頓漸品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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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生、計以為常。
以是義故、名曰無常。
乞和尚慈悲、略為解說。
師曰、無常者、即佛性也。
有常者、即一切善惡諸法分别心也。
曰、和尚所說、大違經文。
師曰、吾傳佛心印、傳心法要上、迦葉已來、以心印心。
心心不異。
印著空、即印不成文。
印著物、即印不成法。
故以心印心、心心不異。
安敢違于佛經。
曰、經說佛性是常、和尚卻言無常。
善惡諸法乃至菩提心、皆是無常、和尚卻言是常。
此即相違。
今學人轉加疑惑。
學人注見前。
師曰、涅槃經、吾昔聽尼無盡藏讀誦一遍、無盡藏、即劉志略之姑也。
事見前文。
便為講說、無一字一義不合經文。
乃至為汝、終無二說。
曰學人識量淺昧、願和尚委曲開示。
師曰、汝知否、佛性若常、更說什麼善惡諸法、乃至窮劫、無有一人發菩提心者。
故吾說無常、正是佛說真常之道也。
佛性若常、則衆生早已成佛。
更不必說三藏十二部經以化度之。
然何以曆久而無有一人發菩提心者。
蓋就惡人一方面而論、可說佛性無常。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說佛性有常。
佛以人執著佛性為無常、故說有常。
六祖以志徹執著佛性為有常、故說無常。
故六祖謂吾說無常、正是佛說真常之道也。
又、一切諸法若無常者、即物物皆有自性、容受生死、而真常性有不遍之處。
故吾說常者、是佛說真無常義。
自性不生不滅、故自性不受生死。
苟一切諸法若為無常、即物物之自性、皆各受生死矣。
物物之自性既容受生死、則真常性之不生不死者、将有不遍之處。
故六祖謂一切善惡諸法皆有常。
即自性不生不死之故。
佛以人執著一切善惡諸法分别心為有常、故說無常。
六祖以志徹執著一切善惡諸法分别心為無常、故說有常。
然自性往往為一切有為法所汩沒、亦可謂之無常。
故曰吾說常者、正是佛說真無常義也。
佛比經傳釋詞十、比、皆也。
說文曰、皆、俱詞也。
從比從白。
徐锴曰、比、皆也。
為凡夫外道執于邪常、諸二乘人于常計無常、共成八倒、凡夫二乘各有四倒、故成八倒。
于生死之無常無樂無我無淨、執為常樂我淨、此凡夫四倒也。
于涅槃之常樂我淨、執無常無樂無我無淨、此二乘四倒也。
凡夫謂之有為之四倒。
二乘謂之無為之四倒。
斷有為四倒為二乘。
斷有為無為之八倒為菩薩。
見大乘義章五末。
○賢首法數四引涅槃雲、凡夫四倒。
苦計為樂。
無常計常。
無我計我。
不淨計淨。
二乘四倒。
樂計為苦。
常計無常。
我計無我。
淨計不淨。
是雲凡小八倒。
故于涅槃了義教中、按涅槃經者、宗佛性故、為滿字大乘了義教。
屬圓妙醍醐勝修之判。
如四教集解上所配。
往披圭峰圓覺略疏上一曰、了義者、決擇究竟顯了之說。
非覆相密意含隐之譚。
破彼偏見、偏見、偏執一邊之見也。
而顯說真常真樂真我真淨。
涅槃經、不遷名常。
安穩名樂。
自在名我。
無我名淨。
○常樂我淨、大乘大般涅槃所具之四德也。
一、常德。
涅槃之體恒不變而無生滅、是名為常。
又随緣化用而常不絕、名之為常。
二、樂德。
涅槃之體、寂滅而永安、名之為樂。
又運用自在、所為适心、名之為樂。
三、我德。
我解有二種。
一者就體、自實名我。
二者就用。
自在名我、四、淨德。
涅槃之體、解脫一切之垢染、名之為淨。
又随緣而處、未嘗有污、名之為淨。
見大乘義章十八。
○法華玄義四、破二十五有煩惱名淨。
破二十五有業名我。
不受二十五有報為樂。
無二十五有生死名常。
常樂我淨名為佛性顯。
汝今依言背義、以斷滅無常、及确定死常、六祖謂志徹汝以有斷滅者為無常、及确定而死闆者為常。
豈知常可言無常、無常可言常、且自性本非常非無常乎。
而錯解佛之圓妙最後微言。
四教儀集解下、三谛圓融、不可思議。
名為圓妙。
○佛遺教經、是我最後之所教誨。
雲栖補注雲、最後者、猶曰著述家所謂絕筆也。
○微言、謂深妙之意旨也。
○漢書藝文志、仲尼沒而微言絕。
七十子喪而大義乖。
世尊說法四十九年、涅槃經最後、故雲最後微言。
縱覽千遍、有何所益。
行昌忽然大悟。
說偈曰、 因守無常心、佛說有常性。
凡夫二乘若執守以為無常。
而佛欲破其執、則說以為有常。
凡夫二乘若執守以為有常。
而佛欲破其執、則又說以為無常。
凡夫二乘若執守善根有二、一者常、二者無常。
而佛欲破其執、則又說以為非常非無常。
共分三層。
此偈僅舉一層者、省文也。
不知方便者、佛說常無常、皆為破凡夫二乘之執。
猶之醫病之藥。
皆權說也。
此之謂方便。
猶春池拾礫。
礫、說文、小石也。
○涅槃經、我計無我。
是颠倒法。
乃至廣破二乘無常無我之見。
如春池中執石為寶。
我今不施功、忽得見性。
本不假功用。
○永嘉禅師證道歌、覺即了、不施功。
弘德禅師注雲、覺悟了徹底人、獲無功用智、與有為功行不同也。
佛性而現前。
自性天真佛竟爾現露。
○永嘉證道歌、執指為月枉施功、根境法中虛捏怪。
不見一法即如來、方得名為觀自在。
非師相授與、此非師之相授與也。
我亦無所得。
亦非我自己有所得也。
○或雲、非由師教示吾、焉得通徹。
如此解法、文義淺陋、非兩無所得之旨○唐釋慧海雲、般若體、畢竟清淨、無有一法可得。
○傳心法要上、如來所說、皆為化人。
如将黃葉為金、止小兒啼、決定不實。
若有實得、非我宗門下客。
且與你本體有甚交涉。
故經雲、實無少法可得、名為阿耨菩提。
師曰、汝今徹也。
徹通也。
宜名志徹。
徹禮謝而退。
有一童子、名神會、襄陽高氏子。
襄陽縣漢置。
今屬湖北襄陽道。
年十三、自玉泉來參禮、高憎傳三集八、釋神會、姓高、襄陽人也。
年方幼學、聞嶺表曹侯溪慧能禅師盛揚法道。
乃教善财南方參問。
裂裳裹足、以千裡為跬步之間耳。
及見。
能問會曰、從何所來。
答曰、無所從來。
能曰、汝不歸去。
答曰、一無所歸。
能曰、汝太茫茫。
答曰、身緣在路。
能曰、由身未到。
答曰、今已得到、且無滞留。
居曹溪數載。
後遍尋名迹。
開元八年敕配住南陽龍興寺。
續于洛陽大行禅法。
肅宗皇帝诏入内供養。
敕将作大匠、并功齊力、為造禅宇于荷澤寺中。
上元元年、囑别門人、避座望空頂禮。
歸方丈。
其夜示滅。
受生九十三歲矣。
即建午月十三日也。
遷塔于洛陽寶應寺。
敕谥大師曰真宗。
塔号般若焉。
師曰、知識遠來艱辛、還将得本來否。
永嘉禅師證道歌、但得本、不愁末。
弘德禅師注雲、根本既明、枝葉自茂。
本者即本有靈覺之性也。
若有本則合識主。
主、主人公。
即自性也。
試說看。
會曰、以無住為本、見即是主。
師曰、這沙彌争合取次語、沙彌、出家男子受十戒者。
○寒山詩、平側不解厭。
凡言取次出。
或曰取次者、草率之義。
又漫浪貌、容易語也。
會乃問曰、和尚坐禅、還見不見。
師以拄杖打三下、雲、吾打汝是痛不痛。
對曰、亦痛亦不痛。
師曰、吾亦見亦不見。
神會問如何是亦見亦不見。
師雲、吾之所見。
常見自心過愆。
隻常常看自己有不是處、便是進步。
○法語彙、世人大病、隻自己不肯認差、所以多郁多
以是義故、名曰無常。
乞和尚慈悲、略為解說。
師曰、無常者、即佛性也。
有常者、即一切善惡諸法分别心也。
曰、和尚所說、大違經文。
師曰、吾傳佛心印、傳心法要上、迦葉已來、以心印心。
心心不異。
印著空、即印不成文。
印著物、即印不成法。
故以心印心、心心不異。
安敢違于佛經。
曰、經說佛性是常、和尚卻言無常。
善惡諸法乃至菩提心、皆是無常、和尚卻言是常。
此即相違。
今學人轉加疑惑。
學人注見前。
師曰、涅槃經、吾昔聽尼無盡藏讀誦一遍、無盡藏、即劉志略之姑也。
事見前文。
便為講說、無一字一義不合經文。
乃至為汝、終無二說。
曰學人識量淺昧、願和尚委曲開示。
師曰、汝知否、佛性若常、更說什麼善惡諸法、乃至窮劫、無有一人發菩提心者。
故吾說無常、正是佛說真常之道也。
佛性若常、則衆生早已成佛。
更不必說三藏十二部經以化度之。
然何以曆久而無有一人發菩提心者。
蓋就惡人一方面而論、可說佛性無常。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說佛性有常。
佛以人執著佛性為無常、故說有常。
六祖以志徹執著佛性為有常、故說無常。
故六祖謂吾說無常、正是佛說真常之道也。
又、一切諸法若無常者、即物物皆有自性、容受生死、而真常性有不遍之處。
故吾說常者、是佛說真無常義。
自性不生不滅、故自性不受生死。
苟一切諸法若為無常、即物物之自性、皆各受生死矣。
物物之自性既容受生死、則真常性之不生不死者、将有不遍之處。
故六祖謂一切善惡諸法皆有常。
即自性不生不死之故。
佛以人執著一切善惡諸法分别心為有常、故說無常。
六祖以志徹執著一切善惡諸法分别心為無常、故說有常。
然自性往往為一切有為法所汩沒、亦可謂之無常。
故曰吾說常者、正是佛說真無常義也。
佛比經傳釋詞十、比、皆也。
說文曰、皆、俱詞也。
從比從白。
徐锴曰、比、皆也。
為凡夫外道執于邪常、諸二乘人于常計無常、共成八倒、凡夫二乘各有四倒、故成八倒。
于生死之無常無樂無我無淨、執為常樂我淨、此凡夫四倒也。
于涅槃之常樂我淨、執無常無樂無我無淨、此二乘四倒也。
凡夫謂之有為之四倒。
二乘謂之無為之四倒。
斷有為四倒為二乘。
斷有為無為之八倒為菩薩。
見大乘義章五末。
○賢首法數四引涅槃雲、凡夫四倒。
苦計為樂。
無常計常。
無我計我。
不淨計淨。
二乘四倒。
樂計為苦。
常計無常。
我計無我。
淨計不淨。
是雲凡小八倒。
故于涅槃了義教中、按涅槃經者、宗佛性故、為滿字大乘了義教。
屬圓妙醍醐勝修之判。
如四教集解上所配。
往披圭峰圓覺略疏上一曰、了義者、決擇究竟顯了之說。
非覆相密意含隐之譚。
破彼偏見、偏見、偏執一邊之見也。
而顯說真常真樂真我真淨。
涅槃經、不遷名常。
安穩名樂。
自在名我。
無我名淨。
○常樂我淨、大乘大般涅槃所具之四德也。
一、常德。
涅槃之體恒不變而無生滅、是名為常。
又随緣化用而常不絕、名之為常。
二、樂德。
涅槃之體、寂滅而永安、名之為樂。
又運用自在、所為适心、名之為樂。
三、我德。
我解有二種。
一者就體、自實名我。
二者就用。
自在名我、四、淨德。
涅槃之體、解脫一切之垢染、名之為淨。
又随緣而處、未嘗有污、名之為淨。
見大乘義章十八。
○法華玄義四、破二十五有煩惱名淨。
破二十五有業名我。
不受二十五有報為樂。
無二十五有生死名常。
常樂我淨名為佛性顯。
汝今依言背義、以斷滅無常、及确定死常、六祖謂志徹汝以有斷滅者為無常、及确定而死闆者為常。
豈知常可言無常、無常可言常、且自性本非常非無常乎。
而錯解佛之圓妙最後微言。
四教儀集解下、三谛圓融、不可思議。
名為圓妙。
○佛遺教經、是我最後之所教誨。
雲栖補注雲、最後者、猶曰著述家所謂絕筆也。
○微言、謂深妙之意旨也。
○漢書藝文志、仲尼沒而微言絕。
七十子喪而大義乖。
世尊說法四十九年、涅槃經最後、故雲最後微言。
縱覽千遍、有何所益。
行昌忽然大悟。
說偈曰、 因守無常心、佛說有常性。
凡夫二乘若執守以為無常。
而佛欲破其執、則說以為有常。
凡夫二乘若執守以為有常。
而佛欲破其執、則又說以為無常。
凡夫二乘若執守善根有二、一者常、二者無常。
而佛欲破其執、則又說以為非常非無常。
共分三層。
此偈僅舉一層者、省文也。
不知方便者、佛說常無常、皆為破凡夫二乘之執。
猶之醫病之藥。
皆權說也。
此之謂方便。
猶春池拾礫。
礫、說文、小石也。
○涅槃經、我計無我。
是颠倒法。
乃至廣破二乘無常無我之見。
如春池中執石為寶。
我今不施功、忽得見性。
本不假功用。
○永嘉禅師證道歌、覺即了、不施功。
弘德禅師注雲、覺悟了徹底人、獲無功用智、與有為功行不同也。
佛性而現前。
自性天真佛竟爾現露。
○永嘉證道歌、執指為月枉施功、根境法中虛捏怪。
不見一法即如來、方得名為觀自在。
非師相授與、此非師之相授與也。
我亦無所得。
亦非我自己有所得也。
○或雲、非由師教示吾、焉得通徹。
如此解法、文義淺陋、非兩無所得之旨○唐釋慧海雲、般若體、畢竟清淨、無有一法可得。
○傳心法要上、如來所說、皆為化人。
如将黃葉為金、止小兒啼、決定不實。
若有實得、非我宗門下客。
且與你本體有甚交涉。
故經雲、實無少法可得、名為阿耨菩提。
師曰、汝今徹也。
徹通也。
宜名志徹。
徹禮謝而退。
有一童子、名神會、襄陽高氏子。
襄陽縣漢置。
今屬湖北襄陽道。
年十三、自玉泉來參禮、高憎傳三集八、釋神會、姓高、襄陽人也。
年方幼學、聞嶺表曹侯溪慧能禅師盛揚法道。
乃教善财南方參問。
裂裳裹足、以千裡為跬步之間耳。
及見。
能問會曰、從何所來。
答曰、無所從來。
能曰、汝不歸去。
答曰、一無所歸。
能曰、汝太茫茫。
答曰、身緣在路。
能曰、由身未到。
答曰、今已得到、且無滞留。
居曹溪數載。
後遍尋名迹。
開元八年敕配住南陽龍興寺。
續于洛陽大行禅法。
肅宗皇帝诏入内供養。
敕将作大匠、并功齊力、為造禅宇于荷澤寺中。
上元元年、囑别門人、避座望空頂禮。
歸方丈。
其夜示滅。
受生九十三歲矣。
即建午月十三日也。
遷塔于洛陽寶應寺。
敕谥大師曰真宗。
塔号般若焉。
師曰、知識遠來艱辛、還将得本來否。
永嘉禅師證道歌、但得本、不愁末。
弘德禅師注雲、根本既明、枝葉自茂。
本者即本有靈覺之性也。
若有本則合識主。
主、主人公。
即自性也。
試說看。
會曰、以無住為本、見即是主。
師曰、這沙彌争合取次語、沙彌、出家男子受十戒者。
○寒山詩、平側不解厭。
凡言取次出。
或曰取次者、草率之義。
又漫浪貌、容易語也。
會乃問曰、和尚坐禅、還見不見。
師以拄杖打三下、雲、吾打汝是痛不痛。
對曰、亦痛亦不痛。
師曰、吾亦見亦不見。
神會問如何是亦見亦不見。
師雲、吾之所見。
常見自心過愆。
隻常常看自己有不是處、便是進步。
○法語彙、世人大病、隻自己不肯認差、所以多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