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偈頌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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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境界”依唐譯及魏譯。
20梵文為karaka,意為“作者”,今意譯為“因”。
21由本頌可知,本經所說,超越瑜伽行之唯識,亦超越中觀之外中觀。
22上來四頌,即第二品147、148、99、100頌。
23阿賴耶(alaya)不同阿賴耶識(藏識alayavijnana)。
種種識由阿賴耶生,非由阿賴耶識生。
24上來二頌,即第三品79、80頌。
25此句意譯,梵文但雲“表述如下”。
26nihsvabhavatvam通常譯為“無性”,今譯為“無自體性”似較清晰,否則易與“無自性”相混。
27假名(prajnapti),即假施設。
此處用《大品般若》(卷二)之<三假品>義。
一受假,事物由因緣和合而成,故無實體;此如白骨堆觀;二法假,事物由因緣和合而成,故無有自性;此如四大種觀;三名假,諸法唯有假名,此如佛像觀。
28舊譯有誤,魏譯尤甚。
彼雲:“身住指資生,可取三種境,識取識境界,意識分别三”。
然而本頌梵文甚為艱澀,於說“三能取”時,初二為udgraha-vijnapti,可譯為“願欲與表識(取識)”,此即不詞,因不能說表識之能取為表識,故此處意譯為“取持”。
魏譯之誤,即由此而來。
可參考唐譯“身資及所住,此三為所取,意取及分别,此三為能取”,此即将該梵文譯為“意取”。
29此即第三品51頌。
30第83、84二頌,向來認為難解。
依密乘義,“印”(mudra)即内自證智境。
頌雲,於心中建立一種子,即與建立“一切種子識”(梵本略為“一切種“)同一境界,此為識境,但卻與“無種子”之自證智境平等。
由是於淨時,一種子淨即同“無種子”之智境。
然而凡愚卻因多種子而生困惑。
何以為“多種子”,以其為“一切種子識”故,既言“一切”,自然是“多”。
此“一切種子識”(sarva-bija-vijnana)即藏識之别名。
31此即第二品140頌。
32此即第三品52頌。
33上來三頌,即第二品170、144、141頌。
34此即第三品48頌。
35此即第二品136頌。
36似(abhasa),即非真實。
“似現”,無所有而顯現。
37此即第三品53頌。
38此為駁論,駁97頌所牒。
39若直譯,此句為“無有少份以諸緣為有因(sahetuka)”。
40此即第二品132頌。
41上來五頌,即第四品1至5頌。
42梵vastu,實物義,故譯為“有義”。
43此即第二品133及176頌。
44此即第二品130及177頌。
45上來二頌,即第六品9、10頌。
46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74、173頌。
47此說倒世俗。
如認雲為“犬”,此“犬”當然無體性,但卻不能由是說犬無自體性。
此遮外道說“梵”為空性。
48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68、169頌。
49此即第二品150頌。
50此即第二品139頌。
51“邪見”,原作“六種見”,即指外道六師邪見。
又,“心之本性”,原作“心之種姓”。
52上來三頌,即第三品35、36、37頌。
53samketa舊譯為“和合”,應譯為“施設”。
54此即第二品161頌。
55原有“唯二見非真實”一句,略去未譯。
56此即第二品134頌。
57此頌說“阿賴耶”,非說阿賴耶識。
阿賴耶入胎即受業風所吹而次第生起諸識,詳見於《淨治名相》。
又,此說紅白增長,即密乘意趣,由此可知,謂無上密出於七世紀印度教性力派之說,不攻自破。
“鼠落酥油瓶”,即父母和合之象徵。
58此句魏譯為“非惡見行處”,唐譯為“邪見不能近”,皆可商榷。
大乘無定說,非“邪見不能近”,實為行者依次第作觀修時,其先一次第之決定,即後一次第之抉擇,如是次第超越,即見次第差錯,以其為超越,故不住於差錯。
59162至164頌,此處重作分行。
60vedali。
61Nagahvaya,亦有譯為龍叫、龍猛。
此為龍樹弟子之名。
彼曾於南印弘如來藏,見《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
62anuttara原義為“無上士”,通指“無上”。
此如《寶性論》即名為“大乘無上續論”。
所謂“無上續”即指如來藏一系經論。
如來藏為大中觀,故列入中觀法系。
63此即第二品175頌。
64此牒計數論說。
數論師建立prakrti為“本”(此依窺基譯,見《大乘法苑義林章記》,或譯為“自性”,似不如窺基所譯),“本”可開展為五大種(地水火風空),故此處姑譯為“本種”。
此頌舊譯皆可商榷。
如唐譯雲“以不生不滅,本性如虛空,自性無所有,是名遍計相”,是即全為佛家之說,不顯诤論與答辯義。
故此處加“或诤”二字,以顯頌義。
65“本”說為有自體性,故說其為無自體性以破之。
下來諸頌,即顯由因緣不能建立自體性義。
66上來二頌,即第三品9、10頌。
67此頌實說如來藏,如來藏即為智境,且周遍一切身。
68此即第三品11頌。
69上來二頌,即第三品44、45頌。
70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59、160頌。
71上來二頌,即第三品1、2頌。
72唐譯雲“略說以為生,廣說則為滅”。
魏譯雲“略說諸法生,廣說諸法滅”。
二者皆與梵本不同。
73上來三頌,即第三品12、13、14頌。
74上來二頌,即第三品54、55頌。
75上來二頌,即第四品6、7頌。
76上來二頌,即第三品56、57頌。
77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53、180頌。
78依梵本,似應解作由修習成熟而得之神通,唯唐譯則稱之為“報得通”,此即為具異熟力之神通。
79梵本作bhavabhasa,如言說而有。
80此頌唐譯為長行——雲何說之為生?雲何不說可見世間?無實有之可見世間仍可見之為有,此實雲何而說?於誰如是說?何故對其人說? 81此作“阿賴耶”,不作“阿賴耶識”,與舊譯異。
82舊譯皆改“識”為“智”,此實不必改,佛威神3力境界,實已顯現為識境,此如放白毫光,出廣長舌等。
83此處“佛種”指菩薩,舊譯誤為佛。
所謂“成就於一夢”,即謂其於識境中成就,如世尊法身往色究竟天,而色身則仍住於識境。
84舊譯誤“智”為“趣”,此蓋由於m與g易誤認,故mati誤為gati。
85utpada-vadin,生論者,指理量與因以成立“生”。
86abhinna,與“無變異”同義。
87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71、131頌。
88相應說(yuktidesana)與理相應之說。
89非謂心為真常。
解脫為一境界(智境),非建立為一事物。
90此即智境唯藉識境而成顯現,由是可說二境界平等,如水月與水平等。
91義,vastu,指“實”。
以智境必藉識境始成顯現,故不可說智境為淨;然而智境不受雜染(無變易),是故亦不可說之為染。
92心法性(cittasyadharmata),即如來藏異名。
93此指十二因緣之行(samskara),為業造作。
舊譯作“有為”(samskrta),恐誤。
94由此可知,經中所謂“大乘”非一般大乘,此實指後人所說之大中觀,即以如來藏思想為體系之中觀。
95nirhetuka。
96此即第二品145頌。
97此遮數論。
彼立神我與本(prakrti本性)由本分二途,一為覺、一為我慢(ahamkara)。
然後由我慢複成五知根、五作根及五唯,五唯則五大。
如是等谛皆生於本。
見《金七十論》。
98此處“智”,梵作jnata,意為“知”、“能知”。
今從慣例譯。
99此即第三品38頌。
100此即第二品182頌及三品39頌。
101samudacara-varijitam魏譯“諸行相”,此處姑譯為“作意行”,指由識覺作思擇後,而起作意之行相。
上來二頌,即第三品40、41頌。
102此即第二品183頌。
103此即第三品43頌。
20梵文為karaka,意為“作者”,今意譯為“因”。
21由本頌可知,本經所說,超越瑜伽行之唯識,亦超越中觀之外中觀。
22上來四頌,即第二品147、148、99、100頌。
23阿賴耶(alaya)不同阿賴耶識(藏識alayavijnana)。
種種識由阿賴耶生,非由阿賴耶識生。
24上來二頌,即第三品79、80頌。
25此句意譯,梵文但雲“表述如下”。
26nihsvabhavatvam通常譯為“無性”,今譯為“無自體性”似較清晰,否則易與“無自性”相混。
27假名(prajnapti),即假施設。
此處用《大品般若》(卷二)之<三假品>義。
一受假,事物由因緣和合而成,故無實體;此如白骨堆觀;二法假,事物由因緣和合而成,故無有自性;此如四大種觀;三名假,諸法唯有假名,此如佛像觀。
28舊譯有誤,魏譯尤甚。
彼雲:“身住指資生,可取三種境,識取識境界,意識分别三”。
然而本頌梵文甚為艱澀,於說“三能取”時,初二為udgraha-vijnapti,可譯為“願欲與表識(取識)”,此即不詞,因不能說表識之能取為表識,故此處意譯為“取持”。
魏譯之誤,即由此而來。
可參考唐譯“身資及所住,此三為所取,意取及分别,此三為能取”,此即将該梵文譯為“意取”。
29此即第三品51頌。
30第83、84二頌,向來認為難解。
依密乘義,“印”(mudra)即内自證智境。
頌雲,於心中建立一種子,即與建立“一切種子識”(梵本略為“一切種“)同一境界,此為識境,但卻與“無種子”之自證智境平等。
由是於淨時,一種子淨即同“無種子”之智境。
然而凡愚卻因多種子而生困惑。
何以為“多種子”,以其為“一切種子識”故,既言“一切”,自然是“多”。
此“一切種子識”(sarva-bija-vijnana)即藏識之别名。
31此即第二品140頌。
32此即第三品52頌。
33上來三頌,即第二品170、144、141頌。
34此即第三品48頌。
35此即第二品136頌。
36似(abhasa),即非真實。
“似現”,無所有而顯現。
37此即第三品53頌。
38此為駁論,駁97頌所牒。
39若直譯,此句為“無有少份以諸緣為有因(sahetuka)”。
40此即第二品132頌。
41上來五頌,即第四品1至5頌。
42梵vastu,實物義,故譯為“有義”。
43此即第二品133及176頌。
44此即第二品130及177頌。
45上來二頌,即第六品9、10頌。
46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74、173頌。
47此說倒世俗。
如認雲為“犬”,此“犬”當然無體性,但卻不能由是說犬無自體性。
此遮外道說“梵”為空性。
48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68、169頌。
49此即第二品150頌。
50此即第二品139頌。
51“邪見”,原作“六種見”,即指外道六師邪見。
又,“心之本性”,原作“心之種姓”。
52上來三頌,即第三品35、36、37頌。
53samketa舊譯為“和合”,應譯為“施設”。
54此即第二品161頌。
55原有“唯二見非真實”一句,略去未譯。
56此即第二品134頌。
57此頌說“阿賴耶”,非說阿賴耶識。
阿賴耶入胎即受業風所吹而次第生起諸識,詳見於《淨治名相》。
又,此說紅白增長,即密乘意趣,由此可知,謂無上密出於七世紀印度教性力派之說,不攻自破。
“鼠落酥油瓶”,即父母和合之象徵。
58此句魏譯為“非惡見行處”,唐譯為“邪見不能近”,皆可商榷。
大乘無定說,非“邪見不能近”,實為行者依次第作觀修時,其先一次第之決定,即後一次第之抉擇,如是次第超越,即見次第差錯,以其為超越,故不住於差錯。
59162至164頌,此處重作分行。
60vedali。
61Nagahvaya,亦有譯為龍叫、龍猛。
此為龍樹弟子之名。
彼曾於南印弘如來藏,見《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
62anuttara原義為“無上士”,通指“無上”。
此如《寶性論》即名為“大乘無上續論”。
所謂“無上續”即指如來藏一系經論。
如來藏為大中觀,故列入中觀法系。
63此即第二品175頌。
64此牒計數論說。
數論師建立prakrti為“本”(此依窺基譯,見《大乘法苑義林章記》,或譯為“自性”,似不如窺基所譯),“本”可開展為五大種(地水火風空),故此處姑譯為“本種”。
此頌舊譯皆可商榷。
如唐譯雲“以不生不滅,本性如虛空,自性無所有,是名遍計相”,是即全為佛家之說,不顯诤論與答辯義。
故此處加“或诤”二字,以顯頌義。
65“本”說為有自體性,故說其為無自體性以破之。
下來諸頌,即顯由因緣不能建立自體性義。
66上來二頌,即第三品9、10頌。
67此頌實說如來藏,如來藏即為智境,且周遍一切身。
68此即第三品11頌。
69上來二頌,即第三品44、45頌。
70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59、160頌。
71上來二頌,即第三品1、2頌。
72唐譯雲“略說以為生,廣說則為滅”。
魏譯雲“略說諸法生,廣說諸法滅”。
二者皆與梵本不同。
73上來三頌,即第三品12、13、14頌。
74上來二頌,即第三品54、55頌。
75上來二頌,即第四品6、7頌。
76上來二頌,即第三品56、57頌。
77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53、180頌。
78依梵本,似應解作由修習成熟而得之神通,唯唐譯則稱之為“報得通”,此即為具異熟力之神通。
79梵本作bhavabhasa,如言說而有。
80此頌唐譯為長行——雲何說之為生?雲何不說可見世間?無實有之可見世間仍可見之為有,此實雲何而說?於誰如是說?何故對其人說? 81此作“阿賴耶”,不作“阿賴耶識”,與舊譯異。
82舊譯皆改“識”為“智”,此實不必改,佛威神3力境界,實已顯現為識境,此如放白毫光,出廣長舌等。
83此處“佛種”指菩薩,舊譯誤為佛。
所謂“成就於一夢”,即謂其於識境中成就,如世尊法身往色究竟天,而色身則仍住於識境。
84舊譯誤“智”為“趣”,此蓋由於m與g易誤認,故mati誤為gati。
85utpada-vadin,生論者,指理量與因以成立“生”。
86abhinna,與“無變異”同義。
87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71、131頌。
88相應說(yuktidesana)與理相應之說。
89非謂心為真常。
解脫為一境界(智境),非建立為一事物。
90此即智境唯藉識境而成顯現,由是可說二境界平等,如水月與水平等。
91義,vastu,指“實”。
以智境必藉識境始成顯現,故不可說智境為淨;然而智境不受雜染(無變易),是故亦不可說之為染。
92心法性(cittasyadharmata),即如來藏異名。
93此指十二因緣之行(samskara),為業造作。
舊譯作“有為”(samskrta),恐誤。
94由此可知,經中所謂“大乘”非一般大乘,此實指後人所說之大中觀,即以如來藏思想為體系之中觀。
95nirhetuka。
96此即第二品145頌。
97此遮數論。
彼立神我與本(prakrti本性)由本分二途,一為覺、一為我慢(ahamkara)。
然後由我慢複成五知根、五作根及五唯,五唯則五大。
如是等谛皆生於本。
見《金七十論》。
98此處“智”,梵作jnata,意為“知”、“能知”。
今從慣例譯。
99此即第三品38頌。
100此即第二品182頌及三品39頌。
101samudacara-varijitam魏譯“諸行相”,此處姑譯為“作意行”,指由識覺作思擇後,而起作意之行相。
上來二頌,即第三品40、41頌。
102此即第二品183頌。
103此即第三品43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