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華嚴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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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對說,尊廟是塔,佛寺就是僧衆的住處了。

    這部經,道安已經讀過。

    『出三藏記集』的『新集安公失譯經錄』,也列有『辯意長者子經』一卷。

    經初說「聞如是」,是支謙、竺法護等的古譯。

    而現在「藏經」中,題作「後魏沙門法場譯」,是不可能的!『開元釋教錄』,對這已表示懷疑了(14)。

    寺是僧衆的住處;這裡,約初期的譯典說。

     「寺」是中國字,是什麼意義?為什麼用來稱呼佛教的僧衆住處?福井康順博士以為:寺是「祠」與「畤」的演變(15)。

    『說文』說:「寺,廷也。

    有法度者,從寸,ㄓ聲」。

    這是依漢代當時流行的廷寺而說,不可能是寺的本義。

    「寸,法度也,亦手也」[(說文)]。

    寸與手,形象是相近[P1060]的。

    這個字,從ㄓ(可能是「土」)從寸,像手裡拿着什麼。

    寺的本義,是古代政教領袖的近侍。

    甲骨文雖沒有發現,但『周禮』「天官」說:「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官之禁令」。

    『詩』「秦風」說:「寺人之令」。

    「大雅」說:「時維婦寺」。

    寺──寺人(侍),是執掌傳達命令的,但重在内廷。

    由于長在王室内廷,所以「婦寺」連稱,同屬王的近侍。

    這是「寺」的本義,起源一定很早。

    王的近侍,會參與機密,所以寺人勃鞮,會奉命來襲殺晉公子重耳;後又向晉文公報告變亂的機密[(『國語』)]。

    這是廷内的近侍,後來用閹者,所以宦官稱為寺人。

    古代是祭政一緻的,後來才漸漸的分離。

    在宗教方面,是祭五帝的「畤」,在郊外祭祀,所以加田而成為畤。

    可能祭禮由寺人(潔淨的)籌備經理,也就稱之為畤。

    這與「祠」一樣:「司」為王管理事務,審核查察(伺)的。

    在祭祀方面,就加示為祠。

    祠是祭祀。

    如漢書說:楚王英「尚浮屠之仁祠」。

    祠佛(依佛法,應稱為供養佛)用花、果、香、燈明,不用犧牲的血祭,所以說「仁祠」。

    其後,才演化祠堂的祠。

    (司在政治方面的發展,略)寺在政治方面:古有三公、六卿,起初都是從王室而轉治對外政務的(如尚書,中書,都是這樣)。

    從漢以來,三公所住的稱為府,六卿所住的稱為寺,其實,王廷、府寺,都可以通稱為寺的,如『漢書』「元帝紀注」說:「凡府廷所在,皆謂之寺」。

    左思『吳都賦』說:「列寺七裡」。

    寺,成為王廷,一切政治機關的通稱。

    「畤」是天子祭五帝的,在一般人心中,并不熟悉。

    佛教采取畤而又簡化寺的可能性,是難以想GE1061>像的。

    我們應注意的是,中國古代,服裝、建築住處,是有等級的。

    人民的房屋,高度是有限制的;如飛檐、黃(彩色)牆等,人民是不能用的。

    王家與官寺的建築形式,宗教是不限止的,如孔廟,佛寺。

    中國佛教的寺,不是印度式的,是中國廷寺式的。

    一般的稱為寺,佛教的也是寺,是佛寺。

    後來道教的建築物,稱為「宮」,「觀」,也都是王家建築的名目。

    佛教供奉佛菩薩的,稱為「殿」,殿是帝皇禦朝論政的所在。

    知道中國佛寺是取法「府廷所在」的形式,那末佛寺的名稱可以了解,與塔不相同的理由,也可以明白出來。

     stu^pa──塔,古人譯為「廟」、「靈廟」、「佛廟」、「佛之宗廟」、「佛塔」、「塔廟」,「寺」、「佛寺」、「塔寺」、「廟寺」、「寺廟」,譯語非常不同,而都是stu^pa的義譯。

    從使用的意義來說,可分為二類:一、供奉佛舍利的(這裡,專約佛塔說),叫塔,是佛教四衆弟子敬禮供養的對象。

    如釋尊涅槃後,八王分舍利,佛囑「于四衢道起立塔廟」(16)。

    如阿育王As/oka造千二百塔(17),或傳說造八萬四千塔。

    如『法華經』中,從地湧出而住于空中的多寶佛塔。

    如一般大乘經中,說到某佛涅槃後,舍利造塔,是那樣的多,那樣的高廣,那樣的七寶莊嚴!這是安置供養佛舍利的塔,為佛教著名的建築物。

    塔是供奉舍利,莊嚴供養的,不是供人居住的;這是大小乘經律所共同的。

    二、以塔為主,附有住人的房舍,也稱為塔。

    如後漢支曜所譯『成具光明定意經』(大正一五?四五七下)說:[P1062]「六齋入塔,禮拜三尊」。

     佛教傳統的制度,一般在家弟子,多在每月的六齋日,受五戒、八關齋戒,受齋戒是要到寺院中的。

    「禮拜三尊」,是敬禮佛、法、僧──三寶。

    這裡的「塔」,不止是供養佛舍利的塔。

    到舍利塔去,隻能禮佛舍利,不能禮僧,所以「禮拜三尊」的塔,是以塔為名,而實際是附有比丘住處的。

    『華手經』卷一0(大正一六?二0六上)說: 「若在居家,受持五戒,常日一食,依于塔廟,廣學多聞」。

     在家的佛弟子,要受持五戒。

    持五戒而又日中一食,那是更精進的,與八戒相近。

    「依于塔廟,廣學多聞」,塔廟也是有比丘住處的。

    『般舟三昧經』說:四輩弟子都可以修習般舟三昧。

    其中,「(男)居士欲學是三昧者,當持五戒令堅。

    ……常持八關齋,當于佛寺中」(18)。

    竺法護所譯『四輩經』也說:在家男子,「當受持五戒,月六齋。

    ……朝暮燒香,然燈,稽首三尊」(19)。

    八關齋戒,一日一夜受持,要住在寺院中,名為近住upava^sa弟子。

    『成實論』說:八關齋戒是可以長期受持的(20)。

    五戒是盡形壽受持的,八戒也有長期受的。

    在部派佛教的發展中,五戒與八戒弟子,有長住于寺院的情形,如『無垢優婆夷問經』(大正一四?九五0下)說: 「我常早起,掃佛塔地。

    掃已,塗治四廂四處。

    清淨塗已,散華燒香。

    如是供養,然後入房。

    既入房已,次複入禅,修四梵行。

    不離三歸,受持五戒。

    常恒如是,我不懈怠,不放[P1063]逸行」。

     『無垢優婆夷問經』,沒有什麼大乘意味。

    持五戒的無垢優婆夷,每天供養佛塔。

    「如是供養,然後入房」,顯然是住在寺院中的。

    以「得阿羅漢道」為究竟的『耶祇經』說:「奉持五戒,歲三齋,月六齋,燒香然燈,供事三尊」(21)。

    「持齋七日而去」,是在寺院中持戒七天,然後回去。

    大乘與小乘,在這些上,是沒有多大差别的。

    現在要歸結到本題,『成具光明定意經』所說,「入塔禮拜三尊」,名為「塔」而實際是有僧衆住處的。

    同樣的情形,如『菩薩本業經』說,「入佛宗廟」,裡面有「和上」與「大小二師」,出家人的住處(22)。

    『法鏡經』說「入廟」,而見到了衆多比丘(23)。

    這樣的「塔」、「廟」、「宗廟」,名稱是塔,而實際上都是住有僧衆的。

    對于這一問題,竺法護是完全明白的,他在『法鏡經』異譯,『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大正一二?二七上)說: 「居家菩薩入佛寺精舍,……入精舍觀諸比丘僧行」。

     原文是「塔」,竺法護也譯這一品為「禮塔品」,而在經文中,卻譯作「佛寺精舍」,「精舍」。

    這不是誤譯,而是理解到這裡的「塔」(佛寺),是有精舍的,精舍中(不是塔中)住有比丘的。

    所以增譯「精舍」,以免誤解。

    竺法護另一譯典,『決定總持經』(大正一七?七七一中)說:[P1064]「佛滅度後,處于末學,為其世尊興立功德:五百塔寺、講堂、精舍,以若幹種供養之具,而用給足諸比丘僧。

    一一塔寺所有精舍,百千比丘遊居其中」。

     立五百「塔寺」,為世尊作功德,也就是為了供佛而立塔。

    塔以外,還造了講堂、精舍,這是供養僧衆的。

    「一一塔寺所有精舍」,精舍是屬于寺塔的,為百千比丘的遊居處。

    經文雖是過去佛事,而釋尊滅度以後的印度佛教,正是這樣。

    以塔為主,含得講堂與精舍,是大乘佛經所說的,「塔」的又一意義。

    所以,「塔」是供奉舍利的,「寺」是取法于當時府廷建築的,「起佛寺,立塔」,初期的譯典,是有明确分别的。

    支谶在『般舟三昧經』中,持五戒、八關齋的地方,也是稱為「佛寺」的(24)。

    康僧會『舊雜譬喻經』說:「猕猴到佛寺中,比丘僧知必有以」(25),「寺」也是比丘衆的住處。

    漢以後,「府廷所在,皆名為寺」的稱呼,漸漸過去,「佛寺」的初義也淡忘了。

    「寺塔」的複合詞,普遍的流行起來。

    大乘經不斷傳來,實際是僧衆住處而稱之為塔,也是重要的因素。

    「塔寺」結合詞,被誤解為寺等于供養舍利的「塔」,有的就直譯stu^pa為「寺」了!不過中國佛教界,(佛)寺始終是供佛(佛塔、佛像)、弘法、安住僧衆的道場。

     再說部派佛教有關塔寺的情形。

    大部的『阿含經』與『律藏』,從苻秦建元二十年(西元三八四),到劉宋元嘉中(西元四三0頃)譯出,比『般若』、『法華』、『華嚴』等大乘經,要遲一些,所以譯stu^pa為「塔寺」的,也偶而有之。

    然大體上,聲聞部派佛教的經律,與大乘[P1065]經是不同的。

    大衆部Maha^sa^m!ghika的『摩诃僧祇律』卷三三(大正二二?四九八上)說: 「起僧伽藍時,先規度好地作塔處。

    塔不得在南,不得在西,應在東,應在北。

    不得僧地侵佛地,佛地不得侵僧地。

    ……應在西若南作僧房」。

     依大衆部的規制,僧伽藍sam!gha^ra^ma是全部的通稱。

    要建僧伽藍,應該先在東或北方,預定一塊适合建塔的地,然後在西或南方,作比丘所住的僧房。

    僧地與佛塔地,應嚴格的區别。

    僧伽藍,意思是僧伽園,但卻劃出一塊塔地;在整體的形勢上,佛塔是在僧伽藍裡面的。

     法藏部Dharmaguptaka的『四分律』卷四九(大正二二?九三0下──九三一中)說: 「若客比丘欲入寺内,應知有佛塔,若聲聞塔,若上座。

    ……開門(而入)時,……應右繞(佛)塔而過。

    彼至寺内(放下物品後)……先應禮佛塔,複禮聲聞塔,四上座随次(第而)禮」。

     「寺」,是寺院的全部。

    一進門,就經過佛塔。

    印度的習俗,以東為上首,門大都是向東的。

    佛塔在東部,所以一進寺門,就要經過佛塔。

    法藏部的規制,塔是在寺(僧伽藍)内的,與大衆部一樣。

    還有可以證明的,如『四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七六六下──七六七上)說: 「有比丘尼,于比丘所住寺中,為起(亡比丘)塔。

    ……比丘尼去後,即日往壞其塔,除棄着僧伽藍外」。

    [P1066]「若比丘尼入比丘僧伽藍中,波逸提。

    ……若比丘尼知有比丘寺,入者波逸提。

    ……聽白,然後入寺。

    ……欲禮佛塔、聲聞塔,聽(不白)辄入。

    ……若比丘尼知有比丘僧伽藍,不白而入者,波逸提」。

     從這裡,可見寺内有佛塔。

    僧伽藍與寺,相互通用,在『四分律』中,寺是僧伽藍的對譯。

    『四分律』又說:比丘尼勸在家弟子:「宜入塔寺,供養比丘僧,受齋法:八日,十四日,十五日,現變化日」(26)。

    這裡的「塔寺」,是塔與寺複合詞,寺内有塔,合稱為「塔寺」。

    惟「或營僧事,或營塔寺事」;「以僧事,以塔事」(27)。

    這裡的「塔寺」,與「塔」的意義一樣。

    從『四分律』的全部譯語來說,這是随「順古」來的習慣用語。

     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十誦律』,對于塔在寺内或寺外,沒有明文,但塔與僧衆住處,确是相關聯的,如『十誦律』卷三四(大正二三?二四九下)說: 「知空僧坊常住比丘,應巡行僧坊。

    先修治塔,次作四方僧事」。

     『十誦律』多說「僧坊」,是僧伽藍的義譯。

    也偶爾譯作「寺」,如說:「聽我寺中作會」(28)。

    塔與寺的關系,『十誦律』雖不太分明,但『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卻說得非常明白,如說(29): 『外來的在家人,「整理衣服,緩步從容,口誦伽他,旋行制底,便入寺内」。

    [P1067]『居士「早起,巡禮佛塔,便入寺中」。

     制底cetya,在『根本說一切有部律』中,與塔的意義一樣。

    「旋行制底」,就是遶塔。

    外來者,先繞塔,然後入寺,塔是在寺外的。

    然塔與制底,也有在内的,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二三(大正二三?七五三上)說: 『在家信衆「來入寺中,……令洗手已,悉與香花,教其右旋,供養制底,歌詠贊歎」。

     到了寺裡,教他「供養制底」,這制底就在寺内。

    『根有律』是唐義淨譯的,「寺」與『十誦律』的「僧坊」相合。

     部派佛教,通稱寺院為「僧伽藍」──「寺」、「僧坊」,裡面,有精舍、講堂、食堂、布薩堂、淨廚、溫室、禅房、看病堂等。

    也有佛塔(後來都用佛像),在裡面,或者外面。

    初期大乘,稱寺院為「塔」──「廟」、「宗廟」,裡面也有精舍、講堂等。

    所以這是名稱不同,而不是實體的不同。

    佛教的住處,起初泛稱為「住處」a^va^sa。

    由于佛教的發達,造塔風氣的興盛,佛教的建築隆盛起來。

    塔是屬于佛的,是佛的遺體(舍利),供人瞻仰禮拜,佛法要由比丘僧團為主導來弘傳。

    僧伽中心的部派佛教,稱寺院為僧伽藍──僧伽的園地,這是可以理解的。

    等到大乘興起,雖有的重菩薩道,有的重佛德的仰信,而都是以成佛為究極目的。

    佛塔是表征佛的,念佛、觀佛、見佛,是大乘的重要項目。

    佛陀中心的大乘佛教,稱寺院為塔(這是現實的,[P1068]佛的具體存在),也是可以了解的。

    稱為僧伽藍,稱為塔,不是塔與僧伽藍是各别的。

    僧伽藍與塔相關聯,不但『律藏』的明文可證,近代發掘所見的寺院遺址,也都是有塔有僧房的,如『初期大乘佛教之成立過程』所引述(30)。

    名稱的不同,是從舊傳統而引發新事物,過渡期間的不統一現象。

    初期大乘經中,出家菩薩的住處,稱為塔而不名僧伽藍,是源于思想而來的。

    佛涅槃以後,「三寶别體」,是各部派一緻的見解。

    或說「佛不在僧中」,代表了超越于「僧伽」以外的,信仰的、理想的佛陀觀。

    菩薩「本生」興起,是通于在家、出家的,不合于僧寶的定義。

    等到「行菩薩道而向佛果」的,從傳統佛教中出來,就自覺的是不屬于僧伽的。

    如『諸法勇王經』說:「若有諸人發大乘心,修行大乘,求一切智,信心舍家,如是之人不入僧數」(31)。

    『須真天子經』說:「除須發菩薩,不肯入衆[僧],不随他教,是名曰世之最厚也!何以故?天子!所作無為,名曰衆僧,菩薩不住無為,不止無為,是故名曰世之最厚」(32)。

    解說雖不完全一緻,而菩薩「不入僧數」,确實是初期大乘的共同見解。

    而且,起初的出家菩薩極少,也還不能成立「菩薩僧」,所以『大智度論』說:「釋迦文佛無别菩薩僧故,(菩薩)入聲聞僧中次第坐」(33)。

    雖在聲聞僧中,而自覺是不屬于僧的,所以菩薩的住處,雖還是僧伽藍,卻以佛為依而自稱所住的為塔。

    在菩薩的立場,「不入僧數」,不可以稱之為僧伽藍的,這是初期的大乘比丘,自稱住處為「塔」的意義。

    大乘初興,沒有獨立的寺院。

    出家的,在傳統的僧伽藍中出家,受戒。

    大乘主流──[P1069]智證行者,多住個人獨處的阿蘭若,這是不需要團體組織的。

    等到大乘出家者多起來,為了弘揚大乘,攝化信衆,要在近聚落及聚落中住。

    有了自己的寺院,也就不能沒有多數人共住的制度(大乘律制漸漸興起),大乘比丘僧伽的住處,又要稱為僧伽藍了。

    『淨行品』,起初是「佛之宗廟」──塔,而「晉譯本」與「唐譯本」,卻是僧伽藍。

    『法鏡經』,起初是「廟」──塔,而『郁伽長者會』也作僧伽藍。

    從塔而又稱為僧伽藍,表示了西元三、四世紀,大乘發達,出家的大乘比丘,又進入僧伽律制的時代。

     注【108-001】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五五二──六0一)。

     注【108-002】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五五七)。

     注【108-003】『出三藏記集』卷一一(大正五五?八一中──下)。

     注【108-004】『高僧傳』卷五(大正五0?三五一下──三五二下)。

     注【108-005】『高僧傳』卷四(大正五0?三四八中──下、三四九下)。

     注【108-006】『出三藏記集』卷七(大正五五?四八中)。

     注【108-007】『出三藏記集』卷七(大正五五?四八中、五0中)。

    又卷九(大正五五?六二中)。

     注【108-008】『出三藏記集』卷七(大正五五?四七下)。

     注【108-009】『出三藏記集』卷七(大正五五?四七下)。

    [P1070] 注【108-010】『出三藏記集』卷七(大正五五?四八下)。

     注【108-011】『出三藏記集』卷八(大正五五?五六下──五七上)。

     注【108-012】『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卷下(大正一二?三一0上、下)。

     注【108-013】『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卷三(大正一二?二九二上、下)。

     注【108-014】『開元釋教錄』卷六(大正五五?五四0中)。

     注【108-015】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五六六──五六七)。

     注【108-016】『長阿含經』卷三『遊行經』(大正一?二0中)。

     注【108-017】『雜譬喻經』卷上(大正四?五0三上)。

     注【108-018】『般舟三昧經』(大正一三?九0一上──中)。

     注【108-019】『四輩經』(大正一七?七0五下)。

     注【108-020】『成實論』卷八(大正三二?三0三下)。

     注【108-021】『耶祇經』(大正一四?八二九中)。

     注【108-022】『菩薩本業經』(大正一0?四四七下)。

     注【108-023】『法鏡經』(大正一二?一九上──中)。

     注【108-024】『般舟三昧經』(大正一三?九0一中)。

     注【108-025】『舊雜譬喻經』卷下(大正四?五一七上)。

    [P1071] 注【108-026】『四分律』卷三0(大正二二?七七五中)。

     注【108-027】『四分律』卷一八(大正二二?六八七中、六八六下)。

     注【108-028】『十誦律』卷四八(大正二三?三五二中)。

     注【108-029】『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八(大正二三?六六六下)。

    『根本說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卷五(大正二三?九二九下)。

     注【108-030】靜谷正雄『初期大乘佛教成立之過程』(三七九──三八五)。

     注【108-031】『諸法勇王經』(大正一七?八四六下)。

     注【108-032】『須真天子經』卷三(大正一五?一0五中)。

     注【108-033】『大智度論』卷三四(大正二五?三一一下)。

     第四節菩薩行位 第一項十住與十地 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後漢所譯的『兜沙經』中,已有了明确的次第(1)。

    『華嚴經』所說的『十住品』,『十行品』,『十回向品』,『十地品』,是不同部類而編集成的。

    不管各部的原義是怎樣,在『華嚴經』的編集者,是作為菩薩行位先後次第的。

    『十行品』與『十回向[P1072]品』,沒有單行的譯出。

    除『華嚴』『離世間品』說到「十種回向」外(2),也沒有其他的大乘經(除疑經),提到十行與十回向。

    所以且不說行與回向,專辨十住與十地。

    十住的住viha^ra,十地的地bhu^mi,現在的梵語是不同的,然古代譯師,住與地一直都相互通用,或合說「十住地」,這到底為了什麼?叙述菩薩行位次第的,現有文記可考見的,共有四說:一、「中品般若」(沒有名稱)的十地。

    二、『華嚴』『十住品』的十住。

    三、『華嚴』『十地品』的十地。

    這三說,是大乘經所說的,還有四,說出世部Lokottarava^din『大事』所說的十地。

     一、「般若十地」:菩薩行位,是逐漸形成的。

    「般若法門」中,已說明了『般若』的十地,這裡簡略的說。

    「下品般若」有菩薩三位說,及不同的四位說,如綜合起來,共有五菩薩位,與「華嚴十住」的部分名目相當,對列如下: 圖片 三位(3)四位(4)四位(5)華嚴十住 ───────┬──────┬────────┬─────── 發菩提心│初發心│學菩提心│1發心 ││如說行│2新學(治地) │行六波羅蜜│随學般若波羅蜜│3相應 阿鞞跋緻│阿毘跋緻│阿毘跋緻│7不退 疾得無上菩提│一生補處││10灌頂 [P1073] 「随學般若波羅蜜」,或譯為「修習般若相應行」,與十住的相應(行)相合。

    一生補處ekaja^tipratibaddha,古譯或作阿維顔abhis!eka,就是灌頂。

    經中說「新學菩薩」、「久學菩薩」,新學與「如說行」的地位相當,就是「治地住」的别名。

    這樣的菩薩五位,都與「華嚴十住」的名目相合。

    「中品般若」,綜合了「下品般若」的内容,又在「序品」說:「欲生菩薩家,欲得鸠摩羅伽[童真]地,欲得不離諸佛者,當學般若波羅蜜」(6)。

    「菩薩家」,異譯作「菩薩種姓」。

    生菩薩家與鸠摩羅伽地,與「華嚴十住」的生貴住,童真住相合。

    「中品般若」又說:「菩薩住法王子地,滿足諸願,常不離諸佛」(7)。

    生貴,童真,法王子,與「下品般若」的五位綜合起來,已有八位的名目,與「華嚴十住」相合了。

    「中品般若」在說明大乘的内容時,說到了十地,但隻說一地修幾法,二地修多少法,并沒有十地的名稱。

    依『十住斷結經』,「般若十地」,正是發心住……灌頂住的修行地位(8),然「上品般若」,是以十地為「歡喜地……法雲地」的。

    「般若十地」與「華嚴十地」是同是異的問題,是值得注意的! 二、「華嚴十住」:『華嚴經』的十住說,見「晉譯本」『十住品』第十一,「唐譯本」『十住品』第十五。

    早期譯出的,有吳支謙所譯的『菩薩本業經』『十地品』;晉竺法護所譯的『菩薩十住行道品經』;晉祇多羅Gi^tamitra所譯的『菩薩十住經』。

    早期所譯的三本,僅有長行,沒有重頌。

    竺法護所譯的十住名目,都采用音譯;祇多羅譯本,大體與竺法護譯本相同。

    [P1074]十住的名目,各譯本有些不同,今取重要的各本,對列如下(9): 圖片 『菩薩本│『菩薩十住行│『菩薩十住│『十住斷結│『晉譯本十│『唐譯本十 業經』│道品經』│經』│經』│住品』│住品』 ────┼──────┼─────┼─────┼─────┼────── 發意│波藍耆兜波│波藍質兜波│發意│初發心│初發心 治地│阿阇浮│阿阇浮│淨地│治地│治地 應行│渝阿阇│喻阿阇浮│進學│修行│修行 生貴│阇摩期│阇摩期│生貴│生貴│生貴 修成│波渝三般│波俞三般│修成│方便具足│具足方便 行登│阿耆三般│阿耆三般│上位│正心│正心 不退│阿惟越緻│阿惟越緻│阿毘婆帝│不退│不退 童真│鸠摩羅浮│鸠摩羅浮│童真│童真│童子 了生│渝羅阇│俞羅阇│常淨│法王子│王子 補處│阿惟顔│阿惟顔│補處│灌頂│灌頂 依『般若經』菩薩行位的成立過程,可以推定:「華嚴十住」是受到『般若』影響的。

    「華嚴十住」與「般若(沒有名目的)十地」,所說不相同,而也有共同處。

    如第六住末說:「欲令[P1075]其心轉複增進,得不退轉無生法忍」(10),第七就是不退住;『般若』也在七地說「無生法忍」(11)。

    『般若』第八地說:「知上下諸根,淨佛國土,入如幻三昧,常入三昧,随衆生所應善根受身」(12)。

    「華嚴第八童真住」,「随意受生」等,意義相近(13)。

    第九王子住,『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六(大正一0?八五中)說: 「雲何為菩薩王子住?此菩薩善知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善知諸衆生受生,善知諸煩惱現起,善知習氣相續,善知所行方便,善知無量法,善解諸威儀,善知世界差别,善知前際後際事,善知演說世谛,善知演說第一義谛:是為十。

    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法王處善巧,法王處軌度,法王處宮殿,法王處趣入,法王處觀察,法王灌頂,法王力持,法王無畏,法王宴寝,法王贊歎」。

     「般若十地」說第九地應具足十二法:「受無邊國土所度之分,菩薩得如所願,知諸天、龍、夜叉、揵闼婆語而為說法」。

    這三法,為可度衆生說法,與『華嚴』第九住的前十法,意義相通。

    次說:「處胎成就,家成就,所生成就,姓成就,眷屬成就,出生成就,出家成就,莊嚴佛樹成就,一切諸善功德成滿具足」(14)。

    與『華嚴』應勸學的十法,都是将成佛的事。

    大抵菩薩十住地說,在當時傳述極盛,各依自己的所學,作不同的編集而流傳出來。

     十住,在『華嚴經』的各部分(品)中,是主要的菩薩行位。

    如『入法界品』中,海幢([P1076]Sa^garadhvaja)比丘為菩薩衆說法,有「坐菩提道場諸菩薩」,「灌頂位」、「王子位」、「童子位」、「不退位」、「成就正心位」、「方便具足位」、「生貴位」、「修行位」、「新學」、「初發心諸菩薩」、「信解諸菩薩」,共十二位(15)。

    初發心以前,立信解菩薩,灌頂以後,立坐菩提道場菩薩,比十住說更完備,但到底是以十住說為主的。

    師子嚬申Sim!havijr!mbhita^比丘尼,為菩薩衆所圍繞:「信樂大乘衆生」、「初發心諸菩薩」、「第二地」、「第三地」、「第四地」、「第五地」、「第六地」、「第七地」、「第八地」、「第九地」、「第十地諸菩薩」、「執金剛神」(16),也是十二位。

    與海幢比丘所教化的菩薩衆一樣,但以執金剛神代替了坐菩提道場菩薩。

    善财Sudhana在彌勒Maitreya樓閣所見的:「或複見為初發心,乃至一生所系已灌頂者諸菩薩衆而演說法。

    或見贊說初地,乃至十地所有功德」(17)。

    「十住」,『入法界品』是稱為十地的。

    妙德Sutejoman!d!alaratis/ri^夜神說「十種受生藏」:「初發心」,「二」,「勤修行」,「四」,「具足衆行」,「生如來家」,「心無退轉」,「住童真位」,「九」,「受灌頂法」(18)。

    二、四、九,雖所說不明,但與十住相合,是确然無疑的。

    「具足衆行」與「生如來家」的次弟,與十住的「生貴」與「方便具足」,恰好相反,這是十住傳說的變動。

    從上來所引述,『入法界品』的菩薩行位,是十住說。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九(大正一0?三一五下──三一六上)說:[P1077]「或現初發心,利益于世間;或現久修行,廣大無邊際;……或現行成滿;得忍無分别;或現一生系,諸佛與灌頂」。

     『離世間品』示現所見的次第中,「初發心」;「修行」;舊譯第五住為「修(行)成」(就),所以「行成滿」是方便具足住;「得(無生)忍」是不退住;「一生系」、「佛與灌頂」,是灌頂住。

    「晉譯本」與『度世品經』,一生所系與灌頂,是分為二位的(19)。

    『離世間品』又說:「初發菩提心,乃至灌頂地」(20),這也是十住說。

    『升兜率天宮品』,也次第的說到了十住菩薩(21)。

    『如來出現品』也說到了十住的一部分,三譯對照如下(22): 圖片 「唐譯本」「晉譯本」『如來興顯經』 ────────────────────────────── 坐菩提場菩薩坐道場一切菩薩詣佛樹道場 最後身菩薩最後身菩薩阿維顔(灌頂) 一生所系菩薩一生補處菩薩一生補處 灌頂菩薩得記菩薩不廢 得忍菩薩得忍菩薩逮法忍 住向行菩薩向行菩薩行成 初發心菩薩初發心菩薩初發意 [P1078] 『如來出現品」的菩薩。

    是十住中取四位,又增列三位。

    「一生所系菩薩」,如兜率天的彌勒那樣。

    「最後身」,如釋尊誕生以後。

    「坐菩提場菩薩」,如釋尊向菩提場,七七坐道場的階段。

    『如來出現品』與『離世間品』,是不完備的十住說,與「下品般若」所說的二類四位菩薩相近。

    『賢首品』所說的菩薩修行次第,也符合十住的行程,如:「發起菩提心」,「勤修佛功德」,「生在如來家」,「修行巧方便」(具足),「信樂心清淨」(正心),……「至于不退地」,「無生深法忍」,「諸佛所授記」……「灌頂大神通」(23)。

    「不退地」,「深法忍」,「授記」,是同一地位。

    從上來所引述的,可見『華嚴經』的『入法界品』,『離世間品』,『如來出現品』,『升兜率天宮品』,『賢首品』,都是以十住為菩薩行位的。

    十住說,在初期大乘時代,是重要的法門,所以吳支謙以來,就一再的譯出。

    『自誓三昧經』,『惟曰雜難經』,也傳說十住的部分名目(24)。

    自從「華嚴十地」興起,十住說就漸漸的衰退了!不過,在『華嚴經』中,『十地品』以外,很少引用「華嚴十地」的。

    「唐譯本」『世主妙嚴品』,有歡喜等十地(25),但「晉譯本」沒有。

    『如來出現品』說:「歡喜地乃至究竟無障礙地」。

    「晉譯本」與『如來興顯經』,也有相近的文句(26),這可能是僅有的,引用「華嚴十地」的略說了。

     三、「華嚴十地」:十地的名目與經文,各譯本都大緻相同。

    「華嚴十地」的成立相當早,漢譯『兜沙經』,在十住、十行、十悔過[回向]以下,已說到了「十道地」(27)。

    然早期的十地說,與[P1079]現存的「十地品」,有多少不同。

    如龍樹Na^ga^rjuna的『十住毗婆沙論』,是解說『十地經』的。

    論說:「具此八法已」;「菩薩在初地,……多行是七事」;「菩薩以是二十七法,淨治初地」(28)。

    在『十地品』中,是十法,十法,三十法(29)。

    「十地」的原本,也許還沒有(納入華嚴體系)演進到什麼都是以「十」為數的。

    『十地品』的偈頌,也不一定是十數,龍樹論是近于頌說的。

    『大智度論』卷一0(大正二五?一三二上──中)說: 「菩薩……立七住中,得無生法忍,心行皆止,欲入涅槃。

    爾時,十方諸佛皆放光明,照菩薩身;以右手摩其頭,語言:善男子!勿生此心!汝當念汝本願,欲度衆生!……汝今始得一無生法門,莫便大喜!是時菩薩聞諸佛教誨,還生本心,行六波羅蜜」。

     『智論』卷四八,也有相同的文句(30),内容與『十地品』的第八地相合(31)。

    龍樹所見的是七地,而現行本在八地。

    「華嚴十地」的原本,與「般若十地」、「華嚴十住」相近,而後來有了變化,時間在龍樹以後。

    「華嚴十地」的名目,與「華嚴十住」不同,比拟輪王的形迹不見了,而代以學術名詞。

    但「華嚴十住」的影響,仍多少保留在『十地品』裡,如(32): 四地:「菩薩住此焰慧地,……生如來家」。

    五地:「住此第五難勝地,……以大方便常行世間……以種種方便行教化衆生」。

    八地:「此菩薩智地,……&hellip名為不轉地,智慧無退故。

    ……名為童真地,離一切過失故」[P1080]。

    十地:「爾時,十方一切諸佛,從眉間出清淨光明,名增益一切智神通,無數光明以為眷屬。

    ……從大菩薩頂上而入,……諸佛智水灌其頂故,名為受職;具足如來十種力故,堕在佛數」。

    「法王子住善慧地菩薩」。

     「生如來家」,是十住的「生貴住」。

    「種種方便化衆生」,是十住的「方便具足住」。

    十住中,七住名「不退」,八住名「童真」;十地說中,得無生忍屬于第八地,所以第八名「不退地」,又名「童真地」了。

    經中明說「法王子住善慧地」。

    十地的諸佛智水灌菩薩頂,正是「灌頂住」的意義。

     「華嚴十地」,與「般若十地」,也有相同處,如『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六(大正一0?一九0中、一九二中)說: 四地:「于彼諸佛法中,出家修道」。

    五地:「于彼諸佛法中而得出家,既出家已,又更聞法」。

     『華嚴經』的四地與五地,特别提到了出家。

    「般若十地」的四地是:「不舍阿蘭若住處」,「少欲」,「知足」,「不舍頭陀功德」,「不舍戒」,「穢惡諸欲」,「厭世間心」,「舍[P1081]一切所有」等十法。

    五地是:「遠離親白衣」,「遠離比丘尼」,「遠離悭惜他家」,「遠離無益談說」等十二事(33)。

    「般若十地」的四地與五地,都是出家生活,與『華嚴』的四地、五地,特别說到出家,不是恰好相合的嗎!所以,「華嚴十地」的集出,受到了「般若十地」,「華嚴十住」的影響。

    集出的時間,比較遲一些,後來又有了重大的變化。

     四、「大事十地」:『大事』是說出世部的佛傳。

    「大事十地」,與「般若十地」、「華嚴十住」、「華嚴十地」,都有部分的共通處,茲列舉其名目,如下(34): 圖片 「大事十地」│「華嚴十住」│「華嚴十地」 ─────────────┼────────────────┼───────── 1dura^roha^(難登)│1prathamacittotpa^dika(發心)│1pramudita^(歡喜) 2baddhama^na^(結慢)│2a^dikarmika(新學?别作治地)│2vimala^(離垢) 3pus!paman!d!ita(華莊嚴)│3yoga^ca^ra(修行)│3prabha^kari^(發光) 4rucira^(明輝)│4janmaja(生貴)│4arcis!!mati^(焰慧) 5cittaviatara^(廣心)│5pu^rvayogasam!panna(方便具足)│5sudurjaya^(難勝) 6ru^pavati^(妙相具足)│6s/uddha^dhya^s/aya(正心成就)│6abhimukhi^(現前) 7durjaya^(難勝)│7avivartya(不退)│7du^ram!gama^(遠行) [P1082] 8janmanides/a(生誕因緣)│8kuma^rabhu^ta(童真)│8acala^(不動) 9yauvara^jyata^(王子位)│9yauvara^jya(王子)│9S/a^kyamuni(善慧) 10abhis!eka(灌頂位)│10abhis!eka(灌頂)│10dharmamegha^(法雲) 從『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叙述「大事十地」的概要(35),及日本學者對各種十地的比較中(36),了解「大事十地」的概略意義。

    『大事』初地「難登」,是初發心。

    第五地「廣心」,從佛出家,修相應行yoga^ca^ra,與十住的「修行住」,『般若』的「久學」相當。

    第八地「生誕因緣」,是具備了誕生成佛的因緣,與「生貴住」相近。

    第七地「難勝」,住不退轉,與十住的「不退住」相合。

    第九地「王子位」,第十地「灌頂位」,如釋尊的誕生人間,到菩提樹下成佛,在名義上,與十住的「王子住」,「灌頂住」相同。

    菩薩成佛,用王子的成輪王為譬喻,是當時盛行而各說一緻的。

    然『大事』的「生誕因緣」在八地,而「生貴住」是四住,有點不一緻。

    『大智度論』說:「有二種菩薩家:有退轉家,不退轉家」(37)。

    生菩薩家,或生在如來家,如王子的生在王家一樣。

    菩薩家有可退的,不可退的,那可以這樣說:「生貴住」約可退說,「生誕因緣」約不可退說。

    聯想到『般若經』的一段文字,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九中)說: 「欲生菩薩家,欲得鸠摩羅伽[童真]地,欲得不離諸佛者,當學般若波羅蜜」。

    [P1083] 「不離諸佛」,依『般若經』『方便品』,是法王子住(38)。

    所以這三句的次第,是生菩薩「不退」家;童真;不離諸佛是「法王子住」。

    這可能與十住的「生貴住」不合,反而近于『大事』的「生誕因緣」,不過在「不退」與「王子」間,增列一「童真位」而已。

    「華嚴十地」的名稱,已脫去輪王譬喻的形迹。

    第五「難勝地」,與『大事』第七「難勝地」,名稱一緻。

    『大事』說:難勝地菩薩,廣學對世間有益的技術、學術、語言,獲得金屬寶石等知識(39)。

    『華嚴』的第五「難勝地」也說:「此菩薩摩诃薩,為利益衆生故,世間技藝,靡不該習。

    所謂文字、算數、圖書、印玺,……又善方藥,療治諸病。

    ……國城村邑,宮宅園苑,泉流陂池,草樹花藥,凡所布列,鹹得其宜。

    金銀、摩尼,……悉知其處,出以示人。

    日月星宿,……身相休咎,鹹善觀察」(40)。

    「難勝」的名稱相同,内容也部分相合,可見這二者間所有的關系。

     大衆部系的『大事』,說到了十地。

    近于分别說系Vibhajyava^din的佛傳:『修行本起經』,『太子瑞應本起經』,『過去現在因果經』,也說到了十地(41)。

    菩薩曆十地行位而成佛,十地是由部派佛教所傳出的嗎?「下品般若」,說「新學」、「久學」;「發心」、「不退轉」;三位;四位(二類),是從發心到灌頂的。

    有關菩薩修行的階段,是逐漸形成的。

    『大事』與法藏部Dharmaguptaka的『佛本行集經』,也說到菩薩「四性行」(42),除第一「自性行」(菩薩種性)外,是發心,修行,不退轉──三位,與「下品般若」相近。

    所以,我以為「下品[P1084]般若」階段,還沒有十地說,十地是「中品般若」時代(西元五0──一五0)流行的傳說。

    『修行本起經』等,泛說「十地」,「中品般若」說沒有名目的十地(與十住相比,『般若經』已有發心,新學,應行,生貴……不退,童真,法王子,灌頂──八位名稱),應該早一些。

    在另一學區,有「大事十地」、「華嚴十住」說的成立,然後是「華嚴十地」說。

    别别的集出流通,在同一時代(略有先後),同一學風中,當然會有共通性;住與地也相互的通用。

    「大事十地」與「般若十地」,是從凡夫發心,向上修行成佛的過程;不離人間成佛的形式,與佛傳所說的相通。

    「華嚴十地」的成佛曆程,就大大不同了! 注【109-001】『兜沙經』(大正一0?四四五上)。

     注【109-002】『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八(大正一0?三0六中、三0九上)。

     注【109-003】『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三(大正八?五四七中)。

     注【109-004】『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五七五上)。

     注【109-005】『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五七四中)。

     注【109-006】『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九中)。

    說到童真地的,還有卷一(大正八?二二一中),卷一三(大正八?三一五下)。

     注【109-007】『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二中)。

    [P1085] 注【109-008】『十住斷結經』卷一──四(大正一0?九六六下──九九四上)。

     注【109-009】『菩薩本業經』(大正一0?四四九下)。

    『菩薩十住行道品經』(大正一0?四五四下)。

    『菩薩十住經』(大正一0?四五六下──四五八上)。

    『十住斷結經』卷一──四(大正一0?九六六下──九九四上)。

    (晉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八(大正九?四四四下──四四五上)。

    (唐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六(大正一0?八四上)。

     注【109-010】『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六(大正一0?八五上)。

     注【109-011】『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二五七中)。

     注【109-012】『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二五七中)。

     注【109-013】『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六(大正一0?八五中)。

     注【109-014】『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二五七中──下)。

     注【109-015】『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六三(大正一0?三四一下──三四二上)。

     注【109-016】『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六七(大正一0?三六四上──中)。

     注【109-017】『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七九(大正一0?四三五下)。

     注【109-018】『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七四(大正一0?四0二上──下)。

     注【109-019】『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四三(大正九?六七一下──六七二上)。

    『度世品經』卷六(大正一0?六五五下)。

    [P1086] 注【109-020】『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九(大正一0?三一一中)。

     注【109-021】『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二二(大正一0?一一六中──下)。

     注【109-022】(唐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一(大正一0?二七0中)。

    (晉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四(大正九?六二一上)。

    『如來興顯經』卷二(大正一0?六0四上)。

     注【109-023】『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四(大正一0?七二下──七三下)。

     注【109-024】『自誓三昧經』(大正一五?三四五上)。

    『惟曰雜難經』(大正一七?六0五上)。

     注【109-025】『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大正一0?二五中)。

     注【109-026】(唐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二(大正一0?二七四中)。

    (晉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五(大正九?六二五下)。

    『如來興顯經』卷三(大正一0?六0八下)。

     注【109-027】『兜沙經』(大正一0?四四五上)。

     注【109-028】『十住毗婆沙論』卷一(大正二六?二三上)。

    又卷二(大正二六?二六上、二九上)。

     注【109-029】『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四(大正一0?一八一上──下)。

     注【109-030】『大智度論』卷四八(大正二五?四0五下──四0六上)。

     注【109-031】『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八(大正一0?一九九上──中)。

     注【109-032】『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六(大正一0?一八九下)。

    又卷三六(大正一0?一九二上──中)。

    又卷三八(大正一0?二00下)。

    又卷三九(大正一0?二0六上、二0八上)。

    [P1087] 注【109-033】『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二五七上)。

     注【109-034】依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而簡略些(四一三)。

     注【109-035】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一八七──一八九)。

     注【109-036】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所述(三五九──三六三)。

     注【109-037】『大智度論』卷二九(大正二五?二七五中)。

     注【109-038】『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二中)。

     注【109-039】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所述(一八九)。

     注【109-040】『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六(大正一0?一九二中)。

     注【109-041】『修行本起經』卷上(大正三?四六三上)。

    『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大正三?四七三中)。

    『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大正三?六二三上)。

     注【109-042】『大事』(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一八五所引)。

    『佛本行集經』卷一(大正三?六五六下)。

     第二項華嚴十地 『華嚴』『十地品』,竺法護所譯本,名『漸備一切智德經』,是依經說「此集一切種一切智功德菩薩行法門」,「集一切智功德法門」立名的。

    這一法門的名稱,表示了本品的内容,也就顯示了佛法的特質。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等正覺,是『阿含經』以來,用來表示[P1088]圓滿究竟的佛功德。

    佛為「多聞聖弟子」說法,也是為了得「三菩提」。

    菩提,智慧的現證,是佛法的根本問題。

    在佛教的發展中,傾向于拘謹繁瑣的律制,嚴密分析的阿毗達磨;佛教傾向于重儀制,重思辨,還有重仰信的,失去了佛陀時代重智證的特性。

    「原始般若」,為了得佛的「一切智」,而實踐「般若波羅蜜」為主導的菩薩行,嚴肅的重振佛法的智證行。

    「一切智」,又演化出「一切智智」,「一切種智」,或合稱「佛無上智、大智、自然[無師]智,一切智,如來智」(1)。

    佛表達自證的内容,稱為「達磨」──法,法是衆生的歸依處。

    在說明上,智是能證的,法是所證的。

    在如實正覺中,超越了世俗的能所對立,所以法就是般若(慧)。

    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五六二中)說: 「般若波羅蜜甚深,難解難知!以是義故,我欲默然而不說法。

    作是念:我[如來]所得法,是法中無有得者,無法可得,無所用法可得,諸法相如是甚深」。

     「我所得法」,唐譯作:「我所證法,即是般若波羅蜜多」(2)。

    「中品般若」,「唐譯本」作「深般若波羅蜜多,即是如來應正等覺所證無上正等菩提」(3);鸠摩羅什Kuma^raji^va譯本,直說「是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甚深難見難解」(4)。

    約方便安立,般若是菩薩行,一切智是佛功德,而其實,「般若波羅蜜是諸佛行處」。

    「諸佛依止于法,……法者則是般若波羅蜜。

    諸佛供養恭敬尊重贊歎般若波羅蜜,何以故?般若波羅蜜出生諸佛故」(5)。

    法的圓滿體現,是[P1089]佛,佛依法而住。

    「般若波羅蜜出生諸佛」,而「佛智慧無礙故,能示是(真)如,亦能說般若波羅蜜行相」(6)。

    佛與法,般若與如來智慧,『般若經』是這樣表示的。

    「中品般若」以來,有七空、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的類集;法(性)也有十名、十二名稱的類集。

    重于般若的觀行(空)所證法相的異名。

    「文殊法門」重于「法界」,又更為「界」的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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