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顯炬論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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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斷空樂方便,和合樂空,現生能證菩提,發生恐怖。
非單于空性而生怖畏。
貪欲薄弱,雖亦是于善巧方便貪行恐懼之因。
然主要者,謂覺佛果無邊功德,要經長時,修集無邊資糧差别,方為相稱,若不如是則見不合。
若已住大地諸大功德藏,尚須長時修習。
則說極短于一生中即成就者,是為引誘一切所化而說,非如實說。
雖于此道及空性理,具大信解,然亦容有德失二品,須善分别。
若能善知二道建立,已見殊勝能立之理,以猛利信解,堅立此道種性不共功能,則極為切要。
此明以心遠離智,通達心真實性,及證世俗幻身,為餘道中極難得者,即是欲明,由修前說三種命力,引生大樂之心遠離,修心真實性,為修幻身之不共要道。
由說未入集密等大瑜伽續者,縱經無量劫,亦不能見世俗谛。
故有計世俗幻身,為通達現而無性之三摩地者,及有計為天身現而無性者。
皆已破訖。
修餘道後,轉不轉入此道,及彼因相。
後當廣說。
子四、明續義三明相與諸本性。
分三。
醜一、釋明相。
醜二、釋本性。
醜三、釋引生明智之理。
初中分二。
寅一、釋三明相之異門。
寅二、釋三明相之别相。
今初 攝行論說,三識異名,有共波羅密多大乘,與金剛乘不共之二。
初者,由佛顯說方便般若,即亦暗引不定性名,共為三種。
心意識三。
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三。
及貪嗔癡三種自性等異門。
此中方便謂增長。
般若謂明相。
不定性即彼二和合,謂近得。
明相,于樂空二中,空慧增上。
增長,與上相違。
近得,二分平等。
故作是說。
非說一切方便般若及彼二合,皆是彼三。
此複是依道位三明而說。
由與彼類同,故因位三明亦立彼名。
說明為心、增為意、近得為識。
亦非說凡是心意識三,即是彼三。
如許三相互違,亦不許心意識三互違也。
有因餘論,說阿賴耶名心,染污意名意,六轉識名識。
故說轉識為明、染意為增、阿賴耶為近得。
未見應理。
若計增、得,為阿賴耶與染污意者,如諸異生不能現知離六識身外,别有異體阿賴耶與染污意。
則彼二,亦應爾。
經說明相之所緣行相,與彼二之所緣行相,極不相合,及說諸明相由内外命力道所新生,皆成相違。
若計彼有可名阿賴耶等之因相者,亦未說彼,故不應理。
若爾,雲何?曰:經中總說,心意識三,為染淨諸法之根本。
此中亦欲說為染淨諸法根本之殊勝心意識三。
故于三種明相說彼三名。
攝行論中引集智金剛續雲:‘識從光明生,即此名為心意。
以染淨性一切法,皆以彼為根本。
’金剛鬘續亦雲:‘三明為性相,聞此中三識,此即有情界,本性之根本。
’于三明相,俱說名識者,于心意亦同。
以三明之一一明,皆可得彼三名故。
以彼三法,别配三明者,是于意識種類前後所起三念而立。
名義如雲:‘集聚故名心,所依故名意,能依故名識。
’三明相心,一一皆具彼義,複無強弱。
故由訓釋,不能區别。
五次第論雲:‘明為依他起,增為遍計執,得為圓成實。
’如是說者,謂如現似二取離異之所依為依他起。
依如是現增益二取體性别異,為遍計執。
于現證無變圓成實前,則遍計執與二取相,二俱遠離。
如是諸空最初之基本,謂明相。
依彼出生增相。
至近得時,前二皆滅,方便般若,平等俱轉。
似即依此同法而說,應更觀察。
論說明為嗔恚、增為貪欲、得為愚癡者,是由妙樂弱強中庸而說。
道位與因位,如前說。
三自性之名,前已說三相,故此非彼。
當知是說空品、明品,二平等性,如前應知。
波羅密多乘,未于三明相,立如是名。
故所立之名雖是共法。
而于三明相,立如是名,則非共法。
第二不共名,謂明、明增、明得。
空、善空、大空。
心、心所、無明。
離欲、貪欲、中欲。
論雲:‘言嗡字者,是能堅固依于語門種子之因,謂諸下劣勝解有情,不能通達如來密意語言。
則應觀彼為月輪形。
或蓮花形,或婦女形,或名為左,或名為夜。
及柔和事心世俗色。
’又雲:‘言阿字者,是能堅固依于語門種子之因,謂諸下劣勝解有情,不能通達如來密意語言。
故應觀為日輪。
或名五股金剛,或名為寶,或名為晝,或名為男,或名為右。
或粗行相,心所世俗色。
’又雲:‘依語種子,名圓成實。
此即明得。
’卡師譯為‘依語種子阿字’。
此中有說,三明融化,如其次第,是為三空。
或說三空,乃三明之法性,非即三明。
皆不應理。
以攝行論說三明相即三空故,集智金剛續,亦明說此義故。
以是當知,三明相者,謂動遍計風融化之後,由明如月光,故說為明。
由即彼風及八十種遍計皆空,故名為空。
由最光明如同日光,故名明增。
由明及風俱空滅故,名為善空。
由如昏暮,極不明顯,接近光明,故名明得。
由增及風,俱空滅故,名為大空。
由不明故亦名無明。
是為近得一分之名。
言‘語門’者是生語之路。
依彼出生種子者,謂三字。
能堅固之因者,即以彼三名,決定三智也。
五次第論亦雲:‘左名亦是此,月輪有蓮花,其能堅固因,第一字俱點。
’又雲:‘如是金剛名,二點所莊嚴,應知卡(圖略)即彼。
’故是以諸字之名,表诠明相。
言下劣勝解者當依日月而觀者,義謂生起次第者,不能如已得心遠離之圓滿次第者,從三智中出生幻身,故代替明相,觀想月輪,代替增相觀金剛等标幟,代替明增心心所二平等和合之近得,從月輪金剛等,平等和合,出生天身。
如五次第論雲:‘此般若自性,應觀為月輪,自見心性已,自身如月形。
次應緣于月,善觀金剛相,此中金剛等,表行者方便。
月金剛等合,心心所會集,慧攝方便中,當出生天身。
’第五句卡師譯為‘緣圓滿月已’,較為妥善。
以月日輪及晝夜名,顯示初二明相者,謂如虛空中,日光月光周遍顯現也。
言‘蓮花與金剛’、‘女與男’、‘左與右’者,是約方便般若分。
言‘粗、妙’者,是說安樂勝非勝,或境相廣不廣也。
言‘世俗色’者,謂表诠二智之月輪等,是假造相。
明得相者,以不定性,晝夜交限,左右中央,粗柔中品,慧便合雜,月日晝夜和合等名,表诠。
寅二、說三明之别相。
攝行論雲:‘集智金剛經,略說三明之相,當以尊長教授宣說。
’又雲:‘明相雲何?謂性
非單于空性而生怖畏。
貪欲薄弱,雖亦是于善巧方便貪行恐懼之因。
然主要者,謂覺佛果無邊功德,要經長時,修集無邊資糧差别,方為相稱,若不如是則見不合。
若已住大地諸大功德藏,尚須長時修習。
則說極短于一生中即成就者,是為引誘一切所化而說,非如實說。
雖于此道及空性理,具大信解,然亦容有德失二品,須善分别。
若能善知二道建立,已見殊勝能立之理,以猛利信解,堅立此道種性不共功能,則極為切要。
此明以心遠離智,通達心真實性,及證世俗幻身,為餘道中極難得者,即是欲明,由修前說三種命力,引生大樂之心遠離,修心真實性,為修幻身之不共要道。
由說未入集密等大瑜伽續者,縱經無量劫,亦不能見世俗谛。
故有計世俗幻身,為通達現而無性之三摩地者,及有計為天身現而無性者。
皆已破訖。
修餘道後,轉不轉入此道,及彼因相。
後當廣說。
子四、明續義三明相與諸本性。
分三。
醜一、釋明相。
醜二、釋本性。
醜三、釋引生明智之理。
初中分二。
寅一、釋三明相之異門。
寅二、釋三明相之别相。
今初 攝行論說,三識異名,有共波羅密多大乘,與金剛乘不共之二。
初者,由佛顯說方便般若,即亦暗引不定性名,共為三種。
心意識三。
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三。
及貪嗔癡三種自性等異門。
此中方便謂增長。
般若謂明相。
不定性即彼二和合,謂近得。
明相,于樂空二中,空慧增上。
增長,與上相違。
近得,二分平等。
故作是說。
非說一切方便般若及彼二合,皆是彼三。
此複是依道位三明而說。
由與彼類同,故因位三明亦立彼名。
說明為心、增為意、近得為識。
亦非說凡是心意識三,即是彼三。
如許三相互違,亦不許心意識三互違也。
有因餘論,說阿賴耶名心,染污意名意,六轉識名識。
故說轉識為明、染意為增、阿賴耶為近得。
未見應理。
若計增、得,為阿賴耶與染污意者,如諸異生不能現知離六識身外,别有異體阿賴耶與染污意。
則彼二,亦應爾。
經說明相之所緣行相,與彼二之所緣行相,極不相合,及說諸明相由内外命力道所新生,皆成相違。
若計彼有可名阿賴耶等之因相者,亦未說彼,故不應理。
若爾,雲何?曰:經中總說,心意識三,為染淨諸法之根本。
此中亦欲說為染淨諸法根本之殊勝心意識三。
故于三種明相說彼三名。
攝行論中引集智金剛續雲:‘識從光明生,即此名為心意。
以染淨性一切法,皆以彼為根本。
’金剛鬘續亦雲:‘三明為性相,聞此中三識,此即有情界,本性之根本。
’于三明相,俱說名識者,于心意亦同。
以三明之一一明,皆可得彼三名故。
以彼三法,别配三明者,是于意識種類前後所起三念而立。
名義如雲:‘集聚故名心,所依故名意,能依故名識。
’三明相心,一一皆具彼義,複無強弱。
故由訓釋,不能區别。
五次第論雲:‘明為依他起,增為遍計執,得為圓成實。
’如是說者,謂如現似二取離異之所依為依他起。
依如是現增益二取體性别異,為遍計執。
于現證無變圓成實前,則遍計執與二取相,二俱遠離。
如是諸空最初之基本,謂明相。
依彼出生增相。
至近得時,前二皆滅,方便般若,平等俱轉。
似即依此同法而說,應更觀察。
論說明為嗔恚、增為貪欲、得為愚癡者,是由妙樂弱強中庸而說。
道位與因位,如前說。
三自性之名,前已說三相,故此非彼。
當知是說空品、明品,二平等性,如前應知。
波羅密多乘,未于三明相,立如是名。
故所立之名雖是共法。
而于三明相,立如是名,則非共法。
第二不共名,謂明、明增、明得。
空、善空、大空。
心、心所、無明。
離欲、貪欲、中欲。
論雲:‘言嗡字者,是能堅固依于語門種子之因,謂諸下劣勝解有情,不能通達如來密意語言。
則應觀彼為月輪形。
或蓮花形,或婦女形,或名為左,或名為夜。
及柔和事心世俗色。
’又雲:‘言阿字者,是能堅固依于語門種子之因,謂諸下劣勝解有情,不能通達如來密意語言。
故應觀為日輪。
或名五股金剛,或名為寶,或名為晝,或名為男,或名為右。
或粗行相,心所世俗色。
’又雲:‘依語種子,名圓成實。
此即明得。
’卡師譯為‘依語種子阿字’。
此中有說,三明融化,如其次第,是為三空。
或說三空,乃三明之法性,非即三明。
皆不應理。
以攝行論說三明相即三空故,集智金剛續,亦明說此義故。
以是當知,三明相者,謂動遍計風融化之後,由明如月光,故說為明。
由即彼風及八十種遍計皆空,故名為空。
由最光明如同日光,故名明增。
由明及風俱空滅故,名為善空。
由如昏暮,極不明顯,接近光明,故名明得。
由增及風,俱空滅故,名為大空。
由不明故亦名無明。
是為近得一分之名。
言‘語門’者是生語之路。
依彼出生種子者,謂三字。
能堅固之因者,即以彼三名,決定三智也。
五次第論亦雲:‘左名亦是此,月輪有蓮花,其能堅固因,第一字俱點。
’又雲:‘如是金剛名,二點所莊嚴,應知卡(圖略)即彼。
’故是以諸字之名,表诠明相。
言下劣勝解者當依日月而觀者,義謂生起次第者,不能如已得心遠離之圓滿次第者,從三智中出生幻身,故代替明相,觀想月輪,代替增相觀金剛等标幟,代替明增心心所二平等和合之近得,從月輪金剛等,平等和合,出生天身。
如五次第論雲:‘此般若自性,應觀為月輪,自見心性已,自身如月形。
次應緣于月,善觀金剛相,此中金剛等,表行者方便。
月金剛等合,心心所會集,慧攝方便中,當出生天身。
’第五句卡師譯為‘緣圓滿月已’,較為妥善。
以月日輪及晝夜名,顯示初二明相者,謂如虛空中,日光月光周遍顯現也。
言‘蓮花與金剛’、‘女與男’、‘左與右’者,是約方便般若分。
言‘粗、妙’者,是說安樂勝非勝,或境相廣不廣也。
言‘世俗色’者,謂表诠二智之月輪等,是假造相。
明得相者,以不定性,晝夜交限,左右中央,粗柔中品,慧便合雜,月日晝夜和合等名,表诠。
寅二、說三明之别相。
攝行論雲:‘集智金剛經,略說三明之相,當以尊長教授宣說。
’又雲:‘明相雲何?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