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義燈增明記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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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對心。
亦應有心毀言敬。
如即呼小乘為天愛等。
有心敬言毀。
如世俗中王從仆。
便自出其名即其立奴号也。
此且約人有此二名。
法名準此亦應有二。
有心敬言毀。
如愠波陀悭意诠拔足言。
因生起生起悭貪。
是毀他也。
有心毀言敬。
如小乘人對大乘。
雲汝大乘經等。
小乘不不許大乘佛說。
故内心毀。
言顯大乘故言敬也。
須達拏太子者。
玄應師雲。
或雲須大孥。
或雲蘇陀沙孥。
此譯雲善與。
亦言善施。
如佛藏經等者。
佛者人也。
藏者法也。
菩薩者人也。
藏者法也。
魔逆經等者。
魔者人也。
逆者法也。
如來未生怨王經者。
未生怨者毀名也。
王者敬名也。
文有于人法(至)成唯識論者。
部執是恭敬名者。
恭敬人法之名也。
聖弟子衆為部。
即是人也。
所執之法皆佛法。
故部與執是恭敬名。
部是人名。
執是法名。
故通人法立恭敬名。
異是毀訾名者。
毀訾人法之名也。
聖衆之人各互明分所執之法。
本末同。
故通人法立毀訾名。
然今此說等者。
成者恭敬名。
成佛教理故。
識者毀訾言之名。
舍識識依智故。
問。
部執異論通于人法立敬既毀名。
此居唯識亦通人法耶。
答。
部執異論通人義顯。
通法義隐。
成唯識論通法義顯。
通人義隐。
若辨隐顯并通人法。
問。
部執異論通于人法其義可解。
成唯識論唯是法名。
何亦通人。
答。
大毗婆沙第十四雲。
頌依于名及造頌者。
然則唯識者世親所造三十頌也。
又婆沙雲。
思惟觀察作意諸伽他名造頌者。
頌依造者。
如蛇依穴水依于泉·乳依乳房。
故本頌唯亦通于人。
若論隐義。
一切經論皆通人法。
若約顯義。
通不通别。
文問何故于(至)則和無诤者。
答中依佛滅诤法故等者。
真谛本雲。
所以立異名毀訾人法者。
佛異诤法故立異名。
佛說異诤法有兩種。
一異外诤。
二異内诤。
異外诤诤即異人诤。
異内诤即異法诤。
毀訾人為異人诤。
毀訾法為異法诤也。
佛說異外诤法有六種。
即是六和敬。
一戒。
二見。
三财物。
此三是外中之外。
此人持戒。
彼人說持戒。
所持既同。
故和合無诤。
此人見四谛。
彼人亦見。
用彼人之财物。
随此人用财物。
既不诤故和合無诤也。
此三□是自為。
非是為他。
他出其外故言是外中之外也。
四身慈悲。
五口慈悲。
六意慈悲。
此三此外中之内。
身口能拔苦與樂。
故名身口慈悲。
身口既行慈悲以接前人。
故和合無诤也。
若彼此懷慈悲之意欲相利益。
亦和合無诤也。
慈悲互緣他衆生起。
自他不出慈悲之外。
故此三名外中之内也。
二異内诤者。
所說有兩種。
一黑說。
二大說。
若聞四果人及獨覺菩薩等所說法。
名為黑說。
若聞佛所說法。
名為大說。
又佛及弟子所說惡法。
名為黑說。
又佛及弟子所說善法。
名為大說。
若傳聞前人說黑說法及大說法。
不得便信受之。
亦不得便行之。
須以其所說約佛三藏。
若與三藏相應。
則應信受。
若不與相應。
則應棄舍。
案雲。
黑說大說者。
真谛本雲黑說。
今此雲黑說。
何相違乎。
又說其差别。
此彼不同。
故彼本雲。
若聞四果人及獨覺菩薩等所說法。
名為黑說。
若聞佛所說法。
名為大說。
聖人所說名之為内。
其義可爾。
佛所說法何得名外。
黑說大說如次内外對。
其義未詳。
小乘黑說。
大乘名大說。
不了名黑說。
了義名大說。
說惡名黑說。
說善名大說。
内外對中。
若外道名外。
何名大說。
若外道說名黑說者。
應言外内對。
何言内外對。
此義應思。
文問何故須(至)上辨名訖者。
由佛有般若等者。
真谛本雲。
佛有般或若及慈悲。
以般若接正法。
令和合無诤。
以慈悲接衆生。
令和合無诤。
諸經論中亦有依法依喻等。
法華義決雲。
又有二類。
一依人法。
一依法喻。
或單或雙。
绮互不定。
依人名者。
令知修六和敬故。
依法名者。
令知了義不了義·黑法大法等故。
依法喻者。
為利鈍根故。
廣略明故。
從處從事皆法中收。
法名寬故(已上)亦為贊毀等者。
為贊毀及依三寶亦人法收。
廣說此人法差别等者。
若依攝論立十種名。
瑜伽八十一有十二名。
皆如彼說。
又義決雲。
通論諸教之名不同。
總開六例。
一依六釋通别。
二教理行果通别。
三人法通别。
四法喻通别。
五三寶通别。
六贊毀通别。
或合為二。
所謂人·法。
于前六中。
據其通别複有多類。
如依六釋。
或唯有一。
或通二三四五六等。
或無唯一。
必帶二釋。
如涅槃經。
體既通能诠所诠。
即有持業及依主釋。
或通三釋。
如成唯識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等。
有通依主·持業·有财。
如正法念經等。
有通持業·依主·鄰近。
餘準可知。
或無有具六釋者。
依教·理·行·果四名通别即有十五。
别即有四。
二二合有六。
三三合有四。
四合有一。
遺教·無量義·大忍辱·涅槃經。
如次教·理·行·果四單名也。
二二合者。
如解深密經等。
教·理合。
大方廣菩薩十地經。
教·行合。
稱贊佛功德經等。
教·理合。
如信力入印經等。
理·行合。
如來入一切佛境界經等。
果合。
如來求佛本業經等。
行·果合。
餘可準知。
法·人單合。
法·喻單合。
皆易可知。
人喻法名如菩薩璎珞本業經。
人法喻合如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經。
三寶單合者。
阿□佛經·四分戒經·說無垢稱經。
三寶如次。
如來功德莊嚴佛法合名。
佛大僧大經佛僧合。
菩薩戒經法僧合名。
阿難問車佛吉兇經三寶合名(已上)案上本文。
人法差别攝彼諸名并舉教顯。
皆悉可解。
文第二歸名(至)樞要十解者。
初總解釋如樞要者。
樞要上雲。
梵雲毗若底(丁□反識也)摩呾刺多(唯也)提也(成也)奢薩呾羅(論也)應雲識唯成論。
須此唐言言成識論。
或毗若底摩呾刺多毗輪度伽(淨也)奢薩呾羅。
應雲識唯淨論。
今言淨唯識論。
此論第十雲。
此論三分成立唯識。
故此論名成唯識論。
則本名唯識。
釋論名成。
本論正名三十唯識。
故知唯識本論之名。
今釋名成。
非是本論題下别流成唯識名也。
或唯有本名非釋名。
如辨中邊。
或唯有釋非本名。
如唯識道論。
或有本釋二名。
如雜集論。
今唯釋名。
或是通名。
釋能所成樞要十解。
又雲。
合有十義。
釋成唯識。
一經言唯識。
論解名成。
二本論名唯識。
釋論名成。
三經及本論俱稱唯識。
今釋名成。
四宗稱唯識。
因喻曰成。
本論略舉所立名宗。
今義廣成故名因喻。
具述所以。
引同異法以成所立。
五體名唯識。
義釋名成。
本論略标其體。
未識差别。
今廣明義。
具顯差别。
故名曰成。
六略各唯識。
未解深義。
廣曰能成。
具陳指實。
此後二解依瑜伽攝分解。
凡釋經雲。
初體後義。
初略後廣故。
七以教成教。
八以教成理。
九以理成教。
十以理成理。
今指此文故雲樞要十解。
文今又加之(至)思準可悉者。
五重如唯識章雲。
所觀唯識略有五重。
一遣虛存實識。
遣遍計所執。
存依他圓成。
二舍濫留純識。
由境有濫。
舍不稱唯心。
體既純留說唯識。
三攝末歸本識。
攝相見末歸義本故。
四隐劣顯勝識。
隐劣心所顯勝心王。
故名唯識。
五遣相證性識。
事為相遣而不取。
理為性體應求作證。
即遣初二證圓成實。
非于依他。
以稱遣故。
皆互除遣。
有似用故門别引文。
廣如章述。
能诠之教亦有五别者。
五重之中各所引教。
以之為五。
教門雖多。
不過五重。
故雲五别。
或以世尊五理等者。
明本論主造論之意。
有三文中。
三護法等膽造本論。
破諸邪執顯唯識理故論釋雲。
為遮此等種種異執。
令于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
故作此論。
即疏解雲。
空妙理者唯識道理。
即前五重以之即為唯識道理。
故雲世親五理。
理既有五。
教亦有五。
故雲或以五教等。
教理各互通能所成。
問。
依何得知。
教理互通能所成。
答。
論末頌雲。
已依聖教及正理。
又雲。
此論三分成立唯識。
故知能成通教及理。
論初頌雲。
我今釋彼說。
說即本論所立之教。
或所說之理。
二義皆通。
論末又雲。
以三十頌顯唯識理。
極明淨故。
頌雲。
分别唯識性相義。
義則是理。
故知所成亦通教理。
且以世親望佛所說為四十五釋者。
以九成字各五教理。
為四十五。
五九四十五。
又護法等釋雙望彼二等者。
彼二即佛與世親起以之為二。
其護法等亦五教理成彼二教。
故亦如前成四十五釋。
以世親·護法等教成境等三。
以之為三。
以理成三。
以之為三。
合有六釋。
以前九十足樞要十。
總一百六釋。
文明立意者(至)體義為目者。
樞要廣說者。
樞要雲。
何故此論名成唯。
不名成餘。
亦成餘義故。
欲令證得唯識理智而成立之。
如瑜伽論。
此通教理。
從多唯識為名。
或複今者無倒成立唯識妙理。
如成實論。
亦通教理。
從所诠為名。
或破執實心外有境。
不能信學唯識妙理。
而成立之。
如成實論。
亦通教理。
成是立義。
或複此論依于唯識甚深理智而成立之。
如水陸華對法論等。
依他起故。
或恐唯識妙理散滅。
今者略攝廣散義故。
而成立之。
如攝大乘。
又一切法中心最為勝。
如華嚴雲。
心如工畫師。
畫種種五蘊。
一切世間中。
無法而不造等。
所以成立。
瑜伽釋中引水陸華等諸譬喻言。
釋立名意。
故彼釋中廣說立意已。
結雲由是論名瑜伽師地。
樞要結雲所以成立。
今指樞要。
故雲樞要廣說。
此即第三明立名之意已訖。
四通釋情疑等者。
情疑及通釋□如樞要說。
故彼文雲。
問。
準下正宗。
或分為二。
一因二果。
或分三。
如疏中解。
或分為四。
初一頌半總标綱要分。
第二十四頌半廣婚能變分。
第三有九頌結釋外難分。
第四有五頌依修,獲益分。
或分為五。
前第三分中。
開一頌為重陳變義分如是諸釋則是成立所應義。
何故但名成唯識論(是陳性疑)答。
從初所明為名。
彼依識所變故。
如瑜伽論(瑜伽釋雲。
此論既有五分。
何故但名瑜伽師地。
就初立名故無有失)又從初二段為名。
中分亦有唯言故。
謂是諸識轉變等也。
或從初·中·後所明為名。
第三段雲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等故。
或後二段意欲解釋略标故。
或雖所明通一切法。
無非唯識。
故不名餘。
又本欲成立唯識義故。
此上立成唯識名之意歸也(已上通釋)雖次下雲上立成唯識名之意者。
此顯三四兩門差别。
依樞要中一段之文。
以開二門。
文稍難解。
故今指示彼一段終文雲。
此上立成唯識名之意歸也。
準樞要文。
應是一門。
何故開二。
為通伏難。
置是雖字。
故今通雲。
樞要問答意即問此立名之意。
故取其答文為釋疑門。
故雲已下文是。
心意識了體一名殊等者。
等中四釋。
初說意言。
二十唯識雲。
心·意·識了名之差别。
心積聚義。
意思量義。
識了别義。
了識達義。
應言了别。
此中言略了言。
此即八識皆有四名。
體既是一。
随宜舉一。
問。
八識皆得名心·意·識。
何故諸處第八名心。
第七名意。
前六名識。
答。
論第五雲。
如是三義雖通八識。
而随勝顯。
第八名心。
第七名意。
餘六名識。
各随勝顯别得一名。
據實與之。
皆得通說。
二雲心積集法勝等者。
第八名心。
集諸法種起諸法故。
餘六名識。
□動間斷了别轉故。
經據初心說名唯心。
論依後意說名唯識。
三雲心意通果等者。
雖通因果總名唯心。
論說在因位。
但稱唯識。
識了别義。
在因位中識用強故。
說識相唯。
其義無二。
四者論從所厭等者。
為令舍識而依證智。
說唯識言。
從欣為因。
應言唯智。
今從所厭故雲唯識。
名雖是别。
體義無别。
經約體一且名唯心。
文四科一文(至)所有支分者。
一辨年主如疏所明者。
疏第一雲。
四教興年主。
于中有二。
一教興年。
二教興年者。
慧恺法師俱舍序雲。
佛滅已後千一百年。
天親菩薩出世造論。
依今所傳。
諸部說異。
今依大乘。
九百年間。
天親菩薩出世。
造此之頌本。
真谛法師中邊疏。
亦九百年中天親生也。
同時唯有親勝·火辨二大論師。
造此頌釋。
千一百年後。
餘八論師方造斯釋。
教興主者。
三十頌本親菩薩之所作也。
其别神德具如别記。
釋此本頌有十論記。
一梵雲達磨波羅。
唐言護法。
此大論師南印度境達羅毗荼國建至城中帝王之子。
學乃淵于海浚。
解又朗于曦明。
内教窮于大小。
聲論先于真俗。
外道小乘鹹議之曰。
大乘有此人也。
既猶日月之麗天皎皎而垂彩。
亦如溟渤之紀地浩浩而無竭。
天親以後一人而已。
制作破斥具如傳。
年三十二而卒于大菩提寺。
臨終之日。
天樂霄迎。
悲聲動聲動城。
空中響報婆羅門曰。
此是賢劫之一佛也。
故諸神異難以備言。
二梵雲窭(瞿字上聲)拏末底。
唐言德慧。
安慧之師。
業冠前英。
道光時彥。
芳聲流于四主。
雅韻骧于五天。
聖德神奇未易詳舉。
三梵雲悉恥羅末底。
唐言安慧。
即糅雜集。
救俱舍論破正理師。
護法論師同時先德。
南印度境羅羅國人也。
妙解因明。
善窮内論。
扇徽猷于小運。
飛蘭蕙于大乘。
神彩至高。
固難提議。
四梵雲畔徒室利。
唐言親勝。
天親菩薩同時人也。
本頌初行。
先為略釋妙得作者之意。
後德因而釋焉。
五梵雲難陀。
唐言歡喜。
勝軍祖習。
故于後卷新熏子此師所說。
造瑜伽釋等。
大有制作。
六梵雲戌陀戰達羅。
唐言淨月。
安慧同時。
造勝義七十釋及集論釋之論師也。
七梵雲質呾羅婆拏。
唐言火辨。
亦世親同時也。
尤善文辭。
深閑注述。
形雖隐俗。
而道高真侶。
八梵雲毗世沙蜜多羅。
唐言勝友。
九梵雲辰那弗多羅。
唐言勝子。
十梵雲若那戰達羅。
唐言智月。
此後三論師□護法菩薩之門人也。
或釋瑜伽。
或别注述。
道名俱遠。
辭旨鹹奧。
神德既高。
難盡言也。
制此釋者。
雖十論師。
于中護法聲德獨振。
故此論題特以标首。
此師所說最有研尋。
于諸義中多為指南。
邪徒失趣。
正理得方。
□拔衆師類超群聖者。
其惟一乎。
文言十支者(至)之所造也者。
七二十唯識論等者。
二十唯識·三十唯識有何差别。
兩時造論以明唯識。
解雲。
二十唯識基師疏雲。
彼三十論廣顯自宗。
此中二十廣破外計。
又彼三十天親後造。
有頌無釋。
(将八十更造三十頌)此中二十天親先作。
有頌有釋。
又明唯識二論雖同。
開設千門令随一入。
故須别造二部論也。
又妙理幽玄。
丁甯始顯。
宗趣雖一。
二論重明。
是謂二論緣起各别。
西明雲。
世親菩薩佛滅度後九百年時。
乃出于世。
依諸契經及瑜伽等廣造諸論。
如攝大乘釋十地等。
然觀察時機。
念智漸減。
恐廣述文心便生退。
遂簡集宗要制造一部。
号二十唯識。
頌有二十及長行釋。
廣破外計略顯自宗。
由斯漸悟外境非實。
然于自宗猶未盡理。
年将八十。
更造一部。
号三十唯識。
但有頌文而無有釋。
略破外執廣申自宗。
文雖極略。
義即圓具。
未及造釋遂遷化(已上)。
文今又助解(至)之一支也者。
文顯易知。
若爾因明何支所攝等者
亦應有心毀言敬。
如即呼小乘為天愛等。
有心敬言毀。
如世俗中王從仆。
便自出其名即其立奴号也。
此且約人有此二名。
法名準此亦應有二。
有心敬言毀。
如愠波陀悭意诠拔足言。
因生起生起悭貪。
是毀他也。
有心毀言敬。
如小乘人對大乘。
雲汝大乘經等。
小乘不不許大乘佛說。
故内心毀。
言顯大乘故言敬也。
須達拏太子者。
玄應師雲。
或雲須大孥。
或雲蘇陀沙孥。
此譯雲善與。
亦言善施。
如佛藏經等者。
佛者人也。
藏者法也。
菩薩者人也。
藏者法也。
魔逆經等者。
魔者人也。
逆者法也。
如來未生怨王經者。
未生怨者毀名也。
王者敬名也。
文有于人法(至)成唯識論者。
部執是恭敬名者。
恭敬人法之名也。
聖弟子衆為部。
即是人也。
所執之法皆佛法。
故部與執是恭敬名。
部是人名。
執是法名。
故通人法立恭敬名。
異是毀訾名者。
毀訾人法之名也。
聖衆之人各互明分所執之法。
本末同。
故通人法立毀訾名。
然今此說等者。
成者恭敬名。
成佛教理故。
識者毀訾言之名。
舍識識依智故。
問。
部執異論通于人法立敬既毀名。
此居唯識亦通人法耶。
答。
部執異論通人義顯。
通法義隐。
成唯識論通法義顯。
通人義隐。
若辨隐顯并通人法。
問。
部執異論通于人法其義可解。
成唯識論唯是法名。
何亦通人。
答。
大毗婆沙第十四雲。
頌依于名及造頌者。
然則唯識者世親所造三十頌也。
又婆沙雲。
思惟觀察作意諸伽他名造頌者。
頌依造者。
如蛇依穴水依于泉·乳依乳房。
故本頌唯亦通于人。
若論隐義。
一切經論皆通人法。
若約顯義。
通不通别。
文問何故于(至)則和無诤者。
答中依佛滅诤法故等者。
真谛本雲。
所以立異名毀訾人法者。
佛異诤法故立異名。
佛說異诤法有兩種。
一異外诤。
二異内诤。
異外诤诤即異人诤。
異内诤即異法诤。
毀訾人為異人诤。
毀訾法為異法诤也。
佛說異外诤法有六種。
即是六和敬。
一戒。
二見。
三财物。
此三是外中之外。
此人持戒。
彼人說持戒。
所持既同。
故和合無诤。
此人見四谛。
彼人亦見。
用彼人之财物。
随此人用财物。
既不诤故和合無诤也。
此三□是自為。
非是為他。
他出其外故言是外中之外也。
四身慈悲。
五口慈悲。
六意慈悲。
此三此外中之内。
身口能拔苦與樂。
故名身口慈悲。
身口既行慈悲以接前人。
故和合無诤也。
若彼此懷慈悲之意欲相利益。
亦和合無诤也。
慈悲互緣他衆生起。
自他不出慈悲之外。
故此三名外中之内也。
二異内诤者。
所說有兩種。
一黑說。
二大說。
若聞四果人及獨覺菩薩等所說法。
名為黑說。
若聞佛所說法。
名為大說。
又佛及弟子所說惡法。
名為黑說。
又佛及弟子所說善法。
名為大說。
若傳聞前人說黑說法及大說法。
不得便信受之。
亦不得便行之。
須以其所說約佛三藏。
若與三藏相應。
則應信受。
若不與相應。
則應棄舍。
案雲。
黑說大說者。
真谛本雲黑說。
今此雲黑說。
何相違乎。
又說其差别。
此彼不同。
故彼本雲。
若聞四果人及獨覺菩薩等所說法。
名為黑說。
若聞佛所說法。
名為大說。
聖人所說名之為内。
其義可爾。
佛所說法何得名外。
黑說大說如次内外對。
其義未詳。
小乘黑說。
大乘名大說。
不了名黑說。
了義名大說。
說惡名黑說。
說善名大說。
内外對中。
若外道名外。
何名大說。
若外道說名黑說者。
應言外内對。
何言内外對。
此義應思。
文問何故須(至)上辨名訖者。
由佛有般若等者。
真谛本雲。
佛有般或若及慈悲。
以般若接正法。
令和合無诤。
以慈悲接衆生。
令和合無诤。
諸經論中亦有依法依喻等。
法華義決雲。
又有二類。
一依人法。
一依法喻。
或單或雙。
绮互不定。
依人名者。
令知修六和敬故。
依法名者。
令知了義不了義·黑法大法等故。
依法喻者。
為利鈍根故。
廣略明故。
從處從事皆法中收。
法名寬故(已上)亦為贊毀等者。
為贊毀及依三寶亦人法收。
廣說此人法差别等者。
若依攝論立十種名。
瑜伽八十一有十二名。
皆如彼說。
又義決雲。
通論諸教之名不同。
總開六例。
一依六釋通别。
二教理行果通别。
三人法通别。
四法喻通别。
五三寶通别。
六贊毀通别。
或合為二。
所謂人·法。
于前六中。
據其通别複有多類。
如依六釋。
或唯有一。
或通二三四五六等。
或無唯一。
必帶二釋。
如涅槃經。
體既通能诠所诠。
即有持業及依主釋。
或通三釋。
如成唯識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等。
有通依主·持業·有财。
如正法念經等。
有通持業·依主·鄰近。
餘準可知。
或無有具六釋者。
依教·理·行·果四名通别即有十五。
别即有四。
二二合有六。
三三合有四。
四合有一。
遺教·無量義·大忍辱·涅槃經。
如次教·理·行·果四單名也。
二二合者。
如解深密經等。
教·理合。
大方廣菩薩十地經。
教·行合。
稱贊佛功德經等。
教·理合。
如信力入印經等。
理·行合。
如來入一切佛境界經等。
果合。
如來求佛本業經等。
行·果合。
餘可準知。
法·人單合。
法·喻單合。
皆易可知。
人喻法名如菩薩璎珞本業經。
人法喻合如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經。
三寶單合者。
阿□佛經·四分戒經·說無垢稱經。
三寶如次。
如來功德莊嚴佛法合名。
佛大僧大經佛僧合。
菩薩戒經法僧合名。
阿難問車佛吉兇經三寶合名(已上)案上本文。
人法差别攝彼諸名并舉教顯。
皆悉可解。
文第二歸名(至)樞要十解者。
初總解釋如樞要者。
樞要上雲。
梵雲毗若底(丁□反識也)摩呾刺多(唯也)提也(成也)奢薩呾羅(論也)應雲識唯成論。
須此唐言言成識論。
或毗若底摩呾刺多毗輪度伽(淨也)奢薩呾羅。
應雲識唯淨論。
今言淨唯識論。
此論第十雲。
此論三分成立唯識。
故此論名成唯識論。
則本名唯識。
釋論名成。
本論正名三十唯識。
故知唯識本論之名。
今釋名成。
非是本論題下别流成唯識名也。
或唯有本名非釋名。
如辨中邊。
或唯有釋非本名。
如唯識道論。
或有本釋二名。
如雜集論。
今唯釋名。
或是通名。
釋能所成樞要十解。
又雲。
合有十義。
釋成唯識。
一經言唯識。
論解名成。
二本論名唯識。
釋論名成。
三經及本論俱稱唯識。
今釋名成。
四宗稱唯識。
因喻曰成。
本論略舉所立名宗。
今義廣成故名因喻。
具述所以。
引同異法以成所立。
五體名唯識。
義釋名成。
本論略标其體。
未識差别。
今廣明義。
具顯差别。
故名曰成。
六略各唯識。
未解深義。
廣曰能成。
具陳指實。
此後二解依瑜伽攝分解。
凡釋經雲。
初體後義。
初略後廣故。
七以教成教。
八以教成理。
九以理成教。
十以理成理。
今指此文故雲樞要十解。
文今又加之(至)思準可悉者。
五重如唯識章雲。
所觀唯識略有五重。
一遣虛存實識。
遣遍計所執。
存依他圓成。
二舍濫留純識。
由境有濫。
舍不稱唯心。
體既純留說唯識。
三攝末歸本識。
攝相見末歸義本故。
四隐劣顯勝識。
隐劣心所顯勝心王。
故名唯識。
五遣相證性識。
事為相遣而不取。
理為性體應求作證。
即遣初二證圓成實。
非于依他。
以稱遣故。
皆互除遣。
有似用故門别引文。
廣如章述。
能诠之教亦有五别者。
五重之中各所引教。
以之為五。
教門雖多。
不過五重。
故雲五别。
或以世尊五理等者。
明本論主造論之意。
有三文中。
三護法等膽造本論。
破諸邪執顯唯識理故論釋雲。
為遮此等種種異執。
令于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
故作此論。
即疏解雲。
空妙理者唯識道理。
即前五重以之即為唯識道理。
故雲世親五理。
理既有五。
教亦有五。
故雲或以五教等。
教理各互通能所成。
問。
依何得知。
教理互通能所成。
答。
論末頌雲。
已依聖教及正理。
又雲。
此論三分成立唯識。
故知能成通教及理。
論初頌雲。
我今釋彼說。
說即本論所立之教。
或所說之理。
二義皆通。
論末又雲。
以三十頌顯唯識理。
極明淨故。
頌雲。
分别唯識性相義。
義則是理。
故知所成亦通教理。
且以世親望佛所說為四十五釋者。
以九成字各五教理。
為四十五。
五九四十五。
又護法等釋雙望彼二等者。
彼二即佛與世親起以之為二。
其護法等亦五教理成彼二教。
故亦如前成四十五釋。
以世親·護法等教成境等三。
以之為三。
以理成三。
以之為三。
合有六釋。
以前九十足樞要十。
總一百六釋。
文明立意者(至)體義為目者。
樞要廣說者。
樞要雲。
何故此論名成唯。
不名成餘。
亦成餘義故。
欲令證得唯識理智而成立之。
如瑜伽論。
此通教理。
從多唯識為名。
或複今者無倒成立唯識妙理。
如成實論。
亦通教理。
從所诠為名。
或破執實心外有境。
不能信學唯識妙理。
而成立之。
如成實論。
亦通教理。
成是立義。
或複此論依于唯識甚深理智而成立之。
如水陸華對法論等。
依他起故。
或恐唯識妙理散滅。
今者略攝廣散義故。
而成立之。
如攝大乘。
又一切法中心最為勝。
如華嚴雲。
心如工畫師。
畫種種五蘊。
一切世間中。
無法而不造等。
所以成立。
瑜伽釋中引水陸華等諸譬喻言。
釋立名意。
故彼釋中廣說立意已。
結雲由是論名瑜伽師地。
樞要結雲所以成立。
今指樞要。
故雲樞要廣說。
此即第三明立名之意已訖。
四通釋情疑等者。
情疑及通釋□如樞要說。
故彼文雲。
問。
準下正宗。
或分為二。
一因二果。
或分三。
如疏中解。
或分為四。
初一頌半總标綱要分。
第二十四頌半廣婚能變分。
第三有九頌結釋外難分。
第四有五頌依修,獲益分。
或分為五。
前第三分中。
開一頌為重陳變義分如是諸釋則是成立所應義。
何故但名成唯識論(是陳性疑)答。
從初所明為名。
彼依識所變故。
如瑜伽論(瑜伽釋雲。
此論既有五分。
何故但名瑜伽師地。
就初立名故無有失)又從初二段為名。
中分亦有唯言故。
謂是諸識轉變等也。
或從初·中·後所明為名。
第三段雲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等故。
或後二段意欲解釋略标故。
或雖所明通一切法。
無非唯識。
故不名餘。
又本欲成立唯識義故。
此上立成唯識名之意歸也(已上通釋)雖次下雲上立成唯識名之意者。
此顯三四兩門差别。
依樞要中一段之文。
以開二門。
文稍難解。
故今指示彼一段終文雲。
此上立成唯識名之意歸也。
準樞要文。
應是一門。
何故開二。
為通伏難。
置是雖字。
故今通雲。
樞要問答意即問此立名之意。
故取其答文為釋疑門。
故雲已下文是。
心意識了體一名殊等者。
等中四釋。
初說意言。
二十唯識雲。
心·意·識了名之差别。
心積聚義。
意思量義。
識了别義。
了識達義。
應言了别。
此中言略了言。
此即八識皆有四名。
體既是一。
随宜舉一。
問。
八識皆得名心·意·識。
何故諸處第八名心。
第七名意。
前六名識。
答。
論第五雲。
如是三義雖通八識。
而随勝顯。
第八名心。
第七名意。
餘六名識。
各随勝顯别得一名。
據實與之。
皆得通說。
二雲心積集法勝等者。
第八名心。
集諸法種起諸法故。
餘六名識。
□動間斷了别轉故。
經據初心說名唯心。
論依後意說名唯識。
三雲心意通果等者。
雖通因果總名唯心。
論說在因位。
但稱唯識。
識了别義。
在因位中識用強故。
說識相唯。
其義無二。
四者論從所厭等者。
為令舍識而依證智。
說唯識言。
從欣為因。
應言唯智。
今從所厭故雲唯識。
名雖是别。
體義無别。
經約體一且名唯心。
文四科一文(至)所有支分者。
一辨年主如疏所明者。
疏第一雲。
四教興年主。
于中有二。
一教興年。
二教興年者。
慧恺法師俱舍序雲。
佛滅已後千一百年。
天親菩薩出世造論。
依今所傳。
諸部說異。
今依大乘。
九百年間。
天親菩薩出世。
造此之頌本。
真谛法師中邊疏。
亦九百年中天親生也。
同時唯有親勝·火辨二大論師。
造此頌釋。
千一百年後。
餘八論師方造斯釋。
教興主者。
三十頌本親菩薩之所作也。
其别神德具如别記。
釋此本頌有十論記。
一梵雲達磨波羅。
唐言護法。
此大論師南印度境達羅毗荼國建至城中帝王之子。
學乃淵于海浚。
解又朗于曦明。
内教窮于大小。
聲論先于真俗。
外道小乘鹹議之曰。
大乘有此人也。
既猶日月之麗天皎皎而垂彩。
亦如溟渤之紀地浩浩而無竭。
天親以後一人而已。
制作破斥具如傳。
年三十二而卒于大菩提寺。
臨終之日。
天樂霄迎。
悲聲動聲動城。
空中響報婆羅門曰。
此是賢劫之一佛也。
故諸神異難以備言。
二梵雲窭(瞿字上聲)拏末底。
唐言德慧。
安慧之師。
業冠前英。
道光時彥。
芳聲流于四主。
雅韻骧于五天。
聖德神奇未易詳舉。
三梵雲悉恥羅末底。
唐言安慧。
即糅雜集。
救俱舍論破正理師。
護法論師同時先德。
南印度境羅羅國人也。
妙解因明。
善窮内論。
扇徽猷于小運。
飛蘭蕙于大乘。
神彩至高。
固難提議。
四梵雲畔徒室利。
唐言親勝。
天親菩薩同時人也。
本頌初行。
先為略釋妙得作者之意。
後德因而釋焉。
五梵雲難陀。
唐言歡喜。
勝軍祖習。
故于後卷新熏子此師所說。
造瑜伽釋等。
大有制作。
六梵雲戌陀戰達羅。
唐言淨月。
安慧同時。
造勝義七十釋及集論釋之論師也。
七梵雲質呾羅婆拏。
唐言火辨。
亦世親同時也。
尤善文辭。
深閑注述。
形雖隐俗。
而道高真侶。
八梵雲毗世沙蜜多羅。
唐言勝友。
九梵雲辰那弗多羅。
唐言勝子。
十梵雲若那戰達羅。
唐言智月。
此後三論師□護法菩薩之門人也。
或釋瑜伽。
或别注述。
道名俱遠。
辭旨鹹奧。
神德既高。
難盡言也。
制此釋者。
雖十論師。
于中護法聲德獨振。
故此論題特以标首。
此師所說最有研尋。
于諸義中多為指南。
邪徒失趣。
正理得方。
□拔衆師類超群聖者。
其惟一乎。
文言十支者(至)之所造也者。
七二十唯識論等者。
二十唯識·三十唯識有何差别。
兩時造論以明唯識。
解雲。
二十唯識基師疏雲。
彼三十論廣顯自宗。
此中二十廣破外計。
又彼三十天親後造。
有頌無釋。
(将八十更造三十頌)此中二十天親先作。
有頌有釋。
又明唯識二論雖同。
開設千門令随一入。
故須别造二部論也。
又妙理幽玄。
丁甯始顯。
宗趣雖一。
二論重明。
是謂二論緣起各别。
西明雲。
世親菩薩佛滅度後九百年時。
乃出于世。
依諸契經及瑜伽等廣造諸論。
如攝大乘釋十地等。
然觀察時機。
念智漸減。
恐廣述文心便生退。
遂簡集宗要制造一部。
号二十唯識。
頌有二十及長行釋。
廣破外計略顯自宗。
由斯漸悟外境非實。
然于自宗猶未盡理。
年将八十。
更造一部。
号三十唯識。
但有頌文而無有釋。
略破外執廣申自宗。
文雖極略。
義即圓具。
未及造釋遂遷化(已上)。
文今又助解(至)之一支也者。
文顯易知。
若爾因明何支所攝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