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講 正辨唯識與釋違理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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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八講,由唯識學統,科判大綱,講到唯識學的基本概念,以至于三能變識,三十頌頌文已講完十六頌,今天講十七、十八、十九等三頌。
這三頌在科判中是:七、正辨唯識,八、釋違理難。
釋違理難又分為兩個子目,即心法生起緣由,及有情相續緣由,故分做三段來講。
現在即依诠釋。
一正辨唯識——是諸識轉變,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正辨唯識的頌文,如标題所錄。
這一首頌文,是上承首頌‘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二句,以‘是諸識轉變,分别所分别’二句,來說明萬法唯識的道理;再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二句,總結之于唯識。
在三能變的頌文中,說明八識及各各心所,皆由自證分變現的見分和相分。
但外人仍繼續追問:‘如何能知道宇宙萬有,皆是識所變現,而無實我實法的存在呢?’唯識家為了解答這一問題,複說下頌曰: [是諸識轉變,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 <成唯識論>解釋此頌曰: [是諸識者,謂前所說,三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立轉變名。
所變見分,說名分别,能取相故。
所變相分,名所分别,見所取故。
由此正理,彼實我法,離識所變,定非實有。
離能所取,無别物故,非有實物,離二相故。
是故一切,有為無為,若實若假,皆不離識。
唯言,為遮離識實物,非不離識心所等法。
] 諸識,自然是指三能變的八識(含各各的心所)。
轉變,即是由體起用,由識體變現出能緣的見分、和所緣的相分。
能緣的見分為能分别,所緣的相分為所分别,以能分别的見分,分别所緣的相分,即是‘分别所分别’。
這‘是諸識轉變’的‘轉變’二字,尚有下列三種意義: 一、變現義:諸識的轉變,是因轉而變,因變而現。
也就是由識體變現出見相二分,見分是能緣,即是見聞覺知,相分是所緣,即是根身器界,種種我相法相。
二、變異義:變是生起,異是不同。
由識體自證分生出見相二分,此見相二分,異于識體,故說是變異。
再者,此見相二分,見分是能,相分是所,能所皆識體所變,而作用各異,故說是變異。
三、改轉義:是說由識體改轉成見相二分,而有種種的我相或法相,由于具足這三種意義,所以說:‘是諸識轉變’。
[由此彼皆無’者,此指的是能緣所緣的見分相分,彼指的是根身器界,種種我相法相。
而此種種我法,都是能緣之心所變現。
而能緣之心,也隻是識體的作用。
因此,若去掉這個識,不但沒有外境的我相法相,也沒有内境的見分相分。
所以說,我人所認為一切的實我實法,不過是因緣和合的假有——也就是能緣所緣的見相二分而已。
離開見相二分,即沒有我法的存在;離開識,也沒有見相二分的存在。
故最終的結論是:‘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 二心法生起緣由——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輾轉力故,彼彼分别生。
唯識家解釋了上頌以後,外人複問難曰:‘若唯有識,都無外緣,何緣而生種種之分别?’意思是說:‘照你們唯識家所說,宇宙萬有,隻是相見二分的分别所分别,除識以外,沒有實我實法的外境。
既無外境,那麼,能分别的處别心究竟緣何而生?這豈不是成了分别無因嗎?] 為了解答這一問題,唯識家複說頌曰: [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輾轉力故,彼彼分别生。
] 以上頌文,前二句明因,第三句明緣,第四句明所生的分别心。
一切種識,指第八阿賴耶識。
種是種子,色心諸法的種子,潛藏于第八識中,種子是第八識能生起萬法的功能,以用從體,故曰一切種識。
‘如是如是變’一句,變者,是潛隐的種子起現行,種子起現行,現行薰種子成為新種子,新種子複起現行,所謂:‘種子乍生現行,現行薰種子,三法輾轉,因果同時。
’這就是‘如是如是變’,也就是分别心生起之因。
[以輾轉力故,彼彼分别生。
’輾轉是相資的意思,蓋法不孤起,一法生起,須仗他法相資,種子起現行,也須要仗因托緣。
蓋有為法的生起,必依因緣和合。
有因有緣,必然生果。
因此,唯識學上立有‘六因、四緣、五果。
’之說。
事實上,因和緣沒有什麼差别,概略的說,因即是衆緣之一,緣也是生果之因,不過在生起萬法的關系條件上,因是較重要的一個條件而已。
因此,六因之說,隻是四緣的另一種分類方式。
于此介紹四緣,四緣是因緣、等無間緣、所緣、增上緣,分述如下: 一、因緣:因緣,是事物生起的衆多關系條件中,具有生果能力的條件。
經上說,‘謂有為法,親自辦果],稱為因緣。
但僅隻有因仍不能生果,要因、緣具備才能生果。
同時、在唯識學上的因緣,又不同于一般緣起的因緣。
唯識學以‘萬法唯識’立論,萬法生起,皆是種子起現行的後果,因此,唯識學上的親因緣,就是第八阿賴耶識中含藏的種子。
以種子生現行,始有宇宙萬法。
但‘法不
這三頌在科判中是:七、正辨唯識,八、釋違理難。
釋違理難又分為兩個子目,即心法生起緣由,及有情相續緣由,故分做三段來講。
現在即依诠釋。
一正辨唯識——是諸識轉變,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正辨唯識的頌文,如标題所錄。
這一首頌文,是上承首頌‘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二句,以‘是諸識轉變,分别所分别’二句,來說明萬法唯識的道理;再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二句,總結之于唯識。
在三能變的頌文中,說明八識及各各心所,皆由自證分變現的見分和相分。
但外人仍繼續追問:‘如何能知道宇宙萬有,皆是識所變現,而無實我實法的存在呢?’唯識家為了解答這一問題,複說下頌曰: [是諸識轉變,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 <成唯識論>解釋此頌曰: [是諸識者,謂前所說,三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立轉變名。
所變見分,說名分别,能取相故。
所變相分,名所分别,見所取故。
由此正理,彼實我法,離識所變,定非實有。
離能所取,無别物故,非有實物,離二相故。
是故一切,有為無為,若實若假,皆不離識。
唯言,為遮離識實物,非不離識心所等法。
] 諸識,自然是指三能變的八識(含各各的心所)。
轉變,即是由體起用,由識體變現出能緣的見分、和所緣的相分。
能緣的見分為能分别,所緣的相分為所分别,以能分别的見分,分别所緣的相分,即是‘分别所分别’。
這‘是諸識轉變’的‘轉變’二字,尚有下列三種意義: 一、變現義:諸識的轉變,是因轉而變,因變而現。
也就是由識體變現出見相二分,見分是能緣,即是見聞覺知,相分是所緣,即是根身器界,種種我相法相。
二、變異義:變是生起,異是不同。
由識體自證分生出見相二分,此見相二分,異于識體,故說是變異。
再者,此見相二分,見分是能,相分是所,能所皆識體所變,而作用各異,故說是變異。
三、改轉義:是說由識體改轉成見相二分,而有種種的我相或法相,由于具足這三種意義,所以說:‘是諸識轉變’。
[由此彼皆無’者,此指的是能緣所緣的見分相分,彼指的是根身器界,種種我相法相。
而此種種我法,都是能緣之心所變現。
而能緣之心,也隻是識體的作用。
因此,若去掉這個識,不但沒有外境的我相法相,也沒有内境的見分相分。
所以說,我人所認為一切的實我實法,不過是因緣和合的假有——也就是能緣所緣的見相二分而已。
離開見相二分,即沒有我法的存在;離開識,也沒有見相二分的存在。
故最終的結論是:‘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 二心法生起緣由——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輾轉力故,彼彼分别生。
唯識家解釋了上頌以後,外人複問難曰:‘若唯有識,都無外緣,何緣而生種種之分别?’意思是說:‘照你們唯識家所說,宇宙萬有,隻是相見二分的分别所分别,除識以外,沒有實我實法的外境。
既無外境,那麼,能分别的處别心究竟緣何而生?這豈不是成了分别無因嗎?] 為了解答這一問題,唯識家複說頌曰: [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輾轉力故,彼彼分别生。
] 以上頌文,前二句明因,第三句明緣,第四句明所生的分别心。
一切種識,指第八阿賴耶識。
種是種子,色心諸法的種子,潛藏于第八識中,種子是第八識能生起萬法的功能,以用從體,故曰一切種識。
‘如是如是變’一句,變者,是潛隐的種子起現行,種子起現行,現行薰種子成為新種子,新種子複起現行,所謂:‘種子乍生現行,現行薰種子,三法輾轉,因果同時。
’這就是‘如是如是變’,也就是分别心生起之因。
[以輾轉力故,彼彼分别生。
’輾轉是相資的意思,蓋法不孤起,一法生起,須仗他法相資,種子起現行,也須要仗因托緣。
蓋有為法的生起,必依因緣和合。
有因有緣,必然生果。
因此,唯識學上立有‘六因、四緣、五果。
’之說。
事實上,因和緣沒有什麼差别,概略的說,因即是衆緣之一,緣也是生果之因,不過在生起萬法的關系條件上,因是較重要的一個條件而已。
因此,六因之說,隻是四緣的另一種分類方式。
于此介紹四緣,四緣是因緣、等無間緣、所緣、增上緣,分述如下: 一、因緣:因緣,是事物生起的衆多關系條件中,具有生果能力的條件。
經上說,‘謂有為法,親自辦果],稱為因緣。
但僅隻有因仍不能生果,要因、緣具備才能生果。
同時、在唯識學上的因緣,又不同于一般緣起的因緣。
唯識學以‘萬法唯識’立論,萬法生起,皆是種子起現行的後果,因此,唯識學上的親因緣,就是第八阿賴耶識中含藏的種子。
以種子生現行,始有宇宙萬法。
但‘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