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無常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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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依於文字故。

    此非彼等不随於義而說,說時則依於分别。

     大慧,若不受於〔真實〕法[注86],經典所說一切真實皆斷,若斷,則将無佛無二乘無菩薩衆,若都無者,則何所教複教於誰?以此之故,大慧,菩薩摩诃薩不應取着於經典中言說。

    大慧,由於有情心理,我及諸如來應正等覺,於經中不直說而說教,以随順部份有情之種種信念,以除彼等心意意識〔障〕,而非依聖智所得及内自證建立,此即認知一切法以無相為性相,故世間無有而唯心自見,此即說二取分别〔為障〕。

     是故,大慧,菩薩摩诃薩應遵從於義而非文字。

    大慧,若善男子、若善女人,唯遵文字,則成自壞,是不能了知第一義,亦令他人不能悟入。

    持續樂着於惡見,其人之自決定,即受彼不知諸法地性相之外道見混淆,彼無适當知解以解言說。

    若善知諸地性相,具言說解,善知一切法義理,則能自身享無相樂,亦能令他安住大乘(mahayanepratisthapayanti)。

     大慧,若得完全攝受,彼即得諸佛菩薩聲聞緣覺攝受;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攝受,則彼能攝受一切有情;攝受一切有情,則能攝受一切正法;正法若初攝受,則不壞佛種(Buddha-vamsa);若佛種不壞,則得住於殊勝處而證般若;大慧,於住殊勝處時,菩薩摩诃薩将見大乘中之所建立及其出生[注87],以十力增上,随宜應化,與如性相應而說法,且善知有情根器。

    諸法之如性者,為無變異真實性,無來亦無去,息滅諸戲論,是名為真性(tattvam)。

     是故,大慧,善男子善女人,應善於無取言說而善於得義,以真實不在於文字故。

    譬如有人以指指物而示於人,人或誤認其指尖即為所指,故〔善男子善女人〕不應如此人但視指尖。

    大慧,同於此喻,凡愚與淺智者同於孩提,即至壽盡亦不能舍言說指,於此取義,不能得第一義。

    以堅執言說故,於彼此無非指尖。

     大慧,今更說例以明。

    嬰兒須食熟飯,有人予之以生米,是為無知,以不知如何适當處理食物故。

    於不生不滅亦然如是,大慧,未經調熟,人即不見莊嚴現前[注88]。

    是故,大慧,汝須於此觀修中極為作意[注89],勿如人唯視指尖。

    以此之故,大慧,汝須緻力於觀修以得其義。

    大慧,此義空寂(vivikta),是涅槃因;言說則與分别相纏,故轉輪廻。

     大慧,義由多聞而得,多聞者,謂精於依義而非依語。

    精於依義者,謂完全離所有外道而得〔決定〕見,此即令自身以及他人皆不堕入〔外道見〕。

    大慧,如是者即謂於義多聞。

    是故求真實義者對〔彼〕須加尊重,於依言取義者則當遠離。

     爾時大慧乘佛威神力,白言:世尊,佛說不生不滅未有獨特處。

    何以故?以一切外道亦說〔能作〕因(karana)是不生不滅,世尊亦如是,說虛空、非擇滅及涅槃不生不滅。

    世尊,外道說世間由因與緣生起,而世尊則說世間由無明、愛、業、及分别生起。

    俱歸於緣,唯名相有異而已。

     外境之生起,亦皆說為外緣,故佛說與外道說無有差别。

    外道說九句為不生不滅,諸如極微(anu)、勝因(pradhana)、自在(isvara)、生主(prajapati)等,而佛則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皆不可得故。

    今者,大種不壞,自性相不生不滅,随順諸趣而不舍其體性,佛說大種雖有種種變異,世尊,一切外道之所計實同於佛說,是故世尊所說未有獨特處。

    若世尊所教有異於外道而優勝者,唯願告我;若世尊所教無差别,則可說佛有同於外道處,以皆由因緣而說不生不滅故。

     世尊常言,於一世界中不同時有多如來,然而,若由有無之所作以持領受,而佛所說者更無獨特,是則有多如來。

     世尊言:大慧,我之不生不滅不同說不生不滅之外道,不同其說生與無常。

    何以故?外道說不生(anutpanna)、不變(avikara)性相為一切法實自性,而我則不落有無二見。

     大慧,我以超越有無二見,超越生滅,說為非有非非有。

    雲何非非有?以見種種外境如幻如夢,我說此為非非有;雲何非有?以領受一切色自性之性相實為無有故,彼可見不可見、可取不可取。

    以此之故,諸法非有非非有。

    於知世間無有而唯心自見時,分别即不起,即能安住於無作(niskriya)界[注90]。

    凡愚作且分别,是非於智者。

    大慧,不實分别,迷亂真實,此如乾闼婆城,小兒見幻起人物,往來商賈(sartha),即計實有人出入,由是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