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義燈增明記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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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沙門釋善珠述
文法謂軌持(至)亦應自意者。
不為屈曲表彰但直解即名為持等者。
因明疏雲。
他異解生唯待後說。
故初所陳唯具一義能持自體。
義不殊勝。
不得法名。
後之所陳具足兩義能持複軌。
義殊勝故。
獨得法名。
既雲先陳唯具一義能持自體。
何故今雲但直生解即名為持。
若生物解亦名持者。
何初所陳唯具一義。
既有唯言。
豈通二義。
解雲。
生解有二。
一生遮解。
二生異解。
若聞聲時唯生解。
不生色解。
故雲遮解前未有說迳庭。
持體未有屈曲生他異解。
後言無常。
即有屈曲解聲無常生他異解。
前已有說。
可以後說分别前陳。
方有屈曲他異解。
今此中雲。
但直生解名為持者。
約生遮解。
若約異解。
唯具一義。
名之為持。
故不相違。
又以軌持疏有四對等者。
本疏雲。
法謂軌持。
軌謂軌範。
可生物解。
持謂任持。
不舍自相。
一體有無對。
二自性差别對。
三有為無為對。
四先陳後說對。
前唯有體。
後亦通無。
瑜伽論五十二說意不壞法現前無亦名法。
今者相分必有似無名無。
前是共相。
後是自相。
前唯有為。
後通無為。
前唱者名持。
後唱者名軌。
合有四對名為軌持(已上)若不知前二解生者。
即謂如次配前軌持生疑非一。
若知二解。
即随所應為其四對。
準義配取。
故樞要雲。
此中皆依增上義說。
此意能有屈曲軌範表彰差别。
生異解者。
随增名軌。
無屈曲等。
但生遮解。
即名為持。
為其四對随所應。
準義配取。
樞要解雲等者。
樞要雲。
聖教法名軌。
依用辨故。
世間法名持。
執實自體能自持故。
并疏為五。
此中皆依增上義說。
四解通依世間聖教。
第五别配。
案雲前四解者。
即疏四對也。
于此四加世間聖教對。
以之為五。
故雲并疏為五。
第五别配者。
世間聖教對為第五對。
若解此釋等者。
若解四對随應義釋者。
西明有解。
有雲。
三師所釋之旨徒設劬勞。
皆應自止。
文要集複雲(至)經論無違者。
無為無法唯持非軌義即難尋等者。
要集不解軌有二義。
□尋文旨。
言如與無法唯持非軌。
若爾。
真智緣如。
軌二義中生于何解。
若但直生解名為生解者。
真智豈生淺解者。
持軌何别。
真智不為屈曲表彰。
但真生解證性解。
亦持亦軌。
是有何失。
俗智不爾。
持軌應别。
又引瑜伽五十二雲等者。
若如文觀。
非是問辭。
何有答言。
文略故爾。
彼文雲五十二雲。
過去未來諸行非有。
何故世尊定說彼行為緣生意。
乃至由二種緣諸識得生。
乃至意法。
答。
由能軌持諸五識身所不行義故。
世尊假說名法。
廣引諸文嫌有說義。
并如要集。
煩且不述。
文釋我謂有(至)理亦不違者。
有情命者等具如樞要者。
樞要雲。
流支所翻金剛般若。
雲我衆生命者壽者。
天親論釋。
見蘊差雖一一陰是我。
如是妄取。
是名我相。
此意總計三世五蘊差别為我見身續不斷。
是名衆生。
一報命根不斷住故。
是名命者。
命根斷已後生六道。
是名壽者。
理準此名是養育者。
養未來故。
翻家錯失名為壽者。
瑜伽八十三但解八名。
一我。
我所見現前行故。
二有情。
五根等皆名有情。
三意生。
是意種數有能思量勝作用故。
四磨納縛迦。
依止于意而高下故。
若總釋義。
此名儒童。
儒美好義。
童少年義。
好少年名曰儒童。
若别釋之。
摩納是高義。
高慢他故。
縛迦是下義。
卑下他故。
以依止意我慢他或卑下他。
名摩納縛迦。
五養育者。
增後有業作士夫用故。
六補特伽羅。
以能數數取諸趣故。
諸賢聖等亦名此者。
從未得道古身說故。
七命者。
與壽命和合現在故名命者。
壽命是别。
者是總也。
總者與别命和合現存。
故名命者。
八生者者。
謂具出現等故。
今指此文故。
雲具如樞要。
十種生中者。
瑜伽十雲。
生雲何。
謂胎·卵二生。
初托生時等。
生雲何。
謂即于彼身分因滿仍未出時。
趣雲何。
謂從彼出生。
起雲何。
謂出已增長。
出現雲何。
謂于濕化二生身頓起。
蘊得雲何。
謂耶于彼諸生位中。
五取蘊轉。
界得雲何。
謂即彼諸蘊因緣所攝性。
處得雲何。
謂即彼諸蘊餘緣所攝性。
諸蘊生起雲何。
謂即彼諸蘊日日飲食之所資長。
命根出現雲何。
謂即彼諸蘊餘壽力故得相續住。
乃至雲。
謂生者具有此十義。
以總作用故但說八(已上)今略标三。
如文可知。
樞要我差别有十一者。
樞要引諸文說我差别中雲。
大般若第七說有十七。
前十五如起者·使者。
今之加之者。
于十七加莊嚴五名。
見者·知者·作者與前說同者。
樞要文中。
大般若一處說十三。
瑜伽八中加士夫·作者·受者·智者·見者。
此即前文故。
雲見者·知者·作者與前說同。
非指義燈前文說也。
文聖教中我(至)五為十三者。
即三界等者。
一者欲界。
二者色界。
三者無色界。
四生者。
一胎生。
二卵生。
三濕生。
四化生。
大智度論第八卷雲。
問曰。
人生十月。
三年乳甫。
十歲能出家蒙佛威神。
三惡八難皆得解脫。
生天人中。
即至佛所。
天則可爾。
人法未成。
雲何得未。
答曰。
五道生法各各不同。
諸天地獄皆化生。
餓鬼二種生。
若胎·若化生。
人道畜生四種生。
卵生·濕生·化生·胎生。
人卵生。
如毗舍佉彌伽羅母三十二子。
注雲。
毗舍佉母人生三十二卵。
卵生三十二男。
皆為力士。
彌伽羅·大兒字己母得三道。
如是名卵生。
人濕生者。
如27(鳥甘反)婆羅利淫女頂上轉聖王。
如是等名濕生。
化生者。
如佛無四衆遊行。
比丘尼衆中有一比丘尼名阿羅婆。
地中忽然化生。
及劫初生時人皆化生。
是等名為化生。
胎生者。
如常人生。
化生即時長大能到佛所(雲雲)四姓者。
一刹帝利。
二婆羅門。
三吠舍。
四戌陀羅。
劫初成時。
最初之王名大等意。
從此已後四姓出現。
四有者。
一本有。
二死有。
三中有四。
四生有。
二十七賢聖者。
何故賢聖唯二十七。
不增不減。
解雲。
就殊勝義(雲雲)二十七減攝不盡。
增無所立。
雲何殊勝在賢聖中。
有行向者修諸勝行趣五果故。
有住果者。
由前所期。
今已得遂所期果。
遂無過四種。
所謂預流·阿羅漢。
廣如章述。
随信行者。
其人鈍根。
以信為首。
随他教誡而修行。
故名随信行。
随法行者。
性是利根。
以想為首。
不從他求教授誡。
自聞經教能深悟解而修行。
故名随法行。
信法二人。
謂在見道十五心頂。
并見道前趣向初果。
叫名信行·法行。
然諸論唯初資糧已具。
望入見名二人者。
約親近說。
顯揚唯說見道前者。
據長時說。
亦不相違。
若依小乘。
唯在見道位中。
觀心相續。
而從加行以立其名。
問。
小乘此二人立為二十七賢聖。
大乘何故獨不立耶。
答。
諸唯約見道位故。
于賢聖差别立之。
大乘此二品得通于資糧·加行通凡位。
故不立為聖。
一信解者。
從前信行。
今至見道第十六心及餘有愛。
名為信解。
解至果位立此名也。
信謂淨信。
解謂勝解。
即别境。
謂于境中即特決定由信增上深解。
故名為信解。
二見到者。
由前向中法行之人。
今至果中第十六心等。
從三向中間二果。
皆名見到。
由慧增上正見顯故。
所言到者。
由前向見得到果見。
故名見到。
三身證者。
□解見□二種聖人。
至不還果。
身中證得滅盡定。
故轉名身證。
此但轉名而不轉體。
然薩婆多極七返有及身證有不立聖教。
極七返有不異預流。
即預攝滅定。
非學無學是有漏故。
依于無漏立有學故。
是故彼依不立身證。
慧解脫者。
障有二種。
一煩惱慧障。
聖慧不得應果。
二事障。
就勝而說。
唯異熟生善樂舍受。
有下劣性。
于上等至不肯通求。
所知障攝。
此人唯能斷初障。
故慧得解脫。
慧謂揀擇。
此離縛故。
即名解脫。
五俱解脫者。
已脫諸漏及具證八解脫。
由煩惱障分及定障分及定障分俱得解脫。
故名俱解脫。
四向四果者。
始從一生順決擇分。
乃至未得初果以來。
名預流向。
所雲向者。
是趣向義。
修諸聖行趣向果。
故說名行向。
然十五心及後順決擇分位非唯初向。
倍離欲者是一來向。
全離欲者亦不還向。
故瑜伽論五十七言。
未知當知根當知根當言何果向。
答言三果向。
餘三向中。
準釋可知。
四果之中預流果者。
若随攝永得三結。
若令攝者·永斷三見所斷惑。
由此聖者已見谛故。
最初證得逆流行果。
即住見道第十六心。
名住果。
未起後勝果道故。
預者入也。
流謂流類。
此人無始處異生中轉生死。
今時創入聖人流。
故名預流。
言一來果者。
若超越入倍離欲者。
住見道位第十六心。
名得一來。
若次第者。
從預流果進斷欲界第六品惑。
解脫道時。
名得此果。
言一來者。
人中得道生欲天中。
卻來人間得究竟果。
具足應言一往來者。
劣略故俱言一來。
言不還果者。
全離欲者。
謂住見道第十六心。
或一來果進斷欲界第九品惑住解脫道。
名不還果。
言不還者也。
必不重更生此處故。
得不還名。
阿羅漢者。
全離有頂所有諸惑。
住第九品解脫中。
名阿羅漢。
此翻名應。
具三義。
殺賊·不生·應供三義。
如唯識論第三卷說。
問。
四向四果皆通利鈍根。
超前三果為鈍為利。
答。
準涅槃經。
七生預流中為鈍根。
現般之人為利根。
于前三果。
有通現般。
有經生者。
通利通鈍。
理亦無遮。
然正理師。
超越不還唯名為利。
俱舍論師。
通利鈍二。
問。
超中二界為利為鈍。
答。
理而言之。
俱通利鈍。
此人既人超中間二果。
出無佛世成辟支佛。
理應通二。
問。
超中二果預流之人。
彼斷九地各一二品或三四品。
于未斷盡中間。
得有中夭耶。
答。
此亦容有。
若爾。
九地煩惱皆用聖道已害一分。
其人合終生何界地。
答。
對法論說。
即以願力還生欲界。
其人後身成辟支佛。
文十四七返(至)名一種子者。
七返有者。
次第行者得預流果。
三界修惑毫未斷。
人三洲及六欲天往受生。
極至七反得盡苦際。
或亦不定者。
既說極言。
不遮極一二。
涅槃經說。
須陀洹人凡有二種。
一者利根。
二者鈍根之人。
人天具七返。
是鈍根人複有五種。
或有六五四三二種。
利根之人現身獲得阿羅漢果。
既雲六五四三二即得。
明知未必要具七返。
為顯此意故。
雲或亦不定。
即準此文。
無一生及一生半。
言一生者。
人中得道往生天上還來人中。
一往一來名一大生。
或唯天上若在人中但受一身。
名半生故準涅槃經。
但有人天各七。
乃至唯于人天各二。
作句數之如章中述。
若細論之。
人七生有·七中有。
天七生有·七中有。
合成二十八也。
言七者。
皆七等故。
如七處善。
問。
何故無有第八生耶。
答。
相續到此必成就故。
聖道種類法應如是。
如七步蛇第四日28。
問。
七生中間豈無聖道有應無七。
答。
中間雖聖道現前。
餘業力持不有證圓寂。
至第七生。
逢無佛法時。
彼在家得阿羅漢。
既得果已必不住家。
法爾自得苾刍别相。
問。
何故七返要經生者方得立。
一來果中不經生者非一來。
答。
須陀洹果由最初證得預流名。
要别義有經生者。
别立七返斯陀含果非初證故。
從總為名。
不經生者亦彼類故。
若爾。
不還應亦總立。
非初證故。
何煩别建中生等耶。
解雲。
不還中義差别多類。
或有中陰而趣涅槃。
對于中故更說生般。
于生般中加功多少。
義又異故。
或于處處受一身。
或彼身中證得滅定。
由此義異别開。
一來不然。
不可為例。
十五家家者。
釋名如文。
若準對法。
且說二生家家。
理亦應有受三生者。
言家家者。
必具三緣。
一者斷惑。
謂斷修所斷惑三四品故。
二者受生。
謂必受人天中三一生故。
三者成根。
謂成就對治欲惑無漏根故。
簡濫如章。
問。
三二生家家人天。
各受三二生不耶。
答。
天三生家家。
天三人二。
若天二生家家。
天二人一。
若人家家翻上應知。
問。
何故住果人天往返有具受。
七家家不受一小生耶。
答。
住果容預受七。
向中逼迫三二數滿亦般涅槃。
故不受後一小生也。
十六一種子者。
釋名如文。
必具三緣方名一間。
一者離惑。
要離欲界修惑第八品或第九品。
二者受生。
或于天上。
或于人中。
唯受一身。
三者成根。
謂要成就斷七八品無漏根。
故具三。
所以準家家說。
言一間者。
俱舍二十四雲。
間謂間隔。
彼餘一生為間隔。
故不證圓寂。
或餘一品欲修斷惑為間隔。
故不得不還果(雲雲)問。
何故異生分離欲染無纏者不經生。
家家一來一間三類分斷欲修即得經生。
答。
聖者定由無漏道道力所任持。
故生雖分離染。
經生無退。
異生不然。
分離染者命終定退。
或進離染。
然後命終。
故不相例。
問。
何故無欲有斷修惑一品二品及第五品。
但有三四成家家耶。
答。
如毗婆沙五十三說。
諸預流者斷欲界一二品結。
三無死生義。
故不說之。
如斷五品。
謂瑜伽師得初果已。
為斷欲界修所斷結。
起大加行。
必無未斷一大品結有死生義。
如斷五品。
必無未斷第六品結有死生義。
家家等三有死生故。
此中偏說。
一大品結者上三品也。
問。
若斷五品。
必斷第六。
無一品惑障一來者。
即應斷八必斷第九。
一間一品不能障不還果耶。
答。
彼越界故一品能障。
此非越界故一品能障。
此非越界。
非由一品能障一來。
興師揚疏二雲。
問。
頗有家家受一生耶。
答。
範雲。
無受一生者。
以斷五品必斷六品故。
今解。
亦有受一生者。
故雜集雲向差别。
向差别者。
即于五品斷一一品。
皆名向故。
文十七中般(至)而般涅槃者。
生結已盡等者。
對法論第十三雲。
中般涅槃者。
謂生結已斷。
起結未斷。
或中有才起。
則便聖道現前。
得盡苦際。
或中有起已。
為趣生有。
才起思惟。
則便聖道現前。
得盡苦際。
或思惟已。
發趣生有。
未到生有。
則便聖道現前。
得盡苦際。
解雲。
三種中般由煩惱力往趣生處。
令生有相續。
此煩惱已盡。
唯由随眠力。
令命終後諸蘊續起。
此随眠餘猶未盡。
如是三種。
望生有處未發·才發·已遠去位差别建立。
言中般者。
中謂中有。
或死生中間。
或二趣中間。
所言般者。
則涅槃也。
般何涅槃。
般有餘依。
所以爾者。
中有于死不自在故。
或通無餘。
理亦無異。
五種那含中。
除上流餘通定不定。
若定性人般無餘依。
若不定姓般有餘依。
随應通二。
問。
何故唯于不還建立中般。
非于餘位亦建立耶。
答。
阿羅漢果不受生故。
理在絕言。
經生聖者決定無中有般涅槃者。
俱舍論雲。
以彼聖道未淳熟故。
未易能令現在前故。
所有随眠非極劣故。
諸欲界難越故。
彼尚有多所作故。
定無中般其不還果理即不然。
其不還果理即不然。
學位故得有中般。
問。
若爾。
何故欲界命終而生色界。
即有中般。
色界命終還生色界已上諸地。
即無中般。
答。
諸聖教說。
欲界身中曾受多苦。
為刀杖等。
未離欲染。
定亦有苦。
然此不還曾遭斯苦。
厭即深故或謂色界亦有微苦。
由如是義。
欲界命終得有中般。
色界命終還生色界。
無如是義。
即無中般。
文十八生般(至)名無行般者。
生般者。
謂不還果中品修習聖故。
未斷二種結。
随生一處意生天。
初生之時則證圓寂。
然中般若名為上品。
此名中品。
此言生者。
非是生有則般涅槃。
一刹那故。
論說死生無意識故。
形中稱生。
生是上界諸受根起。
名之為生。
此人般有餘涅槃。
于死位中不自在故。
十九有行般等者。
謂不還果下品修習聖道故。
未斷二結。
随生一處意生天中。
行多行已。
及多精進。
而證涅槃。
未斷二結者。
謂生結起中有名起。
生本有名生。
總名為生。
諸煩惱中能潤中有。
稱為起結。
潤生有等。
稱為生結。
此二未斷故。
名未斷二結。
二十無行般等者。
則此是聖行小行已。
及小精進而證圓寂。
名無行般。
然餘處說。
不起功用。
不由勞倦。
由串習力。
道現前者。
小故言無。
不相違也。
問。
俱舍論。
先有先後無行。
瑜伽·顯揚·對法論等。
先無行後有行。
是何次第。
為根利鈍為行多少。
答。
有引三藏解雲。
薩婆多取般疾遲。
故辨利鈍。
不約知道。
是故行般名利。
無行名鈍。
今此顯揚。
起少行勤速斷煩惱。
故無行名利。
起多行勤方斷煩惱。
故有行名鈍。
興師判雲。
雖有此解。
良恐非也。
順正理論雲。
無行無有證滅前後決定故。
或先無行後有行。
或複反此。
如何可言薩婆多宗有行疾無行遲。
人準顯揚。
唯說道品中下差别。
如何可說無行速有行遲。
是故不應先說是利後說是鈍。
并通利鈍故。
文二十一上(至)定性二乘者。
二十一上流等。
謂于色界地地之中。
皆受生已。
乃至最後入究竟。
于彼無漏聖道現前。
得盡苦際。
複有乃至往到有頂聖道現前。
得盡苦際。
此中顯示二種上流。
一極至色究竟。
二極有頂極至色究竟者。
謂有多愛味補特伽羅。
由多生起暖等靜慮差别愛味故。
始後從梵衆天乃至色究竟。
于一切處次第各受一生。
乃至最後入色究竟得般涅槃。
有頂者。
謂不離修第四靜慮。
唯避淨居。
如前次第生一切處。
乃至有頂方般涅槃。
廣如對法。
此論意雲。
樂慧上流别生色界十六天處。
除大梵天及無想天。
僻見地故聖不生彼。
樂定之者避五淨居。
生餘十一及無色四地。
于有頂地方證寂滅。
言上流者。
上謂上生。
流是轉義。
其轉生上地。
二生以上非自非下。
故曰上流。
問。
何瑜伽及對法等。
明上流人唯有偏沒。
豈彼無有全超等耶。
答。
理亦容有。
且就勝偏彰遍沒。
樂慧上流生于色界下六天處。
樂定上流生于色界十一天處。
複生無色四之處若受一生已。
上流義相彰顯。
故論别說之。
言全超者。
樂慧上流生梵衆天。
命終已後生色究竟。
超十四處。
名曰全超。
樂定上流生于梵衆天。
命終已後極生有有頂。
超十八處亦名全超。
言半超者。
樂慧上流生于色界三二天處。
名為半超。
樂定上流生于色界三五天處。
複生無色。
超非全故。
名曰半超。
此全半超賢聖生故。
上流義非非顯彰。
故論略不說。
廣如毗婆沙百七十四說。
由五品薰禅生五淨居等者。
雜修第四靜慮。
五品差别。
如其次第生五淨居。
釋五淨居名。
如毗婆沙一百七十六說。
一無煩惱天。
身無煩擾。
心無煩擾。
一期令受純寂靜樂。
非下所有。
故名無煩。
二無熱天。
身無熱惱。
心無熱惱。
一期領受純清涼樂。
非下所有。
故名無熱。
三善現天。
彼天形色端正妙好。
過下二天。
故名善現。
四善見天。
彼天形色轉複妙好。
衆所樂觀故名善見。
五色究竟天。
彼天形色最為勝妙。
餘不及故名色究竟。
彼亦名為礙究竟天。
礙者積集色也。
彼于此礙最尊最勝極故。
名礙究竟。
彼亦名為頂究竟天。
是一切有色頂亦是究竟故。
如對法論第十三雲。
又雜修第四靜慮。
有五品差别。
AE下品修。
二中品修。
三上品修。
四上勝品修。
五上極品修
不為屈曲表彰但直解即名為持等者。
因明疏雲。
他異解生唯待後說。
故初所陳唯具一義能持自體。
義不殊勝。
不得法名。
後之所陳具足兩義能持複軌。
義殊勝故。
獨得法名。
既雲先陳唯具一義能持自體。
何故今雲但直生解即名為持。
若生物解亦名持者。
何初所陳唯具一義。
既有唯言。
豈通二義。
解雲。
生解有二。
一生遮解。
二生異解。
若聞聲時唯生解。
不生色解。
故雲遮解前未有說迳庭。
持體未有屈曲生他異解。
後言無常。
即有屈曲解聲無常生他異解。
前已有說。
可以後說分别前陳。
方有屈曲他異解。
今此中雲。
但直生解名為持者。
約生遮解。
若約異解。
唯具一義。
名之為持。
故不相違。
又以軌持疏有四對等者。
本疏雲。
法謂軌持。
軌謂軌範。
可生物解。
持謂任持。
不舍自相。
一體有無對。
二自性差别對。
三有為無為對。
四先陳後說對。
前唯有體。
後亦通無。
瑜伽論五十二說意不壞法現前無亦名法。
今者相分必有似無名無。
前是共相。
後是自相。
前唯有為。
後通無為。
前唱者名持。
後唱者名軌。
合有四對名為軌持(已上)若不知前二解生者。
即謂如次配前軌持生疑非一。
若知二解。
即随所應為其四對。
準義配取。
故樞要雲。
此中皆依增上義說。
此意能有屈曲軌範表彰差别。
生異解者。
随增名軌。
無屈曲等。
但生遮解。
即名為持。
為其四對随所應。
準義配取。
樞要解雲等者。
樞要雲。
聖教法名軌。
依用辨故。
世間法名持。
執實自體能自持故。
并疏為五。
此中皆依增上義說。
四解通依世間聖教。
第五别配。
案雲前四解者。
即疏四對也。
于此四加世間聖教對。
以之為五。
故雲并疏為五。
第五别配者。
世間聖教對為第五對。
若解此釋等者。
若解四對随應義釋者。
西明有解。
有雲。
三師所釋之旨徒設劬勞。
皆應自止。
文要集複雲(至)經論無違者。
無為無法唯持非軌義即難尋等者。
要集不解軌有二義。
□尋文旨。
言如與無法唯持非軌。
若爾。
真智緣如。
軌二義中生于何解。
若但直生解名為生解者。
真智豈生淺解者。
持軌何别。
真智不為屈曲表彰。
但真生解證性解。
亦持亦軌。
是有何失。
俗智不爾。
持軌應别。
又引瑜伽五十二雲等者。
若如文觀。
非是問辭。
何有答言。
文略故爾。
彼文雲五十二雲。
過去未來諸行非有。
何故世尊定說彼行為緣生意。
乃至由二種緣諸識得生。
乃至意法。
答。
由能軌持諸五識身所不行義故。
世尊假說名法。
廣引諸文嫌有說義。
并如要集。
煩且不述。
文釋我謂有(至)理亦不違者。
有情命者等具如樞要者。
樞要雲。
流支所翻金剛般若。
雲我衆生命者壽者。
天親論釋。
見蘊差雖一一陰是我。
如是妄取。
是名我相。
此意總計三世五蘊差别為我見身續不斷。
是名衆生。
一報命根不斷住故。
是名命者。
命根斷已後生六道。
是名壽者。
理準此名是養育者。
養未來故。
翻家錯失名為壽者。
瑜伽八十三但解八名。
一我。
我所見現前行故。
二有情。
五根等皆名有情。
三意生。
是意種數有能思量勝作用故。
四磨納縛迦。
依止于意而高下故。
若總釋義。
此名儒童。
儒美好義。
童少年義。
好少年名曰儒童。
若别釋之。
摩納是高義。
高慢他故。
縛迦是下義。
卑下他故。
以依止意我慢他或卑下他。
名摩納縛迦。
五養育者。
增後有業作士夫用故。
六補特伽羅。
以能數數取諸趣故。
諸賢聖等亦名此者。
從未得道古身說故。
七命者。
與壽命和合現在故名命者。
壽命是别。
者是總也。
總者與别命和合現存。
故名命者。
八生者者。
謂具出現等故。
今指此文故。
雲具如樞要。
十種生中者。
瑜伽十雲。
生雲何。
謂胎·卵二生。
初托生時等。
生雲何。
謂即于彼身分因滿仍未出時。
趣雲何。
謂從彼出生。
起雲何。
謂出已增長。
出現雲何。
謂于濕化二生身頓起。
蘊得雲何。
謂耶于彼諸生位中。
五取蘊轉。
界得雲何。
謂即彼諸蘊因緣所攝性。
處得雲何。
謂即彼諸蘊餘緣所攝性。
諸蘊生起雲何。
謂即彼諸蘊日日飲食之所資長。
命根出現雲何。
謂即彼諸蘊餘壽力故得相續住。
乃至雲。
謂生者具有此十義。
以總作用故但說八(已上)今略标三。
如文可知。
樞要我差别有十一者。
樞要引諸文說我差别中雲。
大般若第七說有十七。
前十五如起者·使者。
今之加之者。
于十七加莊嚴五名。
見者·知者·作者與前說同者。
樞要文中。
大般若一處說十三。
瑜伽八中加士夫·作者·受者·智者·見者。
此即前文故。
雲見者·知者·作者與前說同。
非指義燈前文說也。
文聖教中我(至)五為十三者。
即三界等者。
一者欲界。
二者色界。
三者無色界。
四生者。
一胎生。
二卵生。
三濕生。
四化生。
大智度論第八卷雲。
問曰。
人生十月。
三年乳甫。
十歲能出家蒙佛威神。
三惡八難皆得解脫。
生天人中。
即至佛所。
天則可爾。
人法未成。
雲何得未。
答曰。
五道生法各各不同。
諸天地獄皆化生。
餓鬼二種生。
若胎·若化生。
人道畜生四種生。
卵生·濕生·化生·胎生。
人卵生。
如毗舍佉彌伽羅母三十二子。
注雲。
毗舍佉母人生三十二卵。
卵生三十二男。
皆為力士。
彌伽羅·大兒字己母得三道。
如是名卵生。
人濕生者。
如27(鳥甘反)婆羅利淫女頂上轉聖王。
如是等名濕生。
化生者。
如佛無四衆遊行。
比丘尼衆中有一比丘尼名阿羅婆。
地中忽然化生。
及劫初生時人皆化生。
是等名為化生。
胎生者。
如常人生。
化生即時長大能到佛所(雲雲)四姓者。
一刹帝利。
二婆羅門。
三吠舍。
四戌陀羅。
劫初成時。
最初之王名大等意。
從此已後四姓出現。
四有者。
一本有。
二死有。
三中有四。
四生有。
二十七賢聖者。
何故賢聖唯二十七。
不增不減。
解雲。
就殊勝義(雲雲)二十七減攝不盡。
增無所立。
雲何殊勝在賢聖中。
有行向者修諸勝行趣五果故。
有住果者。
由前所期。
今已得遂所期果。
遂無過四種。
所謂預流·阿羅漢。
廣如章述。
随信行者。
其人鈍根。
以信為首。
随他教誡而修行。
故名随信行。
随法行者。
性是利根。
以想為首。
不從他求教授誡。
自聞經教能深悟解而修行。
故名随法行。
信法二人。
謂在見道十五心頂。
并見道前趣向初果。
叫名信行·法行。
然諸論唯初資糧已具。
望入見名二人者。
約親近說。
顯揚唯說見道前者。
據長時說。
亦不相違。
若依小乘。
唯在見道位中。
觀心相續。
而從加行以立其名。
問。
小乘此二人立為二十七賢聖。
大乘何故獨不立耶。
答。
諸唯約見道位故。
于賢聖差别立之。
大乘此二品得通于資糧·加行通凡位。
故不立為聖。
一信解者。
從前信行。
今至見道第十六心及餘有愛。
名為信解。
解至果位立此名也。
信謂淨信。
解謂勝解。
即别境。
謂于境中即特決定由信增上深解。
故名為信解。
二見到者。
由前向中法行之人。
今至果中第十六心等。
從三向中間二果。
皆名見到。
由慧增上正見顯故。
所言到者。
由前向見得到果見。
故名見到。
三身證者。
□解見□二種聖人。
至不還果。
身中證得滅盡定。
故轉名身證。
此但轉名而不轉體。
然薩婆多極七返有及身證有不立聖教。
極七返有不異預流。
即預攝滅定。
非學無學是有漏故。
依于無漏立有學故。
是故彼依不立身證。
慧解脫者。
障有二種。
一煩惱慧障。
聖慧不得應果。
二事障。
就勝而說。
唯異熟生善樂舍受。
有下劣性。
于上等至不肯通求。
所知障攝。
此人唯能斷初障。
故慧得解脫。
慧謂揀擇。
此離縛故。
即名解脫。
五俱解脫者。
已脫諸漏及具證八解脫。
由煩惱障分及定障分及定障分俱得解脫。
故名俱解脫。
四向四果者。
始從一生順決擇分。
乃至未得初果以來。
名預流向。
所雲向者。
是趣向義。
修諸聖行趣向果。
故說名行向。
然十五心及後順決擇分位非唯初向。
倍離欲者是一來向。
全離欲者亦不還向。
故瑜伽論五十七言。
未知當知根當知根當言何果向。
答言三果向。
餘三向中。
準釋可知。
四果之中預流果者。
若随攝永得三結。
若令攝者·永斷三見所斷惑。
由此聖者已見谛故。
最初證得逆流行果。
即住見道第十六心。
名住果。
未起後勝果道故。
預者入也。
流謂流類。
此人無始處異生中轉生死。
今時創入聖人流。
故名預流。
言一來果者。
若超越入倍離欲者。
住見道位第十六心。
名得一來。
若次第者。
從預流果進斷欲界第六品惑。
解脫道時。
名得此果。
言一來者。
人中得道生欲天中。
卻來人間得究竟果。
具足應言一往來者。
劣略故俱言一來。
言不還果者。
全離欲者。
謂住見道第十六心。
或一來果進斷欲界第九品惑住解脫道。
名不還果。
言不還者也。
必不重更生此處故。
得不還名。
阿羅漢者。
全離有頂所有諸惑。
住第九品解脫中。
名阿羅漢。
此翻名應。
具三義。
殺賊·不生·應供三義。
如唯識論第三卷說。
問。
四向四果皆通利鈍根。
超前三果為鈍為利。
答。
準涅槃經。
七生預流中為鈍根。
現般之人為利根。
于前三果。
有通現般。
有經生者。
通利通鈍。
理亦無遮。
然正理師。
超越不還唯名為利。
俱舍論師。
通利鈍二。
問。
超中二界為利為鈍。
答。
理而言之。
俱通利鈍。
此人既人超中間二果。
出無佛世成辟支佛。
理應通二。
問。
超中二果預流之人。
彼斷九地各一二品或三四品。
于未斷盡中間。
得有中夭耶。
答。
此亦容有。
若爾。
九地煩惱皆用聖道已害一分。
其人合終生何界地。
答。
對法論說。
即以願力還生欲界。
其人後身成辟支佛。
文十四七返(至)名一種子者。
七返有者。
次第行者得預流果。
三界修惑毫未斷。
人三洲及六欲天往受生。
極至七反得盡苦際。
或亦不定者。
既說極言。
不遮極一二。
涅槃經說。
須陀洹人凡有二種。
一者利根。
二者鈍根之人。
人天具七返。
是鈍根人複有五種。
或有六五四三二種。
利根之人現身獲得阿羅漢果。
既雲六五四三二即得。
明知未必要具七返。
為顯此意故。
雲或亦不定。
即準此文。
無一生及一生半。
言一生者。
人中得道往生天上還來人中。
一往一來名一大生。
或唯天上若在人中但受一身。
名半生故準涅槃經。
但有人天各七。
乃至唯于人天各二。
作句數之如章中述。
若細論之。
人七生有·七中有。
天七生有·七中有。
合成二十八也。
言七者。
皆七等故。
如七處善。
問。
何故無有第八生耶。
答。
相續到此必成就故。
聖道種類法應如是。
如七步蛇第四日28。
問。
七生中間豈無聖道有應無七。
答。
中間雖聖道現前。
餘業力持不有證圓寂。
至第七生。
逢無佛法時。
彼在家得阿羅漢。
既得果已必不住家。
法爾自得苾刍别相。
問。
何故七返要經生者方得立。
一來果中不經生者非一來。
答。
須陀洹果由最初證得預流名。
要别義有經生者。
别立七返斯陀含果非初證故。
從總為名。
不經生者亦彼類故。
若爾。
不還應亦總立。
非初證故。
何煩别建中生等耶。
解雲。
不還中義差别多類。
或有中陰而趣涅槃。
對于中故更說生般。
于生般中加功多少。
義又異故。
或于處處受一身。
或彼身中證得滅定。
由此義異别開。
一來不然。
不可為例。
十五家家者。
釋名如文。
若準對法。
且說二生家家。
理亦應有受三生者。
言家家者。
必具三緣。
一者斷惑。
謂斷修所斷惑三四品故。
二者受生。
謂必受人天中三一生故。
三者成根。
謂成就對治欲惑無漏根故。
簡濫如章。
問。
三二生家家人天。
各受三二生不耶。
答。
天三生家家。
天三人二。
若天二生家家。
天二人一。
若人家家翻上應知。
問。
何故住果人天往返有具受。
七家家不受一小生耶。
答。
住果容預受七。
向中逼迫三二數滿亦般涅槃。
故不受後一小生也。
十六一種子者。
釋名如文。
必具三緣方名一間。
一者離惑。
要離欲界修惑第八品或第九品。
二者受生。
或于天上。
或于人中。
唯受一身。
三者成根。
謂要成就斷七八品無漏根。
故具三。
所以準家家說。
言一間者。
俱舍二十四雲。
間謂間隔。
彼餘一生為間隔。
故不證圓寂。
或餘一品欲修斷惑為間隔。
故不得不還果(雲雲)問。
何故異生分離欲染無纏者不經生。
家家一來一間三類分斷欲修即得經生。
答。
聖者定由無漏道道力所任持。
故生雖分離染。
經生無退。
異生不然。
分離染者命終定退。
或進離染。
然後命終。
故不相例。
問。
何故無欲有斷修惑一品二品及第五品。
但有三四成家家耶。
答。
如毗婆沙五十三說。
諸預流者斷欲界一二品結。
三無死生義。
故不說之。
如斷五品。
謂瑜伽師得初果已。
為斷欲界修所斷結。
起大加行。
必無未斷一大品結有死生義。
如斷五品。
必無未斷第六品結有死生義。
家家等三有死生故。
此中偏說。
一大品結者上三品也。
問。
若斷五品。
必斷第六。
無一品惑障一來者。
即應斷八必斷第九。
一間一品不能障不還果耶。
答。
彼越界故一品能障。
此非越界故一品能障。
此非越界。
非由一品能障一來。
興師揚疏二雲。
問。
頗有家家受一生耶。
答。
範雲。
無受一生者。
以斷五品必斷六品故。
今解。
亦有受一生者。
故雜集雲向差别。
向差别者。
即于五品斷一一品。
皆名向故。
文十七中般(至)而般涅槃者。
生結已盡等者。
對法論第十三雲。
中般涅槃者。
謂生結已斷。
起結未斷。
或中有才起。
則便聖道現前。
得盡苦際。
或中有起已。
為趣生有。
才起思惟。
則便聖道現前。
得盡苦際。
或思惟已。
發趣生有。
未到生有。
則便聖道現前。
得盡苦際。
解雲。
三種中般由煩惱力往趣生處。
令生有相續。
此煩惱已盡。
唯由随眠力。
令命終後諸蘊續起。
此随眠餘猶未盡。
如是三種。
望生有處未發·才發·已遠去位差别建立。
言中般者。
中謂中有。
或死生中間。
或二趣中間。
所言般者。
則涅槃也。
般何涅槃。
般有餘依。
所以爾者。
中有于死不自在故。
或通無餘。
理亦無異。
五種那含中。
除上流餘通定不定。
若定性人般無餘依。
若不定姓般有餘依。
随應通二。
問。
何故唯于不還建立中般。
非于餘位亦建立耶。
答。
阿羅漢果不受生故。
理在絕言。
經生聖者決定無中有般涅槃者。
俱舍論雲。
以彼聖道未淳熟故。
未易能令現在前故。
所有随眠非極劣故。
諸欲界難越故。
彼尚有多所作故。
定無中般其不還果理即不然。
其不還果理即不然。
學位故得有中般。
問。
若爾。
何故欲界命終而生色界。
即有中般。
色界命終還生色界已上諸地。
即無中般。
答。
諸聖教說。
欲界身中曾受多苦。
為刀杖等。
未離欲染。
定亦有苦。
然此不還曾遭斯苦。
厭即深故或謂色界亦有微苦。
由如是義。
欲界命終得有中般。
色界命終還生色界。
無如是義。
即無中般。
文十八生般(至)名無行般者。
生般者。
謂不還果中品修習聖故。
未斷二種結。
随生一處意生天。
初生之時則證圓寂。
然中般若名為上品。
此名中品。
此言生者。
非是生有則般涅槃。
一刹那故。
論說死生無意識故。
形中稱生。
生是上界諸受根起。
名之為生。
此人般有餘涅槃。
于死位中不自在故。
十九有行般等者。
謂不還果下品修習聖道故。
未斷二結。
随生一處意生天中。
行多行已。
及多精進。
而證涅槃。
未斷二結者。
謂生結起中有名起。
生本有名生。
總名為生。
諸煩惱中能潤中有。
稱為起結。
潤生有等。
稱為生結。
此二未斷故。
名未斷二結。
二十無行般等者。
則此是聖行小行已。
及小精進而證圓寂。
名無行般。
然餘處說。
不起功用。
不由勞倦。
由串習力。
道現前者。
小故言無。
不相違也。
問。
俱舍論。
先有先後無行。
瑜伽·顯揚·對法論等。
先無行後有行。
是何次第。
為根利鈍為行多少。
答。
有引三藏解雲。
薩婆多取般疾遲。
故辨利鈍。
不約知道。
是故行般名利。
無行名鈍。
今此顯揚。
起少行勤速斷煩惱。
故無行名利。
起多行勤方斷煩惱。
故有行名鈍。
興師判雲。
雖有此解。
良恐非也。
順正理論雲。
無行無有證滅前後決定故。
或先無行後有行。
或複反此。
如何可言薩婆多宗有行疾無行遲。
人準顯揚。
唯說道品中下差别。
如何可說無行速有行遲。
是故不應先說是利後說是鈍。
并通利鈍故。
文二十一上(至)定性二乘者。
二十一上流等。
謂于色界地地之中。
皆受生已。
乃至最後入究竟。
于彼無漏聖道現前。
得盡苦際。
複有乃至往到有頂聖道現前。
得盡苦際。
此中顯示二種上流。
一極至色究竟。
二極有頂極至色究竟者。
謂有多愛味補特伽羅。
由多生起暖等靜慮差别愛味故。
始後從梵衆天乃至色究竟。
于一切處次第各受一生。
乃至最後入色究竟得般涅槃。
有頂者。
謂不離修第四靜慮。
唯避淨居。
如前次第生一切處。
乃至有頂方般涅槃。
廣如對法。
此論意雲。
樂慧上流别生色界十六天處。
除大梵天及無想天。
僻見地故聖不生彼。
樂定之者避五淨居。
生餘十一及無色四地。
于有頂地方證寂滅。
言上流者。
上謂上生。
流是轉義。
其轉生上地。
二生以上非自非下。
故曰上流。
問。
何瑜伽及對法等。
明上流人唯有偏沒。
豈彼無有全超等耶。
答。
理亦容有。
且就勝偏彰遍沒。
樂慧上流生于色界下六天處。
樂定上流生于色界十一天處。
複生無色四之處若受一生已。
上流義相彰顯。
故論别說之。
言全超者。
樂慧上流生梵衆天。
命終已後生色究竟。
超十四處。
名曰全超。
樂定上流生于梵衆天。
命終已後極生有有頂。
超十八處亦名全超。
言半超者。
樂慧上流生于色界三二天處。
名為半超。
樂定上流生于色界三五天處。
複生無色。
超非全故。
名曰半超。
此全半超賢聖生故。
上流義非非顯彰。
故論略不說。
廣如毗婆沙百七十四說。
由五品薰禅生五淨居等者。
雜修第四靜慮。
五品差别。
如其次第生五淨居。
釋五淨居名。
如毗婆沙一百七十六說。
一無煩惱天。
身無煩擾。
心無煩擾。
一期令受純寂靜樂。
非下所有。
故名無煩。
二無熱天。
身無熱惱。
心無熱惱。
一期領受純清涼樂。
非下所有。
故名無熱。
三善現天。
彼天形色端正妙好。
過下二天。
故名善現。
四善見天。
彼天形色轉複妙好。
衆所樂觀故名善見。
五色究竟天。
彼天形色最為勝妙。
餘不及故名色究竟。
彼亦名為礙究竟天。
礙者積集色也。
彼于此礙最尊最勝極故。
名礙究竟。
彼亦名為頂究竟天。
是一切有色頂亦是究竟故。
如對法論第十三雲。
又雜修第四靜慮。
有五品差别。
AE下品修。
二中品修。
三上品修。
四上勝品修。
五上極品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