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生正因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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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戒弟子郓城夏蓮居會集各譯敬分章次
金剛乘三昧耶戒弟子黃念祖敬解
往生正因第二十五
前品三輩往生,主要顯往生後之位次,而未廣論往生之因行。
故于本品增廣之,名為往生正因。
此兩品互作經緯,彼此涵攝。
蓋前品三輩往生者之所行,亦皆是往生正因。
本品中所示之正因,其果亦即是前品之三輩。
又本品所示諸因,多契于《觀經》之淨業。
《觀經》雲:‘生彼國者,當修三福: 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
二者,受持三歸,具足衆戒,不犯威儀。
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
如此三事,名為淨業。
佛告韋提希,汝今知不?此三種業,乃是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諸佛淨業正因。
’又曰:‘複有三種衆生,當得往生。
何等為三:一者,慈心不殺,其諸戒行。
二者,讀誦大乘方等經典。
三者,修行六念。
回向發願,願生彼國。
具此功德,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
’《觀經》所示,與本品内容,多相吻合。
複次阿難: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此經典,受持、讀誦、書寫、供養,晝夜相續,求生彼刹。
發菩提心。
持諸禁戒,堅守不犯。
饒益有情,所作善根悉施與之,令得安樂。
憶念西方阿彌陀佛,及彼國土。
是人命終,如佛色相,種種莊嚴,生寶刹中,速得聞法,永不退轉。
上文乃本品之首段。
明第一類正因,發心念佛,兼受持經戒,自他二利得生。
(此文全自《宋譯》。
) 第一類正因,共有六句:(一)受持本經。
(二)求生淨土。
(三)發菩提心。
(四)嚴持諸戒。
(五)饒益有情。
(六)憶佛念佛。
(一)《觀經》曰:‘讀誦大乘。
’《觀經約論》雲:‘不讀大乘則不明佛心。
不明佛心,則不契佛智。
不契佛智,縱生彼國,不得見佛。
’今經首雲:‘聞此經典,受持讀誦。
’此經即此《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
此經乃淨土第一經,亦中本之《華嚴》也。
又此經乃世尊獨留于将來經道滅盡之際,住世百歲,為末後衆生留作津濟者也。
又‘此經’,亦兼指《無量壽經》漢、吳、魏、唐、宋諸譯本,及王氏彭氏魏氏諸會節本。
但能受持,均是正因。
但此會本,獨稱善本,故持經功德彌勝也。
‘晝夜相續’,明勇猛精進,無有間斷。
(二)‘求生彼刹’,以受持、讀誦、書寫、供養種種功德,回向淨土。
(三)‘發菩提心’。
因‘發菩提心,一向專念’,乃本經之宗,三輩往生之正軌,故重見于本品也。
(四)‘持諸禁戒,堅守不犯’此即《觀經》之‘具諸戒行’或‘具足衆戒,不犯威儀’。
蓋無戒則同漏器,雖勤念佛亦難圓滿。
(五)‘饒益有情’是菩薩利他行。
如《普賢行願品》曰:‘菩薩若能随順衆生,則為随順諸佛。
若于衆生尊重承事,則為尊重承事如來。
’是故淨業行人,應于衆生廣行饒益。
‘所作善根,悉施與之’。
指自作之一切功德與善根,悉皆施與一切衆生,令彼離苦得樂。
如密教行人。
願己之一切功德,悉施一切衆生。
衆生一切罪苦,悉皆由我代受。
(六)憶佛念佛。
‘憶念西方阿彌陀佛,及彼國土’。
蓋念佛妙行,衆善中王。
乃妙中之妙,徑中之徑。
于正因中,發心念佛,實為首要。
以上是因,下明其果。
因果相随,如身與影。
‘是人命終,如佛色相’。
其人如佛,真金色身,卅二相;并具種種如佛之功德莊嚴。
‘生寶刹中,速得聞法’。
此人命終,色相如佛,并速得聞法。
複次阿難:若有衆生欲生彼國,雖不能大精進禅定,盡持經戒,要當作善。
所謂一不殺生。
二不偷盜。
三不淫欲。
四不妄言。
五不绮語。
六不惡口。
七不兩舌。
八不貪。
九不嗔。
十不癡。
如是晝夜思惟,極樂世界阿彌陀佛,種種功德、種種莊嚴。
志心歸依,頂禮供養。
是人臨終,不驚不怖,心不颠倒。
即得往生彼佛國土。
上第二類正因,其中共三句:(一)修行十善。
(二)晝夜念佛。
(三)志心歸依,頂禮供養。
(一)修
故于本品增廣之,名為往生正因。
此兩品互作經緯,彼此涵攝。
蓋前品三輩往生者之所行,亦皆是往生正因。
本品中所示之正因,其果亦即是前品之三輩。
又本品所示諸因,多契于《觀經》之淨業。
《觀經》雲:‘生彼國者,當修三福: 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
二者,受持三歸,具足衆戒,不犯威儀。
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
如此三事,名為淨業。
佛告韋提希,汝今知不?此三種業,乃是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諸佛淨業正因。
’又曰:‘複有三種衆生,當得往生。
何等為三:一者,慈心不殺,其諸戒行。
二者,讀誦大乘方等經典。
三者,修行六念。
回向發願,願生彼國。
具此功德,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
’《觀經》所示,與本品内容,多相吻合。
複次阿難: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此經典,受持、讀誦、書寫、供養,晝夜相續,求生彼刹。
發菩提心。
持諸禁戒,堅守不犯。
饒益有情,所作善根悉施與之,令得安樂。
憶念西方阿彌陀佛,及彼國土。
是人命終,如佛色相,種種莊嚴,生寶刹中,速得聞法,永不退轉。
上文乃本品之首段。
明第一類正因,發心念佛,兼受持經戒,自他二利得生。
(此文全自《宋譯》。
) 第一類正因,共有六句:(一)受持本經。
(二)求生淨土。
(三)發菩提心。
(四)嚴持諸戒。
(五)饒益有情。
(六)憶佛念佛。
(一)《觀經》曰:‘讀誦大乘。
’《觀經約論》雲:‘不讀大乘則不明佛心。
不明佛心,則不契佛智。
不契佛智,縱生彼國,不得見佛。
’今經首雲:‘聞此經典,受持讀誦。
’此經即此《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
此經乃淨土第一經,亦中本之《華嚴》也。
又此經乃世尊獨留于将來經道滅盡之際,住世百歲,為末後衆生留作津濟者也。
又‘此經’,亦兼指《無量壽經》漢、吳、魏、唐、宋諸譯本,及王氏彭氏魏氏諸會節本。
但能受持,均是正因。
但此會本,獨稱善本,故持經功德彌勝也。
‘晝夜相續’,明勇猛精進,無有間斷。
(二)‘求生彼刹’,以受持、讀誦、書寫、供養種種功德,回向淨土。
(三)‘發菩提心’。
因‘發菩提心,一向專念’,乃本經之宗,三輩往生之正軌,故重見于本品也。
(四)‘持諸禁戒,堅守不犯’此即《觀經》之‘具諸戒行’或‘具足衆戒,不犯威儀’。
蓋無戒則同漏器,雖勤念佛亦難圓滿。
(五)‘饒益有情’是菩薩利他行。
如《普賢行願品》曰:‘菩薩若能随順衆生,則為随順諸佛。
若于衆生尊重承事,則為尊重承事如來。
’是故淨業行人,應于衆生廣行饒益。
‘所作善根,悉施與之’。
指自作之一切功德與善根,悉皆施與一切衆生,令彼離苦得樂。
如密教行人。
願己之一切功德,悉施一切衆生。
衆生一切罪苦,悉皆由我代受。
(六)憶佛念佛。
‘憶念西方阿彌陀佛,及彼國土’。
蓋念佛妙行,衆善中王。
乃妙中之妙,徑中之徑。
于正因中,發心念佛,實為首要。
以上是因,下明其果。
因果相随,如身與影。
‘是人命終,如佛色相’。
其人如佛,真金色身,卅二相;并具種種如佛之功德莊嚴。
‘生寶刹中,速得聞法’。
此人命終,色相如佛,并速得聞法。
複次阿難:若有衆生欲生彼國,雖不能大精進禅定,盡持經戒,要當作善。
所謂一不殺生。
二不偷盜。
三不淫欲。
四不妄言。
五不绮語。
六不惡口。
七不兩舌。
八不貪。
九不嗔。
十不癡。
如是晝夜思惟,極樂世界阿彌陀佛,種種功德、種種莊嚴。
志心歸依,頂禮供養。
是人臨終,不驚不怖,心不颠倒。
即得往生彼佛國土。
上第二類正因,其中共三句:(一)修行十善。
(二)晝夜念佛。
(三)志心歸依,頂禮供養。
(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