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雲何色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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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不絕故。

     五、養因:養因亦稱長因,謂由大種養其所造之色,令之增長。

     作為能造的四大種,具備以上五種特性,故有‘因’義,而所造四大則無此特性。

    四大種能造一切色法,然于不同色法中,其中某一大種增長而為其相。

    其他三大種雖未顯現,但仍潛伏其中,待緣而現。

    如山石堅性者地大增長,而仍具有水、火、風三大之性;河溪濕性者水大增長,地、火、風三大雖未顯現,但仍潛在于其中,待緣而現。

     再者,能造四大造作一切色法,但所謂一切色法,不出‘自體色’與‘根所取色’兩大類。

    自體色就是有情的肉體,色括著眼、耳、鼻、舌、身五根。

    根所取色就是五根所取之境,即色、聲、香、味、觸五塵。

    此外,還有一種意識所取的‘法塵’,就是‘形色’、‘表色’、‘無表色’等法境。

     色法的分類,各種論典所說不一,簡介三家如下: 一、《成實論》分色法為十四類,即五根——眼、耳、鼻、舌、身五根;五境——色、聲、香、味、觸五塵;四大——地、水、火、風。

     二、《俱舍論》分色法為十一類,即五根——眼、耳、鼻、舌、身五根;五境——色、聲、香、味、觸五塵;及無表色。

     三、《百法明門論》分色法為十一類,即五根——眼、耳、鼻、舌、身五根;五境——色、聲、香、味、觸五塵;及法處所攝色。

     五蘊論與百法明門論同為唯識宗的論典,色法分類二者略同。

     四大之說,并不是佛教所創立的理論,古代印度的哲學家,即以地、水、火、風為構成物質世界的質料。

    如六派哲學之一的勝論派,即謂:‘其地、水、火、風是極微性,若劫壞時此等不滅,散在各處,體無生滅,說為常住。

    ’ 【3】四大種所造色 四大種所造色,就是五位百法中的色法。

    《廣論》曰: ‘雲何四大種所造色,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聲、香、味,及觸一分,無表色等。

    ’ 以上十一種色法,簡單的說,就是五根、五境、及無表色。

    五根的根,是能生之義,也有增上之義,如草木之根,能生幹枝花果。

    而根又有淨色根和浮塵根之分。

    浮塵根又名外根,是四大粗色所造,就是我人的眼睛、耳朵、鼻子、舌頭、身體五種器官,這是外在的根,沒有生識的作用,其功能在于扶持内根,故又名扶塵根。

    淨色根又名内根,也稱勝義根,是一種透明的、清淨的物質,是四大淨色所造。

    淨色根為生識之處,以現代智識來看,此即為神經纖維及神經細胞。

    茲分述五根如下: 一、眼根:眼根是眼識發生的地方,眼識能照矚一切外境。

    眼根梵語斫刍,譯曰行盡,行盡者,以遠近之境,一覽無餘的意思。

    《廣論》曰: ‘雲何眼根,謂以色為境,淨色為性,謂于眼中,一分淨色,如淨醍醐,此性有故,眼識得生,無即不生。

    ’ 能生識的内根為清淨四大所造,名勝義根,是實眼根。

    而肉眼可見的眼睛,為四大粗色所造,名扶塵根。

     二、耳根:耳根是耳識發生的地方,耳者能聞之義。

    《廣論》曰: ‘雲何耳根,謂以聲為境,淨色為性,謂于耳中,一分淨色,此性有故,耳識得生,無即不生。

    ’ 我們所見的耳朵是外根,能生識的是内根,鼻、舌、身三者亦然。

     三、鼻根︰鼻根是鼻識發生的地方,鼻者能嗅之義。

    《廣論》曰: ‘雲何鼻根,謂以香為境,淨色為性。

    謂于鼻中,一分淨色,此性有故,鼻識得生,無即不生。

    ’ 四、舌根:舌根是舌識發生的地方,舌者能嘗之義。

    《廣論》曰: ‘雲何舌根,謂以味為境,淨色為性,謂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