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講 明唯識性——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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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唯識三十頌>的科判中,一般多用相、性、位三分作為講解的次序。
即依三十首頌文,以前二十四首頌文明唯識相,第二十五首頌文明唯識性,第二十六至第三十首頌文明唯識位。
于今,前二十四頌的明唯識相,已在第一至十講中講解完畢,今日講第二十五頌——‘明唯識性’。
第二十五頌的頌文是: [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 所謂唯識性——‘諸法勝義’,即是上一頌的末二句‘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的圓成實性。
而圓成實性也就是‘唯識實性’,同時也就是‘真如’。
真如,是佛法中最高的真理。
唯識宗修唯識行,曆經三大阿僧祗劫,五位四十一階,集無量福德智慧,無非是斷滅二執、二障,證得我、法二空,轉識成智,親契真如,證得大菩提與涅槃的勝果。
于此,我們來探讨這‘真如’究竟是什麼。
本來,如果簡略的講解‘唯識實性’——真如,數百字就可以講解清楚。
但以‘真如’此一概念,在整個佛法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于此特别加以詳細的解說。
一、真如與緣起 真如、梵文BhutaTathata、音譯部多多他多,是佛教表示最高真理的概念。
要探讨真如,須先自佛陀證悟的‘緣起’說起。
緣起又名緣生,這是略稱,具足稱‘因緣起’或[因緣生’。
<良贲疏>曰:‘言緣生者,緣為衆緣,生者起也,諸有為法,皆從緣生’。
大緻說來,緣生就是緣起,至于具足所稱的因緣生,因是‘造’義,也是‘親生’義。
<大毗婆沙論>曰:[造是因義’,<大乘義章>曰:[親生義,目之為因’,這是說,以[因’而能緻‘果’,因是能生,果是所生。
于此,也把緣生和緣起加以區别。
<瑜伽師地論>五十六曰:[因名緣起,果名緣生’。
緣起Pratityasamutpady,梵文的意思是‘由彼此關涉而生起’、或是‘現象界的生命與世間彼此關涉所由之道’。
這就是說:現象界中,沒有孤立存在的事物,都是彼此關涉、對待而生起、存在的。
所以原始經典(雜阿含、二九三、二九七經等)上屢說: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這種關涉、對待之間的依存關系有兩種,一種是同時的依存關系,一種是異時的依存關系。
異時的依存關系,即所謂‘此生故彼生’,此為因而彼為果。
同時的依存關系,即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為主而彼為從。
而此因果主從,也不是絕對的,換一個觀點來看,因果主從又可以倒置過來。
所以<雜阿含、四六九經>中說: [譬如三蘆,立于空地,輾轉相依而得豎立。
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輾轉相依而得豎立。
識緣名色,亦複如是,輾轉相依而得生長。
] 這種關涉、對待、依存的關系,就是緣起。
緣起的緣,就是事物生起存在的各種條件。
因此,宇宙之間沒有孤立存在的個體,也沒有永恒不變的事物。
這些關涉和變化,必須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生起、存在、變異、壞滅。
因此,所謂‘諸法因緣生,法亦因緣滅],因就是主要的條件,緣則是次要的條件。
緣起,有其縱向的和橫向的兩種關涉對待關系。
自縱向關系來觀察事物,就有了前因後果的關系;自橫向關系——就時間的某一點上來觀察事物,就有了彼此對待的關系。
[此生故彼生’是縱向的因果關系;[此有故彼有’是橫向的對待關系。
後世發展的佛教,莫不重視緣起,以緣起為佛教的基本教理。
但較多重視縱向的因果關系緣起,而忽略橫向相待關系緣起。
後來這種橫向關涉對待的緣起被稱為‘實相’Dharmata。
實相,即一切事物真實的、常住不變的本性。
這是平等的、最高的真理。
事實上,緣起的本義,就是探究實相。
龍樹菩薩出世,鑒于小乘有部之說‘法體實有’,而揭示出‘空’的概念。
即‘三是偈’所稱:[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
空就是諸法實相。
因為宇宙之間,沒有永恒不變的事物,即凡是由因素條件集合而生起的存在,都具有成、住、異、滅四相,緣集則成,緣散則滅,此即是無常;而凡是因素條件集合生起的存在,都沒有獨立的自性(定性),不能決定自己的存在,此即是無我。
換一個方式來說,由衆多關涉條件生起的事物,其本身并沒有一個固定的主體,所以‘無我’;在關涉條件發生變化的時侯,此一法就會變異或壞滅,所以‘無常’。
而此無常無我的本性是空——即是‘性空’或‘空性’。
而緣起法中即含蘊著空性,所以說‘緣起性空
即依三十首頌文,以前二十四首頌文明唯識相,第二十五首頌文明唯識性,第二十六至第三十首頌文明唯識位。
于今,前二十四頌的明唯識相,已在第一至十講中講解完畢,今日講第二十五頌——‘明唯識性’。
第二十五頌的頌文是: [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 所謂唯識性——‘諸法勝義’,即是上一頌的末二句‘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的圓成實性。
而圓成實性也就是‘唯識實性’,同時也就是‘真如’。
真如,是佛法中最高的真理。
唯識宗修唯識行,曆經三大阿僧祗劫,五位四十一階,集無量福德智慧,無非是斷滅二執、二障,證得我、法二空,轉識成智,親契真如,證得大菩提與涅槃的勝果。
于此,我們來探讨這‘真如’究竟是什麼。
本來,如果簡略的講解‘唯識實性’——真如,數百字就可以講解清楚。
但以‘真如’此一概念,在整個佛法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于此特别加以詳細的解說。
一、真如與緣起 真如、梵文BhutaTathata、音譯部多多他多,是佛教表示最高真理的概念。
要探讨真如,須先自佛陀證悟的‘緣起’說起。
緣起又名緣生,這是略稱,具足稱‘因緣起’或[因緣生’。
<良贲疏>曰:‘言緣生者,緣為衆緣,生者起也,諸有為法,皆從緣生’。
大緻說來,緣生就是緣起,至于具足所稱的因緣生,因是‘造’義,也是‘親生’義。
<大毗婆沙論>曰:[造是因義’,<大乘義章>曰:[親生義,目之為因’,這是說,以[因’而能緻‘果’,因是能生,果是所生。
于此,也把緣生和緣起加以區别。
<瑜伽師地論>五十六曰:[因名緣起,果名緣生’。
緣起Pratityasamutpady,梵文的意思是‘由彼此關涉而生起’、或是‘現象界的生命與世間彼此關涉所由之道’。
這就是說:現象界中,沒有孤立存在的事物,都是彼此關涉、對待而生起、存在的。
所以原始經典(雜阿含、二九三、二九七經等)上屢說: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這種關涉、對待之間的依存關系有兩種,一種是同時的依存關系,一種是異時的依存關系。
異時的依存關系,即所謂‘此生故彼生’,此為因而彼為果。
同時的依存關系,即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為主而彼為從。
而此因果主從,也不是絕對的,換一個觀點來看,因果主從又可以倒置過來。
所以<雜阿含、四六九經>中說: [譬如三蘆,立于空地,輾轉相依而得豎立。
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輾轉相依而得豎立。
識緣名色,亦複如是,輾轉相依而得生長。
] 這種關涉、對待、依存的關系,就是緣起。
緣起的緣,就是事物生起存在的各種條件。
因此,宇宙之間沒有孤立存在的個體,也沒有永恒不變的事物。
這些關涉和變化,必須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生起、存在、變異、壞滅。
因此,所謂‘諸法因緣生,法亦因緣滅],因就是主要的條件,緣則是次要的條件。
緣起,有其縱向的和橫向的兩種關涉對待關系。
自縱向關系來觀察事物,就有了前因後果的關系;自橫向關系——就時間的某一點上來觀察事物,就有了彼此對待的關系。
[此生故彼生’是縱向的因果關系;[此有故彼有’是橫向的對待關系。
後世發展的佛教,莫不重視緣起,以緣起為佛教的基本教理。
但較多重視縱向的因果關系緣起,而忽略橫向相待關系緣起。
後來這種橫向關涉對待的緣起被稱為‘實相’Dharmata。
實相,即一切事物真實的、常住不變的本性。
這是平等的、最高的真理。
事實上,緣起的本義,就是探究實相。
龍樹菩薩出世,鑒于小乘有部之說‘法體實有’,而揭示出‘空’的概念。
即‘三是偈’所稱:[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
空就是諸法實相。
因為宇宙之間,沒有永恒不變的事物,即凡是由因素條件集合而生起的存在,都具有成、住、異、滅四相,緣集則成,緣散則滅,此即是無常;而凡是因素條件集合生起的存在,都沒有獨立的自性(定性),不能決定自己的存在,此即是無我。
換一個方式來說,由衆多關涉條件生起的事物,其本身并沒有一個固定的主體,所以‘無我’;在關涉條件發生變化的時侯,此一法就會變異或壞滅,所以‘無常’。
而此無常無我的本性是空——即是‘性空’或‘空性’。
而緣起法中即含蘊著空性,所以說‘緣起性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