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斷食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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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非仙人食物之所供,故實不宜。

     今者,大慧,我所許弟子食者,為具聖者所喜、為無聖者所避、為諸功德所生、為諸過失所舍、為古仙人所許。

    此即粳米(sali)、大麥(yava)、小麥(godhuma)、綠豆(mudga)、豆類(masa)、扁豆;(masura)等等,及酥油(sarpi)、菜油(taila)、蜜糖(madhu)、石蜜(phanita)、黑糖(guda)、甘蔗(khanda)、糖漿(matspandika)等等,由此等物事備食,是為正食。

    大慧,未來世或有謬人於種種戒律作分别,其人實為食肉種姓習氣所熏,於味生貪,上來所記諸食,非為彼等而制。

    大慧,於菩薩摩诃薩,彼曾於過去世供養諸佛、種植善根,彼具信受,離諸分别、彼為釋迦種姓男女、彼為善種姓男女、彼不執身命資财、彼無隐欲而不具諸貪、彼具悲心而護念一切有情如己子、彼視一切有情如獨子之親。

    〔上來所記,即我勸彼之食制。

    〕 大慧,於過去世,有一王名獅子王(Simha-saudasa)[注5],於肉過份喜好,遂貪食以求滿足口味,次第而終至於食人。

    食人不已,乃至為臣仆親眷所棄,更無論其國人,於是失國,受大苦惱。

    此即好食肉之故。

     大慧,即如帝釋,彼統治諸天,以過去世食肉習氣,以此過失,亦曾生為鷹隼。

    其時毘首羯磨天(Visvakarma)[注6]現為鸠形,受帝釋襲擊,於是即置自身於天平上。

    屍毘王(Sivi)悲憫無辜,受大痛苦[注7]。

    大慧即使曾經曆多生之帝釋天,亦有一生犯害己害他大過失,更何況非是帝釋。

     大慧,複有一王,為馬馱入大森林中,徘徊不得出,於是與母獅子犯邪行而無恐懼,遂生一子,以母獅子生故,王子名為斑足。

    如是等等[注8]。

    由於過去世以肉為食之邪習氣,彼食肉,以至為王亦食肉,大慧,彼一生住七舍村[注9],由於過份食肉,遂生諸空行及空行母(dakavadakinya),恐怖食人肉。

    大慧,於流轉生中,如是彼衆當如是生為耽於肉味,如獅、虎、豹、犬、狼、狸、豺、隼等。

    彼入更為嗜肉之胎,如入樂於恐布食肉羅刹之胎,堕於此中,則難入人胎,更何況得涅槃。

     是為食肉之過患。

    若繼續〔食肉〕即生〔如是等過患〕;反之,則生大功德。

    然凡愚淺智者不知〔食肉之〕功德〔與〕過患。

    今我告汝,大慧,觀其功德過患,悲憫自性之菩薩即應斷食肉。

     大慧,若無人食肉,即無殺生。

    大慧,殺生多出於自利,故殺彼等無罪之有情,實無特别理由可說。

    噫,大慧,愛肉味者可以食人肉,更何況其他如鹿、鳥等有情之肉? 大慧,人於處處張設網羅,彼嗜肉味而失理性,以此之故,無數無辜生命即為财利所奪。

    此如雀鳥、如駒那羅(Kaurabhraka)[注10]、如釣魚郎(Kaivarta)等,本於空中飛、於水中栖、於陸地息。

    大慧,甚至有人硬心腸如羅刹,慣於畜養生物〔而食〕,失悲憫心,見生命時,知其有生命,然仍殺之及食〔其肉〕,於彼真無悲心可以喚起。

     大慧[注11],謂於聲聞可許以肉為正食,即謂非自所殺(akritaka)、非令他殺(akarita)、非專為彼殺(asamkalpita)。

    實無此事。

    複次,大慧,於未來世有不知情者,初則依我所說而出家,視己為釋種,以為袈裟帶之标記。

    然而,彼複受錯謬理影響,作邪思維。

    彼於種種戒律作分别之言說,着人我見。

    於受渴求〔肉〕味者影響下,諸所動搖,以詭辯維護食肉。

    彼於我所說種種義,生種種分别故,此實為前所未有之诽謗。

    如說此事,解為世尊許肉為正食,且列舉何等肉可食,即如來亦食此雲雲。

     大慧,於任何經中,皆不許〔肉食〕為上,亦未曾說肉於食制為正食。

     大慧,若我有許可之意,或我許聲聞,則我即無戒制。

    我非不戒彼等行人,彼等善種姓男女,樂於視一切有情如己獨子,且具悲心,修行大乘道。

    大慧,禁食一切肉。

    此戒授予一切善男女。

    無論彼或於冢間修苦行、或於森林修苦行、或為作觀修之行人,若彼樂於法,且於一切乘道上得自在,具足悲心,得視一切有情如己獨子之決定,即應為完成其修學〔而守此戒〕。

     於此處及餘教說中,建立學處次第相續如階梯,一步一步,由此以至於彼,有規則、有條理。

    於解釋每一環節後,有時可因特殊情況許可食肉,複次,諸動物死肉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