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義燈增明記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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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身亦六。
一不圓滿句。
二圓滿句。
三所成句。
四能成旬。
五者标句。
六者釋句。
字身中有究竟不究竟名句所依四十九字(如悉昙章是)又名身等有六依處。
一法。
二義。
三補特伽羅。
四時。
五數。
六處所。
如聞所成地。
次語中略具八分。
謂先首·美妙等。
次行相中有六相應。
謂諸相應等。
謂因機請問則起言說。
此有二十七種補特伽羅。
由根有二。
鈍根·利根。
由行成七。
謂貪等行。
如聲聞地。
由衆别二。
在家出家。
由願别三。
謂三乘者由救别成二。
謂般涅槃法·不般涅槃法。
由加行别成九。
謂已入正法等。
由類成二。
謂人·非人。
如是六文總有四相說名為文。
一所說相。
謂名身等行相為後。
二所為相。
謂機請攝二十七種補物伽羅。
三能說相。
謂語。
四說者相。
謂聲聞菩薩及與如來。
如是六種皆顯于文。
由能顯義。
是故名文。
次義中有十種。
一者地義。
二者相義。
三者作意等義。
四者依處義。
五者過患義。
六者勝利義。
七者所治義。
八者能治義。
九者略義。
十者廣義。
初地義中略有五地。
一者資糧地。
乃至五者究竟地。
又廣分别有十七。
次相義中有五種相。
一者自相。
二共相。
三段立相。
四因相。
五者果相。
複有五相。
謂異門等。
複有五相。
謂所诠等。
次作意義。
七種作意即了相等。
複有十智。
謂苦等。
複有六識。
謂眼識等。
複有九遍知。
謂欲界系見苦集所斷遍知等。
如是攝分中所說無量義門。
是名為義。
文義各有衆多法門。
故雲各有多法。
言百法者。
即百法論所說法門皆是也。
三科者。
蘊處界也。
五法者。
一者心法。
二者心所有法。
三者色法。
四者心不相應行法。
五者無法。
通三乘故雜小者。
章雲。
大乘義中雖有蘊·處·界等三科之法。
體笥易故。
複濫小教故不取之。
今亦同也。
真如唯識等者。
依本四門大體應知。
由因緣等出聖教體。
雲何應知。
解雲。
既諸教體文義合成。
離六離十無别自性教為因緣。
于此稱彰。
又于說聽二識上集。
離說聽識不可得。
故教為唯識。
已成已略遮性遮境。
言唯緣識性。
境既遣緣。
識不存教。
是無相理趣矣。
為遣相故且言無相。
相本非相。
法唯是如。
諸教唯如宗途盡然。
境此四門映照諸教。
八萬法蘊可自通矣。
依無垢疏作此次第。
故彼疏雲。
因緣事法最□顯。
唯識理觀其次更細微。
說有心内之相狀故。
無相通觀無差别相。
其次更細。
仍有無相當心。
未為正證。
唯有真如法門。
最為深妙。
從□至細作是次第。
章第一雲。
又有四重。
一真如。
二無相。
三唯識。
四因緣。
從細至□作其次第。
今此燈雲真如唯識無相因緣。
是何次第違本意也。
别即有八等者。
雖門十二而略即二。
一總出體。
即真如等四重是也。
二别出體。
即文義。
别文各四。
以之為八。
通體性故者。
約總出體。
别别法故。
約别出體。
或有本雲。
别即為七。
未得所以。
可勘正本。
何以得知。
文義各四。
以之為八。
無垢疏雲。
若依勝義通論諸法體性有四。
一攝相歸性等。
說通體已。
文即次雲。
今說教體。
若文若義皆有此四。
一無文義。
攝相歸性真如為體。
乃至雲。
二攝餘歸識。
所诠能诠心識為體立。
故知真如等四為法通體。
文義之四為别教體。
以之即為八。
文三歸在者(至)應有七釋者。
藏分乘章。
歸藏·歸分如法苑第二諸藏義章十一分章。
歸乘如法苑第一諸乘義章。
以取是所者。
五十一心所中。
無别取名。
且諸煩惱總名為取。
然執取故。
應有七釋者。
曉法密經疏中。
亦有此難。
故彼問雲。
既有持業。
何無持體。
如自體分等。
若對依主。
應有依伴。
如天人師等。
對有财釋。
有無财釋。
如窮子等。
對鄰近釋。
有□遠釋。
如天扇等。
對相違釋。
有順屬釋。
如師之徒等。
苦有帶數。
何無帶時釋。
如朝華等。
若此等者應有多釋。
何唯雲六。
解雲。
諸依伴名入有财釋。
其天人等師所有故。
從體立名入持業釋。
體以所依為其業故。
無财之名亦持業釋。
窮困為業。
無另貧故。
□違之名是依主釋。
以天為主得彼名故。
帶時之釋皆入第六。
所帶類異而帶義同。
從多舉數兼攝餘類。
所以唯六無所增也。
此等問答廣如彼說。
文有解六釋(至)此豈别體者。
三亦同亦别依主有财者。
若言眼識。
是别依主。
若言色體。
是同依主。
色之體故。
名非體。
若言有體是同。
若言有情是别。
然有所有别故。
五識身相應地意地者。
十七地中二地名也。
五分之中攝決擇分方有是言。
故雲五識身相應地意地。
初五十卷名本地分。
次三十卷名攝決擇分。
十七地中開為二地。
初五十卷本地分中。
第一卷初半。
是五識身相應地。
從第一卷半至第二第三合二卷半。
是意地。
今約決擇分中。
合為一名。
顯相違釋。
五識身等者。
五識從根異名三義。
一不共。
二親。
三同時。
對法·唯識雲五義也。
身亦三義。
一形質義。
二依身義。
三依體聚義。
決擇分雲。
五識所依有形質故。
由此名身。
相應三義。
一依義。
二時處事等。
三攝屬義。
與五識身相應心心品。
總名相應。
又相應者是攝屬義。
謂此地中說。
五識身所攝所攝屬法。
即是自性所依。
所依所緣助伴作業故名相應。
問。
若爾。
意地應言相應。
說彼攝屬一切法故。
解雲。
理而言之。
通出二地應言相應。
略故不說。
如真空抄。
如五識身相應地自是地等者。
此恐違章。
章雲。
如攝決擇分初立地名。
雲五識身相應地意地者。
此非五識身地即是意地。
亦非五識身地之意地。
亦非以五識身為意地。
兩地名殊。
共立一稱。
體各别故名曰相違。
既二相對顯相違義。
今以一地顯相違義。
豈順本意。
若言五識身意相應地。
可如所難。
既不言爾。
故知恐違。
文要集雲三(至)應可思之者。
時業唯初句者。
持謂任持。
業謂業用。
化用之義。
能持用名持業釋。
體持自用故。
雲用自非他。
依主唯第三者。
依謂能依。
主謂法體。
依他主治以立名。
名依主釋。
如名眼識。
依眼之識。
眼為所依。
故雲用他。
若依第六轉釋依主者。
色心之體。
色心即體。
故雲用自。
即第三句自他俱用。
有财唯第二者。
财謂财物。
自從他财而立己稱。
名為有财。
他為自稱故雲用他。
相違唯第四者。
兩物各殊。
共立一稱。
體名别故名曰相違。
自他互相乖。
不得相用。
故雲自他俱不用。
鄰近通二三者。
俱時之法義用增勝。
自體從彼而立其名。
名鄰近釋。
如四念住。
體唯是慧。
俱念用增。
為念住若約自體。
念即是住故。
故雲用自以念為因。
故雲用他。
由是通二三之句。
帶數初及三者。
數謂一十百千等數。
帶謂狹帶。
法體狹帶數法故名雲帶數釋。
如四正斷。
四即正斷故雲用自。
從四為名故雲用故用他。
故通初及三。
集有問答。
故彼問。
如四神足。
定名神足。
由是欲等所發共故。
是定應有。
四種即定故。
是持業釋。
如四正斷·四念住等。
如何說言依主帶數。
解雲。
且四正斷。
善惡二境令生。
念住令斷不生。
境雖有二。
四用别故名四正斷。
是持業釋。
四念住觀身等四境。
無常苦等有四别。
故且持業。
四神足者。
雖從欲等四因所生。
定用無别。
俱能發神名神足。
故其四數不在定體。
然俱舍二十五中有兩師釋。
一雲。
神即是定。
足謂欲等。
若依此說。
持業·帶數。
如正斷等。
一雲。
足謂欲等四三摩地。
此中佛說定果名神。
欲等所生等持名定。
後說為正。
中之欲等四因所生等持為定。
何以得知。
四非神足。
瑜伽九十八雲。
若略說者。
由四種力持心令定。
是故建立四種神足。
雲何為四。
一淨意樂力。
二勤務力。
三心喜樂力。
四正知力。
此文意雲。
四因所生定故。
四非定。
大小雖異義理無别。
問。
相違釋不用自他。
且如眼耳及鼻舌等。
豈非用自。
如何俱非體。
答。
雖眼等名當诠自诠自體。
然及等言須無所屬。
各不雜亂。
非自他相。
故第四句攝也。
文二辨四名(至)總立四名者。
一義二相等者。
真谛三藏部執論疏第一卷雲。
為五種清淨故。
立五種總名。
五種清淨者。
一義清淨。
二相清淨。
三方便清淨。
四果清淨。
五極清淨。
為義清淨故立真實義名。
言義清淨者。
如理立義。
不可破壞故。
名義清淨。
為相清淨故立無增損名。
言相清淨者。
若是外道之義或增或損。
以正智觀之。
此理則不可入。
若如理而說。
以正智智觀之。
此理即易入。
故名相清淨。
為方便清淨者善法是方便清淨體。
言苦樂增長善根相從。
亦是方便清淨體。
若苦樂增長不善。
則不彼此苦樂為方便清淨也。
聞思慧是苦修慧。
是樂中利鈍根各遲疾。
苦樂必劣。
樂未必勝。
若外道得正定。
在修慧位貪着定。
樂增長不善雖在樂位。
不說此為方便。
若在聞思慧苦煩惱位增長善根者。
則說此為方便。
是方便者則勝。
非方便者則劣也。
方便清淨有兩義。
一是法故名方便清淨。
二能令正行不轉故名方便清淨。
如外道說因果正行所說邪行則可轉。
若佛法所明因果正行對外道正行。
外道正行複可轉。
若以四谛因果對佛法所明世僞因果。
世僞因果複可轉。
四谛因果複有直僞。
僞可轉。
真不可轉。
真谛既不可轉。
觀真之智亦不可轉。
即名真智為正行。
能令真如不可轉故。
名方便清淨。
正行自有兩種。
一出惡入善名正行。
二出有為入無為故名正行。
為方便清淨故立正行名也。
為果清淨故立離苦名言。
果清淨者。
是無餘涅槃一切患累已盡故。
名果清淨。
有為有四失。
即無常·苦·無我·空。
無為有四德。
即常·樂·我·淨。
既得無為果離有為之失。
故立離苦名也。
為極清淨故立唯辨出世義名。
言極清淨者。
言教無雜不可過。
故名極清淨。
由義清淨故不可破壞。
正智觀之即易入故。
次義清淨立相清淨。
由更易入增長善根。
令正行不轉故。
次相清淨複立方便清淨。
由善根根增長。
正行不轉。
得無餘涅槃故。
次方便清淨複立果清淨。
由顯此四清淨。
言教無雜故。
次第五明極清淨(已上)案雲。
若如理而說。
以正智觀之。
此理即易入。
故名相清淨。
由說清淨。
理則易入。
即約能诠說相清淨。
今燈家旨義相合之為所诠理。
其義難解。
文于中分二(至)名如義言者。
自下諸文抄部執疏。
具舉本文可正燈錯。
四吠陀論者。
舊言韋陀。
今言吠吒。
此雲明法。
明實事故雲明論。
此有四名。
故雲四吠陀陀論。
一名阿由。
此雲命。
即诠醫方事。
二名夜殊。
謂祭祀事。
三名沙磨。
此雲等。
如國儀蔔相音樂戰法等事。
四名阿闼婆拏。
此雲□術。
古昔黠慧婆羅門造吠陀論。
埋之隐處。
說自國主言。
我夢見其處有自然吠陀論。
王便取之。
果如其語。
因此即诏明論。
自然非人所造。
梵王等但論出而已。
非是造者。
如文軌師廣百疏述。
願諸天知識等者。
文少略也。
疏雲。
願諸天知識我。
既無有身。
永離諸苦樂。
死怨何所為。
謂鑽乳海以為甘露。
飲之則得不死。
二邪妄言者。
本雲二邪義者。
三如義言者。
本雲三真實義者。
文依理亦有(至)菩提涅槃者。
三順體義者。
本文雲。
三無增損者。
如佛法有則說有。
無則說無。
說有說無離斷常見。
故名無增損也。
今雲。
順體義者。
約義旨說。
依行亦三名等者。
今此行三句配當本文第三三種。
文義稍隐。
故本文雲。
第三三種者。
一相聞勝。
二相□诤勝。
三相正行勝者。
如四吠陀。
但為所聞勝。
或從梵王聞。
或從諸天神師聞。
或從仙人聞。
僞聞久遠所說所師者多。
故名聞勝也。
今取文旨名順世因。
若依俗典。
事君盡忠。
交朋存信。
如吠陀所說。
皆為所聞勝故。
世間人皆順是語。
行忠信等。
故雲順世因。
二邪僻因等者。
本雲。
二□诤勝者。
如九十六種外道所造鞞世師·僧佉等論。
更互相破。
各欲求勝。
故名□诤勝也。
彼諸外道起或取等。
非因計因。
皆邪僻因。
今取義意。
名邪僻因。
不言□诤。
三處中因者。
本雲。
三相正行勝者。
即是佛法。
佛法不為聞勝。
亦不為□诤勝。
但為明出世正行勝善。
故名正行勝也。
俗盡忠等是樂行邊。
外邪戒等是苦行邊。
佛法正行離苦樂邊。
故雲處中因。
依果三名等者。
本文雲。
第三種名者。
一谄曲。
二虛僞。
三離苦。
一谄曲者。
如世法。
世法為得現在利養。
所說多是谄诳。
邪欲伏怨敵。
先行詐為親善。
彼若信從。
更相誅谄。
心如利劍。
口如淳番。
故為谄曲。
二虛僞者。
如吠陀所說。
無真實故名虛僞。
三離苦者。
如佛法所說。
無谄诳非虛僞。
能令衆生出于有為。
故名離苦。
彼此文異。
義旨無違。
叨(他勞反。
孔安國曰叨貪也)。
文立名意者(至)清淨正行者。
以處中行對彼順世及邪僻因彼俱可轉等者。
瑜伽釋雲。
遠疑惑颠倒僻執。
随其種性起處中行。
漸次修滿斷障得果等。
故彼順世及邪僻因皆俱可轉。
以處中行内觀界處等者。
我有情等都無體性。
世間外道之所橫計。
蘊·處·界等即有無相。
諸法體事有别。
異世虛僞故。
望僻因則不可轉。
以四谛因果對觀蘊等等者。
蘊等三科事相□顯。
終可破壞。
四谛因果無漏智境。
猶可證得。
事理義殊。
是故蘊等可轉。
四谛觀行則不可轉。
以二空行望四谛行等者。
為趣入真。
施設染淨因果差别。
未離言說。
有相可知。
是故四谛可轉。
妙出衆法聖者所知。
聖智依诠空門顯理。
凡小不則過前四谛。
是故二空則不可轉。
以二空智既不可轉。
證真之智亦不可轉(雲雲)。
文正行有二(至)故立四名者。
為得果清淨故立出世果名等者。
真谛本雲。
為果清淨故立離苦名。
有為有四失。
即無常·苦·無我·空。
無為有四德。
即常·樂·我·淨。
既得無為果離有為之失。
故立離苦名。
今故文雲有漏有四失。
恐違本旨。
初标中雲。
出有為入無為。
如何釋句雲有漏耶。
答。
若亦應雲出有漏入無漏。
有為亦有生異苦。
故為出有為入無為。
立離苦名。
故起信論雲。
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受生異苦。
是為妄心薰義。
故真谛雲。
立離苦者。
既有深意也。
又為依正教生聞慧等者。
真谛本雲。
然法有三種。
一阿含。
二正得。
三正果。
即開三種法為五種清淨。
極清淨即是阿含。
即是言教也。
前三清淨是正得。
由正教故得正理。
名得理為正得。
由得理說故有正果也(已上)今取此文。
即開三慧。
言阿含者是言教也。
即聞慧境故。
雲依聖教生聞慧。
次正得者。
由正教故得正理。
即思慧境故。
雲依正量起思慧。
次正果者。
由得理故有正果也。
即修慧是亦波羅蜜雖皆正行。
今約靜慮名為正行。
即是修慧。
由是起慧故。
雲依正行得修慧。
言聖果者。
無餘涅槃。
本文稍隐故開示(雲雲)。
文三依人法(至)邊是所毀者。
三依人法二等者。
釋歸名中。
初辨後歸。
辨有三。
一辨六釋。
二辨四名。
今此第三依人法二辨立其名。
曰約辨有三。
此其第三故雲三也。
夫所恭敬及所毀訾。
不過人法。
故依人法立其二名。
如呼為法師法主等是恭敬人名者。
雖敬毀别。
□依言立。
若
一不圓滿句。
二圓滿句。
三所成句。
四能成旬。
五者标句。
六者釋句。
字身中有究竟不究竟名句所依四十九字(如悉昙章是)又名身等有六依處。
一法。
二義。
三補特伽羅。
四時。
五數。
六處所。
如聞所成地。
次語中略具八分。
謂先首·美妙等。
次行相中有六相應。
謂諸相應等。
謂因機請問則起言說。
此有二十七種補特伽羅。
由根有二。
鈍根·利根。
由行成七。
謂貪等行。
如聲聞地。
由衆别二。
在家出家。
由願别三。
謂三乘者由救别成二。
謂般涅槃法·不般涅槃法。
由加行别成九。
謂已入正法等。
由類成二。
謂人·非人。
如是六文總有四相說名為文。
一所說相。
謂名身等行相為後。
二所為相。
謂機請攝二十七種補物伽羅。
三能說相。
謂語。
四說者相。
謂聲聞菩薩及與如來。
如是六種皆顯于文。
由能顯義。
是故名文。
次義中有十種。
一者地義。
二者相義。
三者作意等義。
四者依處義。
五者過患義。
六者勝利義。
七者所治義。
八者能治義。
九者略義。
十者廣義。
初地義中略有五地。
一者資糧地。
乃至五者究竟地。
又廣分别有十七。
次相義中有五種相。
一者自相。
二共相。
三段立相。
四因相。
五者果相。
複有五相。
謂異門等。
複有五相。
謂所诠等。
次作意義。
七種作意即了相等。
複有十智。
謂苦等。
複有六識。
謂眼識等。
複有九遍知。
謂欲界系見苦集所斷遍知等。
如是攝分中所說無量義門。
是名為義。
文義各有衆多法門。
故雲各有多法。
言百法者。
即百法論所說法門皆是也。
三科者。
蘊處界也。
五法者。
一者心法。
二者心所有法。
三者色法。
四者心不相應行法。
五者無法。
通三乘故雜小者。
章雲。
大乘義中雖有蘊·處·界等三科之法。
體笥易故。
複濫小教故不取之。
今亦同也。
真如唯識等者。
依本四門大體應知。
由因緣等出聖教體。
雲何應知。
解雲。
既諸教體文義合成。
離六離十無别自性教為因緣。
于此稱彰。
又于說聽二識上集。
離說聽識不可得。
故教為唯識。
已成已略遮性遮境。
言唯緣識性。
境既遣緣。
識不存教。
是無相理趣矣。
為遣相故且言無相。
相本非相。
法唯是如。
諸教唯如宗途盡然。
境此四門映照諸教。
八萬法蘊可自通矣。
依無垢疏作此次第。
故彼疏雲。
因緣事法最□顯。
唯識理觀其次更細微。
說有心内之相狀故。
無相通觀無差别相。
其次更細。
仍有無相當心。
未為正證。
唯有真如法門。
最為深妙。
從□至細作是次第。
章第一雲。
又有四重。
一真如。
二無相。
三唯識。
四因緣。
從細至□作其次第。
今此燈雲真如唯識無相因緣。
是何次第違本意也。
别即有八等者。
雖門十二而略即二。
一總出體。
即真如等四重是也。
二别出體。
即文義。
别文各四。
以之為八。
通體性故者。
約總出體。
别别法故。
約别出體。
或有本雲。
别即為七。
未得所以。
可勘正本。
何以得知。
文義各四。
以之為八。
無垢疏雲。
若依勝義通論諸法體性有四。
一攝相歸性等。
說通體已。
文即次雲。
今說教體。
若文若義皆有此四。
一無文義。
攝相歸性真如為體。
乃至雲。
二攝餘歸識。
所诠能诠心識為體立。
故知真如等四為法通體。
文義之四為别教體。
以之即為八。
文三歸在者(至)應有七釋者。
藏分乘章。
歸藏·歸分如法苑第二諸藏義章十一分章。
歸乘如法苑第一諸乘義章。
以取是所者。
五十一心所中。
無别取名。
且諸煩惱總名為取。
然執取故。
應有七釋者。
曉法密經疏中。
亦有此難。
故彼問雲。
既有持業。
何無持體。
如自體分等。
若對依主。
應有依伴。
如天人師等。
對有财釋。
有無财釋。
如窮子等。
對鄰近釋。
有□遠釋。
如天扇等。
對相違釋。
有順屬釋。
如師之徒等。
苦有帶數。
何無帶時釋。
如朝華等。
若此等者應有多釋。
何唯雲六。
解雲。
諸依伴名入有财釋。
其天人等師所有故。
從體立名入持業釋。
體以所依為其業故。
無财之名亦持業釋。
窮困為業。
無另貧故。
□違之名是依主釋。
以天為主得彼名故。
帶時之釋皆入第六。
所帶類異而帶義同。
從多舉數兼攝餘類。
所以唯六無所增也。
此等問答廣如彼說。
文有解六釋(至)此豈别體者。
三亦同亦别依主有财者。
若言眼識。
是别依主。
若言色體。
是同依主。
色之體故。
名非體。
若言有體是同。
若言有情是别。
然有所有别故。
五識身相應地意地者。
十七地中二地名也。
五分之中攝決擇分方有是言。
故雲五識身相應地意地。
初五十卷名本地分。
次三十卷名攝決擇分。
十七地中開為二地。
初五十卷本地分中。
第一卷初半。
是五識身相應地。
從第一卷半至第二第三合二卷半。
是意地。
今約決擇分中。
合為一名。
顯相違釋。
五識身等者。
五識從根異名三義。
一不共。
二親。
三同時。
對法·唯識雲五義也。
身亦三義。
一形質義。
二依身義。
三依體聚義。
決擇分雲。
五識所依有形質故。
由此名身。
相應三義。
一依義。
二時處事等。
三攝屬義。
與五識身相應心心品。
總名相應。
又相應者是攝屬義。
謂此地中說。
五識身所攝所攝屬法。
即是自性所依。
所依所緣助伴作業故名相應。
問。
若爾。
意地應言相應。
說彼攝屬一切法故。
解雲。
理而言之。
通出二地應言相應。
略故不說。
如真空抄。
如五識身相應地自是地等者。
此恐違章。
章雲。
如攝決擇分初立地名。
雲五識身相應地意地者。
此非五識身地即是意地。
亦非五識身地之意地。
亦非以五識身為意地。
兩地名殊。
共立一稱。
體各别故名曰相違。
既二相對顯相違義。
今以一地顯相違義。
豈順本意。
若言五識身意相應地。
可如所難。
既不言爾。
故知恐違。
文要集雲三(至)應可思之者。
時業唯初句者。
持謂任持。
業謂業用。
化用之義。
能持用名持業釋。
體持自用故。
雲用自非他。
依主唯第三者。
依謂能依。
主謂法體。
依他主治以立名。
名依主釋。
如名眼識。
依眼之識。
眼為所依。
故雲用他。
若依第六轉釋依主者。
色心之體。
色心即體。
故雲用自。
即第三句自他俱用。
有财唯第二者。
财謂财物。
自從他财而立己稱。
名為有财。
他為自稱故雲用他。
相違唯第四者。
兩物各殊。
共立一稱。
體名别故名曰相違。
自他互相乖。
不得相用。
故雲自他俱不用。
鄰近通二三者。
俱時之法義用增勝。
自體從彼而立其名。
名鄰近釋。
如四念住。
體唯是慧。
俱念用增。
為念住若約自體。
念即是住故。
故雲用自以念為因。
故雲用他。
由是通二三之句。
帶數初及三者。
數謂一十百千等數。
帶謂狹帶。
法體狹帶數法故名雲帶數釋。
如四正斷。
四即正斷故雲用自。
從四為名故雲用故用他。
故通初及三。
集有問答。
故彼問。
如四神足。
定名神足。
由是欲等所發共故。
是定應有。
四種即定故。
是持業釋。
如四正斷·四念住等。
如何說言依主帶數。
解雲。
且四正斷。
善惡二境令生。
念住令斷不生。
境雖有二。
四用别故名四正斷。
是持業釋。
四念住觀身等四境。
無常苦等有四别。
故且持業。
四神足者。
雖從欲等四因所生。
定用無别。
俱能發神名神足。
故其四數不在定體。
然俱舍二十五中有兩師釋。
一雲。
神即是定。
足謂欲等。
若依此說。
持業·帶數。
如正斷等。
一雲。
足謂欲等四三摩地。
此中佛說定果名神。
欲等所生等持名定。
後說為正。
中之欲等四因所生等持為定。
何以得知。
四非神足。
瑜伽九十八雲。
若略說者。
由四種力持心令定。
是故建立四種神足。
雲何為四。
一淨意樂力。
二勤務力。
三心喜樂力。
四正知力。
此文意雲。
四因所生定故。
四非定。
大小雖異義理無别。
問。
相違釋不用自他。
且如眼耳及鼻舌等。
豈非用自。
如何俱非體。
答。
雖眼等名當诠自诠自體。
然及等言須無所屬。
各不雜亂。
非自他相。
故第四句攝也。
文二辨四名(至)總立四名者。
一義二相等者。
真谛三藏部執論疏第一卷雲。
為五種清淨故。
立五種總名。
五種清淨者。
一義清淨。
二相清淨。
三方便清淨。
四果清淨。
五極清淨。
為義清淨故立真實義名。
言義清淨者。
如理立義。
不可破壞故。
名義清淨。
為相清淨故立無增損名。
言相清淨者。
若是外道之義或增或損。
以正智觀之。
此理則不可入。
若如理而說。
以正智智觀之。
此理即易入。
故名相清淨。
為方便清淨者善法是方便清淨體。
言苦樂增長善根相從。
亦是方便清淨體。
若苦樂增長不善。
則不彼此苦樂為方便清淨也。
聞思慧是苦修慧。
是樂中利鈍根各遲疾。
苦樂必劣。
樂未必勝。
若外道得正定。
在修慧位貪着定。
樂增長不善雖在樂位。
不說此為方便。
若在聞思慧苦煩惱位增長善根者。
則說此為方便。
是方便者則勝。
非方便者則劣也。
方便清淨有兩義。
一是法故名方便清淨。
二能令正行不轉故名方便清淨。
如外道說因果正行所說邪行則可轉。
若佛法所明因果正行對外道正行。
外道正行複可轉。
若以四谛因果對佛法所明世僞因果。
世僞因果複可轉。
四谛因果複有直僞。
僞可轉。
真不可轉。
真谛既不可轉。
觀真之智亦不可轉。
即名真智為正行。
能令真如不可轉故。
名方便清淨。
正行自有兩種。
一出惡入善名正行。
二出有為入無為故名正行。
為方便清淨故立正行名也。
為果清淨故立離苦名言。
果清淨者。
是無餘涅槃一切患累已盡故。
名果清淨。
有為有四失。
即無常·苦·無我·空。
無為有四德。
即常·樂·我·淨。
既得無為果離有為之失。
故立離苦名也。
為極清淨故立唯辨出世義名。
言極清淨者。
言教無雜不可過。
故名極清淨。
由義清淨故不可破壞。
正智觀之即易入故。
次義清淨立相清淨。
由更易入增長善根。
令正行不轉故。
次相清淨複立方便清淨。
由善根根增長。
正行不轉。
得無餘涅槃故。
次方便清淨複立果清淨。
由顯此四清淨。
言教無雜故。
次第五明極清淨(已上)案雲。
若如理而說。
以正智觀之。
此理即易入。
故名相清淨。
由說清淨。
理則易入。
即約能诠說相清淨。
今燈家旨義相合之為所诠理。
其義難解。
文于中分二(至)名如義言者。
自下諸文抄部執疏。
具舉本文可正燈錯。
四吠陀論者。
舊言韋陀。
今言吠吒。
此雲明法。
明實事故雲明論。
此有四名。
故雲四吠陀陀論。
一名阿由。
此雲命。
即诠醫方事。
二名夜殊。
謂祭祀事。
三名沙磨。
此雲等。
如國儀蔔相音樂戰法等事。
四名阿闼婆拏。
此雲□術。
古昔黠慧婆羅門造吠陀論。
埋之隐處。
說自國主言。
我夢見其處有自然吠陀論。
王便取之。
果如其語。
因此即诏明論。
自然非人所造。
梵王等但論出而已。
非是造者。
如文軌師廣百疏述。
願諸天知識等者。
文少略也。
疏雲。
願諸天知識我。
既無有身。
永離諸苦樂。
死怨何所為。
謂鑽乳海以為甘露。
飲之則得不死。
二邪妄言者。
本雲二邪義者。
三如義言者。
本雲三真實義者。
文依理亦有(至)菩提涅槃者。
三順體義者。
本文雲。
三無增損者。
如佛法有則說有。
無則說無。
說有說無離斷常見。
故名無增損也。
今雲。
順體義者。
約義旨說。
依行亦三名等者。
今此行三句配當本文第三三種。
文義稍隐。
故本文雲。
第三三種者。
一相聞勝。
二相□诤勝。
三相正行勝者。
如四吠陀。
但為所聞勝。
或從梵王聞。
或從諸天神師聞。
或從仙人聞。
僞聞久遠所說所師者多。
故名聞勝也。
今取文旨名順世因。
若依俗典。
事君盡忠。
交朋存信。
如吠陀所說。
皆為所聞勝故。
世間人皆順是語。
行忠信等。
故雲順世因。
二邪僻因等者。
本雲。
二□诤勝者。
如九十六種外道所造鞞世師·僧佉等論。
更互相破。
各欲求勝。
故名□诤勝也。
彼諸外道起或取等。
非因計因。
皆邪僻因。
今取義意。
名邪僻因。
不言□诤。
三處中因者。
本雲。
三相正行勝者。
即是佛法。
佛法不為聞勝。
亦不為□诤勝。
但為明出世正行勝善。
故名正行勝也。
俗盡忠等是樂行邊。
外邪戒等是苦行邊。
佛法正行離苦樂邊。
故雲處中因。
依果三名等者。
本文雲。
第三種名者。
一谄曲。
二虛僞。
三離苦。
一谄曲者。
如世法。
世法為得現在利養。
所說多是谄诳。
邪欲伏怨敵。
先行詐為親善。
彼若信從。
更相誅谄。
心如利劍。
口如淳番。
故為谄曲。
二虛僞者。
如吠陀所說。
無真實故名虛僞。
三離苦者。
如佛法所說。
無谄诳非虛僞。
能令衆生出于有為。
故名離苦。
彼此文異。
義旨無違。
叨(他勞反。
孔安國曰叨貪也)。
文立名意者(至)清淨正行者。
以處中行對彼順世及邪僻因彼俱可轉等者。
瑜伽釋雲。
遠疑惑颠倒僻執。
随其種性起處中行。
漸次修滿斷障得果等。
故彼順世及邪僻因皆俱可轉。
以處中行内觀界處等者。
我有情等都無體性。
世間外道之所橫計。
蘊·處·界等即有無相。
諸法體事有别。
異世虛僞故。
望僻因則不可轉。
以四谛因果對觀蘊等等者。
蘊等三科事相□顯。
終可破壞。
四谛因果無漏智境。
猶可證得。
事理義殊。
是故蘊等可轉。
四谛觀行則不可轉。
以二空行望四谛行等者。
為趣入真。
施設染淨因果差别。
未離言說。
有相可知。
是故四谛可轉。
妙出衆法聖者所知。
聖智依诠空門顯理。
凡小不則過前四谛。
是故二空則不可轉。
以二空智既不可轉。
證真之智亦不可轉(雲雲)。
文正行有二(至)故立四名者。
為得果清淨故立出世果名等者。
真谛本雲。
為果清淨故立離苦名。
有為有四失。
即無常·苦·無我·空。
無為有四德。
即常·樂·我·淨。
既得無為果離有為之失。
故立離苦名。
今故文雲有漏有四失。
恐違本旨。
初标中雲。
出有為入無為。
如何釋句雲有漏耶。
答。
若亦應雲出有漏入無漏。
有為亦有生異苦。
故為出有為入無為。
立離苦名。
故起信論雲。
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受生異苦。
是為妄心薰義。
故真谛雲。
立離苦者。
既有深意也。
又為依正教生聞慧等者。
真谛本雲。
然法有三種。
一阿含。
二正得。
三正果。
即開三種法為五種清淨。
極清淨即是阿含。
即是言教也。
前三清淨是正得。
由正教故得正理。
名得理為正得。
由得理說故有正果也(已上)今取此文。
即開三慧。
言阿含者是言教也。
即聞慧境故。
雲依聖教生聞慧。
次正得者。
由正教故得正理。
即思慧境故。
雲依正量起思慧。
次正果者。
由得理故有正果也。
即修慧是亦波羅蜜雖皆正行。
今約靜慮名為正行。
即是修慧。
由是起慧故。
雲依正行得修慧。
言聖果者。
無餘涅槃。
本文稍隐故開示(雲雲)。
文三依人法(至)邊是所毀者。
三依人法二等者。
釋歸名中。
初辨後歸。
辨有三。
一辨六釋。
二辨四名。
今此第三依人法二辨立其名。
曰約辨有三。
此其第三故雲三也。
夫所恭敬及所毀訾。
不過人法。
故依人法立其二名。
如呼為法師法主等是恭敬人名者。
雖敬毀别。
□依言立。
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