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顯炬論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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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二、說證彼方便二種靜慮。
如前所說,已善成就幻身者,為令身中生起勝義光明故,更須勵力。
其中須說,現證勝義光明時,内外二種證菩提之理,及以前先修整持,及随滅二種靜慮之理。
前者已說。
故此當說二種靜慮也。
此如第四次第雲:‘得教授弟子,次學二瑜伽,謂整持次第,及如是随滅。
從頭乃至足,幾時至心間,瑜伽入真際。
說名為持整。
諸動不動性,先令成光明,後我如是作,是随滅次第。
如鏡上氣息,周匝遍收攝。
如是瑜伽師,數數入真際。
’攝行論亦雲:‘如是現證一切空已,由此次第緣二種靜慮。
其次第謂,如淨江湖中所浮大雪團,瑜伽師常思,如是漸随滅。
當觀鏡上氣,漸次消散盡,此持整次第,亦應如是觀。
’其言已證第四空,與緣二種靜慮者,是說前述二種菩提及二種靜慮。
言‘得教授弟子’等二句,亦是說已得教授,善學習者。
其持整者,謂自頭下攝,及自足上收,最後俱至心間,故雲:‘幾時至心間。
’黑行師說:‘從頭至足,收入心間種子。
彼收入明點。
點收入空。
’如是收入心已,則瑜伽師入于光明真際。
‘如鏡上’等四句顯示彼喻。
謂如鏡上,吹以氣息。
彼自周圍,收入中央。
如是自身上下前後左右皆收入心中也。
随滅者,謂先将情器收入光明,後将自身收入光明。
言‘我如是’者,黑行師說,如持整而作。
是為善說。
言‘數數’者,義謂彼二須修多次也。
随滅之喻,謂如湖上所浮雪團,漸次消化。
此處卡師雖譯為點,然舊譯為善。
自蘊漸次消滅,二者俱有。
唯先有無收餘情器,是其差别。
随滅名義如說可知。
無畏師說:‘整謂自身,以空收持彼,故名持整。
’實是使身入光明而持也。
由二靜慮收入心間為究竟處,而證勝義光明者,乃聖父子,最勝意趣。
此中因相,前已多說即當了知。
此收攝次第所緣中,雖未明說,收攝風息。
然作彼所緣應知實際即成無上攝風次第。
如四天女請問經雲:‘恒住心中央,盛光明熾然,乃至于九次,從額至足心,唯收入彼點,安住于臍中。
’額謂頭部,乃至足部,皆當收入心中明點。
安住心間蓮花蕊中也。
以是當知,語遠離時,修三種命力,皆是于心間收攝風息與菩提心,引發四空之方便。
由修彼之力,故此時所緣收攝次第,亦能将風及菩提心收入心中令入光明。
故得幻身者,修入光明之方便,說二種靜慮,即此理也。
又不僅彼,集智金剛續說,須與外印等至。
彼之作用,與此相同。
其說由二種靜慮,使幻身入光明者,亦是于心間數數收攝風心,引發四空。
由修習力,證勝義光明時,幻身亦随消滅。
證幻身者,修二種靜慮時,瑪派諸師,雖未說修三金剛之三重薩埵,廓師教授,說修彼三,乃第十一品本釋之義。
是續疏中義,由教授顯出。
極為善哉。
此如根本續雲:‘住諸佛壇中,自身住毗盧,心中想嗡字,于咒修神識。
滅金剛心性,若時彼生起,持諸佛勝德,如如意吉祥。
住諸佛壇中,修不動金剛,心中修吽字,心住為明點。
住諸佛壇中,善修無量壽,心中想啊字,金剛住明點。
此勝三昧耶,修三堅金剛,滅三昧耶智,當得佛悉地。
’此言‘佛’者,如雲‘佛陀謂了解’。
謂所了解,所知曼荼羅,即三界之身語意也。
彼中者謂彼自性。
住彼者,謂勝解為自己之身語意體性也。
言‘住毗盧’及‘修不動’、‘無量壽’者,謂二身無别,即修毗盧。
二心無别,即修不動。
二語無别,即修彌陀也。
如是修三尊三昧耶薩埵已,于彼心間,修嗡啊吽三字者,即修智薩埵。
咒謂于嗡字,神識即三摩地薩埵明點。
及于吽字,三摩地薩埵即自心成明點。
并于阿字,三摩地薩埵,金剛即自心,住為明點。
如是修行之瑜伽師,為令自心,入于滅金剛光明中。
即所修明點亦令清淨。
若時生起究竟光明。
爾時任持即修成諸佛之勝德。
如能滿足一切心願之如意寶珠,及具足二種資糧之吉祥也。
此修一切有情之身語意三金剛,與自身語意三業,無二無别者,乃勝三昧耶,勝過于生起次第。
故誰了知,任持滅金剛光明之教授,發生妙智,彼即當得,諸佛即諸蘊之成就,謂離此凡身,當得甚深廣大之智身。
是燈明論所釋也。
此說得幻身者,為令自身語意三業,入光明故,先修身金剛,次修語金剛,後修意金剛三重薩埵已。
非僅前二薩埵,即所修三摩地薩埵明點,亦令清淨入光明中。
三摩地薩埵,三明點者,謂短阿字。
其所置處,謂三角形明點中。
是廓派所許也。
其後,續雲:‘金剛住空界’等,說修三金剛。
有謂此乃說修随滅。
前者為修持整。
然論說即是前義,後更以餘相顯示。
故應知前文,即分持整與随滅二義也。
其修法,謂從心間種子字放光,三昧耶薩埵,自頭往下,自足往上,漸次收入心間智慧薩埵。
其智薩埵亦漸收入三摩地薩埵不壞點短阿字。
彼複攝入光明,持心不動。
二種靜慮相同。
其随滅,先将餘情器收入光明之法。
如燈明論雲:‘于動不動法,作康字虛空,以随滅次第令成無事。
自亦漸次攝入。
由如是修,則金剛智與虛空等。
三重薩埵體性,成為一體。
康謂光明。
’跋曹與卡師,譯為‘由随滅故令一切不現,漸令彼入自身。
’故是從自心種子放光,遍照一切情器,化成光明。
令彼光聚漸入自身都無所現。
通執雖是頂上修嗡字,喉間修阿字。
此處說三字,均于心中修之因相。
如前所說。
拉彌師等,說從臍中所布輪毂諸字收放者,非是論義。
此之勝利,說離凡身得智身者,雖已離凡身,别得幻身之智身,然先未得離凡身之雙運金剛身,今得彼身,故不相違。
五次第論雲:‘如幻三摩地,由真際清淨。
’攝行論亦雲:‘其世俗谛,由勝義谛,令清淨已。
’燈明論亦說:‘由二種靜慮,令幻身入于光明。
’此處則說,所修三金剛身,入于光明,應成相違。
以幻身是金剛持身故。
莫作是思,所成就之幻身,雖是報身金剛持身。
然将彼所修三金剛化身,數數攝入光明。
由修彼故,現證勝義光明時,則其幻身,亦如彩虹于虛空消滅故。
其由勝義光明清淨風息所成之身,勝義光明現在前時亦不消滅。
其由譬喻光明清淨風息所成之身,則不相同。
是其差别。
此中若未由二種靜慮及依明印,數數現起第四空時之大樂,與究竟真理
如前所說,已善成就幻身者,為令身中生起勝義光明故,更須勵力。
其中須說,現證勝義光明時,内外二種證菩提之理,及以前先修整持,及随滅二種靜慮之理。
前者已說。
故此當說二種靜慮也。
此如第四次第雲:‘得教授弟子,次學二瑜伽,謂整持次第,及如是随滅。
從頭乃至足,幾時至心間,瑜伽入真際。
說名為持整。
諸動不動性,先令成光明,後我如是作,是随滅次第。
如鏡上氣息,周匝遍收攝。
如是瑜伽師,數數入真際。
’攝行論亦雲:‘如是現證一切空已,由此次第緣二種靜慮。
其次第謂,如淨江湖中所浮大雪團,瑜伽師常思,如是漸随滅。
當觀鏡上氣,漸次消散盡,此持整次第,亦應如是觀。
’其言已證第四空,與緣二種靜慮者,是說前述二種菩提及二種靜慮。
言‘得教授弟子’等二句,亦是說已得教授,善學習者。
其持整者,謂自頭下攝,及自足上收,最後俱至心間,故雲:‘幾時至心間。
’黑行師說:‘從頭至足,收入心間種子。
彼收入明點。
點收入空。
’如是收入心已,則瑜伽師入于光明真際。
‘如鏡上’等四句顯示彼喻。
謂如鏡上,吹以氣息。
彼自周圍,收入中央。
如是自身上下前後左右皆收入心中也。
随滅者,謂先将情器收入光明,後将自身收入光明。
言‘我如是’者,黑行師說,如持整而作。
是為善說。
言‘數數’者,義謂彼二須修多次也。
随滅之喻,謂如湖上所浮雪團,漸次消化。
此處卡師雖譯為點,然舊譯為善。
自蘊漸次消滅,二者俱有。
唯先有無收餘情器,是其差别。
随滅名義如說可知。
無畏師說:‘整謂自身,以空收持彼,故名持整。
’實是使身入光明而持也。
由二靜慮收入心間為究竟處,而證勝義光明者,乃聖父子,最勝意趣。
此中因相,前已多說即當了知。
此收攝次第所緣中,雖未明說,收攝風息。
然作彼所緣應知實際即成無上攝風次第。
如四天女請問經雲:‘恒住心中央,盛光明熾然,乃至于九次,從額至足心,唯收入彼點,安住于臍中。
’額謂頭部,乃至足部,皆當收入心中明點。
安住心間蓮花蕊中也。
以是當知,語遠離時,修三種命力,皆是于心間收攝風息與菩提心,引發四空之方便。
由修彼之力,故此時所緣收攝次第,亦能将風及菩提心收入心中令入光明。
故得幻身者,修入光明之方便,說二種靜慮,即此理也。
又不僅彼,集智金剛續說,須與外印等至。
彼之作用,與此相同。
其說由二種靜慮,使幻身入光明者,亦是于心間數數收攝風心,引發四空。
由修習力,證勝義光明時,幻身亦随消滅。
證幻身者,修二種靜慮時,瑪派諸師,雖未說修三金剛之三重薩埵,廓師教授,說修彼三,乃第十一品本釋之義。
是續疏中義,由教授顯出。
極為善哉。
此如根本續雲:‘住諸佛壇中,自身住毗盧,心中想嗡字,于咒修神識。
滅金剛心性,若時彼生起,持諸佛勝德,如如意吉祥。
住諸佛壇中,修不動金剛,心中修吽字,心住為明點。
住諸佛壇中,善修無量壽,心中想啊字,金剛住明點。
此勝三昧耶,修三堅金剛,滅三昧耶智,當得佛悉地。
’此言‘佛’者,如雲‘佛陀謂了解’。
謂所了解,所知曼荼羅,即三界之身語意也。
彼中者謂彼自性。
住彼者,謂勝解為自己之身語意體性也。
言‘住毗盧’及‘修不動’、‘無量壽’者,謂二身無别,即修毗盧。
二心無别,即修不動。
二語無别,即修彌陀也。
如是修三尊三昧耶薩埵已,于彼心間,修嗡啊吽三字者,即修智薩埵。
咒謂于嗡字,神識即三摩地薩埵明點。
及于吽字,三摩地薩埵即自心成明點。
并于阿字,三摩地薩埵,金剛即自心,住為明點。
如是修行之瑜伽師,為令自心,入于滅金剛光明中。
即所修明點亦令清淨。
若時生起究竟光明。
爾時任持即修成諸佛之勝德。
如能滿足一切心願之如意寶珠,及具足二種資糧之吉祥也。
此修一切有情之身語意三金剛,與自身語意三業,無二無别者,乃勝三昧耶,勝過于生起次第。
故誰了知,任持滅金剛光明之教授,發生妙智,彼即當得,諸佛即諸蘊之成就,謂離此凡身,當得甚深廣大之智身。
是燈明論所釋也。
此說得幻身者,為令自身語意三業,入光明故,先修身金剛,次修語金剛,後修意金剛三重薩埵已。
非僅前二薩埵,即所修三摩地薩埵明點,亦令清淨入光明中。
三摩地薩埵,三明點者,謂短阿字。
其所置處,謂三角形明點中。
是廓派所許也。
其後,續雲:‘金剛住空界’等,說修三金剛。
有謂此乃說修随滅。
前者為修持整。
然論說即是前義,後更以餘相顯示。
故應知前文,即分持整與随滅二義也。
其修法,謂從心間種子字放光,三昧耶薩埵,自頭往下,自足往上,漸次收入心間智慧薩埵。
其智薩埵亦漸收入三摩地薩埵不壞點短阿字。
彼複攝入光明,持心不動。
二種靜慮相同。
其随滅,先将餘情器收入光明之法。
如燈明論雲:‘于動不動法,作康字虛空,以随滅次第令成無事。
自亦漸次攝入。
由如是修,則金剛智與虛空等。
三重薩埵體性,成為一體。
康謂光明。
’跋曹與卡師,譯為‘由随滅故令一切不現,漸令彼入自身。
’故是從自心種子放光,遍照一切情器,化成光明。
令彼光聚漸入自身都無所現。
通執雖是頂上修嗡字,喉間修阿字。
此處說三字,均于心中修之因相。
如前所說。
拉彌師等,說從臍中所布輪毂諸字收放者,非是論義。
此之勝利,說離凡身得智身者,雖已離凡身,别得幻身之智身,然先未得離凡身之雙運金剛身,今得彼身,故不相違。
五次第論雲:‘如幻三摩地,由真際清淨。
’攝行論亦雲:‘其世俗谛,由勝義谛,令清淨已。
’燈明論亦說:‘由二種靜慮,令幻身入于光明。
’此處則說,所修三金剛身,入于光明,應成相違。
以幻身是金剛持身故。
莫作是思,所成就之幻身,雖是報身金剛持身。
然将彼所修三金剛化身,數數攝入光明。
由修彼故,現證勝義光明時,則其幻身,亦如彩虹于虛空消滅故。
其由勝義光明清淨風息所成之身,勝義光明現在前時亦不消滅。
其由譬喻光明清淨風息所成之身,則不相同。
是其差别。
此中若未由二種靜慮及依明印,數數現起第四空時之大樂,與究竟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