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雲何色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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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色蘊的界說
《大乘廣五蘊論》(以下簡稱廣論)曰:
‘佛說五蘊,謂色蘊、受蘊、行蘊、想蘊、識蘊。
雲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
雲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色蘊,是四大種的聚合。
四大種,指地、水、火、風實四大而言;四大種所造色,由地、水、火、風實四大,所造成的種種色法。
所造色有内外之分,内四大指我人的色身,即生理性的肉體。
外四大指器世間,就是物質世界。
《阿毗達磨雜集論》曰:‘色蘊何相?答:變現是色相,此有二種,一、觸對變壞,二、方所示現......’ 《五事毗婆沙論》稱:‘問:依何義故說之為色?答:漸次積集,漸次散壞,種種生長,會遇怨或親,便能壞能成,皆是色義......’ 綜合以上二說,色蘊之色,有三種界說,一曰‘質礙’,二曰‘方所示現’,三曰‘變壞’。
現分釋如下: 一、質礙:凡是物質,均有相斥相外的特性,即是‘質礙’。
地面放下一張桌子,同一位置放不下另一張桌子,就是質礙。
二、方所示現:凡屬物質,即有形狀體積,占有空間,因而即有上下左右等方分(長、闊、高三度空間),此稱之為方所示現。
三、變壞:凡屬物質,均具生住異滅四相,異滅即是變壞。
《五事毗婆沙論》中所稱的:‘會遇怨或親,便能壞能成。
’怨指的是‘逆增上緣’,親指的是‘順增上緣’。
順增上緣助其生長,逆增上緣使其壞滅。
綜合上說,色法所稱的‘色’,大緻相當于現代所說的物質。
但‘物質’二字尚不能涵蓋色蘊的含義,因色蘊中尚包括‘形色’、‘表色’、‘無表色’等在内。
再者,色法并不是實體,是由地、水、火、風四大種(四種元素)聚合而成的。
【2】四大種是什麼 《廣論》稱,色蘊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
所謂四大種,就是地、水、火、風四種元素,及由此四種元素,所聚合而成的一切物質。
《廣論》又稱: ‘雲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雲何地界?謂堅強性,雲何水界?謂流濕性,雲何火界?謂溫燥性,雲何風界?謂輕動性。
’ 地、水、火、風四種元素,地大之性堅實,水大之性濕潤,火大之性炎熱,風大之性輕動。
故所謂四大種,指的是堅、濕、暖、動四種物性,而非地、水、火、風四種實物,種者‘因’義,這是一切色法的能造之因,故稱為‘能造四大’。
為什麼稱為‘大’呢?稱其為‘大’者,有下列四義: 一、為所依故:四大種為一切所造色之所依處,故稱為大。
二、體寬廣故:謂四大種遍及一切所造色,其體寬廣,故稱為大。
三、形相大故:謂地大、水大、火大、風大四者,其相廣大,故稱為大。
四、起大用故:謂此四者,對世界成住壞空作用最大,故稱為大。
四大種的‘種’字,何以又是‘因’義呢?因為它有生、依、立、持、養五種特性,以此五種特性而生起各種色法,所以是色法之因。
以上五者,又稱為‘五因’: 一、生因:生因又名起因,謂四大種,能帶諸色同時生起,若離大種,色不得起。
二、依因:依因又稱轉因,《瑜伽師地論》曰:‘由造色生已,不離大種處而轉。
’謂若舍開大種,諸所造色,無有轉于别處之功能。
三、立因:此又稱随轉因,大種若有變異,造色亦随之變異。
《唯識了義燈》曰:‘安立因者,謂此造色與大種同安危,大轉壞時,造色亦壞。
’ 四、持因:持因又稱住因,謂由諸大種所造色,相似相續而生,由大種持
雲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
雲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色蘊,是四大種的聚合。
四大種,指地、水、火、風實四大而言;四大種所造色,由地、水、火、風實四大,所造成的種種色法。
所造色有内外之分,内四大指我人的色身,即生理性的肉體。
外四大指器世間,就是物質世界。
《阿毗達磨雜集論》曰:‘色蘊何相?答:變現是色相,此有二種,一、觸對變壞,二、方所示現......’ 《五事毗婆沙論》稱:‘問:依何義故說之為色?答:漸次積集,漸次散壞,種種生長,會遇怨或親,便能壞能成,皆是色義......’ 綜合以上二說,色蘊之色,有三種界說,一曰‘質礙’,二曰‘方所示現’,三曰‘變壞’。
現分釋如下: 一、質礙:凡是物質,均有相斥相外的特性,即是‘質礙’。
地面放下一張桌子,同一位置放不下另一張桌子,就是質礙。
二、方所示現:凡屬物質,即有形狀體積,占有空間,因而即有上下左右等方分(長、闊、高三度空間),此稱之為方所示現。
三、變壞:凡屬物質,均具生住異滅四相,異滅即是變壞。
《五事毗婆沙論》中所稱的:‘會遇怨或親,便能壞能成。
’怨指的是‘逆增上緣’,親指的是‘順增上緣’。
順增上緣助其生長,逆增上緣使其壞滅。
綜合上說,色法所稱的‘色’,大緻相當于現代所說的物質。
但‘物質’二字尚不能涵蓋色蘊的含義,因色蘊中尚包括‘形色’、‘表色’、‘無表色’等在内。
再者,色法并不是實體,是由地、水、火、風四大種(四種元素)聚合而成的。
【2】四大種是什麼 《廣論》稱,色蘊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
所謂四大種,就是地、水、火、風四種元素,及由此四種元素,所聚合而成的一切物質。
《廣論》又稱: ‘雲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雲何地界?謂堅強性,雲何水界?謂流濕性,雲何火界?謂溫燥性,雲何風界?謂輕動性。
’ 地、水、火、風四種元素,地大之性堅實,水大之性濕潤,火大之性炎熱,風大之性輕動。
故所謂四大種,指的是堅、濕、暖、動四種物性,而非地、水、火、風四種實物,種者‘因’義,這是一切色法的能造之因,故稱為‘能造四大’。
為什麼稱為‘大’呢?稱其為‘大’者,有下列四義: 一、為所依故:四大種為一切所造色之所依處,故稱為大。
二、體寬廣故:謂四大種遍及一切所造色,其體寬廣,故稱為大。
三、形相大故:謂地大、水大、火大、風大四者,其相廣大,故稱為大。
四、起大用故:謂此四者,對世界成住壞空作用最大,故稱為大。
四大種的‘種’字,何以又是‘因’義呢?因為它有生、依、立、持、養五種特性,以此五種特性而生起各種色法,所以是色法之因。
以上五者,又稱為‘五因’: 一、生因:生因又名起因,謂四大種,能帶諸色同時生起,若離大種,色不得起。
二、依因:依因又稱轉因,《瑜伽師地論》曰:‘由造色生已,不離大種處而轉。
’謂若舍開大種,諸所造色,無有轉于别處之功能。
三、立因:此又稱随轉因,大種若有變異,造色亦随之變異。
《唯識了義燈》曰:‘安立因者,謂此造色與大種同安危,大轉壞時,造色亦壞。
’ 四、持因:持因又稱住因,謂由諸大種所造色,相似相續而生,由大種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