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集三萬六千一切法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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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以四句觀一切法。
大慧,雲何取分别相計着建立智?謂心緣此智以作分别,於是生起計執,以此計執生起堅濕暖動四大種性。
於以宗、因、喻确立句義時,遂成無有〔而為有〕之建立[注154]。
此即取分别相計着建立智。
大慧,此即兩種智之性相。
菩薩依此而通達二無我,複由無相智熟悉解行地而入初地,得一百禅定。
複由入殊勝三摩地,得見百佛百菩薩,得知前後際各百劫事,得以光明照耀一百佛土,善能了知上地相,由最勝願功德示現神力,於入法雲地時受諸佛灌頂,現證如來内自證地[注155]。
成就十無盡願中諸法,為成熟一切有情故而應現種種光輝化身,恒安住於自證境界大樂。
複次,大慧,菩薩摩诃薩當善了知四大種及造色。
雲何了知大種與造色?大慧,菩薩摩诃薩應當觀此大種真實不生,大慧,大種無生。
如是認知世間無有一法,但唯分别。
當如是認知可見境無非自心時,實取外境即便止息,無所有而唯心分别而成為見,此即離四句、離外道論;此無我我所;住如實處,見其實相,即謂無生境界。
大慧,造色雲何由大種衍生?由分别大種。
如分别濕潤大種成内外水界;分别暖力大種成内外火界;分别動蕩大種成内外風界;分别色分段大種成内外地界與内外空界。
由執着邪谛,五蘊聚令大種及造色生起。
複次,大慧,由執着種種言說與外境,以此為因而識起,複相續於異趣中展現。
大慧,如地等造色,〔外道謂〕於大種中有其因,然此實非是。
大慧,一法必須具足:有、性相、形狀、可見性、住處、作用等,始能說其於因緣和合中能生果法,而非為無形之物,以此之故,大慧,大種及造色悉皆外道之分别而已,非我所說。
複次,大慧,我當說五蘊自性之性相。
雲何五蘊?謂色受想行識,此中受等四蘊非色。
於色,大慧,由四大種所造,此四大種相各各相異。
然非色四蘊實不可認之以為四,彼猶如虛空,大慧,虛空不可為數。
此唯由我等分别,故有如是施設。
今者亦爾,大慧,蘊超越於數而離數相,亦不可說之為有或非有,此離四句。
凡愚說諸數相,智者則不然。
複次,大慧,五蘊於智者,說為假施設,離異不異,如幻而成種種色與境,如幻想、如夢境。
以其無物而成、以其障礙聖智所行,故見有諸蘊分别,大慧,此即諸蘊自性之性相。
汝須舍棄此分别,舍棄已,說寂靜法,遮遣外道見。
一切佛聚中所說寂靜法,大慧,由無我教法而得清淨,故得入遠行地。
入遠行地已,當能成就無數三摩地自在,得意生身;證如幻三摩地,具力、神通、自在而究竟精通,成一切有情依怙(upajivya)、猶如大地,大慧,猶如大地之為有情作依怙。
複次,大慧,此有四種涅槃。
雲何為四?是謂——一者、見諸法自性為無性得涅槃(bhavasvabhavabhava-nirvana);二者、見種種相之性相為無性得涅槃(laksanavicitrabhavabhava-nirvana);三者、證具自相之有法為無有得涅槃(svalaksanabhavabhavavabodha-nirvana);四者、斷諸蘊受縛束而成之自共相續得涅槃(skandhanamsvasamanyalaksanasamtatiprabandha-vyuccheda-nirvana)。
大慧,此四種涅槃見,是外道義,非我所說。
我所說者,大慧,識境[注156]分别識滅,即是涅槃。
大慧言:世尊雲何不建立八識? 世尊答言:我建立,大慧。
大慧言:若建立八識,雲何但說意識滅而不說其餘七識? 世尊答言:意識為因,且是所緣,餘七識由是生起。
複次,大慧,意識起用,辨别外境而成執着,且成習氣以增長藏識;意則與我及我所相俱而發展,執由思量所轉之行相。
此無自體,亦無自相。
若藏識亦為因、為所緣,則以其執着心自顯現境界,計為真實、執為如是,是即識聚相互為因而轉起。
此譬如海上波浪,大慧,受客境風吹動,心所現境即有起滅。
[注157] 是故,大慧,意識滅時,餘七識亦滅。
即說頌言—— 179我不由有入涅槃亦不由作與由相 於識滅時我涅槃彼以分别為因故 180意識為因為所緣末那确保其功用 識為心之起用因且成為彼之所緣 181大水流至枯竭時即無波濤可生起 當於意識息滅時種種識即無所作 複次,大慧,我今當說遏計自性分别相(parikalpitasvabhava-prabhedanayalaksana)。
當汝及諸菩薩摩诃薩於彼相能一一了知時,即能離諸分别,善知見聖智内自證法,及外道所計度法,由是斷除分别,如二取等,於種種依他相上更不落分别而成分别相。
雲何遍計自性分别相?大慧,彼有如是分别——言說分别(abhilapa-vikalpa);所說分别(abhidheya-vikalpa);相分别(laksana-vikalpa);利益分别(artha-vikalpa);自性分别(svabhava-vikalpa);因分别(hetu-vikalpa);〔外道〕見分别(drstr-vika
大慧,雲何取分别相計着建立智?謂心緣此智以作分别,於是生起計執,以此計執生起堅濕暖動四大種性。
於以宗、因、喻确立句義時,遂成無有〔而為有〕之建立[注154]。
此即取分别相計着建立智。
大慧,此即兩種智之性相。
菩薩依此而通達二無我,複由無相智熟悉解行地而入初地,得一百禅定。
複由入殊勝三摩地,得見百佛百菩薩,得知前後際各百劫事,得以光明照耀一百佛土,善能了知上地相,由最勝願功德示現神力,於入法雲地時受諸佛灌頂,現證如來内自證地[注155]。
成就十無盡願中諸法,為成熟一切有情故而應現種種光輝化身,恒安住於自證境界大樂。
複次,大慧,菩薩摩诃薩當善了知四大種及造色。
雲何了知大種與造色?大慧,菩薩摩诃薩應當觀此大種真實不生,大慧,大種無生。
如是認知世間無有一法,但唯分别。
當如是認知可見境無非自心時,實取外境即便止息,無所有而唯心分别而成為見,此即離四句、離外道論;此無我我所;住如實處,見其實相,即謂無生境界。
大慧,造色雲何由大種衍生?由分别大種。
如分别濕潤大種成内外水界;分别暖力大種成内外火界;分别動蕩大種成内外風界;分别色分段大種成内外地界與内外空界。
由執着邪谛,五蘊聚令大種及造色生起。
複次,大慧,由執着種種言說與外境,以此為因而識起,複相續於異趣中展現。
大慧,如地等造色,〔外道謂〕於大種中有其因,然此實非是。
大慧,一法必須具足:有、性相、形狀、可見性、住處、作用等,始能說其於因緣和合中能生果法,而非為無形之物,以此之故,大慧,大種及造色悉皆外道之分别而已,非我所說。
複次,大慧,我當說五蘊自性之性相。
雲何五蘊?謂色受想行識,此中受等四蘊非色。
於色,大慧,由四大種所造,此四大種相各各相異。
然非色四蘊實不可認之以為四,彼猶如虛空,大慧,虛空不可為數。
此唯由我等分别,故有如是施設。
今者亦爾,大慧,蘊超越於數而離數相,亦不可說之為有或非有,此離四句。
凡愚說諸數相,智者則不然。
複次,大慧,五蘊於智者,說為假施設,離異不異,如幻而成種種色與境,如幻想、如夢境。
以其無物而成、以其障礙聖智所行,故見有諸蘊分别,大慧,此即諸蘊自性之性相。
汝須舍棄此分别,舍棄已,說寂靜法,遮遣外道見。
一切佛聚中所說寂靜法,大慧,由無我教法而得清淨,故得入遠行地。
入遠行地已,當能成就無數三摩地自在,得意生身;證如幻三摩地,具力、神通、自在而究竟精通,成一切有情依怙(upajivya)、猶如大地,大慧,猶如大地之為有情作依怙。
複次,大慧,此有四種涅槃。
雲何為四?是謂——一者、見諸法自性為無性得涅槃(bhavasvabhavabhava-nirvana);二者、見種種相之性相為無性得涅槃(laksanavicitrabhavabhava-nirvana);三者、證具自相之有法為無有得涅槃(svalaksanabhavabhavavabodha-nirvana);四者、斷諸蘊受縛束而成之自共相續得涅槃(skandhanamsvasamanyalaksanasamtatiprabandha-vyuccheda-nirvana)。
大慧,此四種涅槃見,是外道義,非我所說。
我所說者,大慧,識境[注156]分别識滅,即是涅槃。
大慧言:世尊雲何不建立八識? 世尊答言:我建立,大慧。
大慧言:若建立八識,雲何但說意識滅而不說其餘七識? 世尊答言:意識為因,且是所緣,餘七識由是生起。
複次,大慧,意識起用,辨别外境而成執着,且成習氣以增長藏識;意則與我及我所相俱而發展,執由思量所轉之行相。
此無自體,亦無自相。
若藏識亦為因、為所緣,則以其執着心自顯現境界,計為真實、執為如是,是即識聚相互為因而轉起。
此譬如海上波浪,大慧,受客境風吹動,心所現境即有起滅。
[注157] 是故,大慧,意識滅時,餘七識亦滅。
即說頌言—— 179我不由有入涅槃亦不由作與由相 於識滅時我涅槃彼以分别為因故 180意識為因為所緣末那确保其功用 識為心之起用因且成為彼之所緣 181大水流至枯竭時即無波濤可生起 當於意識息滅時種種識即無所作 複次,大慧,我今當說遏計自性分别相(parikalpitasvabhava-prabhedanayalaksana)。
當汝及諸菩薩摩诃薩於彼相能一一了知時,即能離諸分别,善知見聖智内自證法,及外道所計度法,由是斷除分别,如二取等,於種種依他相上更不落分别而成分别相。
雲何遍計自性分别相?大慧,彼有如是分别——言說分别(abhilapa-vikalpa);所說分别(abhidheya-vikalpa);相分别(laksana-vikalpa);利益分别(artha-vikalpa);自性分别(svabhava-vikalpa);因分别(hetu-vikalpa);〔外道〕見分别(drstr-vi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