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盂蘭盆經》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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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圓明講堂圓瑛弘悟著
今講此經,略開七門:一總釋經題,二啟教因緣,三藏乘所攝,四辨定宗旨,五顯明力用,六前後三譯,七講解文義。
【甲一總釋經題】 題為經中之總綱,經是題中之别義。
總綱若明,别義自易了解,如提綱,則網目自張;揭領,則衣襟自直,故今先釋經題,佛是能說之人,盂蘭盆是所說之法。
此五字是别題,與諸經之名,差别不同故。
下經字是通題,經藏諸部,通名為經故。
是題中,有人法通别二對,須先知之,次講題中之義。
佛稱能說之人,以佛非天生自然之佛,乃是人道修成之佛。
一切衆生,本來是佛,祗因迷昧,而為衆生。
若能返迷歸悟,從本覺理,起始覺智,覺至心源,究竟清淨,即名成佛,佛者覺也,乃是大覺悟之人。
佛乃三覺圓滿,方得稱佛。
一自覺,覺悟心即是佛,寂湛常恒,靈明洞徹故。
二覺他,覺悟一切衆生,返妄歸真,信解修證故。
三覺滿,惑淨智圓,自覺智滿則慧足。
經三祇劫,覺他行滿則福足。
三覺圓,萬德具,兩足尊,乃稱為佛。
今說此經之佛,是釋迦牟尼佛,果上說法利生也。
說者宣說,佛以八音四辯,觀機施教,對衆宣揚,欲啟大衆之孝心也。
盂蘭是印度之語,此譯倒懸。
盆乃華夏之音,是為供器。
七月十四、十五、十六,僧自恣日,佛令盆羅百味,奉供三尊,仗聖衆之威神,拔餓鬼之痛苦,如救倒懸之急,即以是義,而立經題。
經者,梵語修多羅。
此雲契經,謂契理契機之教,上契諸佛所說之理,下契衆生可度之機。
此方聖教,亦稱為經,本經即佛門之孝經也。
上通别合解,一總釋經題竟。
【甲二啟教因緣】 法不孤起,起必有因,不有因緣,無由垂範。
我佛欲啟發人道孝心,乃因大目犍連,為報親恩,出家修道,始得六通。
觀見亡母,堕餓鬼中。
自力不能救母倒懸,馳還白佛,求佛救度,故為說修設盂蘭盆供,可以救度,七世父母。
大目犍連,由孝其親,欲利一切,故與道俗弟子,請佛留此法門,為此經發起之因緣。
二啟教因緣竟。
【甲三藏乘所攝】 因緣既明,未知藏乘,何所攝屬。
藏有三藏:一修多羅即經藏。
此雲契經,乃因機設教,猶如對症施方,教必契機,多诠定學,故經為定學之藏。
二毗奈耶即律藏。
此雲調伏。
調謂調練三業,伏謂制伏過非,律為戒學之藏。
三阿毗昙即論藏。
此雲對法。
法謂涅槃四谛,能對即無漏觀慧,論為慧學之藏。
此經佛說救倒懸之法,即契機之教,屬經藏所攝。
若約宣揚孝道,屬律藏所攝,律诠德行。
孝為百行之源,儒教孝經開宗明義章中,标為至德要道,而我佛初成正覺,演大華嚴。
繼說梵網,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大乘戒法),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與孔聖所雲,至德要道,若合符節),孝名為戒,故亦屬律藏所攝。
乘有五乘:一人天乘,修五戒十善法。
二聲聞乘,修四谛法(苦集滅道,厭苦斷集,慕滅修道,是也)。
三緣覺乘觀察十二因緣法(流轉門、惑、業、苦、三世因果,遷流輪轉,生死不息,還滅門,還複真谛,滅除生死)。
四菩薩乘,修六度法,布施度悭貪,持戒度諸惡,忍辱度嗔恨,精進度懈怠,禅定度散亂,智慧度愚癡。
以此六法,自度度人。
五佛乘,修一心之法。
圓悟萬法,不出一心,心生萬法,萬法唯心,證此一心,成無上道。
本經孝順父母,似惟屬人乘所攝。
若約孝順多生父母,以及自行化他,同修孝道,廣報親恩,亦屬菩薩乘攝。
三藏乘所攝竟。
【甲四辨定宗旨】 藏乘攝屬既定,未識何為宗旨。
此經,以孝順報恩為宗旨。
孝為人生之大本。
哀哀父母,生我劬勞,罔極深恩,理宜報答。
人若不孝,則為忘本。
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故孝冠百行之先。
涅槃經雲:奇哉父母!生育我等,受大苦惱,滿足十月,懷抱我身。
既生之後,推幹就濕,除去不淨,大小便利,乳哺長養,将護我身,以是義故,當須報恩,随順供養。
孝順報恩,乃為二事,如孟宗哭竹生筍。
雖為孝順,但能養口體,即此未必可為報恩。
為人子者,父母生前,既能養其口體,複能養其心志,可稱孝順。
父母死後,複能度其神識,方是報恩,如地藏菩薩,前身之為婆羅門女,能度親靈,脫離苦趣,是為孝順報恩。
四辨定宗旨竟。
【甲五顯明力用】 宗旨已定,未審有何力用。
力者功力,用者德用。
力用即功德之别稱。
本經佛說僧自恣日,令設盂蘭盆供,奉供三尊。
聖衆之道,其德汪洋。
仗其威光道力,可以超度七世父母、六親眷屬,脫惡趣之沉淪,解倒懸之痛苦,如大目犍連,依教修齋,能救生母,脫餓鬼之饑虛,即生善道。
其力用,豈思議之所能及哉?五顯明力用竟。
【甲六前後三譯】 此經共有三譯:一晉武帝時,刹法師所譯,名盂蘭盆經。
二惠帝時,法炬法師譯雲灌臘經,取文中,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等意,以立其名,三舊本别錄,又一師譯為報恩經。
此約所行之行以立名,三經重遝,時所宗尚,多弘初譯。
今所講解,即刹法師譯本。
六三譯前後竟。
【甲七别解文義】 分三:一初序分,二正宗分,三通流分。
此三分之分,始于道安法師,證于親光菩薩佛地論。
初教起因緣分,二聖教所說分,三信受奉行分。
彌天高判,冥符西域。
今古同遵,序分分二:丙初證信序,二發起序。
(證信序:具足信、聞、時、主、處、衆,六緣成就,證明是法,為佛所說,乃可深信,故曰證信序。
)今初: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
此即六成就中前五。
諸經皆雲: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若幹大衆俱。
六緣具足,大教當宣,成就法益,故雲成就,通于諸經皆有,又稱通序。
諸經皆如是在先,聞則次之。
此經以聞在先者,乃随譯人意耳。
今經阙一列衆,義必有之,是文之略也。
觀後流通分末雲:時目連比丘、四輩弟子,歡喜奉行,可證六緣成就。
又名經後序,是結集者,依佛囑所安。
佛臨涅槃,阿難悲哀痛哭。
阿那律陀,謂阿難言:汝是持佛法人,當以大事問佛,哭将何用?乃教問四事:一佛滅後,我等依何而住?答依四念處住(念是能觀之智,處是所觀之境:一
【甲一總釋經題】 題為經中之總綱,經是題中之别義。
總綱若明,别義自易了解,如提綱,則網目自張;揭領,則衣襟自直,故今先釋經題,佛是能說之人,盂蘭盆是所說之法。
此五字是别題,與諸經之名,差别不同故。
下經字是通題,經藏諸部,通名為經故。
是題中,有人法通别二對,須先知之,次講題中之義。
佛稱能說之人,以佛非天生自然之佛,乃是人道修成之佛。
一切衆生,本來是佛,祗因迷昧,而為衆生。
若能返迷歸悟,從本覺理,起始覺智,覺至心源,究竟清淨,即名成佛,佛者覺也,乃是大覺悟之人。
佛乃三覺圓滿,方得稱佛。
一自覺,覺悟心即是佛,寂湛常恒,靈明洞徹故。
二覺他,覺悟一切衆生,返妄歸真,信解修證故。
三覺滿,惑淨智圓,自覺智滿則慧足。
經三祇劫,覺他行滿則福足。
三覺圓,萬德具,兩足尊,乃稱為佛。
今說此經之佛,是釋迦牟尼佛,果上說法利生也。
說者宣說,佛以八音四辯,觀機施教,對衆宣揚,欲啟大衆之孝心也。
盂蘭是印度之語,此譯倒懸。
盆乃華夏之音,是為供器。
七月十四、十五、十六,僧自恣日,佛令盆羅百味,奉供三尊,仗聖衆之威神,拔餓鬼之痛苦,如救倒懸之急,即以是義,而立經題。
經者,梵語修多羅。
此雲契經,謂契理契機之教,上契諸佛所說之理,下契衆生可度之機。
此方聖教,亦稱為經,本經即佛門之孝經也。
上通别合解,一總釋經題竟。
【甲二啟教因緣】 法不孤起,起必有因,不有因緣,無由垂範。
我佛欲啟發人道孝心,乃因大目犍連,為報親恩,出家修道,始得六通。
觀見亡母,堕餓鬼中。
自力不能救母倒懸,馳還白佛,求佛救度,故為說修設盂蘭盆供,可以救度,七世父母。
大目犍連,由孝其親,欲利一切,故與道俗弟子,請佛留此法門,為此經發起之因緣。
二啟教因緣竟。
【甲三藏乘所攝】 因緣既明,未知藏乘,何所攝屬。
藏有三藏:一修多羅即經藏。
此雲契經,乃因機設教,猶如對症施方,教必契機,多诠定學,故經為定學之藏。
二毗奈耶即律藏。
此雲調伏。
調謂調練三業,伏謂制伏過非,律為戒學之藏。
三阿毗昙即論藏。
此雲對法。
法謂涅槃四谛,能對即無漏觀慧,論為慧學之藏。
此經佛說救倒懸之法,即契機之教,屬經藏所攝。
若約宣揚孝道,屬律藏所攝,律诠德行。
孝為百行之源,儒教孝經開宗明義章中,标為至德要道,而我佛初成正覺,演大華嚴。
繼說梵網,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大乘戒法),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與孔聖所雲,至德要道,若合符節),孝名為戒,故亦屬律藏所攝。
乘有五乘:一人天乘,修五戒十善法。
二聲聞乘,修四谛法(苦集滅道,厭苦斷集,慕滅修道,是也)。
三緣覺乘觀察十二因緣法(流轉門、惑、業、苦、三世因果,遷流輪轉,生死不息,還滅門,還複真谛,滅除生死)。
四菩薩乘,修六度法,布施度悭貪,持戒度諸惡,忍辱度嗔恨,精進度懈怠,禅定度散亂,智慧度愚癡。
以此六法,自度度人。
五佛乘,修一心之法。
圓悟萬法,不出一心,心生萬法,萬法唯心,證此一心,成無上道。
本經孝順父母,似惟屬人乘所攝。
若約孝順多生父母,以及自行化他,同修孝道,廣報親恩,亦屬菩薩乘攝。
三藏乘所攝竟。
【甲四辨定宗旨】 藏乘攝屬既定,未識何為宗旨。
此經,以孝順報恩為宗旨。
孝為人生之大本。
哀哀父母,生我劬勞,罔極深恩,理宜報答。
人若不孝,則為忘本。
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故孝冠百行之先。
涅槃經雲:奇哉父母!生育我等,受大苦惱,滿足十月,懷抱我身。
既生之後,推幹就濕,除去不淨,大小便利,乳哺長養,将護我身,以是義故,當須報恩,随順供養。
孝順報恩,乃為二事,如孟宗哭竹生筍。
雖為孝順,但能養口體,即此未必可為報恩。
為人子者,父母生前,既能養其口體,複能養其心志,可稱孝順。
父母死後,複能度其神識,方是報恩,如地藏菩薩,前身之為婆羅門女,能度親靈,脫離苦趣,是為孝順報恩。
四辨定宗旨竟。
【甲五顯明力用】 宗旨已定,未審有何力用。
力者功力,用者德用。
力用即功德之别稱。
本經佛說僧自恣日,令設盂蘭盆供,奉供三尊。
聖衆之道,其德汪洋。
仗其威光道力,可以超度七世父母、六親眷屬,脫惡趣之沉淪,解倒懸之痛苦,如大目犍連,依教修齋,能救生母,脫餓鬼之饑虛,即生善道。
其力用,豈思議之所能及哉?五顯明力用竟。
【甲六前後三譯】 此經共有三譯:一晉武帝時,刹法師所譯,名盂蘭盆經。
二惠帝時,法炬法師譯雲灌臘經,取文中,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等意,以立其名,三舊本别錄,又一師譯為報恩經。
此約所行之行以立名,三經重遝,時所宗尚,多弘初譯。
今所講解,即刹法師譯本。
六三譯前後竟。
【甲七别解文義】 分三:一初序分,二正宗分,三通流分。
此三分之分,始于道安法師,證于親光菩薩佛地論。
初教起因緣分,二聖教所說分,三信受奉行分。
彌天高判,冥符西域。
今古同遵,序分分二:丙初證信序,二發起序。
(證信序:具足信、聞、時、主、處、衆,六緣成就,證明是法,為佛所說,乃可深信,故曰證信序。
)今初: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
此即六成就中前五。
諸經皆雲: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若幹大衆俱。
六緣具足,大教當宣,成就法益,故雲成就,通于諸經皆有,又稱通序。
諸經皆如是在先,聞則次之。
此經以聞在先者,乃随譯人意耳。
今經阙一列衆,義必有之,是文之略也。
觀後流通分末雲:時目連比丘、四輩弟子,歡喜奉行,可證六緣成就。
又名經後序,是結集者,依佛囑所安。
佛臨涅槃,阿難悲哀痛哭。
阿那律陀,謂阿難言:汝是持佛法人,當以大事問佛,哭将何用?乃教問四事:一佛滅後,我等依何而住?答依四念處住(念是能觀之智,處是所觀之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