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顯炬論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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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究竟後,須依月輪金剛等,五種證菩提相,成佛之意趣,如五次第論說,生起次第者,以月輪金剛等生起咒身。
代替圓滿次第者,由四種空生起清淨天身也。
如是依何而說之意趣所依,雖是無上瑜伽部之不共道。
然依彼意趣,而以餘聲宣說了義,通下部道,亦不相違。
此乃多處解釋經義所極須者。
觀察餘道後,須加此派圓滿次第諸主要法者,乃于自道勝法,獲得不共定解,及依彼解決定此道種姓功能,不退他道之希有方便。
然極難得,故今廣說。
醜二、釋後續所說任持支之義。
五次第論所說第四次第光明證菩提次第,後續說為六支中之任持支雲:‘自根寶滅取,說名為任持。
心成滅金剛,現起諸相征,相界有五種,菩提金剛說。
初相如陽焰,第二如浮煙,第三如空光,第四如然燭,如虛空無雲,常明為第五。
堅固金剛路,放射虛空界。
’大譯師所譯燈明論中,解釋初二句圓滿後即雲:‘此名任持是第四支。
’跋曹所譯亦爾。
廓師所譯,解釋‘自根’至‘放射虛空界’圓滿後乃雲:‘此名任持支為第四。
’将彼全文皆作任持支文。
卡師所譯亦爾。
如是梵本似有二種。
然以廓譯為善,由釋論可知也。
自謂色等境。
根謂眼等根。
彼二滅後,寶謂心及命風。
彼息滅之取者,謂任持,即光明真際也。
心風滅者,謂三心漸次息滅。
根境息滅,亦如死有次第而滅。
甘露密論雲:‘言自根者,謂著二取,未達遠離生死心之過失。
若知自心遠離二取,即引生寶貴佛智。
故言為寶,即遠離凡常。
言‘滅取,說名為任持’者,謂由金剛蓮花等至。
菩提心行至金剛根、腰、頂端,發生三種明相。
即明遠離瑜伽師之心遠離也。
’非是論義。
滅金剛者,謂光明。
心成彼者謂入彼中。
心入彼時,現起陽焰等諸相征。
其所現相說有五種,從陽焰至虛空光之三種明相,是地水火風四界,由前入後而起。
虛空光者,是如跋曹所譯‘如螢火相’。
有計為‘見少分虛空’者,不應道理。
燈明論說:‘由微細界入三明相,現如然燭。
’微細界者,謂擾動自性分别之風。
由彼融入,即現起如無風吹動之燈光也。
攝行論雲:‘蘊等入于細界。
細界入心。
’所說初者,即從地至風,前入于後。
後說:細界入心。
與燈明說:細界入三明相。
都不相違。
以前者是粗說,後是詳說故。
如辨業論與金剛鬘經,不分别三識,總說入于光明。
攝行論則分别說近得收入光明也。
諸舊譯本,多說:‘由本性明相,融入如無雲虛空,常時光明,是為第五。
’雖有譯本,作‘融入于明相’,然前者為善。
以現起光明,須先融滅三明相故。
燈明論中作是說者,是總略說。
若廣分别,應如我加持,及攝行論所說,謂心入心所,心所入近得思,近得入光明。
三明相時,現起之理,如前所引,攝行論雲:‘第二謂明,猶如月光。
’等。
攝行論雲:‘初見如陽焰,具五色光。
’未說煙等三相者,是總略說。
若廣說者,應如後續、及燈明論,俱說四相。
由彼五相,當得涅槃勝義光明。
為證地入水等,燈明論引辨業論雲:‘如昔如何生,即此次第滅,初地入于水,次水入于火,火亦入于風,風則入于識,識任持逝已,次入于光明,從此成尋香,業驅使而生。
如是多千生,生生恒無已,性流轉迷亂,非諸分别境。
乃至知明相,衆生無所得。
’此是引龍智論文。
非福緣稱所說辨業經也。
識入光明者,謂明相融入光明,非本性融入彼也。
此雖是說因位死有次第。
然彼與道位,入光明時現陽焰等相同。
故有說:中有成佛,則實現陽焰等相。
現生入光明次第,僅是有相識,堅不堅固之量,與陽焰等五相相同。
是其差别。
又謂攝行所說,乃堅不堅固之量,燈明所說,是現陽焰等相。
是其差别。
又親教論疏說,是後相較前四相明顯。
非與彼等相同。
皆非善說也。
又此諸相,是于還滅地界等,及諸根風,将向内返,正于内返,已返時現起。
彼中複有因位、道位。
後者複有,身遠離等上下多種。
當善分别。
此複融息動遍計風,現如然燭。
明相智時如月光現,故彼二種次第決定。
于順行時,從明相智,乃至光明;于逆行時,從光明起,乃至明相,皆現陽焰等四相。
前者于明相前現,後者于明相後現也。
此位雖是由二種靜慮,數數收攝,專住心時而生。
然于三種整持各别攝時,别配諸相,及于一一整持三重薩埵,各别攝時,别配諸相者,則非善說。
譬喻光明位,是于心前,所現境相,如淨虛空。
勝義光明位,唯由微細二相息滅,無戲論垢喻如虛空,非有如斯行相顯現。
若生真實道位三空智,随所見境,都無界限,明如月光等。
其現圓輪如月光等者,非是三空智時,所現月光等相。
又如月光之明相,收已無間,非定現起如日光之增相。
其間可能安住。
此複容現如淨虛空。
故彼與第四空現起之理,有大差别。
由金剛路者,謂由不可違越,五相次第,入于光明。
堅固謂清淨。
虛空謂諸世界。
放射謂以法身之理周遍一切。
如卡師所譯而說。
放射于世界者,義謂由心力,令遍情器一切法性也。
既言,五相次第不可違越。
故初修時雖無定準,若善了知順逆修諸空者,則定依次顯現也。
此中正說勝義光明。
未到彼前,于譬喻光明,亦應數數修習。
所說此等,于下道位亦應了知。
癸二、二谛無别之圓滿次第。
分二。
子一、釋五次第與攝行論所說義。
子二、釋後續所說二支。
初又分二。
醜一、問。
醜二、答。
今初 攝行論雲:‘世尊,入勝義谛成無性已,複雲何起?此中現前所證雲何?何者不退?何為解脫義?何故解脫?解脫者誰?’為抉擇雙運次第故,先設六問。
其中初者,謂問第三次第幻身,入勝義谛既清淨已,複出光明之次第雲何耶?第二謂問,此無上乘中,由初地等次第,現前所證,趣向果之道證,生起次第雲何耶?卡師譯雲:‘此中受用妙樂雲何?’前譯較妥。
第三謂問,退不退生死之界限雲何?第四謂問,解脫之義,為從何解脫耶?第五謂問,如是解脫之因相。
第六謂問,補特伽羅自體,能解脫者為誰耶?卡譯無後二問,而雲‘從何解脫’。
然舊譯較善。
醜二、答。
教令聽聞雲:‘金剛阿遮利耶告曰,大士,善哉善哉。
從光明中起出次第,非離
代替圓滿次第者,由四種空生起清淨天身也。
如是依何而說之意趣所依,雖是無上瑜伽部之不共道。
然依彼意趣,而以餘聲宣說了義,通下部道,亦不相違。
此乃多處解釋經義所極須者。
觀察餘道後,須加此派圓滿次第諸主要法者,乃于自道勝法,獲得不共定解,及依彼解決定此道種姓功能,不退他道之希有方便。
然極難得,故今廣說。
醜二、釋後續所說任持支之義。
五次第論所說第四次第光明證菩提次第,後續說為六支中之任持支雲:‘自根寶滅取,說名為任持。
心成滅金剛,現起諸相征,相界有五種,菩提金剛說。
初相如陽焰,第二如浮煙,第三如空光,第四如然燭,如虛空無雲,常明為第五。
堅固金剛路,放射虛空界。
’大譯師所譯燈明論中,解釋初二句圓滿後即雲:‘此名任持是第四支。
’跋曹所譯亦爾。
廓師所譯,解釋‘自根’至‘放射虛空界’圓滿後乃雲:‘此名任持支為第四。
’将彼全文皆作任持支文。
卡師所譯亦爾。
如是梵本似有二種。
然以廓譯為善,由釋論可知也。
自謂色等境。
根謂眼等根。
彼二滅後,寶謂心及命風。
彼息滅之取者,謂任持,即光明真際也。
心風滅者,謂三心漸次息滅。
根境息滅,亦如死有次第而滅。
甘露密論雲:‘言自根者,謂著二取,未達遠離生死心之過失。
若知自心遠離二取,即引生寶貴佛智。
故言為寶,即遠離凡常。
言‘滅取,說名為任持’者,謂由金剛蓮花等至。
菩提心行至金剛根、腰、頂端,發生三種明相。
即明遠離瑜伽師之心遠離也。
’非是論義。
滅金剛者,謂光明。
心成彼者謂入彼中。
心入彼時,現起陽焰等諸相征。
其所現相說有五種,從陽焰至虛空光之三種明相,是地水火風四界,由前入後而起。
虛空光者,是如跋曹所譯‘如螢火相’。
有計為‘見少分虛空’者,不應道理。
燈明論說:‘由微細界入三明相,現如然燭。
’微細界者,謂擾動自性分别之風。
由彼融入,即現起如無風吹動之燈光也。
攝行論雲:‘蘊等入于細界。
細界入心。
’所說初者,即從地至風,前入于後。
後說:細界入心。
與燈明說:細界入三明相。
都不相違。
以前者是粗說,後是詳說故。
如辨業論與金剛鬘經,不分别三識,總說入于光明。
攝行論則分别說近得收入光明也。
諸舊譯本,多說:‘由本性明相,融入如無雲虛空,常時光明,是為第五。
’雖有譯本,作‘融入于明相’,然前者為善。
以現起光明,須先融滅三明相故。
燈明論中作是說者,是總略說。
若廣分别,應如我加持,及攝行論所說,謂心入心所,心所入近得思,近得入光明。
三明相時,現起之理,如前所引,攝行論雲:‘第二謂明,猶如月光。
’等。
攝行論雲:‘初見如陽焰,具五色光。
’未說煙等三相者,是總略說。
若廣說者,應如後續、及燈明論,俱說四相。
由彼五相,當得涅槃勝義光明。
為證地入水等,燈明論引辨業論雲:‘如昔如何生,即此次第滅,初地入于水,次水入于火,火亦入于風,風則入于識,識任持逝已,次入于光明,從此成尋香,業驅使而生。
如是多千生,生生恒無已,性流轉迷亂,非諸分别境。
乃至知明相,衆生無所得。
’此是引龍智論文。
非福緣稱所說辨業經也。
識入光明者,謂明相融入光明,非本性融入彼也。
此雖是說因位死有次第。
然彼與道位,入光明時現陽焰等相同。
故有說:中有成佛,則實現陽焰等相。
現生入光明次第,僅是有相識,堅不堅固之量,與陽焰等五相相同。
是其差别。
又謂攝行所說,乃堅不堅固之量,燈明所說,是現陽焰等相。
是其差别。
又親教論疏說,是後相較前四相明顯。
非與彼等相同。
皆非善說也。
又此諸相,是于還滅地界等,及諸根風,将向内返,正于内返,已返時現起。
彼中複有因位、道位。
後者複有,身遠離等上下多種。
當善分别。
此複融息動遍計風,現如然燭。
明相智時如月光現,故彼二種次第決定。
于順行時,從明相智,乃至光明;于逆行時,從光明起,乃至明相,皆現陽焰等四相。
前者于明相前現,後者于明相後現也。
此位雖是由二種靜慮,數數收攝,專住心時而生。
然于三種整持各别攝時,别配諸相,及于一一整持三重薩埵,各别攝時,别配諸相者,則非善說。
譬喻光明位,是于心前,所現境相,如淨虛空。
勝義光明位,唯由微細二相息滅,無戲論垢喻如虛空,非有如斯行相顯現。
若生真實道位三空智,随所見境,都無界限,明如月光等。
其現圓輪如月光等者,非是三空智時,所現月光等相。
又如月光之明相,收已無間,非定現起如日光之增相。
其間可能安住。
此複容現如淨虛空。
故彼與第四空現起之理,有大差别。
由金剛路者,謂由不可違越,五相次第,入于光明。
堅固謂清淨。
虛空謂諸世界。
放射謂以法身之理周遍一切。
如卡師所譯而說。
放射于世界者,義謂由心力,令遍情器一切法性也。
既言,五相次第不可違越。
故初修時雖無定準,若善了知順逆修諸空者,則定依次顯現也。
此中正說勝義光明。
未到彼前,于譬喻光明,亦應數數修習。
所說此等,于下道位亦應了知。
癸二、二谛無别之圓滿次第。
分二。
子一、釋五次第與攝行論所說義。
子二、釋後續所說二支。
初又分二。
醜一、問。
醜二、答。
今初 攝行論雲:‘世尊,入勝義谛成無性已,複雲何起?此中現前所證雲何?何者不退?何為解脫義?何故解脫?解脫者誰?’為抉擇雙運次第故,先設六問。
其中初者,謂問第三次第幻身,入勝義谛既清淨已,複出光明之次第雲何耶?第二謂問,此無上乘中,由初地等次第,現前所證,趣向果之道證,生起次第雲何耶?卡師譯雲:‘此中受用妙樂雲何?’前譯較妥。
第三謂問,退不退生死之界限雲何?第四謂問,解脫之義,為從何解脫耶?第五謂問,如是解脫之因相。
第六謂問,補特伽羅自體,能解脫者為誰耶?卡譯無後二問,而雲‘從何解脫’。
然舊譯較善。
醜二、答。
教令聽聞雲:‘金剛阿遮利耶告曰,大士,善哉善哉。
從光明中起出次第,非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