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阿彌陀經經義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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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王佛前,發四十八願,成就今之極樂世界是也。

    二者深秘,言彌陀者,義即無量壽無量光是也。

    三者秘中秘,言彌陀者,即是毗盧,故一門普門不升也。

    四者秘中深秘,言彌陀者,即一切衆生同秘之本德,衆生以未證得毗盧體性,故不能起阿彌陀妙觀,蓋阿為法身,表本不生滅,彌為報身,表我大自在,陀為化身,表如如不動,彼佛之所以号阿彌陀者,以有此至德而尊之也,一切衆生,皆同具此淨土,何可自暴自棄而甘居于劣小耶。

    以上略說淨土之義,使行者先自明了,然則修證之法,又當如何耶?淨土一門,近世學者最多,以便利而穩妥故,遂合娑婆衆生貪便刹省事之心,不覺從學者多矣,餘常細察其故,一因信念未正,自視太劣;二因其省事,心不痛切;三因修法太亂,見效甚遲;四因見效遲,則或乏味,偏于人情用事,不是痛切真修;五因未明淨土之正業與副業,颠倒用事,緻妄心不能降伏,因此念佛與做人,截為兩事,不能起用;六因修淨土者,多中途入門,因地尚未徹了,人雲亦雲,先入為之主矣,如立門戶,謗他宗,實非其本意也。

    昔有疑謗密宗者,形于辭色,忽有扣以往生咒與大悲咒之因緣,其人愧悟,不敢再謗,即此之類,故修證淨土,當以正因為第一。

    更有三種行持:一者因地法因,由理解入手,如前論各條,使其通體明解,方不至中途疑退。

    二者加行緣助,以事修為本,如注重持名方法,兼習禅定,下座後,于人事上練習妙用,又取其他法門以為幫助,則修證可以見速,平日不緻放逸,無一曝十寒之歎,臨終庶有把鼻,有即生成就之功。

    三者果地圓成,以印證心田為主,證有互證與自證,互證者,互相考證其得失也,自證者,冷暖自知,外證于事,内契于理,中以印諸心也。

    惟此三種行持,必由面授,以若幹日為一期,合少數徒衆,擇地安居而修之,必有個實證處。

    而從前之念佛法,切宜稍事變更之如下:一不可高聲念,如人多,可分班輪念,一班念,即一班聽可也;二不必全持念珠,可結彌陀心印,則易入定;三毋庸繞佛而念,因繞佛一法,在禅宗久後坐,用以解昏沉者,此則增加散亂,甚無謂也,故合衆而念,不如約少數人同念,人愈多,得益愈少耳。

     修淨業以念念為本,而念佛法門應分如下: 甲、持名,執持阿彌陀佛聖号而皈依之,曰南無阿彌陀佛,以南無為能皈依之我,以阿彌陀為所皈依之佛,即我與佛合而為一,是為持名,以心持于佛号,即不持于人事,一切颠倒煩惱自除,一苦切厄自度。

     乙、觀想,觀阿彌陀佛及諸菩薩之慈悲自在,觀西方世界各種莊嚴,心觀于彼,即不觀于人事,一切颠倒煩惱,自然化除矣。

     丙、慕樂,以思慕彼土之種種極樂而企慕之,心慕于彼,即不慕世間一切不究竟之樂矣,前曰持名,此曰心念,總持此法,不持他法,方名念佛。

     丁、怖苦,苦樂本屬相因,以慕彼樂,遂怖此苦,怖則急求脫離,往生之念始切,若念佛而求世間福報,是于廁所焚香,香雖普熏,不離于臭,安名曰淨。

    經雲求财得财,求子得子者,乃引初機人入佛道,非究竟出世法也,倘真念佛,則念念在覺,斷無此劣見也。

     戊、修持,其法約為十則: 一者專心此六字真言。

     二者不出聲,口微動,取金剛持。

     三者手結彌陀定印。

     四者自視清淨與佛不二。

     五者不用念珠而以時計,以一小時為一座。

     六者不理一切外務,設有念起,亦不摒除,隻顧自念,如随放随收,經過數千百次,自然入範而定。

     七者取急進法,以四十八日為一期,每日至多以十座為度,由七座漸加至十座,有時或減為八九座,平均每日二萬句,如是四百數十座,可得一百萬句,一心于彼,自然證入三昧。

     八者取緩進法,每日修一座,亦可息心養性,有人事者,不必過貪。

     九者發願求覺,不求餘事,以覺則自然不慕世樂而求脫離,則往生之念自切,縱與西土無緣,亦必往生他世界佛土也,否則終在五濁惡世沉淪而已。

     十者修持時細則,此分為初學佛人入門辦法,先攝野心,勒此不羁之馬,如小兒手執利刃,用糖果以易之,尚不名究竟也,又如小兒手被糖果所粘,更當拭而淨之,至淨空為止,故述如下: 一、擇一靜室約徒衆五六人,克期為四十八日,室内溫度不可太高,一切設備,可參考【乙亥講演錄】内心中心修法。

     二、每日隻修一座,每座一小時,如打七期内,則每日先修六七座,逐加至十座為止,即十小峙,逢天暖時,每早二點半即起身,三點上座,或連二座,每二座,即休息一刻,或三十分鐘,時間可自定之。

     三、結彌陀手印,即兩手心朝天,右四指平壓左手上,兩大拇指尖相對,此又名十方諸佛定印,于上座時,切勿散放手印,此是第一要訣。

    (身密) 四、坐時單雙趺皆可,如年老腿硬不能趺,則方便交叉兩腿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