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偈頌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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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體性得滿足[注90]
一切諸法之自性真如遠離於分别
250於義不可說為淨[注91]然亦不可說為染
心清淨離諸雜染於智境中唯清淨
251從因緣生之世間離諸分别而認知
則見類如幻夢等行者是時即解脫
252由垢而生諸習氣彼常與心相和合
凡愚故見外境有而不得見心法性[注92]
253心之體性為清淨非由迷亂心生起
迷亂原從迷亂生由是心即不可見
254虛妄本身無非義義不在行及餘處[注93]
然卻有處觀其行
255當行成為可見時能相所相都遣除
一切推斷皆遠離唯自心而見世間
256行者得入唯心時即停分别外世間
由是得安住真如從而超越於唯心
257由於得超越唯心彼亦超越無相境
若安住於無相境是則不能見大乘[注94]
258無功用境為寂靜由本誓故究竟淨
此最殊勝無我智以無相故無所見
259應觀心之所行境應觀智之所行境
於由般若觀境時即不受相所困惑
260心所行境為苦谛智所行境為集谛
餘二谛以及佛地是般若之所行境
261得證果及般涅槃以及八正道種種
一切聖谛如是知即最清淨之佛智
262眼根色境光虛空與意和合生眼識
諸識實從藏識生
263無能所取無取事無名無事於取中
分别而為無因者[注95]故可說之為無智
264名不由於義而生義之生起不由名
諸法有因無因生無非分别莫分别
265一切諸法無自性語言故亦離真實
凡愚不解空空義由是彼等成流轉[注96]
266遍計自住於真實遂依假施設說法
一法不得成為五故彼背離於真實[注97]
267彼邪戲論應遮撥是應超越於有無
行者若能見無相不見邪法於世間
268彼計作者有且常此實無非唯言說
於實谛中離言說法唯寂息始得見
269當依止於藏識時其時即有意轉起
當依止於心與意其時識聚即轉起
270由增益而建立者無非即是所增益
了見真如心體性行者即得唯心智[注98]
271不想於意以及相常無常想亦不着
不由於此而見谛亦不觀於生不生
272諸識都從藏識起故不分别為二法
終不能於一義上而有二心生作用
273若然已見於心者則非空亦非言說
然而若未見於心則落重重見地網
274無有因緣得生起亦無有彼諸識根
既無界亦複無蘊無貪亦複無有為
275無有本初之造作無能作亦無所作
無後際複無有力既無解亦複無縛
276無有所謂無記者無有法亦無非法
無有時複無涅槃無有所謂法體性
277無有佛陀無真谛無有因亦無有果
無颠倒複無裡盤無有死亦無有生
278無有因緣十二支無二邊亦無無邊
一切妄見皆寂息是故我說是唯心
279煩惱業趣以及身作者以及果報等
是皆如陽焰如夢亦複有如尋香城
280以得安住唯心故一切實見皆舍離
以得建立唯心故即能見於斷與常
281於涅槃中無蘊聚亦無有我無諸相
以能入住於唯心即離計着於涅槃
282由罪業令世間起成為人見之外境
心不由此世間生是故心為不可見
283由習氣而成為見類如身資住處等
心非為有亦非無不由習氣而展現
284污垢現於清淨中而彼清淨非即垢
此如虛空受雲遮由是心成不可見
285積集業者名為心了别此者即是智
人由般若可得者無相境界及具力[注99]
286心受外境所縛東識覺智随境轉起
殊勝無相境界中則有般若得轉起[注100]
287心意識離想分别此是聲聞非佛子
彼菩薩求由分别而得觸證於法性
288其清淨者如來智住於寂滅最勝忍
彼由殊勝義而生而遠離於作意行[注101]
289依於遍計得成有於依他見則非是
由颠倒成遍計性於依他中無分别[注102]
290心不由於大種生是故心無可見處
由習氣而成為見類如身資住處等
291大種造者非為色色實非為大種造
如尋香城如夢幻此等皆非大種造
292於我般若有三種智者由是得具力
心不由於大種生是故心無可見處
293由習氣而成為見類如身資住處等
一切自相得分别一切諸法得顯現
294我般若離彼二乘聲聞智着有境轉
如來般若為無垢以依唯心生起故[注103]
295若於因緣所生法說為真實非真實
是則其人可決定必然具彼一異見
296遍計種種分别法實如幻事無所得
由分别成種種相無所得者亦如是
297遍計於相成過失由是人即受束縛
凡愚遍計心生相於依他中作遍計
298從於遍計而有者無非即是依他相
遍計而成種種相於依他上作分别
299世俗谛與勝義谛第三則為異端因
虛妄分别為世俗彼若斷除則智界
300譬如修行者觀修於一之中現種種
然而此實無種種但為虛妄分别相
注釋
1梵名sagathakam,義為“總偈頌品”。
魏譯為“總品”,唐譯為“偈頌品”,各取半義。
今沿唐譯。
2舊譯無此起頌,而代之以長行。
如唐譯雲:“爾時世尊欲重宣此修多羅中諸廣義故,而說偈言。
” 又,下來諸頌與舊譯多有不同,不一一注出。
3上來三頌,即第二品1、3、2頌。
4上來三頌,即第二品6、7、8頌。
5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51、152頌。
6此即第二品178頌。
7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49、154頌。
8此處說第九識,即阿摩羅識(amala-vijnana庵摩羅識)。
學者謂本經隻說八識,故此頌必為後加。
甚至有學者疑及九識之說,認為乃本經結集後之建立,然後摻入<偈頌品>中。
然而實際情形則并非如此,於劉宋譯(卷二),即有“真識”之說(參第二品注32),此當即第九識。
彼說三類識,真識為第九識、現識即第八識、分别事識為前七識。
故不能說本經未說九識聚。
現在本經流傳的情形是:劉宋譯有說“真識”而無頌(<偈頌品>未譯);魏及唐譯有頌說“九識”而經文則略去“真識”,此與今梵本同。
三譯中以劉宋譯最古(五世紀初期),既已說及第九識,自不能說此頌為真谛所傳攝論宗後人所加,以真谛為六世紀時人,更不能說九識之說為真谛一家私言。
真谛所傳為彌勒古學,為世親一脈,與玄奘所傳陳那今學不同,玄奘不說九識,不等於彌勒瑜伽行不說九識。
然則何以魏唐二譯所據梵本(及今梵本),删去“真識”,隻說現識與分别事識,且北魏譯晚劉宋譯不過七八十年,所據梵本即見删節,此或於所傳諸梵本中有人見經中明說“八識、三自性、二無我”,故即以剔出“真識”為衍文,由是删改。
然而,此改實誤,何以故?第九識實即如來藏,《十八空論》(真谛譯)謂阿摩羅識為自性清淨心,故知“真識”、“第九識”、“如來藏”三者實同義詞,而“名為藏識之如來藏”(亦可說“名為第八識之第九識”),此即智境唯藉識境而成顯現之意,此意為一經主旨,因而說“八識”,實已含容第九識,故說三類識與彼實非相違,實不必删去“真識”之名。
又名為“真識”者,即說境界為真,非謂其本體為真,此於經中已處處有說,倘望文生義,以“真識”為真,則為依語不依義,其誤在於讀者,不在經文。
9gotra-bhumi直譯為“種姓地”,唐譯為“性”,今意譯為“本基”。
10此即第二品156頌。
11此處尚有一喻,喻為石女兒,以字數關系未譯出。
12此處為一頌半。
(以下此類情形不複注出) 此即第二品143頌及144前半頌。
13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79、181頌。
14svabhavam-ekam,唯一自性。
唐譯“一性”,魏譯“一實法”。
15此二頌皆隻三句。
(以下不複注出) 16vastu-vijnapti意為取識(表識)所成立義,此即假施設。
故下來亦将此詞譯為施設,令文義較顯。
17梵本僅作“身”,此依魏譯。
18八物,謂地、水、火、風、空、識、名色、六入。
19
魏譯為“總品”,唐譯為“偈頌品”,各取半義。
今沿唐譯。
2舊譯無此起頌,而代之以長行。
如唐譯雲:“爾時世尊欲重宣此修多羅中諸廣義故,而說偈言。
” 又,下來諸頌與舊譯多有不同,不一一注出。
3上來三頌,即第二品1、3、2頌。
4上來三頌,即第二品6、7、8頌。
5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51、152頌。
6此即第二品178頌。
7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49、154頌。
8此處說第九識,即阿摩羅識(amala-vijnana庵摩羅識)。
學者謂本經隻說八識,故此頌必為後加。
甚至有學者疑及九識之說,認為乃本經結集後之建立,然後摻入<偈頌品>中。
然而實際情形則并非如此,於劉宋譯(卷二),即有“真識”之說(參第二品注32),此當即第九識。
彼說三類識,真識為第九識、現識即第八識、分别事識為前七識。
故不能說本經未說九識聚。
現在本經流傳的情形是:劉宋譯有說“真識”而無頌(<偈頌品>未譯);魏及唐譯有頌說“九識”而經文則略去“真識”,此與今梵本同。
三譯中以劉宋譯最古(五世紀初期),既已說及第九識,自不能說此頌為真谛所傳攝論宗後人所加,以真谛為六世紀時人,更不能說九識之說為真谛一家私言。
真谛所傳為彌勒古學,為世親一脈,與玄奘所傳陳那今學不同,玄奘不說九識,不等於彌勒瑜伽行不說九識。
然則何以魏唐二譯所據梵本(及今梵本),删去“真識”,隻說現識與分别事識,且北魏譯晚劉宋譯不過七八十年,所據梵本即見删節,此或於所傳諸梵本中有人見經中明說“八識、三自性、二無我”,故即以剔出“真識”為衍文,由是删改。
然而,此改實誤,何以故?第九識實即如來藏,《十八空論》(真谛譯)謂阿摩羅識為自性清淨心,故知“真識”、“第九識”、“如來藏”三者實同義詞,而“名為藏識之如來藏”(亦可說“名為第八識之第九識”),此即智境唯藉識境而成顯現之意,此意為一經主旨,因而說“八識”,實已含容第九識,故說三類識與彼實非相違,實不必删去“真識”之名。
又名為“真識”者,即說境界為真,非謂其本體為真,此於經中已處處有說,倘望文生義,以“真識”為真,則為依語不依義,其誤在於讀者,不在經文。
9gotra-bhumi直譯為“種姓地”,唐譯為“性”,今意譯為“本基”。
10此即第二品156頌。
11此處尚有一喻,喻為石女兒,以字數關系未譯出。
12此處為一頌半。
(以下此類情形不複注出) 此即第二品143頌及144前半頌。
13上來二頌,即第二品179、181頌。
14svabhavam-ekam,唯一自性。
唐譯“一性”,魏譯“一實法”。
15此二頌皆隻三句。
(以下不複注出) 16vastu-vijnapti意為取識(表識)所成立義,此即假施設。
故下來亦将此詞譯為施設,令文義較顯。
17梵本僅作“身”,此依魏譯。
18八物,謂地、水、火、風、空、識、名色、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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