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藏因地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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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戒弟子郓城夏蓮居會集各譯敬分章次
金剛乘三昧耶戒弟子黃念祖敬解
第二卷
本卷從經中第四品至第十品,詳陳彌陀因地,見佛聞法,初發大心,五劫精勤,結得大願。
一乘願海,六字洪名,三根普被,萬類齊收,積功累德,住真實慧,一向專志莊嚴妙土。
于無量劫,積植德行,所發誓願圓滿成就。
如是内容,淨土三經,唯此獨備,故稱本經為淨土第一經也。
貳、正宗分 經之正宗分,如人之身軀,心肺各髒皆備于是。
本經以第四品至四十二品為正宗分。
彌陀因行,法藏大願,極樂依正莊嚴,三輩往生正因,極樂菩薩修持,邊地疑城生因,娑婆穢土惡苦,極樂顯現證信等,皆攝于此。
故不但為全經之主體,實亦為一部淨宗妙法之綱宗也。
本經于極樂世界教主阿彌陀佛之因地修行、殊勝誓願等等無邊妙法行,陳述詳盡,廣于餘經。
本卷内容,即彌陀因地發願,與大願圓滿之經過。
經中首雲,過去無量不可思議無數之劫。
此表過去之時極為久遠。
此時彌陀為世饒王,遇佛出家學道,法名法藏,發起宏深誓願,故知彌陀因地發心修行,為時實難稱計。
但更應知彌陀發願之時,已非凡夫,古德多稱此時已是地上菩薩,如是則彌陀最初發心之時,更遠于此也。
是故淨宗學人于此應生淨信,彌感佛恩。
蓋此極樂依正及持名妙法,乃彌陀無量無數不可思議劫,精勤修習之妙果。
今則以此果覺,作我因心,此恩此德,匪言可喻。
再者彌陀因地久證法身,故此一乘願王、六字洪名、極樂依正種種莊嚴,甚至一毛一塵,無非彌陀無為法身、真實智慧之所流現。
一一皆超情離見,一一皆是實相正印之所印,一一皆是開化顯示真實之際,一一皆惠予衆生真實之利。
故此法門,不可思議。
下第四品,首明法藏比丘因地學道發心之因緣。
法藏因地第四 佛告阿難:過去無量不可思議無央數劫,有佛出世,名世間自在王如來、應供、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禦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在世教授四十二劫。
時為諸天及世人民說經講道。
‘無央數劫’。
梵語阿僧祗,翻為無央數。
央者,盡也。
無盡數之劫,稱為無央數劫(或阿僧祗劫。
劫之義,見上品‘布施累劫’。
劫為極長之時間單位,非算數所及之劫,名無央數劫),亦名阿僧祗劫。
而此阿僧祗劫又複是無有限量,非思議所能及,故‘無量不可思議無央數劫’。
指過去之時,久遠無極。
‘世間自在王’(自《唐釋》)。
過去久遠。
無量不可思議,無盡數之大劫時,有佛出現于世,名為'世間自在王'。
是乃古佛别有之名号,稱為别号。
世間自在者,常在世間而不為世間所拘礙。
如'佛照世間相,常住自寂滅',是世間自在義。
又《甄解》曰:‘以世間配般若,自在即解脫義,王是法身。
三一相即,不縱不橫,名世自在王。
’是從涅槃三德釋佛名号。
古代一切從屬于王,故以王喻法身德。
一切皆從法身所流現,又一一還歸于法身。
故曰王是法身。
通達世間,屬般若德。
于世自在,是解脫德。
故‘世自在王’圓攝三德,三即是一,一即是三,如‘&there4’字三點,不縱不橫,表涅槃真身,常樂我淨之無上妙德。
‘如來,應供……佛世尊’是諸佛通号。
一切佛同具此十号,實則諸佛德無量,故德号亦無量,今随衆生機,節略而稱十号。
又此十号在諸經中之開合,頗有不同,例如《淨影疏》依《成實論》合無上士與調禦丈夫為一号。
開佛世尊為兩号。
今依《涅槃經》、《璎珞經》、《大論十》,無上士與調禦丈夫分為兩号。
至于佛世尊,《涅槃經》則合之為第十号。
今依《涅槃》之說。
以下分釋十号。
一、‘如來’。
如者真如也。
乘真如之道來成正覺,故名如來。
又如諸佛安穩道來,此亦如來來,更不去至後有中,故名如來。
又如諸佛而來,故名如來。
又《合贊》曰:‘《涅槃梵行品》曰:“雲何名如來?如過去諸佛所說不變。
雲何不變?過去諸佛為度衆生,說十二部經,如來亦然,故名如來。
”’又《會疏》曰:‘如來義有三:謂法身、報身、應身也。
《金剛經》雲:“無所從來,亦無所去。
”此法身如來也。
《轉法輪論》雲:“第一義谛名如,正覺名來。
”此報身如來也。
《成實論》雲:“乘如來道,來成正覺。
故名如來。
”此應身如來。
’又《天台壽量品疏》雲:‘如者,法如如鏡,非因非果,有佛無佛性相常然。
遍一切處而無有異為如。
不動而至為來。
指之為法身如來也。
’蓋佛有法報化三身,故如來之釋亦有法、報、應(即化)之異。
具如《會疏》所釋:(一)無來去者為法身。
(二)正覺于第一義谛、真如實相如是而來,是為報身。
(三)乘真如實相之道而成正覺,如是而來,是為應身。
諸釋皆可依《會疏》之說,而知其意。
二、‘應供’。
《大論》曰:‘佛諸結使除盡,得一切智慧,故應受一切天地衆生供養。
以是故佛名應供。
’又《淨影疏》曰:‘證滅相應,故名為應。
又證滅故。
合應供養,故雲應供。
’又《會疏》曰:‘萬行圓成,福惠(即慧)具足,應受天上人間供養,饒益有情,故号應供。
’ 三、‘等正覺’。
梵語三藐三菩提。
具雲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阿為無,耨多羅為上,三為正,藐為等,菩提為覺,即無上正等正覺。
菩薩因行圓滿而成等正覺。
舊譯為無上正遍知,《維摩經肇注》曰:‘阿耨多羅,秦言無上。
三藐三菩提,秦言正遍知。
道莫之大,無上也。
其道真正,無法不知,正遍知也。
’又《淨影疏》曰:‘正者理也。
于理窮照(即徹照于理體),故雲遍知。
’ 四、‘明行足’。
‘明’有多解。
(一)《大論》曰:‘宿命、天眼、漏盡,名為三明。
’《會疏》與《淨影疏》同之,均謂‘明’即三明也。
(二)但《淨影》又謂:‘明是證行,證法顯了,故名為明。
’是說較深。
蓋《華嚴》一經唯是信解行證。
若于行法顯了明證,如是方為明也。
(三)《涅槃經十八》曰:‘明者,名得無量善果。
……善果者,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是說最深,蓋以得無上正等正覺為明也。
今釋本經,以《涅槃》之說為妥。
又‘行足’者,《涅槃經十八》曰:‘行名腳足。
……腳足者,名為戒慧。
乘戒慧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名為明行足也。
’《淨影疏》同之。
疏曰:‘龍樹說,戒空慧等,名之為行。
此二(指戒與空慧)圓具,故名為足。
’又《會疏》稍異。
疏曰:‘行足者,謂身口意業,真正清潔。
于自願力一切之行,善修滿足,
一乘願海,六字洪名,三根普被,萬類齊收,積功累德,住真實慧,一向專志莊嚴妙土。
于無量劫,積植德行,所發誓願圓滿成就。
如是内容,淨土三經,唯此獨備,故稱本經為淨土第一經也。
貳、正宗分 經之正宗分,如人之身軀,心肺各髒皆備于是。
本經以第四品至四十二品為正宗分。
彌陀因行,法藏大願,極樂依正莊嚴,三輩往生正因,極樂菩薩修持,邊地疑城生因,娑婆穢土惡苦,極樂顯現證信等,皆攝于此。
故不但為全經之主體,實亦為一部淨宗妙法之綱宗也。
本經于極樂世界教主阿彌陀佛之因地修行、殊勝誓願等等無邊妙法行,陳述詳盡,廣于餘經。
本卷内容,即彌陀因地發願,與大願圓滿之經過。
經中首雲,過去無量不可思議無數之劫。
此表過去之時極為久遠。
此時彌陀為世饒王,遇佛出家學道,法名法藏,發起宏深誓願,故知彌陀因地發心修行,為時實難稱計。
但更應知彌陀發願之時,已非凡夫,古德多稱此時已是地上菩薩,如是則彌陀最初發心之時,更遠于此也。
是故淨宗學人于此應生淨信,彌感佛恩。
蓋此極樂依正及持名妙法,乃彌陀無量無數不可思議劫,精勤修習之妙果。
今則以此果覺,作我因心,此恩此德,匪言可喻。
再者彌陀因地久證法身,故此一乘願王、六字洪名、極樂依正種種莊嚴,甚至一毛一塵,無非彌陀無為法身、真實智慧之所流現。
一一皆超情離見,一一皆是實相正印之所印,一一皆是開化顯示真實之際,一一皆惠予衆生真實之利。
故此法門,不可思議。
下第四品,首明法藏比丘因地學道發心之因緣。
法藏因地第四 佛告阿難:過去無量不可思議無央數劫,有佛出世,名世間自在王如來、應供、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禦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在世教授四十二劫。
時為諸天及世人民說經講道。
‘無央數劫’。
梵語阿僧祗,翻為無央數。
央者,盡也。
無盡數之劫,稱為無央數劫(或阿僧祗劫。
劫之義,見上品‘布施累劫’。
劫為極長之時間單位,非算數所及之劫,名無央數劫),亦名阿僧祗劫。
而此阿僧祗劫又複是無有限量,非思議所能及,故‘無量不可思議無央數劫’。
指過去之時,久遠無極。
‘世間自在王’(自《唐釋》)。
過去久遠。
無量不可思議,無盡數之大劫時,有佛出現于世,名為'世間自在王'。
是乃古佛别有之名号,稱為别号。
世間自在者,常在世間而不為世間所拘礙。
如'佛照世間相,常住自寂滅',是世間自在義。
又《甄解》曰:‘以世間配般若,自在即解脫義,王是法身。
三一相即,不縱不橫,名世自在王。
’是從涅槃三德釋佛名号。
古代一切從屬于王,故以王喻法身德。
一切皆從法身所流現,又一一還歸于法身。
故曰王是法身。
通達世間,屬般若德。
于世自在,是解脫德。
故‘世自在王’圓攝三德,三即是一,一即是三,如‘&there4’字三點,不縱不橫,表涅槃真身,常樂我淨之無上妙德。
‘如來,應供……佛世尊’是諸佛通号。
一切佛同具此十号,實則諸佛德無量,故德号亦無量,今随衆生機,節略而稱十号。
又此十号在諸經中之開合,頗有不同,例如《淨影疏》依《成實論》合無上士與調禦丈夫為一号。
開佛世尊為兩号。
今依《涅槃經》、《璎珞經》、《大論十》,無上士與調禦丈夫分為兩号。
至于佛世尊,《涅槃經》則合之為第十号。
今依《涅槃》之說。
以下分釋十号。
一、‘如來’。
如者真如也。
乘真如之道來成正覺,故名如來。
又如諸佛安穩道來,此亦如來來,更不去至後有中,故名如來。
又如諸佛而來,故名如來。
又《合贊》曰:‘《涅槃梵行品》曰:“雲何名如來?如過去諸佛所說不變。
雲何不變?過去諸佛為度衆生,說十二部經,如來亦然,故名如來。
”’又《會疏》曰:‘如來義有三:謂法身、報身、應身也。
《金剛經》雲:“無所從來,亦無所去。
”此法身如來也。
《轉法輪論》雲:“第一義谛名如,正覺名來。
”此報身如來也。
《成實論》雲:“乘如來道,來成正覺。
故名如來。
”此應身如來。
’又《天台壽量品疏》雲:‘如者,法如如鏡,非因非果,有佛無佛性相常然。
遍一切處而無有異為如。
不動而至為來。
指之為法身如來也。
’蓋佛有法報化三身,故如來之釋亦有法、報、應(即化)之異。
具如《會疏》所釋:(一)無來去者為法身。
(二)正覺于第一義谛、真如實相如是而來,是為報身。
(三)乘真如實相之道而成正覺,如是而來,是為應身。
諸釋皆可依《會疏》之說,而知其意。
二、‘應供’。
《大論》曰:‘佛諸結使除盡,得一切智慧,故應受一切天地衆生供養。
以是故佛名應供。
’又《淨影疏》曰:‘證滅相應,故名為應。
又證滅故。
合應供養,故雲應供。
’又《會疏》曰:‘萬行圓成,福惠(即慧)具足,應受天上人間供養,饒益有情,故号應供。
’ 三、‘等正覺’。
梵語三藐三菩提。
具雲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阿為無,耨多羅為上,三為正,藐為等,菩提為覺,即無上正等正覺。
菩薩因行圓滿而成等正覺。
舊譯為無上正遍知,《維摩經肇注》曰:‘阿耨多羅,秦言無上。
三藐三菩提,秦言正遍知。
道莫之大,無上也。
其道真正,無法不知,正遍知也。
’又《淨影疏》曰:‘正者理也。
于理窮照(即徹照于理體),故雲遍知。
’ 四、‘明行足’。
‘明’有多解。
(一)《大論》曰:‘宿命、天眼、漏盡,名為三明。
’《會疏》與《淨影疏》同之,均謂‘明’即三明也。
(二)但《淨影》又謂:‘明是證行,證法顯了,故名為明。
’是說較深。
蓋《華嚴》一經唯是信解行證。
若于行法顯了明證,如是方為明也。
(三)《涅槃經十八》曰:‘明者,名得無量善果。
……善果者,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是說最深,蓋以得無上正等正覺為明也。
今釋本經,以《涅槃》之說為妥。
又‘行足’者,《涅槃經十八》曰:‘行名腳足。
……腳足者,名為戒慧。
乘戒慧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名為明行足也。
’《淨影疏》同之。
疏曰:‘龍樹說,戒空慧等,名之為行。
此二(指戒與空慧)圓具,故名為足。
’又《會疏》稍異。
疏曰:‘行足者,謂身口意業,真正清潔。
于自願力一切之行,善修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