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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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然為有執我之病,而起貪嗔等惑,依惑作業,依業受苦,無有一人,不是如此。
佛審察衆生,生死根本,皆我自心造成,所以教人修無我觀。
觀察此身,不外色心八法,和合而有,外身屬地水火風四大,内心有受行識四陰,并無有我,我既無我,貪嗔癡等惑自何而生?世界衆生,人人能把我字看得空,自然一切放得下,那裡還有犯法之事。
惟是監獄,是一個覺悟回頭的好地方,好機會。
奉勸諸位,正好因此挫折,大生覺悟,從此改往修來,舍惡從善,思監獄苦,發修行心。
不獨出家人要修行,即社會上無一人不要修行。
儒教亦雲:‘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現在世界不和平,國家不安靖,社會不良好,皆由險惡人心之所造成,天災人禍,循環不息。
果欲挽回浩劫,非救正人心不可,欲救正人心,唯有研究佛學,皈依佛法,為唯一之方針。
餘今分作修身攝心二法,略示如下: 修身須依佛制五戒之法。
此法乃佛為在家男女二衆所說。
一殺戒:慈悲為本,不殺生命。
二盜戒:他人财物,不與不取。
三邪淫戒:夫妻之外,不犯邪色。
四妄語戒:出言真實,不敢虛僞。
五酒戒:酒能迷性,醉後招殃,故不能飲。
此五戒法,可以包括國家一切法律。
國民果能人人持五戒,則法院無案牍,監獄無犯人。
諸位,請将獄中各人犯罪之事,推究起來,大約都是不持五戒所緻,望此後大家發心,受持五戒,以修其身。
攝心,古人有言:‘心能造天堂,心能造地獄。
’就在攝與不攝之分,攝之則衆善具,不攝則諸惡起。
欲攝其心,須得其法。
我佛還有一種至簡易至殊勝之法,可以收攝其心,令不放縱;即是發心念佛法門。
但稱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句名号,念念相續,即可為滅惡生善,離苦得樂之大因緣。
此法甚難信,先當細心研究,罪惡之成,不出言行,言行之起,不離心念。
我佛慈悲方便,觀察衆生起罪根源,皆由心念,故教人念佛。
乃是以念止念,以一念佛之念,止絕一切惡念,惡念不生,惡言惡行,何自而立?則身口意三業清淨,又名淨業法門。
直接則挽救人心,間接則維持世道,可以補足政治法律之不及。
諸位在監獄内,正好念佛。
念佛要至誠懇切,念到一心不亂,雖在苦中,自然不覺痛苦。
發願求生淨土,親近阿彌陀佛,則可永離三界之牢獄,而免娑婆之衆苦,望各努力行之!信願行三種資糧具足,則往生淨土必矣。
請輾轉勸導幸甚幸甚! 國民應盡天職 今天圓瑛承貴團長相邀,到此演講,自愧學識粗淺,沒有甚麼好言論可以貢獻諸位,今日講題,定為‘國民應盡天職’。
天職者,天然之職任也。
國民生在宇宙之間,國家領土之内,則愛國一事,就是人之天職,無有一人,不負這種責任。
古雲:‘國家興亡,匹夫有責。
’必定有愛國心,方才可算得有國民資格,若無愛國心,則失國民資格。
圓瑛雖居僧界,為佛教之信徒,究竟同是國民一份子,所以當具愛國之心腸,時切愛民之觀念。
當民國光複以後,國基未曾鞏固,政權不能統一,烽煙四起,民不聊生,乃作一聯雲:‘愛國每垂憂國淚,感時深抱救時心。
’然我既然為僧,沒有甚麼能力,到底如何救國?如何救時呢?所以反覆三思,民者,國之本也,民心既日積而日漓,則國勢當愈趨而愈下。
若欲挽回國運,先當糾正人心;欲正民心,必本佛教心理革命之學說,革除種種弊惡之心,複歸諄善之心。
民心正,天心順,國家自有和平希望。
所以奔走各方,宣傳佛教大慈悲、大無畏、大無我之主義,使人人感覺可以促進和平之實現,此即圓瑛站在僧界地位,欲盡衛教愛國之天職。
諸位挺身軍界,所負保民護國之天職,較諸其他人民為更大。
人民以軍隊為保障國家,以軍隊為幹城,所以人民有納稅之義務,國家有饷需之供給,俾得專其心,一其志,以盡保民護國之天職。
圓瑛回閩,即聞貴團之訓練頗著令名,長官之教導,不遺餘力;更兼貴團長在軍隊閱曆多年,經驗不少,志願訓練一種模範軍。
故不惜種種犧牲,百般籌劃,衣履之得宜,飲食之适口,住處之設備,月饷之厚給,先謀諸位生活上之利益,然後進求達到人民國家之利益。
這種用意,可謂盡美盡善。
諸位若能各盡天職,仰副貴團長之願望,則不僅貴團幸甚!即社會國家亦幸甚矣! 諸位常得長官之教導,何必圓瑛在此饒舌呢?因承貴團長之意,要圓瑛講些佛學,勸令諸位,本學佛修身之觀念,建保民護國之勳業。
故今為講大慈悲、大無畏、大無我三種精神學。
此三者,乃是佛教大乘救世之學說。
有人說佛教是消極的,是厭世的。
這是未曾研究過佛學,随聲附和之詞。
不曉得佛菩薩大乘願行,完全是積極的,完全是救世的,為軍人者,一定要學佛教這三種精神學。
第一、大慈悲之精神學。
何謂慈悲?慈者,與人之樂;悲者,拔人之苦。
大者,不分界限,無問親疏,不同世間父母之慈悲心。
父母愛子,皆是慈悲之心,與以飽暖之樂,拔其饑寒之苦。
然其範圍狹窄,不能普及。
我佛菩薩運無緣慈,起同體悲,廣觀大地衆生之苦,即我之苦,百般營救,必使離苦得樂,于心始安。
但有利益,無不興崇,其慈悲為何如也!這種佛教大慈悲之精神,諸位負有軍人天職者,應當學的。
如我國人民向受帝制之壓迫,軍閥之摧殘,受種種苦,失一切樂,為軍人者,當運大慈悲,為人民解除壓迫之苦,推翻帝制,打倒軍閥,享和平幸福之樂,這是盡軍人之天職。
上節講者是為黨為國軍興時之天職,現今國家統一,戰事告終。
如何是立身之天職呢?大凡人之有欲立身世上而無愧者,必須先正其心。
欲正其心,首宜除去貪嗔癡慢之心,常存大慈悲心,方為得立身之根本。
貪字範圍很大,世間之人多為貪心不足,到結果時,弄得‘身敗名裂’。
我們立身,第一、不可貪非義之财。
财雖人人所愛,然君子愛财取之有道,義所當得者得之,義所不當得者,就是黃金盈前,不敢妄取,若使竊取強取,都為非義;此喜得金,彼苦失金,即非慈悲心。
第二、不可貪非禮之色。
色雖人人所愛,然一夫一妻,世法所許,夫妻之外,他人妻女,他所守護,斷斷不可有非禮之舉動,或言詞調戲,引誘成奸;或強暴行為,壓迫從事,令人失節受玷,此皆非慈悲心。
第三、不可貪虛榮之名。
名雖人人所愛,然求名不如求實。
倘無實行可錄,縱得虛名,其名不足貴,若有實行,在軍中勤勞服務,必為長官同侶所共愛敬,雖然名位不高,其實際之資格,已轶駕虛名者之上。
惟是從軍之人,先要認定從軍之目标在那裡,在圓瑛看來,其目标在乎‘建功立業’,不在乎‘升官求榮’。
若徒貪虛榮,不重功業,令功業不得完成者,即非慈悲心。
上說貪心當除已竟,今說嗔心亦不可起。
嗔,是心中火,能燒功德林。
吾人之心,猶如一片大地,起一念善心,心地上即植一株功德樹;起種種善心,即植許多功德樹,樹多成林,名為功德林。
一念嗔心起,八萬障門開。
嗔火便能燒去功德林,故是嗔心宜除,無論同事之觸犯欺侮,長官之訓斥責罰,皆當忍受,不可鬥诤懷恨。
若嗔心不除,即失慈悲之心。
次,說傲慢之心,亦宜革除。
慢本不善心,共有幾種不同。
一、資格不及我者,對他則起慢心,看他不起,此為‘單慢’。
二、資格與我相等者,亦起慢心,自高輕人,此為‘過慢’。
三、資格超勝與我者,亦起慢心,反以為猶不若己,此為‘慢過慢’。
在佛經裡,論‘慢心’共有七種,除去上面三種,更有‘我慢’、‘邪慢’、‘增上慢’、‘下劣易知足慢’。
總之,這些不善心,皆當斷除。
惟是軍隊之中,階級甚多,對前三慢更宜注意。
若資格好者,對在下之人不可輕慢,須本佛教大慈悲,一視同仁,百般體恤,時存愛下之心。
若資格淺者,對在上官長,不可傲慢,須本佛教大慈悲,服從命令,勿令生惱,時懷敬上之意。
果能在下者常敬其上,他日為人之上,其下亦必敬之,此乃因果不易之理。
倘在上者常敬其下,自然人心悅服,其下定能擁戴,上愛下敬,相習成風,則慢心全袪,一團之衆,猶如水乳和合,而保民護國之勳業,何難建樹呢!以上所講是為大慈悲,更有大無畏,大無我二義。
第二、大無畏之精神學。
無畏者,無所怖畏,俗語說:就是‘不怕’。
大凡人有畏心,其志必怯,事業難成。
心若無畏,其氣必壯,功業易建。
人生所畏之事甚多,不能枚舉,求其最切近于己者,是人人無一不怕老病死三事。
怕老何故?以壯歲日遷,老景漸迫,精神昏昧,殆至不久于世。
怕病何故?以四大(地、水、火、風解在後)失調,一身困苦,醫藥罔效,命在頃刻之間。
怕死何故?以貪生怕死,人所同情,一息不來,永成千秋之别。
以上所說三事,究竟隻是一事,怕老者為死期将至,怕病者為死相現前,就是一‘怕死’而已。
佛教所說大無畏者,不是不怕法律也,也不是不怕因果也,就是‘不怕死’。
而能‘不怕死’者,是得‘大無畏’也。
法律不可不怕。
以法律為立國之本,一切人民皆依法律為保障,故當視如神聖不可侵犯。
即軍中之軍令紀律,亦複如是,均要遵奉。
因果,亦不可不怕。
世人多由不信因果,所以縱心造惡,而無忌憚,以緻堕落。
實在因果是世間不易之定理,作善因必招樂果,作惡因必招苦果,依因感果,無可改移。
因是種子,果是收成,世人種甘蔗之種子,必得甜味,種苦瓜之種子,必得苦味,因果定然相符,斷無‘種甘蔗結苦瓜,種苦瓜生甘蔗’之理。
世人每說,‘佛家創因果之說以惑人’此語實屬大錯。
不知信因果者為不惑,不信因果者,正是大惑。
因果之說,不獨佛家有之,例如,儒雲:‘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
’又雲:‘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讵非因果之說乎?道家太上感應篇雲:‘善惡之報,如影随形,形直則影直,形彎則影曲。
’以因果決定不離,故喻如形影。
佛教則曰:‘心能作天堂,心能作地獄。
’此為大乘正理之說,與世人所說生天堂堕地獄,其主權操在閻羅王者,大不相同。
倘信閻羅王有這種特權,是謂迷信,而非正信。
大乘正破此種迷信,佛說:天堂地獄皆由人心善惡所作成,人心善惡為因,天堂地獄苦樂為果,一切果報,不出因心,深信‘因能感果’是謂正信,可以破除迷信。
有人反指佛教為迷信者,實枉屈之也。
天堂樂果,所受福樂,自然思衣衣來,思食食來,所住宮殿,七寶合成,六塵境界,莊嚴美妙,五種神通,(天眼澈見,天耳遙聞,他心悉知,神足遠到,宿命不昧),一一具足。
若不修十善,決定不能生天。
十善不出身口意三業。
身三業:不殺、不盜、不邪淫。
口四業:不妄語、不绮語、不惡口、不兩舌。
意三業:不貪、不嗔、不癡。
殺生之事,本是傷慈,然立身軍界,為除暴安良,保民護國,奉有軍令,而與私意殺害者有别。
若對私人份内,一定不可行。
殺人為因,必招人殺之果,如無故殺人,以強淩弱,則處以軍法,豈非等同自殺耶!故身以不殺為善。
不盜者,不可偷盜他人财物,一針一草,不與不取,臨财毋苟得,見利必思義,故不可偷盜。
不邪淫者,他人妻女,他所守護,不可非禮故犯,調戲誘奸,脅迫從事,俱屬有罪。
古訓有雲:‘萬惡淫為首。
’又雲:‘孽海茫茫,首惡無如色欲。
’故不可邪淫,此為身業三善。
不妄語者,吐詞真實,無有虛妄。
不绮語者,不說花言巧語,每見世人,口頭甜如蜜,心内利如劍,此即绮語。
孔曰:‘巧言令色,鮮矣仁。
’不惡口者,不可以惡毒語言咀罵于人。
不兩舌者,不可向彼說此,向此說彼,兩頭搬弄是非,此為口業四善。
不貪者,恬淡自守,對一切順情之境,不生貪愛之心。
不嗔者,忍辱為懷,對一切逆情之境,不起嗔恨之念。
不癡者,心常覺悟,對一切理事之中,不存癡迷之見,此為意業三善。
身口意三業,能行十善,是即天堂之因,天堂乃是十善之果,苦反此不行十善,而作十惡,則是地獄因,地獄亦即是十惡之果,故曰:‘心作天堂,心作地獄。
’天堂有路,若不作善業,雖然欲生,到底不生。
地獄無門,若作惡業,雖欲不入,不得不入,此即‘因果不昧’之理。
世有邪見之人,不知因果,有同時因果,現生因果,隔世因果三種之别。
時常撥無因果,此為‘破見’,是大罪過,不獨自誤,而能誤人。
故曰:‘破見之罪,比破戒為更大。
’何謂同時因果?如有一人,見别人身帶多金,竟然攔路搶劫,随即被捕槍決示衆,此為‘同時惡因果’。
若有一人,遺失公款,無力賠償,有欲尋死。
更有一人,察知其故,付款代償,以救其命。
旁觀者,即贊此人為大善人。
施款救命,因也,得大善人之榮譽,果也,此為‘同時善因果’。
何謂現生因果?少年所作善惡,中年受報,中年所作善惡,晚年受報。
古語雲:‘莫道為善不昌,殃盡必昌。
莫道為惡不報,祗因時節未到,時節若到,絲毫不錯。
’何謂隔世因果?以世人今生雖然作善,而前世惡業果報未了,今生善業薄弱,不能敵他,故不能即感善果。
世有一種作惡之人,愈作愈發達,并非作惡所感樂報,亦由前世善報未了故也。
佛教古德有偈雲:‘欲知前世因(或善或惡),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或善或惡),今生作者是。
’凡論因果者,定要明白三世因果。
因果二字,實足以範圍人心,倘若撥無因果,生大邪見,自誤誤人,必定堕落地獄。
昔有一僧遇有人問曰:‘大善知識,落因果否?’答曰:‘不“落”因果。
’由此錯答一字,五百世堕落野狐之身,至百丈祖師時,化現異人,而來聽法,聞說‘不“昧”因果’,方始滅罪超生,是則因果不可不怕也。
我說佛教大無畏者,乃是不怕死也。
凡為天下奇男子,世間大丈夫,必有高尚之見解,視色身如夢幻,視生死如鴻毛,但求建功立業,保國安民,對于個人,無有不可犧牲者。
餘嘗與人書聯雲:‘丈夫自有沖天志。
’男子故當存救世之心,正氣歌雲:‘天地有正氣,雜于賦流形,下則為河嶽,上則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滄溟。
’吾人秉兩間之正氣,自當養吾浩然之氣,而成偉大之事業。
切勿‘貪生怕死’,為無生氣之傀儡。
必須認定目标,我生斯世,自當盡我天職。
但能福國利民,則雖肝腦塗地,皆所不惜,能存此心,自得‘大無畏’。
佛雲:‘身如聚沫,身如芭蕉。
’本是無常不實之物,何必過于愛惜!若把此身看得輕,生死自然不怕,大無畏之精神自可現前;況生死之中,還有不死者在,如能為國捐軀,名留青史,色身雖死,精神不死,如黃花岡諸烈士,身死功存,年年受國人之紀念,其榮耀為何如也!諸位!生為男子,立在軍中,當抱偉大之思想,期立不朽之功業,齊學佛教大無畏之精神,人人為大丈夫,個個為奇男子,方能壽世不死也。
第三、大無我之精神學。
先要從‘我’字講起,後講到‘無我’,再講到‘大無我’。
一切世人,莫不共執現前身心,以為實我,圓覺經雲:‘一切衆生,從無始來,種種颠倒,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何謂颠倒?本來無我,妄執為我,是為颠倒。
‘種種’二字,即指身心,二皆妄認,對于無常不實之身心,認作真實之我,故曰:‘妄認身者’。
世俗雲:‘是父精母血,結合而成。
’佛教雲:‘是地水火風四大和合而有,皮肉筋骨屬地大(有形質如地之有礙);精血便利屬水大;周身暖觸,屬火大;鼻息運轉為風大。
’猶儒教雲:‘人身是金木水火土五行所成之義。
’ 四大中,前三大易知,第四運轉,說為風大,難知。
風者,有流動運轉之功,如手足運轉,皆風大之力用。
假使風大失調,在手不動,則名‘手瘋’,在足不動,則名‘足瘋’,以此可證一身運轉,皆屬‘風大’。
四大和合,虛妄有生,四大分離,虛妄名死。
人身之死,風大先離,鼻息遂斷,周身不動。
第二火大亦離,身發冷觸。
第三若不及時收斂棺中,胖脹水流,水大亦去,祗剩皮包白骨,到底亦無。
有難雲:‘白骨不無。
’答曰:‘非實不無,不過不即無,而經久方無,白骨終化為土。
’若不化為土,則前朝所葬之人不少,自應遍地皆成白骨場,何以古墳掘之,内即無骨,即此可證白骨,終歸于空。
四大既是有合有離,自屬無常不實。
人生上壽,不過百年,世緣既畢,斷難由我主宰保留此身,永遠不死。
由是看來,此身究竟非實,衆生妄認四大為真身者,是一颠倒也。
心者,有‘真’有‘妄’,世俗多皆‘迷真認妄’,‘執妄為真’。
何以知之?試問于人曰:‘汝有心否?’彼必答雲:‘有心。
’再問曰:‘汝心在何處?’彼必以手指胸中雲:‘在這裡。
’此人即是不知真心,彼所指者是肉團心,雖名為心,但是肉質,狀如蓮華,晝寤則開,夜寐則合,全無何種功能力用。
我說此心無用,隻恐大家必定懷疑不信。
現在此心,而能東思西想,何以說為無用呢?然此種說話,一錯再錯,将肉團心當為真心一錯也。
又将第六‘意識’思想之功能,認作肉團心之功能,再錯也。
肉團心若能思想,則此心未離身中,皆當思想,何以人身乍死,此心仍在,即便不能思想?當知思想是第六‘意識’,人死六識離身,故肉團心雖在,便不能想,即此可證肉團心無用。
第六意識雖能思想,隻是六塵緣影,亦非真心。
何謂六塵?即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塵境,吾人具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對于六塵,而起六識之心:眼根對色塵,而生眼識;耳根對聲塵,而生耳識;鼻根對香塵,而生鼻識;舌根對味塵,而生舌識;身根對觸塵,而生身識;意根對法塵,而生意識。
吾人六根對六塵之境,而起六識之心。
前五識力微,惟第六意識,其力最強,善能分别好醜,而起憎愛,使令身口造作惡業,将來能使第八識依業受報。
第六識心,雖有種種功能,畢竟非實,本無自體,随六塵為有無,如眼根見色,即有分别色塵之意識生;乃至意根對法,則有分别法塵之意識生。
六識為能緣心,六塵為所緣境,塵有則有,塵無則無,六塵如形,識心如影,即指此心;無體非實,衆生妄認六塵緣影為真心者,是二颠倒也。
一切衆生,無不妄認虛僞身心,執為實我,既執為我,必存愛我之心,貪嗔癡等諸不善心,無不因此輾轉發生。
如世人貪求财色名食睡五欲之境,皆是因‘我’而起。
何以貪财為我?要受用故。
何以貪色為我?要娛樂故。
何以貪名為我?要榮耀故。
何以貪食為我?要滋養故。
何以貪睡(包含床榻被褥在内)為我?要安樂故。
佛經雲:‘财色名食睡,地獄五條根。
’此‘根’即生于‘我’字,若我所貪之财色名食睡五欲之境,或被人妨礙,或為人攘奪,則嗔怒之心勃然而起。
貪嗔既起,無惡不作,心地黑暗,是大愚癡。
貪嗔癡三毒,實以‘我執’為本,一一無非為著「我’。
然‘我’之範圍,能漸漸擴大,初貪求一己之五欲,如是輾轉及于妻妾子孫,由一家而一族,其貪愈不可遏,嗔癡亦然。
一切世人,各各皆因‘我’而起三毒之心,故國家日見糾紛,世界不得和平,‘我’之為害,洵大矣哉! 佛觀衆生,皆因‘我執’之病,所以起惑(即煩惱心)作業,依業受報,輪回生死,不得解脫。
由是說出‘無我’之法藥,而醫衆生‘我執’之心病。
若能了知身心虛妄,不執以為實,則我執心病除矣。
佛說‘無我觀’,即是‘澈底的人生觀’。
教人觀察吾人所認‘我’者,本來‘無我’。
不過色心二法組織而成,假名曰‘我’。
色法有四
佛審察衆生,生死根本,皆我自心造成,所以教人修無我觀。
觀察此身,不外色心八法,和合而有,外身屬地水火風四大,内心有受行識四陰,并無有我,我既無我,貪嗔癡等惑自何而生?世界衆生,人人能把我字看得空,自然一切放得下,那裡還有犯法之事。
惟是監獄,是一個覺悟回頭的好地方,好機會。
奉勸諸位,正好因此挫折,大生覺悟,從此改往修來,舍惡從善,思監獄苦,發修行心。
不獨出家人要修行,即社會上無一人不要修行。
儒教亦雲:‘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現在世界不和平,國家不安靖,社會不良好,皆由險惡人心之所造成,天災人禍,循環不息。
果欲挽回浩劫,非救正人心不可,欲救正人心,唯有研究佛學,皈依佛法,為唯一之方針。
餘今分作修身攝心二法,略示如下: 修身須依佛制五戒之法。
此法乃佛為在家男女二衆所說。
一殺戒:慈悲為本,不殺生命。
二盜戒:他人财物,不與不取。
三邪淫戒:夫妻之外,不犯邪色。
四妄語戒:出言真實,不敢虛僞。
五酒戒:酒能迷性,醉後招殃,故不能飲。
此五戒法,可以包括國家一切法律。
國民果能人人持五戒,則法院無案牍,監獄無犯人。
諸位,請将獄中各人犯罪之事,推究起來,大約都是不持五戒所緻,望此後大家發心,受持五戒,以修其身。
攝心,古人有言:‘心能造天堂,心能造地獄。
’就在攝與不攝之分,攝之則衆善具,不攝則諸惡起。
欲攝其心,須得其法。
我佛還有一種至簡易至殊勝之法,可以收攝其心,令不放縱;即是發心念佛法門。
但稱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句名号,念念相續,即可為滅惡生善,離苦得樂之大因緣。
此法甚難信,先當細心研究,罪惡之成,不出言行,言行之起,不離心念。
我佛慈悲方便,觀察衆生起罪根源,皆由心念,故教人念佛。
乃是以念止念,以一念佛之念,止絕一切惡念,惡念不生,惡言惡行,何自而立?則身口意三業清淨,又名淨業法門。
直接則挽救人心,間接則維持世道,可以補足政治法律之不及。
諸位在監獄内,正好念佛。
念佛要至誠懇切,念到一心不亂,雖在苦中,自然不覺痛苦。
發願求生淨土,親近阿彌陀佛,則可永離三界之牢獄,而免娑婆之衆苦,望各努力行之!信願行三種資糧具足,則往生淨土必矣。
請輾轉勸導幸甚幸甚! 國民應盡天職 今天圓瑛承貴團長相邀,到此演講,自愧學識粗淺,沒有甚麼好言論可以貢獻諸位,今日講題,定為‘國民應盡天職’。
天職者,天然之職任也。
國民生在宇宙之間,國家領土之内,則愛國一事,就是人之天職,無有一人,不負這種責任。
古雲:‘國家興亡,匹夫有責。
’必定有愛國心,方才可算得有國民資格,若無愛國心,則失國民資格。
圓瑛雖居僧界,為佛教之信徒,究竟同是國民一份子,所以當具愛國之心腸,時切愛民之觀念。
當民國光複以後,國基未曾鞏固,政權不能統一,烽煙四起,民不聊生,乃作一聯雲:‘愛國每垂憂國淚,感時深抱救時心。
’然我既然為僧,沒有甚麼能力,到底如何救國?如何救時呢?所以反覆三思,民者,國之本也,民心既日積而日漓,則國勢當愈趨而愈下。
若欲挽回國運,先當糾正人心;欲正民心,必本佛教心理革命之學說,革除種種弊惡之心,複歸諄善之心。
民心正,天心順,國家自有和平希望。
所以奔走各方,宣傳佛教大慈悲、大無畏、大無我之主義,使人人感覺可以促進和平之實現,此即圓瑛站在僧界地位,欲盡衛教愛國之天職。
諸位挺身軍界,所負保民護國之天職,較諸其他人民為更大。
人民以軍隊為保障國家,以軍隊為幹城,所以人民有納稅之義務,國家有饷需之供給,俾得專其心,一其志,以盡保民護國之天職。
圓瑛回閩,即聞貴團之訓練頗著令名,長官之教導,不遺餘力;更兼貴團長在軍隊閱曆多年,經驗不少,志願訓練一種模範軍。
故不惜種種犧牲,百般籌劃,衣履之得宜,飲食之适口,住處之設備,月饷之厚給,先謀諸位生活上之利益,然後進求達到人民國家之利益。
這種用意,可謂盡美盡善。
諸位若能各盡天職,仰副貴團長之願望,則不僅貴團幸甚!即社會國家亦幸甚矣! 諸位常得長官之教導,何必圓瑛在此饒舌呢?因承貴團長之意,要圓瑛講些佛學,勸令諸位,本學佛修身之觀念,建保民護國之勳業。
故今為講大慈悲、大無畏、大無我三種精神學。
此三者,乃是佛教大乘救世之學說。
有人說佛教是消極的,是厭世的。
這是未曾研究過佛學,随聲附和之詞。
不曉得佛菩薩大乘願行,完全是積極的,完全是救世的,為軍人者,一定要學佛教這三種精神學。
第一、大慈悲之精神學。
何謂慈悲?慈者,與人之樂;悲者,拔人之苦。
大者,不分界限,無問親疏,不同世間父母之慈悲心。
父母愛子,皆是慈悲之心,與以飽暖之樂,拔其饑寒之苦。
然其範圍狹窄,不能普及。
我佛菩薩運無緣慈,起同體悲,廣觀大地衆生之苦,即我之苦,百般營救,必使離苦得樂,于心始安。
但有利益,無不興崇,其慈悲為何如也!這種佛教大慈悲之精神,諸位負有軍人天職者,應當學的。
如我國人民向受帝制之壓迫,軍閥之摧殘,受種種苦,失一切樂,為軍人者,當運大慈悲,為人民解除壓迫之苦,推翻帝制,打倒軍閥,享和平幸福之樂,這是盡軍人之天職。
上節講者是為黨為國軍興時之天職,現今國家統一,戰事告終。
如何是立身之天職呢?大凡人之有欲立身世上而無愧者,必須先正其心。
欲正其心,首宜除去貪嗔癡慢之心,常存大慈悲心,方為得立身之根本。
貪字範圍很大,世間之人多為貪心不足,到結果時,弄得‘身敗名裂’。
我們立身,第一、不可貪非義之财。
财雖人人所愛,然君子愛财取之有道,義所當得者得之,義所不當得者,就是黃金盈前,不敢妄取,若使竊取強取,都為非義;此喜得金,彼苦失金,即非慈悲心。
第二、不可貪非禮之色。
色雖人人所愛,然一夫一妻,世法所許,夫妻之外,他人妻女,他所守護,斷斷不可有非禮之舉動,或言詞調戲,引誘成奸;或強暴行為,壓迫從事,令人失節受玷,此皆非慈悲心。
第三、不可貪虛榮之名。
名雖人人所愛,然求名不如求實。
倘無實行可錄,縱得虛名,其名不足貴,若有實行,在軍中勤勞服務,必為長官同侶所共愛敬,雖然名位不高,其實際之資格,已轶駕虛名者之上。
惟是從軍之人,先要認定從軍之目标在那裡,在圓瑛看來,其目标在乎‘建功立業’,不在乎‘升官求榮’。
若徒貪虛榮,不重功業,令功業不得完成者,即非慈悲心。
上說貪心當除已竟,今說嗔心亦不可起。
嗔,是心中火,能燒功德林。
吾人之心,猶如一片大地,起一念善心,心地上即植一株功德樹;起種種善心,即植許多功德樹,樹多成林,名為功德林。
一念嗔心起,八萬障門開。
嗔火便能燒去功德林,故是嗔心宜除,無論同事之觸犯欺侮,長官之訓斥責罰,皆當忍受,不可鬥诤懷恨。
若嗔心不除,即失慈悲之心。
次,說傲慢之心,亦宜革除。
慢本不善心,共有幾種不同。
一、資格不及我者,對他則起慢心,看他不起,此為‘單慢’。
二、資格與我相等者,亦起慢心,自高輕人,此為‘過慢’。
三、資格超勝與我者,亦起慢心,反以為猶不若己,此為‘慢過慢’。
在佛經裡,論‘慢心’共有七種,除去上面三種,更有‘我慢’、‘邪慢’、‘增上慢’、‘下劣易知足慢’。
總之,這些不善心,皆當斷除。
惟是軍隊之中,階級甚多,對前三慢更宜注意。
若資格好者,對在下之人不可輕慢,須本佛教大慈悲,一視同仁,百般體恤,時存愛下之心。
若資格淺者,對在上官長,不可傲慢,須本佛教大慈悲,服從命令,勿令生惱,時懷敬上之意。
果能在下者常敬其上,他日為人之上,其下亦必敬之,此乃因果不易之理。
倘在上者常敬其下,自然人心悅服,其下定能擁戴,上愛下敬,相習成風,則慢心全袪,一團之衆,猶如水乳和合,而保民護國之勳業,何難建樹呢!以上所講是為大慈悲,更有大無畏,大無我二義。
第二、大無畏之精神學。
無畏者,無所怖畏,俗語說:就是‘不怕’。
大凡人有畏心,其志必怯,事業難成。
心若無畏,其氣必壯,功業易建。
人生所畏之事甚多,不能枚舉,求其最切近于己者,是人人無一不怕老病死三事。
怕老何故?以壯歲日遷,老景漸迫,精神昏昧,殆至不久于世。
怕病何故?以四大(地、水、火、風解在後)失調,一身困苦,醫藥罔效,命在頃刻之間。
怕死何故?以貪生怕死,人所同情,一息不來,永成千秋之别。
以上所說三事,究竟隻是一事,怕老者為死期将至,怕病者為死相現前,就是一‘怕死’而已。
佛教所說大無畏者,不是不怕法律也,也不是不怕因果也,就是‘不怕死’。
而能‘不怕死’者,是得‘大無畏’也。
法律不可不怕。
以法律為立國之本,一切人民皆依法律為保障,故當視如神聖不可侵犯。
即軍中之軍令紀律,亦複如是,均要遵奉。
因果,亦不可不怕。
世人多由不信因果,所以縱心造惡,而無忌憚,以緻堕落。
實在因果是世間不易之定理,作善因必招樂果,作惡因必招苦果,依因感果,無可改移。
因是種子,果是收成,世人種甘蔗之種子,必得甜味,種苦瓜之種子,必得苦味,因果定然相符,斷無‘種甘蔗結苦瓜,種苦瓜生甘蔗’之理。
世人每說,‘佛家創因果之說以惑人’此語實屬大錯。
不知信因果者為不惑,不信因果者,正是大惑。
因果之說,不獨佛家有之,例如,儒雲:‘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
’又雲:‘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讵非因果之說乎?道家太上感應篇雲:‘善惡之報,如影随形,形直則影直,形彎則影曲。
’以因果決定不離,故喻如形影。
佛教則曰:‘心能作天堂,心能作地獄。
’此為大乘正理之說,與世人所說生天堂堕地獄,其主權操在閻羅王者,大不相同。
倘信閻羅王有這種特權,是謂迷信,而非正信。
大乘正破此種迷信,佛說:天堂地獄皆由人心善惡所作成,人心善惡為因,天堂地獄苦樂為果,一切果報,不出因心,深信‘因能感果’是謂正信,可以破除迷信。
有人反指佛教為迷信者,實枉屈之也。
天堂樂果,所受福樂,自然思衣衣來,思食食來,所住宮殿,七寶合成,六塵境界,莊嚴美妙,五種神通,(天眼澈見,天耳遙聞,他心悉知,神足遠到,宿命不昧),一一具足。
若不修十善,決定不能生天。
十善不出身口意三業。
身三業:不殺、不盜、不邪淫。
口四業:不妄語、不绮語、不惡口、不兩舌。
意三業:不貪、不嗔、不癡。
殺生之事,本是傷慈,然立身軍界,為除暴安良,保民護國,奉有軍令,而與私意殺害者有别。
若對私人份内,一定不可行。
殺人為因,必招人殺之果,如無故殺人,以強淩弱,則處以軍法,豈非等同自殺耶!故身以不殺為善。
不盜者,不可偷盜他人财物,一針一草,不與不取,臨财毋苟得,見利必思義,故不可偷盜。
不邪淫者,他人妻女,他所守護,不可非禮故犯,調戲誘奸,脅迫從事,俱屬有罪。
古訓有雲:‘萬惡淫為首。
’又雲:‘孽海茫茫,首惡無如色欲。
’故不可邪淫,此為身業三善。
不妄語者,吐詞真實,無有虛妄。
不绮語者,不說花言巧語,每見世人,口頭甜如蜜,心内利如劍,此即绮語。
孔曰:‘巧言令色,鮮矣仁。
’不惡口者,不可以惡毒語言咀罵于人。
不兩舌者,不可向彼說此,向此說彼,兩頭搬弄是非,此為口業四善。
不貪者,恬淡自守,對一切順情之境,不生貪愛之心。
不嗔者,忍辱為懷,對一切逆情之境,不起嗔恨之念。
不癡者,心常覺悟,對一切理事之中,不存癡迷之見,此為意業三善。
身口意三業,能行十善,是即天堂之因,天堂乃是十善之果,苦反此不行十善,而作十惡,則是地獄因,地獄亦即是十惡之果,故曰:‘心作天堂,心作地獄。
’天堂有路,若不作善業,雖然欲生,到底不生。
地獄無門,若作惡業,雖欲不入,不得不入,此即‘因果不昧’之理。
世有邪見之人,不知因果,有同時因果,現生因果,隔世因果三種之别。
時常撥無因果,此為‘破見’,是大罪過,不獨自誤,而能誤人。
故曰:‘破見之罪,比破戒為更大。
’何謂同時因果?如有一人,見别人身帶多金,竟然攔路搶劫,随即被捕槍決示衆,此為‘同時惡因果’。
若有一人,遺失公款,無力賠償,有欲尋死。
更有一人,察知其故,付款代償,以救其命。
旁觀者,即贊此人為大善人。
施款救命,因也,得大善人之榮譽,果也,此為‘同時善因果’。
何謂現生因果?少年所作善惡,中年受報,中年所作善惡,晚年受報。
古語雲:‘莫道為善不昌,殃盡必昌。
莫道為惡不報,祗因時節未到,時節若到,絲毫不錯。
’何謂隔世因果?以世人今生雖然作善,而前世惡業果報未了,今生善業薄弱,不能敵他,故不能即感善果。
世有一種作惡之人,愈作愈發達,并非作惡所感樂報,亦由前世善報未了故也。
佛教古德有偈雲:‘欲知前世因(或善或惡),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或善或惡),今生作者是。
’凡論因果者,定要明白三世因果。
因果二字,實足以範圍人心,倘若撥無因果,生大邪見,自誤誤人,必定堕落地獄。
昔有一僧遇有人問曰:‘大善知識,落因果否?’答曰:‘不“落”因果。
’由此錯答一字,五百世堕落野狐之身,至百丈祖師時,化現異人,而來聽法,聞說‘不“昧”因果’,方始滅罪超生,是則因果不可不怕也。
我說佛教大無畏者,乃是不怕死也。
凡為天下奇男子,世間大丈夫,必有高尚之見解,視色身如夢幻,視生死如鴻毛,但求建功立業,保國安民,對于個人,無有不可犧牲者。
餘嘗與人書聯雲:‘丈夫自有沖天志。
’男子故當存救世之心,正氣歌雲:‘天地有正氣,雜于賦流形,下則為河嶽,上則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滄溟。
’吾人秉兩間之正氣,自當養吾浩然之氣,而成偉大之事業。
切勿‘貪生怕死’,為無生氣之傀儡。
必須認定目标,我生斯世,自當盡我天職。
但能福國利民,則雖肝腦塗地,皆所不惜,能存此心,自得‘大無畏’。
佛雲:‘身如聚沫,身如芭蕉。
’本是無常不實之物,何必過于愛惜!若把此身看得輕,生死自然不怕,大無畏之精神自可現前;況生死之中,還有不死者在,如能為國捐軀,名留青史,色身雖死,精神不死,如黃花岡諸烈士,身死功存,年年受國人之紀念,其榮耀為何如也!諸位!生為男子,立在軍中,當抱偉大之思想,期立不朽之功業,齊學佛教大無畏之精神,人人為大丈夫,個個為奇男子,方能壽世不死也。
第三、大無我之精神學。
先要從‘我’字講起,後講到‘無我’,再講到‘大無我’。
一切世人,莫不共執現前身心,以為實我,圓覺經雲:‘一切衆生,從無始來,種種颠倒,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何謂颠倒?本來無我,妄執為我,是為颠倒。
‘種種’二字,即指身心,二皆妄認,對于無常不實之身心,認作真實之我,故曰:‘妄認身者’。
世俗雲:‘是父精母血,結合而成。
’佛教雲:‘是地水火風四大和合而有,皮肉筋骨屬地大(有形質如地之有礙);精血便利屬水大;周身暖觸,屬火大;鼻息運轉為風大。
’猶儒教雲:‘人身是金木水火土五行所成之義。
’ 四大中,前三大易知,第四運轉,說為風大,難知。
風者,有流動運轉之功,如手足運轉,皆風大之力用。
假使風大失調,在手不動,則名‘手瘋’,在足不動,則名‘足瘋’,以此可證一身運轉,皆屬‘風大’。
四大和合,虛妄有生,四大分離,虛妄名死。
人身之死,風大先離,鼻息遂斷,周身不動。
第二火大亦離,身發冷觸。
第三若不及時收斂棺中,胖脹水流,水大亦去,祗剩皮包白骨,到底亦無。
有難雲:‘白骨不無。
’答曰:‘非實不無,不過不即無,而經久方無,白骨終化為土。
’若不化為土,則前朝所葬之人不少,自應遍地皆成白骨場,何以古墳掘之,内即無骨,即此可證白骨,終歸于空。
四大既是有合有離,自屬無常不實。
人生上壽,不過百年,世緣既畢,斷難由我主宰保留此身,永遠不死。
由是看來,此身究竟非實,衆生妄認四大為真身者,是一颠倒也。
心者,有‘真’有‘妄’,世俗多皆‘迷真認妄’,‘執妄為真’。
何以知之?試問于人曰:‘汝有心否?’彼必答雲:‘有心。
’再問曰:‘汝心在何處?’彼必以手指胸中雲:‘在這裡。
’此人即是不知真心,彼所指者是肉團心,雖名為心,但是肉質,狀如蓮華,晝寤則開,夜寐則合,全無何種功能力用。
我說此心無用,隻恐大家必定懷疑不信。
現在此心,而能東思西想,何以說為無用呢?然此種說話,一錯再錯,将肉團心當為真心一錯也。
又将第六‘意識’思想之功能,認作肉團心之功能,再錯也。
肉團心若能思想,則此心未離身中,皆當思想,何以人身乍死,此心仍在,即便不能思想?當知思想是第六‘意識’,人死六識離身,故肉團心雖在,便不能想,即此可證肉團心無用。
第六意識雖能思想,隻是六塵緣影,亦非真心。
何謂六塵?即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塵境,吾人具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對于六塵,而起六識之心:眼根對色塵,而生眼識;耳根對聲塵,而生耳識;鼻根對香塵,而生鼻識;舌根對味塵,而生舌識;身根對觸塵,而生身識;意根對法塵,而生意識。
吾人六根對六塵之境,而起六識之心。
前五識力微,惟第六意識,其力最強,善能分别好醜,而起憎愛,使令身口造作惡業,将來能使第八識依業受報。
第六識心,雖有種種功能,畢竟非實,本無自體,随六塵為有無,如眼根見色,即有分别色塵之意識生;乃至意根對法,則有分别法塵之意識生。
六識為能緣心,六塵為所緣境,塵有則有,塵無則無,六塵如形,識心如影,即指此心;無體非實,衆生妄認六塵緣影為真心者,是二颠倒也。
一切衆生,無不妄認虛僞身心,執為實我,既執為我,必存愛我之心,貪嗔癡等諸不善心,無不因此輾轉發生。
如世人貪求财色名食睡五欲之境,皆是因‘我’而起。
何以貪财為我?要受用故。
何以貪色為我?要娛樂故。
何以貪名為我?要榮耀故。
何以貪食為我?要滋養故。
何以貪睡(包含床榻被褥在内)為我?要安樂故。
佛經雲:‘财色名食睡,地獄五條根。
’此‘根’即生于‘我’字,若我所貪之财色名食睡五欲之境,或被人妨礙,或為人攘奪,則嗔怒之心勃然而起。
貪嗔既起,無惡不作,心地黑暗,是大愚癡。
貪嗔癡三毒,實以‘我執’為本,一一無非為著「我’。
然‘我’之範圍,能漸漸擴大,初貪求一己之五欲,如是輾轉及于妻妾子孫,由一家而一族,其貪愈不可遏,嗔癡亦然。
一切世人,各各皆因‘我’而起三毒之心,故國家日見糾紛,世界不得和平,‘我’之為害,洵大矣哉! 佛觀衆生,皆因‘我執’之病,所以起惑(即煩惱心)作業,依業受報,輪回生死,不得解脫。
由是說出‘無我’之法藥,而醫衆生‘我執’之心病。
若能了知身心虛妄,不執以為實,則我執心病除矣。
佛說‘無我觀’,即是‘澈底的人生觀’。
教人觀察吾人所認‘我’者,本來‘無我’。
不過色心二法組織而成,假名曰‘我’。
色法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