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顯炬論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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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三、解釋彼密意之漸次。
因陀羅補底,龍瑜伽母,與毗蘇迦拉跋王,所著論典,此間未見。
大樂論師,抉擇集密義,著密成就論。
此正抉擇集密經序品之文。
其明修道漸次,則謂初安立諸字修生起次第。
第二、依止業印,表顯自我體性,真實義。
第三、為令彼堅固故,依止智印修習。
第四、修習大印現證菩提。
說此四修并諸密行。
有說此明集密曼荼羅中,僅十七尊者,似因彼論雲:‘以十七菩薩次第,決定圓滿。
’說以十七尊圓滿而說。
若果爾者,燈明論雲:‘此中由幾尊,能圓滿天輪,為明爾許尊故。
’此于序品眷屬時說。
彼亦應不許三十二尊曼荼羅也。
故應知彼義,是說由幾佛、佛母及菩薩、父母、眷屬,能圓滿曼荼羅諸尊,即于序品說爾許尊。
前論之義,謂除五佛,凡序品所說眷屬,總名菩薩,由彼圓滿,正說之菩薩眷屬也。
此密成就論,是共稱為‘成就心要’諸論中,餘六成就部之根本,亦是心要類大婆羅門朵哈之根本。
以于了知樂空和合俱生智,為一切無上續部之心要,最重要故。
薩惹哈論師,未見有專解集密經之論典。
次有龍猛菩薩,解釋集密續義。
此派如何解釋,後當廣說。
喜金剛論師,雖略解說此續序品,未見别釋二次第之道規。
喜金剛之弟子智足大論師,有妙音菩薩解說集密義之次第,共稱為智足派。
彼道二次第中之生起次第者,謂如以曼殊金剛為主尊之十九尊曼荼羅普賢修法。
及四百五十頌論所說。
圓滿次第者,如至尊所說之親教論,及論師所著之解脫點論中所說也。
親教中說:修圓滿次第,先于心間,修不壞空點,次于摩尼修秘密空點。
引生名遮止支之命力支。
及由修彼,名為取支之能取支。
次修十六随念之随念支。
次修名變化點之金剛念誦。
次仍修心間不壞空點,專為引發俱生智而修也。
此論未說,後續所說加行六支中收攝靜慮二支。
僅說‘後四支以此解說’,意似安立收攝靜慮二支,為生起次第。
智足派六加行論中,亦皆說收攝靜慮二支為生起次第。
後續所說:共同親近,有四金剛,最上親近有六支之義。
此論不許,最上親近與生起次第二者相違也。
此圓滿次第時,似以後續為基本,亦集有四天女請問續與金剛心莊嚴續之義也。
諸随學此派,解釋根本續者,雖多解說後續,然以餘釋續,解說根本續之理,則多未說。
特依親教與解脫點二論之教授,明根本續文,多宣說圓滿次第之理及順親教與解脫點二論,解說後續加行六支中後四支,似可善說。
然未見如是說者。
慶喜藏論師解說之理,有說荼惹所譯集密大疏,為此師造者,是未觀察彼疏而妄說。
不應道理。
有說大譯師(寶賢)所譯注解,為慶喜藏論師造者,淨密論師疏中,亦引彼第五品釋文,故是真本。
此釋凡經所說,依止羯摩印者,一切皆為引攝,學毗紐經不能遠離五欲,多貪者而說。
凡說依止大香小香等食三昧耶者,一切皆為引攝,學非人經者而說。
非為上根所化宣說彼等。
又修内身脈風點等瑜伽。
餘論釋為圓滿次第者,此皆未說。
依此等義,故藏師說:慶喜論師解釋集密為瑜伽部。
此實與印度諸餘論師,概不相同,解釋無上續之規也。
寂靜論師說:根本續初品,明方便所生果續。
餘十六品,明能得彼之方便續有四。
謂三成就四品,明親近。
二成就四品,明近修。
滿成就四品,明修行。
歡喜四品,明大修行。
後續,即顯示彼等。
此說初次第中,修不動為主之十九尊。
生起次第堅固之後,修圓滿次第,六支之理。
與智足派、聖者派、明輪派,皆不相同。
依于後續,解說十七品之義也。
除上諸師,諸餘釋家,多系随學智足派而說,雖有一二家随學彼派,不甚明顯,然不重要,故此不書。
如是應知,解釋集密續之大車軌,如共所知,有聖者派與智足派二大派也。
甲四、聖派教典之數量。
分三。
乙一、聖父子二如何造論。
乙二、餘三弟子如何造論。
乙三、諸随學者如何造論。
今初 于集密類,聖者如何造論之理,燈明論說:有總略、總合、吽迦惹修法、五第次、續釋等。
現在所有集密續釋,傳為聖者造者,藏中智者說是一印度論師來藏地所造,内中引有詩鏡論、釋理論、俱舍論等。
其末有雲:‘由修諸勝者,善逝故醒覺,安住我心處,智足依怙等。
’其解釋續義,亦多與父子之論不符。
故是依托龍猛者也。
以是宣說生起次第者,造有總略與總合二論。
曼荼羅儀軌二十論,藏中古師說是龍猛造。
似因燈明論說,聖者造有曼荼羅儀規。
故多意為即此論。
藏中後期智者,說彼論與印度衆多智者,作為定量,龍智之儀軌二十論,多不相符。
即與菩薩自論亦皆不合,故許為依托。
此說應理。
宣說圓滿次第者,金剛念誦次第等。
屬共所知。
其解釋根本續第二品中,毗盧佛所說菩捉心文。
造菩提心釋。
此有彌底之疏。
阿毗耶等衆多論師,皆引為根據。
金剛念誦次第等五次第諸論。
羅勤所譯五次第論,是于一論分為五品,又說第二次第,是釋迦親造。
臘彌之疏,與摩尼鬘疏,亦如是說。
卡譯師則譯為各别五論。
但本論中,謂自加持次第第三,現證菩提次第第四。
雙運之後,總造五次第之回向。
故決定有聖者自造之五次第論。
阿毗耶與三昧耶金剛之疏說,第二次第,是聖者弟子釋迦親所造。
如彼等說,則以總略為一次第,共許為五次第。
能仁賢論師亦如是許。
臘彌疏說,論師得成就時,号曰龍猛,出家之諱,曰釋迦親。
故彼自宗,許第二次第,是論師自造。
謂他派說:論師自造後,安立弟子釋迦親名,令歡喜故。
摩尼鬘疏雲:‘或如前說,或如後說。
’是随多分說。
此中,餘三次第,各有
因陀羅補底,龍瑜伽母,與毗蘇迦拉跋王,所著論典,此間未見。
大樂論師,抉擇集密義,著密成就論。
此正抉擇集密經序品之文。
其明修道漸次,則謂初安立諸字修生起次第。
第二、依止業印,表顯自我體性,真實義。
第三、為令彼堅固故,依止智印修習。
第四、修習大印現證菩提。
說此四修并諸密行。
有說此明集密曼荼羅中,僅十七尊者,似因彼論雲:‘以十七菩薩次第,決定圓滿。
’說以十七尊圓滿而說。
若果爾者,燈明論雲:‘此中由幾尊,能圓滿天輪,為明爾許尊故。
’此于序品眷屬時說。
彼亦應不許三十二尊曼荼羅也。
故應知彼義,是說由幾佛、佛母及菩薩、父母、眷屬,能圓滿曼荼羅諸尊,即于序品說爾許尊。
前論之義,謂除五佛,凡序品所說眷屬,總名菩薩,由彼圓滿,正說之菩薩眷屬也。
此密成就論,是共稱為‘成就心要’諸論中,餘六成就部之根本,亦是心要類大婆羅門朵哈之根本。
以于了知樂空和合俱生智,為一切無上續部之心要,最重要故。
薩惹哈論師,未見有專解集密經之論典。
次有龍猛菩薩,解釋集密續義。
此派如何解釋,後當廣說。
喜金剛論師,雖略解說此續序品,未見别釋二次第之道規。
喜金剛之弟子智足大論師,有妙音菩薩解說集密義之次第,共稱為智足派。
彼道二次第中之生起次第者,謂如以曼殊金剛為主尊之十九尊曼荼羅普賢修法。
及四百五十頌論所說。
圓滿次第者,如至尊所說之親教論,及論師所著之解脫點論中所說也。
親教中說:修圓滿次第,先于心間,修不壞空點,次于摩尼修秘密空點。
引生名遮止支之命力支。
及由修彼,名為取支之能取支。
次修十六随念之随念支。
次修名變化點之金剛念誦。
次仍修心間不壞空點,專為引發俱生智而修也。
此論未說,後續所說加行六支中收攝靜慮二支。
僅說‘後四支以此解說’,意似安立收攝靜慮二支,為生起次第。
智足派六加行論中,亦皆說收攝靜慮二支為生起次第。
後續所說:共同親近,有四金剛,最上親近有六支之義。
此論不許,最上親近與生起次第二者相違也。
此圓滿次第時,似以後續為基本,亦集有四天女請問續與金剛心莊嚴續之義也。
諸随學此派,解釋根本續者,雖多解說後續,然以餘釋續,解說根本續之理,則多未說。
特依親教與解脫點二論之教授,明根本續文,多宣說圓滿次第之理及順親教與解脫點二論,解說後續加行六支中後四支,似可善說。
然未見如是說者。
慶喜藏論師解說之理,有說荼惹所譯集密大疏,為此師造者,是未觀察彼疏而妄說。
不應道理。
有說大譯師(寶賢)所譯注解,為慶喜藏論師造者,淨密論師疏中,亦引彼第五品釋文,故是真本。
此釋凡經所說,依止羯摩印者,一切皆為引攝,學毗紐經不能遠離五欲,多貪者而說。
凡說依止大香小香等食三昧耶者,一切皆為引攝,學非人經者而說。
非為上根所化宣說彼等。
又修内身脈風點等瑜伽。
餘論釋為圓滿次第者,此皆未說。
依此等義,故藏師說:慶喜論師解釋集密為瑜伽部。
此實與印度諸餘論師,概不相同,解釋無上續之規也。
寂靜論師說:根本續初品,明方便所生果續。
餘十六品,明能得彼之方便續有四。
謂三成就四品,明親近。
二成就四品,明近修。
滿成就四品,明修行。
歡喜四品,明大修行。
後續,即顯示彼等。
此說初次第中,修不動為主之十九尊。
生起次第堅固之後,修圓滿次第,六支之理。
與智足派、聖者派、明輪派,皆不相同。
依于後續,解說十七品之義也。
除上諸師,諸餘釋家,多系随學智足派而說,雖有一二家随學彼派,不甚明顯,然不重要,故此不書。
如是應知,解釋集密續之大車軌,如共所知,有聖者派與智足派二大派也。
甲四、聖派教典之數量。
分三。
乙一、聖父子二如何造論。
乙二、餘三弟子如何造論。
乙三、諸随學者如何造論。
今初 于集密類,聖者如何造論之理,燈明論說:有總略、總合、吽迦惹修法、五第次、續釋等。
現在所有集密續釋,傳為聖者造者,藏中智者說是一印度論師來藏地所造,内中引有詩鏡論、釋理論、俱舍論等。
其末有雲:‘由修諸勝者,善逝故醒覺,安住我心處,智足依怙等。
’其解釋續義,亦多與父子之論不符。
故是依托龍猛者也。
以是宣說生起次第者,造有總略與總合二論。
曼荼羅儀軌二十論,藏中古師說是龍猛造。
似因燈明論說,聖者造有曼荼羅儀規。
故多意為即此論。
藏中後期智者,說彼論與印度衆多智者,作為定量,龍智之儀軌二十論,多不相符。
即與菩薩自論亦皆不合,故許為依托。
此說應理。
宣說圓滿次第者,金剛念誦次第等。
屬共所知。
其解釋根本續第二品中,毗盧佛所說菩捉心文。
造菩提心釋。
此有彌底之疏。
阿毗耶等衆多論師,皆引為根據。
金剛念誦次第等五次第諸論。
羅勤所譯五次第論,是于一論分為五品,又說第二次第,是釋迦親造。
臘彌之疏,與摩尼鬘疏,亦如是說。
卡譯師則譯為各别五論。
但本論中,謂自加持次第第三,現證菩提次第第四。
雙運之後,總造五次第之回向。
故決定有聖者自造之五次第論。
阿毗耶與三昧耶金剛之疏說,第二次第,是聖者弟子釋迦親所造。
如彼等說,則以總略為一次第,共許為五次第。
能仁賢論師亦如是許。
臘彌疏說,論師得成就時,号曰龍猛,出家之諱,曰釋迦親。
故彼自宗,許第二次第,是論師自造。
謂他派說:論師自造後,安立弟子釋迦親名,令歡喜故。
摩尼鬘疏雲:‘或如前說,或如後說。
’是随多分說。
此中,餘三次第,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