫漏,故此科之中,以補其意。
五孝子依教修供報恩竟。
丁六慈母獲益離苦得樂: 時目連母,即于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
時即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目連依教修供,已竟之時,目連母即于是日,業銷報盡,而得解脫,一切餓鬼之苦。
三藏法師雲:孝子既獻供于此辰,慈母乃除殃于是日。
大哉聖力,速疾如斯,其七世父母,亦必因斯得度餓鬼受苦年劫。
經中有雲:以人間三十日為一日,乘此積月(九百日為一月)、積年(一萬零八百日為一年),壽五百歲(合人間五百萬四十萬年)。
于此時劫之中,常受饑寒之苦。
若非聖衆威神之力,豈易得脫?本科慈母獲益,離苦得樂竟,合前五科,正宗第二科如來為救倒懸竟,再并前目連悲除苦厄。
正宗分全文已竟。
乙三流通分分五:丙一申請快慰,二普令修供,三願益存亡,四常憶報恩,五勸持奉行。
今初: 目連複白佛言:弟子所生母,得蒙三寶功德之力,衆僧威神之力,故若未來世,一切佛弟子,亦應奉盂蘭盆,救度現在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可為爾不(否)? 目連本大乘願,發普利心。
自既得報親恩,欲令人人皆得報恩,故殷勤申請流通。
圭峰大師雲:目連愛其親,以及他人,如颍考叔谏莊公也。
佛言大善快問:我正欲說,汝今複問。
佛因問贊言:大哉善也,快慰我心。
我正欲說,汝今複問,是謂師資冥契,曷勝忻快,故稱快問,不作快慢解說。
佛本大孝,欲令衆生,人人行孝故說孝順至道之法。
孝名為戒,又戒條中多言,發孝順心、慈悲心。
一切衆生,是我過去父母,不可殺害,令受苦痛;不可盜其财物,令生煩惱;不可奸淫其身,令壞名節。
又佛升忉利天宮,為母說法,集地藏分身,贊其孝行。
雖成佛道,為父牽棺,表示孝心,以為衆生作則。
外道謗佛不孝,實不知佛也。
佛說此經,正普欲衆生行孝,觀下科自知。
一申請快慰竟。
丙二普令修供: 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萬民庶人、行慈孝者,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世父母,于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
一切衆生除濕生化生之屬秉質陶形,皆由父母,慈烏反哺,羔羊跪乳,彼為禽獸,尚解報恩,豈況人倫,而可不思行孝乎?故佛舉道俗貴賤,一一勉以慈孝報恩。
慈即慈悲心,慈以與樂,悲以拔苦;孝即孝順心,以順父母,厭苦求樂之心理。
應先為現在父母,及過去七世父母,于七月十五日,依法修供,圖報親恩。
自恣本有三日:十四十五十六。
文但雲十五者,攝取前後也。
佛心常住不動,本無悲喜。
今于此日,為歡喜日者,因見九旬結制圓滿,考驗德業,聖衆有得三乘道果者,或得四禅定者,慰佛度生本懷,應機而喜也。
僧自恣日者,此三日中,九旬克期,精修梵行,隻恐戒律有違,直心吐露,向佛僧中忏悔,縱未斷惑證真,亦期滅罪增福,猶恐自身有過,自不能知,恣任衆僧,舉發其罪,以誠懇心,對衆三白,請說過罪。
白詞已見在前,是日以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供十方自恣僧,其福殊深。
二普令修供竟。
丙三願益存亡: 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乃至七世父母,離餓鬼苦,生人天中,福樂無極。
上依教修供屬行,以依行所求曰願。
願報親恩,存亡獲益。
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身體康健,無諸疾病,亦無一切苦惱憂患,則身心安樂,福壽康甯,乃至七世父母,脫離餓鬼之苦趣,得生人天之善道,仗承修供功勳,福樂綿延無極。
三願益存亡竟。
丙四常憶報恩: 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
是佛弟子,承佛教誡,欲修孝順者,應平聲當也。
自當于念念中,常憶父母,生成之德,養育之恩,乃至七世父母,于我皆有恩德。
每當年年七月自恣日,常以孝順心、慈悲心,憶念所生父母,為修盂蘭盆供,施佛及僧。
父母愛子,既念念不離心。
孝子報恩,須年年不絕供,以報父母生長養育慈愛之恩。
四常憶報恩竟。
丙五勸持奉行: 若一切佛弟子,應當奉持是法。
時目連比丘、四輩弟子,歡喜奉行。
若一切佛弟子、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四衆人等,既承佛教,應當敬奉,受持盂蘭盆供之法。
時目連比丘,與四輩弟子等,聞佛所說,歡喜頂禮,信受奉行。
孝順既為至道之法,報恩乃屬分内之事。
誰無父母?應竭孝思,果能孝順父母,必得孝順兒孫。
因果循環,絲毫不昧。
倘若五逆不孝,無間極苦,當自受之。
圓瑛幼失怙恃,悲痛莫名,冠入佛門,立志修行,正期報答親恩,以盡子道,及見此經,深生感動,常于僧自恣日,寄款各省叢林,備設盂蘭盆供,供佛及僧,自行化他,已曆多載。
演講此經,亦複多次,意在谛聞是經者,人人能本佛意,共報親恩,是所馨香禱祝者也。
《佛說盂蘭盆經》講義竟
此雲高顯處,塔高而顯,可以遠瞻,而往禮拜。
寺即寺廟,供佛像之殿閣。
衆僧依佛敕,為施主咒願已竟,然後應供,便自受食,四敕令衆僧受供之儀竟。
丁五孝子依教修供報恩: 時目連比丘,及大菩薩衆,皆大歡喜。
目連悲啼泣聲,釋然除滅。
此既領妙法,轉悲為喜。
時目連比丘,及大菩薩之衆,聞佛授以修供報恩之法,如前文雲: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塗之苦,應時解脫。
又父母現在,福樂百年。
七世父母,俱得生天,知妙供而克修,必親恩之可報。
于是皆大歡喜,悲啼哭泣之聲,釋然除滅。
既已領教,自必修供,以報父母深恩。
父母有遠近:今生為近,七世為遠。
親恩有新舊:今生為新,七世為舊。
報答有分全:侍養為分,度脫為全。
忻聞修供,能度七世父母,則遠近新舊父母之恩,完全可以報答,自必按日修崇法供,以竭孝思。
正文阙略施設盆供之事,諒必抄寫脫漏,故此科之中,以補其意。
五孝子依教修供報恩竟。
丁六慈母獲益離苦得樂: 時目連母,即于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
時即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目連依教修供,已竟之時,目連母即于是日,業銷報盡,而得解脫,一切餓鬼之苦。
三藏法師雲:孝子既獻供于此辰,慈母乃除殃于是日。
大哉聖力,速疾如斯,其七世父母,亦必因斯得度餓鬼受苦年劫。
經中有雲:以人間三十日為一日,乘此積月(九百日為一月)、積年(一萬零八百日為一年),壽五百歲(合人間五百萬四十萬年)。
于此時劫之中,常受饑寒之苦。
若非聖衆威神之力,豈易得脫?本科慈母獲益,離苦得樂竟,合前五科,正宗第二科如來為救倒懸竟,再并前目連悲除苦厄。
正宗分全文已竟。
乙三流通分分五:丙一申請快慰,二普令修供,三願益存亡,四常憶報恩,五勸持奉行。
今初: 目連複白佛言:弟子所生母,得蒙三寶功德之力,衆僧威神之力,故若未來世,一切佛弟子,亦應奉盂蘭盆,救度現在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可為爾不(否)? 目連本大乘願,發普利心。
自既得報親恩,欲令人人皆得報恩,故殷勤申請流通。
圭峰大師雲:目連愛其親,以及他人,如颍考叔谏莊公也。
佛言大善快問:我正欲說,汝今複問。
佛因問贊言:大哉善也,快慰我心。
我正欲說,汝今複問,是謂師資冥契,曷勝忻快,故稱快問,不作快慢解說。
佛本大孝,欲令衆生,人人行孝故說孝順至道之法。
孝名為戒,又戒條中多言,發孝順心、慈悲心。
一切衆生,是我過去父母,不可殺害,令受苦痛;不可盜其财物,令生煩惱;不可奸淫其身,令壞名節。
又佛升忉利天宮,為母說法,集地藏分身,贊其孝行。
雖成佛道,為父牽棺,表示孝心,以為衆生作則。
外道謗佛不孝,實不知佛也。
佛說此經,正普欲衆生行孝,觀下科自知。
一申請快慰竟。
丙二普令修供: 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萬民庶人、行慈孝者,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世父母,于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
一切衆生除濕生化生之屬秉質陶形,皆由父母,慈烏反哺,羔羊跪乳,彼為禽獸,尚解報恩,豈況人倫,而可不思行孝乎?故佛舉道俗貴賤,一一勉以慈孝報恩。
慈即慈悲心,慈以與樂,悲以拔苦;孝即孝順心,以順父母,厭苦求樂之心理。
應先為現在父母,及過去七世父母,于七月十五日,依法修供,圖報親恩。
自恣本有三日:十四十五十六。
文但雲十五者,攝取前後也。
佛心常住不動,本無悲喜。
今于此日,為歡喜日者,因見九旬結制圓滿,考驗德業,聖衆有得三乘道果者,或得四禅定者,慰佛度生本懷,應機而喜也。
僧自恣日者,此三日中,九旬克期,精修梵行,隻恐戒律有違,直心吐露,向佛僧中忏悔,縱未斷惑證真,亦期滅罪增福,猶恐自身有過,自不能知,恣任衆僧,舉發其罪,以誠懇心,對衆三白,請說過罪。
白詞已見在前,是日以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供十方自恣僧,其福殊深。
二普令修供竟。
丙三願益存亡: 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乃至七世父母,離餓鬼苦,生人天中,福樂無極。
上依教修供屬行,以依行所求曰願。
願報親恩,存亡獲益。
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身體康健,無諸疾病,亦無一切苦惱憂患,則身心安樂,福壽康甯,乃至七世父母,脫離餓鬼之苦趣,得生人天之善道,仗承修供功勳,福樂綿延無極。
三願益存亡竟。
丙四常憶報恩: 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
是佛弟子,承佛教誡,欲修孝順者,應平聲當也。
自當于念念中,常憶父母,生成之德,養育之恩,乃至七世父母,于我皆有恩德。
每當年年七月自恣日,常以孝順心、慈悲心,憶念所生父母,為修盂蘭盆供,施佛及僧。
父母愛子,既念念不離心。
孝子報恩,須年年不絕供,以報父母生長養育慈愛之恩。
四常憶報恩竟。
丙五勸持奉行: 若一切佛弟子,應當奉持是法。
時目連比丘、四輩弟子,歡喜奉行。
若一切佛弟子、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四衆人等,既承佛教,應當敬奉,受持盂蘭盆供之法。
時目連比丘,與四輩弟子等,聞佛所說,歡喜頂禮,信受奉行。
孝順既為至道之法,報恩乃屬分内之事。
誰無父母?應竭孝思,果能孝順父母,必得孝順兒孫。
因果循環,絲毫不昧。
倘若五逆不孝,無間極苦,當自受之。
圓瑛幼失怙恃,悲痛莫名,冠入佛門,立志修行,正期報答親恩,以盡子道,及見此經,深生感動,常于僧自恣日,寄款各省叢林,備設盂蘭盆供,供佛及僧,自行化他,已曆多載。
演講此經,亦複多次,意在谛聞是經者,人人能本佛意,共報親恩,是所馨香禱祝者也。
《佛說盂蘭盆經》講義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