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義燈境明記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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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差别者。
謂聲聞等唯涅槃。
是諸菩薩具足悲增上力故。
無住涅槃以為處住。
但言菩薩住。
不言成佛。
故知菩薩得無住涅槃。
又雜集論等者。
雜集論第十四唯說大悲。
無不住涅槃等文。
但第十三雲。
聲聞菩薩現觀差别有十一種。
第六攝差别者。
謂無住涅槃所攝受。
故莊嚴論第九。
說大悲不住中。
菩薩于苦得如實知。
于無我得無上覺。
如是得知覺已。
由大悲故于生死不生厭離。
由勝覺故亦不為煩惱所惱。
是故菩薩得不住涅槃。
亦不住生死。
文西明雲本(至)故名勝果者。
本業經說等者。
菩薩璎珞本業經二卷八品。
一集衆品。
二賢聖名字品。
三賢聖覺觀品。
四釋義品。
五佛品。
六因果品。
七大衆生壽學品。
八集散品。
今雲金剛三昧名等覺者。
彼經下卷釋義品文也。
即彼經說十地已。
釋第十一無垢地雲。
佛子。
菩薩爾時住大寂門品忍觀。
功德滿足。
登大山台。
入百千三昧。
集佛義用。
唯有業果。
無常生滅心心無為。
行過十地。
解與佛同。
坐佛座處。
真智見二。
常無常一切法境。
當知如佛。
名為學佛。
下地一切菩薩。
于此菩薩不能别知。
于佛名菩薩。
于下菩薩名佛。
所以者何。
是菩薩以大變力住壽百劫百萬劫。
現作佛化。
乃至雲。
似佛非佛。
一切佛等故。
威儀進止一切法同。
住是百千三昧中。
如是佛行故入金剛三昧。
一切相無相寂滅無為。
故名無垢地。
至此十一等覺地中。
隻複不為諸垢所得。
故言寂無為。
由之隻名無垢地也。
餘文廣如元曉師疏。
今雲金剛三昧者。
即經文雲入金剛一切無相是也。
依前所住十三昧。
我入最後金剛三昧。
此時不為諸相所壞。
故言一切相無。
西明無量義經疏雲。
相者遣也。
無相不相故無相。
此意既雲等覺與如來等者。
是相似義。
經文既雲似佛非佛。
何更須征如何得雲佛果智勝。
若等覺位說名佛果。
即違唯識之正義。
故第十雲。
大圓鏡智解脫道時乃得初起。
金剛喻定無所熏識。
無漏不增。
應成佛故。
文既分别。
故此征秀稍強征矣。
又佛與二乘同分異分。
由四相别。
如瑜伽論八十七說。
解雲至故不相違者。
西明疏文也。
此解不然下。
燈家文也。
二皆非勝者。
準本業經。
菩提與佛果等。
準解深密。
二乘解脫與佛果等。
故雲二皆非勝。
若從能證智者應名菩薩提等者。
擇滅無為雖非菩提。
從能證智亦名菩提。
故餘經雲。
菩提之斷俱名菩提。
今若解脫實無差别。
從能證智各别勝者。
應名涅槃菩提。
不應名真解脫。
又此意說下。
燈家别會文也。
涅槃經雲等者。
此卷涅槃經第十三卷聖行品文也。
故彼文雲。
諸凡夫人有苦無谛。
聲聞緣覺有苦有谛。
而無真實。
諸菩薩等解苦無苦。
是故無苦而有真實。
解雲。
苦者苦谛事也。
谛者苦果理也。
實者苦如也。
由此真如非苦非谛。
但是實攝。
餘集等三準此應說。
勝鬘經雲言得涅槃者等者。
勘彼經文。
近恐字謬。
故彼文雲。
世尊。
阿羅漢·辟支佛有怖畏。
是故阿羅漢·辟支佛有餘生法不盡故有生。
有餘梵行不成故不純。
事不究竟故當有所作。
不度彼故當有所斷。
以不斷故去涅槃界遠。
乃至雲。
世尊。
阿羅漢·辟支佛·最後身菩薩。
為無明住地之所覆障故。
于彼彼法不知不覺。
以不知見故。
所應斷者不斷不究竟。
以不斷故名有餘過解脫。
非離一切過解脫。
名有餘清淨。
非一切清淨。
名成就有餘功德。
非一切功德。
以成就有餘解脫·有餘清淨·有餘功德故。
知有餘苦。
斷有餘集。
證有餘滅。
修有餘道。
是名得少涅槃。
得少分涅槃者。
名向涅槃界。
解雲。
經文既雲去涅槃界遠。
明知謬也。
近遠草謬乎。
言真實涅槃者。
永斷二死所顯。
涅槃是為真實。
廣如經說。
文又複解脫(至)名為勝果者。
此第二解。
文雖似異。
義同于前。
第一釋雲真實涅槃者。
即彼亦斷習氣所知之所證得。
若不爾者。
由何名真。
入大乘論雲等者。
入大乘論一部二卷。
堅意菩薩之所造也。
彼上卷雲。
佛于餘經雖說解脫說相等無異。
大小實殊。
猶如蟲齧芥子中空。
唯有空名。
當與十方世界中空得為一不。
空雖不異。
大小有别。
乃至雲。
汝言解脫無異。
如是觀察。
解脫不同。
聲聞解脫。
名愛盡解脫。
非一切解脫。
但為鈍根少智衆生。
假分别說。
大解脫。
斷煩惱習。
一切都盡。
為利根菩薩。
廣分别說。
今取大意引論文也。
問。
二乘生空智何故不斷煩惱習氣。
答。
入生空觀。
唯斷煩惱障及業果。
不斷習氣以觀粗故。
問。
若小解脫道中斷粗重者。
非習是何。
答。
解脫道斷粗重者。
略有二解。
一依菩薩非說二乘二者粗重有二。
一粗二細。
今不斷細。
粗者可除。
故入二禅。
名斷苦根粗重。
二乘不斷細者。
故言不斷。
法華經雲但離虛妄等者。
此法華經第二譬喻品中長者偈文也。
二乘之人但離虛妄煩惱業苦分段生死。
名得解脫。
證得有作四聖谛故。
未得盡二障。
二乘二死皆都盡。
滅一切解脫法。
定空無無作四聖谛故。
有作四谛者。
分段生死為苦谛。
業煩惱為集谛。
有無餘依涅槃為滅谛。
生空智品為道谛。
言無作四谛者。
變易生死為苦谛。
知障為集谛。
無住涅槃為滅谛。
法空智品為道谛。
勝鬘雲。
如是八聖谛非諸聲聞·緣覺所知。
次論文等者。
斷障為得二勝果故。
為初論文。
由斷續生煩惱障故。
證真解脫。
由斷礙解所知障故。
得大菩提。
以之即為次論文也。
前且總說等者。
斷障為得二勝果故者。
且約總說。
亦約離所知障故解脫勝。
西明雲三藏解等者。
就釋等覺。
西明三解。
故彼疏雲。
本業所說名等覺者。
有雲。
金剛一刹那頂正體後得與佛齊等。
故名等覺。
有雲。
真智與大覺等。
若後得智中則有優劣。
就正真故名為等覺。
今三藏雲。
無間·解脫同斷一障。
故說等言。
非謂解齊名之為等。
如涅槃經第二十六卷。
見有二種。
一者眼見。
二者聞見。
諸佛世尊眼見佛性。
如于掌中觀阿摩勒。
十住等聞見佛性。
故不了了。
又瑜伽論第五十卷。
以八複次釋等·妙二覺所有優劣。
廣如彼說。
不同此前猶有微障等者。
言微障者。
變易生死。
無明生地是也。
十地菩薩由有此障。
見不了了。
不雲等覺。
此雲等覺但約根本者。
同西明疏第二解也。
以約正真名等覺故。
文西明雲(至)中邊頌等者。
西明雲等者。
此西明疏第一卷文。
彼疏中述三萬所傳。
不陳自語。
故彼疏雲。
三藏解雲。
佛滅度後至三百年。
有大菩薩。
名曰龍猛。
今謂不爾等者。
問。
即三藏說何今破。
雖雲三藏傳。
自加臆說故今破耳。
西明·慈恩共我一師。
何決是非偏破西明。
慈恩入室揉論文人。
西明不然。
故今破耳。
又若名有與初何殊者。
初少教說法定有善若轉。
護法有宗者。
與初少教有何殊也。
如中邊頌等者。
辨中邊論初卷所說彌勒本頌。
故彼文雲。
虛妄分别有。
于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
于彼且有此。
故說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
是即契中道。
解雲。
虛妄分别有者。
即有三界虛妄心也。
此頌且分依他。
實亦有淨他依他。
于此二卻無者。
能取所取二。
或法二。
于此妄心之上都無。
此中唯有空者。
此妄心中唯有真如。
真如是空性。
依空所顯故。
今從诠門名之為空。
非體性空。
但言瞬若。
即是空也。
又言多者是性義。
今言瞬若多。
故是空性。
頌中略故遂除性言。
于彼且有此者。
彼空性中亦有此妄分别。
即真谛中亦有有俗谛。
其俗相由一無時亦無二故。
相形有也。
故說一切法者。
有為·無為也。
有為即妄心。
無為即空性。
故般若經說。
一切法非空非不空者。
依圓有故非空故。
遍計無故非不空也。
有無及有故者。
初有者。
分别有故。
次無者。
二取·我·法無故。
及有者。
于妄分别中。
有其空故。
于真空中。
亦有妄分别故。
是則契中道者。
非一向空。
如清辨非一向有。
如小乘故名中道。
如是理趣妙契中道。
亦善符順般若等經說一切法非空非有。
文西明仁王(至)無著等師者。
破瑜伽師全立有等者。
案彼疏文。
但言瑜伽學徒。
不言瑜伽師。
故彼文雲。
問曰。
此無相于三性中遣何等性。
三無性中依何無性。
解雲。
西方諸師分成兩釋。
一者清辨。
具遣三性以立為空即說空理以為無相。
具如掌珍。
二者護法。
但遣所執以為無相。
如深密等三無性中。
清辨·護法皆依之種無自性及以無相。
乃至雲。
若廣分别。
如廣百論。
第十卷中有三師釋。
一瑜伽學徒立依他有。
二清辨菩薩說依他空。
三護法雙破兩執。
引文叙計。
如彼廣說。
第三護法雙破空·有建立中道。
依他起性非空非有。
問。
護法宗如成唯識不遺依他。
如何此中說依他起非空·非有。
解雲。
護法正宗如成唯識不遣依他。
而今欲成聖天論意。
故立中道。
故不相違。
一雲。
護法正宗立中道義。
而成唯識述瑜伽宗。
故無違。
既彼疏無瑜伽師言。
但有瑜伽學徒之言。
取何文言破瑜伽師。
又但彼論中破瑜伽師者。
案廣百論第十卷文。
都無瑜伽師言。
但有餘師言。
故彼文雲。
複有餘師釋。
此難曰。
分别所執法體無因緣。
所生法體是有。
由斯發起煩惱随眠。
系縛世間輪回三有。
或修加行證無我空。
得三菩提脫生死苦。
因緣生法雖通色心。
而心是源。
所以偏說虛妄分别能縛世間(雲雲已上)。
所執法體是無因緣。
所生法體是有。
乃至雲。
為證此義。
引契經言。
遍計所執無。
依他起性有。
妄分别失壞。
随增滅二邊。
文軌師疏雲。
此下破瑜伽學徒已。
論文不言瑜伽師。
言餘師。
如何今雲但彼論中雲破瑜伽師者。
非唯違論。
亦違西明仁疏中破餘。
後人學瑜伽者。
即瑜伽學徒是。
已文軌師疏及西明疏。
但言破瑜伽學徒。
不言破瑜伽師。
今引理門例。
此破者即成無用。
若依此違救。
燈旨如空捈義都無所依。
此義應思。
文又假叙清(至)量相違過者。
西明疏雲。
叙四計中。
第一薩婆多計。
正量部等及大乘中。
未信唯識至教理者。
彼計·外境非無。
如論主内識非無。
彼量雲。
外境非無(宗)能所取中随一攝故(因)如論王内識非無(喻)第二清辨等計。
造掌珍論釋廣百雲。
非唯遍計無。
餘二亦空。
彼量雲。
内識非有。
能所取中随一攝故。
猶如外境。
又量雲。
真性有為空。
如幻緣生故。
無為無有實。
不起似空華。
上來二計與論主作比量相違(雲雲)今謂前量等者下。
燈家文也。
若以緣生内識為有等者。
若微有法因中有過者。
彼量有法且應征雲。
若薩婆多實有有為。
護法宗勝義有為。
此二有為皆在有法。
互不極成。
豈無一分所别不成等。
何以得知應如是微。
即此義故。
第六卷雲。
問意雲言。
大小共許。
若不簡别。
為有法時。
有一分所别不成過不耶。
答意雲言。
準大小許。
若不置成言。
後身菩薩不善意識。
他方諸佛第六意識。
亦有法中應有一分别不成過。
由此文知。
有為之言雖大小許。
若不簡别。
即有一分所别不成過。
若立實能取識即有相符等者。
準此征言。
答立遍計有為以為空者。
即有相符。
遍計所執具許空故。
既有此過。
不得與諸主作比量相違者。
凡比量相違。
舉宗之時。
即違因訖。
不待喻過已顯故。
論主立宗雲。
汝外境無。
未立因·喻。
外人作比量相違雲。
我外境非無。
能所取中随一攝故。
如汝内識。
又論主立宗雲。
内識是有。
清辨作比量相違。
内識非有。
能所取中随一攝故。
猶如外境。
故西明雲。
上來二計與論主作比量相違。
今即破雲。
既有此過。
不得與論主作比量相違。
文論或執諸(至)不除第七者。
西明有說八識為一等者。
西明疏雲。
問。
八識中說何等。
一解雲。
無性釋論。
但言此無别餘識。
而無别判。
由此有雲。
但說前六。
不說七八。
有雲。
八識為一意識。
無性論中不别說故。
雖有二解前為正。
所以者何。
世親又雲。
唯除第别有自八。
故彼釋雲。
非離意識别有餘識。
唯除别有阿賴耶識。
故知第八體。
雖無正文。
以理推。
第七離意亦有雖體(已上)世親釋雲等者。
世親攝論第四卷雲。
一類菩薩欲令有唯一意識體。
彼複次第安立顯示。
如意思業名身語業者。
如一意思于身門轉得業名。
于語門轉得語業名。
然是意業。
意識亦爾。
雖複是一。
依眼轉時。
得眼識名。
如是乃至依身轉時。
得身識名。
非離意識别有餘識。
唯除别有阿賴耶識。
要集雲三解第三同此者。
要集雲。
一意識義。
廣如攝論述破彼。
然彼所文論文不顯。
故有三釋。
一雲。
八識為一。
如顯往喻。
廣如有說及未詳決。
一雲。
七識為一。
唯除第八。
如世親釋。
第七第六持業依主二釋。
不同俱名意識。
雖依五根無有相濫。
然名意識極成相濫。
若不入意識者。
如何不簡。
故知彼師七識為一為是。
世親但簡第八。
一雲。
唯六為一。
非八非七。
世親釋雲。
唯除第八。
廣如有釋。
于三說中。
第三為正如有第八。
而更别順聖教故。
乖論唯言者。
雖論說唯除。
許離六有七。
其第七識在一意外。
攝七為一。
唯除第八。
可順唯言。
七在六外故乖唯言。
文若爾那知(至)将作正叙者。
此征破集會。
述自正義也。
若爾那知等者。
何知世親述深密言。
不依楞伽。
第八與七如水起浪。
執七為一。
雲唯除第八。
又複無性等者。
又無性意。
一意識外。
不許有餘七·八二識。
但總說言無别餘識。
何夭依楞伽所說述深密。
雲唯除第八。
類諸師等者。
此下燈家叙一類師依楞伽經八識體一。
然世親雲唯除第八者。
更别師義。
非類師之正義也。
又無著攝論雲等者。
無性攝論第四卷文。
故彼文雲。
論曰。
又于此中有一類師。
說一意識。
彼彼依轉得彼彼名。
如意思業名身語業。
今引本論。
不引釋論。
故雲無著攝論。
如意思業名身語業者。
如前所引世親攝論第四卷說。
明不許多者。
一類正義。
一意識餐。
更不許有餘七·八識。
是故不言唯除第八。
若許餘識喻不相似者。
楞伽經雲。
如水起浪者。
第八喻水。
餘七喻浪。
水浪一體故知彼經八識一。
若一意外許有餘識。
喻不相似。
不名一意。
世親攝論說唯除第八等者。
世親除第八。
更别師義。
非一類師之正義也。
如古因明師立能所多少各别等者。
能成者能立也。
所成者所立也。
古師能立或立八能立。
瑜伽十·顯揚十一說有八種。
一立宗。
二辨因。
三引喻。
四同類。
五異類。
六現量。
七比量。
八聖教。
對法亦八。
如彼廣說。
或立四能立。
一宗。
二因。
三同喻。
四異喻。
或立三能立。
世親論等說立有三。
一宗。
二因。
三喻。
此則能立多在皆相似也。
古師所立或有法為宗。
以法成有法故。
或但說法為宗。
有法上法是所淨故。
或以有法及法為宗。
彼别非宗。
今此二種宗所成故。
此即所立多少。
非皆相似也。
說一意識異見不同。
其義亦爾。
問。
若八識體一名一意識者。
楞伽·涅槃皆明一識。
此師所立乃扶彼經。
雲何論主判為邪執。
答。
有義。
楞伽意說七依八種而方得生。
故言第八起諸識浪。
非說第八轉作餘七。
涅槃經意。
彼六識識性是同。
故立一識。
依根分六。
非六體一名為一識。
如彼經雲。
如一色性随五根緣得五塵名。
豈言一色體即一乎。
五境雖别。
變礙義同。
一蘊攝說名一色。
識亦應爾。
了别性同一蘊攝。
故名一識。
故涅槃經答第十四雲。
眼識性異。
乃至意識性異。
是故無常。
若但一體。
雲何言異。
故如前會。
不爾。
前後豈自矛楯。
又涅槃三十九雲。
譬如一火因木草等名木等火。
識意亦爾。
因眼等名眼等識者。
此顯六識同意處。
故總名意識。
如演秘叙。
文或執離心(至)從設征責者。
本疏雲等者。
即本疏雲。
經部·覺天等執。
經部師說。
佛說五蘊。
故離心外唯有三心所。
一受。
二想。
三思。
更不說餘心所名蘊。
故離三外更無餘所。
覺天所執亦依經故。
經說三法和合名觸。
乃至廣說。
又說士夫六界染淨由心。
故無心所。
彼說唯有受·想·行·信·思等心。
更無餘法随心功用立心所名。
今略引文故具示之。
要集雲等者。
集雲。
婆沙覺天但雲色雲皆是心之差别。
而不顯數。
又正理雲。
有譬喻者說。
唯有心無别心所。
且無名數。
如何得知立三四等。
即見本疏。
不引識文。
即雲如何得知。
如彼西明所引婆沙雲。
何知本疏不見彼毗婆沙百四十二文。
西明既引。
恐煩惱不引。
徒設征責如彼西明所引者。
西明疏引婆沙百四十二文雲。
尊者覺天作如是說。
諸有為法有二自性。
一大種。
二心。
離大種外無造色。
離心無所。
諸色皆是大種差别。
無色皆是之心差别。
或叙經部宗中一計。
彼經部宗分成兩人。
一譬喻論師同覺天說。
二執有心所。
自有四釋。
故順正理第十一雲。
有譬喻者說。
唯有心無别心所。
謂執别有心所論者。
于心所中多興诤論。
或說唯有三大地法故。
或說有四。
或說有十。
或說有十四。
解雲。
如其次第。
說受·想·思。
或加于觸。
或說觸等十大地法。
即當文。
或可兼破成實論主果跋摩。
然彼論主是中印度數論弟子。
後回心已在□勒國。
方造彼論。
由斯彼論辨四塵成四大。
四大成五根。
同數論計。
以外諸部皆無此說。
今指彼疏所引論文故雲如彼。
文疏言依大(至)故略不說者。
依大般若等者。
本疏然大般若第五百卷以八啭聲釋世間(雲雲)第五百卷都無此文。
于五十帙。
第四百九十八卷方有此文。
然經大意。
六波羅蜜各有二種。
所謂世間及出世間。
若着三輪而所得修行六度。
名為世間。
三輪清淨而無所得修行六度。
名出世間。
即大般若十六分中。
第三分善現品第四百九十八卷雲。
舍利子如是六波羅蜜多。
何因緣故名為世間。
及何因緣名為出世。
舍利子。
世者。
謂彼六種波羅蜜多是世間故。
名為世間。
造世間故中為世間。
由世間故名為世間。
為世間故名為世間。
因世間故名為世間。
屬世間故名為世間。
依世間故名世間故。
舍利子。
出世間者。
謂此六種婆蜜多是出世間故名出世。
拔出世間故名世間。
由世間出故名出世。
為世間出故名出世。
從世間出故名出世。
世間之出故名出世。
依世間出故名出世(已上)準八。
啭聲以釋之義。
如文可解。
然今此文唯标世間。
不舉出世。
非此中所用故。
不舉也。
演秘一雲。
準此經文。
疏所引雲是世間出名世間者。
出字26也。
題卷亦誤者。
此文既雲。
以五蘊體即是世間。
非是五蘊别從世間而出。
以五蘊體是世間故。
五蘊自現之時。
名世間出。
如世說言聖人出。
故準八啭聲即體聲也。
此解理定。
出字豈錯。
文又難有五(至)即第二三者。
此瑜伽論第八十一攝釋分文也。
故彼文雲
謂聲聞等唯涅槃。
是諸菩薩具足悲增上力故。
無住涅槃以為處住。
但言菩薩住。
不言成佛。
故知菩薩得無住涅槃。
又雜集論等者。
雜集論第十四唯說大悲。
無不住涅槃等文。
但第十三雲。
聲聞菩薩現觀差别有十一種。
第六攝差别者。
謂無住涅槃所攝受。
故莊嚴論第九。
說大悲不住中。
菩薩于苦得如實知。
于無我得無上覺。
如是得知覺已。
由大悲故于生死不生厭離。
由勝覺故亦不為煩惱所惱。
是故菩薩得不住涅槃。
亦不住生死。
文西明雲本(至)故名勝果者。
本業經說等者。
菩薩璎珞本業經二卷八品。
一集衆品。
二賢聖名字品。
三賢聖覺觀品。
四釋義品。
五佛品。
六因果品。
七大衆生壽學品。
八集散品。
今雲金剛三昧名等覺者。
彼經下卷釋義品文也。
即彼經說十地已。
釋第十一無垢地雲。
佛子。
菩薩爾時住大寂門品忍觀。
功德滿足。
登大山台。
入百千三昧。
集佛義用。
唯有業果。
無常生滅心心無為。
行過十地。
解與佛同。
坐佛座處。
真智見二。
常無常一切法境。
當知如佛。
名為學佛。
下地一切菩薩。
于此菩薩不能别知。
于佛名菩薩。
于下菩薩名佛。
所以者何。
是菩薩以大變力住壽百劫百萬劫。
現作佛化。
乃至雲。
似佛非佛。
一切佛等故。
威儀進止一切法同。
住是百千三昧中。
如是佛行故入金剛三昧。
一切相無相寂滅無為。
故名無垢地。
至此十一等覺地中。
隻複不為諸垢所得。
故言寂無為。
由之隻名無垢地也。
餘文廣如元曉師疏。
今雲金剛三昧者。
即經文雲入金剛一切無相是也。
依前所住十三昧。
我入最後金剛三昧。
此時不為諸相所壞。
故言一切相無。
西明無量義經疏雲。
相者遣也。
無相不相故無相。
此意既雲等覺與如來等者。
是相似義。
經文既雲似佛非佛。
何更須征如何得雲佛果智勝。
若等覺位說名佛果。
即違唯識之正義。
故第十雲。
大圓鏡智解脫道時乃得初起。
金剛喻定無所熏識。
無漏不增。
應成佛故。
文既分别。
故此征秀稍強征矣。
又佛與二乘同分異分。
由四相别。
如瑜伽論八十七說。
解雲至故不相違者。
西明疏文也。
此解不然下。
燈家文也。
二皆非勝者。
準本業經。
菩提與佛果等。
準解深密。
二乘解脫與佛果等。
故雲二皆非勝。
若從能證智者應名菩薩提等者。
擇滅無為雖非菩提。
從能證智亦名菩提。
故餘經雲。
菩提之斷俱名菩提。
今若解脫實無差别。
從能證智各别勝者。
應名涅槃菩提。
不應名真解脫。
又此意說下。
燈家别會文也。
涅槃經雲等者。
此卷涅槃經第十三卷聖行品文也。
故彼文雲。
諸凡夫人有苦無谛。
聲聞緣覺有苦有谛。
而無真實。
諸菩薩等解苦無苦。
是故無苦而有真實。
解雲。
苦者苦谛事也。
谛者苦果理也。
實者苦如也。
由此真如非苦非谛。
但是實攝。
餘集等三準此應說。
勝鬘經雲言得涅槃者等者。
勘彼經文。
近恐字謬。
故彼文雲。
世尊。
阿羅漢·辟支佛有怖畏。
是故阿羅漢·辟支佛有餘生法不盡故有生。
有餘梵行不成故不純。
事不究竟故當有所作。
不度彼故當有所斷。
以不斷故去涅槃界遠。
乃至雲。
世尊。
阿羅漢·辟支佛·最後身菩薩。
為無明住地之所覆障故。
于彼彼法不知不覺。
以不知見故。
所應斷者不斷不究竟。
以不斷故名有餘過解脫。
非離一切過解脫。
名有餘清淨。
非一切清淨。
名成就有餘功德。
非一切功德。
以成就有餘解脫·有餘清淨·有餘功德故。
知有餘苦。
斷有餘集。
證有餘滅。
修有餘道。
是名得少涅槃。
得少分涅槃者。
名向涅槃界。
解雲。
經文既雲去涅槃界遠。
明知謬也。
近遠草謬乎。
言真實涅槃者。
永斷二死所顯。
涅槃是為真實。
廣如經說。
文又複解脫(至)名為勝果者。
此第二解。
文雖似異。
義同于前。
第一釋雲真實涅槃者。
即彼亦斷習氣所知之所證得。
若不爾者。
由何名真。
入大乘論雲等者。
入大乘論一部二卷。
堅意菩薩之所造也。
彼上卷雲。
佛于餘經雖說解脫說相等無異。
大小實殊。
猶如蟲齧芥子中空。
唯有空名。
當與十方世界中空得為一不。
空雖不異。
大小有别。
乃至雲。
汝言解脫無異。
如是觀察。
解脫不同。
聲聞解脫。
名愛盡解脫。
非一切解脫。
但為鈍根少智衆生。
假分别說。
大解脫。
斷煩惱習。
一切都盡。
為利根菩薩。
廣分别說。
今取大意引論文也。
問。
二乘生空智何故不斷煩惱習氣。
答。
入生空觀。
唯斷煩惱障及業果。
不斷習氣以觀粗故。
問。
若小解脫道中斷粗重者。
非習是何。
答。
解脫道斷粗重者。
略有二解。
一依菩薩非說二乘二者粗重有二。
一粗二細。
今不斷細。
粗者可除。
故入二禅。
名斷苦根粗重。
二乘不斷細者。
故言不斷。
法華經雲但離虛妄等者。
此法華經第二譬喻品中長者偈文也。
二乘之人但離虛妄煩惱業苦分段生死。
名得解脫。
證得有作四聖谛故。
未得盡二障。
二乘二死皆都盡。
滅一切解脫法。
定空無無作四聖谛故。
有作四谛者。
分段生死為苦谛。
業煩惱為集谛。
有無餘依涅槃為滅谛。
生空智品為道谛。
言無作四谛者。
變易生死為苦谛。
知障為集谛。
無住涅槃為滅谛。
法空智品為道谛。
勝鬘雲。
如是八聖谛非諸聲聞·緣覺所知。
次論文等者。
斷障為得二勝果故。
為初論文。
由斷續生煩惱障故。
證真解脫。
由斷礙解所知障故。
得大菩提。
以之即為次論文也。
前且總說等者。
斷障為得二勝果故者。
且約總說。
亦約離所知障故解脫勝。
西明雲三藏解等者。
就釋等覺。
西明三解。
故彼疏雲。
本業所說名等覺者。
有雲。
金剛一刹那頂正體後得與佛齊等。
故名等覺。
有雲。
真智與大覺等。
若後得智中則有優劣。
就正真故名為等覺。
今三藏雲。
無間·解脫同斷一障。
故說等言。
非謂解齊名之為等。
如涅槃經第二十六卷。
見有二種。
一者眼見。
二者聞見。
諸佛世尊眼見佛性。
如于掌中觀阿摩勒。
十住等聞見佛性。
故不了了。
又瑜伽論第五十卷。
以八複次釋等·妙二覺所有優劣。
廣如彼說。
不同此前猶有微障等者。
言微障者。
變易生死。
無明生地是也。
十地菩薩由有此障。
見不了了。
不雲等覺。
此雲等覺但約根本者。
同西明疏第二解也。
以約正真名等覺故。
文西明雲(至)中邊頌等者。
西明雲等者。
此西明疏第一卷文。
彼疏中述三萬所傳。
不陳自語。
故彼疏雲。
三藏解雲。
佛滅度後至三百年。
有大菩薩。
名曰龍猛。
今謂不爾等者。
問。
即三藏說何今破。
雖雲三藏傳。
自加臆說故今破耳。
西明·慈恩共我一師。
何決是非偏破西明。
慈恩入室揉論文人。
西明不然。
故今破耳。
又若名有與初何殊者。
初少教說法定有善若轉。
護法有宗者。
與初少教有何殊也。
如中邊頌等者。
辨中邊論初卷所說彌勒本頌。
故彼文雲。
虛妄分别有。
于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
于彼且有此。
故說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
是即契中道。
解雲。
虛妄分别有者。
即有三界虛妄心也。
此頌且分依他。
實亦有淨他依他。
于此二卻無者。
能取所取二。
或法二。
于此妄心之上都無。
此中唯有空者。
此妄心中唯有真如。
真如是空性。
依空所顯故。
今從诠門名之為空。
非體性空。
但言瞬若。
即是空也。
又言多者是性義。
今言瞬若多。
故是空性。
頌中略故遂除性言。
于彼且有此者。
彼空性中亦有此妄分别。
即真谛中亦有有俗谛。
其俗相由一無時亦無二故。
相形有也。
故說一切法者。
有為·無為也。
有為即妄心。
無為即空性。
故般若經說。
一切法非空非不空者。
依圓有故非空故。
遍計無故非不空也。
有無及有故者。
初有者。
分别有故。
次無者。
二取·我·法無故。
及有者。
于妄分别中。
有其空故。
于真空中。
亦有妄分别故。
是則契中道者。
非一向空。
如清辨非一向有。
如小乘故名中道。
如是理趣妙契中道。
亦善符順般若等經說一切法非空非有。
文西明仁王(至)無著等師者。
破瑜伽師全立有等者。
案彼疏文。
但言瑜伽學徒。
不言瑜伽師。
故彼文雲。
問曰。
此無相于三性中遣何等性。
三無性中依何無性。
解雲。
西方諸師分成兩釋。
一者清辨。
具遣三性以立為空即說空理以為無相。
具如掌珍。
二者護法。
但遣所執以為無相。
如深密等三無性中。
清辨·護法皆依之種無自性及以無相。
乃至雲。
若廣分别。
如廣百論。
第十卷中有三師釋。
一瑜伽學徒立依他有。
二清辨菩薩說依他空。
三護法雙破兩執。
引文叙計。
如彼廣說。
第三護法雙破空·有建立中道。
依他起性非空非有。
問。
護法宗如成唯識不遺依他。
如何此中說依他起非空·非有。
解雲。
護法正宗如成唯識不遣依他。
而今欲成聖天論意。
故立中道。
故不相違。
一雲。
護法正宗立中道義。
而成唯識述瑜伽宗。
故無違。
既彼疏無瑜伽師言。
但有瑜伽學徒之言。
取何文言破瑜伽師。
又但彼論中破瑜伽師者。
案廣百論第十卷文。
都無瑜伽師言。
但有餘師言。
故彼文雲。
複有餘師釋。
此難曰。
分别所執法體無因緣。
所生法體是有。
由斯發起煩惱随眠。
系縛世間輪回三有。
或修加行證無我空。
得三菩提脫生死苦。
因緣生法雖通色心。
而心是源。
所以偏說虛妄分别能縛世間(雲雲已上)。
所執法體是無因緣。
所生法體是有。
乃至雲。
為證此義。
引契經言。
遍計所執無。
依他起性有。
妄分别失壞。
随增滅二邊。
文軌師疏雲。
此下破瑜伽學徒已。
論文不言瑜伽師。
言餘師。
如何今雲但彼論中雲破瑜伽師者。
非唯違論。
亦違西明仁疏中破餘。
後人學瑜伽者。
即瑜伽學徒是。
已文軌師疏及西明疏。
但言破瑜伽學徒。
不言破瑜伽師。
今引理門例。
此破者即成無用。
若依此違救。
燈旨如空捈義都無所依。
此義應思。
文又假叙清(至)量相違過者。
西明疏雲。
叙四計中。
第一薩婆多計。
正量部等及大乘中。
未信唯識至教理者。
彼計·外境非無。
如論主内識非無。
彼量雲。
外境非無(宗)能所取中随一攝故(因)如論王内識非無(喻)第二清辨等計。
造掌珍論釋廣百雲。
非唯遍計無。
餘二亦空。
彼量雲。
内識非有。
能所取中随一攝故。
猶如外境。
又量雲。
真性有為空。
如幻緣生故。
無為無有實。
不起似空華。
上來二計與論主作比量相違(雲雲)今謂前量等者下。
燈家文也。
若以緣生内識為有等者。
若微有法因中有過者。
彼量有法且應征雲。
若薩婆多實有有為。
護法宗勝義有為。
此二有為皆在有法。
互不極成。
豈無一分所别不成等。
何以得知應如是微。
即此義故。
第六卷雲。
問意雲言。
大小共許。
若不簡别。
為有法時。
有一分所别不成過不耶。
答意雲言。
準大小許。
若不置成言。
後身菩薩不善意識。
他方諸佛第六意識。
亦有法中應有一分别不成過。
由此文知。
有為之言雖大小許。
若不簡别。
即有一分所别不成過。
若立實能取識即有相符等者。
準此征言。
答立遍計有為以為空者。
即有相符。
遍計所執具許空故。
既有此過。
不得與諸主作比量相違者。
凡比量相違。
舉宗之時。
即違因訖。
不待喻過已顯故。
論主立宗雲。
汝外境無。
未立因·喻。
外人作比量相違雲。
我外境非無。
能所取中随一攝故。
如汝内識。
又論主立宗雲。
内識是有。
清辨作比量相違。
内識非有。
能所取中随一攝故。
猶如外境。
故西明雲。
上來二計與論主作比量相違。
今即破雲。
既有此過。
不得與論主作比量相違。
文論或執諸(至)不除第七者。
西明有說八識為一等者。
西明疏雲。
問。
八識中說何等。
一解雲。
無性釋論。
但言此無别餘識。
而無别判。
由此有雲。
但說前六。
不說七八。
有雲。
八識為一意識。
無性論中不别說故。
雖有二解前為正。
所以者何。
世親又雲。
唯除第别有自八。
故彼釋雲。
非離意識别有餘識。
唯除别有阿賴耶識。
故知第八體。
雖無正文。
以理推。
第七離意亦有雖體(已上)世親釋雲等者。
世親攝論第四卷雲。
一類菩薩欲令有唯一意識體。
彼複次第安立顯示。
如意思業名身語業者。
如一意思于身門轉得業名。
于語門轉得語業名。
然是意業。
意識亦爾。
雖複是一。
依眼轉時。
得眼識名。
如是乃至依身轉時。
得身識名。
非離意識别有餘識。
唯除别有阿賴耶識。
要集雲三解第三同此者。
要集雲。
一意識義。
廣如攝論述破彼。
然彼所文論文不顯。
故有三釋。
一雲。
八識為一。
如顯往喻。
廣如有說及未詳決。
一雲。
七識為一。
唯除第八。
如世親釋。
第七第六持業依主二釋。
不同俱名意識。
雖依五根無有相濫。
然名意識極成相濫。
若不入意識者。
如何不簡。
故知彼師七識為一為是。
世親但簡第八。
一雲。
唯六為一。
非八非七。
世親釋雲。
唯除第八。
廣如有釋。
于三說中。
第三為正如有第八。
而更别順聖教故。
乖論唯言者。
雖論說唯除。
許離六有七。
其第七識在一意外。
攝七為一。
唯除第八。
可順唯言。
七在六外故乖唯言。
文若爾那知(至)将作正叙者。
此征破集會。
述自正義也。
若爾那知等者。
何知世親述深密言。
不依楞伽。
第八與七如水起浪。
執七為一。
雲唯除第八。
又複無性等者。
又無性意。
一意識外。
不許有餘七·八二識。
但總說言無别餘識。
何夭依楞伽所說述深密。
雲唯除第八。
類諸師等者。
此下燈家叙一類師依楞伽經八識體一。
然世親雲唯除第八者。
更别師義。
非類師之正義也。
又無著攝論雲等者。
無性攝論第四卷文。
故彼文雲。
論曰。
又于此中有一類師。
說一意識。
彼彼依轉得彼彼名。
如意思業名身語業。
今引本論。
不引釋論。
故雲無著攝論。
如意思業名身語業者。
如前所引世親攝論第四卷說。
明不許多者。
一類正義。
一意識餐。
更不許有餘七·八識。
是故不言唯除第八。
若許餘識喻不相似者。
楞伽經雲。
如水起浪者。
第八喻水。
餘七喻浪。
水浪一體故知彼經八識一。
若一意外許有餘識。
喻不相似。
不名一意。
世親攝論說唯除第八等者。
世親除第八。
更别師義。
非一類師之正義也。
如古因明師立能所多少各别等者。
能成者能立也。
所成者所立也。
古師能立或立八能立。
瑜伽十·顯揚十一說有八種。
一立宗。
二辨因。
三引喻。
四同類。
五異類。
六現量。
七比量。
八聖教。
對法亦八。
如彼廣說。
或立四能立。
一宗。
二因。
三同喻。
四異喻。
或立三能立。
世親論等說立有三。
一宗。
二因。
三喻。
此則能立多在皆相似也。
古師所立或有法為宗。
以法成有法故。
或但說法為宗。
有法上法是所淨故。
或以有法及法為宗。
彼别非宗。
今此二種宗所成故。
此即所立多少。
非皆相似也。
說一意識異見不同。
其義亦爾。
問。
若八識體一名一意識者。
楞伽·涅槃皆明一識。
此師所立乃扶彼經。
雲何論主判為邪執。
答。
有義。
楞伽意說七依八種而方得生。
故言第八起諸識浪。
非說第八轉作餘七。
涅槃經意。
彼六識識性是同。
故立一識。
依根分六。
非六體一名為一識。
如彼經雲。
如一色性随五根緣得五塵名。
豈言一色體即一乎。
五境雖别。
變礙義同。
一蘊攝說名一色。
識亦應爾。
了别性同一蘊攝。
故名一識。
故涅槃經答第十四雲。
眼識性異。
乃至意識性異。
是故無常。
若但一體。
雲何言異。
故如前會。
不爾。
前後豈自矛楯。
又涅槃三十九雲。
譬如一火因木草等名木等火。
識意亦爾。
因眼等名眼等識者。
此顯六識同意處。
故總名意識。
如演秘叙。
文或執離心(至)從設征責者。
本疏雲等者。
即本疏雲。
經部·覺天等執。
經部師說。
佛說五蘊。
故離心外唯有三心所。
一受。
二想。
三思。
更不說餘心所名蘊。
故離三外更無餘所。
覺天所執亦依經故。
經說三法和合名觸。
乃至廣說。
又說士夫六界染淨由心。
故無心所。
彼說唯有受·想·行·信·思等心。
更無餘法随心功用立心所名。
今略引文故具示之。
要集雲等者。
集雲。
婆沙覺天但雲色雲皆是心之差别。
而不顯數。
又正理雲。
有譬喻者說。
唯有心無别心所。
且無名數。
如何得知立三四等。
即見本疏。
不引識文。
即雲如何得知。
如彼西明所引婆沙雲。
何知本疏不見彼毗婆沙百四十二文。
西明既引。
恐煩惱不引。
徒設征責如彼西明所引者。
西明疏引婆沙百四十二文雲。
尊者覺天作如是說。
諸有為法有二自性。
一大種。
二心。
離大種外無造色。
離心無所。
諸色皆是大種差别。
無色皆是之心差别。
或叙經部宗中一計。
彼經部宗分成兩人。
一譬喻論師同覺天說。
二執有心所。
自有四釋。
故順正理第十一雲。
有譬喻者說。
唯有心無别心所。
謂執别有心所論者。
于心所中多興诤論。
或說唯有三大地法故。
或說有四。
或說有十。
或說有十四。
解雲。
如其次第。
說受·想·思。
或加于觸。
或說觸等十大地法。
即當文。
或可兼破成實論主果跋摩。
然彼論主是中印度數論弟子。
後回心已在□勒國。
方造彼論。
由斯彼論辨四塵成四大。
四大成五根。
同數論計。
以外諸部皆無此說。
今指彼疏所引論文故雲如彼。
文疏言依大(至)故略不說者。
依大般若等者。
本疏然大般若第五百卷以八啭聲釋世間(雲雲)第五百卷都無此文。
于五十帙。
第四百九十八卷方有此文。
然經大意。
六波羅蜜各有二種。
所謂世間及出世間。
若着三輪而所得修行六度。
名為世間。
三輪清淨而無所得修行六度。
名出世間。
即大般若十六分中。
第三分善現品第四百九十八卷雲。
舍利子如是六波羅蜜多。
何因緣故名為世間。
及何因緣名為出世。
舍利子。
世者。
謂彼六種波羅蜜多是世間故。
名為世間。
造世間故中為世間。
由世間故名為世間。
為世間故名為世間。
因世間故名為世間。
屬世間故名為世間。
依世間故名世間故。
舍利子。
出世間者。
謂此六種婆蜜多是出世間故名出世。
拔出世間故名世間。
由世間出故名出世。
為世間出故名出世。
從世間出故名出世。
世間之出故名出世。
依世間出故名出世(已上)準八。
啭聲以釋之義。
如文可解。
然今此文唯标世間。
不舉出世。
非此中所用故。
不舉也。
演秘一雲。
準此經文。
疏所引雲是世間出名世間者。
出字26也。
題卷亦誤者。
此文既雲。
以五蘊體即是世間。
非是五蘊别從世間而出。
以五蘊體是世間故。
五蘊自現之時。
名世間出。
如世說言聖人出。
故準八啭聲即體聲也。
此解理定。
出字豈錯。
文又難有五(至)即第二三者。
此瑜伽論第八十一攝釋分文也。
故彼文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