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顯炬論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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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來教授,向外緣者之境界。
應随勝集密了解,一心谛聽。
’ 次答所問義。
分四。
寅一、答第二問。
寅二、答第三第五問。
寅三、答初問。
寅四、答第四第六問及餘義。
今初 攝行論雲:‘此金剛乘,已學生起次第,得第八地。
乃至未得圓滿次第,爾時猶應親近善知識。
現證身語意當得十地。
獲得如幻三摩地。
已證如幻三摩地後,當得三相清淨之光明。
從無相光明起已,由住雙運次第,現證佛事。
當得金剛喻三摩地一切功德莊嚴而住。
’卡師譯為:‘現證身語意遠離已,證得十地,當得如幻三摩地。
’又雲:‘現證佛身。
’較前譯為顯。
僅言十地。
父子論中均未說地名與名義。
金剛鬘經雲:‘十一瓶灌頂,及上三灌頂、十四灌頂,各配一地。
’僅說十四地之數量,未說一一地之名義。
授記密意續雲:‘諸佛所依住,其地第十三。
’亦全未說十三地之名義。
根本續及餘釋續,亦均未說。
由此因緣,起諸異解。
攝行論疏雲:‘如雲:若時從下暖,至忍第一法,上中十二行,極喜第十三。
又雲:極喜至法雲,随彼後所得,由雙運修治。
謂暖頂忍世第一法一一加行道,各分下中上三品,為十二地,極歡喜地為第十三地。
金剛念誦,得第八地是中品忍。
心遠離得下品或中品世第一法。
幻身得上品世第一法。
光明得十聖地之初極喜地。
觀待加行道十二地,為第十三。
雙運謂能修治已得諸地。
’此說生起次第能至第七地。
拉彌則說,十地乃極喜等十地。
生起次第及身遠離,得第八地。
義顯金剛念誦,得第九地。
由見三明相,智自在故,得第十地。
幻身乃彼後得,無地次第,故唯屬第十地。
光明得第十一普光明地。
雙運乃彼後得,故唯屬第十一地。
由修梵住等,得初發業地。
即生成佛,謂第十三地。
月光疏中,雖說為極喜等十地。
然未明說,别配諸地之理。
昔集密派智者有說:十地謂極喜等。
言生起次第究竟等,得不動地及法雲者,非由圓滿彼地功德而得。
意謂能代替彼等也。
藏中智者有說:于極喜等十地之上,加溫爵喇嘛所說:‘無比及具智,金剛地十三。
’此義如無畏師說:波羅密多乘所說第十地中,有住第十地與勝進道、無間道之三。
其第十地,即住第十地。
勝進道即無比。
無間道即具智,普光明即金剛地。
如斯之第十三地。
即授記密意續所說第十三地一切空光明。
攝行論意,亦顯幻身為第十一地,光明為第十二地。
此即從勝解行地所計之第十三。
金剛鬘續之第十三地,亦是光明。
釋為彼續之意趣。
許彼諸道,實得彼諸地也。
若如此說,則雙運應為第十四地也。
此中波羅密多大乘中,多說聖者學地,為極喜等十地。
無學普光明,為第十一地。
亦說異生,有勝解行地與初發業地。
咒中說地數,有十二、十三、十四數。
其立名者,如金剛莊嚴續說,普光明、甘露光等十二。
歡喜金剛、及三補劄等,有說住等十二。
名不相同。
亦有說極喜等十地,立名同者。
教授穗論等,說勝解行地、及普光明地。
乃義中所有。
前之十二地,似與後者相同也。
十三地立名,有三種不同。
如無畏師說。
故知彼等皆是聖地。
若加勝解行地,則金剛地為第十四。
如是諸地數量,雖較波羅密多為多。
然非許過十一普光明地,更有上地也。
根本續于雙運位雲:‘安住于十地,菩薩彼即成。
’燈明論釋彼義雲:‘十地謂十光明,安住彼中。
’雖亦有彼說。
然前說十地,應作極喜等十地也。
言生起次第,得第八地,金剛念誦,亦得第八地者,初者配才得第八地無間。
第二、配波羅密多之第八地。
由此亦應知,配第九地。
意将圓滿次第之身遠離,攝入金剛念誦中也。
五次第論說,由見三明相,安住十地。
攝行論說:現證身語意即得十地。
如第六品燈明論說,身語意為明增得。
彼二義同。
故心遠離配第十地。
黑行論師,解釋見三明相,配第十地,說是得我加持者,謂依心遠離進得幻身。
以彼配第十地,乃攝行論義。
此配波羅密多乘第十地上段。
于第十地後半,安立光明與有學雙運者,由前所說,波羅密多乘十地菩薩,加修無上道之理,即可了知。
無學雙運,立為十一普光明地,亦可了知。
前二續說光明為第十三地者,亦是待勝解行地而說。
此亦表顯有學雙運。
若配諸地之理如是者,則生起次第等,各别道究竟時,為圓滿得極喜地等功德耶。
抑如十四灌頂各配一地,修法一座配合五道,增上勝解諸尊收入光明等配合三身。
唯由相似同法而配合耶。
曰:雖得第三次第幻身,若未證光明,說由煩惱力仍退生死。
故僅究竟彼道本位,非但未得第十地,亦非得聖地。
故彼等配法,非由圓滿極喜等地功德而得。
若究竟生起次第,即立為實得不動地等,尚多餘難。
應知如說,波羅密多乘到第十地者,能代替此道生起次第乃至幻身。
是由此乘諸道成佛者,能代替餘乘證得彼地。
故得彼等,說為得十地。
非須所得諸道功德,完全相等也。
此複能圓滿成熟圓滿次第證德者,乃生起次第。
故彼最後成熟,配無間得第八地。
以前諸能熟,配前七地。
未說生起次第某差别,配七地中某地也。
若究竟生起次第,則随意能入,通常堅固無分别三摩地。
由得情器世間,現為宮殿諸尊,已善清淨。
亦與第八地相同。
以此為先,依身遠離修語遠離,如攝行論說,亦如應而得無生法忍。
由語根諸風,清淨自在,與第九地說法語清淨,得智自在相同。
依語遠離究竟,修心遠離,從彼風心修成幻身。
于諸佛所獲得灌頂,與第十地諸業自在,轉下劣身因,惡業習氣,成圓滿身因,得大光明灌頂相同。
以轉通常身因之風心,成受用身因故。
如第十地時空性證德增強斷障功能勢力之因,圓滿道位資糧,更無新學自道。
由得幻身轉入光明,其後修成雙運,亦與彼同。
故彼等配第十地。
若由現證未證法性,安立已得未得聖地,而分異生聖道。
異生道中,複分資糧加行二道者,則從修共道,乃至未以修力,将風融入中脈,直接引生空智以來,是資糧道。
能引之後,乃至未以大樂,現證真實義之幻身以來,為加行道。
勝義光明後,未得雙運前,是為具道極歡喜地。
從有學雙運,乃至未得無學雙運,可配修道九地也。
(卷十四竟)
應随勝集密了解,一心谛聽。
’ 次答所問義。
分四。
寅一、答第二問。
寅二、答第三第五問。
寅三、答初問。
寅四、答第四第六問及餘義。
今初 攝行論雲:‘此金剛乘,已學生起次第,得第八地。
乃至未得圓滿次第,爾時猶應親近善知識。
現證身語意當得十地。
獲得如幻三摩地。
已證如幻三摩地後,當得三相清淨之光明。
從無相光明起已,由住雙運次第,現證佛事。
當得金剛喻三摩地一切功德莊嚴而住。
’卡師譯為:‘現證身語意遠離已,證得十地,當得如幻三摩地。
’又雲:‘現證佛身。
’較前譯為顯。
僅言十地。
父子論中均未說地名與名義。
金剛鬘經雲:‘十一瓶灌頂,及上三灌頂、十四灌頂,各配一地。
’僅說十四地之數量,未說一一地之名義。
授記密意續雲:‘諸佛所依住,其地第十三。
’亦全未說十三地之名義。
根本續及餘釋續,亦均未說。
由此因緣,起諸異解。
攝行論疏雲:‘如雲:若時從下暖,至忍第一法,上中十二行,極喜第十三。
又雲:極喜至法雲,随彼後所得,由雙運修治。
謂暖頂忍世第一法一一加行道,各分下中上三品,為十二地,極歡喜地為第十三地。
金剛念誦,得第八地是中品忍。
心遠離得下品或中品世第一法。
幻身得上品世第一法。
光明得十聖地之初極喜地。
觀待加行道十二地,為第十三。
雙運謂能修治已得諸地。
’此說生起次第能至第七地。
拉彌則說,十地乃極喜等十地。
生起次第及身遠離,得第八地。
義顯金剛念誦,得第九地。
由見三明相,智自在故,得第十地。
幻身乃彼後得,無地次第,故唯屬第十地。
光明得第十一普光明地。
雙運乃彼後得,故唯屬第十一地。
由修梵住等,得初發業地。
即生成佛,謂第十三地。
月光疏中,雖說為極喜等十地。
然未明說,别配諸地之理。
昔集密派智者有說:十地謂極喜等。
言生起次第究竟等,得不動地及法雲者,非由圓滿彼地功德而得。
意謂能代替彼等也。
藏中智者有說:于極喜等十地之上,加溫爵喇嘛所說:‘無比及具智,金剛地十三。
’此義如無畏師說:波羅密多乘所說第十地中,有住第十地與勝進道、無間道之三。
其第十地,即住第十地。
勝進道即無比。
無間道即具智,普光明即金剛地。
如斯之第十三地。
即授記密意續所說第十三地一切空光明。
攝行論意,亦顯幻身為第十一地,光明為第十二地。
此即從勝解行地所計之第十三。
金剛鬘續之第十三地,亦是光明。
釋為彼續之意趣。
許彼諸道,實得彼諸地也。
若如此說,則雙運應為第十四地也。
此中波羅密多大乘中,多說聖者學地,為極喜等十地。
無學普光明,為第十一地。
亦說異生,有勝解行地與初發業地。
咒中說地數,有十二、十三、十四數。
其立名者,如金剛莊嚴續說,普光明、甘露光等十二。
歡喜金剛、及三補劄等,有說住等十二。
名不相同。
亦有說極喜等十地,立名同者。
教授穗論等,說勝解行地、及普光明地。
乃義中所有。
前之十二地,似與後者相同也。
十三地立名,有三種不同。
如無畏師說。
故知彼等皆是聖地。
若加勝解行地,則金剛地為第十四。
如是諸地數量,雖較波羅密多為多。
然非許過十一普光明地,更有上地也。
根本續于雙運位雲:‘安住于十地,菩薩彼即成。
’燈明論釋彼義雲:‘十地謂十光明,安住彼中。
’雖亦有彼說。
然前說十地,應作極喜等十地也。
言生起次第,得第八地,金剛念誦,亦得第八地者,初者配才得第八地無間。
第二、配波羅密多之第八地。
由此亦應知,配第九地。
意将圓滿次第之身遠離,攝入金剛念誦中也。
五次第論說,由見三明相,安住十地。
攝行論說:現證身語意即得十地。
如第六品燈明論說,身語意為明增得。
彼二義同。
故心遠離配第十地。
黑行論師,解釋見三明相,配第十地,說是得我加持者,謂依心遠離進得幻身。
以彼配第十地,乃攝行論義。
此配波羅密多乘第十地上段。
于第十地後半,安立光明與有學雙運者,由前所說,波羅密多乘十地菩薩,加修無上道之理,即可了知。
無學雙運,立為十一普光明地,亦可了知。
前二續說光明為第十三地者,亦是待勝解行地而說。
此亦表顯有學雙運。
若配諸地之理如是者,則生起次第等,各别道究竟時,為圓滿得極喜地等功德耶。
抑如十四灌頂各配一地,修法一座配合五道,增上勝解諸尊收入光明等配合三身。
唯由相似同法而配合耶。
曰:雖得第三次第幻身,若未證光明,說由煩惱力仍退生死。
故僅究竟彼道本位,非但未得第十地,亦非得聖地。
故彼等配法,非由圓滿極喜等地功德而得。
若究竟生起次第,即立為實得不動地等,尚多餘難。
應知如說,波羅密多乘到第十地者,能代替此道生起次第乃至幻身。
是由此乘諸道成佛者,能代替餘乘證得彼地。
故得彼等,說為得十地。
非須所得諸道功德,完全相等也。
此複能圓滿成熟圓滿次第證德者,乃生起次第。
故彼最後成熟,配無間得第八地。
以前諸能熟,配前七地。
未說生起次第某差别,配七地中某地也。
若究竟生起次第,則随意能入,通常堅固無分别三摩地。
由得情器世間,現為宮殿諸尊,已善清淨。
亦與第八地相同。
以此為先,依身遠離修語遠離,如攝行論說,亦如應而得無生法忍。
由語根諸風,清淨自在,與第九地說法語清淨,得智自在相同。
依語遠離究竟,修心遠離,從彼風心修成幻身。
于諸佛所獲得灌頂,與第十地諸業自在,轉下劣身因,惡業習氣,成圓滿身因,得大光明灌頂相同。
以轉通常身因之風心,成受用身因故。
如第十地時空性證德增強斷障功能勢力之因,圓滿道位資糧,更無新學自道。
由得幻身轉入光明,其後修成雙運,亦與彼同。
故彼等配第十地。
若由現證未證法性,安立已得未得聖地,而分異生聖道。
異生道中,複分資糧加行二道者,則從修共道,乃至未以修力,将風融入中脈,直接引生空智以來,是資糧道。
能引之後,乃至未以大樂,現證真實義之幻身以來,為加行道。
勝義光明後,未得雙運前,是為具道極歡喜地。
從有學雙運,乃至未得無學雙運,可配修道九地也。
(卷十四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